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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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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民法(民法概述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仸)

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没有民法典,1987.1.1 实施《民法通则》2012.7.1实施《侵权责任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法律地位、适用法律)(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三)等价有偿原则(四)公平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六)公序良俗原则

【单】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10 台,应付款5 万元。因甲不能付清全部货款,乙表示只要甲支付4.8万元即可了结。乙的行为有效,这体现的民法原则是()A. 平等原则B. 意思自治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1)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人。(2)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单选】某县政府为新建办公大楼,向该县银行贷款500 万,到期未能偿还,银行遂以该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A.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B.属于政府行为,受行政法调整

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包括:①物②行为③有价证券④非物质利益⑤智力成果(知识产权)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知识产权)

1.著作权著作财产权:作者终身+死后50年(出版/发行/复制)著作人身权:永久(署名/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权)

2.专利权:(1)发明:20(2)实用新型:10(3)外观设计:10

3.商标权:可视性不能违背国家利益/公序良俗/商品本身的性质和性能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例题单选】下列行为侵犯到他人知识产权的是( )

A.甲模仿某知名作家的写作风格创作小说并以该作家名字公开发表

B.甲因无法分辨真假销售某高仿皮包,但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

C.甲开发“A 与C”游戏并公开销售;但“AC”商标的权利人是乙

D.甲申请注册“AC琴行”,“AC”二字与某知名电脑商标完全重合

【例题多选】根据民法通则,()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农民B.法人C.个体工商户D.联营组织

民事主体

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概念:是指自然人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类型(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

口诀(75)“16到18自己挣钱自己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所有的商行为均无效”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

①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消息达2 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②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配偶父母子女)③法院宣告④以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上的不确定状态口诀(77)宣告失踪2年无顺序法律后果:“财产代管制度”宣告死亡

①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4、2、0)②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③法院宣告④结束人身关系上的不确定状态。口诀(77)宣告死亡420有顺序

法律后果:“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例题单选】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5 年未归,无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都可以直接改嫁

C.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口诀(77)宣告死亡420(法律后果:“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中的“妻离”

【例题单选】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死亡,必须是其下落不明满()。

A. 1年

B. 2 年

C. 3 年

D. 4年口诀(77)“宣告死亡420”中的“4”

【例题单选】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B.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失踪口诀(77)宣告死亡420有顺序,宣告失踪2年无顺序

C.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死亡

D.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例题多选】小周今年17 岁,在乡办粮食加工厂做工,基本能养活自己。依据民法,小周()

A.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 无民事行为能力

C. 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D. 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口诀(75)“16到18 自己挣钱自己花”

【例题单选】现有一商品房,所有权人为小峰(6 岁),其欲向丁某出售该商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由()A.小峰自己签订B.小峰的法定的代理人代理签订C小峰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自己签订D.小峰自己签订后进行公证口诀(7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所有的商行为均无效”

法人——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特征:口诀(2)法人有“三独”:财产独、责任独、名义独法人有“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口诀(3)法人的责任承担:“一个承担,三个不承担”口诀(5)监事会“穷人俱乐部”口诀:董事会“富人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最低3万:(公司法26条)口诀(1)法人注册资本:“双过线”原则

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一人公司:最低10万(一次性交足)

两个政策: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计划生育政策”),该公司还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绝育政策”)口诀(4)一人公司“两个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绝育政策

【例题单选】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银行下述主张能获得支持的是( )

A.要求做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

B.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C.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

D.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

口诀(3)法人的责仸承担:“一个承担,三个不承担”

【例题单选】大学毕业生小赵欲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创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投资设立一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

C.不能分期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D.公司章程中必须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定

口诀(4)一人公司“两个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绝育政策,中的“计划生育政策”

3.法人的分类

(1)以法人的活动性质为标准,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可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3)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典型的法人。【例题单选】下列权利中属于法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A. 生命健康权B. 亲权C. 肖像权D. 商标权

【例题单选】张某和李某约定设立“金达服装有限公司”,两人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不得低于()。

A. 3万元

B. 5 万元

C. 10万元

D. 50万元

【例题单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

A. 3万人民币

B. 10 万人民币

C. 30万人民币

D. 50 万人民币

自然人VS 法人

(一)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又称为法律行为。这种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一)合同的订立

1.要约-- 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例题单选】下列属于要约的是()。A. 投标书B. 招标书C. 招股说明书D. 拍卖公告

合同效力

1.有效:有能力、意思真、不违法

2.无效:违背国家利益

3.可撤销可变更: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

4.效力待定:无权代理行为、限人超越能力

【例题单选】甲对乙新换的手机爱不释手,听丙说是进口高档手机,便主动以4000元购买。但事后确认该手机其实是地产普通手机,市场价仅1000 元。若甲反悔,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是甲主动要求购买的,买卖合同有效

B.乙欺骗了甲,买卖合同无效

C.甲存在重大误解,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D.丙欺骗了甲,买卖合同无效

【例题单选】王某在一高档商场花2 万余元购买的一件“兵马俑”经鉴定是复制品,王某以商场出售时未在商品标签上注明“复制品”为由,要求商场承担欺诈责任()

A.商场不应承担欺诈责任,因王某知假买假

B.商场的行为具有欺诈性质,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C.王某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D.商场的行为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例题单选】王某花20万元在某汽车4S 店买了一辆小汽车,3 个月后,王某到4S 店保养汽车时,员工告诉他:“你的车发生过事故,车门已整过”,王某心想,自己开车至今未发生过事故,因而车辆并非新车,后经证实,该4S 店给王某的是一辆旧车。王某与4S店之间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存有以下行为( A.欺诈B.胁迫C.显失公平D.乘人之危【例题单选】下列关于4S 店与王某之间汽车买卖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无效

B.合同有效

C. 合同可撤销

D.合同效力待定

民事权利

物权《物权法》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3.16通过,2007.10.1 施行。

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排他性

口诀: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物权法的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创设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动产、不动产)

(3)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的公示:登记动产的公示:交付公信力的体现——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无权处分人在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且支付了合理价格,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例题单选】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物权的分类

1、所有权--自物权/完全物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限制物权--他物权①用益物权②担保物权口诀(69)所有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例题多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性质上看,它属于()A.绝对权B.支配权C.请求权D.完全物权

口诀(69)所有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

①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②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动产和不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口诀(71)是否转移占有是区分质押和抵押最重要的区别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例题单选】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

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质押权

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口诀(71)是否转移占有是区分质押和抵押最重要的区别

【例题单选】甲向乙借款10万,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交给乙。问该质权是否设立()

B. 设立,因双方订立质押合同

C. 未设立,因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

D. 未设立,因双方未办理订立质押合同留置权

即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动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例题单选】物权法的立法是涉及每一个人生活的大事,按照物权法的一般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 土地使用权

B. 抵押权

C. 留置权

D. 质押权

【例题单选】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A.地役权B.质权C.担保物权D.留置权

【例题多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性质上看,它属于()A.绝对权B.支配权C.请求权D.完全物权口诀(69)所有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

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

【案例分析单选】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 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 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1. 甲将自用的摩托车质押给乙,对该质权是否设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 设立,因摩托车属于甲的财产

B. 设立,因双方订立质押合同口诀是否转移占有是区分质押和抵押最重要的区别

C. 未设立,因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

D. 未设立,因双方未办理订立质押合同

2.在甲乙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中,双方不能约定的是()

A. 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归乙所有

B. 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折价2万元抵债

C. 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D. 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变卖款中优先受偿口诀(72)流质契约禁止。《物权法》第186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二、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三、共同的管理权)

【例题单选】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所有

A.房地产开发商

B.物业公司

C.小区业主所有

D.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债权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特征: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口诀: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

(二)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之债2.侵权行为之债3.不当得利之债4. 无因管理之债

口诀(70)不当得利必须一方得利一方受损且同时发生,无因管理必须要有特定受益人。

合同之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例题单选】丁某出租给叶某的门面房租期在3 年以上,则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 10年B. 20年C. 30 年D.50 年【例题单选】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化肥,双方约定借期但未约定利息。期限届满,甲归还本金10万元,乙要求支付2000 元利息遭到拒绝,对本案利息纠纷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甲可以不支付B.甲应当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

C.甲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上限支付D.甲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下限支付

不当得利之债: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损失一方享有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

口诀(70)“不当得利必须一方得利一方受损且同时发生”

【例题单选】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A.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 元,当场支付给甲

D.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 元的商品未付款

【例题单选】下列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B.给付因赌博所欠的钱

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D.顾客多付售货员的货款口诀(70)“不当得利必须一方得利一方受损且同时发生”【例题多选】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 万元,但事后只捐30万元,对余款50 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受益人则要承担支付管理人由于无因管理事实而发生的费用的义务。

口诀(70)不当得利必须一方得利一方受损且同时发生,无因管理必须要有特定受益人

【例题单选】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例题单选】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

B.承揽人保管定作人的提供的原材料

C.乙跳入河中救起落水儿童

D.医生抢救病人口诀(70)“无因管理必须要有特定受益人”

【例题单选】张某驾车前往某饭店就餐,将车停在饭店停车场中,饭后欲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10 元。”张某称:“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下列关于支付10 元洗车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停车场洗车费于法无据,张某无需支付

B.双方已形成事实保管关系,张某需要支付

C.停车场已付出劳动,张某应当支付

D.因张某在饭店消费,无需支付

人身权

人身权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特征: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分类: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

①生命权②身体权③健康权④姓名权与名称权⑤名誉权⑥隐私权⑦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例题单选】下列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是()

A为了寻找失散亲友而在报纸上刊登出的寻人启示中使用的被寻人的照片B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所使用的逃犯照片C.因新闻报道需要而使用他人的照片D.未经同意将获得福利彩票特等奖的获奖者照片用于广告宣传

身仹权

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监护权、亲属权等。

继承权

公民死亡以后,依法把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丧失继承权:

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③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多】在顾某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人包括()A.顾某的父亲 B.顾某的妹妹 C.顾某的侄子D.顾某的养女

2.遗嘱继承

①概念: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②特征:一是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二是设立遗嘱必须由本人独立进行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

3.遗赠抚养协议

《继承法》第31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抚养协议效力大于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普通时效:2 年特殊时效:1、3、4、5、20

口诀(7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丧失胜诉权,不丧失起诉权

1 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年: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4年:涉外合同(两个国际)

5 年: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0 年: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口诀(73)一身未租寄,二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例题单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A.半年 B.1 年C.2 年D.4年

【例题单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A.实体权利B.胜诉权C.起诉权D.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案例分析单选】某化工厂工人在操作中发现氯冷凝器的管道出现穿孔,有氯气泄漏,在紧急处理中发生局部的三氯化氮爆炸,氯气随即弥漫,给附近居民造成人身损害。因双方不能达成赔偿协议,邓某等30户居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推选邓某等3 人作为代表。问:邓某等30 户居民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A.l年B2 年C.3 年D.4 年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概述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民事责仸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是一种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目的

4.民事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

【判断】民事责任以惩罚加害人为目的。()

【例题单选】施某将王某打成轻伤,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B.民事责仸和刑事责仸

C.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D.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种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述二、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依法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法律特征:1.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当事人的不履行义务为条件的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

4.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情形

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1)预期违约: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2)实际违约: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

2.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1)法定:不可抗力(2)约定:免责条款

违约责仸与侵权责仸的竞合

合同法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给了受损害方在有双重请求权时以选择权,可以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要求违约方、侵害方承担责任。

违约责仸的承担方式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题单选】下列选项中,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是()A.恢复名誉B.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D.停止侵害

侵权责仸(侵权责任的概述侵权责任构成特殊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特征: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条件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仸的构成

侵权责仸的归责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例题单选】徐某办完离店手续欲走出某宾馆大门时,因地面有水迹,滑倒致右臂骨裂。关于徐某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

A. 徐某承担责任,因其已办完离店手续

B. 徐某承担责任,因其自己不小心滑倒

C. 宾馆承担责仸,因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D. 徐某承担主要责任,宾馆承担补充责任,因徐某还未走出宾馆

特殊侵权责仸

1、无过错责任(9种)

2、过错推定责任(8 种)

【例题单选】蔡某饲养的一条宠物狗挣脱后,将一名在小区内玩耍的小孩咬伤,有人指认该狗为蔡某所养,该小孩家长找到蔡某要求赔偿。关于小孩被狗咬伤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蔡某承担责仸,因蔡某是狗的饲养人

B. 小区物管公司承担责任,因物管人员疏于管理

C. 小孩家长承担责任,因小孩被咬纯属意外

D. 蔡某与小区物管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因蔡某和物管公司均存在过错【例题多选】村民甲借乙的摩托车开往外地,途中因违章将丙撞伤,但交强险已不足赔偿,对不足部分的赔偿,下列观点正确的有()A.甲是摩托车驾驶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是摩托车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甲和乙是利害关系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如果乙对事故发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不承担责仸和减轻责仸情形

【例题单选】甲对正在向其实施暴力的乙进行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致使乙受到伤害,则甲()

A.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C.应承担适当民事责仸

D.应承担补充民事责任

共同侵权责仸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

? 类型

? 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

?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 共同危险行为

? 视为共同侵权行为:即教唆、帮助行为

【例题单选】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

A.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C.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D.共同侵权行为人,应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例题单选】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由()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侵权责任

B.教唆人承担侵权责仸

C.教唆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连带责任

D.教唆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综合基础知识》题库考点题库解析《民法》(2021年最新版)

《综合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 (2021年最新版) 精选试卷/文档/模板/课件合集

《综合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1年最新 版) 1、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 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C: 某国有企业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参考答案: CD 本题解释: 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本题正确答案为CD。2、判断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____。 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4、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课后练习)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课后练习】 一、单项选择 1、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公平原则 答案:B 不履行不应履行的告知义务,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2、张家和李家同居一村,张家欲将自己的耕牛出卖,李家想以低价购买张家的耕牛,便对张家说:“你家的牛必须按照该价卖给我,否则别想出卖!”张家考虑到李家是本村的村长,无奈将牛按照李家的要求卖给李家。张家和李家的这一民事行为中,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信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答案:B 李家的行为属于强买强卖,违背了自愿原则。 3、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房共有两间浴室,最大一间面积为10平方米,现张某拟在该浴室内安装一个特大的浴缸,该浴缸占地面积为8.6平米,开口面积为9.8平米,装满水后重量达到4吨左右。经检测,该浴缸的安装将危及该楼的安全。请问,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信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答案:D 张某对其所购买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但该所有权的行使应当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他人利益,否则即构成滥用权利的行为。 4、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功能的是()。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

民法基本理论

民法基本理论本章考情分析 最近3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与核心考点分布 2014年2013年2012年核心考点分布 单选题4分6分4分 1.权利主体 2.民事权利 3.民事法律事实 4.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与效力 5.代理制度 6.诉讼时效制度 多选题3分- 2分 综合题- - 1分 合计7分6分7分 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5年本章发生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有:(1)对民法的特征及其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法律行为、诉讼时效部分进行了重新编写;(2)新增民事义务部分、权利主体一节内容;(3)删除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本章结构框架图 一、民法概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民法的特征 1.民法是权利法 2.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3.民法规范多为任意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规范,也可以排除适用;而强制性规范是当事人必须遵守和适用的规范。

4.民事责任具有直接救济性 民事责任以回复被侵害权利的原状作为原则,在回复原状不可能时,则依价值规律予以金钱赔偿。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私权神圣原则 2.身份平等原则 (1)法律平等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既享有权利,又依法承担义务; (3)民事主体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3.意思自治原则 4.公共利益原则(外在要求) 民事主体所从事的民事活动及其效果,必须符合我国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和公共利益的要求。 5.诚实信用原则(内在要求)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对意思自治的限制) 行使民事权利不得超越正当边界、不得损害他人权益、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例题·单选题】民法与行政法各有其调整对象。下列有关二者调整对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 A.民法调整的是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比如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行政法调整的是主体之间地位平等的社会关系,比如土地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B.由于行政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所以,行政机关与公民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 C.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主体之间的权利能力是平等的

民法基本知识学习资料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一)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终止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才能取得。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除精神病患者外,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十周岁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总是一致的。也就是法人必须在法律、法令规定的或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如果法人的民事行为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该行为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同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其范围也可能不相一致。(三)由于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本身不可能实施民事行为,所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来实现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自身的行为即可实现。 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主要有以下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区别。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死亡宣告及其撤销的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照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2)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需办理复婚手续; (3)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4)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以退还,但应给予补偿。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给予适当补偿。 (5)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比较 财团法人是指法律上对于为特定目的的财产集合赋予民事权利能力而形成的法人。财团法人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身份平等,没有公权力的介入 2、自愿原则:不绝对也不能违法 3、公平原则: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平等? 4、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要守信 5、公序良俗原则:良好的秩序,善良的风俗 6、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使用权利,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 第二节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概述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1、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包括: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人) (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人) (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3) 只能实施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比如赠送),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比如: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成立) 3、无民事行为能力(无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 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三) 监护 1、概念 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利益进行监

民法典基础知识考试

民法典基础知识考试 1. 以下那个属于强制性执行的后果 * 征信受损(正确答案) 个人名誉损失(正确答案) 法院判决 名下资产被强行拍卖(正确答案) 2. 客户责怪银行停卡或者降额时导致其逾期时,能用那条法律条文 [单选题] *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的约定》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承担》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违约使用借款的后果》(正确答案)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的种类》 3. 以下那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学费(正确答案) 买车(正确答案) 赌博 家庭医疗费用(正确答案) 经营所得收益(正确答案) 4.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种类的定义是 [单选题]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正确答案)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 强制执行的形式有那几种 * 法院判决(正确答案) 征信受损 银行起诉(正确答案) 强行拍卖 6. 信用卡用于投资、经营、套现、赌博、购房可用法律条文是 * 一百七十六条《民事责任》 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违约使用借款后果》(正确答案) 一百一十九条《合同之债》 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的种类》 7. 符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效力》的是 * 名下有房产、公司、商铺、地皮、果园(正确答案) 离婚、生意失败 客户家庭重大医疗开支 稳定收入、投资收益(正确答案) 8. 不可抗力事件社会原因引起的是* 大雪 洪水 征用(正确答案) 征收(正确答案) 风灾 动乱(正确答案)

民法习题——第2章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民事法律事实必须是() A.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 B.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法律事实 C.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D.所有的客观现象 2.当义务人拒不履行应尽义务时,权利人可诉请人民法院以()之诉的方式予以保护。 A.确认 B.给付 C.形成 D.请求 3.绝对权是一种()的民事权利。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B.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C.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不特定 D.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特定 4.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行为() A.只能是合法行为 B.只能是违法行为 C.可以是舍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D.只能是表意行为 5.凡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任何人都负有不妨害其行使的义务的权利称为() A.财产权 B.人身权C.绝对权 D.相对权 6.抗辩权是针对()的权利。 A.物权 B.债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7.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为()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主权利 8.在基础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为援助基础权利而发生的权利为()A.原权利 B.救济权 C.从权利 D.支配权 9.某甲杀害了某乙.某乙的继承人因乙死亡而继承某乙的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 A.民事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违法行为 D.自然事实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社会关系中.()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A.债权债务 B.税收C.相邻 D.财产继承 E.财政 2.下列民事权利中,()属财产权。 A.承包经营权 B.债权 C.发表权 D.名称权E.修改权 3.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人身权。 A.肖像权 B.留置权 C.名誉权D.共有权 E.荣誉权 4.财产所有权属于()权。 A.支配 B.人身 C.财产 D.形成 E.绝对 5.债权属于()权。 A.请求 B.人身 C.财产 D.相对 E.绝对 6.基于自然人姓名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属于()A.绝对法律关系 B.相对法律关系 C.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D.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E.人身法律关系 7.民事法律事实的特征表现为() A.民事法律事实属于客观现象 B.特殊情况下,主观现象也可成为民事法律事实C.民事法律事实由法律加以规定 D.民事法律事实能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E.民事法律事实与人的意志无关 三、简答题 1.民事法律关系有何特征? 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什么是民事法律事实?其有何特征? 4.简述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和原则。 5.简述权利滥用的构成条件。 6.民事责任有何特征?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要素,是指法律由哪些基本因素或元素构成。一般认为,法律由规则、原则和概念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法律概念是指在长期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基础上对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门术语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的概念。 法律原则分为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适用范围的大小)、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适用的内容和问题不同)。 民法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民法整体的基本功能单位(元素)。对民法的构成元素,可按其不同的功能分为民法规则、民法原则、民法概念三类。民法规则是针对具体的民事问题所作出的具体法律规定;民法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民法规则基础、本源、出发点的具有综合性、抽象性的民法原理和准则;民法概念长期的民法学研究和民事法律实践基础上对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门术语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的概念。 第一节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司法以及民事活动所应遵循的准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一)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二)是贯穿于各种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 (三)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与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二、学理和法定民法基本原则 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标准,可分为学理民法基本原则和法定民法基本原则。 (一)学理民法基本原则 学理民法基本原则是从学理上提出的基本原则,通常是有一定的观念、理论为指导概括出来的。民法的基本原是民法观念与理论的结晶,更深的渊源来自法理学乃至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的学理。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学理概括的产物,也是民事立法实践的总结。古代没有法律的一般概念和基本原则;近代出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原理和立法;现代民法有重视基本原则的趋势,这都是民法理论与民事立法技术发展的成果。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要求理解、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功能、我国民法 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能理解每一基本原则的含义与法律意义等。对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深刻 理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处理民事案件的能力和在民事活动、纠纷解决中的衡平能力。 教学重点和难点:1、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2 、平等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 教学时数:2学时 中国是个喜欢讲原则的国家,宣传多了,便使人有些逆反,一提原则,马上令人想到空 洞的说教或干巴巴口号。法律上一讲原则,学生不愿学,搞实践的觉得离实务太远,不爱搭 理。 其实,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成文法局限性的补充工具,是一项不可少的设计。 大陆法系(成文法体系):由立法者将社会生活中已经或将要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及其 调整规范用法律的条文固定下来,这样,成文法便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依据、准则,一切 行为方式和纠纷的解决,均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英美法系--判例法体系—遵循先例) 弊端:①不周延性;②滞后性。 立法者再圣明,也无法预知法律颁布实施后的所有情况,这样就会出现面对具体案件而 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 解决方法:设立民法的基本原则,以一些抽象的,甚至模糊的概念(比如公平)作为法 律的直接规定,并以其巨大的包容面和解释的弹性,给案件的处理以方法和依据。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 区别于具体原则:效力领域的完全性;具体原则效力仅局限于民事关系的某一范围。 如过错责任原则。 特点: 1.统率性:它指导和协调着民事规范、立法司法民事活动,是其他规则产生的依据。 2.非规范性:它不预先假设任何具体的事实状态、具体的权利义务、具体的法律后果。 其存在是为了帮助人们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民法。 3.不确定性:反映了我国立法与司法两大部门之间在法律创制上的关系。授予司法机 关自由裁量权。 4.强行性:民法是任意性规定与强行性规定的统一。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 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至第7条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的基本原理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一框民法的基本原理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民事立法的现状与前景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主体的种类 3、民事权利与义务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积极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必要性。(二)能力目标 1、引导和培养学生从具体的案件材料中,寻找和概括法律争议点的能力。 2、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能够初步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身边 的一些简单争议,增强实践能力。 (三)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通过对民事法律关系等基本知识的学习,在实际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二、教学重点及难点 1、教学重点(1)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3)诉讼时效 2、教学难点民事权利与义务 三、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分析比较法;自主探究与合作探究。 四、课时安排:1课时 五、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同学们,最近小林同学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帮她出出主意啊?请学生看教材上探究框的案例,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思考,讨论以下两个问题: (1)小林拾到皮包后,应不应该归还失主? (2)如果下林听了父母的建议,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他的行为还是“拾金不昧”吗? 引导:(1)应当,“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上的一项义务。民法通则第79条,第92条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给失主,如果据为己有,就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失主向拾得人索要遗失物,拾得人不给,这种情形叫“非法侵占“罪。” (2)是。因为失主的寻物启事,明确以特定金额作为报酬,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拾得人归还失物时,可以要求失主履行其承诺,支付报酬,至于当事人决定是否接受,则是其行使权利的问题,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小林若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如父母,代为行使这项权利)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应该依法办事。

最新民法典应知应会测试卷民法典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完整版)-已转换

最新民法典应知应会测试卷民法典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完整版) 判断题20题单选题40题多选题30题 一、判断题 1、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标准答案:对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标准答案:对 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遗产分 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标准答案:对 4、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Ao 标准答案:对 5、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标准答案:对 6、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即可。 标准答案:错 7、根据法律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标准答案:对 8、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标准答案:对 9、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使用方的解释。 标准答案:错 10、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标准答案:错 1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Ao 标准答案:对 12、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标准答案:对

1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标准答案:对 1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标准答案:错 15、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只能依法请求损 标准答案:错 16、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标准答案:对 17、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标准答案:对 18、根据法律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标准答案:对 19、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标准答案:对 20、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及答案解析.doc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是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I).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2.民爭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山,自主实施民爭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爭活动白愿原则 0.民爭活动公平原则I).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3.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冇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 一 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宜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4.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白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冇民爭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网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0.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I).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6?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谋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B.无效民爭行为 C.有效民爭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爭行为 7.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窩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民法原理与实务

民法原理与实务①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理念:1)私权神圣2)身份平等3)意思自治 2、民法概念与调整对象 3、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民事法律事实 1)事件2)行为----民事行为、事实行为、准民事行为 三、物的分类 重点是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特定物与种类物 四、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1、民事权利的分类及标准,尤其是性质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2、民事义务分类 3、权利的行使与保护(私利救济,关键是自助行为) 五、民事主体 1、民事权利能力(对胎儿的保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及其法律后果) 2、民事行为能力(概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概念,监护人的顺序,委托监护的司法解释,监护职责,监护的终止) 4、住所(住所的确定方式) 5、法人(法人的特征,法人分类中的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法人变更中的合并和分立,法人机关中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终止中的清算及其人格) 6、合伙(概念、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合伙的财产、债务承担,退伙) 六、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1、法律行为(概念)

2、民事(法律)行为分类:(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3、意思表示(生效要件) 4、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成立要件、有效要件、欠缺有效要件的行为〈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无效民事行为〉) 5、附条件与附期限民事行为:区别;生效条件与失效条件;始期与终期 七、代理制度 1、代理的分类(重点是本代理和复代理) 2、代理权的行使和限制 3、无权代理:种类 4、表见代理:含义、要件、法律后果 八、诉讼时效 1、概念 2、分类(特殊情形:一年的情况) 3、中止、中断与延长 4、期限的计算

民法基础知识(总论)

民法基础知识 目录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自然人 第四章合伙 第五章法人 第六章物 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代理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十章人身权 第十一章物权 第十二章债权 第十三章侵权责任 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民法的性质和特点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平等主体 2、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调整对象) 3、民法是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法的性质和特点 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是私法 民法是任意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民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 特征:主体的平等性,内容的任意性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 内容 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 自然人、合伙、法人、国家、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 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第三节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法 法律关系分析法 第一步:确定案件事实(小前提); 第二步:适用相关法律规范(大前提); 第三步:确定法律责任

第二章 民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民法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西方民法的历史沿革 一、民法的起源 罗马法是民法的鼻祖。民法一词来源于罗马的“市民法”,在罗马,全部的法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法,一部分是私法。 当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帝国时,罗马统治者认为:本土的罗马市人血统高贵,在适用法律上也应有所区别,因此,便制定了“市民法”与“万民法”。其中,“市民法”仅仅适用于罗马市民(即发生法律关系的双方均为罗马市民);对于罗马市民与非罗马市民之间、非罗马市民之间(包括外省人和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外国人之间、非罗马市民与外国人之间则均适用“万民法”。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将二者合二为一,称为“罗马私法”,以区别于罗马公法。罗马公法是专指政治国家的法。它的内容主要体现为政治、公共秩序以及国家利益-。它是依靠国家权利来运行及实施的(类似刑法),以“权力”为核心;而上述所说的罗马私法则相反,它是以私人平等和意思自治为精神,以“权利”为核心,体现了私人利益,因而称为“罗马私法”。罗马法研究专家约定俗成地将它称为“市民法”。 (一)标志:1583年,《市民法大全》(即优仕丁尼安法律大全的合刊本)问世,成为世界上第一本系统的民法典。在这部法典中,固定下来“市民法”的称谓。这部法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公民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如“物法”中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各种债权等,“人法”中规定了公民的人格权、身份权和亲属权等。以后的《拿破仑法典》(即《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都以“市民法典”命名,市民法成为沿用罗马私法的国家对私法(即民法)的专用语,而万民法则由法学家赋予了新的含义,专指国家公法(这里的万民法已不是前面所说的调整罗马市民与外省人纠纷的万民法)。用查士丁尼的话来说,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是:“每一民族专为自身治理制定的法律,是这个国家所

第02章---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八讲民法(一) 民法 民法概述;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人格权、身份权。 我国没有民法典,1987.1.1 实施《民法通则》;2012.7.1 实施《侵权责任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法律地位、适用法律、权利能力); (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核心原则); (三)等价有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帝王规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例题单选】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10 台,应付款 5 万元。因甲不能付清全部货款,乙表示只要甲支付4.8 万元即可了结。乙的行为有效,这体现的民法原则是()。 A. 平等原则 B. 意思自治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概念: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包括:自然人、法人(公司)、其他组织。 国家在特殊的情况下(从事民事活动),也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单选】某县政府为新建办公大楼,向该县银行贷款500 万,到期未能偿还,银行遂以该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B.属于政府行为,受行政法调整 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2)包括:①物②行为(劳务行为)③有价证券④非物质利益⑤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物:动产、不动产(土地及其附着物);原物、孳息(自然孳息、法定孳息);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专业《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标准

法律专业 课程名称:民法原理与实务 课程编码:xxxxxx 适用专业:法律事务专业 学时:96 学分:6 一、课程定位 《民法原理与实务》,是法律事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本课程对学生理论联系实践分析民事案件、处理民事纠纷及提供法律服务等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作用。 按照以职业岗位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培养职业岗位的关键能力为核心,引导课程设置的原则,分析了企业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律师助理和法院书记员等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在明确该职业岗位关键能力和核心技能的基础上构建了体现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见下表)。 法律事务专业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分析表

本课程以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法理、宪法等课程的学习为基础,同时服务于合同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法律事务专业综合实训等后续职业技能课程。 二、课程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 1、课程理念 《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以岗位典型任务的工作过程为导向制定课程标准。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为宗旨,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依据,以培养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重点,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任务为载体,择其精典真案真做,进行技能训练,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以适应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 2、课程设计思路 首先,构建以工作任务为依据的课程内容体系,体现职业性。依据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区等实务部门的行业专家共同分析论证,确定就业岗位群,分析基层法律事务工作者职业岗位所对应的纠纷处理典型工作任务及其职业核心能力,明确职业岗位其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分析了各职业岗位在民事案件处理方面的基本要求,重构课程内容体系。 其次,构建以“任务驱动”为主体的教学设计。为了实现课程的培养目标,需要有与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内容相匹配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为此,构建以“任务驱动”为主体的教学设计。 再次,构建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实训基地。为进一步确保教学内容的组织,达到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的结合,做到学生学习过程与行动过程一体,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请进来、走出去”。一方面,聘请实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实训指导,使校内学习与工作情境一体化。另一方面,学生走出学校和课堂,为企业、社区的居民或务工人员提供法律纠纷处理服务,做到真案真做,丰富教学内容。 最后,构建多元化、开放化、过程化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课程目标 课程内容的选取,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为宗旨,以实务部门调研——工作任务分析——岗位能力剖析——课程内容的确定——用人单位论证反馈——课程内容的修正为基本路径重新整合课程内容,以充分体现职业岗位工作要求。 内容选取以我国现行法律为依据,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结合司法实践,将本课程分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完整笔记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功能 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观察、处理民法问题的准绳。 功能:民事立法的准则。 立法者解释的准则。(立法) 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守法) 裁判者对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基本依据。(司法) 二、我国民事立法上确认的基本原则及其关系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础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原则,是民法基本理念的体现。 ?公平原则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有益补充。 ?诚实信用原则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和谐。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 ?公序良俗原则调整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必要限制 平等原则:也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首先体现为一项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的准则。 平等对待有两种意义: ?强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都一视同仁,每一个人都被视为“同样的人”。 ?弱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对同一类别的人一视同仁。既意味着平等对待,也意味着差别对待。 近代民法重视强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 ●平等原则主要体现为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即人格平等。 现代民法与近代民法不同,现代民法的平等原则:侧重强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的同时,更加重视兼顾弱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我国属于现代民法上的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还体现为一项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准则。 私法自治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的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是出于核心地位的民法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两层含义: 一,是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立法司法) 是公平原则的核心。体现了公平原则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有益补充。 二,是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守法) 公平原则以私法自治原则的具体运用为基础和前提,是等价有偿原则的上位原则。 法国民法典1134 合同关系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 德国民法典242 债法确立…… 瑞士民法典2 民法~ 公序:国家的安全,市民的根本利益。良俗:市民一般的道德准则。

张俊浩《民法学原理》学习笔记

《民法学原理》,一书是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几位中青年学者的力作。他们思想敏锐,敢于用一种新的民法思维来阐述在我国还很不发达的民法学。 民法学是一个理论上博大精深的法学部门。它的历史悠远、立法详尽;理论根深、著作浩瀚。不深刻掌握民法的理论,就不能深刻理解立法的精神并正确运用于实践。高等法律院校的莘莘学子尤其应注意民法理论功底的培养。从多年教学实践来看,只掌握民法学每一个别制度、原理,而对整个民法学缺乏系统、完整的理解,是民法学学习和讲授中尤其应注意的问题。本书作者在设计全书结构时,力图贯彻体系化的要求,既注意对每一项民事法律制度的分析,又注意从体系角度对每一项民事法律制度的阐述,以便使读者形成具有内在联系的民法体系观念。 民法学又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法学部门。每一项制度、每一个原理、每一个法条、每一个解释,都是以社会各种生活为其依据,又以社会生活为其用武之地。再复杂的民法理论、再难懂的民法条文,一旦用生活中的实例来说明,就很容易被人理解、掌握。但实际又是千变万化的。我们总不能把一本民法教程变成查找解决案件的辞书、手册,更不能把每一个具体纠纷的解决答案都详尽无遗地告诉读者。要在教程中教给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而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自身。本书作者注意民法实务的研究,并力图在民法实务中更多地解决方法论问题。作者不仅设专章介绍法学方法论,而且在各部分的叙述中注意对学生方法论的训练培养。 民法较之其他许多法律部门更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而体系观念和方法论则是二者重要的结合点。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将会有助于民法学在我国的发展。 张俊浩民法学原理学习笔记 第一章民法的意义理念与性格 民法通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 1,大陆法系部门法之民法;(调整私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实体部门法) 2,指该部门法的法典。 商法的兴起与民商分立。 市民法的传统理念: 1,私权神圣;人格权神圣和所有权神圣。自由的真谛是赋予每个人尽可能多的价值。他强调的是自立、自主、甘冒风险、不干涉邻人事务,以及对于他人的宽容与合作。但自由并不意味着不受制约。那种诋毁自由,认为自由主义就是为所欲为的观点是片面的肤浅的。所有权神圣为其他财产权的神圣奠定了逻辑基础。 2,身份平等;在市民社会,平等实质上只是竞赛机会的平等,而不是竞赛结果的平等。结果平等是检验竞赛规则是否符合社会正义的标准之一。 3,意思自治。意思自治的真谛,是尊崇选择。这本是自由的应有之义。选择是参与的前提,而参与又使选择得以实现。在商品经济中,意思自治导致契约,契约的总和是市场。身份平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常识习题带复习资料

民法常识习题(带答案) 1.下列各项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B.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C.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D.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债权 答案:A 2.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违法的有( )。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B.甲公司向某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 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10万元 D.甲公司以自己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形成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16万元 答案:ABCD 3.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 A.继续执行 B.中止执行 C.终结执行 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 答案:B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 A.税收债权 B.社会保障债权 C.职工劳动债权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答案:ABD 5.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A.通过和解协议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答案:BC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A.对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为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放弃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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