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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楼倒倒分析

上海—楼倒倒分析
上海—楼倒倒分析

上海楼倒事件分析

一、工程概况: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承

建,监理方是上海光启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位于淀蒲河以南,莲花路以西,罗阳路以北。本工程由12幢地上13层商业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等16个分项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85227m2。

二、事件概况:大楼倾覆简况2009年6月27日早上5:40左右,上海市闵行区罗阳

路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发生向南侧基坑开挖方向整体倾倒事故。倾倒的7号楼基础筏板及其以上建筑整体结构基本完好,未见大的开裂破损现象,大楼窗户玻璃也很少破裂,下部基桩绝大多数在基础筏板底面以下0.40~0.80m处断裂,仅在靠淀蒲河一侧的少数桩在基础筏板底面以下1.20~2.10m处断裂。

三、各工程质量责任方存在的问题:

开发商:根据现场土方量和运输价格来推算,土方如果不外运的话,大约能够节省六七百万元成本,为了节约资金,为了绿化要用,没有将土运走。

施工方:只知道施工,只知道按照基坑维护,按照方案去施工。跟甲方提过事,甲方说没事,就认为没事。怕拿不到钱。

监理方:只告知过两次要将土运走,没有书面的报告能够证明你们的确向甲方提出过,事后不反思不总结。

四、事故技术分析:由于北侧短时间内堆土达到14米,而南侧同时在开挖地下车

库,深度达到6米,两侧的高度差导致地基的侧向移动,由于侧向力过大,剪切力剪断基础桩基,导致楼房倒塌。从我的知识能力来判断,我觉得这个结论可能只有上半部分是对的。也就是高度差导致楼房倒塌是对的,但是高度差作用的机理是不对的。

高度差的存在,使得两侧之间存在压力差,在正压力的作用下,会形成作用方向朝向四周的侧压力,侧压力的大小取决于材料的侧压系数。在雨水的作用下,地基是湿滑的,地基与桩基之间的滑动摩擦系数和静摩擦系数都很小。当地基在侧向力作用下产生向低压力侧流动的趋势时,地基的泥土会与桩基之间产生相对滑动,从而造成地基被掏空,由于两侧低级掏空的量不同,从而造成两侧沉降量的不同,楼房发生倾斜。此后,楼房对地基产生了一个倾覆力矩,倾覆力矩超过桩基的抗拉强度,导致地基断裂,楼房倒塌。也就是说,地基是被拉断的而不是剪断的。这个判断可以通过观察桩基断口的特性来进行验证。因为两种断口的特征是不一致的。

五、事故社会分析:业主人心惶惶,交了钱房子却倒了,面对这些暴露在外地“官商

勾结”,我们可以追究责任人责任、寻找倒塌原因、严令其他工地进行安全排查,往往都不是最艰难的事情,难就难在,如何彻底斩断官商之间的利益共存体,乃至杜绝官员用手中拥有的行政权力在市场中分一杯羹。否则可以预期,在这种社会生态环境中生长出来的楼或桥很难屹立不倒,官员因坍塌事故而倒下也并不会就此停歇。

五、站在监理方的角度总结:作为一名监理人员,一切行为都应按照法律规定行事,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条例还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来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上海“倒楼”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上海“倒楼”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摘要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在建7号住宅楼整体倒覆,造成1名工人死亡,无人受伤。7号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共13层,基础采用PHC 高强钢筋混凝土管桩,倒塌时主体结构已经完工,正在进行装修施工。后经专家组鉴定,楼房倒覆的原因是施工方将7号楼南侧开挖地下室挖出的土方堆置在7号楼北侧,大楼两侧产生的压力差使7号楼下部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基础桩受到土体挤压,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基础桩的抗侧能力,基础桩折断楼房失去支撑而倒覆。 关键词:基础事故分析 一、事故背景 “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共有11幢在建13层楼房,在淀浦河(宽约40m)的南面,11幢在建楼房长度方向与淀浦河河岸基本平行,这些楼房北面边界距淀浦河河岸距离在 20~50m之间。13层楼房采用桩-十字条形基础,十字条形基础埋深1.9m。管桩共118根,桩型号为AB 400 80 33。管桩的入土深度是33m,桩尖持力层是71-2层。 二、事故概况 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左右,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内,发生一幢13层楼房(7号楼)向南整体倾倒事故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压致死。一名施工人员说:5时30分许,他正在工地上距离倒覆大楼仅几十米处。短短半分钟内,大楼就整体倒了下来。昨晚就有人看到倒塌楼房向西南方向倾斜。13层得楼房在倒塌中未完全粉碎,但是楼房底部原本应深入地下的数十根混凝土管桩被”整齐“地折断后裸露在外,非常触目惊心。事故发生后,引起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事故原因分析 7号楼倒塌的间接原因主要有6个方面: 一是土方堆放不当。 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 三是监理不到位。

上海莲花河畔楼倒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驱使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施工,甚至相互串通,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造成诸多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2009年6月27日发生在上海闵行区的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案例。 一、事故背景 1、事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 (2)总投资:18830 万元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 (4)施工许可证号:0501MH0087D01 (5)许可日期:2006年10月10日 (6)合同开工日期:2006年7月28日 (7)合同竣工日期:2010年3月10日 (8)建筑类型:高层住宅楼 (9)结构类型: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2、建设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3)资质有效期:2000年10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已过期) (4)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3、施工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 (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4、监理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二、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 2、事故发生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淀浦河南岸“莲花河畔景苑”小区7号楼 3、早晨5点半左右,安徽籍小肖和其他3名门窗安装工人前往7号楼内取门窗安装设备,岂料,有人发现大楼开始向南倾倒,工人们拼命往外逃,不到半分钟,整栋楼倒了下来,由于小肖沿着楼倒塌方向逃走,不幸被压入倒塌的楼下。 4、事故类型:坍塌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 6、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7号楼房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

上海一幢层楼倒塌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工程事故案例分析上海一幢13层楼倒塌案例分析 一、工程简况: 1.1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上海市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建设地点:梅陇西路东,淀浦河南,莲花路西 总投资:18830 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85227㎡,共由12栋楼及地下车库等16个单位工程组成 发生事故工程: 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位于在建车库北侧,临淀浦河。平面尺寸为长46.4m,宽13.2m,建筑总面积为6451㎡,建筑总高度为43.9m,上部主体结构高度为38.2m,共计13层,层高2.9m,结构类型为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 建设单位: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房地产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M以上。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第十八条规定: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M以下的开发建设工程,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施工单位: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 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承包的范围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M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M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M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监理单位: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 监理范围: (1)可承担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4-28层。24-36M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 筑面积10000-30000平方M。 (2)高度70-120M的高耸构筑工程。 (3)建筑面积6-12万平方M的住宅小区工程。 设计单位:浙江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级资质建筑设计院) 审图单位:上海宏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1年获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类含超限高层)机构认定书 勘察单位:上海协力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勘察范围: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柱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1.2 事故发生前后情况该楼于2008年底结构封顶,同时期开始进行12号楼的地下室开挖。根据甲方的要求,土方单位将挖出的土堆在5、6、7号楼与防汛墙之间,距防汛墙约10m,距离7号楼约20m,堆土高约3~4m。2009年6月1日,5、6、7号楼前的0号车库土方开挖,表层1.5m深度范围内的土方外运6月20日开挖1.5m以下土方,根据甲方要求,继续堆在5、6、7号楼和防汛墙之间,主要堆在第一次土方和6、7号楼之间20m的空地上,堆土高约8~9m。此时,尚有部分土方在此无法堆放,即堆在11号楼和防汛墙之间。 6月25日11号楼后防汛墙发生险情,水务部门对防汛墙位置进行抢险,也卸掉部分防汛墙位置的堆土。 6月27日,清晨5时35分左右大楼开始整体由北向南倾倒,在半分钟内,

有关上海倒楼事件的一些分析

有关上海倒楼事件的一些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上海倒楼事件的一些分析,提出一些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强调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 关键词:倒楼质量安全 一、事件概况 2009 年6 月27 日5 点35 分,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楼盘中,一幢13 层的居民楼从根部断开,直挺挺的整体倾覆在地,楼身却几近完好。地基的水泥桩连根拔起,裸露在地。从大楼的底部来看,这些原本应该深埋在地下的桩基,现在从三、四米处深的地方断掉了,然后这座38 米高,至少一万吨重的13 层楼,就像是被一种巨大的力量突然之间连根拔起,然后又非常完整地搁在了地上,以至于很多的玻璃窗都没有破碎。和它周围这10 栋一模一样,看上去安然无恙的楼相比,这个画面离奇得近乎荒诞。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压致死。这件事被炒的沸沸扬扬,“楼脆脆”、“楼坚强”这些词最近在不断出现,人们对这件事情有着不同的看法,政府公布是由于“大楼两侧压力差致土体位移”至楼房倒塌,而民众则认为是钢筋混凝土的脆弱、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此番事故。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各有关部门立刻分别展开了抢险排险、事故责任和原因的调查工作。在专家组调查事故原因的同时,外界也作出了种种揣测,其中很多业内人士,引用专业知识和理论来进行分析。有人首先把质疑的眼光投向了土地的地质问题,他们分析这个楼盘的地下有暗浜和古河道的存在,因此提出疑问:会不会是楼在勘测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地质的因素,而导致倒楼呢?还有一种猜测,认为楼的桩基、钢筋等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有人质疑,从网上的照片中看来钢筋很细,桩基是空心的,会不会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就在事故发生前一周,7 号楼的南面开始开挖地下车库,楼倒会不会和车库的施工有关呢?还有一件事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就是在大楼倒塌的前一天,离桥很近的淀浦河的防汛墙出现了塌方,抢险一直进行到凌晨。 二、事件原因分析 (1)基础埋深不够可能是关键问题,开发商开挖地下室是诱因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的12.1.7 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5.1.3 条,对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都有规定,其对于桩的埋深规定大意是:“采用桩基础,基础埋深为房屋总高度的1/18~1/20,但桩身长度不计入,埋深从室外地坪算至基础底。”对有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基础埋深从室外地坪算至地下室底板下的桩承台底,一般容易满足要求,但当高层建筑无地下室时,因规范条文中都注明不计入桩长,基础埋深只能从室外地坪算至桩顶承台底,往往很难满足规范对基础埋深的要求。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十三层总高按36.4M 最小高度计算,基础埋深应是1.8-2M 深,从图片上看仅仅 1.5 米左右,但最主要的是开发商建地下车库,严重降低了基础埋深,至使房屋在高差压力下倒塌,因此开发商建地下车库是房屋倒塌的直接原因;从责任分析,1.建地下车库有没有办理规范审批,有没有图纸设计,有没有办理施工许可是分清责任的一个要考虑的因素,如果这些都没有办,开发商是主要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失责要追究。 (2)是否按抗震7 度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计是一个问题,设计抗倾覆能力低下是主因。

上海莲花河畔楼倒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莲花河畔楼倒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 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驱使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施工,甚至相互串通,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造成诸多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6月27日发生在上海闵行区的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案例。 一、事故背景 1、事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 (2)总投资:18830 万元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 (4)施工许可证号:0501MH0087D01 (5)许可日期: 10月10日

(6)合同开工日期: 7月28日 (7)合同竣工日期: 3月10日 (8)建筑类型:高层住宅楼 (9)结构类型: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2、建设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3)资质有效期: 10月1日至 12月31日(已过期) (4)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3、施工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 (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4、监理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二、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 6月27日清晨5时30分 2、事故发生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淀浦河南岸“莲花河畔景苑”小区7号楼 3、早晨5点半左右,安徽籍小肖和其它3名门窗安装工人前往

7号楼内取门窗安装设备,岂料,有人发现大楼开始向南倾倒,工人们拼命往外逃,不到半分钟,整栋楼倒了下来,由于小肖沿着楼倒塌方向逃走,不幸被压入倒塌的楼下。 4、事故类型:坍塌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 6、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7号楼房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土方堆放不当。在未对天然地基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随意指定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7号楼北侧。为方便土方回填,节约运输成本,建设单位原法人代表张志琴指使土方承包人张耀雄将土方盲目堆放在7号楼北侧,并远远超过相关安全规定。 2、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

上海莲花河畔楼倒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驱使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施工,甚至相互串通,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造成诸多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2009年6月27日发生在闵行区的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案例。 一、事故背景 1、事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 (2)总投资:18830 万元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 (4)施工许可证号:0501MH0087D01 (5)许可日期:2006年10月10日 (6)合同开工日期:2006年7月28日 (7)合同竣工日期:2010年3月10日 (8)建筑类型:高层住宅楼 (9)结构类型: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2、建设单位概况: (1)名称:梅都房地产开发 (2)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3)资质有效期:2000年10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已过期) (4)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3、施工单位概况: (1)名称:众欣建筑 (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 (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4、监理单位概况: (1)名称:光启建设监理 (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 (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二、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 2、事故发生地点: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淀浦岸“莲花河畔景苑”小区7号楼 3、早晨5点半左右,籍小肖和其他3名门窗安装工人前往7号楼取门窗安装设备,岂料,有人发现大楼开始向南倾倒,工人们拼命往外逃,不到半分钟,整栋楼倒了下来,由于小肖沿着楼倒塌方向逃走,不幸被压入倒塌的楼下。 4、事故类型:坍塌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 6、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7号楼房北侧,在短时间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

上海大楼倒塌事件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 班级:建筑1201 学号:20121733 姓名:马光宇指导教师:

在2009年27日5时30分,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座正在建楼的工地发生楼体从地基处断裂整体倒塌事故。一幢13层的居民楼从根部断开,直挺挺的整体倾覆在地,楼身却几近完好。地基的水泥桩连根拔起,裸露在地。从大楼的底部来看,这些原本应该深埋在地下的桩基,现在从三、四米处深的地方断掉了,然后这座38米高,至少一万吨重的13层楼,就像是被一种巨大的力量突然之间连根拔起,然后又非常完整地搁在了地上,以至于很多的玻璃窗都没有破碎。并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楼脆脆”、“楼坚强”这些词在网上不断出现,人们对这件事情有着不同的看法,政府公布是由于“大楼两侧压力差致土体位移”至楼房倒塌,而民众则认为是钢筋混凝土的脆弱、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此番事故。这场意外事故造成了一名正在楼内拿安装钢窗设备的工人死亡,无人受伤。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栋还是在建的仅为13层的房屋倒塌?我通过上网仔细和查阅资料了解了这个事故,并结合自己所学过的一些专业知识对此次事故进行了一些分析。

周围环境: 发生这起事故的地点在上海闵行区莲 花南路莲花河畔景苑,上页地图表示该小区 的地理位置以及其周边环境。从地图上我们 可以看出小区的北侧靠近黄浦江支流淀浦 河,并在沿河岸处建造了防汛墙。东侧为莲 花路淀浦河桥。四周均建有小区,并有小区 居民反映,在事故发生的时候眼睁睁看着13 层高楼眨眼间倒塌。附近的居民却被“轰”的一声巨响吵醒,伴随的还有一些震动,没多久,他们知道不是发生地震,而是附近的小区“莲花河畔景苑”中一栋13层的在建的住宅楼倒塌了。 倒塌原因分析: 上海组成14位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专家参加的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据了解,事故责任调查由上海市安监局牵头负责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倾覆主要原因是,7号楼房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高达10米,南侧正在开挖

上海楼倒事件分析

xx楼倒事件分析 一.工程概况 此工程位于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共有13层。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占地面积:41176平方米。绿化率:36%。容积率: 1.7。地上车位:120个地下车位:200个 二.事件概况2009年6月27日6时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由于此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未造成居民伤亡事故,经审价,7号楼土建及安装造价人民币669万余元,梅都公司在楼屋倒塌后赔偿购房者1276万余元。 三.各工程质量责任方存在的问题 ①项目负责人与土方开挖工程承包人2008年11月,项目负责人秦永林,将“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的地下车库分包给不具备开挖土方资质的土方开挖承包人张耀雄进行开挖。秦永林为便于土方回填及绿化用土,指使张耀雄将其中的12号地下车库开挖出的土方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 2009年6月,秦永林及张志琴为赶工程进度,在未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仍指使张耀雄开挖该项目0号地下车库的土方,并将土方继续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堆高最高达10米。 ②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张耀杰作为众欣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任由梅都公司将合同约定属于总承包范围的地下车库土方开挖工程违法分包给张耀雄,以及违规堆积土方。 ③项目现场负责人

夏建刚作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对违规开挖、堆积土方行为不予制止。 ④项目经理 陆卫英明知众欣公司将其指派为“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经理,怠于履行职责,任由梅都公司将该项目的0号地下车库违法分包及进行违规施工。 ⑤项目总监理 乔磊作为工程总监理,对梅都公司指定没有资质的人员承包土方施工及违规堆土的行为,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有效制止和报告主管部门。四.事故技术分析 经“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专家组认定,上述7号楼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 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发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桩基的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五.事故社会分析 东方网记者上午在现场注意到,连根倒地的地基桩体上,部分混凝土横截面在巨大力量的拉扯下,似乎出现少量蜂窝状空缝。记者还看到,作为地基柱体最为关键的力量支撑,暴露在外的地桩钢筋有拇指般粗。 现场一位施工人员认为,倒塌的楼房附近可能有暗浜,暗浜的存在造成地下泥土流失,影响楼房地基发生变化,导致楼房倒塌。 网友发帖称,在东方网组图“倒塌大楼底部的钢筋”中发现,断裂的管桩没有一根钢筋可见,他怀疑是否大楼的地基如同豆腐般脆弱,倒塌原因是否因为软绵的地桩。 六.总结

上海闵行区大楼倒塌的分析

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以下条件不应使用: ⑴对钢结构和混凝土有强腐蚀性的场地。 ⑵地下室或承台周边存在中等或严重液化土层的场地。 ⑶建筑结构无地下室(半地下室),且在承台周边存在软弱土层,结构高度超过28m(10层以上)的建筑。 ⑷建筑结构有一层地下室,且在地下室周边存在软弱土层,结构高度超过80m(25层以上)的建筑。 ⑸桩端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碎块状强风化岩、密实的碎卵石层,且桩端持力层以上土层均为淤泥质土层、淤泥层等软弱土层。 [条文说明]: ⑴对钢结构、混凝土有强腐蚀性的场地,由于技术上无法对桩身进行防护,对这种场地不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但当必须选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时,应经试验论证并采取可靠措施, 确能满足防腐蚀要求时方可使用。 ⑵地下室或承台周边存在中等或严重液化以上的土层,在地震的情况下,土层液化,形成高桩承台,对现阶段常用的400、500直径的管桩,不能承受水平力,因此不应采用Aφ4 00、Aφ500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⑶、⑷对于无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建筑,结构超过一定的高度和有一层地下室结构高度超过80m(25层以上),且在地下室或承台周边存在软弱土层,由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抗压承载力远大于水平承载力,采用竖向承载力控制桩数的工程,Aφ400、Aφ500无法满足抗剪要求,因此Aφ400、Aφ500不应采用,除非经过抗剪承载力验算; ⑸承台底以下存在较厚的淤泥层,由于桩顶处没有硬壳层,对桩身上部的约束较差,容易产生偏斜,断桩,桩身受力尤如悬臂杆受压,受力性能差。有些工程会出现上部均为淤泥质土、淤泥等软弱土层,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碎块状强风化岩、密实的碎卵石层,桩端无法进入持力层一定深度。这种情况不应使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2、对无地下室的建筑,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当地梁线刚度不能达到底层结构柱的线刚度2倍以上时,不应采用单柱单桩和单柱两桩。 [条文说明]:对无地下室的建筑,柱下采用单桩(或单柱两桩短向)、除柱底轴力外,柱底弯矩无法由桩基承受,这时需用地梁平衡。经过有限元分析,柱底弯矩由地梁平衡的情况,地梁线刚度需达到2倍结构柱的线刚度以上时,才可作为建筑物的嵌固端处理。 3、对于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建筑,应验算桩基的水平承载力。 [条文说明]:建筑物桩基的布置,一般按竖向承载力布置桩基,设计院不重视桩基的水平承载力验算,由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抗压承载力远大于水平承载力,对于底部剪力较大的结构,按竖向承载力控制的桩基,其桩基水平承载力不经验算是不安全的。 当单桩基础和单排桩基纵向轴线与水平力方向相垂直时,桩顶按铰接考虑,否则桩顶约束状态介于铰接与固接之间。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如下: 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2.5(5.0)MN/,水平位移允许值10mm,桩的换算深度,桩与承台连接按铰接。 PHC400-95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22.4(34.0)KN

同济大学谭勇-上海楼倒倒事故调查

十年之后再看“上海楼倒倒”十年之后再看上海楼倒倒 -事故真相到底是什么? 谭勇教授/博导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下建筑与工程系 2020年7月 年月

报告内容 工程背景介绍与事件回顾I 现有“事故原因”观点逐一介绍并讨论 II IV III 10米高堆土南侧7号楼突然倒下的真相是什么?楼倒前长达5小时的强降雨是否与事故相关? 10米高堆土南侧6号楼为什么安然无恙? V VI 7号楼后10米高堆土北侧防汛墙为什么毫发无损?11号楼后6米高堆土北侧防汛墙却破坏了,Why?VII 主要设计、施工及管理问题讨论 VIII

报告资料出处 Tan,Y.,Jiang,W.Z.,Rui,H.S.,Lu,Y.,and Wang,D.L.(2020).“Forensic geotechnical l th b ildi t i id t i Sh h i Chi b d analyses on the2009building-overturning accident in Shanghai,China:beyond common recognitions.”Journal of Geotechnical and Geo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ASCE,146(7), 05020005(正文26页+附件计算证明补充材料62页,全文共88页).

https://https://www.sodocs.net/doc/6b3258409.html,/doi/pdf/10.1061/% https://ascelibrary org/doi/pdf/101061/% 28ASCE%29GT.1943-5606.0002264

上海大楼倒塌事件调查研究报告

事故的发生: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楼盘倾倒还不到半分钟 2009年6月27日凌晨5点30分左右,当大部分上海市民都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家住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附近的居民却被“轰”的一声巨响吵醒,伴随的还有一些震动,没多久,他们知道不是发生地震,而是附近的小区“莲花河畔景苑”中一栋13层的在建的住宅楼倒塌了。事故发生在淀浦河南岸的“莲花河畔景苑”,发生倒塌的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由上海众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开发商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生事故的环境: “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共有11幢在建13层楼房,在淀浦河(宽约40m)的南面,11幢在建楼房长度方向与淀浦河河岸基本平行,这些楼房北面边界距淀浦河河岸距离在20~50m之间,其中倒塌楼房距防汛墙最近,据人目测仅有二三十米。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7号楼(倒塌楼房)楼房北侧,北面的空地上堆放7号楼南面基坑开挖的泥土有足球场那么大,堆土在6天内即堆高10m左右。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连根倒地的地基桩体上,部分混凝土横切面在巨大力量的拉扯下,似乎出现少量蜂窝状空缝。记者还看到,作为地基桩体最为关键的力量支撑,暴露在外的地桩钢筋有拇指般粗。在倒塌大楼的底部,地基桩体散落一地。这些桩体基本为圆柱形的,有些是实心的,有些则为空心。13层楼房采用的是桩-十字条形基础,十字条形基础埋深1.9m,管桩共118根,型号是AB4008033,管桩的埋入深度为33m,桩尖持力层是71-2层。连在十字条形基础下的管桩的断桩长度为:北面的断桩长度长,南面的断桩长度短。 2009年6月27日,已从事土木工程研究53年的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吕志涛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上海13层楼房倒塌事件感到震惊。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微乎其微。由于没有到实地调查,吕教授初步猜测楼房倒塌的原因可能是施工方偷工减料。 相关专家的解释: 2009年6月27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吕教授的电话,听完记者的简单叙述,他第一反应是“不太可能吧”。随后他仔细分析了记者提供的几张楼房倒塌的图片。“简直不敢相信,13层的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从1956年开始研究房屋结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房子这么倒下的。”吕教授感到不可思议。“如果经过正常的设计、施工,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图片上分析,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应该是在房屋设计或施工的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且很可能在打地基时出了问题。但8幢房子中另外7幢暂时没问题,原因一时很难说。”由于没有到现场勘查,吕教授表示不宜过早下判断,但据他猜测,施工方很可能偷工减料了。上海楼房倒塌事故 2009年6月27日,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也表示,在建楼房整体倒塌的事情一直较为罕见,尤其是在上海。他表示,这种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并且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倒塌。该教授认为,从技术上讲,这栋楼必须全部拆除掉,并且查明倒塌原因。如果要在此地重建楼房,必须重新做设计,并考虑地质方面的情况。 依据规范的分析: 设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的强制性条文3.1.3.4指出:“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时是否按3.1.3.4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它的抗滑安全系数为多少?“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的结论从何而来? 3.4.5.2 建筑桩基与边坡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建筑场地内的边坡必须是完全稳定的边坡。事实证明,在10m高的堆载下,河岸

上海一幢层楼倒塌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工程事故案例分析上海一幢13 层楼倒塌案例分析 一、工程简况: 1.1 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上海市梅陇镇26 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建设地点:梅陇西路东,淀浦河南,莲花路西 总投资:18830 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85227 ㎡,共由12栋楼及地下车库等16个单位工程组成 发生事故工程: 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位于在建车库北侧,临淀浦河。平面尺寸为长46.4m,宽13.2m,建筑总面积为6451㎡,建筑总高度为43.9m,上部主体结构高度为38.2m,共计13层,层高2.9m,结构类型为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 建设单位: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M以上。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第十八条规定: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M以下的开发建设工程, 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施工单位: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 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承包的范围 (1) 14 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M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70M及以下的构筑物。 (3) 建筑面积6万平方M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监理单位: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丙级) 监理范围: (1) 可承担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4-28层。24-36M跨度( 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 10000-30000平方M。 (2) 高度70-120M的高耸构筑工程。 (3) 建筑面积6-12万平方M的住宅小区工程。 设计单位:浙江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资质建筑设计院) 审图单位:上海宏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01年获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一类含超限高层)机构认定书 勘察单位:上海协力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勘察范围: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柱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1.2 事故发生前后情况该楼于2008年底结构封顶,同时期开始进行12号楼的地下室开挖。根据甲方的要求,土方单位将挖出的土堆在5、6、7 号楼与防汛墙之间,距防汛墙约10m,距离7号楼约20m,堆土高约3~4m。2009年6月1日,5、6、7号楼前的0号车库土方开挖,表层1.5m深度范围内的土方外运6月20日开挖1.5m以下土方,根据甲方要求,继续堆在5、6、7号楼和防汛墙之间,主要堆在第一次土方和6、7号楼之间20m的空地上,堆土高约8~ 9m。此时,尚有部分土方在此无法堆放,即堆在11 号楼和防汛墙之间。 6月25日11号楼后防汛墙发生险情,水务部门对防汛墙位置进行抢险,也卸掉部分防汛墙位置的堆土。 6月27日,清晨5时35分左右大楼开始整体由北向南倾倒,在半分钟内,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 已解决问题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 一、工程概况。 二、事故原因。 三、事故类别。 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责任。 五、监理在此事件中应如何处理。 时间: 27号清晨5时30分左右 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近罗阳路“莲花河畔景苑”小区 事件: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上海楼房倒塌原因分析: 1、由于附近的拦水坝坍塌,使得该幢住宅地基受到影响,由于该栋建筑的负荷是有地下土层承载,当一侧承载负荷的地基松动后,导致该栋大楼向这一侧倾斜,并慢慢倒塌; 2、该栋大楼的桩基不具有承载该栋大楼的荷载能力,包括桩基深度与直径; 3、该栋大楼的桩基深度没有超过周边的土质松动范围; 4、该栋大楼的桩基设计为空心,其荷载能力极差,此种桩基的作用只具有象征性功能; 5、上海整个地基相对比较松软,是冲击夹带泥土堆积而成; 6、地勘有问题; 7、桩基设计有问题; 8、建筑承包单位施工队偷工减料有问题; 9、开发商擅自更改图纸,强令建筑单位按照不合格修改图纸施工; 10、监理单位没有履行职责与义务,睁一眼闭一眼; 11、质检站没有严格检查,比如在桩基资料,施工、验收等环节纵容包庇; 12、法律与道德良心,都败在金钱的脚下。 谁应该来承担上海楼房倒塌责任? “一般说来,就事故本身而言,其责任主体不大可能是开发商。”袁青表示。根据现有的资料分析,相对开发商而言,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责任显然要大一些,作为专业机构与单位,也许存在疏忽与大意的过失。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流程,首先要由勘察设计方进行勘察,比如地下有暗河没有勘察出来,导致施工中未考虑该因素,导致责任事故,那么勘察方要承担责任,但是从现有披露的事故情况看来,这样的情况应该没有。” 第二步是设计施工图纸,审批后交施工方按图施工。施工中监理负责监督按图施工和工程质量。“比如说先做地下工程后做地上工程,再比如果要挖地下车库,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要先做基坑维护,如打桩与做基坑维护墙,之后才能挖坑,以保证旁边楼房的土基不会往坑这边移。根据地质勘察情况,设计方要根据具体情况做不同的设计安排,施工方和监理方在具体施工中也要落实不同的施工方案。”袁青表示。 “事故发生很可能是多种因素混合的原因,”袁青分析说,“但即使没有违反强制性施工规定,作为专业机构与单位,施工方和监理方在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与现场监督方面,可能存在些疏忽与大意的过失责任。 6月27日事故发生当天,莲花河畔景苑的业主已经联名致信上海市市长韩正,提出立即退还已付房款,请求有关政府部门协助业主即日起停止付房贷并解除贷款合同、赔偿合同金额5%的赔偿金、再购房的差价、精神补偿费及误工费等九项请求。 “倒塌楼盘不能按时交付,开发商构成预期违约,这基本明确,该楼盘里其他未倒塌楼盘是否有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交付,这要取决于专家调查组等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论认为影响交付,那么开发商同样构成违约,如果认为无质量问题,不影响交付,那么开发商没有责任。”袁青表示。 在业主们提出的九项请求中,除退还房款外还请求有关部门协助业主即日起停止房贷并解除贷款合同,沪上多名律师认为这有一定难度,因为贷款合同是另外一层合同关系,业主们不能以开发商违约为由停止付房贷,但可以在付了房贷之后,向开发商请求赔偿损失。 目前,事故楼盘周边的罗阳七村等居民对房屋质量是否受影响亦有担忧,“如果鉴定下来有影响,那么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构成侵权,这些居民可以提请侵权赔偿。”袁青表示。 最新的消息是:政府有关部门已对开发商及其资金采取控制措施,本周六上午,闵行区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将和业主见面,答复业主请求。 原因 1、地质原因是倒塌主因? 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金龙哲表示,楼房倒塌的主因要从地质方面来考察,倒塌存在三种可能。 第一,与地基打的深浅有关:“就说他这个地下的地质条件就是他的地基是否穿过了松软层。”

上海—楼倒倒分析

上海楼倒事件分析 一、工程概况: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承 建,监理方是上海光启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位于淀蒲河以南,莲花路以西,罗阳路以北。本工程由12幢地上13层商业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等16个分项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85227m2。 二、事件概况:大楼倾覆简况2009年6月27日早上5:40左右,上海市闵行区罗阳 路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发生向南侧基坑开挖方向整体倾倒事故。倾倒的7号楼基础筏板及其以上建筑整体结构基本完好,未见大的开裂破损现象,大楼窗户玻璃也很少破裂,下部基桩绝大多数在基础筏板底面以下0.40~0.80m处断裂,仅在靠淀蒲河一侧的少数桩在基础筏板底面以下1.20~2.10m处断裂。 三、各工程质量责任方存在的问题: 开发商:根据现场土方量和运输价格来推算,土方如果不外运的话,大约能够节省六七百万元成本,为了节约资金,为了绿化要用,没有将土运走。 施工方:只知道施工,只知道按照基坑维护,按照方案去施工。跟甲方提过事,甲方说没事,就认为没事。怕拿不到钱。 监理方:只告知过两次要将土运走,没有书面的报告能够证明你们的确向甲方提出过,事后不反思不总结。 四、事故技术分析:由于北侧短时间内堆土达到14米,而南侧同时在开挖地下车 库,深度达到6米,两侧的高度差导致地基的侧向移动,由于侧向力过大,剪切力剪断基础桩基,导致楼房倒塌。从我的知识能力来判断,我觉得这个结论可能只有上半部分是对的。也就是高度差导致楼房倒塌是对的,但是高度差作用的机理是不对的。 高度差的存在,使得两侧之间存在压力差,在正压力的作用下,会形成作用方向朝向四周的侧压力,侧压力的大小取决于材料的侧压系数。在雨水的作用下,地基是湿滑的,地基与桩基之间的滑动摩擦系数和静摩擦系数都很小。当地基在侧向力作用下产生向低压力侧流动的趋势时,地基的泥土会与桩基之间产生相对滑动,从而造成地基被掏空,由于两侧低级掏空的量不同,从而造成两侧沉降量的不同,楼房发生倾斜。此后,楼房对地基产生了一个倾覆力矩,倾覆力矩超过桩基的抗拉强度,导致地基断裂,楼房倒塌。也就是说,地基是被拉断的而不是剪断的。这个判断可以通过观察桩基断口的特性来进行验证。因为两种断口的特征是不一致的。 五、事故社会分析:业主人心惶惶,交了钱房子却倒了,面对这些暴露在外地“官商 勾结”,我们可以追究责任人责任、寻找倒塌原因、严令其他工地进行安全排查,往往都不是最艰难的事情,难就难在,如何彻底斩断官商之间的利益共存体,乃至杜绝官员用手中拥有的行政权力在市场中分一杯羹。否则可以预期,在这种社会生态环境中生长出来的楼或桥很难屹立不倒,官员因坍塌事故而倒下也并不会就此停歇。

上海倒楼事件分析

有关上海倒楼事件的一些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上海倒楼事件的一些分析,提出一些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强调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 关键词:倒楼 质量 安全 一、 事件概况 2009年6月27日5点35分,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楼盘中,一幢13层的居民楼从根部断开,直挺挺的整体倾覆在地,楼身却几近完好。地基的水泥桩连根拔起,裸露在地。从大楼的底部来看,这些原本应该深埋在地下的桩基,现在从三、四米处深的地方断掉了,然后这座38米高,至少一万吨重的13层楼,就像是被一种巨大的力量突然之间连根拔起,然后又非常完整地搁在了地上,以至于很多的玻璃窗都没有破碎。和它周围这10栋一模一样,看上去安然无恙的楼相比,这个画面离奇得近乎荒诞。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压致死。 这件事被炒的沸沸扬扬,“楼脆脆”、“楼坚强”这些词最近在不断出现,人们对这件事情有着不同的看法,政府公布是由于“大楼两侧压力差致土体位移”至楼房倒塌,而民众则认为是钢筋混凝土的脆弱、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此番事故。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各有关部门立刻分别展开了抢险排险、事故责任和原因的调查工作。在专家组调查事故原因的同时,外界也作出了种种揣测,其中很多业内人士,引用专业知识和理论来进行分析。有人首先把质疑的眼光投向了土地的地质问题,他们分析这个楼盘的地下有暗浜和古河道的存在,因此提出疑问:会不会是楼在勘测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地质的因素,而导致倒楼呢? 还有一种猜测,认为楼的桩基、钢筋等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有人质疑,从网上的照片中看来钢筋很细,桩基是空心的,会不会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就在事故发生前一周,7号楼的南面开始开挖地下车库,楼倒会不会和车库的施工有关呢? 还有一件事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就是在大楼倒塌的前一天,离桥很近的淀浦河的防汛墙出现了塌方,抢险一直进行到凌晨。 二、 事件原因分析 (1)基础埋深不够可能是关键问题,开发商开挖地下室是诱因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的12.1.7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5.1.3条,对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都有规定,其对于桩的埋深规定大意是:“采

上海倒楼事件及原因分析

2009年6月27H5点35分,上海闵行Ⅸ莲花南路,存建的莲花河畔景苑楼盘中,一幢l3层居民楼从根部断开,商挺挺地整体倾覆在地,楼身却几近完好。正在调查此事的专家组中一位建筑专家对记者感叹:这一“蹊跷”的倒塌必将在中国建筑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一页,遗憾的是,这一天给中国建筑业带来的不足荣誉,而是耻辱。 “闯所未闻”是接受采访的众多国内顶级土木工程专家的一致感叹。之所以说之为“耻辱”,专家们认为,造成这一闻所末闻的倒塌的原因,仪仪是一个简单到不能雨简单的常识性错误:施I:方在人楼一侧无防护性开挖地F车库,又在相对一侧堆积9米堆士。大楼地基土体在合力的作『fI下整体毕移,如剪刀一般势断_『楼房的基桩。 在2008年10月1日南建设部批准施行的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中,有如先验般提到了这一建筑施丁的常识——基坑开挖对桩基的影响,以及不规范操作可能造成的严唾后果。 一位参与事故调查的专家组成受坦言:近年来的施T事故,往往是在常识性问题上出错,“犯错越来越低级”i 致命的三点一线 6月27H凌晨5点35分,这通常是市民们熟睡的时刻。伴随着一声巨大的闷响,莲花河畔景苑的工地上烟尘滚起,在建的7号楼已商商地倒在了地上。 针对事故,上海市成赢了由l3位地质、水利、结构等方面的在沪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组长由国家工程院院士、上海市现代设计集团总J=程师江欢成担任。 事故调查报告尚在最终的撰写之中,正在北京参加院士犬会的江欢成向本报表示:“最快本周五就将有凋查结果,但现在还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本报多方调查得知,对于事故原因,专家组基本达成共识:倒塌是由于施工的工艺问题。对于之的有舆论“为什么钢筋那么小”的质疑,专家组的意见是:钢筋基本符合规定,即便是有一些小的瑕疵,也不至于引起大楼的整体倒塌,“PHC管桩空心是可以的”。 一位接受采访的专家组成员给}}l了通俗易懂的解释:一头挖空、一头堆积,受力不均匀,最终导致了倒塌。 从现场位置来看,倒塌的7号楼南面是近5米深的地下车库,北面是9米高的堆士,堆土的北面则是浦淀河。 据粗略计算,9米高的土方,将对地面产生每平方米l6吨左右的霞量。丽冲积平原、地质较软的上海素有“老八吨”的说法,即上海的地表一般每平方米最高承受8吨嘎量,而该堆1:的重量已经超过标准l倍以上。 在专家组L三经形成共识的基础l:,一位土术工程方面的专业人士给出了更为详细的分析——由于深挖的地下车库在挖掘过程中并没有打“护坡桩”,大楼南面地基松动;北面9米高近17吨重的土堆本已对地哂造成过大压力,在下雨后吸收了水分重量进一步增加;加之连日暴雨浦淀河河道水位上涨,也呵能对河岸土体造成压力。 深坑,堆七,河道,构成了由北向南的致命三点一线,直接改变了地基的受压结构,发生不均匀沉降和七体水平滑移,这三点一线的合力,终干扯断了大楼赖以稳定的桩基。 事实}:,堆土、防汛墙塌方、大楼倾塌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可能足被忽略了。据上海本地媒体的报道,正是由于一排高达9米的土堆才造成了河岸边的防汛墙出现塌方事故。 接受采访的专家称:大量的堆士压迫地基,导致地r十层移位、沉降,并且这种移位沉降有呵能从地 一F“剪”断楼房的地桩。丽先前发生的防汛壤破裂也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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