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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理论前沿概述(doc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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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理论前沿综述

姚伟黄卓郭磊

内容提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除,美国股市又相继爆出了安然、世通等一系列丑闻,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政府将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视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而加入WTO 的承诺使得全面系统地处理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紧迫。本文试图在契约(激励)理论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公司治理的最新进展作一回顾和评述,以期为所有关注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的人士提供一些新的视角和研究参考。

(3) 以股东利益为终极目标的观念应如何

修正?

(4)公司治理问题是如何影响宏观经济活动

和政策的?

(5)是否存在一种最优的公司治理机制?

本文将分五个部分对以上领域的成果进行综述和评析。首先我们将分析和比较可保证收入、监管和控制权的关系,在一个简单而统一的框架下对以股东利益为目标的经典分析进行总结。在第二部分,我们将探讨一个最有趣也是最富有争议的领域——证券设计(或称为证券的多样性)。然后,我们将阐述利益相关者团体(Stakeholder Society)的概念,并讨论以之来修正古典理论的方法和问题。在第四部分我们将看到:由于公司治理中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经济冲击将通过经济体系中的许多现存的金融约束得到放大。最后,我们将对几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机制进行比较和评析。

一、股东利益的视角:古典分析框架的统一

公司治理理论最初是建立在由代理成本(例如为防止经理人的行动对股东利益的偏离而引起

的成本)起决定作用的模型上。Jensen—Meckling(1976)的开创性工作引发了对管理层激励的规范性思考。而Townsend(1979)则第一次尝试以最优契约的方式解决外部投资者与经理之间的利益冲突。这些早期的工作实际上已经触及公司治理的一个核心问题——管理激励(Managerial Incentives):这些激励既包括工资、奖金等货币补偿,也包括由股票期权、管理者对职业的关注、被接管和破产的威胁等隐性的激励。另一种解决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则涉及到Hirschman(1970)提出的“控制结构”(Control Structure)——外部投资者可以亲自以“积极”(Active)或“消极”(Passive)的方式对经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管。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Aghion—Bolton(1992)的开创性工作和Hart(1995)、Hart—Morre(1998)的继续发展,控制权的分配(Allocation of Control Rights)为理解公司治理中的问题提供了另一种系统的视角。但是,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管理激励(包括控制结构)和控制权分配的不同视角将在对可保证收入、监管和控制权关系的分析中得到统一。

1·1 “可保证收入”和筹资能力

对股东利益的分析无疑应在传统的Arrow—

Debreu范式中引入经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委托

代理关系。Holmostrom—

Tirole(1997,1998,2000)采用了一个简单的道

德风险模型。

一个风险中性的企业家有一个投资总成本为I

的项目,其私人可投入财富为A

“初始股权”(Initial Equity)或“内部股权”

(Inside Equity)。相应地,外部投资者的支付

应为A

I-。进一步的,我们假设该企业家是有限责任的。

该项目以P 的概率成功并产生收益0>R,否则

收益为0。该企业家可以选择“努力工作”或者

“消极怠工”(Shirk1)。则此项目相应的成功概

率为

P和L P。当他选择“消极怠工”时,我们可

H

以认为他此时获得了一个私人利得0>B,图(1)

表示了这一事件的进程。

筹资阶段道德风险阶段产出实现阶段项目成本成功概率地选择:可证实利润:

1实际上,这种道德风险问题至少包括:不全力以赴(Insufficient effort),过度投资(Extravagant investment),守成策略(Entrenchment strategies),牟取私利(Self-dealing)。详见Tirole J(2001):Lecture Notes on Corporate Finance. IDEI, Mimeo.

公司治理概述

目錄 1 前言 1 2 公司治理概述 1 2.1 定義 1 2.2 範圍 2 2.3 重要性 2 3 我國公司治理架構 3 3.1 公司治理相關法令規範 3 3.2 公司治理機制之設計 3 3.3 我國公司治理之特性 4 3.3.1 市場結構概述 4 3.3.2 所有權與經營權已漸分離之趨勢 4 3.3.3 企業集團的特性 5 3.3.4 企業交叉持股嚴重 5 3.3.5 海外投資的增加 6 3.3.6 散戶為主的特性 6 3.4 國內公司治理之重要議題7 4 公司治理之執行現況7 4.1 董事會7 4.1.1 組成8 4.1.2 職權8 4.1.3 制衡9 4.2 監察人10 4.2.1 組成10 4.2.2 職責11 4.2.3 獨立性11 4.2.4制衡11 4.3 股東會12 4.3.1 股東的權利12 4.3.2 小股東之監督12 4.3.3 徵求委託書13 4.4 資訊透明化14 4.4.1 發行市場之資訊公開14 4.4.2 交易市場之資訊公開14

4.4.3 加強年報公司治理資訊揭露15 4.4.4 關係企業的資訊揭露16 4.4.5 資訊公開管道17 4.4.6 資訊揭露評鑑系統17 4.5 歸入權18 5 我國公司治理之發展方向19 5.1 導入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制度19 5.2 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20 21 5.3 公司法於2001年大幅修訂,加強對公司治理之 規範 5.3.1 增訂公司負責人「忠實義務」21 5.3.2 禁止母子公司交叉持股21 5.3.3 董事、監察人不以具有股東身分為必要22 5.3.4 放寬公開發行公司公告管道22 5.3.5 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22 5.3.6 放寬股東提起代位訴訟的門檻22 5.4 建立獨立董監事人才資料庫23 5.5 加強董事、監察人於任期內之持續進修23 5.6 加強保障股東權措施23 5.7 健全公開收購制度24 5.8 揭露涉及不法行為之董事、監察人名單24 5.9 證期會公司治理推動小組工作重點24 6 證期會在推動公司治理中的角色25 6.1 推動上市上櫃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監察人制度25 6.2 強化資訊揭露25 6.2.1 加速年度財務報告公開時點25 6.2.2 修正財務預測制度25 6.2.3 揭露員工紅利相關資訊26 6.3 強化企業會計制度26 6.3.1 召開分組會議改善會計制度26 6.3.2 不良債權出售損失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27 6.4 建立外部制衡機制27 6.5 內部控制制度及財務業務專案查核27 6.6 督促公司重視並落實執行公司治理28 6.7 制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28 附錄一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附錄二內部人短線交易歸入權案件概況表

公司治理相关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机制理论研究文献综述》-郑志刚 公司治理机制是解决现代公司由于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代理问题的各种机制的总称,它既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职业关注等外部控制系统,同时包括激励合约设计、董事会、大股东治理、债务融资等内部控制系统。 研究意义 公司治理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资金的提供者按时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它构成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核心。对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显然对于提高中国现代公司的治理效率,从而最终推进企业改革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部控制系统 外部控制系统指的是尽管机制的实际实施超出了公司资源计划的范围,仍然可以用来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各种公司治理机制总称,它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声誉市场等。 1.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 ①公司治理的法律途径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②此外,政治因素的考虑对一国法律的制定产生深刻的影响。由于对于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而言,对雇员的保护与对投资者的保护负相关,因而,法律规定是谋求高投资者保护程度的企业家与谋求高雇员保护程度的雇员的政治妥协。 ③公司治理体系的不同更多的是意识形态的因素,而不是单纯由经济因素造成的。 2.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

①产品(要素)市场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整体经济效率十分强大的力量,同时,它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②产品和要素市场的监督力量对于新的和存在因量经济租或准租的活动而言十分微弱。 3.公司控制权市场 所谓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是指建立在现代放熟的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基础之上,通过包括公司舞管、杠杆收购以及公司重组等在内的公司战略而实现的公司资产控制权力转移的各种市场行为的总称。这里的接管包括兼并、敌意和友好要约收购以及代理权竞争等。 接管实际发生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接管者能够战胜目标公司经理人的“反接管”措施。 对接管的主要批评是,接管的收益来自享受的税收优惠、与原公司经理人、雇员终止合同,以及非效率的资本市场在价值评估中的错误 对以接管为代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争论表明,公司控制权市场单独同样不是一个约束经理人的有效机制。 4.声誉市场与职业关注 市场交换的经济范式的一个隐含假设是,存在一个政府来定义产权,并执行合约。即使不存在第三方,声誉或品牌作为私人机制,同样可以向当事人提供履行合约的激励。职业关注所提供的隐性激励不仅适用于经理人,同时适用于董事。风险的规避与折旧成为市场约束激励的能力的限制。因此,对未来职业的关注可能既是有利的,同时,也可能是有害的,这要取决于企业与个人利益的协调程度。二、内部控制系统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中国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现状考察

中国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现状考察 发表时间:2009-07-16T10:52:50.733Z 来源:《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2009年第4期供稿作者:涂晶[导读] 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时间普遍不长,针对公司治理的有效策略尤显不足,需要广泛借助国外同类行业的宝贵经验。 中国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现状考察涂晶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作者简介:涂晶(1982—),男,湖北荆州人,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07级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摘要: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时间普遍不长,针对公司治理的有效策略尤显不足,需要广泛借助国外同类行业的宝贵经验。本文在理解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简单陈述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对照美国共同基金的管理优势,扬长避短,提出完善和改进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可行性建议。关键词: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基金管理公司是按照合同法组成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发行公司股票筹集投资者资金组成基金,公司经理、董事执行业务,并向股东负责。我国基金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基金管理公司家数不断增加,管理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由于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较晚,而在向商业性金融机构过渡的过程中又普遍面临着机构权责不清晰、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基金管理人外部制衡弱化等诸多问题,离最终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这一目标相去甚远。因此需要深入考察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现状,研究其形成的原因及对管理、销售体系的影响,并利用和国外同类公司的对比探明它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和改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办法。1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的目的郎咸平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不仅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而且明确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会有损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公司治理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即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2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主要特征2.1 独立董事机构公司型基金虽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除了董事会之外,并无其他的机构,基金公司通过契约与其他基金代理机构发生联系。因此,基金治理结构主要表现为投资者和董事会之间的公司治理关系。 2.2 保护投资者权益基金公司股权的高度分散以及委托代理链条的增长使得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董事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不相容问题更为严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基金治理的首要和核心问题,对改革和不断完善监视职能提出了比实体企业更高的要求。 2.3 外部力量的介入公司型基金作为沟通投资与储蓄的金融中介,同样存在外部性的问题。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保证其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因此,为了维护投资者对基金这一投资方式的信心进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各国监管当局都不同程度地介入基金的治理结构。 3我国现阶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3.1 机构权责不清晰在我国目前的基金管理公司中,独立董事、合规审核委员会和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及督察员等各机构的设置,存在着重叠与权责交叉题,尤其是管理资产规模很小的基金管理公司,机构权责交叉、组织结构臃肿、缺乏效率的状况十分突出,制约着基金业务的开展。 3.2 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在激励与约束机制上面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约束不够严厉且没有直接到人;二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可同意基金经理和高管人员实行模拟期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但此还未得到法律允许;三是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治理结构中的力度不足。 3.3 基金管理人外部制衡弱化,独立董事作用有待考验目前在我国基金业中,基金发行成功之后,由于同为受托人的基金托管人要由基金管理公司代为选择,这使得管理人缺少有力的外部制衡,因此前者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明显弱化,这令基金管理人缺乏应有的外部约束,并且,新兴的独立董事会制度中独立董事的作用有待验证。在现今美国独董制度仍难有效规避道德风险情形下,如让中国式的基金管理公司独董有更多的决策权,是否能有足够动力与公信力来维护各方尤其是广大基金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还需要时间来检验。 3.4 基金公司改制转型面临难度,基金持有人利益与业务拓展不能完全统一随着国内基金业的发展壮大,目前现实中存在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不论是新设立还是改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引进都会对我们已有的与公司治理有关的理念和法律法规构成挑战。外资所要的是市场、控股权和经营控制权,中方所要的是经验、技术、商誉和对整个运作平台的掌控。因此,国际经验表明,只要合作的双方都是有能力的金融机构,激烈的冲突都将是必不可少的,这就给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又平添了较大的难度。其次,为了保障持有人和基金公司双重的利益,基金管理人需要不断地进行业务拓展,这种方式更依赖于社会分工,其业务与代理链条会不断加长,而规模化经营与运行环境的演进梯度如果发生脱节,会危及持有人的利益,进而引发治理结构的调整与变化。

公司治理概述

公司治理概述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目录 1前言1 2公司治理概述1 2.1定义1 2.2范围2 2.3重要性2 3我国公司治理架构3 3.1公司治理相关法令规范3 3.2公司治理机制之设计3 3.3我国公司治理之特性4 3.3.1 市场结构概述4 3.3.2 所有权与经营权已渐分离之趋势4 3.3.3 企业集团的特性5 3.3.4 企业交叉持股严重5 3.3.5 海外投资的增加6 3.3.6 散户为主的特性6 3.4国内公司治理之重要议题7 4公司治理之执行现况7 4.1董事会7 4.1.1 组成8 4.1.2 职权8 4.1.3 制衡9 4.2监察人10 4.2.1 组成10 4.2.2 职责11 4.2.3 独立性11 4.2.4制衡11 4.3股东会12 4.3.1 股东的权利12 4.3.2 小股东之监督12 4.3.3 徵求委托书13 4.4资讯透明化14 4.4.1 发行市场之资讯公开14 4.4.2 交易市场之资讯公开14 4.4.3 加强年报公司治理资讯揭露15 4.4.4 关系企业的资讯揭露16 4.4.5 资讯公开管道17

4.4.6 资讯揭露评监系统17 4.5归入权18 5我国公司治理之发展方向19 5.1导入独立董事、独立监察人制度19 5.2制定公司治理实务守则20 5.3公司法於2001年大幅修订,加强对公司治理之 21规范 5.3.1 增订公司负责人「忠实义务」21 5.3.2 禁止母子公司交叉持股21 5.3.3 董事、监察人不以具有股东身分为必要22 5.3.4 放宽公开发行公司公告管道22 5.3.5 监察人得列席董事会陈述意见22 5.3.6 放宽股东提起代位诉讼的门槛22 5.4建立独立董监事人才资料库23 5.5加强董事、监察人於任期内之持续进修23 5.6加强保障股东权措施23 5.7健全公开收购制度24 5.8揭露涉及不法行为之董事、监察人名单24 5.9证期会公司治理推动小组工作重点24 6证期会在推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25 6.1推动上市上柜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监察人制度25 6.2强化资讯揭露25 6.2.1 加速年度财务报告公开时点25 6.2.2 修正财务预测制度25 6.2.3 揭露员工红利相关资讯26 6.3 强化企业会计制度26 6.3.1 召开分组会议改善会计制度26 6.3.2 不良债权出售损失应提列特别盈余公积27 6.4建立外部制衡机制27 6.5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业务专案查核27 6.6督促公司重视并落实执行公司治理28 6.7制定「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28 附录一公开发行公司应公告或本会申报事项一览表 附录二内部人短线交易归入权案件概况表 Table of Content 1Preface1 2Concep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1 2.1Definition1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开题报告

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修正排版,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湖南工业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2014届) 学院(部):财经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学生姓名:彭瑶 班级: 103班学号: 指导教师姓名:谢刚职称:讲师 2013年 12 月 22日 3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一、结合课题任务情况,查阅文献资料,撰写1500~2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西方内部控制理论的演进,经历了五个阶段,其内容由简单到复杂、目标由单元到多元、对象由局部到整体的演进。而随着人们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的不断认识,基于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也不断兴起和深入,目前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国外有关公司治理下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主要是以卡德伯利报告、哈姆佩尔报告和特恩布尔报告,以及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和OECD《公司治理原则》为代表。其中,前三者被称为英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研究历史上的三大里程碑。 卡德伯利报告(1992)从财务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将内部控制置于公司治理的框架内,明确要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并以内部控制、财务报告质量以及公司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前提,明确要求公司改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议董事会应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声明,外部审计师和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发表的声明进行复核。 特恩布尔报告(1999)作为公司治理委员会综合准则指南指出,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制定正确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寻求日常的保证,使内部控制系统能有效发挥作用,还应进一步确认内部控制在风险管理方面是有效的。其中特别指出,董事会应在谨慎、仔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形成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正确判断。 DECD《公司治理原则》(2004)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和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对公司和股东的责任和忠诚。同时,要求董事会确保公司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的完整性,其中包括独立审计师的完整性,确保公司具备恰当的控制制度,特别是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和营运控制制度等,确保公司的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相关的准则等。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有关内部控制的理论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我国政府是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企业内部控制的推动力度的。我国在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过程中,内部控制的研究取得了许多重大理论突破,特别是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研究也呈现出勃勃生机并不断发展。 吴水澎(2000)指出,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的环境因素;阎达五(2001)也指出,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是内部控制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李连华(2005)认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 阎达五、杨有红(2001)则将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认为内部控制外延的拓宽正是由公司治理机制变化所致。因此他们建议采取双管齐下和分两步走的战略建立内部控制框架,认为首先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避免人员重叠;特别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认为董事会应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及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及对策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其通过提供有效的激励和控制,促使经营者以投资者的利益最大为经营目标,保障股东和其他相关主体的权益。本文在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实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应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激励机制 【正文】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为法人治理结构,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即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机构设置,明确各机构的权责分配,达到三者之间约束和权力制衡的目的。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理解为有关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在国际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正日益收到重视。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限制和存在的问题 (一)从产权结构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国有独资银行,资本金的补充依靠财政注资。这种一元产权结构的优点是明确地表示了所有国有商业银行是由国家提供信用担保,使大众可以放心储蓄,企业可以安心地使用贷款。即使各大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居高不下,资本的充足度低于国际警戒水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吸储率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并且,这种高度集中的产权结构在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市场机制的完善,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这种结构所带来的问题就是,政府作为全体人民对国有银行的代理人行使对银行的管理和控制,会使银行作为重要的资源配置机制的效率降低,从公司治理结构来看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二)从内部制衡机制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没有明确的制衡机制,虽然从2000年8月起国务院分别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派驻了监事会,但由于总行实行党委领导制,行长等管理层均为党委成员,从而从总体上看仍然是高度集权的体制,还远未建立起独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 (三)从外部制衡机制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是多头监管。这种多头的监管造

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综述

2012/04总第420期商业研究 COMMERCIAL RESEARCH 文章编号:1001-148X (2012)04-0030-07 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综述 谢 梅1 ,李 强 2 (中国矿业大学1.管理学院;2.财务处,江苏徐州221116) 摘要:市场竞争被经济学家认为是一种重要的外部公司治理机制,它与其他各种治理机制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且对公司绩效和股东回报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研究两个方面对二者关系研究的文献进行了回顾,并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市场竞争;公司治理;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控制权市场中图分类号:F270.3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1-11-17 作者简介:谢梅(1981-),女,江苏淮安人,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 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李强(1965-),男,内蒙赤峰人,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财务战略管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 基金项目:中国矿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产品市场竞争与最终所有权结构— ——基于股权分置改革背景的经验研究》 ,项目编号:0J091177。一、引言 从Berle 和Means 提出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问题起,中外学者纷纷开始转向公司治理机制对解决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代理问题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然而公司治理机制在现实中并没有起到预期的减少代理成本的作用,相反许多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的企业却可以经营良好,并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其强大的竞争力。如Toyota 和Honda 等日本企业,这些企业董事会成员的数量一般是同类美国或英国企业的至少三倍,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较低,日本资本市场也较少发生公司接管事件(Allen 和Gale ,2000[1];Chou ,2008[2])。 按照传统观点,由于日本企业缺乏董事会和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监督,其公司治理机制并非十分完善。但是,就是在这种治理机制的作用下却可以发现现实中的日本企业在世界市场具有非常强的竞争力。这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未必是企业提高绩效不可或缺的条件,市场竞争同样也可以作为经营管理的监督机制。那么,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又会对公司绩效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学者对公司治理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观点,李维安和张维迎认为公司治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也有学者认为公司治理是企业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的总和(Denis 和McCon-nell ,2003[3];白重恩等,2005[4])。白重恩等(2005)[4]认为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管薪酬、股权结构、财务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等;外部机制包括公司控制权市场、市场竞争,以及法律基础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借鉴白重恩等的观点,本文所指的公司治理是指除了市场竞争以外的其他内、外部治理机制。本文以此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梳理和总结了市场竞争与其他各种公司治理机制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并在总结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对未来研究方向提出了展望。 二、关于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理论研究公司治理机制是解决Berle 和Means 提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利益冲突的第一类代理问题,以及La Porta 等(1999)[5]所提出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存在的第二类代理问题(即大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系列

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是指关于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 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从广义角度理解,是研究企业权力安排的一门科学。从狭义角度上理解,是居于企业所有权层次,研究如何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针对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行为行使监管职能的 科学。 (一)各界学者对公司治理的解释 张维迎(2000)认为公司治理有两层含义(广义公司治理和狭义公司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些问题,并认为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狭义的公司治理概念则是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的一种制衡与监督机制,狭义公司治理的特点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它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葛家澍(2001)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而又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以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杨淑娥和金帆(2002)指出公司治理是规范和处理公司各种契约关系的制度安排。张先治和袁克利(2005)对公司治理的解释是:外部索取权人为了

保障他们在公司的索取权不受侵犯而以契约关系为基础对整个公司 进行的控制。张兆国、刘晓霞、邢道勇(2009)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各种代理问题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总称,包括法律制度、产品与要素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等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以及董事会、高管薪酬、股权结构、债务融资、信息披露等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李维安、戴文涛(2013)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司治理起源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实质是解决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减少代理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各界学者对公司治理都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总体来说公司治理就是当公司的所 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始研究如何从各个方面提升公司收益的方法。 (二)从会计与审计角度理解公司治理 张立民、李琰(2017)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导致的各种问题的机制的总称。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良性发展。刘爱东、万芳(2016)认为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是提高企业管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制度基础公司治理能够提高企业 管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其中主要是股权结构治理与监事会治理两种治理机制的影响明显,董事会治理及管理层治理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 (三)从投融资角度理解公司治理

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制约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节选) 在中国现阶段,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并且面临很多困难。根据我们所做问卷调查以及相关研究的积累,多重因素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1.民营企业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仍不尽合理 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控制权及其配置。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受企业的产权结构制约的。经验表明,企业治理结构会随着企业产权结构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发生变化,并逐渐从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合一的古典集权状态转变成为两者相互分离的现代分权状态。到目前为止,中国多数民营企业仍倾向于集权式治理结构。我们的调查表明,在一定阶段,集权式治理结构和家族式管理,对于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并不是毫无意义的,相反,它可能更有助于形成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从长期发展和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角度看,民营企业从传统的家庭制转向现代制,势在必行。在我们这次调查的企业中,XX公司是民营企业的主要产权形式,其比重占到样本企业总数的77.99%;股份XX占13.59%;合伙制仅仅占1.49%。但是,在这些被调查企业中,有455家(占样本企业总数61.82%)承认本企业本质上仍是家族企业。这就是说,尽管民营企业采取了XX公司等形式,但家族制的实质并未改变。仅有27.4%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不足企业股权比重的90%,29.7%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在90%以上,42.9%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为100%,后两种合计达72.6%。这就是说,到目前为止,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在本质上仍然是家族控制型企业。如前所述,家族制虽然能够适应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和企业发展的实际,但它毕竟是一种原始的企业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这种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有积极的一面,如企业内部各主要成员间的信任成本较低,从而有助于较小规模企业实现更有效的组织与管理;另一方面,它也有消极的一面,如只相信“自己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在更广的X围选择更有能力的人更有效地配置企业资源。正因如此,才有了民营企业集团化的趋势以及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要求。这种趋势和要求的出现,标志着传统的家族制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的历史过程已经开始。 2.创新能力的高低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民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发展到了价格竞争仍然普遍存在,但开始让位于创新能力竞争的阶段。创新已成为企业有无竞争力和竞争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和因素。任何一家企业,不管其规模大小,从事什么行业,只要离开了创新,就不可能有持续的竞争力。所谓企业竞争力,不外就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特异性及其成本优势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维护和扩展市场并由此获得更多长期利润的能力。在没有创新收益“外溢”的情况下,创新始终是一个有助于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异性增大、有助于企业战略资产积累、有助于更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助于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X畴。成功的创新,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家的新的更大的创新冲动,并由此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创新收益。正泰集团、万向集团、联想集团的实践均表明,强烈的企业创新冲动与偏好,是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的创新

4 文献综述范文: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姚伟黄卓郭磊 内容提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除,美国股市又相继爆出了安然、世通等一系列丑闻,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政府将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视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而加入WTO的承诺使得全面系统地处理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紧迫。本文试图在契约(激励)理论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公司治理的最新进展作一回顾和评述,以期为所有关注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的人士提供一些新的视角和研究参考。 关键词:公司治理证券设计利益相关者团体 前言 正如Harris-Raviv(1991)所说:“公司财务中最古老和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方式以及投资资金的运作决策?”这个问题也被称为“资本结构”(Capital Structure)。沿着Modiglianli-Miller(1958)的开创性思路,传统的公司财务理论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在证券(主要是各种股票和债券)的类型给定的条件下,企业是如何决定其证券资本的发行总量的。 然而,近二十年来的实证工作已为公司的资本结构和治理模式刻画出清晰的图象,越来越多的证据已经表明:“公司派”(corporate pie)的大小不受其分配方法影响的固有假设必须得到放松。投资者向企业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分享企业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金融的一个深层问题就是:如何进行有效的机制(契约)设计使投资方(Suppliers of Finance)确信其能够从投资中获得相应的收益(Shleifer -Vishny,1997); 反言之,通过这一机制,筹资方能够对其偿付能力做出“置信承诺”,以吸引外部投资。这一专题被称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实际上,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可以一直追溯到Adam Smith(1776), 而Berle-Means(1932)在其《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中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的观点。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使大多数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相信:公司治理应该更关注于保护股东的利益。然而,近二十年来的一系列相关的政治经济事件(尤其是几次大的金融危机和诸多的公司财务丑闻)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种观点的狭隘和短视。在更广阔的视角下,人们从实证和规范的角度提出了五个问题: (1)公司治理是否存在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 (2)如何理解证券的多样性(或称为证券设计)? (3) 以股东利益为终极目标的观念应如何修正? (4)公司治理问题是如何影响宏观经济活动和政策的? (5)是否存在一种最优的公司治理机制? 本文将分五个部分对以上领域的成果进行综述和评析。首先我们将分析和比较可保证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DOCX 44页)

规范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 发布日期:2004-06-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一部分概念综述 一、公司治理结构国际认识 1841年10月的一天,往返于美国两州间的两辆火车相撞,死亡两人,17名乘客受伤,此事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在议会的推动下,铁路公司进行了改革,老板只拿红利,铁路由专家进行管理(《领导科学基础》第2页)。这可能就是基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最初形态,而且这种新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一经实践,便被普遍接受并迅速推广,成为美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的推动因素。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由美国经济理论界提出,在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是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或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与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是牵扯到公司的股东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能否实现和公司能否正常运作的重大问题,它既要保证投资人实现盈利的目的,要使经营者顺利的行使经营权,又要实现公司治理结构和发展过程中所涉各个部分利益主体关系的制衡与协调。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怎样通过结合本国经济现状,建立并不断规范一个合理的公司内部组织体系,以此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水平,妥善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分配关系问题,并协调好相关权益者利益,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的最大化与社会化。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取决于其自身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及其制度惯性(诺斯称之为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以美国为例,公司法中的治理结构就是由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时期过渡到20世纪初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时期,进入50年代以后发展至今,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处于全面完善发展的时期。

公司治理理论综述

公司治理理论综述 公司治理理论综述有关公司治理的研究很早就已存在,但是对其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综观国内外有关文献,可以发现人们对于公司治理的研究已经非常广泛,本文试图把它们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与利益导向1,公司治理的内涵伯利和米恩斯(Berle and Means,1932)以及詹森和梅克林(Jensen and Meckling, 1976)认为公司治理应致力于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的焦点在于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相一致。法马和詹森(Fama and Jensen, 1983)进一步提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的代理人问题,其中心问题是如何降低代理成本。施莱佛和维什尼(Shleifer and Vishny, 1997)认为公司治理要处理的是公司的资本供给者如何确保自己可以得到投资回报的途径问题,认为公司治理的中心课题是要保证资本供给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上述学者对公司治理内涵的界定偏重于所有者(一般情况下即为股东)的利益,因此他们信奉“股东治理模式”。?科克伦和沃提克(Cochran and Wartick,1988)认为,公司治理要解决的是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会和公司的其他相关利益者相互作用产生的诸多特定的问题。布莱尔(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拥有公司,如何控制公司,风险和收益如何在公司的一系列组成人员,包括股东、债权人、职工、用户、供应商以及公司所有的社区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以上学者对公司治理的阐述把利益相关者放在与股东相同的位置上,因而他们提倡“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2,利益导向(一)股东治理模式与股东利益最大化股东治理模式把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的目标。其假设条件是:在典型的公司中股东得到“剩余回报(residual return)”并承受“剩余风险(residual risk),从而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就实现了社会财富最大化。但是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上存在着两种观点(布莱尔,1995):第一种观点:金融模式(finance model)认为公司由股东所有并进而认为公司应按股东的利益来管理,试图促使经理人员对股东利益更负有责任(尤其是在伯利与米恩斯企业中)。金融模式的主张者相信,通过政策激励和采取最大化短期股票价格的行为是为股东利益服务的最佳形式,因为他们相信,今天的股票价格是反映公司未来利润和增长的最佳市场评估。其理论基础是“有效市场理论”。因此,他们主张为公司控制提供一个不受限制的市场,并主张增大股东的权利。第二种观点:市场短视市场短视派认为金融市场的压力使公司经理只关注短期利益,这样会对公司的长期管理产生一种经营决策上的偏导,从而降低公司长期资产的价值。罗伯特?哈耶斯和威廉姆?爱伯纳思(Robert Hayes and William Abernathy,1980)指出美国公司正在遭受“竞争性短视”(Competitive myopia)的损害,包括驱使经理过于沉重地倾注在以短期资本测量作为经理业绩评估准则的投资回报上。当金融模式主张者希望增加股东对公司的监督和影响时,市场短视派则希望公司治理可以在股东压力下,特别是在短期股票价格业绩中保护经理,或替代性地通过阻止交易和鼓励长期持有股票来试图实现股东的利益。但两者都认为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可导致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二),利益相关者治理与社会财富最大化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认为应把社会财富最大化作为公司治理的目标。布莱尔(1995)认为,在大多数现代公司中,股东只承担有限的责任,股东的风险可以通过投资

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摘要】《现代公司于私有财产》发表之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问题就一直困扰着实业界和经济学界,此后公司治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80年代以来,作为国企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中国的国有企业集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目前仍有许多多年困扰我国国有企业集团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本文在对西方主要的公司治理理论综合阐述的基础上,结合国有企业的性质特点,提出在发展国有企业治理理论中,应着重对国有资本产权主体治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以及国有企业的劳动力产权主体获取企业所有权的制度安排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研究。本文在对相关企业治理理论综合阐述的。 【关键词】公司治理;国有企业;委托代理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逐渐减少,市场调节机制逐渐加强,经济体制同时受到来自于计划和市场两方面的影响,这种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我们称之为转型时期。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改革,我国学者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也进行了理论与实践上的摸索。因此,对国外主流理论观点进行综述性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际价值。 1.公司治理理论 1.1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主要是研究产权的界定和交易的经济理论,它的渊源可追溯到19纪世纪末20世纪初旧制度经济学派的出现。到本世纪的50年代,形成了以加尔布雷思和科斯为代表的两个理论体系迥异的产权经济学理论。后来由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和布坎南、舒尔茨等给与丰富和发展。现代产权经济学家把产权定义为:“对个人财产行为权利的法律界定”。它包含三点含义:(1)产权是一种排它性权利,并且是可以进行平等交易的;(2)产权是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的基本准则;(3)产权是由一组权利组成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对于一个完整的产权主体来说,必须拥有这一组权利。而对这一组权利的不同界定又会导致不同形式的产权安排。 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有:(1)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不是商品买卖,而是权利买卖。人们购买商品是要享有支配和享受它的权利。(2)资源配置的外部效应是由于人们交往关系中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或权利无法严格界定而产生的。市场运行的失败是由产权界定不明所导致的。(3)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础,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组织、技术和效率。(4)严格定义或界定的私有产权并不排斥合作生产,反而更有利于合作和组织。一种私有产权制度会产生出非常复杂,合作效率极高的组织。但这种复杂的组织是以私人产权的自由交易形成的。所以明确界定私人产权是为有效地寻找最优体制奠定制度基础。而自由的交易对寻找有效率体制的作用比分配商品的作用重要得多。(5)在私有产权可以自由交易的制度下,中央计划也是可行的,只要计划是有效的,就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144155 银行管理论文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很久以来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其特殊性越来越显著,尤其是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人们更深刻认识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性。1999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使得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一、一般公司治理理论简述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有两种。一是委托代理理论。自Berle and Means于1932年提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观点后,公司治理问题一直被界定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情况下的“代理人”问题(Fama and Jesen,1983),由于20世纪70-80年代公司治理研究主要集中于以分散的所有权结构为特征的美国公司,故80年

代以前的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是以委托代理理论为代表,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护股东的利益,确保股东的投资能得到回报。二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起,公司治理研究逐步扩展到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国家,在这些国家的公司中所有权结构较为集中,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单纯的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该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销商以及所在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和规定他们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因此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和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其特殊的治理问题 最初,人们假设银行中所有者与管理者的行为与代理理论中的一般企业是一样的,但是商业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中介机构具有与普通股份制公司不同的性质,这些特殊的性质决定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和治理机制也不同于普通的公司。Macey and O’Hara(2003)主要从银行特殊的高负债经营的资本结构出发进行研究,他们认为由于银行的自有资金仅占到10%以下的比例,使得银行的所有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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