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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

紧急通知

3月18日,媒体报道河北、山东两省部分地区生猪检疫和屠宰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为进一步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控制出证权限,官方兽医不得将出证资格委托他人。要严格按照我部动物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规范检疫行为和出证行为。产地检疫要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屠宰检疫要严格把好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关。要严格杜绝只出证不检疫、隔山出证以及只检疫不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订购、接收、发放、使用等要有详细记录,做到能追溯到具体经手人员。要严厉打击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将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交给管理相对人自行填写等违规行为。要加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化推进进度,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免疫、监测等各项关键措施,加大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力度。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一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对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加强兽医系统行风建设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要求,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不断加强官方兽医能力建设,加大对基层官方兽医和协检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加大对官方兽医和协检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净化执法队伍。对协检员违法违规的,还要严肃追究对应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人责任。

五、进一步督促落实养殖经营者主体责任

各地要及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查漏补缺,消除各环节隐患。在养殖环节,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养殖、动物疫病防控状况等基础信息,严格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类场所的监管人员、监管频率。要督促养殖者认真履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继续饲养动物的落地报告制度。对不申报检疫、逃避检疫、落地未报告等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在运输环节,要加快推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制度,督促相关经纪人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查证验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屠宰环节,要严格定点屠宰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加强屠宰环节监管,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9日

动物卫生执法案例分析

执法文书的适用 农业部2012年9月新修订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一共有26种,在实际适用当中,很多执法人员往往不知道该适用哪些文书,不该适用哪些文书。一个案件当中到底适用哪些执法文书,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用“简易程序”(警告、个人50元以下罚款、单位在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案件只适用一种执法文书即可,即《当场处罚决定书》。 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可适用多种文书。一般来说,一个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普遍适用的文书有8种,即: 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2、询问笔录 3、案件处理意见书 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般案件) 5、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送达回证 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除此以外,还要看当事人违反的条款和处罚条款的要求以及实际需要增加其他的执法文书。 (1)如果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等,为使证据不被灭失,除了以上普遍适用的8种文书外,还要增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3种文书,共11种文书; (2)如果当事人违反第二十五条第(四)项,除了以上普遍使用的8种文书外,要增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现场记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4种文书,共12种文书; 需要说明的是:《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是同时适用的一组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现场记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是同时适用的文书。这两组文书不能在同一个案件当中同时适用。 (3)如果处罚条款规定当事人责令改正的要增加《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 (4)需要对罚没物品进行处理的,增加《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听证笔录》、(5)需要听证的增加《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并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一般案件)换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 (6)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增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或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7)需要向公安部门移送的增加《案件移送函》; (8)需要抽样检验的增加《抽样取证凭证》;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第一篇:2020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2020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及2020年工作思路2020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年出栏生猪保持在23万头,牛出栏2.5万头,羊出栏8万只,家禽出栏110万羽。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组织,精心部署。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畜产品安全监管和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始终放在局里重台戏来抓,成立了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我局先后颁发了动物卫生监督和开展全县饲料兽药综合执法规范年活动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明确身份,规范管理。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 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 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三、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我县动物检疫站和派驻12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防 疫监督人员,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四、求实创新,努力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技术规范,全面掌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技术和行政执法程序。 二、树立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思想和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奋进,维护执法形象和集体荣誉。 三、保证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文明。自觉接受单位及各级领导、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依法行政,热情服务、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群策群力、并肩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五、对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等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有关动物防疫条件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动物防疫法》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规定

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实施现场处罚或者下达整改意见书。 七、对动物检疫员的检疫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检疫、无合法有效检疫证明或者检疫结果错误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补检或重检,或者通过单位领导责令动物检疫员实施补检或重检。 八、对兽药经营、动物诊疗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等有关动物卫生证照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九、对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和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处理和处罚。 十、负责畜禽标识、养殖档案和其它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事务。 十一、负责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饲料经营企业经营条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章监督检查 十二、执行监督检查任务,须2人以上,应当穿着统一服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带统一标志,使用统一执法文书。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工作机制研究 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赵卫华 摘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属于行政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被授权或受托的组织根据其职权对违法违规管理相对人所采取的监督、强制、处罚等行政行为。刑事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触犯刑法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所采取的惩罚行为。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当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程度并触犯刑法时,行政违法行为就转化为刑事违法行为,从而行政执法就过渡到刑事司法。[1]而在一些行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执法机构时常因为认识上的偏差或兼顾部门利益等方面的原因,常常执法不严、有罪不究、打击不力,使得执法实践中逐步暴露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脱节的问题。因此,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研究和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问题,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动物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力保障。 一、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现状 随着人们对食品卫生,尤其是肉食品卫生安全的越来越关注,涉及动物卫生安全的各类行政案件会层出不穷,相应被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也逐步增多。2005年以来,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办的各类行政案件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共有5起,追刑人数11人,刑期最长达2年,累计处罚金79万元。基本情况如下表:

其中,2005年1起(梁平王北权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2007年1起(荣昌兰明亮、陈亮群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廖正美、曹进销售伪劣产品罪);2008年2起(黔江陈衍波、龚明学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南川吴桂伦、任世华、刘松柏、黄学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2009年截止目前,共1起(市动监所移送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高新区陈燕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当事人已被依法逮捕>)。上述追刑案件,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移交之前,案由多为“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经调查,在2005年区县动监所报送上来的45个典型案例当中,有26件为“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案件,其中情节严重,达到移送追刑条件的就有7件,而当年竟无一起,使违法分子逃避法律对其应有的制裁。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的必要性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职避责的要求。随着我国法治制度的不断健全,各级检察机关对行政权的监督与制约力度的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执法机关很可能因为“以罚代刑、该移未移”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行政违法责任者会被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如失职罪、渎职罪或玩忽职守罪)[2];二是遏制违法分子嚣张气

2019年全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总结_模板

2019年全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总结_模板 2004年,我市动物检疫工作在各级政府和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和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检促标,以标促防”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全面完成了动物运输检疫转为产地检疫;市场转为屠宰检疫的过渡。为了更进一步搞好明年的工作,特作出如下总结:sO100 一、主要成绩 1.产地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注重提高检疫员的责任心,改变在大小道路上设卡检疫收费的作法,通过建立报检制度,坚持大户临栏、小户集中到点检疫的办法,加强稽查制度,生猪、牛、羊等大、中动物受检率不断提高。全市产地检疫生猪××万头,牛羊××万头,家禽××万羽,检出并处理病畜××万头,病禽××万羽。生猪产地检疫率达到了××%以上,同比提高了6个百分点。 2.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巩固。今年以来,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动物产品检疫已经由市场检疫全面转为屠宰检疫。全市共屠宰检疫生猪××万头,牛羊××万头,检出病害动物产品××头(只),其中,市站本级屠宰检疫生猪××万头,补检××万头,剔出病残猪××头,退回无耳标猪××头,入场生猪持证率达××%。为动物产品的安全流通以及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作出了贡献。屠宰检疫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一是×××县多年存在的屠宰检疫管理体制不清的问题得到了彻底理顺,执法主体更加明确。二是规范了生猪入场检疫行为,全市建立了统一的生猪入尝生猪产品出场检疫登记制度,生猪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入场,实行有证复检、无证补检、无耳标的生猪不准入场退回原产地,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出场上市的规定。三是定点屠宰场执勤检疫员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对入场的生猪来源、状况进行详细登记后,进入指定猪栏。当班检疫员每隔一小时观察一次并将情况记录在册。四是严格执行了《×××市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管理规定》,交接班人员作到了履行交接手续,并一同到猪栏察看生猪情况后交接、签名,当班检疫员发现可疑猪、病猪均出具了“病猪处理通知书”,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入场猪持有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均回收、整理、装订、存档。 3.生猪“瘦肉精”残留量检测工作进一步完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通知》精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瘦肉精”检测实施方案并在全市组织实施,从今年6月开始,对×××市城区三家定点屠宰场每周抽尿样二批,每批××头份,送市畜禽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瘦肉精”检测。 4.肉品质量稽查力度进一步增强。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均增强了肉品质量的监管与稽查,特别是市站与×××区动检站参加市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和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办公室组织的肉食产品稽查6次行动。一是3月15日—16日对市区××所学校、3家幼儿园食堂用肉进行稽查,检查肉品××公斤,查处不合格肉品15公斤;二是3月25日和7月6日两次对城区肉食品冷冻冷藏经营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吨冷库三家,5—10吨冷库26家。在稽查中,对××冷库存放过期变质的18袋啤酒鸭、××公斤从“爱尔兰”进口的已过期6年的冻猪肉、从“美国”进口的已变质的猪腰子××公斤、××条无检疫证明的整只白条狗;××冷库××公斤过期的鸡肫;××冷库125只无检疫证明、无货主姓名的野鸭均全部依法进行了销毁处理。三是9月24日对城区9家超市、二家肉品加工厂进行了稽查,共检查肉食品4867公斤。对××食品公司库存的200公斤变质母猪肉,××市场23.5公斤变质猪肚、鸡肫,新一佳超市无检疫证明的××多公斤猪、牛副产品,××超市无检疫证明的××多公斤鸡产品均依法进行了处理。四是4月28日,在市政府巡视员××的带领下,督查了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对场内有的生猪无耳标的现象进行了严厉批评,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同志于当日召开了市

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依据梳理剖析

阿克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依据梳理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阿克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3、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4、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

动物行政违法案例

案例一、在市场出售无两章一证的病害猪肉 一、案情简介 2009年10月21日上午,A市B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区白象街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柒拾叁公斤猪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肉尸有出血,疑似病害猪肉。后经两位动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证实,该猪肉属病死猪肉,因为检疫不合格,检疫员未出具两章一证,蒋某为贪图便宜,将其从某屠宰场购入销售。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蒋某没收(销毁)柒拾叁公斤病猪肉、并处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 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

卷内目录

案例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仔猪案 一、案情简介 2008年9月4日晚23时左右,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B县到乙市高速路口实施例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一车仔猪在B县高速路口下道后,向B 县D镇方向驶去,执法人员随即尾随其到B县D镇,发现当事人正在和D镇猪贩子交易,执法人员当即下车制止。经调查当事人李某,查实:当事人从甲省A 市启运75头仔猪到乙市C县贩卖,在经过B县境内时,未经当地兽医站检疫就到B县境内销售;并且当事人车上实际仔猪数量只有72头,与其出县境检疫证明上的75头数目不符;当事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的《动物免疫证》。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就地留验观察。当事人李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给予李某加强免疫,隔离观察21天,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 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篇一:关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cn 关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思考 作者:徐秋凤 来源:《湖北畜牧兽医》20XX年第01期 摘要:简述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以供参考。关键词:动物卫生与监督;存在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8-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273X(20XX)01-0070-0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近些年来发生多起动物疫情和食品事故,这些问题都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着密切关系,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已为预防动物疫情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目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只有加强认识、不断改进,才能提升整体监督工作,保障食品卫生与安全[1]。 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督力度不足 当今社会整体法律意识薄弱,加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导致了相关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在监督过程中的疏忽和不足,尤其在执法过程中造成相当程度的执法不严的现象。有些执

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秉公执法,放宽了执法标准,减小了处罚力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些执法过程中受到相关领导的干扰,甚至阻碍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其他机构缺乏统一的合作体系,遇到棘手情况需要强制执行时没有相关行政、执法、司法机构的后盾和支持。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都造成了当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尴尬处境,削弱了《动物防疫法》的法律影响力,放纵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1.2监督质量有待提升 由于条件有限,动物执法部门的团队综合素质、技术保障体系、基础设施配备和一系列软硬件的条件限制,都让相关监督工作的执行水平不尽如人意,无法达到理想水平。一些卫生监督人员的个人素质低下、职业道德感不足,在监督工作中避重就轻,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政府形象。同时,由于财政力度不够,使得动物卫生监督单位的基础建设无法跟进,办公设施简陋、执法用具破损、检测手法单一、落后,这些原因都可能成为新疫情的导火线。而更有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仅凭经验,缺乏专业设施,准确率非常低,无法从根本上完成动物卫生检疫的工作,影响动物卫生监督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1.3动物卫生监督环境不良 篇二:动物卫生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总结 20XX年述职报告宇宙地镇动物卫生监督站

动物防疫监督的年终工作总结

动物防疫监督的年终工作总 结 二oo八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的共同努力下,面对周边地区日益严峻的各类疫情, 我们市的动物检疫及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仍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各项检疫指标较去年均有了明显的上升,检疫员的素质也得到了 明显的提高,动物检疫工作秩序更加规范,动物检疫、生猪屠宰 工作中的违章行为也有了一定的减少。各项工作仍然处在全市乃 至全省的前茅,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回顾全年工作,我 们的主要工作着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开展动物防疫监督行风整顿专项活动,促进动物防 疫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oo八年年初,我们根据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监督行风整顿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xx年动物防疫工作具体安排,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动物防疫监督行风整顿专项活动,并对该 项工作作出了重点布置和落实。开办畜牧兽医行业职业道德教育 专题讲座,组织全体检疫人员进行大讨论。在六月份和十月份, 我们先后组织了全市全体动物防疫员、检疫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动物防疫员和动物检疫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各自的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的责

任心和使命感。同时,我们还与每一名动物防治员、动物检疫员 签订了工作承诺书和工作责任状,以书面形式约束他们的工作行为。 2、对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各项程序予以公示。年初,我们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了统一的动物免疫、动物检疫工作程序,制 订了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员工作守则,与“五条禁令”一起,在各镇站醒目位置向全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我们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4、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各项工作进行明查和暗访活动。我 所先后组织了26次暗访活动,暗访主要针对检疫员在屠宰场、屠 宰点的宰前到场、动刀检验、规范出证等行为进行,共发现检疫 员不宰前到场、不规范出证等违章行为3起,并作出了严厉的行 政处罚。 二、从容应对周边地区重大动物疫情对我市的威胁,确保我 市养殖业的健康和稳定 在我市的周边地区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链球菌病 等重大动物疫病。元月底的禽流感疫情、二月中旬的外来生猪五 号病疫情、五月份苏南地区的猪链球菌病疫情以及十一月初开始 安徽等地的禽流感疫情的再次爆发频频冲击我市,对我市的养殖 业和食肉安全造成了重大威胁,为防止疫情传入我市,维护我市 正常的养殖秩序,我们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严防死守,防止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颇丰,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吧。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1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20xx 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

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一、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畜牧业小区情况:我们围绕农民增收这个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巩固和壮大养殖基地规模,大力推进省级畜牧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加强畜牧企业的监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畜牧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二)全面做好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上半年无一起因动物产品质量而引发的人身安全事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进布署、积极应对、科学防控,我区上半年无一例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重大疫病免疫的应免率、免疫率、挂标率均达到100%,达到省要求免疫水平。 二、党务、事务工作: 1.根据区委工作要求,三月份动监局选派了一名优秀工作人员,深入到南八里村任职“第一书记”,参加村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2.三月份在市动监局2011年度工作会议中,xx区动监局获得“2011年度畜牧业发展先进单位”、“2011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3.2月28日召开由动监局、动监所、疫控中心、区域所和村防疫员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动监系统春防工作会议,布署和落实春季防疫工作,并开展了村级防疫员业务技能培训。 4.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文体活动,通过参加义务劳动活动,提高了我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并且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活力、凝聚力,以及团队精神和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意识。 5.经过2011年一年的精心准备,4月份我局顺利通过农业部无口蹄疫疫病评估认证。lOcaLhoST

三、业务工作: 1.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春季集中免疫,并结合日常防疫补针,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无疫情发生。 (1)各项免疫工作完成情况: 全区生猪存栏18403头,牛存栏1638头,羊存栏3457只,鸡存栏236064只,鸭存栏4251只,鹅存栏2971只。 牲畜w病免疫:猪应免10066头,免疫10066头,免疫率100%;牛应免1106头,免疫1106头,免疫率100%;羊应免2744只,免疫2744只,免疫率100%,奶牛a型口蹄疫免疫600头。 禽流感免疫:鸡应免151976羽,免疫151976羽,免疫率 100 %;鸭应免4251羽,免疫4251羽,免疫率100%;鹅应免2871羽,免疫2871羽,免疫率100%。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免9978头,免疫9978头,免疫率 100 %。 猪瘟应免10797头,免疫10797头,免疫率100%。 2、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情况 根据4月28日“辽宁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紧急会议”精神,xx 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区动监局紧急召开工作布署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五一休假,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⑴禽流感免疫情况: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出动60余人次,开展了禽类养殖情况普查,全面了解养殖禽类的免疫情况,养殖情况等。全区共有养殖禽户1057户,存栏禽类鸡20.2385万羽,鸭0.4485万羽;鹅0.2994万羽;共排查养禽户

动物产品的典型案例

案例分析 美国与欧盟含合成荷尔蒙的牛肉贸易争端 美国与欧盟关于含合成荷尔蒙牛肉的贸易争端是WTO成立以来涉及卫生检疫措施的代表性案例之一,其中欧盟对进口牛肉实行了零风险卫生检疫措施,禁止进口含任何合成荷尔蒙的牛肉。WTO经审议后裁定欧盟的贸易禁止违法,建议取消贸易禁止。 1.争端背景 荷尔蒙是一种激素,用含合成荷尔蒙物质的饲料喂养动物,可以促使其快速生长。20世纪80年代前,欧共体各国普遍使用含合成荷尔蒙物质的饲料来饲养牲畜。但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法国等国在小牛肉生产中非法使用已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简称DES)荷尔蒙,1980年意大利又发现婴儿出现荷尔蒙紊乱,怀疑与食用含合成荷尔蒙牛肉的婴儿食品有关。上述事例在欧共体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引发了消费者对合成荷尔蒙的担心,欧共体民众强烈要求政府制定相关法律以保证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此,欧共体理事会于1981年颁布指令,禁止使用DES荷尔蒙饲养牲畜,禁止屠宰此类牲畜,也禁止在欧共体内部进行贸易或从第三国进1985肉制品和制成品,指令只允许在治疗和有关畜疫研究中使用DES荷尔蒙。l985午,欧共体又颁布新的指令,将上述规定延伸至其他五种尚未发现对人类产生负作用的合成荷尔蒙物质,并予1989年1月起正式生效。 由于欧共体指令同时适用于在欧共体内部生产的牛肉和进口牛肉,因此,指令一经颁布,当即引发了美国牛肉生产者的强烈不满。美国牛肉生产者认为,他们使用合成荷尔蒙物质的添加方式与欧共体有较大不同,因此不会对食用者产生危害,而欧共体不加区别地一律禁止生产与销售含合成荷尔蒙物质的牛肉,明显对美国牛肉生产者不利。事实上,欧共体指令对美国的牛肉出口造成了严重影响,美国对欧共体的牛肉出口从1982年的76 000吨下降到1990年的4 500吨。因此,美国认为,欧共体是借技术标准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对国际贸易产生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987年4月,美国在欧共体指令正式生效前向GA TT起诉欧共体的贸易禁止构成不合理的贸易限制,由于与欧共体的双边磋商未达成协议,美国要求GATT成立专家组审议欧共体贸易禁止的合理性。但由于当时的《标准守则》并没有涉及产品的生产与加工方法,这一争端在GATT框架下无法得到解决。1989年1月,欧共体指令正式生效后,美国总统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案第304条款采取了贸易报复,对价值达1亿美元的欧共体进口产品征收100%的高额关税。经过双方磋商,1989年2月,美圄与欧共体成立了一个“牛肉荷尔蒙问题高级专案组”,以研究该争端的解决办法,并于1989年5月达成协议,欧共体临时准许美国未添加合成荷尔蒙物质的牛肉进口,美国也根据被允许进口的数量相应减少了关税报复。 1996年4月,欧盟又颁布了一项新指令,并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新指令除继续禁止进口含合成荷尔蒙物质的牛肉外,还加强了控制和测试的规定,并规定了处罚措施。 2.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处理过程 在欧盟指令正式颁布前,1996年1月26日,美国即依据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 《农业协议》第19条和《GATT1994》程序的谅解》第4条、SPS协议第11条、TBT协议第14条、 第22条再次向WTO提出起诉,提出与欧盟进行磋商的要求。1996年2月2日,懊大利亚和新西兰要求加入磋商;同年2月8日,加拿大也要求加入磋商。美国和加拿大对欧盟禁止使用合成荷尔蒙物质的科学证据以及该贸易禁止的真实动机湘事实上对欧盟内牛肉产业提供了保护提出质疑,罗伯茨将美国和加拿大的观点概括为:“……该贸易禁止代表一个危机管理决策,它随后演变为一个有利的非关税壁垒,缺乏科学基础。” 由于磋商未果,1996年4月25日,美国请求WTO争端解决极致成立专家组。同年5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为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强化动物卫生监管社会服务职能,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完成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现结合我X实际,将情况汇报如下: 1、疫病防控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了X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站、股、室自评为主,省州统一下达指标体系、统一组织查验核实和评估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小组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估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1) 产地检疫 目前,产地检疫工作已覆盖全XX个乡镇和两个办事处、X个行政村,根据(XXX[2012]5号)文件要求,设立了X个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在各乡镇畜牧站及宏达肉联屠宰场各设置一个检疫申报点,在人员居住相对集中及有集贸市场的村寨各设置一个协检点,共X个协检点,但由于缺乏技术人员等原因,工作没有到位,产地检疫工作没有得到正常开展,为弥补产地检疫工作的不足,各XX都展开市场检疫工作来代替产地检疫工作。 (2) 屠宰检疫 我X仅有的XX屠宰场自开始运营以来,动物卫生监督所始终派驻X名官方兽医和X名协检员驻场,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检疫程序,自XXXX 年XX月起,共检疫生猪XXXX头,检出不合格肉XX案,无害化处理XX案,无害化处理100%,同时做到案案必检,检疫率、出证率、无害化处理率、执证率100%;而其余各XX都没有屠宰点,上市肉尸基本都是自养自宰上市出售,开展屠宰检疫工作难度很大,都以市检为主。 3、动物检疫记录规范和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操作,统一动物检疫记录格式,加强痕迹化管理,我所部分人员于XXX年XX月XX日参加州所举办全州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师资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是屠宰场表格填写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受理、审批与管理、畜禽养殖档案填写规范等。 (二)按照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要求,我动物卫生监督所证章标志均逐级申请订购,然后逐级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对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和销毁实行登记制度,并做详细的台账登记,使证章标志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4、规模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和补助经费落实情况 (一)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2]12号)文件要求,我们始终依法落实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扎实做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宰病死猪行为,加大对从事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宣传培训,普及健康养殖和防疫常识,提高科学防疫、安全用药的能力和主动防控意识,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从源头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消费者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识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维护肉食品安全。 (二)由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与规模养殖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我X各规模养殖场必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欠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及散养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严重不足等因素制约,监管工作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 5、执法主体资格情况 根据XXX机构编制委员会机编制[XXXX]XX号文件及《XXX农业局定方案下设事业、宗旨和业务范围、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方案》等精神,我XX按照国发[XXXX]XXX号文件要求,对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为确保辖区内禽畜产品质量,保护本地禽畜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一年来,我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站长的带领下,和站里的其他同志一道,发扬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舍小家为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为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作出了应用的贡献。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一年来,为了提高自身素质,一方面,我认真学习革命理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另一方面,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通过学习,本人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业务知识有了较大长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二、加强宣传力度,支持预防为主 本人在站长的带领下,配合站里其他同志,进村入户,义务向当地干部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不厌其烦地给他们传授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 热心为他们释疑解惑,受到辖区内干部群众的好评,并多次受到社区领导的赞扬。由于宣传工作到位,预防工作做得好,一年来,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疫情。

三、责任重于泰山,确保公共安全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肉”,切实维护好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安全,疫情就是命令,只要站长一声令下,我就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检疫报告的现场,并迅速投入工作。一年来,我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努力工作,为确保辖区内全年没有出现禽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热爱本职工作,不畏酷暑严寒 为了方便群众,我和站里的男同志一道,根据当地群众的作息规律,有时披星戴月,有时冒着瓢泼大雨,有时顶着酷暑严寒,风雨无阻地到群众家里的猪舍、鸡舍、鸭舍、鹅舍,为猪、鸡、鸭、鹅等禽畜打预防针。一年来,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不顾身体有病,不畏酷暑严寒,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辖区内全年没有出现一次重大的责任事件。 五、坚持报检制度,狠抓产地检疫 自从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以来,我和站里的同志分工合作,根据疫情暴发的规律和畜禽流通量的大小,认真做好防疫检疫工作,做到先报后检,有报必检,严格实施到场到点检疫,严格执行一畜一证制,同时做好产地检疫记录,使产地检疫率达到93%以上。 六、加强“五证”管理,规范用证行为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市畜牧兽医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执法人员整顿。梳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做到执法主体明确、职能配置规范,职责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运转有序。 (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制定完善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加强规模饲养场(户)的监管,认真查验饲养档案、免疫证明和动物标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严格检疫程序,做到有出必报,有报必检,杜绝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三)规范动物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同步检疫制度,所有屠宰场同步检疫率达到100%。同时,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入厂验证关和合格产品出证关。建立完整的检疫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耳标登记、回收、销毁的建档率达到100%,染疫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严厉查处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四)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分区经营、定期休市、定期消毒等制度。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凭检疫合格证明或合格标识上市交易,对从省外调入的动物及其产品,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后,在指定地点经营或交易。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率和上市持证率100%。 (五)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规范化管理。对设立依据、主管机构、执法依据、职责、程序、内容、收费标准、处罚依据、上岗人员的身份及监督电话等按照农业部检查站管理办法予以公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实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监管。 (六)规范动物检疫票证管理。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帐、专库、专责管理,严格收、发、领、用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买卖、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的违法行为,维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秩序。对于在检疫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屠宰、市场、冷藏、肉品专卖店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上市畜产品严格实行索证验章监管制度,确保畜产品的可追溯性。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要达到100%。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打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重要性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重要性 发表时间:2019-01-17T10:59:30.79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0期作者:王雪敏李赫王佳博 [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食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肉食品质量安全也日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王雪敏李赫王佳博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辽宁大连 116400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食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肉食品质量安全也日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这就对畜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力发展畜牧业,就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而言,搞好动物防疫工作无疑是迫切的、必须的。而动物的卫生监督对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监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畜牧业的发展和人民的食品安全深远且十分重大。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 概述 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动物传染病及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动全社会力量,依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和消亡的科学规律,对动物从引种、饲养、经营、销售、运输、屠宰到动物产品加工、经营、贮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实施预防、控制、扑灭和检疫措施,保障动物健康及其产品安全的一项系统性工作。为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人体健康,促进养殖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出了明文规定,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内容分析 现代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担负着广泛的工作,需要做好各方面的监督工作,促进食品卫生的改善和养殖的管理效果。首先,地区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厂在进行监督工作时,要进行全面检查。应检查这些工厂的卫生条件、内部免疫条件和工程选址,为食品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一些小农场可能存在于小区中。由于养殖业的特殊性,这些农场也应该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农场远离水源,不影响社区的环境。此外,检查这些小农场处理死亡动物的方式和日常消毒效果。最后,应将监管范围扩大到经常有大量活禽交易的农户市场,这也需要动物卫生监管部门的有效控制。然而,在一些地区的一些农户市场,由于活禽贸易量小,活禽贸易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对家禽健康监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中,往往需要在卫生监督前做好活禽交易的集中管理,以保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效果。 2动物卫生监督在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中的重要性 2.1保证人民生命健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可以有效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使消费者能够安全地食用动物产品及其肉制品。只有加强对养殖动物的监督管理,才能及时将不健康的畜产品与市场隔离开来,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动物健康的监督管理,使人们可以不时安全地食用肉制品,使人们可以吃肉,从而保证身体健康。 2.2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 不断创新动物卫生监管机制,“以监促检、以检促免、免检监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起到了关键作用,成效显著,为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对于及时发现、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避免传播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 2.3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工作,保障社会稳定。通过加强对动物卫生的监督,农民可以养殖健康的动物,使健康的动物产品进入人们的生活,农民也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在这个循环中,公众可以信任相关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质量,从而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从而公众可以安全消费,农民可以获得保障。经济效益。这种情况将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效地避免了疫情的发生和疫情发生后的疫情控制,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潜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保障农民收入安全,提高养殖业合理把握畜禽产品供需关系的要求和能力。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为提高动物检疫和防疫工作效率,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十分必要。笔者通过多方查阅文献和相关工作经验,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3.1加强监督部门管理,形成警民共同监督形式 第一就是加强部门内部的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定,形成动物卫生监督责任制,加强对动物卫生的监督和执法,明确谁主抓谁负责,形成从管理到实际执行人员,层层防控的责任制。如果出现执法不严谨,有规定却不执行,应当严格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形成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定期会议,培养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使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和认真处理违法行为;此外,要把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向群众公开执法人员的职权范围和举报电话,让群众和执法部门共同监督。如果存在违规行为,他们必须及时仔细核实并处理。最后,有必要改善对执法的激励和惩罚,应该鼓励和赞扬那些负责任和尽职尽责的执法人员。 3.2增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氛围 应该应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同。同时做好形象工作,执法人员起到在群众中的带头作用,进而提升了整个行业的社会认同程度,更好地配合监督部门工作,确保畜牧业快速发展并保证人民身体健康。 3.3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用科技手段防制动物疫病 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研制适应新形势下的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的新型动物用疫苗,如基因工程苗、合成肚疫苗等,增加免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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