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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度

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度
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度

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度

为保证我矿“两预防一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超前防范,动态管理;提高评价的针对性,促进自我约束、自我提升工作机制,根据郑煤《关于推行煤矿安全生产“1234”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郑煤【2017】61号)要求和煤矿企业安全综合评价细则,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职责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安全生产评价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师、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职责

1、矿长职责:

矿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成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定期听取分管领导、部门对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情况汇报;组织制定整改工作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健全机构、配备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正常开展。2、安全矿长职责:

对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负直接领导、监督责任,每周

组织一次由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参加综合评价,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监督检查整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矿井评价分类管理要求。

3、其他副矿长职责: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负直接领导责任,参加每周定期检查评价,经常性的开展分管专业内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对本专业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确保分管专业安全生产评价扎实有效开展。

4、总工程师职责:

对综合评价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综合评价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重点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方面的评价。

5、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主任)职责:

副总工程师、专业科室的科长(主任)是本专业安全生产评价直接责任人,对综合评价负技术和具体管理责任,负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

二、工作制度

1、矿长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全矿性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矿

井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2、安全矿长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按照《安全生产综合评价细则》全面检查井上下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并督促整改。杜绝非法和存在重大隐患继续组织生产行为。

3、各专业分管领导必须开展动态的综合检查评价工作。对本专业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按照“五定”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主动处理。

4、杜绝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5、对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坚持“谁评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评价、整治、验收闭合管理,隐患单位和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

6、建立安全评价通报、公示、举报制度,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充分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7、各专业建立日常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度,对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危机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仍然继续生产作业未及时发现及时评价的单位、部门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根据矿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8、制定考核细则,对日常评价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我厂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 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员工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员工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班 中和定期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汇报是指当各员工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班中汇报是指各员工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班中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 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3)定期汇报是指各单位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 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 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事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

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即时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 (3)各员工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员工、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新编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评价,增强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气雾剂公司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管理 3、职责 3.1各科、组\车间:负责分管区域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 3.2安管科:负责编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表,指导各科、组\车间开展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负责各科、组\车间风险评价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有效性验证。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3经理: 3.3.1负责组织分管部门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 3.3.2负责审核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 3.4执行董事: 3.4.1负责组织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 3.4.2负责审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建立风险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执行董事、经理、安管科长、各科、组\车间主管和基层班组长骨干组成。 4.2风险评价和控制以各科、组\车间为单位进行,各科、组\车间在安管科的指导下实施。审核由执行董事、经理、安管科负责。 4.3评价依据风险评价准则,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分析。 4.4各级员工应积极参与所从事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工作。主动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基本分析评价方法,能自行评价。 4.5同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部位作业的(如设备、电气、仪表、几个施工单位等),由各部门自行分析评价后,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 4.6风险分级管理 4.6.1风险评价依据本制度附录《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分级。 4.6.2各科、组\车间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6.3作业风险: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管科负责人复审签字后,报执行董事批准;较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管科审核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批准。 4.6.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职工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与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项目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指挥长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事故报告: (1)发生一般事故,指挥长应向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 (2)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得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3)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 2、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处理。 4、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6574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Safety Evalu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实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经济、科学合理的方式消除项目施工中的风险所导致的各种灾害及事故后果。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危害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从而针对本车辆段存在的风险做出客观而科学的决策,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科学化。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机械设备、设施、存储、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施工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各个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及风险信息的更新。 2.职责 项目总经理直接负责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的和范围。 生产副总协助风险管理和评价工作,成立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风险评审工作。 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对项目的风险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组织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风险巡查,主持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问题。 项目安质部是风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3.风险管理和评价机构(详见附件: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图) 组长: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项目总工 成员:工程部安质部办公室 财务部经营部物资设备部 4.内容 风险分级制。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来进行风险评价,其结果从高到低分为:1级、2级、3级、4级、5级。分级标准见表4.1.1

事故的后果与可能性的综合评价结果可得出风险级别见表4.1.2 表4.1.2事故后果与可能性综合评价结果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步骤。 1、单位工程要详细划分作业活动;编制作业活动表,其内容包括作业区域、设备、人员和流程,并收集有关信息。 2、辨识与各项作业活动有关的主要危害(见重大危险源清单)。 3、在假定现有的或计划的控制措施有效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害有关的风险的程度做出主观评价,并给出风险的分级。 4、制定并保存辨识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物理及化学危害因素和生产过程的危险、生产使用的设备及技术的安全信息资料。 5、进行工作场所危险评价,包括事故隐患的辨识,灾难性事故引发因素的辨识,估计事故影响范围,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别 6、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级,并编制计划以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风险,尤其是不可承受的风险。 7、建立一套管理体制或控制措施落实工作场所危险评价结果,包括事故预防、减缓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价风险,并检查风险是否不可承受。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xx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XX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4010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Safet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安全管理绩效是一个组织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清除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效果。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评价其绩效问题应以系统的观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因为出了一起人身伤害事故把安全管理工作全部否定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因设备缺陷、维护不善带病运行导致事故,或者是工艺指标规定不科学、不合理,以及操作控制不稳定等,或者是操作不熟练缺乏经验、违章操作等,或者是作业环境本身就存在不安全因素等等。因此,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很多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在工作中把每起事故都做出全面调查分析,查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然后作出判断评价会比较客观、公正些。 既然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面原因所致,那么对安全管理

绩效的评价也应从多方面综合评价较为客观、公正。在评价安全管理绩效问题时,其指标与其它方面的不同,一般的评比指标都是以数字大为好,而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是以数字小为好,如事故为“零”,违章纪人数为“零”等。因此对评比指标要有深刻的认识,知道每一项工作如何考核、如何评比、如何制定指标等,否则搞评比工作会适得其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1.评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已详细规定了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如果公司每位领导、每位员工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明确各自的安全权利与义务,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并不是哪个部门的事,而是与每个人都有直接关系的,在看待事故问题时自然就较为客观些。有些领导、员工一旦出了人身伤害事故,就片面地怪罪安全管理部门,把责任往安全管理部门推。其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也有他自己的管理职能和权限,你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是说不过去的,起码也得负点管理责任吧,比如安全教育、检查、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等。因此说评价安全管理绩效时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企业在乳胶基质和现场混装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确认风险等级,以便于确定防治对策,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本企业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安全生产部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LEC评价法》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企业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 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编号:SM-ZD-99104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量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应急预案等级: 特级预案(特别严重)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群体事件、恐怖事件、发现寄递影响国家安全的快件等; 一级预案(严重)快件被抢劫盗窃、网点扣押快件,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发现寄递违禁品; 二级预案(较重)积压快件(在50 票以上),丢失快件(在5 票以上),快件中转过程中断(在80 票以上); 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问题,采取三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并由组员直接处理,在40 分钟内处理完成,

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安监总局18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XX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一)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二)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三)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四)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进行的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第三条质量安全环保处为安全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审查评价单位的资质;制定和审查评价计划,并组织优选评价单位;对评价工作实施技术管理,组织专家评审评价报告;负责评价报告的报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预评价的管理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油气田开发建设项目 1、新建项目:按照整体开发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单独进行初步设计,有新投入使用或新开发的油气井,以及新建地面油气处理设施达到二级(含)以上原油站场或四级(含)以上天然气站场的建设项目。 2、扩建项目:依照初步设计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和主要设施建设,并已正式投入生产的油气田,新建一级或二级原油站场,三级或四级天然气站场,或扩大产能的建设项目。 3、改建项目:一级或二级原油站场,三级或四级天然气站场,或者地面油气处理工艺、装置进行重大改造的建设项目。 (二)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不含成品油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 1、新建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独进行初步设计,有新建的油气长输管道、站场(首站、末站、分输站、增压站等)、原油站库,形成输油气能力的建设项目。 2、扩建项目:依照初步设计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已正式投入使用的长输管道,新增输送能力的建设项目。 3、改建项目:管道路发生重大改变、改变输送介质或站场移位,且项目投资额为三千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三)投资三千万元及以上的其它建设项目(如电力、道路等)。 (四)由油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安全风险高的项目。 第六条承担安全预评价的评价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甲级资质,并获得XX油田市场准入资质。 第七条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可行性研究之后,初步设计之前进行。 第八条项目前期组织实施单位在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之后,依照规定或会同质量安全环保处确认是否需要开展安全预评价。对于需要开展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前期组织实施单位向质量安全环保处出具书面委托,并就完成期限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第九条质量安全环保处接到书面委托后,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预评价单位,下达书面委托,将评价的技术要求、完成期限等内容规定清楚,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油田公司各单位和部门应配合评价单位的工作。 第十一条评价单位编制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后,由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专家对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初步评审,并按规定申报。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规范企业风险评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辨识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进行分析评价,评定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合理划分风险等级,确定优先控制顺序,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1.3 本制度主要从风险管理的范围与评价方法、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隐患治理和风险信息更新等环节进行规定。 1.4 引用和支持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11月1日实施)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2.1实施)(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 (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

(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 (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9 (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 (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 (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 (11)《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 (12)《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13)《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 (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 (15)《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 (1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17)《安全色》GB2893- (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 (19)《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及标志》GB13690-1992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1.1为了规范与加强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表管理,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管理。 1.3本办法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2 职责 2、1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向省电力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资料。 2、2 各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表资料。 3 内容 3、1 基本原则 3、1、1上报各类信息、报告应及时、如实、准确、完整,应对上报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有具体数字、事例及必要的影像资料。 3、1、2 对于一些定性与责任暂不明确而要求及时报告的事件,应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待核实清楚后再详细汇报。

3、1、3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后期处理情况应按要求跟踪报告。 3、2 分类 3、2、1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分为即时报告、信息周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其她报告。 3、3 内容及时间要求 3、3、1 即时报告各单位发生下列事故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 1)人身死亡事故与重伤事故。 2)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件信息来源、事件发展趋势与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信息报告方式、时间要求 1)发生中规定报告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先立即采用手机或固定电话方式即时报告,再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30分钟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报告单(R 420-13-01)”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2)各单位应按下列时间要求,将盖本单位公章后的书面材料(格式详见附表R420-13-2009)电传至公司安全监察部。人身死亡事故与重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6小时内。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事项及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和修订情况。 (1)、各部门及各级管理、安全、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2)、安全生产机制的设置、人数和调整。 2、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评审和修订; 组织相关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3、安全生产的投入情况: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支出; (2)、职工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 (4)、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存。 4、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安全生产的检查; (2)、安全生产会议及执行; (3)、安全隐患的治理; (4)、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5)、对“三违”的查处。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评审、修订及上报备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学习;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队伍的建立; (4)、事故应急物资的配备和日常管理维护;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年度演练。 6、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2)、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控机制;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五到位”(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档案。 8、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和实施。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2)、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建档。 10、工艺过程管理和作业过程管理情况。 (1)、生产工艺装置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 (2)、事故预警机制及发布、防范和应急处置;

安全备案与安全施工评价管理制度(2021版)

安全备案与安全施工评价管理 制度(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13

安全备案与安全施工评价管理制度(2021 版)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生产文明施工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建筑工程管理备案以下简称安全备案是指工程开工前对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完成情况的登记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评价结论。 2、需要备案、评价的工程范围: 指在市区范围内并购买工程职工意外保险的新建、改建、扩建

和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的设施、工业技改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线路、管网、机电设备安装、大型钢结构主体安装等工程。 3、安全备案的内容与程序: 3.1、工程开工前,应具备并完善以下工程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保证条件: 3.1.1、建设单位为施工企业提供了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及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准确资料。 3.1.2、建设单位依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有关安全为施工企业提供了安全技术措施费。 3.1.3、施工单位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实施工作; 3.1.3.1、建立健全了以工程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各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分包单位的签订明确了安全责任的分包合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最新)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最新)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社管中心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

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36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以下简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

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第七条、每次安全评价前,组织班组、作业队、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93209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 2.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公司各种安全生产报告管理的整理、传递、上报、归档工作。负责将公司重大问题的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的上级部门报告。 3.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信息。 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报告是指公司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障碍)情况的信息,发生人员重伤以上事故按《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报告包括:即时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作业完毕安全报告和定期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三种形式。 1.即时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1)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2)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3)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4)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5)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作业完毕安全报告 是指班组调度主任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作业中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3.定期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是指各部门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环保委员会的安全生产报告。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五、即时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视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报告基本内容: 1)事故时间、地点和部门; 2)事故伤亡人数、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分析; 3)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伤员抢救等情况。 2.设备事故或突发事件即时汇报基本内容包括: 1)事故或事件时间、地点和单位;

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doc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生产能力,实现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按其规定聘请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 第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以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第四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与设施管理4个分项。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A规定。 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的内容直接分为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行4个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B规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按附录C规定。 第三章评价方法 第七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原则: 1、各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分项评分表中和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2、分项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

该项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3、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分项评分的实得分按下列公式换算: 有缺项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100 4、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其4个分项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本实施细则附录A 中表A.0.1—表A.0.4相应分项的权数分别为0.3、0.2、0.3、0.2。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原则: 1、单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 2、单项评分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加分总和也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分值。 3、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4、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分数应以该评分项目可加、扣分数的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采用附录B表。 第九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分采用附录C表。 第四章评价等级 第十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的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均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1核定。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2核定。 第十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3核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相应解释权归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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