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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部——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业部——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业部——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

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

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附: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1、一切人用药品禁止用

2、抗病毒药物:

利巴韦林、金刚烷胺、阿昔洛韦、金刚乙胺、病毒灵等

3、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痢特灵)、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

4、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二甲硝唑(地美硝唑)、替硝唑

5、磺胺类药物:

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新诺明、复方新诺明等

6、氯霉素类:

氯霉素

7、喹噁啉类:

喹乙醇(快育灵)、痢菌净、卡巴氧、喹烯酮

8、兴奋剂类:

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9、性激素类:

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催眠、镇静类:

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

11、皮质激素类:

地塞米松

12、大环内酯类:

替米考星

13、氟喹诺酮类:

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2019年整理农业部公告禁止使用农药品种清单

农业部公告禁止使用农药品种清单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第199号公告规定,要加强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管理,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消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并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清单如下: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三、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在蔬菜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一)、禁止使用农药1、有机氯类:六六六、DDT、二溴氯丙烷、三氯杀螨醇、毒杀芬、赛丹等。2、有机磷类: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含复配剂)、对硫磷(1605)(含复配剂)、甲胺磷(含复配剂)、久效磷(含复配剂)、磷胺(含复配剂)、氧化乐果、甲基异柳磷、高渗氧化乐果、增效甲胺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克线丹、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氯唑磷、苯线磷等。3、氨基甲酸酯类:克百威、涕灭威等。4、其他农药:杀虫脒、除草醚、二溴乙烷、敌克颗粒剂等。

(二)、不提倡使用农药乙酰甲胺磷(含复配剂)、乐果 (三)、推荐使用农药及产品天然之宝、百草一号、灭虫灵、苏阿维、安打、美满、米满、农地乐、除尽、奥绿一号、菜喜、卡死克、抑太保、功夫、敌百虫、兴棉宝、赛波凯、一遍净、***乐、高效灭百可、辛硫磷、BT、海正三令、潜克、密达、护地净、菜园等。 四、无公害农产品禁用农药 1、六六六、滴滴涕 DDT 、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砷铅制剂、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农药。 2、、限制使用农药种类根据作物种类不同,安全程度要求不同,对某些农药的使用范围进行进一步的限制,如溴氰菊酯、三氯杀螨醇禁止在茶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禁用作物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蔬菜。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生产中不使用国家禁止施用的农药,是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的首要措施。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名单如下:敌枯双、滴滴涕、二溴氯丙烷、二溴乙烷、杀虫脒、除草醚、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没鼠命)、甘氟、普特丹、培福朗、菊脂类农药。本省生产无公害稻米、蔬菜等农产品的实际需要出发,又在国家规定禁用农药名单中增加了一些禁用农药名单。禁用农药是:砷酸钙、砷酸铅、甲基胂酸锌(稻脚青)、甲基胂酸铵(田安)、福美甲胂、福美胂、三苯基醋酸锡、三苯基氯化锡、毒菌锡、氯化锡、氯化乙基汞(西力生)、酯酸苯汞、敌枯双、氟化钙、氟化钠、林丹、艾氏剂、狄氏剂、五氯酚钠、氯丹、甲拌磷、乙拌磷、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乙基对硫磷、乐果、治螟磷、蝇毒磷、水胺硫磷、磷胺、内吸磷、稻瘟净、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所有除虫菊脂类杀虫剂、五氯硝

兽药禁用类药品

第193号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 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 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 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 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水产禁用药物的危害

水产禁用药物的危害与替代 我国水产渔药生产一直落后于人药和兽药的生产,多数产品的质量、药效、安全性、残留性均未能做到严格把关和严格控制。今年水产食品安全再次拉响了警报,使广大消费者谈鱼色变,严重影响了水产业的发展。目前许多养殖户对使用违禁药物危害认识还不到位,导致许多禁用药物禁而不止。现将一些常见禁用药物的相关知识作一简要介绍,以引导养殖者安全用药、健康养殖,减少养殖病害的发生。 1.孔雀石绿:孔雀石绿过去常被用于制陶业、纺织业、皮革业、食品颜色剂和细胞化学染色剂,1933年起其作为驱虫剂、杀虫剂、防腐剂在水产中使用,后曾被广泛用于预防与治疗各类水产动物的水霉病、鳃霉病和小瓜虫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外学者陆续发现,该药倒入水中,能溶解泥土中的锌而导致水生生物中毒,并具有高毒素、高残留等副作用。鉴于其危害性,我国于2002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为水产养殖禁用药物。 替代物:目前国内渔药生产厂家推出了一些替代品,如霉平(附1),苦参地肤子散(附2), 卫可(杜邦)(附3)还可使用一些含碘的消毒剂;养殖过程中进行综合预防,严防鱼体受伤;改良发病池水质,并用消毒剂消毒水体。对小瓜虫可以用植物产品纤灭(附4),杀虫膏(附5)将养殖水体中的虫体抑制或杀灭,使其不能寄生于鱼体。 2.氯霉素(盐、酯及制剂)氯霉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多数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均有效,在水产上能有效防治烂鳃、赤皮病。但该药对人类的毒性较大,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性障碍贫血(包括白细胞减少、红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此外该药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的形成,抑制肝药酶,影响其它药物在肝脏的代谢,使药效延长,或使毒性增强,目前已被较多国家禁用。 替代物:外用泼洒可用渔经强氯精30%(附6)或二氧化氯10%(附7)、碘制剂(附8)、浓戊二醛溶液(附9)替代,内服可用10%氟苯尼考粉(附10)、10%盐酸多西环素(附11)、诺氟沙星粉(附12)等制剂。或用中西药组装的套餐(附13)等。 3、呋喃唑酮(痢特灵) 该药内服后难吸收,肠道内药物浓度高,血液浓度低且迅速被破坏,难以维持有效的药物浓度,不宜用于全身性感染,只宜用于肠道感染和原虫病,故水产上用于治疗鱼的肠炎病。呋喃唑酮的

禁用的鱼药大全

1、地虫硫磷(大风雷); 2、六六六; 3、林丹(丙体六六六); 4、毒杀芬(氯化莰烯); 5、滴滴涕(DDT); 6、甘汞; 7、硝酸亚汞; 8、醋酸汞; 9、呋喃丹(克百威、大扶农); 10、杀虫脒(克死螨); 11、双甲脒(二甲苯胺脒); 12、氟氯氰菊酯(氟氰菊酯); 13、五氯酚钠; 14、孔雀石绿(碱性氯); 15、锥虫胂胺; 16、酒石酸锑钾; 17、磺胺噻唑; 18、磺胺脒(磺胺胍); 19、呋喃西林(呋喃新); 20、呋喃唑酮(痢特灵); 21、呋喃那斯; 22、氯霉素; 23、红霉素; 24、杆菌肽锌; 25、泰乐菌素; 26、环丙沙星; 27、阿伏帕星; 28、喹乙醇; 29、速达肥; 30、乙稀雌酚; 31、甲基睾丸酮。 以下列出几种禁药的危害: 林丹、毒杀芬――均为有机氯杀虫剂,后者也用为清塘剂。其最大的特点是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致癌性,对人体功能性器官有损害等。 甲基睾丸酮、己烯雌酚――属于激素类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的代谢较慢,极小的残留都可对人类造成危害。甲基睾丸酮对妇女可能会引起类似早孕的反应及乳房胀、不规则出血等;大剂量应用影响肝脏功能;孕妇有女胎男性化和畸胎发生,容易引起新生儿溶血及黄疸。 己烯雌酚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痛反应,使正常人的生理功能发生紊乱,损害肝脏和肾脏;可引起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导致孕妇胎儿畸形。

孔雀石绿――致癌、致畸、致突变,能溶解足够的锌,引起水生生物中毒。 锥虫砷胺――杀虫剂。由于砷有剧毒,其制剂不仅可在生物体内形成富集,而且还可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它具有较强的毒性,国外已被禁用。 五氯酚钠――它易溶于水,经日光照射易分解。常用于杀螺剂。它造成中枢神经系统、肝、肾等器官的损害,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毒性极大。该药对人类也有一定的毒性,对人的皮肤、鼻、眼等粘膜刺激性强,使用不当,可引起中毒。 杀虫脒和双甲脒――农业部、卫生部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中,把杀虫脒列为高毒药物,1989年已宣布杀虫脒作为淘汰药物。双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该类药物还可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危险。 氯霉素――该药对人类的造血系统毒性较大,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此外该药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的形成。该药已在国外较多国家禁用。 呋喃唑酮――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病。目前已被欧盟等国家禁用。 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和吡啶基醋酸汞――汞对人体有较大的毒性,极易产生富集性中毒,出现肾损害。国外已经在水产养殖上禁用这类药物。 对于这些知识,许多养殖户和经销商不甚了解,容易造成违规使用的现象,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大家必须认清禁用渔药的危害及其相关知识,提高警惕,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禁用渔药的使用,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长期利益,广大养殖户应慎而对之。

[公告]农业部发布的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

农业部发布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9号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 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p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 mochlo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a)、铅(acetate)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19种) 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parathion-methyl),对硫磷(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磷胺(phosphamidon),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 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 以上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 三、限制使用的农药(2种) 三氯杀螨醇(dicofol),氰戊菊酯(fenvalerate)不得用于茶树上。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以及违法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不得使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各地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生产、推广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促进农药品种结构调整步伐,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发展。(200 2年6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禁用兽药名录

中国农业部禁用兽药名录 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 (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5)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2、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 (1)林丹(丙体六六六); (2)毒杀芬(氯化烯); (3)呋喃丹(克百威); (4)杀虫脒(克死螨); (5)酒石酸锑钾;

(6)锥虫胂胺; (7)孔雀石绿; (8)五氯酚酸钠; (9)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3、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 (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4、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1类) 双甲脒。 最新增添农业部2292号公告: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5类40种)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酴多巴胺、西巴特罗、硫酸特布他林。 2、性激素 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Chlorotriansene)、炔诺醇、炔诺醚(Quinestml)、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

运动员禁用的药物

运动员禁用的药物 一兴奋剂的概念和分类 兴奋剂是指运动员参赛时禁用的药物,具体是指能起到增强或辅助增强自身体能或控制能力,已到达提高比赛成绩的某些药物或生理物质。兴奋剂品种不断增多,国际奥委会的禁用药物目录已到达100余种。它分为六类:一是精神刺激剂,如麻黄碱,可卡因,苯丙胺等;二是合成类固醇,如甲睾酮,苯丙酸若龙等;三是利尿剂,如咲塞米,依他尼酸,类内酯等;四是麻醉镇痛药,如可待因,哌替啶, 芬太尼等;五是B受体阻断剂,如普萘洛尔等;六是太激素类,如生长激素,人促红细胞生成素或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促性腺激素等, 运动员禁用的药物品种详见《新编药物学》(第16版)附录。 二兴奋剂的危害 1合成类固醇因能促使体格强壮,肌肉发达,增强爆发力,并且缩短体力恢复时间,故常被短跑,游泳,投掷,摔跤,柔道,健美,自行车,滑雪,橄榄球等运动员使用。但是他潜在较大的毒副反应:男性长期应用,会导致阳痿,睾丸萎缩,精子生成减少,甚至无精子,而影响生育;女性长期应用,可以导致月经紊乱,甚而闭经和不育,同时还会出现男性化症状,像多毛,长胡须,声音变粗,脱发和性功能异常等,即使停药也不可能逆转。更为严重点的是不论男女,均会诱发高血压,冠心病,心肌梗死与脑动脉硬化和脑血管破裂,以及引起肝癌,肾癌等疾病。 2精神刺激剂如麻黄碱可以提高运动员的呼吸功能,改善循环,增加供

氧能力,并能振奋精神,但是长期服用,会有头痛,心悸,焦郁, 失眠,耳鸣,颤抖等不良反应。严重中毒时,会因为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而死亡。再如可卡因会使运动员情绪高涨,斗志昂扬,还会产生欣快感,能忍受竞技带来的伤痛,并提高攻击能力。但是用量大时,会出现中毒症状,呼吸快而浅,血压上升等,严重时会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3 B受体阻滞剂有镇静效果,如射击,体操,滑雪,赛车等项目的运动员应用后,可以降低血压,减慢心率,减少心肌耗氧量,增加人体平衡 功能,增强运动耐力,尤其能消除运动员赛前的紧张心理,使之正常或超常发挥竞技水平,取得良好成绩。滥用此类药物,会引起头晕,失眠,抑郁,幻觉,心动过缓,低血压,严重者可以诱发支气管哮喘。若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则会引发心动过速,心肌梗死,甚至死亡。 4利尿剂可以帮助人急速减少体重,易造成人体严重脱水,肾衰竭。可以被自行车,柔道,摔跤和举重选手滥用。 5麻醉性镇痛剂起作用是让运动员长时间忍受肌肉疼痛。但是使其伤口近一步恶化,导致呼吸困难和药物依赖。可以被游泳和长跑选手滥用。6太激素类如生长激素的作用是刺激骨骼,肌肉和组织的发育生长。其危害表现为手,足,脸以及内部器官的不正常发育。常被田径,举重选手滥用。再如红细胞生成素的作用是刺激红细胞的生长,以提高 血液中的红细胞的携带氧量。其危害是导致肝功能和心脏功能衰竭, 并将引起糖尿病。可以被自行车,赛艇,短跑和长跑选手滥用

农业部禁用药品清单

农业部: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为进一步做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确保出口禽肉质量卫生安全,是提高我国畜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肉禽饲养环节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二、出口肉禽养殖场(户)使用的兽药(含饲料药物添加剂),应首选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企业(车间)生产的产品,严格遵守国家兽药使用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第22号令)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002年农业部第193号公告)所列产品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见附件),肉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对进口国允许使用的兽药,应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出口肉禽产品中的兽药残留不得超出进口国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三、出口肉禽养殖场(户)必须实施兽医处方制度和用药记录制度,设置专职兽医人员,并根据兽医处方正确使用兽药,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做好用药记录。 四、对非法使用禁用兽药、未经批准的兽药和不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查处。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关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的规定以此为准。 附件: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二00三年四月十日 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一、欧盟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1、阿伏霉素(Avoparcin) 2、洛硝达唑(Ronidazole) 3、卡巴多(Carbadox) 4、喹乙醇(Olaquindox) 5、杆菌肽锌(Bacitracin zinc)(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6、螺旋霉素(Spir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7、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8、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 phosphate)(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9、阿普西特(arprinocide)

十种药物儿童禁用!

警惕!十种药物儿童禁用! 儿童体质的特殊性,使得很多用于成人无异的药物,在孩子身上,却是万万不能使用的!以下十类药物, 可要请宝爸宝妈们擦亮双眼。 1 四环素类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牙齿着色变黄和骨生长抑制,所以8岁以下儿童禁用。这类药物有: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胍甲环素、地美环素、美他环素等。 2 喹诺酮类药物 这类药物可引起幼年狗及其他哺乳动物的骨关节,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故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这类药物很多,常用的有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3 激素类药物 这类药物会遮盖炎症症状,还可引起内分泌功能紊乱,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可的松、泼尼松(强的松)、地塞米松等。雄激素如甲睾酮、丙酸睾酮等长期应用会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尤其是正在患水痘的小儿更要禁用。 4 解热镇痛药 含吡唑酮的复方制剂如氨非咖片、安乃近、去痛片、散利痛片等,其解热镇痛效果肯定,但小儿不宜连续使用,很容易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紫癜。又如新生儿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制剂易导致雷耶氏(Reye's)综合征(一种常见的急性脑部疾病,病死率高达50%)。阿司匹林对婴幼儿的听神经也有损害。 感冒通的主要成分之一的双氯芬酸钠,儿童服用易引起血尿,不宜作为儿童治疗感冒的常用药,3岁

以下儿童禁用。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因剂量较大(每片75mg),儿童及青少年也不宜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也是目前应用最广的解热镇痛药,其疗效好,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但应注意使用剂量不宜大,3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5 氨基糖苷类药物 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小诺霉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等,连续使用易造成小儿听神经和肾功能损害,6岁以下儿童禁用。 6 止泻药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哌啶),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和慢性肠炎的治疗。该药每片含盐酸地芬诺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诺酯对肠道作用类似吗啡,可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由于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死亡病例集中于小于2岁的婴幼儿),又因该药小儿用药剂量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因此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2岁以上小儿应慎重使用(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洛哌丁胺(易蒙停),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治疗。但其作用较地芬诺酯强而迅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如我国易蒙停使用说明书中就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用炭,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减少肠蠕动,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烈且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影响,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所以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 7 驱虫药 肠道寄生虫病(如蛔虫、蛲虫等)在儿童中感染十分普遍,尤其在我国农村,几乎有95%的儿童都有不同程度感染。因此,对儿童来说,定时化验大便,弄清体内有无寄生虫,有哪种寄生虫,很有必要。有的家长一发现孩子面黄肌瘦、食欲不振,未经检查便认为有虫,盲目服驱虫药后不见虫体排出,又再服,以致影响了孩子的健康。 驱虫药有很多种,有的对多种寄生虫有效,有的仅对少数寄生虫有效。常用的驱虫药有阿苯达唑(肠虫清)、哌嗪(驱蛔灵)、噻嘧啶(抗虫灵)、左旋咪唑、甲苯咪唑、苦楝皮、乌梅、使君子等。这些药都有一定毒性和副作用,如阿苯达唑、驱蛔灵虽然毒性低,但常服或过量都可引起头晕、头痛、呕吐及肝功损害,故药品说明书规定2岁以下儿童禁用。苦楝皮苦寒败胃,过量还可引起中毒死亡,5岁以下儿童禁用。 8 抗感染药物 如磺胺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氯霉素、新生霉素可使新生儿出现溶血、灰婴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故新生儿禁用。按药品说明书规定:头孢克肟,6个月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替硝唑注射液,12岁以下少儿禁用;奥硝唑注射液,3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9 抗酸药

违禁药物清单

绿色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1、一切人用药品禁止用 2、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金刚烷胺、阿昔洛韦、金刚乙胺、病毒灵等 3、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痢特灵)、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 4、硝基咪唑类:甲硝唑、二甲硝唑(地美硝唑)、替硝唑 5、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新诺明、复方新诺明等 6、氯霉素类:氯霉素 7、喹噁啉类:喹乙醇(快育灵)、痢菌净、卡巴氧、喹烯酮 8、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9、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10、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 11、皮质激素类:地塞米松 12、大环内酯类:替米考星 13、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绿色养殖 一、是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分别对绿色食品产地的空气质量、农田灌溉水质量、畜禽养殖用水质量、渔业用水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各项指标、浓度限值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对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如农药、 肥料、饲料和食品添加剂等生产资料使用方面的规定,另一部分是针对具体种植养殖对象的生产技术规程。 三是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对初级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分别制定相应的感官、理 化和生物学要求,例如前面谈到的蔬菜标准;四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包装及贮运标准,为确保绿色食品产后在包装运输中不受污染,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所有申报企业,其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包装、运输等上述四个环节全部符合相应的绿色食品标准要求,才能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这种完整的标准体系和认证过程真正体现了“全程质量控制”的理念。 绿色畜产品的生产首先以改善饲养环境、善待动物、加强伺养管理为主,按照饲养标准配制配合伺料,做到营养全面,各营养素间相互平衡。所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必须符合词料卫生标准、词料标签标准、各种词料原料标准、饲料产品标准和伺料添加剂标准的有关规定。所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词料必须来自于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且具有企业、行业或国家标准,产品批准文号,进口伺料和伺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及配套的质量检验手段。同时还应遵守以下准则:优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伺料类产品。至少90%的饲料来源于已认定的绿色食品产品及其副产品,其他词料原料可以是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禁止使用转基因方法生产的伺料原料,禁止使用以哺乳类动物为原料的动物性饲料产品词喂反刍动物,禁止使用工业合成的油脂,禁止使用畜禽粪便。 二、 三、

我国渔业主要禁用药物

我国渔业主要禁用药物 在我国水产养殖业中,有一些药物被禁止使用。下面是一些被禁用的药品:1、地虫硫磷(大风雷);2、六六六;3、林丹(丙体六六六);4、毒杀芬(氯化莰烯);5、滴滴涕(DDT);6、甘汞;7、硝酸亚汞;8、醋酸汞;9、呋喃丹(克百威、大扶农);10、杀虫脒(克死螨);11、双甲脒(二甲苯胺脒);12、氟氯氰菊酯(氟氰菊酯);13、五氯酚钠;14、孔雀石绿(碱性氯);15、锥虫胂胺;16、酒石酸锑钾;17、磺胺噻唑;18、磺胺脒(磺胺胍);19、呋喃西林(呋喃新);20、呋喃唑酮(痢特灵);21、呋喃那斯;22、氯霉素;23、红霉素;24、杆菌肽锌;25、泰乐菌素;26、环丙沙星;27、阿伏帕星;28、喹乙醇;29、速达肥;30、乙稀雌酚;31、甲基睾丸酮。 以下是几种禁药的危害简介: 氯霉素——该药对人类的造血系统毒性较大,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此外该药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的形成。该药已在国外较多国家禁用。 呋喃唑酮——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病。目前已被欧盟等国家禁用。 孔雀石绿——致癌、致畸、致突变,能溶解足够的锌,引起水生生物中毒。 锥虫砷胺——杀虫剂。由于砷有剧毒,其制剂不仅可在生物体内形成富集,而且还可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它具有较强的毒性,国外已被禁用。 五氯酚钠——它易溶于水,经日光照射易分解。常用于杀螺剂。它造成中枢神经系统、肝、肾等器官的损害,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毒性极大。该药对人类也有一定的毒性,对人的皮肤、鼻、眼等粘膜刺激性强,使用不当,可引起中毒。 虫脒和双甲脒——农业部、卫生部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中,把杀虫脒列为高毒药物,1989年已宣布杀虫脒作为淘汰药物。双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该类药物还可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危险。 林丹、毒杀芬——均为有机氯杀虫剂,后者也用为清塘剂。其最大的特点是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致癌性,对人体功能性器官有损害等。 甲基睾丸酮、己烯雌酚——属于激素类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的代谢较慢,极小的残留都可对人类造成危害。甲基睾丸酮对妇女可能会引起类似早孕的反应及乳房胀、不规则出血等;大剂量应用影响肝脏功能;孕妇有女胎男性化和畸胎发生,容易引起新生儿溶血及黄疸。 己烯雌酚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痛反应,使正常人的生理功能发生紊乱,损害肝脏和肾脏;可引起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导致孕妇胎儿畸形。 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和吡啶基醋酸汞——汞对人体有较大的毒性,极易产生富集性中毒,出现肾损害。国外已经在水产养殖上禁用这类药物。 对于这些知识,许多养殖户和经销商不甚了解,容易造成违规使用的现象,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大家必须认清禁用渔药的危害及其相关知识,提高警惕,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禁用渔药的使用,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长期利益,广大养殖户应慎而对之。

82种禁用兽药

农业部规定的82种禁用兽药 一.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168号)-2001.9.4 所有商品饲料中不得使用以下兽药成份: (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二)、性激素 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 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雌激素类药。 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雌激素类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雌激素类药。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 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4。 15.醋酸氯地孕酮(Chlormadinone acetate):药典2000年二部P1037。 16.左炔诺孕酮(Levonorgestrel):药典2000年二部P107。 17.炔诺酮(Norethisterone):药典2000年二部P420。 1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Chorionic Gonadotrophin):药典2000年二部P534。促性腺激素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46。激素类药。用于性功能障碍、习惯性流产及卵巢囊肿等。 19.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Menotropins):药典2000年二部P321。促性腺激素类药。 (三)、蛋白同化激素 20.碘化酪蛋白(Iodinated Casein):蛋白同化激素类,为甲状腺素的前驱物质,具有类似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 21.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5。 (四)、精神药品 22.(盐酸)氯丙嗪(Chlorprom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76。抗精神病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77。镇静药。用于强化麻醉以及使动物安静等。 23.盐酸异丙嗪(Prometh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02。抗组胺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64。抗组胺药。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荨麻疹、血清病等。 24.安定(地西泮)(Diazepam):药典2000年二部P214。抗焦虑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61。镇静药、抗惊厥药。 25.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362。镇静催眠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3。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 26.苯巴比妥钠(Phen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5。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 27.巴比妥(Barbital):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27。中枢抑制和增强解热镇痛。 28.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252。催眠药、抗惊厥药。 29.异戊巴比妥钠(Am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82。巴比妥类药。用于小动物的镇静、抗惊厥和麻醉。

药物的禁用与慎用

药物的禁用与慎用 禁用慎用 孕妇甲氧苄啶(TMP),SMZ -TMP,诺氟沙星(氟 哌酸),氧氟沙星,环 丙沙星,洛美沙星,利 福平、利福喷丁、氨苯 砜、咪康唑、制霉菌素、 利巴韦林、阿糖腺苷、 氯喹、乙胺嘧啶、奎宁、 伯氨喹、阿苯达唑(肠 虫清)、左旋咪唑、噻 嘧啶、美法仑(溶肉瘤 素)、苯丁酸氮芥、噻 替哌、白消安、甲氨蝶 呤、硫嘌呤、氟尿嘧啶、 阿糖胞苷、羟基脲、丝 裂霉素、平阳霉素、阿 霉素、表柔比星、吡喃 阿霉素、碱、新碱、高 三杉酯碱、紫杉醇、他 异烟肼、链 霉素、哌奎、 氮芥、环磷 酰胺、桂利 嗪(脑益 嗪)、二氢 麦角碱(海 特琴)、吡 拉西坦(脑 复康)、硫 利达嗪、硫 喷妥钠、丙 泊酚、布比 卡因、丁卡 因、氯化琥 珀胆碱、泮 库溴胺、哌 库溴胺、卡 马西平、五

莫昔芬、丙卡巴肼、顺铂、卡铂、门冬酰胺酶、咪哒唑仑、维库溴铵、苯噻啶、吲哚美辛(消炎痛)、双氯芬酸、萘普生、金刚烷胺、多巴丝肼、甘露醇、茴拉西坦(三乐喜),二甲弗林(回灵)、氟哌啶醇、地西泮、氯硝西泮、碳酸锂、丙咪嗪、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硝笨地平(心痛定)、地尔硫卓、阿替洛尔、比索洛尔、乌拉地尔、盐酸笨那普利(洛汀新)、硝普钠、非洛地平、硫酸镁、肾上腺素、非诺贝特(力平酯)、洛伐他汀(美降脂)、氟伐他汀、辛伐他汀、枸缘酸铋钾(德诺)、西咪替氟利多、氯 哌噻吨、氟 地西泮、氟 西汀、哌甲 酯(利他 林)、匹莫 林、奎尼丁、美西律、利 血平(降压 灵)、吲哚 帕胺(寿比 山)、羧甲 司坦(强利 痰灵)、沙 丁胺醇(舒 喘灵)、特 布他林(博 利康尼)、 丙卡特罗 (美喘清)、强力安喘 通、替普瑞

业部——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 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 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附: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1、一切人用药品禁止用 2、抗病毒药物: 利巴韦林、金刚烷胺、阿昔洛韦、金刚乙胺、病毒灵等 3、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痢特灵)、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 4、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二甲硝唑(地美硝唑)、替硝唑 5、磺胺类药物: 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新诺明、复方新诺明等 6、氯霉素类: 氯霉素 7、喹噁啉类: 喹乙醇(快育灵)、痢菌净、卡巴氧、喹烯酮 8、兴奋剂类: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令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点击下载),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料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 二OO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二00三年四月十日 一、欧盟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1、阿伏霉素(Avoparcin) 2、洛硝达唑(Ronidazole) 3、卡巴多(Carbadox) 4、喹乙醇(Olaquindox) 5、杆菌肽锌(Bacitracin zinc)(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6、螺旋霉素(Spir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7、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8、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 phosphate)(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9、阿普西特(arprinocide) 10、二硝托胺(Dinitolmide) 11、异丙硝唑(ipronidazole) 12、氯羟吡啶(Meticlopidol) 13、氯羟吡啶/苄氧喹甲酯(Meticlopidol/Mehtylbenzoquate) 14、氨丙啉(Amprolium) 15、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Amprolium/ethopabate) 16、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 17、尼卡巴嗪(Nicarbazin) 18、二苯乙烯类(Stilbenes)及其衍生物、盐和酯,如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等 19、抗甲状腺类药物(Antithyroid agent),如甲巯咪唑(Thiamazol),普萘洛尔(Propranolol)等 20、类固醇类(Steroids),如雌激素(Estradiol),雄激素(Testosterone),孕激素(Progesterone)等 21、二羟基苯甲酸内酯(Resorcylic acid lactones),如玉米赤霉醇(Zeranol) 22、β-兴奋剂类(β-Agonists),如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喜马特罗(Cimaterol)等 23、马兜铃属植物(Aristolochia spp.)及其制剂 24、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25、氯仿(Chloroform) 26、氯丙嗪(Chlorpromazine) 27、秋水仙碱(Colchicine) 28、氨苯砜(Dapsone)

婴幼儿这些药物要禁用

婴幼儿这些药物要禁用 (一) 婴幼儿是指出生后28天~3周岁的小儿。这一时期的小儿,正处于其生长发育承上启下的阶段,肝、肾功能发育尚不完善,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较弱,药物在体内容易蓄积。因此,对婴幼儿的用药要特别小心。“禁用”有绝对禁止的含义,如果使用会出现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1.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皮试阳性或既往有过敏史的婴幼儿,应禁用。 2.四环素类:该类药物除有肝肾损害外,还可沉积于牙齿和骨骼,造成牙齿黄染,影响婴幼儿骨骼正常发育,因此8岁以下的儿童应禁用。 3.喹诺酮类:如临床上常见的氟哌酸等,此类药物可影响婴幼儿的软骨发育,应禁用。 4.乙胺丁醇:此药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线抗结核药物,球后视神经炎是其最重要的毒性反应,表现为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出现周围及中央盲点。婴幼儿正处于视力发育的关键时期,应禁用。

5.滴鼻净:又名鼻眼净(萘唑林)。局部应用有强烈而持久的收缩血管作用,常用0.1%浓度的溶液滴鼻用于成人的充血性鼻炎。婴幼儿鼻粘膜娇嫩,血管丰富,对药物吸收迅速而完全,如果应用滴鼻净,进入血液循环后作用于心脏、全身血管等器官会引起中毒,抢救不及时还会危及生命。因此,3岁以下的婴幼儿禁用滴鼻净。同类药物如羟甲唑林也应禁用。 6.磺胺类:对体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婴幼儿可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应禁用。 另外,婴幼儿如果在初次使用某种药物后出现了过敏反应,在下次就医时一定要告诉医师,如抗癫痫药物卡马西平对于有的婴幼儿可出现致命性的全身剥脱性皮炎。 武汉市儿童医院药学部宋新文徐华

(二) 新生儿是指出生到生后28天内的婴儿,婴幼儿是指生后28天~3周岁的小儿。这一时期的小儿,正处于其生长发育承上启下的阶段,肝、肾功能发育尚不完善,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较弱,药物在体内容易蓄积,产生毒副作用。因此,用药要特别小心,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应密切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 1.喹诺酮类(沙星类):如目前常见的氟哌酸(诺氟沙星)等,此类药物可影响婴幼儿的软骨发育,应禁用。 2.乙胺丁醇:是常用的抗结核药物,最重要的毒性反应是球后视神经炎,表现为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婴幼儿正处于视力发育的关键时期,应禁用乙胺丁醇。 3.滴鼻净:又名鼻眼净,有强烈而持久的收缩血管作用。婴幼儿鼻黏膜娇贵,血管丰富,对药物吸收迅速而完全,如果应用滴鼻净,进入血液循环后作用于心脏、全身血管等器官会引起中毒,抢救不及时还会危及生命。因此,3岁以下的婴幼儿禁用滴鼻净。 4.磺胺类药物:有些婴幼儿用后可致贫血,应禁用。幼儿使用应注意大量饮水防止引起结晶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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