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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悬浮轴车辆超限超载有关问题的探讨

治理悬浮轴车辆超限超载有关问题的探讨

悬浮轴车辆是指某些载重多轴货车中,装有一个或多个轴由气囊或液压控制,可由驾驶员随意升降的浮动轴车辆。随着国家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政策措施的颁布出台,悬浮轴车辆应运而生,而且数量不断增多,悬浮轴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治超工作的难点。现就相关问题做一交流和探讨。

一、悬浮轴车辆基本情况

深化治超前,我省境内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上悬浮轴车辆急剧增多,且成分复杂。就生产而言,有正规厂家生产的,也有非法改装的。就形式而言,有前置式,也有后置式,有气囊式,也有液压式,结构形式五花八门,承载能力不一。且在实际行驶时悬浮轴均不落地使用,而仅在计重检测时落地计重以增加轴数取得允许装载能力,很多情况下通过调节气压来减轻实际计量数值,这种不能持续承载、或在运行中实际上并不承载的悬浮轴在运行中造成实际的轴荷严重超载。

有一些悬浮轴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虽然车型也上了国家发改委公告,但大多车型并未明确说明是“悬浮轴”车,而是笼统地将其说成一个轴,如果按固定轴对待则与实际使用状态又明显不符,如果不按轴对待则产生争议。

从公开的资料看,国家尚未制定关于悬浮轴车辆的生产制造标准和技术条件,目前的悬浮轴车只是汽车生产厂家引进技术或自己研发的,厂家对悬浮轴的结构形式、承载能力、使用条件没有明确的规范,同时也并未说明悬浮轴的用途和使用场合,在治超工作中难以掌握。

二、悬浮轴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

一是悬浮轴车辆普遍不落地使用。由于悬浮轴车辆的气囊和液压千斤顶由驾驶员控制随意升降,在实际行驶时悬浮轴不落地使用,只在超限检测和计重收费时充气降下来,跟地面接触,检测后上路排气升上去,以达到增加轴数取得允许装载能力。其结果导致车辆运行中严重超限超载,对公路路面造成损害。陕西省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记者对悬浮轴车辆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悬浮轴100%不落地,并于今年5月29日以“悬浮轴车的秘密”在省台播出,引起社会对悬浮轴车辆投机经营行为的关注。我省各级治超机构经过多年的稽查和治超实践证明,悬浮轴车辆均不落地使用。甚至在省治超办与榆林、延安、河北等地悬浮轴车主座谈时,部分经营者也公开承认车辆在运行中悬浮轴不落地使用,悬浮轴没有持续承载能力。

二是这种车型的出现主要是“应对”治超和计重收费。悬浮轴车辆是伴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颁布而产生,是以轴载为认定标准的治超工作开展后出现的。按现在的认定标准,一个悬浮轴按实轴算,可以增加6吨(治超标准)或10吨(计重标准)的载重量。个别车主为了既得利益,钻政策空子,非法私装悬浮轴,而一些生产厂家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而生产了只能作为应付承重检测的悬浮轴,从而形成了一种反治超的手段,严重扭曲了运输市场关系,最终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三是受利益驱动,悬浮轴车辆数量不断蔓延增长,不仅严重损害公路路面,也加剧了货运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影响合理的货运价格机制的形成,扰乱了正常的货运市场秩序。

四是悬浮轴车辆超限超载的投机性、隐蔽性,甚至披着合法的外衣,给治超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对全国的治超政策和整治效果带来很大的威胁和挑战,成为损害公路的“隐形杀手”。

三、悬浮轴车辆的治理政策

针对我省悬浮轴数量增多、使用不规范、不能持续承载运行对公路造成损害以及在治超工作中难以区别对待的客观实际,我省在深化治超中,强手出击,果断提出“悬浮轴车辆一律不予认可,禁止通行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的措施,目的在于遏制悬浮轴车主钻政策空子,肆意超限超载的行为,得到广大经营者和社会舆论的理解与支持,但也引起了悬浮轴车主的强烈反响,出现了一些悬浮轴车主群体上访投诉事件,经过我们耐心劝解,采取措施,及时化解了矛盾,保持了社会稳定。

6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交通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煤炭工业局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通告》,对政策措施做了适当调整,“在超限检测和计重收费时其悬浮轴不计入总轴数;对非法改装悬浮轴车辆强制拆解;对新增悬浮轴车辆,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调整后的政策,既考虑到已经拥有的悬浮轴车主的

利益,允许上路继续营运,但遏制了“虚轴”的超限超载,有效地保护了公路路产。

6月21日,召开了全省治超电视电话会议做了部署落实,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联动治理,交通部门更是聚全行业之力,加大对悬浮轴车辆的治理力度。这一政策措施有力地遏制了悬浮轴车辆的超限超载势头,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

四、有关建议

1、国家有关部门应从捍卫国家的公路财产,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确保公路设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汽车产业政策,颁布出台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悬浮轴车辆的超限超载问题。

2、由交通部或全国治超办委托权威机构对悬浮轴的承载能力、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结构形式、使用状况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调研,提供治理悬浮轴政策措施的科学依据。

3、从公开的资料来看,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悬浮轴生产制造标准,只是厂家引进技术开发生产。鉴于目前悬浮轴结构形式不一,承载能力不足,使用不规范、不能持续承载运行的实际,在新的政策措施出台之前,全国应暂停悬浮轴车辆的生产和销售。

4、对市场上运行的悬浮轴车辆,由各自生产厂家招回,改装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固定轴,发改委、公安和交通等部门应从快办理相关手续。

5、发挥政府作用,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汽车运输业政策,建立鼓励合法装载、公路保护型车辆生产销售和运行机制,保护汽车货运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形成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最新范文】汽车超限超载整顿措施

汽车超限超载整顿措施 一、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整顿,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顿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整顿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整顿与源头长效整顿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乡镇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整顿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从现在开始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问题进行集中整顿,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长效的综合整顿,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车辆基本杜绝,公路设施完好,公路安全、畅通、可持续发展。 三、整顿工作的内容 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用15天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整顿的意义与目的整顿的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 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全市整顿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XXX省XXXXX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XXX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降低春季冻融期车辆荷载对公路使用质量的影响。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决定自2015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本辖区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省局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坚持严格治超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继续坚持综合治理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完好、安全、畅通、有序,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治理重点 坚持全面治超、全年治超、全方位治超,治超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厅直管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8%以内。 重点部位:重点治理辖区内各市(县、区)沙场、石场驶出的恶意超限超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建材、煤、油等违法车辆;以及大宗货物集散地、外地区驶入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突出的路段。 重点路段:为顺利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统筹划分三个路

段及辖区内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XXX、XXX、XXX三个所以XX公路和XXX公路部分路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两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XX、XXX三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 重点治超站点:XXX治超站,XXX、XXX、XXX、XXX、XXX、XXX流动治超点。为全面加强XXX治超站的执法力量,处直各单位在做好本辖区治超工作的同时,按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随时充实XXX治超执法力量。在春融期治超期间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XXX治超工作做统筹安排。XXX所负责兰西治超站后勤保障、部门协调等工作。 三、治理措施 在XXX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全处自上而下分级负责,依法行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一)加强路面管控。继续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恶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各路段沿线各单位可采取独立治理和联合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是治理到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以路面治理为主,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开展24小时不间断执法。以流动治超为手段,采取弹性工作方式,强化路面管控。要研究掌握超限超载车辆运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辖区公路以外的超载运输车辆进入本辖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稳

汽车超限超载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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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超限超载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二、治超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施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交通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目的意义,治理标准和措施,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三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对“大吨小标”车辆不予年审。从年月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月向交通规费征管部门提供“大吨小标”车辆更正后的核定载质量数据。 四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第 2 页共 7 页

1加强协作与配合。集中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交通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统一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 2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 3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30吨(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55吨;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要符合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违法行为,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 第 3 页共 7 页

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巩固提升治超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乡镇、交通、公路、城管、国土、电力和公安交警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按照“源头管控与路面治理标本兼顾和国省道、县乡道路全方位治理”原则,实现源头治超和流动治超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全县治超工作力度,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给国家公路造成的严重损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二、工作保障 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治超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罚没收入票据统一从县财政领取。县财政根据治理工作需要,拨付治超经费,保障治超工作开展。 三、完善治超机制 1.组织领导。调整XX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全县治超具体工作,XX流动治超站、XX墓公路稽查站、XX源头监管站、XX超限超载检测站由县治超办负责。

2.综合协调。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各委派一名行政分管负责人负责联合治超综合协调工作。按照联合查处,各司其职,分别处理的原则,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分别进行处理。对于复杂问题和重大事件,由县治超办统一研究处理。 3.人员配备。从县交通局抽调运政执法人员12人,执法车辆2辆;从县公路局、XX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各抽调路政执法人员3人,执法车辆1辆;从公安交警抽调执法人员6人,执法车辆1辆,组成治超执法队伍。县公安局负责组织8~10人的治超应急特警力量,由抽调的公安局分管负责人调度,用于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从快从严打击恶意超限、暴力抗法、“黄牛”盯梢、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 4.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平台管理、执法绩效考核、执法车辆使用、执法装备使用、案件中心考核、案件登记移交制度和执法流程规范等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到岗、问责到人。 四、创新工作模式、规范执法行为 1.发挥治超信息平台作用。治超信息平台要做到可见、可视、可存,为源头监管、联合治超、依法处罚提供依据。县治超办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2.调整路面联合执法方式。治超信息平台要对执法车辆卫星定位,路面执法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关闭或上交通信工具,使用手持终端执法对讲机,对在工作期间擅自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向车主、亲属、“黄牛”等透露执法信息的,给予纪律处分,立即调离治超队伍。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1)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检测站”)管理,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为,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等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 治超检测站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治超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布局、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测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或撤销。 第四条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Ⅰ类、Ⅱ类和

Ⅲ类三个类别。其中Ⅰ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Ⅱ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Ⅲ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Ⅰ、Ⅱ类治超检测站采取设施设备固定、组织机构固定的设置方式;Ⅲ类检测点可采取位置预留、移动设备检测、组织依附于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设置方式。 本办法所称治超检测站,非特别说明时指Ⅰ、Ⅱ类治超检测站。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治超检测站点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超工作和履行超限超载治理职责的主要执法场所。 第六条治超检测站的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治超检测站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治超检测站的规划建设、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治超检测站工作和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运行。 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公安等部门共同检查、督促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治超检测站应当设有固定的执法机构,配备固定的执法队伍,其主要职责: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 (XX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 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货运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

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 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 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 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 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

超载超限工作方案(1)

王卜庄镇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9号令)和《天津市建立长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机制试试办法》(津政办发[2008]154号)等规定,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时间暂定半年(按照“时间服从效果"的原则,根据整治情况确定具体的整治时限),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为确保治超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的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二、整治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利用村干部会议、广播、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加大村民对车辆超限超载危害的认识。 2、严格控制超限超载车辆驶入乡村公路,避免驶入超载车辆给

村民带来危险以及破坏公路。 3、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存放、倒卖砂石料的清理。 4、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以及马路沿线砂石料等堆放情况。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确保乡村公路完好率显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砂石料存放量和公路运输车辆超限率明显下降。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集中整治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发布宣传公告、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告示牌,走访辖区内砂石料存放厂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系列宣传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治超政策规定、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等,宣传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意义,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人人皆知,争取全镇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加强对砂石料存放、倒卖场所监督管理。所存放砂石料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清理到位并公开服务承诺以后不再存放、倒卖砂石料。村镇办将展开不定期巡查,特别是针对马路两侧的堆放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针对拒不清理继续存放、倒卖的行为,镇政府将与区相关部门结合进行联合执法。 (三)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要在整治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限超载行为。认真分析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完善治超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引导治超工作向经常化、规范化发展。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持续开展治超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不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通知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投资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治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必要性 燃油税改革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我市境内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严重损坏了现有公路和桥梁。特别是207国道、荆新线、分当线、文乐线等国省干线公路不到维修改造期限就严重破损,出现大量安全隐患,影响到人民群众

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货运市场秩序,破坏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超限超载行为造成了国家公路投资的巨额浪费,使原本紧张的公路养护资金更加拮据。治超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既是保一方平安,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通行条件的需要,也是为地方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需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扎扎实实抓好治超工作。 二、明确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限定标准 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合、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运输和装载行为,力争用2年时间,使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控制在4%以内,农村公路控制在5%以内。 超限超载限定标准: 凡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必须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以来,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大,同时重型车、大型平板车辆也日益增多。大型物件运输的兴起,有力促进了我国重大装备生产制造业及物流业的国际化、现代化,持续保障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受利益驱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现象也愈演愈烈,严重威胁公路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越发迫切。2000年,原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第2号令,简称2号令)出台后,对大型物件运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和治理违法超限运输工作由无序、间断、不规范状态,逐步步入正规化、规范化轨道。但随着运输需求的增多,超限运输审批的局限性、不便民等问题日益凸显,无法满足新时期的要求。 另一方面,2004年九部委开展联合治超以来,全国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原规章存在的自身缺陷及不足逐步显现,如执行标准不一、处罚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此外,通过多年来对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部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一些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有必要上升到规章的层次予以固化,这也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基于以上几方面考虑,交通运输部在总结多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需求以及上位法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条,分别是总则、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与原2号令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一、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在2004年集中治超中,为了遏止严重违法超限行为,制定了每轴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超过55吨的超限认定标准,与原2号令的认定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也与2004年发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车辆生产标准有所不同。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进行超载治理,标准不统一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务院文件及相关部委联合发文中曾多次提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要求。因此,《规定》结合近期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16),对原超限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一是在重量超限认定上,经与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协商一致,按照GB1589确定的最大质量限值作为超限认定标准。二是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继续沿用了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参照GB1589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调整为2.55米。并在此基础上,对超过宽度和长度标准,但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

车辆超载整治工作措施.doc

车辆超载整治工作措施 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为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九部委和省、宣城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0号)和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596号)精神,形成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全面治超的网络,在政策制定、站点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方式转变上实现我市治超工作新突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严格执法、源头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原则;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治超力度,研究解决非法改装、农用车超载等问题。2011年全年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控制在10%以下。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治超综合领导机制。通过加强治超考核、完善治超法规等,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各个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提高治超工作合力。完善我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我市治超办综合协调作用,落实月度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治超联动长效机制。强化基层交管站货运管理职能,加大源头治超力度。 2.完善治超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治超制度体系,根据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交通、公安、质监、农机等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治超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治超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3.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相关部门对抄报单位的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每个抄报案件都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提高抄报制度效力。对列入治超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严厉处罚,切实消除超限超载侥幸心理。 4.进一步完善治超统计、监测、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治超工作基础台帐,统计治超相关工作数据,监测超限超载形势,提高治超工作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治超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采取各种经济、行政手段,强化治超工作约束,实现奖优罚劣,促进治超工作良性发展。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案(doc 14页)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案(doc 14页)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厅党组2010年26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打赢治超这场硬仗,全面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护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为宗旨,以为社会提供通畅、快捷的交通环境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春融期治超战役,保护公路、桥梁及公路基础设施的完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目标 (一)治理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靠政府领导,交通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二

主、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的危害性,达到不想超、不愿超、不敢超,自觉抵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目的。 2、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要在治超检测站和公路收费站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等,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宣传,形成全面治超的舆论态势。 3、各地公路路政、运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一些重要的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有关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政策、处罚措施和标准,强化源头治理。 4、2011年3月25日为专项行动宣传日,各地交通部门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标语、统一内容,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5、编辑工作简报,及时传递工作信息,交流经验,报道动态消息和经验体会。各治超单位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每周五12时前将本单位、本地区一周治超信息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每周上报不少于2份治超工作简报,对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 (二)实行源头监管,规范车辆装载行为 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工作机制,重点把好、管好“三个源头一个路口”,即货源头、车源头、人源头与一路口。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组织运管人员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由运管机构对重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 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3〕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2 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 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3 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州、县治超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紧扣自身工 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成 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副局长田宏国为主抓的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明确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局治超工作各项具体工作,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要求永净、保康渣土清运公司相应成立了治超工作办公室主抓本企业治超工作,为方便直接监管,将管辖的执法中队长纳入企业治超办名单,并明确了局治超办和企业治超办的工作职责。局领导班子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治超工作,制定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城区渣土运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治理行动不松劲,治理结果出成效。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条不紊推进。 (二)加大宣传形成氛围。我局把加大治超工作宣传教育放在重 要位置,对治超目的、意义、标准、依据以及超限超载的危害为宣传主要内容,在老司城入口、董家塘等重点治超路段设立了值守点,对过往车辆下发宣传单500余份,在本单位院落拉了1条横幅,及时总结编写本局治超工作信息,积极上传治超信息,被州人民政府网站采

用2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采用5条,被县超办简报采用2条。在局办公楼入口显著位置设立了本局治超工作宣传栏,及时发布公开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对我局监管的渣土清运企业进行宣传,组织召开永净、保康渣土清运公司负责人会议2次,明确企业治超工作任务,提出治超工作要求,确定所有各型车辆超载的检查核定标准,给所有渣土车司机每人发放了一张车辆核载标准宣传单,努力营造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一是对企业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监管,建立渣土车辆基本情况摸底表,实行台账式管理,目前,永净、保康两家渣土公司登记在册的各类渣土运输车辆78台,并及时将新成立的金图渣土公司纳入管理范围。二是对其他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行驶,所有车辆必须到我局综合管理股备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对3家渣土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举办渣土清运公司所有员工治超工作业务培训共3次,同时责成公司负责人自行开展贴近生产工作实际的超限超载知识培训各2次。5月31日,副局长田宏国再次到永净渣土公司培训现场授课对超限超载进行重点强调。四是强化前置审批,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专职人员2名,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输权限进行审批,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超载。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第(1)期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 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要求,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于2004年5月11日召开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全国治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会议由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同志主持,交通部张春贤部长受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对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同志,就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车辆超限超载治

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马振川同志介绍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华北五省(区、市)自去年12月1日以来联合治理机动车超限超载工作的有关情况。 最后,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要求各地各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联席会议汇报,迅速作出全面部署。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与配合,全力抓好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各地公安机关要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支持交通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谩骂、殴打、伤害执法人员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现将有关领导同志的讲话全文刊载,以便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 交通部张春贤部长在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5月11日) 同志们: 受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

《超载工作整改报告》

《超载工作整改报告》 治理车辆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我佛山市南海区诚辉货物装卸服务部,为配合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 工作,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的意义。 在xx年12月18日,我单位已经整改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完善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的管理制度、更新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的装载标准 2完善了(车辆货物装载信息登记表) 3整理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的相关会议记录 xx年12月18日 第二篇:车辆超载整改报告昆明晋光磷化工有限公司 超限超载整改方案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解决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章运输问题,保障公路桥梁完好、安全、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现我昌吉市快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上级运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整改案: 1、安排专人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培训教育工作,对我公司超限超载违章车辆的驾驶员,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

及考核方案,经过学习考核后,仍然有超限超载违章的,公司给予严重的处罚。 2、加大力度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及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驾驶员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对公司超限超载、违章的车辆驾驶员,公司强制扣回从业资格证,上报运管站,进行专业的培训、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再重新发放从业资格证。 4、明确分工,部门联动 号召公司各部门在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治理公 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完善治理制度,切实做好治理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 5、安排专人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源地等场站的监管,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生产运输。 在整改期间,我公司会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和统计工作,并付诸一切行动来改正前期超限超载、违章车辆,随时接受和配合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昆明晋光磷化工有限公司xx年3月19日篇二:集装箱运输超载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超载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超限运输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就会导致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为轮胎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

秦皇岛鹏远淀粉有限公司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秦皇岛市重点区域、重点源头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源头上治理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完好、畅通,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以下: 一、治超工作要求 治理超载领导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做好。 二、治超领导组的责任 1、明确领导组成员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培训; 3、明确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的责任人; 4、明确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向运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的责任人; 5、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治超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治超领导组成员职责: 1、不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 2、不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 3、不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 4、不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 5、不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6、应当按规定装货、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7、应当按规定检查车辆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8、按规定认真填写治超销售台帐。 治超领导组全体人员要认真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抓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工作,如果发现领导组成员不按本管理制度执行,违规人员除在本公司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政府令移交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实施办法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从货运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杜绝我公司出现超限超载车辆。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办法: 一、人员安排: 开票员:负责车辆证件的审核,填写《货运源头车辆装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汇报

周口市公路路政管理处 关于落实省公路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顿活动》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省局路政处: 接到省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输厅《关于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顿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强化措施等方式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修订管理制度。我们在原有各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细化量化,重新修订完善了《**市干线公路治超人员管理行为规范及奖惩办法》、《**市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稽查办法》、《**市干线公路治超站(队)考勤制度》、制定了《**市干线公路治超站(队)2012年度月考核评比办法》,使各项工作有章可遁、有据可查,队伍管理的链条更趋完备。 二、更新监控平台。今年3、4月份,我们利用网通宽视界平台更新安装了远程监控平台,建立了路政处远程实时监控中心,对各治超站(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检查,有效地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推进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主体。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在会同有关治超成员单位制定方案,将固定治超站移交到所在县(市、区)管理,进一步理顺治超管理体制、明确治超责任主体, 四、确保活动成效。在全市各治超站(队)开展规范执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内容从业务知识培训、军事化队列训练、环境卫生整理等方面着手,重点解决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练、执法程序不完善、执法形象差、站区环境差等问题,并开展了自查自纠座谈会与沟通交流会。活动开展期间,局路政处成立督导小组并驻站履行指导与监督职责,严格考勤、严格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干线公路治超工作实现了“三个下降”、“两个提高”、“一个减少”:即车辆超限率持续下降,超限车辆闯岗率不断下降,超限车辆漏查率明显下降;执法“窗口”形象和准军事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治超执法人员素质和廉洁执法、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车货总重55吨以上大型超限车辆明显减少,尤其是2010年年底以来,九轴大型超限车辆在我市干线公路行驶的情况已经绝迹,五、六轴运输砂石的大型超限车辆减少80%。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二、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取消了车辆长度限值与最大总质量或轴数挂钩的限制,放宽了车辆宽度限值; 二是增加了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及列车、中置轴货运挂车及列车、长头牵引铰接列车等新车型; 三是增加了牵引车、半挂车匹配运输相关参数的规定;四是明确了外廓尺寸测量要求。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推动物流运输装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极大地支撑车辆运输车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和货车超载超限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大促进符合标准要求的新车型推广、拉动物流业生产消费。

整治车辆超载超限_车辆超载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车辆超载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为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九部委和省、宣城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0号)和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596号)精神,形成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全面治超的网络,在政策制定、站点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方式转变上实现我市治超工作新突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严格执法、源头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原则;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治超力度,研究解决非法改装、农用车超载等问题。2011年全年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控制在10%以下。 四、工作措施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治超综合领导机制。通过加强治超考核、完善治超法规等,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各个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提高治超工作合力。完善我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我市治超办综合协调作用,落实月度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治超联动长效机制。强化基层交管站货运管理职能,加大源头治超力度。 完善治超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治超制度体系,根据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交通、公安、质监、农机等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治超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治超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相关部门对抄报单位的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每个抄报案件都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提高抄报制度效力。对列入治超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严厉处罚,切实消除超限超载侥幸心理。 进一步完善治超统计、监测、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治超工作基础台帐,统计治超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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