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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内容提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以及省府《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精神,为解决现行交通行政执法模式中存在的诸多执法体制弊端,提出了构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的设想,并从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两方面对此模式的构建进行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结合交通系统特点和监管体制现状,从行政立法、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主要环节提出构建综合性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模式的基本思路和做法。

【关键词】: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现状对策

目前,我国的交通领域主要包括交通、公路和航道部门三大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均具有行政执法职能。

交通行政执法是指交通部门及交通领域事业、企业单位为执行有关法律规范,依照法定职权,就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行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路政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执行部门有交通厅(局)、航道局、公路局。根据省人民政府粤府办〔2005〕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归并同一政府部门下的多项执法职能和执法机构工作”的要求,如果要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则也应由交通、航道、公路部门一齐联办。

一、交通行政执法现状和弊端

根据我省交通行政执法职能的现状,其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机构重叠。全省的交通行政执法共有六大门类,涉及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门,全省的交通行政执法从业人员达两万多人,队伍庞大。其中,除道路运政和水路运政外,其他的行政执法职能均存在有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和机构重叠的现象,如:以xx市为例,截至2006年末,公路系统的路政行政执法人员为107人,规费征稽行政执法人员为286人,共393人;交通系统的路政行政执法人员为51人,规费征稽行政执法人员为154人,共305人,总计598人。

2、管理混乱。由以上可见,目前我省交通行政执法管理模式中,管理较为混乱,一是同一性质的行政执法,或同一类型的行政执法,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单位同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如:同时行使公路路政行政执法职能的交通厅(局)和公路局;二是在同一个单位内有多个行使不同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如:交通厅(局)内,分别设立了行使路政、运政、航道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三是路政、运政、规费征稽行政执法人员穿着同一款式的制服(制服基本相同,只是臂章上标明的路政、运政和征稽文字不同)、佩戴同一款式的行政执法证件,但各自受权的行政执法职能却是完全不同的,等等。

3、执法水平低、素质不高。由于历史原因,以xx市公路局为例,在目前全部393名行政执法人员中,虽然都具有省政府和交通部门核发的执法资格证,但具有干部身份的只有77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56人,其中法律专业的12人,据了解,全省公路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单位“以工代干”的现象和做法较为普遍。由此可见,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并不高,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的行政执法案件尚能勉强应付,但遇到棘手、复杂的,往往就是束手无策、无处下手了。

4、行政效率低下。由于机构设置和行政执法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各自单位部门利益的影响,造成交通行政执法的效率较为低下,如:某人或某单位在某路段申请公路作业的行政

许可,但在老百姓当中,人们难以分辨和判定,这条公路到底是归交通局或公路局管的,因此,只能靠运气瞎撞,这样的结果肯定是效率低下,与我们所提倡“执政为民”的理念背道而驰。

5、执法地段不同。公路路政是唯一一支可以拿巡查牌上路执法的队伍;稽政可以在省政府指定的50个稽查站检查;水陆运政主要是站场、港口执法;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主要是在固定站点联合执法。

因此,很有必要改革现行的交通行政执法模式。

浅谈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1

一、改革现行交通行政执法现状的对策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调整职能,归并机构,精简人员,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二)原则:

1、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2、精简、统一、效能

3、整体运作、协调推进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三)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模式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1、《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首次在行政管理领域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法律规定,旨在解决行政管理领域中比较混乱的行政处罚行为,根源于行政机构精简和行政处罚执法法治化的要求。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势必涉及到行政机关机构调整和执法模式的改革,由此行政综合执法就应运而生,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行政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职能交叉割据及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问题的情况下而产生的,是实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重要步骤。

2、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以及省人民政府粤府办〔2005〕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对归并同一政府部门下的多项执法职能和执法机构的工作作明确规定:整合省、市、县交通部门及交通领域事业、企业单位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按照行业管理特点,在省、市、县交通行政机关内设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3、根据《公路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4、省人民政府粤府〔1989〕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市、县公路局下放当地政府,归口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管理,行政上接受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公路局的双重领导,以当地政府为主。”(实际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

由此可见,我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符合其构成要件,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此模式的构建是可行的。

(四)改革的关键环节

1、要建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要按照国办发[2002]56号文件的要求,组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交通主管部门、交通业务管理机构的检查处罚职能。

2、要明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开展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按照决策指导职能和检查处罚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交通主管部门、交通管理机构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

3、要明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和编制。根据国办发[2002]56号文件的规定,新组建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应定为行政机构,由交通局归口管理,其编制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经依法批准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具有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要明确建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经费渠道。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经费,按照国发[2002]17号文件的规定,由财政予以保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票据,并全额上缴。

5、要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公务员和交通行政执法职业特点进行管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人员主要从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中选用,也可以适当向社会公开招录。所有被录用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都应当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五)具体改革方法的初探

以下以我市为例,提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改革方法:

1、成立两支综合执法队伍。在公路局设一支路上执法队伍,将交通局的地方道路总站,以及相关的路政、运政、规费征稽等职能划归公路局管理,由公路局承担全部的公路路政、规费征稽行政执法职能;在市航道局设一支水上执法队伍,归并水上的各项行政执法。把执法重心一个放在公路局,一个放在航道局。即在路上和水上进行分类执法,经费在交通规费中列支,执法行政监督权设在市交通局。

好处:精简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

难点:一是省、市财政部门对规费管理和使用未达成一致共识;二是仍然是多头管理,未能完全体现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的初衷和方向;三是航道局、公路局目前尚无相关职能,需取得法律法规的授权。

如:2005年7月省交通厅在没有完全征询全省公路系统的情况下,单方面制定了《广东省交通(公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粤交人函〔2005〕865号),向省编办提交审核。由于该方案考虑不够全面、不够细致,如:没有很好地考虑公路系统“以条为主”管理模式,机械地分割省、市、县公路局的关系;仓促地限期将公路养护单位企业化并推向市场,使大批道班工人和公路职工面临分流的境地等,因此该方案遭到公路系统的强烈反对,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张德江书记的批评,最终被有关部门否决。

2、综合行政执法。将现有交通局、公路局、航道局的执法队伍全部归口市交通局管理,成立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难点:实际上是收编航道局、公路局的行政执法职能,其中有悖于《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管辖的公路行使管理职能。公路局对公路只能养护,不能直接行政执法管理,引起执法扯皮、推诿,容易挫伤公路局工作积极性。

好处:一是统一了交通执法队伍,相对集中了行政处罚权,避免了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为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创造了条件。二是精简了执法机构和人员,如:实行综合执法初步测算我市路政、征稽执法人员至少可精简1/6(约100人),提高了执法的效能,优化了执法的资源,加大了执法的力度。三是解决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长期以来存在的性质问题、

级别问题、编制问题、经费渠道问题,强化了执法的主体地位,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奠定了基础。四是规范了执法队伍管理。

如: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于2005年6月29日,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权责一致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原属重庆市公路局、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庆市港航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征费稽查局履行的行政监督处罚职能和重庆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承担的综合执法职能进行重新整合、配置,而组建的隶属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并统一行使交通监督处罚职能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3、整合交通公路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1)将市交通局和公路局整合,组成新的交通局。

(2)或重组市公路局,与交通局属下的地方道路总站合并后,组成新的公路局,作为交通局的直属(或下属)事业单位,直接归交通局管理。然后以交通局为主体,收归航道局的执法职能,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由于公路局和交通局的职能,特别是公路局与交通局下属的地方道路总站的职能基本相同(地方道路总站原来也是公路局的一个科室,于1993年划归交通局管理),因此两者的合并成为可能。

难点:一是地方财政压力增大,由于新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公务员编制,势必需要增加相应的定编和办公、人员经费,使地方财政的开支增大;二是由于目前公路局是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近似垂直管理模式,如果把公路局并入交通局,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那么存在地方政府占用、挪用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风险。

好处:基本同上一点,而且综合行政执法的难题迎刃而解。

综合意见:

笔者认为选择第3种之(2)的意见,即是将公路局与交通局下属的地方道路总站合并成新的公路局,作为交通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再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至于难点方面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拨款、加强公路建设资金监管、严格控制编制使用等方法去解决,具体操作也符合《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中“归并同一政府部门下的多项执法职能和执法机构”的精神和要求。

目前上报的方案是:2、综合行政执法。将现有交通局、公路局、航道局的执法队伍全部归口市交通局管理,成立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这个方案已经被否决:、整合交通公路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1)将市交通局和公路局整合,组成新的交通局。

(2)或重组市公路局,与交通局属下的地方道路总站合并后,组成新的公路局,作为交通局的直属(或下属)事业单位,直接归交通局管理。然后以交通局为主体,收归航道局的执法职能,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由于公路局和交通局的职能,特别是公路局与交通局下属的地方道路总站的职能基本相同(地方道路总站原来也是公路局的一个科室,于1993年划归交通局管理),因此两者的合并成为可能。

交通行政执法七项制度

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现场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检查指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执法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定期检查每年一次,不定期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相应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执法检查工作。 第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义务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条现场行政执法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五)执法中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 (六)执法活动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 (七)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第七条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现场执法活动中存在着明显违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和监督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 (二)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履行。 第八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拒不接受执法监督检查或执法监督决定的,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建议或直接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 处罚决定的监督,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交通行政 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5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 决定之日的次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 部门应当将备案材料一式三份向交通部(主管业务司局和体改法规司)备案。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其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报备管辖。 第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 门备案时应提交备案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备案报告应包括主送机关、备案内容及说明、备案的年月日及备案机关等内容。 第六条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备案材料 之日起3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是否在处罚机关法定职 权范围内; (二)适用的处罚依据是否正确; (三)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四)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五)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齐全。

交通综合执法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汇报/工作计划/个人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ZJ-026629 交通综合执法局个人工作总结Summary of personal work of traffic comprehensiv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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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现状研报告

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现状研报告 按照局里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重点就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新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了专题调研。20**年4月10日至15日,我局抽调局办公室、三个行政执法队的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四个检查站及三个行政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罚没行为的监督,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次检查采取的方式是:到执法一线实地查看、抽查罚没卷宗、听取行政执法情况汇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行为规范,程序适当。但也有部分单位执法情况不尽如人意,与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不学法、不用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违法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观念淡薄。一方面服务观念淡薄。一些执法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管理就是审批、执法就是处罚”,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态度生硬,使得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另一方面程序观念淡薄。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随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在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违反告知制度、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和案件会审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漠视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往往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 二是执法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应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错误地适用了简易程序;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罚款应告知听证程序的却违法不告知等等。三是执法文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适当。从所查阅的行政执法案卷来看,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制作的笔录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份谈话笔录应当有问话人的姓名、职务、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可有的案卷连起码的问话人、记录人都没有。 四是行政处罚显失公平。同一个案件,对不同的当事人罚款的数额相差很大。 五是超越职权乱罚款。 二、对今后行政执法的建议 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行政执法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确保我县的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优化投资环境,避免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改善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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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软硬件平台 (34) 三、安全系统 (38) 四、配套场所 (39) 第六章标准规范 (40) 一、标准体系 (40) 二、标准管理 (42) 三、参考依据 (43) 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4) 一、建设管理 (44) 二、需求管理 (44) 三、运维管理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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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主义信念,在去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一个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没有接受过行政相对人的请吃、玩、和礼物,在做行政相对人的解释工作中做到严格按照交通部五个规范要求,不该说的话不说,易激化矛盾的话不说,做到文明执法、礼貌待人。思想上我热爱本职工作,从调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就一直把执法工作当做是自己的另一个新生命开始,应该说是执法工作给予了我学习探索的动力,学习赋予了我满腔的工作热情,更加教会了我如何去思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完成好各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在工作中,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经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边学习边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在此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上保持同同志们的同步,协调大队领导处理好新老同志的关系,促进了大家尽快融入到集体中来, 2、一年多来同同志们一起工作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第一线,开展进行了公路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客运运输市场的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实效。 3、园满完成了“五一”长假和国

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模板】

禅XX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交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XX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以及《XX市禅XX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XX市禅X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禅XX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办公室的通知》(禅机编〔2014〕25号)赋予本局及各科室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局和区公路局各职能科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科室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与执法人员层级负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与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相结合,执法奖励与过错追究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合法、廉洁、高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文书规范。

第五条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和提拔任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禅XX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是本局行政执法工作和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提高执法水平的同时,应当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如经费和技术保障手段)。 第二章执法责任人及其职责 第八条本局局长是禅XX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局行政执法负全面责任,就交通运输局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区政府负责;各副局长为本局行政执法的第二责任人,就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局长负执法责任。 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局长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行政执法、法制建设工作。 第九条各职能科室科长(主任)以及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是各科室(局)直接执法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工作向主管的副局长负责。 各岗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是具体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工作向本科室(局)执法责任人负责。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一:2010年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2010年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2010年按照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议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文明杯”和“管理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基础,以健全交通政策法规体系为重点;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加强执法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为保障;为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全面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军事化训练、执法培训、岗位大练兵、民主评议行风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交,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倡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执法业务培训或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车辆治理规定》要通过学习,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各项法律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制度和各项具体规定,市局今年要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分别对系统内运政、路政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以确保执法人员思想的先进性和行为的规范性,法律培训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市局执法监督日常检查项目,直接与各单位年终考评挂钩。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及“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以德修身,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冷、模、硬、顶”等衙门作风。要继续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和政务公开制,努力打造“阳光”执法部门。四是认真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和领导接待制度,广开渠道接受监督,加深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咨询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有效提升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严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使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努力建设“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执法部门。五是要继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交通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交通厅《交通行政执法ic卡证件管理数据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逐步开展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行政执法证》ic卡证件更换工作。并实行执法证年审考试制度,定期对交通行政执法单位持证执法人员进行抽考,以此作为对持证人员年度考核和年度审验的依据,并记入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年度审验管理档案,以此调动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六是规范执法标识,要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根据车辆执法标识和配备示警装置。交通行政执法车辆只能用于行政执法和与之相关的公务,严禁使用执法车辆到娱乐场所、饭店以及参与婚丧嫁取等与执法无关的活动。要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各级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控制着装人员范围,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交通企业、单位职工,禁止着交通执法服装,提高交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市场监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区域客运一体化进程,在地区协作、部门配合、保障服务。二是开展出租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畅通投诉渠道,简化投诉程序,严厉查处拒载、宰客、甩客等规范、不文明经营行为。继续深化客运、货运、维修三大服务品牌和诚信体系建设,实现整体提出高。三是不断创新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路政、运政、海事管理。四是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市场和出行环境。五是对交通行业的服务品牌进行整合提升,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收费站点、行政执法等窗口单位的建设,努力做到“人人是窗口、事事讲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参考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交通参阅2018-03-16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彩 N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必要性 (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法律法规授权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由其所 属的专业局(处、所)各执其法的分散执法模式。 一是机构林立,人员编制矛盾突出。 二是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 四是执法经费缺乏保障。 五是公路“三乱”时有发生。 公路“三乱”问题与存在多支执法队伍、执法体制不顺缺乏执法保障有深层次的关联性。 对分散型执法体制进行改革调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 法体制成为大势所趋。 (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 1.《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1996)。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2002)。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 4. 2010年后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 《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2013) 《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2014) 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交通运输列为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领域(2015)。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 6.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 积极推进包括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做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关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 (三)改革经验表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出路。 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探索 (一)总体情况。 重庆、广东;福建、河南、桂林改革试点省份 江苏、西藏、四川、浙江、北京等地也对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探索和试点。 (二)主要模式。 三种模式: 一是部门内部小综合型; 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部分领域中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 北京市、江苏省、河南省。 1.北京市 成立了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公路及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相对集中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 但路政没有纳入综合行政执法。 2.江苏省 一是推进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二是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3.河南省将分散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以及省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各级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二是部门内部大综合型; 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领域的大部分乃至全部领域中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

【心得体会】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思考

【心得体会】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思考现行分散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着机构林立、人员膨胀、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执法经费缺乏保障、社会形象不好等问题。近年来,各地为了纠正执法乱象,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作为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基本路径,积极探索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强化执法机构和职责整合,从机构改革层面彻底解决机构性质、人员编制、执法经费和人员素质等问题,为改革创造了宝贵经验。本文在调研基础上,全面总结了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系统分析了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关措施建议。 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现状。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是法律法规授权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有其所属的专业局(处、所)各执其法的分散执法模式。现行执法体制的形成有其历史发展必然性,对行业管理和发展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林立,人员膨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建立健全的同时,也随之伴生了机构膨胀、人员超编的情况。 二是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目前,系统内共有7个执法门类。多支执法队伍同时上路、下水,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造成力量分散、执法成本高,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执法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目前地方大部分执法机构都是事业

单位,甚至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且各地执法机构在机构级别、机构名称、权力取得来源等各不相同。 四是执法经费缺乏保障。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没有落实到位。基层执法机构经费主要靠执法获取,致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趋利执法。 五是社会形象不好。公路“三乱”问题作为一种顽疾,与执法体制不顺、缺乏执法保障有深层次关联。多家执法机构上路,处罚标准不一、重复执法、以罚代管、粗暴执法等问题经常被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 (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体情况。国务院自2000年开始提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并多次发文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要求和部署,在不同省、市开展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部署,部在系统内部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即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制定政策、规划协调、行政指导、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与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分开,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对独立、集中若干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2003年,部根据这一思路开始了改革试点工作,确定了重庆和广东作为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份。经过多方努力,2005年6月,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挂牌成立。2007年7月,广东省交通厅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2010年12月,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挂牌成立。2014年8月,基于从体制上解决公路“三乱”问题,河南省政府组织启动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打造“一

交通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交通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 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内乡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市局法制科: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了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各执法单位和执法现场对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明执法情况 重点对各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法制室、公路执法现场等部位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均能按照交通行政执法风纪要求,着装整洁、风纪严整,热情对待服务对象,执法过程中能做到态度端正、文明用语,按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要求进行执法,未发现不文明执法现象。 二、规范执法情况 着重对各单位执法文书、档案卷宗等书面资料的使用、管理情况是否规范,公路现场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依据和执法事实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是否合理适当,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规范执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落实,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着执法文书填写不够准确、卷宗管理不够规范的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有待进一步整改。

三、日常管理工作 对执法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认为,一是能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和组织体系。局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法制工作。成立法制室、交通行政复议办公室,配备法制专干。系统各执法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设立法制室、稽查队、督查队等机构,明确具体领导和专门的工作人员。二是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订目标考评细则,按照“一把手”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责任,从机关到系统各单位自上而下签订目标责任书,使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三是严格执法证件和执法车辆管理。对系统所有持证人员和执法车辆详细信息进行统计备案,逐人逐车建立证件管理卡,做到持证人员和执法车辆一人一卡、一车一卡,基本信息完善齐备。四是严格执法文书管理。在文书申领和使用上落实登记、签名、报告、审批等制度,实行按需发放,及时报备,一案一卷的规范化管理。五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向社会广泛宣传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法制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平时工作中加强对执法人员办案程序意识、文明执法意识的经常化教育。每年制订法制培训计划,择时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四、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行政赔偿情况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2007-10-31 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我局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我局的职责权限,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交通执法检查或对其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科室,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本制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科室是指我局下设的执法大队、货管科、客运科、出租科、修管科、北务公路交通检查站。 四、执法检查应遵守的规定: (一)执法人员应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在执法检查时主动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二)交通执法检查应在本辖区内实行双人执法,并在执法检查中使用规范的告知词。 (三)在执法检查中要文明执法,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发现被检查人有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要按交通行政处罚的有关执法程序进行。 五、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遵守的规定: 违法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依法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处罚的,可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向当事人开具《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六、实施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应遵守的规定: (一)执法检查阶段 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同时填写《检查笔录》由当事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并向当事人开具《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对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进行收集时,须填写《先行登记保存清单》,并由当事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对有关证人询问时,应填写《询问笔录》,由证人签字。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交执法﹝2012﹞17号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要点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各区县交通行政执法支(大队),机关各处:现将《2012年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2012年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本届政府的届满之年,也是“畅通重庆”建设的收官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交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实际,全年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化建设年”为抓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不懈怠、不松劲,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科技装备、法规制度、执法文化、基层基础和执法公共关系建设,增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忧患意识、廉洁意识,努力推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目标是:推动“七大提升”,即队伍管理和廉政勤政能力有较大提升,重点勤务和监管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高速公路安全监管和维护畅通能力有较大提升,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有较大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和执法保障能力有较大提升,公共关系完善和联勤联动能力有较大提升,为民服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较大提升。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执法队伍风清气正、廉洁勤政;确保交通死亡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目标范围之内,水上交通继续保持“零死亡”;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主城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 重点抓好九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一)强化干部管理。加大年轻干部、偏远地区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后备干部库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强化干部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

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航道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系统 系统设计解决方案 系统开发商:成都世帆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 2016年6月6日 1、项目概述 1.1需求分析 在全市建设统一、规范的交通综合执法文书制作系统、网络办案系统,为交通执法部门的案件处理提供标准的处理程序以及为执法单位的公文处理提供极大的方便;集中存放和管理全县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为外勤执法人员远程提供案件相关信息;向公众全面公开各类交通执法信息和数据,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将市县级执法单位、基层执法单位的日常工作纳入到交通综合执法系统体系中,外勤人员通过系统提供的信息开展远程执法检查工作,内勤人员通过系统完成行政处罚流程。 基层执法部门使用交通综合执法系统情况可分为以下两大类,案件处理和远程执法,案件处理相关业务:包括案件登记、案件调查、处罚决定等案件处罚流程,听证通知、听证会议、听证结果等案件听证流程等。远程执法相关业务:在线查询、离线查询、车牌识别自动查询等。 交通综合执法系统的建设应该是开放的、长期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随着交通管理机构改革的深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通讯方式多样化、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决定了交通综合执法系统是一个不断扩充不断完善的系统。本期项目交通综合执法系统只完成公路路政综合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及网络办公。 交通综合执法系统通过在执法车辆顶端安装高清晰半球摄像机、手持执法记录仪全角度采集视频和音频信息,在车载硬盘录像机保存纪录的同时可通过电信、移动4G无线传输至监控指挥中心。系统还配备了车辆动态监管卫星定位、远程指挥操控、语音对讲、

远程配置设备、车辆轨迹回放等多项功能,完全满足行车状况下全天候执法取证工作的需求,为有效处置各类公路突发事件、规范公路日常巡查行为打下基础。 1.2系统特点 本系统在设计开发时,就与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路政处、运管局、法规处、执法支队、执法大队一线的执法人员等单位进行了深入沟通,特别是路政业务部分既参考了交通部的一些文件与法律规定,又结合各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通综合执法文书格式、同时执法文书模板可以随时更换。案卷处理部分力求精简、操作方便、一目了然,而且还支持Office文档在线编辑,更支持执法文书、案卷审阅在线电子签章,这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案卷与领导电子签批执法文书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我方专门针对网络不畅通地区专门开发了交通综合执法管理客户端,支持在没有网络的环境下离线制作案卷文书,等有网络的时候上传至市路政大队网络平台。另外本系统结合实际情况,支持手机短信提醒催办、微信提醒催办、APP移动端信息查询,为通知公告发送、案卷审阅提醒、新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公路赔补偿标准、车辆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车辆违法信息查询提供一个快捷、可靠的办法。 1.3 法律法规依据 交通综合执法的执法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规定》 9.《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规定》

交通行政执法试题

交通行政执法试题 篇一:交通行政执法常识测试试题和答案 交通行政执法常识测试试题和答案 基本法律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一分、满分50分、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 1、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正确的说法是:( B) A、凡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B、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C、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也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D、行政机关可以将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 2、某市政府为了加强管理,经常制定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则这些规范性文件:(B ) A、对于某些不是关系重大的公共利益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B、经法律的授权后,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C、经国务院授权后,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D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3、某省水利厅发现其附近有地热资源,希望开发两眼用于开采地下热水的地热井、但是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有关的采矿许可证件。于是便携带有关资料到某省地质矿产厅办理有关地热井的开采登记手续,地质矿产厅依法给予了开采登记,该开采登记属于何种行为( C ) A、属于行政确认,因为开采登记确立了采矿权 B、属于行政内部审批,因为水利厅和地质矿产厅都属于行政机关 C、属于行政许可,因为该采矿登记是依申请做出的且是依据法理做出的 D、属于行政强制实施,因为开采必须进行登记

4、某市的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规定公民如果要经营某种商品,不但要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而且要得到文化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但是,相应的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得到文化和卫生行政管理工作部门的许可。则关于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正确说法:( D ) A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没有设定行政许可的的权力 B、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因为对于该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法规已作出了规定 C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地方性法规对行政法规设定的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增设了行政许可的条件 D、该地方性法规是合法的 5、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特别规定说法正确的是:(A ) A、某沿海省的政府实施对某海域某种矿产资源的开发的行政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司法部应当公布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大纲,要求报考者参加强制性考前培训并指定教材 C、王某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D、赵某和张某都申请出租车运营许可,但是数额只剩下一个,且两人都符合法律条件,则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抽签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6、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 A、行政许可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 B、行政许可只能友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以自己名义实施 C、行政许可可以委托一般公民和社会团体实施 D、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转委托 7、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除外,行政机关应自授理行政许可之日起( C)日内作出行 政许可规定。 A、15日 B、10日 C、20日 D、5日 8、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规定( A ) 统一机构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一、机构现状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的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71人,实际在编61人,由法定授权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的执法单位,共有执法车辆11辆,其中交通厅配备执法标志车1辆,执法服装全员配备齐全。 二、队伍现状 我局实际在编61人,取得正式执法证件的60人,人员来源大部分是解决的政府安置人员内部职工子女和部分 军转安置、其他单位外调人员,学历结构为大学本科11人,大专49人,中专1人,专业多为法律和交通运输管理专业为主,年龄结构35岁以下有8人,35-50岁有49人,50岁以上4人。 三、进人用人机制 我局自2006年至今一直未新进人员,而2006年以前进入的人员少量是军转安置人员,大部分是解决政府安置对象和内部子女,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普遍偏大。自2010年被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进人用人都是

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考,现有执法人员的评价、考核、奖惩、选拔工作都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四、交通队伍信息化建设 我局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都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的信息化管理方面还未完全到位,由于应用软件程序的问题和实际办案人员在路上现场执法时没有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来完善处罚案卷的信息化录入,而导致该项工作的不全面。 五、深化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模式等方面的做法 由于行政执法的特殊性和现在行政执法面临的大环境,让我们不得不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体制创新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习考核机制,按照“三基三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队伍的职能化建设,规范落实基础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学习规范计算机操作技能,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开展部门配合、部门联动,以提高我们行政执法的力度,也能较好地改善执法难、取证难的现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面对广大的经营业户,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付诸于实际的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去,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中还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一个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 __《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xx政发〔xx〕4号)和省编委办、省法制办、省人力社保厅、省 __《 __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__》(xx编办发〔xx〕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 2.坚持精简效能、权责一致。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清理整顿和整合归并执法机构,调整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减少执法层级,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合理划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 3.坚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加强改革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明确实施步骤和阶段目标,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一)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 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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