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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类 班旗资料库-2016中国各行业类别商标注册

第29类 班旗资料库-2016中国各行业类别商标注册
第29类 班旗资料库-2016中国各行业类别商标注册

第二十九类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注释]

第二十九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

本类尤其包括:

——奶饮料(以奶为主)。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婴儿食品(第五类);

——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色拉调味品(第三十类)。

——待孵蛋(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活的动物(第三十一类)。

【2901】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

血肠290013,牛肉清汤290014,肉汤290014,牛肉清汤汤料290015,猪肉食品290018,牛肉清汤浓缩汁290023,肉汤浓缩汁290023,油炸丸子290036,肉290046,肉冻290049,猎物(非活)290050,火腿290063,浓肉汁290068,熏肉290076,食用动物骨髓290081,肝酱290088,香肠290097,盐腌肉290098,牛肚290112,家禽(非活的)290114,肝290124,腌制肉290137,猪肉290142,捣碎的香肠290153 ,日式烤鸡肉串290193,韩式烤牛肉290194

人食用蚕蛹290151

食用燕窝290143

※风肠C290002,板鸭C290003,肉片C290004,肉干C290005,肉脯C290006,冻田鸡腿C290007,肉松C290008,肉糜C290009,蜂蛹C290010

注:

浓肉汁,牛肉清汤,牛肉清汤汤料,肉汤,肉汤浓缩汁,牛肉清汤浓缩汁与2905汤及3016调味肉汁类似。【2902】非活水产品

(一)食用海藻提取物290002

(二)鳀鱼290006,鱼子酱290016,甲壳动物(非活)290037,小龙虾(非活)290040,鱼片290041,鱼(非活的)290047,鲱鱼(非活)290055,龙虾(非活)290057,牡蛎(非活)290061,食用鱼胶290062,多刺龙虾(非活的)290075,贝壳类动物(非活)290082,贻贝(非活)290083,沙丁鱼(非活)290106,鲑鱼(非活)290107,金枪鱼(非活)290109,鱼制食品290125,蛤(非活)290132,明虾(非活)290135,腌制鱼290136,虾(非活)290138,人食用鱼粉290145,盐腌鱼290149,海参(非活)290150,鱼慕斯290167,加工过的鱼籽290170

※鱼翅C290011,鱼肚C290012,鱼肉干C290013,鱼松C290014,鱿鱼C290015,海米C290016,虾

松C290017,海蜇皮C290018,海胆黄C290019,干贝C290020,蛤蜊干C290021,蚬子干C290022,海螺干C290023,蛏干C290024,虾酱C290025

注:

1.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2.第(一)部分商品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3005螺旋藻(非医用营养品)类似。

【2903】罐头食品(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随原料制成品归组)

鱼罐头290144,水果罐头290146,肉罐头290147,蔬菜罐头290152

※水产罐头C290026,鹌鹑蛋罐头C290027

【2904】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

(一)腌制水果290017,脱水椰子290021,冷冻水果290025,葡萄干290027,水果蜜饯290035,糖渍水果290035,椰枣290038,炖熟的水果290043,果肉290045,腌橄榄290090,水果色拉290104,果皮290115,碎杏仁290117,水果片290131,浸酒的水果290133,食用花粉290134,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290160,糖煮水果290179 ,加工过的水果制成的拼盘290191,腌制浆果290198 油炸土豆片290019,土豆煎饼290148,土豆片290154,低脂土豆片290176

花生酱290007,果酱290024,柑桔酱290079,椰茸C290099,莲茸C290100,芝麻茸C290101,苹果泥290155,蔓越莓果酱(蜜饯)290156,芝麻酱290157,糊状山梨豆(鹰嘴豆酱)290158 ※桂花C290028,青丝C290029,红丝C290030,糖玫瑰C290031,柿饼C290032,百合干C290033,柑饼C290034,干桂圆C290035,陈皮梅C290036,话梅C290037,干荔枝C290038,山楂片C290039,桂花姜C290040,莲子C290041,干枣C290042,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C290093

(二)※加工过的槟榔C290094

注:

1.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2.食用花粉与3103花粉(原材料)类似;

3.土豆片,油炸土豆片,低脂土豆片,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3010膨化土豆片交叉检索;

4.水果片,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3010膨化水果片、蔬菜片交叉检索;

5.跨类似群保护商品: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2904第(一)部分,2911);

6.水果色拉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2909 交叉检索;

7.椰茸,莲茸,芝麻茸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3007 椰茸,莲茸,芝麻茸交叉检索。

【2905】腌制、干制蔬菜

德式泡菜290020,汤290026,腌小黄瓜290028,腌制蔬菜290029,熟蔬菜290030,干蔬菜290031,姜酱290051,食用腌黄豆290052,蔬菜汤料290066,烹饪用蔬菜汁290067,腌扁豆290077,腌制的洋葱290089,酸辣泡菜290094,泡菜290095,腌制豌豆290096,制汤剂290099,番茄泥290101,烹调用番茄汁290110,蔬菜色拉290102,腌制块菌290113,腌制蘑菇290120,腌豆290123,烤紫菜290159,朝鲜泡菜290162,阿吉瓦(腌辣椒)290165,蔬菜慕斯290169,食用预制芦荟290172,腌制蒜290173,番茄酱290184,西葫芦泥290185,茄子泥290186,烹饪用花生乳290187,烹饪用杏仁乳290188,腌

制洋蓟290190

※酸姜C290043,咸菜C290044,五味姜C290045,榨菜C290046,五香萝卜C290047,脱水菜C290048,速冻方便菜肴C290049,冬菜C290050,萝卜干C290051,白菜干C290052,干菜笋

C290053,大头菜C290054,黑菜C290055,百合菜C290056,酱菜C290057,腐乳C290058,速冻菜C290059,紫菜C290060,海菜C290061,海带C290062,海带粉C290063,笋干C290064,黄花菜C290065,食用干花C290092

注:

1.酱菜与3016酱菜(调味品)类似;

2.番茄泥,烹调用番茄汁,番茄酱与3016番茄酱(调味品),番茄调味酱类似,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番茄酱交叉检索;

3.汤与2901浓肉汁,牛肉清汤,牛肉清汤汤料,肉汤,肉汤浓缩汁,牛肉清汤浓缩汁及3016调味肉汁类似;

4.蔬菜色拉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2909 交叉检索。

【2906】蛋品

蛋清290012,蛋黄290064,蛋*290086,蛋粉290087,食用蜗牛蛋290139

※咸蛋C290066,皮蛋(松花蛋)C290067,鹌鹑蛋C290068

【2907】奶及乳制品

黄油290008,黄油乳脂290011,奶油(奶制品)290033,奶酪290034,牛奶290039,小牛皱胃中的凝乳(制干酪用)290042,酸奶290065,克非尔奶酒(奶饮料)290070,马奶酒(奶饮料)290071,乳酒(奶饮料)290071,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的)290072,乳清290073,牛奶制品290074,人造黄油290078,搅打过的奶油290141,凝乳290161,豆奶(牛奶替代品)290163,奶昔290164,无酒精蛋奶酒290168,白朊牛奶290174,蛋白质牛奶290174,烹饪用牛奶发酵剂290178,炼乳290180,斯美塔那酸奶油290181,俄式熟酸乳290182,俄式酸牛奶290183,米浆(牛奶替代品)290189 ,奶粉*290192 ※奶茶(以奶为主)C290069,可可牛奶(以奶为主)C290070,牛奶酱C290097,豆奶粉C290098

注:

1.乳清与3202乳清饮料类似;

2.酸奶与3013冻酸奶(冰冻甜点)类似;

3.牛奶,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牛奶制品,白朊牛奶,蛋白质牛奶,奶粉与0502婴儿用含乳面粉,婴儿食品,婴儿配方奶粉,婴儿奶粉类似,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0502 蛋白牛奶,白朊牛奶交叉检索。

4.克非尔奶酒(奶饮料),马奶酒(奶饮料),乳酒(奶饮料),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豆奶(牛奶替代品),奶昔,奶茶(以奶为主),可可牛奶(以奶为主)与3202商品类似;与3001加奶可可饮料,加奶咖啡饮料,含牛奶的巧克力饮料,咖啡饮料,可可饮料,巧克力饮料类似;与3002第(二)部分类似;

5.豆奶(牛奶替代品)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3011 豆浆,豆汁交叉检索;

6.豆奶粉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3011豆奶粉交叉检索。

【2908】食用油脂

食用油脂290005,食用可可脂290009,椰子油脂290010,食用菜子油290022,食用菜油290022,食用油290032,制食用脂肪用脂肪物290053,涂面包片用脂肪混合物290054,玉米油290058,食用棕榈果仁油290059,芝麻油290060,食用棕榈油290084,食用橄榄油290091,食用骨油290092,猪油290103,食用板油290108,食用葵花籽油290111,椰子脂290121,椰子油290122,烹饪用亚麻籽油

290175,烹饪用卵磷脂290177

※类可可脂C290072

【2910】食用果胶

明胶*290003,果冻290044,食用果冻290048,烹饪用果胶290093,烹饪用藻酸盐290116

※水晶冻C290073,琼脂(食用)C290074,口香糖胶基C290075

注:

果冻,食用果冻与3004果冻(糖果)类似。

【2911】加工过的坚果

加工过的坚果290085,加工过的花生290118,加工过的葵花籽290166,糖渍坚果290195,已调味的坚果290196,加工过的种子290171 ,加工过的榛子290197

※加工过的瓜子C290076,加工过的松子C290077,加工过的香榧C290078,加工过的开心果

C290080,糖炒栗子C290081,开花豆C290082,五香豆C290083,熟制豆C290084,熟芝麻C290085,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C290093,糖松子C290102,糖核桃C290103,鱼皮花生C290104,琥珀花生C290105,怪味豆C290106

注:

1.跨类似群保护商品: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2904第(一)部分,2911);

2..糖松子,糖核桃,鱼皮花生,琥珀花生,怪味豆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3004 糖松子,糖核桃,鱼皮花生,琥珀花生,怪味豆交叉检索。

【2912】菌类干制品

※冬菇C290086,木耳C290087,发菜C290088,干食用菌C290089

【2913】食物蛋白,豆腐制品

烹饪用蛋白290001,豆腐290140

※豆腐制品C290090,腐竹C290091

注:

豆腐制品与3011食用面筋类似。

高新技术企业行业类别及代码(QB02、QB03)

高新技术企业行业类别及代码(QB02、QB03)注:行业代码(QB03)填写到4位;行业类别(QB02)填写代码相应汉字。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1 谷物种植 0111 稻谷种植 0112 小麦种植 0113 玉米种植 0119 其他谷物种植 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0121 豆类种植 0122 油料种植 0123 薯类种植 013 棉、麻、糖、烟草种植 0131 棉花种植 0132 麻类种植 0133 糖料种植 0134 烟草种植 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0141 蔬菜种植 0142 食用菌种植 0143 花卉种植 0149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015 水果种植 0151 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0152 葡萄种植 0153 柑橘类种植 0154 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0159 其他水果种植 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0161 坚果种植 0162 含油果种植 0163 香料作物种植 0169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种植 0170 中药材种植 0190 其他农业 02 林业 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0211 林木育种 0212 林木育苗 0220 造林和更新 0230 森林经营和管护 024 木材和竹材采运0241 木材采运 0242 竹材采运 025 林产品采集 0251 木竹材林产品采集0252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03 畜牧业 031 牲畜饲养 0311 牛的饲养 0312 马的饲养 0313 猪的饲养 0314 羊的饲养 0315 骆驼饲养 0319 其他牲畜饲养 032 家禽饲养 0321 鸡的饲养 0322 鸭的饲养 0323 鹅的饲养 0329 其他家禽饲养 0330 狩猎和捕捉动物 0390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水产养殖 0411 海水养殖 0412 内陆养殖 042 水产捕捞 0421 海水捕捞 0422 内陆捕捞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051 农业服务业 0511 农业机械服务 0512 灌溉服务 0513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0519 其他农业服务 052 林业服务业 052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0522 森林防火服务 0523 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0529 其他林业服务 0530 畜牧服务业 0540 渔业服务业 B 采矿业

商标注册类别-6类

【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 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 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 【注释】 第六类主要包括未加工的和半加工的普通金属,以及这些金属的简单制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 ——铝土(第一类); ——汞,锑,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第一类); ——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 0601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板、各种型材(不包括焊接及铁路用金属材料) 未锻造或半锻造的钢060001,钢合金060002,铸钢060005,镍银060016,铝060017,青铜060018,耐磨金属060027,锌白铜060031,镀银锡合金060032,铍060043,白合金060046,镉060061,铪060067,铬060079,铬铁060080,钴(未加工的)060088,未加工或半加工铜060109,生铁或半锻造铁060115,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铸铁060133,钼铁060136,硅铁060137,钛铁060138,钨铁060139,铅封060146,锗060147,铟060154,未加工或半加工黄铜060157,金属锉屑060161,普通金属锭060164,大钢坯(冶金)060168,镁060169,锰060174,未加工或半加工普通金属060182,可自燃金属060185,钼060189,镍060193,铌060194,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铅060214,锌060223,钽(金属)060246,钛060251,顿巴黄铜060253,钨060257,钒060259,锆060264,普通金属合金060269,铝箔*060270,锡060373,马口铁060374,锡箔060375,包装和打包用金属箔060416,粉末状金属*060434 ※钢砂C060001,铁砂C060002,白铁皮C060003,电解铜C060004,电解铅C060005,粉末冶金C060006,铝锭C060007,钨粉C060008,锰粉C060009,锌粉C060010,电解镍C060011,钢纤维C060043钢条060003,钢桅杆060006,钢板060010,锚定板060020,垫板060020,金属桅杆060023,金属杆060024,装甲金属板060047,铁板060052,装甲板060107,铁条060131,金属板条060160,金属桩060188,金属板桩060188,金属柱060205,角铁060345,金属支架060372,金属片和金属板060376,金属陶瓷060401 注:1.第三自然段商品与0603 建筑用金属盖板,建筑用金属衬板,金属隔板,建筑用金属板,建筑用金属嵌板,钢模板等金属制板材类似; 2.锚定板与0604 铁路金属材料类似; 3.金属支架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的0603 装货物用金属支架交叉检索; 4.镁与0101 碱土金属类似。 0602 普通金属管及其配件 钢管060011,金属喷头060014,金属喷嘴060021,绳索用金属套管060058,中央供暖装置用金属管道060076,中央供热装置用金属管道060076,金属水管060091,金属套筒(金属制品)060092,管道用金属弯头060099,金属套管柱060111,金属排水管060114,

行业分类及代码

代码 类别名称 说明 门类 大类 中 类 小类 A 农、林、牧、 渔业 本门类包括01~05大类 01 农业 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 011 谷物种植 指以收获籽实为主,供人类食用的农作物的种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 0111 稻谷种植 0112 小麦种植 0113 玉米种植 0119 其他谷物种 植 012 豆类、油料 和薯类种植 0121 豆类种植 0122 油料种植 0123 薯类种植 013 棉、麻、糖、 烟草种植 0131 棉花种植 0132 麻类种植 0133 糖料种植 指用于制糖的甘蔗和甜菜的种植 0134 烟草种植 014 蔬菜、食用 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0141 蔬菜种植 0142 食用菌种植

0143 花卉种植 0149 其他园艺作 物种植 015 水果种植 0151 仁果类和核 果类水果种植 指苹果、梨、桃、杏、李子等水果种植 0152 葡萄种植 0153 柑橘类种植 0154 香蕉等亚热 带水果种植 指香蕉、菠萝、芒果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0159 其他水果种 植 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 饮料作物种植 0161 坚果种植 0162 含油果种植 指椰子、橄榄、油棕榈等的种植 0163 香料作物种 植 0169 茶及其他饮 料作物种植 017 0170 中药材种植 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 019 0190 其他农业 指上述未列明的农作物种植 02 林业 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0211 林木育种 指应用遗传学原理选育和繁殖林木新品种核心的栽植材料的林木遗传改良活动 0212 林木育苗 指通过人为活动将种子、穗条或植物其他组织培育成苗木的活动 022 0220 造林和更新 指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沙、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一切可造林的土地上通过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封山育

商标注册的所有类别

商标注册类别大全 商品目录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0101工业气体,单质 0102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森林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用的化学制品0105用于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化学试剂 0107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0108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0109肥料 0110灭火用合成物 0111淬火用化学制剂 0112焊接用化学制剂 0113食品用化学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盐) 0114鞣料及皮革用化学品 0115工业用粘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0116纸浆 0117能源 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1染料,媒染剂(不包括食用) 0202颜料(不包括食用、绝缘用),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3食品着色剂 0204油墨 0205涂料,油漆及附料(不包括绝缘漆) 0206防锈剂,木材防腐剂 0207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0301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清洁、去渍用制剂 0303抛光、擦亮制剂 0304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0305香料,香精油 0306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0307牙膏,洗牙用制剂 0308熏料 0309动物用洗涤剂,化妆品 第四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0401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润滑剂(不包括燃料用油) 0402液体、气体燃料和照明燃料 0403固体燃料 0404工业用蜡 0405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0406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 第五类 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0501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2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 0503净化制剂 0504兽药 0505杀虫剂,除莠剂,农药 0506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0507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 第六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0601普通金属及其合金、板、各种型材(不包括焊接及铁路用金属材料) 0602普通金属管及其配件 0603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不包括建筑小五金) 0604铁路用金属材料 0605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网、带 0606电线电缆架空输电线路用附件(非电气零部件) 0607钉及标准紧固件 0608家具及门窗的金属附件 0609日用五金器具 0610非电子锁

申请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审理标准

申请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审理标准在商标异议、异议复审及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以本标准为原则进行个案判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引言 上述规定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制止以不正当手段抢注行为,弥补严格实行注册原则可能造成不公平后果的不足。 在商标异议、异议复审及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问题的,以本标准为原则进行个案判定。 2、适用要件 (1) 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2) 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 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 (4) 系争商标申请人具有恶意。 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系争商标的,应自系争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3、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判定 3.1、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是指在中国已经使用并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未注册商标。相关公众的判定适用《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审理标准》3.1的规定。 3.2、认定商标是否有一定影响,应当就个案情况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因素为前提: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情况;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和地理范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时间、方式、程度、地理范围; (4)其他使该商标产生一定影响的因素。 3.3、上述参考因素可由下列证据材料加以证明: (1)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的合同、发票、提货单、银行进帐单、进出口凭据等; (2)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范围、销售渠道、方式的相关资料; (3)涉及该商标的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媒体评论及其他宣传活动资料;

商标的审查标准

(一)与宗教、民间信仰有关的商标审查标准 以宗教及其专指名称、圣物、图像、标记、法事场所作商标容易伤害宗教界感情,应禁止作商标。 1、宗教或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主要指妈祖。如“观音”、“阿拉”、“圣母”、“默娘”(妈祖)。 2、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金山寺”、“碧霞祠”(道观)。 3、根据国办1994年145号令规定,宗教组织或团体可兴办自养企业。宗教企业和宗教自养企业(经授权)可以将自己所在的宗教活动场所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但前提是这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在全国是唯一的,不会损害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的利益。如,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授权可以注册“少林寺”商标。 4、宗教的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以及宗教人士的称谓、形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例如“喇嘛”、“小和尚”、“正一”(道教教派之一)、“色两目”(真主与你同在)。 5、虽与宗教有关,但联系不太紧密或是意思已经泛化的文字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如“涅磐”、“太极”。 (二)国名商标审查标准 1、以各国国名的全称、简称、官方缩写形式构成的商标或以国名的其他词性构成的商标,禁止使用并注册。但国名的旧称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情况下,可以注册。 2、商标由形容词修饰国名的,不予注册。 3、商标虽包含国名但从整体上已具有其他含义的,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商品上准予注册。如“中华龙鸟”,“HTTP//https://www.sodocs.net/doc/6c6636575.html,”。 4、商标是由国名和某一行业的通用名称构成,如果商标申请人是该国家或地区的垄断行业,在该国家或地区是唯一性的,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的,可以注册。 (三)地名商标审查 地名商标主要指中国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的商标及包含上述地名的商标。原产地和地理标记除外。 1、一般原则:仅由行政区划或其简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或者其同根词或其缩写构成的商标不予注册,有其他含义的行政区划名称除外。 2、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划简称共同组成的商标,可以注册。如“京津”。 3、商标虽包含地名但已构成其他含义的,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前提下,可以注册,整体保护。如“芝加哥公牛队”。 4、某些特殊地域名称作为商标使用,且不会给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可以注册。如“南极”、“北冰洋”。 5、商标由显著部分及真实表示产品产源的地名构成,可以整体予以注册。如“欧典MADE IN GERMANY”。 (四)短语、句子商标的审查标准 1、获得注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有显著特征,能起到区别作用 * 不影响他人的善意使用 * 不会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 与在先权利不构成冲突 * 不得违反《商标法》其他规定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产源、价格、使用对象等特点上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如“来自美丽的天山”、“补血精品”。 3、非独创性、流行的、普通的及公众熟知的公益性广告宣传用语,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禁止注册。如“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4、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 5、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如“金钱万能”。 6、商标由短语、句子和其他显著部分构成,且短语、句子缺乏显著性(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不予注册的范围),可以注册,整体保护,非显著部分不在保护范围内。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知识讲解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 代码

02年行业代码表 A0000 农、林、牧、渔业 A0100 农业 A0110 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A0111 谷物的种植A0112 薯类的种植A0113 油料的种植A0114 豆类的种植A0115 棉花的种植A0116 麻类的种植A0117 糖料的种植A0118 烟草的种植A0119 其他作物的种植 A0120 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 A0121 蔬菜的种植A0122 花卉的种植A0123 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A0130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A0131 水果、坚果的种植 A0132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 A0133 香料作物的种植 A0140 中药材的种植A0200 林业 A0210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A0211 育种和育苗A0212 造林 A0213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 A0220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 A0221 木材的采运A0222 竹材的采运A0230 林产品的采集A0300 畜牧业

A0310 牲畜的饲养A0320 猪的饲养 A0330 家禽的饲养A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 A0390 其他畜牧业A0400 渔业 A0410 海洋渔业 A0411 海水养殖 A0412 海洋捕捞 A0420 内陆渔业 A0421 内陆养殖 A0422 内陆捕捞 A0500 农业服务业A0510 农业服务业A0511 灌溉服务 A0512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A0519 其他农业服务A0520 林业服务业A0530 畜牧服务业A0531 兽医服务A0539 其他畜牧服务A0540 渔业服务业 B0000 采矿业 B060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B0610 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 B0620 褐煤的开采洗选 B0690 其他煤炭采选B07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710 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B0790 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 B08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810 铁矿采选

审理商标案件解释

审理商标案件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释[2002]32号发布自2002年10月16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就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第二条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三)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第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注册类别明细

商标注册类别明细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注册要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根据基于尼斯分类表商标总共有45大类,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商标注册类别明细如下图: 每个大的商标类别又细分为多个商标类似群组,如第9大类又分为0901、0902等24个类似群组。确定商标类别之后,需要在每个大的商标类别的各个类似群组里选择带6位编码的商品项目,在同一个大的商标类别里可以跨类似群组选择商品项目,通常选择10项,超出10项之后有额外费用。 中国国内商标的注册原则是一个商标在一类里注册算一件商标,提交一份申请表,即一表一类。一个商标在两类里注册就是两件商标,提交两份注册申请书,以此类推。一件商标可以在一个类中选择10项商品,10个以上,每增加一个商品,商标局加收加项费。【公司宝】提供免费商标注册服务,不收取任何商标注册代理费用。 商标注册类别明细:1类商标 1类商标: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一类商标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 1类商标注册尤其包括: ——堆肥; ——非食品防腐盐。 ——某些特定的食品工业用添加剂。 1类商标注册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第二类); ——医学科学用化学制品(第五类); ——杀真菌剂、除莠剂和消灭有害动物制剂(第五类); ——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剂(第十六类); ——食品用防腐盐(第三十类); ——褥草(腐殖土的覆盖物)(第三十一类)。 PS:不知道是否需要注册1类商标的,咨询【公司宝】 商标注册类别明细:1类商标分组 0101 工业气体,单质 0102 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森林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 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 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用的化学制品 0105 用于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 化学试剂 0107 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注册商标驳回复审问题处理,你需要知道这些!(2016)新

注册商标驳回复审问题处理,你需要知道这些!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遇到商标驳回并不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共同编著的《2014年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商标1546962件,驳回480550件,部分驳回398871件,大致算了下,商标驳回率差不多达到36%了。那么,2016如何提供商标注册通过率,不让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遭遇驳回的情况呢?特整理是2016商标驳回处理指南,相信在了解了为什么你的商标会被驳回以及商标驳回处理方法后,成功注册商标就不再那么难了。 一、为什么你申请注册的商标会被驳回? 商标驳回在商标注册实质审查阶段,根据商标法规定,影响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因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不符合商标注册的两组要求,通常称作商标驳回的绝对事由和商标的驳回相对事由。商标驳回绝对事由如违反第10、12、13、16、32条等规定,没有商量的余地,禁止注册且禁止使用;商标驳回相对事由如第11条等。另外,新商标法引入了善意概念:“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7条)。概括来说,你的商标之所以被驳回,原因可以归为:不具有显著性、违反禁止性规定、与在先权利冲突、与在先申请相同或近似等,给您简单介绍如下: 1.商标驳回违反商标注册合法性 非法标志即与下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勋章等,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 ·其他国家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或军旗;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 ·表明实施控制、质量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 ·“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

行业类别及代码2019

本标准按照GB / T 1.1-2009中给出的规则起草。 与GB / T 4754-2011相比,本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保留了GB / T 4754-2011的主要内容,并调整了主要类别和中小型类别的项目,名称和范围;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结构比较见附录A; -国民经济分类的新旧分类比较请参见附录B。 本标准是采用重新起草的方法并参照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修订的第四版,ISIC Rev. 4,2006年)编制的,未与ISIC Rev.4保持一致。当量。有关所有经济活动的国家经济工业分类与国际标准工业分类之间的比较,请参见附录g。 本标准由国家统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起草单位: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子林,雷平平,杨晓刚,王卓,曾飞,孙洪娟,孙文峰,张艳琪。 该标准的先前版本如下: ——GB / T 4754—1984,GB / T 4754—1994,GB / T 4754—2002,GB / T 4754—2011。 国民经济的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业等宏观管理中的经济活动分类,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档。 2.1行业 从事同一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主要活动 当一个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最大份额的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增加值不能用于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则可以根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注:主要活动对应于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 2.3次要活动 在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外,单位还从事外部活动。 2.4辅助活动 在单位的所有活动中,它不向外界提供商品和服务。 注意:辅助活动是内部活动,以确保该单元的主要活动和辅助活动的正常运行。 2.5单位 有效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划分国民经济部门的载体。 2.6工业活动单位评估

《商标审理标准》word版

商标审理标准 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商标审查和商标审理工作,根据2001年修改后的《商标法》及2002年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1994年制定的《商标审查准则》和商标评审委员会2001年制定的《商标评审基准(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的商标审查和审理实践,借鉴国外的商标审查标准,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制定了《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此标准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现予印发,供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的全体审查人员在审查商标及审理商标案件时执行。

目录 (注:本文格式已经编辑,目录页码不符) 一、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审理标准 (2) 二、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审理标准 (10) 三、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审理标准 (15) 四、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审理标准 (23) 五、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审理标准 (27) 六、撤销注册商标案件审理标准 (30) 七、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审理标准 (39) 八、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标志审理标准 (44)

一、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审理标准 ?《商标法》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四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注册类别完整版

2016商标注册类别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0101组】?工业气体,单质 【0102组】?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林业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组】?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组】?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用的化学制品【0105组】?用于农业、园艺、林业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组】?化学试剂 【0107组】?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0108组】?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0109组】?肥料。 【0110组】?灭火用合成物。 【0111组】?淬火用化学制剂 【0112组】?焊接用化学制剂 【0113组】?食品用化学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盐)

【0114组】?鞣料及皮革用化学品 【0115组】?工业用粘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0116组】?纸浆 【0117组】?能源。 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1组】?染料,媒染剂(不包括食用) 【0202组】?颜料(不包括食用、绝缘用),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3组】?食品着色剂 【0204组】?油墨 【0205组】?涂料,油漆及附料(不包括绝缘漆) 【0206组】?防锈剂,木材防腐剂 【0207组】?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0301组】?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组】?清洁、去渍用制剂 【0303组】?抛光、擦亮制剂 【0304组】?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0305组】?香料,香精油 【0306组】?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0307组】?牙膏,洗牙用制剂 【0308组】?熏料 【0309组】?动物用洗涤剂,化妆品 【0310组】?室内芳香剂 第四类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0401组】?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润滑剂(不包括燃料用油)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商标审查的内容 《商标审查标准》包括七部分内容: 1、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的审查; 2、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 3、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4、立体商标的审查 5、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 6、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7、特殊标志的审查 第一部分、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的审查 一、相关解释 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是指《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和第二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的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二、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本条中的“国家名称”包括全称、简称和缩写,我国国家名称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为“中国”、“中华”,英文简称或者缩写为“CN”、“CHN”、“P.R.C”、“CHINA”、“P.R.CHINA”、“PR OF CHINA”;“国旗”是五星红旗;国徽的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一”军旗,军旗为红底,左上角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勋章”是国家有关部门授给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人或者组织的表示荣誉的证章;“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包括“中南海”、“钓鱼台”、“天安门”、“新华门”、“紫光阁”、“怀仁堂”、“人民大会堂”等。 可以注册的情形: 1.不会使公众误认的:指定使用商品:计算机,(“CHAIN”译为“链条”)。 2.描述的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使公众误认的。,指定使用商品:化妆品。 3.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报纸、期刊、杂志名称或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名称的。,指定使用服务:汽车运输、空中运输。(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商标的文字构成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的,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商标的文字与外国国家名称近似或者含有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的,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近似。 可以注册的情形: 1.经该国政府同意的。 2、具有明确的其他含义且不会造成公众误认的。 3、商标同外国国名的旧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商标的文字由容易使公众认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文国名简称组合而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5、商标含有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企业名称且与申请人名义一致的。 6、商标所含国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国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属国作用的。

行业类别及代码

行业类别名称及代码 代码 类别名称说明 门类大类中类小类 A 农、林、牧、渔业本门类包括01— 05大类。 01 农业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 011 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的种植指以收获籽实为主,供人类食用的农作物 的种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 植。 0112 薯类的种植 0113 油料的种植 0114 豆类的种植 0115 棉花的种植 0116 麻类的种植 0117 糖料的种植 0118 烟草的种植 0119 其他作物的种植 012 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 0121 蔬菜的种植 0122 花卉的种植 0123 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 0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31 水果、坚果的种植 0132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 0133 香料作物的种植 014 0140 中药材的种植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 药材作物的种植。 02 林业

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0211 育种和育苗 0212 造林指在荒山、荒地、沙丘和退耕地等一切可 以造林的土地上进行的林木和竹子的种植 活动和恢复森林的活动。 0213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指为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在林木生长的不 同时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措施活 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 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 0221 木材的采运 0222 竹材的采运 023 0230 林产品的采集指在天然森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各种林 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等活动。 03 畜牧业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 饲养活动。 031 0310 牲畜的饲养指对牛、羊、马、驴、骡、骆驼等主要牲 畜的饲养。 032 0320 猪的饲养 033 0330 家禽的饲养 034 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指对各种野生动物的捕捉以及与此相关 的活动。 039 0390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指利用海水对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活 动。 0412 海洋捕捞指在海洋中对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的捕 捞活动。

颜色商标是什么与注册要求和审查标准

颜色商标是什么与注册要求和审查标准颜色商标,指本身不需任何具体的文字和图像,而是颜色及颜色组合构成的商标,在实际操作中,颜色商标由于很难起到商标应具备的识别作用,在我国的申请量极少。 颜色商标 颜色商标,本身不需任何具体的文字和图像,而是颜色及颜色组合构成的商标. 在实际操作中,颜色商标由于很难起到商标应具备的识别作用,在我国的申请量极少.在国外,颜色商标的数量也很少. 颜色商标审查 颜色商标分为单色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目前保护单色商标的国家和地区为数不多,例如美国、德国、意大利、韩国等。 TRIPS协议第15条第1款规定: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它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均应能够构成商标。这类标记,尤其是文字(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形要素、色彩的组合,以及上述内容的任何组合,均应能够作为商标获得注册。即使有的标记本来不能区分有关商品或服务;成员亦可依据其经过使用而获得的识别性,确认其可否注册。成员可要求把“标记应系视觉可感知”作为注册条件。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保护颜色组合商标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最低要求。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颜色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通过特定的意图或顺序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色彩组合而成的商标。对颜色组合商标的保护仅限于提交注册的组合本身,例如“柯达的颜色”。颜色组合商标所选用的色彩必须具体限定;提供色样,不能笼统地描述为“蓝色、橙色”。由文字、图案和颜色组合而成的商标不属于颜色组合商标,只是一般的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注册条件限制 1.颜色组合商标应具有合法性; 2.颜色组合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 3.颜色组合商标不应具有功能性; 4.颜色组合商标不得与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冲突。

最新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

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 核心提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如何分类以及各行业代码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 代码(GB/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 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 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 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查询表 A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属行业分类表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发布日期:2014-10-31浏 行业代码行业名称详细说明 01农业 0111谷物的种植;0112薯类的种植;0113油料的种植;0114豆类011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的种植;0115棉花的种植;0116麻类的种植;0117糖料的种植;0118 烟草的种植;0119其他作物的种植 012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0121蔬菜的种植;0122花卉的种植;0123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 013 水果、坚果、饮料和 香料 作物的种植 0131水果、坚果的种植;0132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 0133香 料作物的种植 014中药材的种植 02林业 02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0211育种和育苗;0212造林;0213林木的抚育和管理、022木材和竹材的采运0221木材的采运;0222竹材的采运 023林产品的采集 03畜牧业 031牲畜的饲养 032猪的饲养 033家禽的饲养 034狩猎和捕捉动物 039其他畜牧业 04渔业 041海洋渔业0411海水养殖;0412海洋捕捞 042内陆渔业0421内陆养殖;0422内陆捕捞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

申请注册商标时如何选择大类别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

浅议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区别 https://www.sodocs.net/doc/6c6636575.html,/%D0%A1%D0%A1%B6%C0%BD%C7%CA%DE/blog/item/5245cdaf48 45e3f8fbed50f2.html 申请注册商标时,如何选择大类别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 1楼 申请注册商标时,如何选择大类别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 商标名称和服务项目的填写是否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不仅决定申请能否被顺利受理而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而且关系到所申请商标的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采用《商标注册商品的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同时商标局根据上述分类表修改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申请人应当依照上述分类表和区分表填写商品和服务项目;填写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所填商品/服务的数量填写顺序号。 申请商标注册的,一份申请限制在一个商标一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应提交不同的申请。 对于没有列在分类表中的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过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并参照以下原则: 1、商品分类原则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同时兼顾商品使用的原材料、操作方式以及生产部门、销售渠道和商品消费习惯等; (2)原料、未加工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料进行分类(例如,金属建筑材料6类,非金属建筑材料19类); (3)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例如加鱼米饭30类); (4)商品构成其它商品一部分,并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一类(例如电话机听筒与电话机同在9类); (5)专用于盛放商品的盒、箱之类的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例如高尔夫专用球袋和高尔夫球分在同一类28类)。

注册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审理标准

注册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审理标准《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在先性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既不得与他人在先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相冲突,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其他合法权利相冲突。 1、引言 由于《商标法》的其他条款对于在先商标权利保护问题已经做了相应的规定,所以本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在商标异议、异议复审及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在先权利保护问题的,以本标准为原则进行个案判定。 2、商号权 2.1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商号权的侵犯,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2.2适用要件 (1)商号的登记、使用日应当早于系争商标注册申请日; (2)该商号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系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2.3关于在先商号权的界定 以商号权对抗系争商标的,商号的登记、使用日应当早于系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日。 在先享有商号权的事实可以用企业登记资料、使用该商号的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材料等加以证明。 2.4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判定 混淆的可能性是指,系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将会导致相关公 众误以为该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服务来自于商号权人,或者与商号权人有某种特定联系。 认定系争商标容易与在先商号发生混淆,可能损害在先商号 权人的利益,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 (1)在先商号的独创性。 如果商号所使用的文字并非常见的词语,而是没有确切含义 的臆造词汇,则可以认定其具有独创性。 (2)在先商号的知名度。 认定在先商号在相关公众中是否具有知名度,应从商号的登记时间、使用该商号从事经营活动的时间跨度、地域范围、经营业绩、广告宣传情况等方面来考察。 (3)系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与商号权人提供的商品 /服务原则上应当相同或者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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