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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临时用工合同

学校门卫临时用工合同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各类学生违纪事件、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甲方聘任乙方门卫临时用工。

鉴于乙方现在属于临时用工人员,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无法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因此,本服务协议属于劳务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调整之中。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条件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3.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4.对于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大门、学校后门的开锁;

2.负责学校进出人员的登记;

3.负责校园内的安全巡查;

4.负责报刊杂志和邮件快递的收发;

5.负责上级来文的登记和村完小教学点文件资料的转发;

6.负责学校花草树木的管理;

7.负责学生寝室的就寝纪律的管理;

8.负责学校水电的管理;

9.负责学校大门及学校主干道的卫生保洁;

10.负责校门附近及校内车辆的整齐摆放、严禁校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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