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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

如何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
如何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

如何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

钟巍

保险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获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变其对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1、保险代位追偿权的成立要件

(1)代位追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2)必须是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如果发生的事故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不存在保险人代位行使权利的问题。

(3)保险事故的发生须由第三者的行为所致。

(4)被保险人须对责任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5)代位权的产生必须在保险人给付赔偿金之后。保险人没有支付赔偿金之前,不享有代位权。

(6)代位追偿权须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

2、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1)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人处取得损害赔偿金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人处取得的赔偿金额。

(2)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大于保险金时,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后,仍可就不足部分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

(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后又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并取得损害赔偿金的,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金。

(4)如果保险人代位行使赔偿权所取得的赔偿金超过保险金,则应将多余部分退还给被保险人。

(5)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赔偿金的责任。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适用范围上的限制.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适用范围上的限制 文/王卓卓 【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已经成为保险法理论的热点问题。学者们对保险权的适用范围等问题存在诸多争议。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日益重视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然而我国有关代位求偿权的法律制度却不尽完善,即使立法上明文规定的,也有许多疏陋之处。本文针对理论界学术界争论的焦点,详细论述了保险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适用限制问题。【关键词】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范围限制第三人 保险代位求偿权源于损失填补原则。损失填补原则要求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得到的补偿来填补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财产保险领域无损害即无赔偿,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于财产保险,应无问题。有问题者,人身保险是否适用代位权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此外,随着社会保障问题日益被重视,社会保险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也亟待深入探讨。本文将从这三个领域研究保险到位求偿权的适用限制问题。 补性。所以,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健康保险中不适用。 (三)从保险标的来看 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人身利益具有无价值的属性。因此,人身保险关系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受到的损害自然无法用金钱来准确衡量,所获得的保险金只能算是对直接损失的弥补,而人身损害造成的精神痛苦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保险事故只是保险金给付的条件而并不能决定保险赔付的额度。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中的适用 通常,财产保险在理论上可以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四种。对财产损失保险适用保险代位权当不存疑议,争议较大的是在责任保险中是否适用保险代位权。 (一)责任保险的性质辨析 所谓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责任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自身损害的填补,而且可以保护被保险人致害行为的直接受害人,使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因此,责任保险适用“无损失既无保险”原则,同时它又呈现出与传统的较为典型的财产保险的差异性,朝着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保险的方向发展。 (二)保险代位权在责任保险中的适用 责任保险既为财产保险,同样适用损害补偿原则,则无疑应适用保险代位权。只不过保险代位权在责任保险中的适用范围非常狭窄,笔者认为仅适用于共同侵权的情形。即:被保险人和其他共同侵权人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时,保险

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范本

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范本2017 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得行为,就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与履行保险责任得工作,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得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范本一*****有限公司: 兹有我单位(个人)委托(委托人)全权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允许委托人领取报案号; 得保险赔款. 领取保险款金额:¥ (大写: ) 以转账方式支付给: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委托人在换行与处理上述单项得过程中,依法签署得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理赔事宜处理完毕止。 理赔事宜包括: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上划款). 重要声明: 1、本授权书就是由本授权人亲笔填写,由委托人确认其真实性,因虚假委托书导致得经济赔偿由委托人或领款人承担. 2、为方便贵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以上指定得账号,本授权人已确认以上指定账号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得索赔资料与相关信息有误引起得后果由授权人承担. 4、授权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为本委托书必备附件。 授权人签章(公章): 受托人签章(公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范本二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系单位(保单号)下所载之:囗被保险人囗被保险人之法定代理人囗指定受益人囗继承人囗其她 现根据贵公司规定全权委托先生/小姐身份证件号码: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持本授权人身份证件,以本人名义前往贵公司就本合同办理囗理赔囗给付申请囗退保申请囗退费申请囗代领保险金囗其她受托人声明: 第一、受托人保证授权人得签名为亲笔签名,如有纠纷,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受托人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严格遵循授权人得真实意愿,所实施得行为如超出授权范围, 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代位原则

代位原则 一、代位原则的含义 代位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事故损失进行赔偿后,或者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后,依法取得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进行求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坚持代位赔偿原则的意义在于,可以防止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人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获利;可以既保证责任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也维护了保险人的利益,从而体现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另外也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生产生活。 二、代位原则的内容 代位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下面我们先看一下代位求偿权。 (一)代位求偿权 也就是权利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人的责任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并造成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即依法取得对第三人的索赔权。[1]代位求偿权的产生需要具有三个条件: 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保险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人的责任造成的; 3、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才有权获得此项权利。 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享有的权益以其对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如果保险人从第三人责任方追偿的金额大于其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那么超出的部分应当归被保险人所有。当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大于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时,被保险人有权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对第三人请求赔偿。[2]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代位追偿的对象是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保险标的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人,他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第三人对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第三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3、第三人的不当得利行为,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依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车辆保险委托书范本

车辆保险委托书范本 以下是委托书栏目为您提供的《车辆保险委托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 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特委托________部门/班组________,身份证号 码为________,代办本人离职证明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车辆保险委托书范本 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我公司委托 xxxxx 同志,性别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到贵公司办 理车辆保险过户事宜,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 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公司给予协助,谢谢! 委托期限: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31日 6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完成选号后,工作人员会给你打印机动车领牌凭证,并要求你去缴费。此处缴费同样是只能采用银行卡支付。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反 光号牌的工本费为125元。缴费后等待一段时间后便可以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 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我本人授权我公司员工___携带身份证(证件号:___)前来贵行办理___事项,授权代表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业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为代表本 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20年9月25日 针对这一问题,大连市人口计生委在全省率先迈出改革的步子,主要针对初次生育登 记和再生育审批的两种情形,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使群众少跑路、省时间,最大限度地 方便群众。 我司委托本司员工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到贵单位办理_____事宜,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单位给予协助,谢谢!

民事经典案例 -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孙书同律师民诉经典案例 某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一、案件介绍 2013年3月某特殊材料公司石蜡原料堆垛发生火灾,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特殊材料公司进行了2000多万元的理赔后,获得代位求偿权。2015年7月该保险公司起诉华某某、王某某,要求其承担500多万元的赔偿责任,孙书同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本案。 二、孙书同律师主要观点 1、事故责任人华某在特殊材料公司进行的维修焊接作业属于个人行为。工程部(我方当事人华某某曾为该工程部经营人)与特殊材料公司的施工工程已过保质期,其引发火灾属于个人犯罪,不属于职务犯罪,与工程部无任何关系(华某询问笔录、谈话记录、刑事判决书可以证明)。 2、华某不构成表见代理。因华某已于2008年离开工程部,且工程部在火灾发生前早已注销,主体不存在。且华某所带的三名施工工人也系其个人召集,并非工程部员工或由工程部召集。 3、另根据刑事判决书重大责任事故案华某为责任主体,工程部负责人华某某并非责任主体。如果判决我方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那就意味着之前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由华某承担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二审刑事判决是错误的,必须由原告通过再审程序推翻已生效并执

行的二审判决书,明确刑事责任后,才涉及民事赔偿问题。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责任主体是单位的直接从事生产人员和直接指挥人员,我方当事人不属于责任主体,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故我方当事人不承担重大责任事故罪,更不要说让我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处理结果 最后,法院作出了被告华某某、王某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孙律师在本案中运用了灵活多变的辩护方法,切实的维护了当事人华某某的最大权益!

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

经典合同 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姓名:XXX 日期:XX年X月X日

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 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一) 车百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有我单位(个人)------------------委托(委托人)全权办理保 险理赔事宜,并允许委托人领取报案号;--------------------的保险赔款。 领取保险款金额:¥ ----------------(大写:--------------- ) 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户名:------------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委托人在换行和处理上述单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理赔事宜处理完毕止。 理赔事宜包括: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网上划款)。 重要声明: 1、本授权书是由本授权人亲笔填写,由委托人确认其真实性,因虚假委托书导致的经济赔偿由委托人或领款人承担。 2、为方便贵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以上指定的账号,本授权人已确认以上指定账号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的索赔资料和相关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授权人承担。 4、授权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为本委托书必备附件。 授权人签章(公章): 身份证号: 日期: 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二) 第 2 页共 4 页

(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物流有限公司 电话:12345678910 现派我公司xxx 同志前往你处办理鲁lc****车辆违法超载处罚事项,作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 委托单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是我*****物流有限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我*****物流有限公司单位任总经理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 3 页共 4 页

保险公司理赔后 向道路经营者进行代位追偿

保险公司理赔后向道路经营者进行代位追偿 【编者按】2011年3月1日晚10时许,私营企业主王某驾驶一辆奔驰轿车沿宁沪高速公路行至江苏常州境内时,行驶在前方的丰田轿车突然右打方向后,王某发现前方同一股车道出现一个行人身影,王某赶紧刹车,但为时已晚,车身仍擦撞到行人马某,致马某受伤,王某的轿车也遭损坏。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行人马某的违法行为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马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故不承担事故责任。 王某将轿车送去维修,产生11万元维修费。本来这笔费用应由事故全责人马某赔偿,但马某系常州武进区农民,被撞后医院诊断为脑挫裂伤,肋骨骨折,自己负担医药费都很困难,实在没有赔偿能力。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王某选择向投保的保险(和讯放心保)公司索赔。王某为爱车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和不计免赔险)。王某本以为维修费用可以找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但保险公司表示,经评估车损数额已经超过车辆残值,没有必要对车辆再进行维修。几次协商不下,王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11万元。协议履行后,王某向保险公司出具权利转让书,将11万元赔偿款的追偿权转移给保险公司。 车损费保险公司赔偿后再追偿 追偿权握在保险公司手里,可又向谁追偿呢?向行人马某追偿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力)。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左思右想,认为事故因违规上路的行人马某引起,而高速公路应是全封闭的,行人不应该出现在路面上。于是,保险公司最终将事故原因归咎到高速公路经营者身上:因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沪公司”)管理不善,才导致行人违规进入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2013年4月,保险公司将宁沪公司告上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宁沪公司所在地管辖法院),追偿11万元赔偿金。2013年6月,栖霞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庭审中,宁沪公司对保险公司的归责感到很委屈,他们表示:在宁沪高速周边沿线均安装封闭隔离护栏,也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日常的巡查、养护义务。行人马某进入高速公路,己方并没有过错,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宁沪公司指出保险公司告错了人。按照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行人马某才是侵权人,保险公司应向马某追偿。另外,宁沪公司还根据王某当晚的口供,找到了一条重要的撇责理由:事发当晚,王某驾驶奔驰车的时速为110公里,可与前车车距只有10~20米,这明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保持安全车距的规定,所以,王某在本起交通事故中具有明显过错。

保险理赔委托书范本怎么写

保险理赔委托书范本怎么写 保险理赔委托书范本怎么写篇1 中国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贵公司保险单项下的被保险人已发生事故,现该保单保险金权利人委托持其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索赔资料前往贵公司代为办理理赔申请。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理赔结束时止。 委托人郑重声明,凡由本授权委托书引发的任何法律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委托人签名栏: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保险人关系: 日期: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受托人联系电话:日期: 注:1、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 2、请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保险理赔委托书范本怎么写篇2 *年*月*日 保险理赔委托书填写 1.哪些人有权填写《理赔授权委托书》?

理赔申请人可授权他人代其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哪些人可作为理赔申请人,您可参阅《理赔申请书》的填写指南。 2.申请人可授权哪些人代办保险理赔事宜? 您可以授权我公司的保单服务人员(业务员、保全员)代办理赔,也可以委托您的律师、亲属、朋友等代办,但您应当确认被委托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可以授权哪些事项由“受委托人”代办? 您可以授权“受委托人”代办“办理理赔申请及受领退回的申请材料”、“受领理赔决定通知”、“受领续期核保决定通知”、“受领给付款项并签字”、“签订理赔协议”等理赔相关事宜。但“受领给付款项并签字”与“签订理赔协议”两项授权权能较大,请您谨慎选择。 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代理业务人员和保险营销员不得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委托代领保险金”,故如您委托保险业务员或保全员办理理赔,请在“受领给付款项并签字”代理权限项下勾选“不同意”。 4.授权他人代办理赔申请,是否《理赔申请书》即可由“受委托人”填写? 授权他人代办理赔申请,仅为授权他人代办理赔相关手续,《理赔申请书》仍需由申请人亲笔填写并签字确认。 5.仅有一个申请人时,应如何填写《理赔授权委托书》? 仅有一个申请人时,您可只需填写“委托人1”的相关内容,其他委托人信息不填写。 6.申请人多于四人时,应如何填写《理赔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多于四人时,您可填写多份《理赔授权委托书》,但请确保“代理权限内容相同。

个人保险委托书

个人保险委托书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保险委托书范文,欢迎阅读! 【范文一:保险授权委托书】委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就办理保险业务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__________提交并接收申报保险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办理向 __________申报登记保险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自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失效。 委托人: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二:个人社保委托书】本人_________需在佛山市办理个人社保业务,因事不能亲自前去办理,现委托________代为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三:个人保险委托书】________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________ 根据有关政策,需将在____省____市____县缴纳的社会保险金________转入到厦门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____________代为办理转入手续。 委托人: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范文四:个人保险委托书】尊敬的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分公司: 本人________委托________在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期间代为办理保险退保事宜 本人同意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领取和支付,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讲解

A保险公司诉B高速公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高速公路管理者对路面障碍物造成公路使用人的财产损失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认定 关键词高速公路管理者保险代位求偿权 裁判要点 高速公路管理者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既是法定义务,又是合同义务;而公路使用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亦负有行车安全注意义务,对机动车碰撞路面障碍物而引致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民事责任范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和第二十二条。 基本案情 C公司为自有的粤AG2**F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期限自2012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17日止。2012年5月3 日,驾驶员尹某驾驶该车辆在B高速公路公司所辖的北环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车辆底盘碰撞路面轮胎残余,导致车辆失控撞向旁边护栏,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尹某没有发现地上轮胎和采取措施不当,但未对驾驶员责任进行认定。事故发生后,C公司支付了车辆维修费10902元、拖车费1300元、路产赔偿费1600元。随后C公司向A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A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C公司赔付了保险金12792元(包括交强险赔付路产损失1600元,机动车损失险赔付维修费10902元、拖车费290元)。A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后以B高速公路公司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认为B高速公路公司作为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方,应保证高速公路符合安全通行条件,B高速公路公司管辖路段出现轮胎残余,说明B高速公路公司没有履行保障安全通畅运行的义务,构成违约,应当向A保险公司支付已赔偿的保险赔偿款12792元及相应利息。B高速公路公司则主张,《路政巡查记录表》反映B高速公路公司已对公路进行及时、经常性巡查,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按照交警部门的认定,事故发生原因是路上轮胎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当,说明驾驶员未谨慎驾驶,未尽足够注意义务避免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而且轮胎应是其他车辆遗落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即使B高速公路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只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1日作出(2012)穗越法民二初字第5801号民事判决:一、B高速公路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A保险公司赔偿12792元及利息(从2012年9月1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A保险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B高速公路公司提出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 月6日作出(2013)穗中法金民终字第57号民事判决:一、撤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2)穗越法民二初字第580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2)穗越法民二初字第580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B高速公路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保险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是指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所签订的法律文书.那么,委托书怎么写?下面为大家分享了保险公司授权委托书,欢迎大家借鉴!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贵公司保险单___项下的被保险人____已发生事故,现该保单保险金权利人委托_____持其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索赔资料前往贵公司代为办理理赔申请。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理赔结束时止。 委托人郑重声明,凡由本授权委托书引发的任何法律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电话:日期: 注:1、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 2、请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就办理保险业务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XXX提交并接收申报保险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XXX办理向XXXX申报登记保险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自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失效。 委托人: 受托人: 20xx年月日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 兹有我单位______________委托 全权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允许受托人领取保单号:__________________赔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的保险赔款。 领取赔款金额:¥_____________ 以转帐方式支付给: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理赔事宜处理完毕时止。

保险理赔委托书范本

保险理赔委托书范本 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 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以下是委托书栏目为您 准备的《保险理赔委托书范本》及相关知识。 保险理赔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委托某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往办理******号保单的生存金领取(理赔金领取)事宜,特此委托。 委托人*** *年*月*日 【保险理赔委托书填写】 1. 哪些人有权填写《理赔授权委托书》? 委托是一个类,它定义了方法的类型,使得可以将方法当作另一个方法的参数来进行 传递,这种将方法动态地赋给参数的做法,可以避免在程序中大量使用If-Else(Switch) 语句,同时使得程序具有更好的可扩展性。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本,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委托某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往办理******号保单的生存金领取(理赔金领取)事宜,特此委托。 针对这一问题,大连市人口计生委在全省率先迈出改革的步子,主要针对初次生育登 记和再生育审批的两种情形,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使群众少跑路、省时间,最大限度地 方便群众。 理赔申请人可授权他人代其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哪些人可作为理赔申请人,您 可参阅《理赔申请书》的填写指南。 2. 申请人可授权哪些人代办保险理赔事宜? 您可以授权我公司的保单服务人员(业务员、保全员)代办理赔,也可以委托您的律师、亲属、朋友等代办,但您应当确认被委托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申请人可以授权哪些事项由“受委托人”代办?

保险代为求偿权的放弃

十、基于保险代位求偿权权利的放弃引发的问题: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事故发生前行使放弃行为对保险人的影响 根据我国新《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问题是,如果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否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对于这一问题,学术界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被保险人的上述行为直接损害保险人依法或者依据保险合同而取得的保险代位求偿权利益,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为维护第三人、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保险人不能简单地以被保险人弃权为理由,免予承担保险责任。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大北石油公司诉圣保罗火灾海事保险公司一案中,美国明尼达苏州最高法院在此案的判决中认为,保险合同中没有禁止被保险人订立免除责任的协议的明确约定,被保险人有权诉诸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12]我国新保险法对此问题并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代位求偿权并未产生,故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二人的赔偿请求权的行为,不能被认为是造成对该权利的侵害,因此,第一种观点在理论上不成立;第二种观点则是在实务上对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利益权衡的结果,亦无充分的理论依据。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引用我国新《保险法》第61条第3款的规定作为保险人抗辩被保险人行使保险赔偿金给付请求权的依据,被保险人先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放弃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且没有对保险人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有违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可以认定是导致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不能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2、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免责约定的效力 在保险学理论界有种通说,即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法律赋予保险人的权利,具有法定性,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形下,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免责的约定均无效。虽然《保险法》未作规定,但笔者认为应根据该法中相关的规定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对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情形作出了三种规定:(1)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2)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3)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其中(1)(2)是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积极行为,(3)是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消极行为。 笔者认为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还应结合《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和《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利解释原则综合评判。 从上述规定可以作如下分析:(1)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保险代位求偿权尚未成立,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系有权处分,是有效的,保险人在行

保险的基本原则:代位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代位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代位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代位原则代位原则包括两个部分,即代位求偿和物上代位。(一)代位求偿代位求偿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损失而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支付了保险赔款后,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利。 代位求偿的实现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于保险责任事故引起的; 第二,保险事故由第三方的责任引起; 第三,保险人必须在履行了赔偿责任之后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 1、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 (1)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保险人的权利是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的义务是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应当与他的赔偿义务等价,如果追得的款项超过赔偿金额,超过部分归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在保险赔偿前,被保险人需保持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 第二,不能放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索赔权; 第三,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

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四,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 第五,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代位求偿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是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及组成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第二,代位求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二)物上代位 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按保险金额全额给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物上代位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发生实际全损后尚有残留物,保险人全额赔付后,残留物归保险人;二是发生推定全损。 代位求偿与物上代位存在明显的区别:第一,代位求偿的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者责任引起的;第二,代位求偿取得的是追偿权,而物上代位取得的是所有权。在物上代位中,保险人取得了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益和义务? 保险的基本原则:代位原则相关内容:

车辆保险过户委托书范本7篇

车辆保险过户委托书范本7篇 Sample power of attorney for vehicle insurance transfer 编订:JinTai College

车辆保险过户委托书范本7篇 前言: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本文档根据委托书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车辆保险过户委托书范本 2、篇章2:办理车辆过户委托书 3、篇章3:办理车辆过户委托书 4、篇章4:办理车辆过户委托书 5、篇章5:办理车辆过户委托书 6、篇章6:办理车辆过户委托书 7、篇章7:办理车辆过户委托书 篇章1:车辆保险过户委托书范本

车辆保险过户委托书如何写?办理车辆保险过户需要亲自去吗?下面是由小泰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车辆保险过户委托书范本,希望能够帮到您! 车辆保险过户委托书范本 致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我公司委托 xxxxx 同志,性别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到贵公司办理车辆保险过户事宜, 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公司给予协助,谢谢! 委托期限:20xx年9月25日-20xx年10月31日 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9月25日 车辆保险如何过户 车辆保险过户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需要出具委托 书以及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另外还要带好以上提及的过户资料即可办理。 车险过户有两种方式可选: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追偿与结算机制(试点地区试行版)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追偿与结算机制 (试点地区试行版) 为规范车损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的追偿与结算,提升追偿效率,降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客观反映费率浮动水平,特制定本机制。 一、适用条件 进行保险公司之间代位求偿案件的追偿和结算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交强险、车损险承保公司(以下简称为“代位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交强险、车损险条款向被保险人赔付完毕。 (二)责任对方为机动车且已在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三)代位保险公司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提出追偿请求。 (四)代位求偿案件结算所需资料齐全。 二、追偿和结算的基本规则 保险公司间应按照以下基本规则进行追偿和结算:(一)代位追偿结算范畴仅限于赔款及施救费。公估费、鉴定费、查勘费等直接和间接理赔费用均不列入代位求偿结算范围。 (二)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依据本公司保险条款的约定进

行责任认定和赔款理算,对代位保险公司提交追偿的赔案按照清算码项下的追偿金额适用不同的审核方式。 (三)对于每一清算码项下的追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案件,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以代位保险公司提交案件中定损金额和残值作价金额为依据进行赔款理算,理算完毕后即以此金额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对于每一清算码项下的追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案件,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可针对保险责任、定损金额、残值金额等进行全面审核,以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作为结算依据。 (四)代位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赔付时,如果被保险人收回残值的,应扣减赔款并在业务系统中上传残值作价的金额。如果代位保险公司收回残值,应在业务系统中上传预估残值金额。 追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案件,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不再对残值作价金额进行审核而直接进入清算。如果有疑问可提交争议处理机制处理。 追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案件,将预估残值金额作为互审项目之一。如对预估残值金额确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残值归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处置。对于双方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均有责的,以残值处置费用高的公司意见为准,并由其收回,并按照此金额进行双方的清算。 (五)追偿涉及赔款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关于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范文

关于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范文 关于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 性别: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 现派我公司xxx 同志前往你处办理鲁LC_________辆违法超载处罚事项,作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是我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我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单位任总经理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 月___ 日 车辆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范文 车百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单位(个人)------------------委托(委托人)全权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允许委托人领取报案号;--------------------的保险赔款。 领取保险款金额:¥----------------(大写:--------------- ) 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委托人在换行和处理上述单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理赔事宜处理完毕止。 理赔事宜包括: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网上划款)。 重要声明: 1、本授权书是由本授权人亲笔填写,由委托人确认其真实性,因虚假委托书导致的经济赔偿由委托人或领款人承担。 2、为方便贵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以上指定的账号,本授权人已确认以上指定账号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的索赔资料和相关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授权人承担。 4、授权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为本委托书必备附件。

代位追偿实务手册

机动车辆险理赔代位追偿 实务手册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四月

前言 为了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新的车险示范条款进行对接,落实保险合同的约定,采纳公众、社会和媒体的合理建议,提升理赔服务水平,维护保险行业的良好形象,我司积极与保监会和行业协会对接协调,参考结合行业协会有关资料,组织多部门制定了《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 本手册主要对代位求偿索赔方式不同于一般车损险赔案的流程实务进行了说明。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代位追偿的一些基本知识,属各环节共用部分。第二章为各环节操作实务,主要介绍环节有报案、查勘定损、单证收集、理算核赔、追偿清付等。本手册在内容安排上,注重逻辑清晰、力求详尽、通俗易懂、方便实用等特点。特别是报案、查勘和单证收集等是接触客户的主要环节,加入了参考话术和所需单证表格,更便于大家的学习使用。但由于本次手册的编写很多方面还是初次尝试,加上时间紧迫,难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共同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与发展。 本次《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在编写工作中,总公司各部门同仁提出诸多宝贵的参考意见,对此深表感谢! 总公司理赔部 2012年4月北京

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节代位追偿法律依据与条款依据 (4) 第二节代位追偿案件的适用条件、追偿对象和处理原则 (5) 第三节代位与被代位保险公司双方的义务 (7) 第四节索赔材料 (8) 第二章代位追偿各环节实务 (9) 第一节报案环节 (9) 第二节立案环节 (12) 第三节查勘环节 (12) 第四节定核损环节 (15) 第五节单证收集 (16) 第六节理算核赔 (19) 第七节结案 (20) 第八节重开赔案 (21) 第九节案件注销 (22) 第十节赔款支付 (23) 第十一节追偿理算与确认 (23) 第十二节代位追回款确认(商业险追偿方专用) (27)

民事起诉状(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X公司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xx公司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款共计人民币14089.7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3年1月9日,XXX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XXX公司)向原告投保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保单号为xxx00133,保险总金额RMB300000元整。2014年1月7日,XXX公司委托被告托运通讯设备自深圳运往福建福州。运输途中由于被告的原因导致货物丢失一件,受损价值人民币14089.76元。XXX公司向被告提出索赔,遭被告拒赔。其后,XXX公司向原告提出了保险索赔。经原告核损,最终赔付被保险人XXX公司赔款人民币14089.76元。 XXX公司收到款项后与原告签署《权益转让书》,约定被保险人XXX公司同意将赔款部分的一切权益转让给原告,原告依法对上述赔款取得代位求偿权。

原告认为:XXX公司与被告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承运的XXX公司的通讯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被告应负有赔偿责任。原告按保险合同约定对XXX公司进行赔付并依法取得对被告的追偿权,经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被告的行为有违履约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原告特具状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深圳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公司 二0一五年月日

保险授权委托书样本

保险授权委托书样本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保险授权委托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保险授权委托书样本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兹有我单位(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受托人) 全权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允许受托人领取保单号:赔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保险赔款。 领取赔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以转帐方式支付给:户名: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理赔事宜处理完毕时止。 理赔事宜包括: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网上划款)。 1、本授权书是由本授权人亲笔填写,由受托人确认其真实性。因虚假委托书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由领款人承担。 2、为方便贵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帐划入以 上指定的帐号,本授权人已确认以上指定的帐户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的索赔资料和相关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授权人承担。 授权人签章(公章): 受托人签章(公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保险授权委托书样本 2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就办理保险业务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XXX 提交并接收申报保险 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XXX办理向XXXX申报登记保险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自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失效。 委托人: 受托人: 20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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