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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技术规范标准)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技术规范标准)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档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档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档案管理、档案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四、破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任助级职务4年;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2、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具有较坚实的档案学理论基础,较全面地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档案专业理论知识。

(二)熟悉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三)了解档案专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

(四)一般地了解相关政策、法律和现代科技、管理科学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独立完成或直接参加完成档案专项业务工作,解决有关业务工作中的问题。

(二)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业务工作中有所创新。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并能辅助进行档案管理。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按标准独立完成或直接参加完成档案业务工作,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2、通过调查研究,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提出过有针对性的建议或可行性方案;

3、参与制定有关档案工作的标准或技术规范。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

第十一条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熟练掌握档案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研究水平,并在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悉掌握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

(三)熟悉国内外档案工作水平和发展趋势,能对档案事业发展提出可行性设想。

(四)了解与档案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解决过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档案专项工作,并有较强的决策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写作能力。对所承担的某项难度较大的专业技术工作写出综合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或档案利用分析报告等。

(三)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本职业务工作。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获得省级档案学会二等奖的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1篇;

2、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得到市(地)级档案主管部门的认可;

3、通过调查研究,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提出过有针对性的建议或可行性方案,并被采纳;

4、完成省(部)级档案主管部门科研项目1项,其成果经省(部)级档案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5、解决档案利用工作中的难题,完成高质量的专项档案利用分析报告;

6、完成档案专业科研课题研究或档案史料专题研究项

目1项,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或利用档案史料撰写的历史专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第十二条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熟练、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理论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造诣。

(二)熟练掌握档案行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并有深入的研究。

(三)熟悉国内外档案工作水平和发展趋势,对档案事业发展提出过可行性设想,并得到专家或相关部门的认可。

(四)熟练掌握与档案专业相关专业的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学术研究,解决过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工作成绩卓著,对档案事业的发展有较大贡献。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写作能力,工作中有创造性。

(三)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本地、本部门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制订档案管理工作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档案信息收集和数据处理,并能辅助进行相关的科学研究。

(五)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获得省级档案学会一等奖的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2篇;

2、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其成果经省(部)级档案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3、档案专业论著或档案史料编纂研究成果获国家二等奖或省档案学会一等奖;

4、对档案业务建设或档案现代化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过3项系统的有实用价值的建议或可行性方案,并被省级档案主管部门采纳或认定;

5、获省级科技进步或社会科学二等奖;

6、独立完成省级档案主管部门或档案学会组织的档案理论与实践专题讲座4个专题;

7、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省级档案主管部门的认可。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或利用档案史料撰写的历史专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5万字以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四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五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业的。

第十六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七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八条申报者所提供的科研成果,若属于研究成果,须提供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或专著,或调研报告等;

若属于应用成果,须提供有关部门的鉴定证书或验收通过报告。

第十九条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职称评审标准新(实验)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自然科学(含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研究、医学科学研究、体育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开发、科技管理、知识产权、实验技术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科技研发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体育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运动人体科学、运动

技术学、体育工程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科技开发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经纪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科技管理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计划、项目及成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技术合同管理、科技情报信息管理等科技工作的管理人员。 七、知识产权专业适用于从事知识产权审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研究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评估和知识产权应用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实验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器材开发设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与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实验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研究员。 第二章申报资格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电子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电子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电子文件记录。 3、各部门及各项目承办人员应保证项目及相关文件的系统完整(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项目结案后及时归档。 4、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1、公司资料:规章制度、资质证书、宣传资料、合同档案等资料。 2、技术资料:设计规范、产品施工图、项目资料。 3 4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文件分类及编号方法”进行分类、编号,每周一上午将上周文件资料交管理负责人进行归档储存。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四、归档要求 (一) 文件的登记 1、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部门按照规定的项目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并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检验和审核结果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见附录A表A.1)。 2、归档电子文件应以盘为单位填写《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见附录B的表B.1),以各文件夹为单位填写续页(见附录B的表B.2)。 3、电子文件登记表为树式链接,在上级电子文件登记表中建立链接,通过鼠标点击可查看下级电子文件登记表。 4、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二) 文件分类及编号方法 1、档案管理负责人按照“附录C”对文件进行分类。 2、电子文件稿本代码:M (manuscript)—草稿性电子文件;U (unofficial)—非正式电子文件;F(formal) —正式电子文件。 3、电子文件类别代码:T(text)—文本文件;I(image)—图像文件;C(chart)—图形文件;V(video)—影像文件;A(acoustical)—声音文件;H(hypermedia)—超媒体链结文件;P(program)—程序文件;D(data)—数据文件。

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要求规范

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规范 为适应公司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档案分类、排架、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档案的分类编号作出以下规定。 一、档案编号的原则 档案编号的原则以项目各个单体为编号单位,由总到分,按照不同的文件类别,分类编号。 二、档案编号的方法 档案编号的一般方法:文件的编号由分公司名称、项目单体名称、文件名称、分部工程代码、序号五个部分组成,采用统一的编号格式,具体格式与各类目的对应的关系和说明如下: XX — XX — XX — XX — XX 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三级类目—四级类目—顺序代号 分公司名称—项目单体名称—文件名称—分部工程—顺序代号 1、一级类目 一级类目对应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编号采用字母与数字代码(2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制,字母为该城市名称的拼音首字母缩写形式,数字代码则表示为该城市的第几个项目。 2、二级类目 二级类目为项目单体名称,项目单体名称的编号同样采用单体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形式来编写。 3、三级类目 三级类目为文件名称,归档文件主要分为A、B、C、D四类文件以及综合类文件。 A类文件为建设单位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文件(A1)、建设规划用地文件(A2)、勘察设计文件(A3)、招投标、合同文件(A4)、工程开工文件(A5)、商务文件(A6)、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其他文件(A8)。 B类文件为监理单位文件资料,包括:监理管理资料(B1)、监理质量控制资料(B2)、监理进度控制资料(B3)、监理造价控制资料(B4)。 C类文件为施工单位文件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施工物资资料(C3)、施工测量记录(C4)、施工记录(C5)、隐检验收记录(C6)、施工检测资料(C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C8)、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资料(C9)。 D类文件为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包括:综合竣工图(D1)、室外专业竣工图(D2)、专业竣工图(D3)。 综合类文件主要为不包含在ABCD四类文件中的一些特殊文件资料,作为一个应急的文件类别,当各部门存在某些特殊文件无法在资料清单中找到对应的编号时,则可统一归档在综合类文件中。 各类文件的具体分类细目及编号详见附表1《资料清单及编号表》。 4、四级类目 四级类目为分部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的编号采用统一数字代码编制,详见附表2《分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试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职(农)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以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档案局文书档案汇总整编规范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其他门类档案可以参照执行。企业单位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 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3-1994 档号编制规则 DA/T 25-2000 档案修裱技术规范 DA/T 38-2008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归档文件archival document(s) 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3.2 整理arrangement 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还包括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3.3 件item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3.4 档号archival code 在归档文件整理过程中赋予其的一组字符代码,以体现归档文件的类别和排列顺序。 4 整理原则 4.1 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4.2 归档文件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3 归档文件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 4.4 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5 一般要求 5.1 组件(件的组织) 5.1.1 件的构成 归档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正文、附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包括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正本与翻译本为一件;中文本与外文本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作为文件附件时除外);简报、周报等材料一期为一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一般一次会议为一件,会议记录一年一本的,一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一般独立成件,也可为一件。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与相关文件为一件。 5.1.2 件内文件排序 归档文件排序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收文在后;正本在前,发文稿纸和定稿在后。 5.2 分类 5.2.1 立档单位应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历史学、文学、语言学、体育学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社科研究单位及高等院校中从事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社会科学研究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三)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熟悉和掌握必要的专业资料,能够独立进行研究工作,写出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或有一定应用价值的专题研究报告。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

2014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试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职(农)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以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电子档案管理规范1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试行)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原则和方法。 二、引用标准 青岛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GB/T 18894—2002 三、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 1、电子文件 指在计算机及网络环境中生成的社会活动记录,即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归档电子文件 具有凭证和利用价值、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 3、真实性 指按规定对电子文件的内容和显示形态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4、完整性 指电子文件的内容信息、背景信息、元数据等无缺损。 5、有效性 指电子文件应具备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6、逻辑归档 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7、物理归档 指把电子文件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8、元数据

指描述电子文件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四、管理体制和职责 1、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收集、登记,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应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规定电子文件的归档时间、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检测数据等要求。 2、为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从电子文件产生时就应按照制度要求,妥善管理,以确保其不散失、不损毁、不失真。 3、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部门要确保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4、档案管理人员应用严格保密档案人员的个人信息以及其他的档案材料的内容。 五、电子文件的收集 1、收集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正或调整及相关软件均属收集范围。按照电子文件的信息类型包括:(1)文本文件:指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字文件、表格文件等。 (2)图像文件:指用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获得的静态图像文件。 (3)图形文件:指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获得的静态图形文件。 2电子文件收集要求 (1)归档电子文件应与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并存,并在内容及相关描述上保持一致。 (2)文本文件收集时应统一将其转换为TXT、word、excel、wps等通用格式的文档 (3)静态图像文件收集时应统一将其转换为PDF、JPEG、jpg等常用格式,推荐使用JPEG、pdf。 (4)电子文件性质代码:R—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文件;O—正式电子文件;N—无纸电子文件;T—文本文件;I一图象文件;G—图形文件;V 一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M—多媒体文件;P—计算机程序;D—数据文件。

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档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档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档案管理、档案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四、破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任助级职务4年;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2、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档案管理制度大全

档案管理制度大全 1 2020年4月19日

xxx公司 档案工作管理机构 2 2020年4月19日

xxx公司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档案接收、征集(以下简称收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室的室藏,建成永久保管全公司档案的核心基地,具有独特内容和方式的历史记载基地,成为集团公司档案史料的管理中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室工作通则》及《山西省档案条例》,结合本档案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收集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档案员以接收和整理汇总为主,根据档案目录分类与公司对档案工作的其它规定,进行及时、完整和系统的整理工作。 二、收集对象主要是依照档案分类表,对集团公司、各企业、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归档范围: 1、公司及党委、工会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一切文书等。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财务统计、财务报表及简报等。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3 2020年4月19日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7、各类基本建设资料、经营管理资料、生产技术管理资料、产品加工利用资料、会计档案(凭证、报表、帐簿等)等生产过程管理资料; 8、公司和董事长个人的各类荣誉证书、牌匾、奖杯、锦旗等实物资料; 9、公司各类党刊、内部资料、统计资料、报刊、图书等; 10、对公司宣传报道的各类社会资料如报刊、文件、刊物、专题报道、影视照片等资料;包括董事长先进事迹、社会责任、光彩事业等事迹的报道资料和材料; 11、散存在各单位或部门上、个人手中的历史档案资料,体现公司发展历程的笔记、信札、图象、照片、产品发展史等一切记述、反映我公司生产生活、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发展变化的资料等。 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应该详细编制收集档案单位名册,制定接收工作计划,由不定期、定期接收,逐步实行每年定期接收,实现常态化和习惯化。 四、对撤销性的档案需及时接收。 五、坚持接收标准,按照档案接收要求接收档案,填写《档案资料移交表》(表格编号: 10/HFXYJT/DA4YJB),办好档案移交 4 2020年4月19日

2019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共10页文档

2015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 资格评审标准 天宇考王医学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考试宝典题库,人机对话模拟题分为四部分,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用题干单选题、病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学习平台分为单机版、网页版和手机版三位一体的学习模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在本评审标准中,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六个专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临床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临床和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包括以下专业: (一)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 (二)按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

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 二、中医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中医内、外、妇、儿、肿瘤、骨伤、肛肠、针灸、推拿、康复及中西医结合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预防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卫生毒理、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地方病控制、寄生虫病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中西药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院药学(中药学)或临床药学(中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护理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护理与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法医专业适用于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技、药、护)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技、药、护)师、主任法医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职工安全档案管理 - 制度大全_1

职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大全 职工安全档案管理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职工的安全档案管理是搞好企业安全教育的基础,是规范全员安全教育的一种好模式,也是落实全员培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跟踪管理的一种形式。一、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卡》职工的安全教育档案管... 职工的安全档案管理是搞好企业安全教育的基础,是规范全员安全教育的一种好模式,也是落实全员培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跟踪管理的一种形式。 一、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卡》 职工的安全教育档案管理要求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规范,为每位在职员工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卡》。 二、分级管理 《职工安全教育卡》由职工所属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车间人员的《职工安全教育卡》由所属车间负责保存和管理;机关人员(包括干部和工人)的《职工安全教育卡》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 三、跟踪管理 《职工安全教育卡》实行跟踪管理,职工调动单位时,交由职工本人带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和管理。 四、职工日常安全教育规定 1. 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包括:全员安全教育,休息时间较长的节假日的产前安全培训等。 2. 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 日常安全教育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在职工的《职工安全教育卡》中“安全教育情况记录”栏内作出相应的记录。 五、新入厂职工安全教育规定 1. 新入厂职工必须按规定经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公司安全部门、车间(或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在《职工安全教育卡》中“安全教育情况记录”栏内作出相应的记录,并签名。 2. 新入厂职工经一级、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带本人《职工安全教育卡》到厂级安全部门验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管理体制。 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 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 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 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遵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 (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 (四)案卷标题简明扼要,准确概括和揭示出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和成份,并具备责任者、内容、

黑龙江省职称评审标准新(统计)

黑龙江省统计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统计。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专职或主要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高级统计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统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与本专业有关的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 (三)了解国内外的统计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了解与统计专业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理论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参与者,制定统计方法制度、统计调查方案,从事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统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二)作为主要参与者,组织实施国家布置的大型普查或企、事业单位的大型统计调查工作; (三)作为主要参与者,编辑出版统计专著、译著、教材、统计资料汇编、年鉴等; (四)作为主要参与者,参加国家或省级下达的社会、经济、统计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已结题验收,成果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系统

基建期档案管理工作 项目档案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竣工档案齐全、完整、系统、规范直接反映了工程管理水平,一旦工程实体形成,见证工程实体质量的是档案。《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明确规定,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工程档案工作。工程项目档案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工程项目文件是指工程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全部文件。总而言之档案就是历史的再现。 工程档案管理应从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入手。宏观管理决定高度,充分体现档案工作的管理性,宏观管理是指建设单位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要求保持档案人员稳定,在项目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写入合同以便考核);制定覆盖本项目各类文件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标准,建立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考核机制,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情况等进行考核;配置能满足项目档案管理、档案实体安全保管和利用需求的设施设备,并应采用计算机及软件管理。宏观管理需要工作思路和协调能力。微观指导决定深度,充分体现档案工作的专业性,微观指导需要专业

知识、经验积累,指导中先宏观把脉,再微观深入。 档案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建设项目档案认知度,强化单位和人员档案意识。档案工作要融入工程中,我们不要把档案和工程分隔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是实体工程的一部分,档案工作不单单是档案室的工作,对工程进行审查,实体和档案是一体的,不看材料你能了解工程吗? 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主要由收集、分类、整理与归档、汇总整理与移交四个环节构成。 一、项目文件收集 1、收集范围 1.1各参建单位以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所有文字、图表以及音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为收集对象,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纳入归档范围。 1.2各参建单位主要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单位见附录A。 2收集时间 2.1项目文件须与项目建设同步收集。 2.2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等项目管理性文件,在文件办理完毕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半个月内收集、归档。 2.3设备仪器及物资文件,在开箱验收后三日内收集登记。 2.4施工、调试单位形成的各专业项目文件,责任单位在单

护理人员技术档案

来安县中医院 护理人员专业技术档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立《专业技术档案》说明

建立《专业技术档案》是个人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和业务技术工作的重要记录,是个人晋升、晋级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需建立《专业技术档案》人员范围:所有中医、临床、医技、药剂、护理等卫生技术人员。 2、本表必须用黑色/ 蓝黑色钢笔或者黑色/ 蓝黑色油性笔填写。 3、专业技术人员需上报的个人资料有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任职资格证、职务聘任证、执业证、上岗证、进修培训证、发表论文及出版专著证明材料、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等一切可以证明个人业务技术资历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 纸型。 4、学历栏一律按最高学历填写(包括自考、成教等形式获得的学历均可)。 6、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时间以证书上标注的发证时间为准。 7、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从初级(师/ 士)开始填写

基本情况

主要经历 注:1、从参加工作起按时间顺序填写;2、技术职称也要填入 业务自传 注: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成长过程,目前达到的水平,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以及今后努力方向、措施等。

个人业务技术小结和技术组织评语 注:1、此表应在技术考核时填写。 2、单位技术组织指评定技术职称的技术(学术)组织。 3、本人对目前从事的专业有何设想和建议写入个人小结内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聘任情况以及行政任职情况 参加援外、支边、卫生支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情况

整理幼儿园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 一、多积累,勤收集,档案管理主动化; 档案工作最基本的是收集。以前由于幼儿园人员少,头绪多,档案的收集根本无暇顾及,于是我园在全园树立“以人为本”,“以高质量、高品位服务教师和服务教学”的思想,宣传档案资料的作用,使教职工对保留档案资料有一定了解和认识。其次,经常到教师中去了解,将教师在教学工作、活动中最需要的资料完整地收集。第三、善于利用各种有得利时机收集档案材料。比如公开课,开放日,六一活动,劳动竞赛等等。第四、订出职责和要求,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收集资料,并纳入年度目标中,与奖金挂钩,这样使每位教职员工将档案的建立和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化为自己自觉的行动。大家都自觉主动地收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材料,如班务计划、总结、自制玩教具、家长会以及幼儿的成长资料都及时收集积累并汇总。 二、细分类,健制度,档案管理规范化; 档案管理虽然只是幼儿园管理的一小部分,但小小螺丝钉,作用可不小。为了做好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以便更好地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我们将幼儿园的档案进行合理、科学的分类,使档案具有规范性。我们借鉴中、小学档案管理类目,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进行精减、压缩,制订出自己的档案管理分类细目,后来,又根据实际中应用的情况并借鉴其他幼儿园的情况进行了修正。我们将档案资料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基建建设、幼儿保健、财务财产、音像资料、照片资料、图书资料等几大类,并在各大类目下设小细目,对几类档案资料分头收集、分类整理,立卷成册,然后统一保管存放。三、边实践,边总结,档案管理发展化; 任何工作都得过实践、边总结,这样才会有进步,有发展。所以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也是这样。为了加强幼儿园的档案工作,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将档案作为一种有效信息,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幼儿园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1、资料员定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归档、存档工作。

供电局档案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_1

供电局档案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供电局档案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供电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平远县供电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案管理工作是局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本局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局档案是指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 供电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平远县供电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档案管理工作是局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本局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局档案是指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财务管理、经营活动、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的材料。为规范局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完整、系统保存企业档案,认真改造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的“三服务”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的要求和《广电集团梅州供电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我局档案管理办法。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我局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主要有: 一)生产技术管理方面 1、上级下达的技术性指示、命令、决议和决定; 2、主要技术问题的请示和批复; 3、本单位近期电力规划; 4、有关生产技术和安全方面的规程制度; 5、有关生产技术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统计年报; 6、有关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管理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有关生产调度、通报、自动化、安全监察、用电管理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质量管理、标准计量、信息工作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二)计划统计方面:有关各种计划统计年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三)劳动工资方面:有关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保险、奖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及名册、年报表。 四)财务管理方面:有关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五)教育培训方面:有关干部、职工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文件等。 六)党、政、工、团工作方面:有关党务工作以及组织,纪检监察、宣传、人事、保卫工作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行政管理、共青团和工会工作中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七)基本建设(工程)方面: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八)设备、仪器方面:有关设备供货合同、设备厂试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材料。 九)局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电合同、并网协议等合同、协议。 十)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张,光盘、磁带、照片、胶片,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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