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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变更设计原则 (1)

第三章变更设计条件 (2)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等级 (4)

第五章变更设计的有关规定 (6)

第六章变更的办理程序 (7)

第七章变更履行的审核程序 (10)

第八章变更设计审批的权限 (12)

第二章变更设计原则

(一)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及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二)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著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合时,可考虑变更设计。

(三)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审表》(A-22表),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经济比较)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请审批。每项设计变更在实施前必须向指挥部提出申请,未经正式批准,一律不得实施。

(四)变更设计后的工程费用按本章规定办理。

(五)变更设计后的工程工期,属一般变更的,仍按原工期完成。属重大变更项目,指挥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专家论证,审查确认后报省建设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交通厅批复。

第三章变更设计条件

(一)设计文件存在下列问题,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

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

2、设计文件虽然可行,但明显不够合理。

3、勘察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及安全隐患;

4、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含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

(二)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本办法对设计进行变更。

1、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或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或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

2、由于农田、水文、水利、地质、工矿、文物、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和完善的,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对局部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3、有利于提高综合环保水平。矿渣、粉煤灰等废弃物的利用,能够降低噪音和粉尘的施工工艺,更加完善的绿化方案等。

4、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但不增加投资或投资不多。

5、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良田。

6、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

特殊的工艺、技术问题、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促进技术进步。

8、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及工程事故。

9、为贯彻交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建设要求,可以按规定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等级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3、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4、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5、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5、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7、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8、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1、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12、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第五章变更设计的有关规定

(一)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指挥部工程部签发“设计变更通知B-04表”及“工程变更指令B-13表”生效,并由监理办及驻地办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二)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指挥部同意按程序办理。

(三)指挥部提出变更时,须经上级管理部门、监理办会同设计代表研究确定。

(四)施工单位请求变更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用A-22表申报),经驻地办、监理办同意后上报指挥部工程部,待各相关部门审核汇签后,先下发“设计变更通知B-04表”,施工单位可按B-04表内容进行施工,最后由工程部完成“工程变更指令B-13表”,经指挥部批准签发。要严格执行变更设计原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先实施后申请的变更设计一律不予受理。

(五)设计人员认为必要而提出变更时,应经指挥部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手续。

(六)签发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指挥部根据有关合同条款确定。

(七)对于签发的工程变更令由指挥部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量清单变动手续。

第六章变更的办理程序

(一)意向通知

指挥部根据合同规定批准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变更的申请(A-22表)(申请必须附有详细的工程变更方案、简图及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等有关的资料)后,应向施工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B-04表”(抄送监理办签字)。内容主要包括:

1、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的内容。

2、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3、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等事宜。

(二)资料收集

指挥部相关部门会同监理办受理变更,所有的工程变更应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变更意向通知发出时,必须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究会记录;来自指挥部、施工单位、监理办等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三)费用评估

指挥部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1、审核变更工程数量,评审的主要依据是:

a.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

b.指挥部及监理办核定的工程量。

(2)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有清单单价的按清单单价计量,无清单单价的按施工预算下浮相应百分点计量。

(3)变更工程费用评估的依据:

a.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

b.合同内规定的单价计算方法;

c.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d.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或施工单位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原则上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

e.单项工程数量变化超过原工程数量25%,原则上应重定该项的单价及费率。

f.参考施工单位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单价,在意见难以统一时,以指挥部确定的最终单价为准。

(四)签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后,由指挥部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变更指令》(B-13表),《工程变更指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1、文件的目录

2、工程变更令

3、工程变更说明

4、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

5、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指挥部及施工单位、监理

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施工单位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第七章变更履行的审核程序

(一)驻地办

根据合同条款:没有指挥部的指示,施工单位不得做出任何变更。施工单位、驻地办在施工期发现工程问题有权提出变更意向,由指挥部审批是否变更。

驻地办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文件资料、提供工程现场有关情况,特别是准确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另外参加一些重要的设计变更的技术研讨会等。

(二)监理办

此级管理的重点是:审查驻地办上报的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评估工程变更费用。

(三)指挥部

指挥部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规模在宏观上加以控制,为此要对各项工程变更,在原因、立项上进行研究、分析、推敲,对单价确定原则是否一致进行审定;另外对一些重要的工程变更是否成立,提出决策性意见,为此要广泛听取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协调,必要时组成多方代表和专家,从变更、立项到技术的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和分析,对重要的重大工程变更提出终审意见并下达变更指令。

指挥部每月要进行一次变更设计内审,变更设计内审参加人员:常务指挥、副指挥、总工、工程计划部部长、质监部部长、设计代表、各

段分管负责人(工程、监理外业人员)、工程、计划内业人员。内审时间为每月召开的各部部长会议后第二天进行,施工单位应在内审前三天把变更申请的全部材料报到指挥部。指挥部内审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要进行一次批复,对未完成工程变更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确认,同时变更指令要及时下发,施工单位变更设计的申请要及时上报,过期不予受理。指挥部把当月内审后的变更设计文件上报建设局。工程部设一人专职负责变更设计文件的整理工作,实行微机化管理把施工单位上报的变更设计文件输入到微机,同时把变更设计文件传给常务指挥以及分管指挥,以便及时掌握变更设计的内容。

第八章变更设计审批的权限

(一)一般设计变更

一般变更设计的建议由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向指挥部提出,根据一般设计变更的建议,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一般变更设计的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10万元以下的一般变更设计方案经指挥部审查后,可不上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即可组织实施,但必须及时将设计变更审查表汇总后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核备。

10万元以上的一般变更设计方案经指挥部审查后,报请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审批,批准后由指挥部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对于设计单位提供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指挥部即可组织实施。10万元以上的一般变更设计方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实施。

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完成后,指挥部组织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指挥部根据审查核实情况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批复,根据批复情况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报省交通厅备案。

1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费用在合同清单不可预见因素的暂定金中列支,但不许超额列支。

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的,原则上不予补办。

(二)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

较大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建议由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向指挥部提出,根据较大和重大设计变更的方案指挥部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并审查确认后,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初审,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根据初审情况向省交通厅提出设计变更方案,批复后由指挥部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

较大和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指挥部提出意见后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初审,初审确认后报省交通厅审查。其中,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省交通厅审查后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由省交通厅审批,并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备案。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文件批复后方可进行实施。

(三)设计变更方案及文件的审批一般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设计变更,指挥部可先进行紧急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处理的情形。

附图: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

附表:1设计变更报审表(一) A—22—1

附表:2设计变更报审表(二) A—22—2

附表:3设计变更通知B—04

附表:4变更指令B—13

附件一:

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

十万元以上一般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

十万元以下一般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

二次深化设计管理办法

二次深化设计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规范项目二次深化设计阶段的操作流程,加强对此阶段各环节的监控,达到确保设计质量、进度和控制成本的目的。 1.2范围 适用于项目一次设计中未设计或设计深度不够,不能满足招标、施工要求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设计管理。详见《二次深化设计管理项目明细表》 1.3职责 1.3.1技术部 1.3.1.1各专业设计师分别负责各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管理。 1.3.1.2各专业设计师参与设计单位的筛选工作; 1.3.1.3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监控其设计工作质量及进度; 1.3.1.4负责组织完成重要设计节点的汇报工作; 1.3.1.5配合合约部完成相关采购、招标工作; 1.3.1.6配合成本合约部完成相关成本估算; 1.3.1.7按《材料设备选型定板流程》进行材料选型定样; 1.3.1.8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参数;

1.3.1.9协助工程部进行施工现场技术配合工作,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得质量问题,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效果要求; 1.3.1.10负责协助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工作; 1.3.2成本合约部 1.3. 2.1负责对二次深化设计单位进行招采。 1.3. 2.2负责组织技术部、工程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招标答疑会。 1.3.3提供二次深化设计成本控制目标,负责对二次深化设计的成本进行控制,参与施工图图纸审查。 1.3.4工程部 1.3.4.1参与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图纸审查。 1.3.5公司领导层 1.3.5.1负责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成果审定。 1.3.5.2负责深化设计单位及设计费用的审批。 2工作程序 2.1技术部根据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范围和工程进度计划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工作计划。 2.2成本合约部根据设计部提交的二次深化设计工作计划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单位招采计划。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变更设计原则 (1) 第三章变更设计条件 (2)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等级 (4) 第五章变更设计的有关规定 (6) 第六章变更的办理程序 (7) 第七章变更履行的审核程序 (10) 第八章变更设计审批的权限 (12)

第二章变更设计原则 (一)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及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二)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著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合时,可考虑变更设计。 (三)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审表》(A-22表),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经济比较)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请审批。每项设计变更在实施前必须向指挥部提出申请,未经正式批准,一律不得实施。 (四)变更设计后的工程费用按本章规定办理。 (五)变更设计后的工程工期,属一般变更的,仍按原工期完成。属重大变更项目,指挥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专家论证,审查确认后报省建设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交通厅批复。

第三章变更设计条件 (一)设计文件存在下列问题,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 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 2、设计文件虽然可行,但明显不够合理。 3、勘察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及安全隐患; 4、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含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 (二)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本办法对设计进行变更。 1、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或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或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 2、由于农田、水文、水利、地质、工矿、文物、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和完善的,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对局部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3、有利于提高综合环保水平。矿渣、粉煤灰等废弃物的利用,能够降低噪音和粉尘的施工工艺,更加完善的绿化方案等。 4、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但不增加投资或投资不多。 5、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良田。 6、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暂行)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暂行) 为适应建设单位管理体制的要求,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及强化合同意识,优化完善设计,加快工程进度,达到提高工程质量、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根据铁道部铁建(2005)146号关于《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标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变更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变更设计必须遵循:一要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实事求是;二要确保工程质量和设计的使用功能,保障施工安全;三要各方通力协作,正确、及时处理好变更设计。 (二)鼓励以节约投资、增加效益、确保质量、完善设计功能为目标的优化设计。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图优化,开工后仍要继续进行施工图优化,做到全过程优化。 (三)因该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合同管理模式,除工程质量、结构特殊需要、以及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情况外,一般不得进行增加投资的变更。非甲方及设计原因所发生的变更设计,如有费用增加,增加费用由各单位承担,如有费用减少,节约费用归各单位所有。如因甲方及设计方发生的设计变更将视情况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执行。 (四)变更设计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凡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自行变更施工者,要追究其

责任。 二、变更设计分类 根据铁建设[2005]146号文的要求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变更。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 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二)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超过30万元(不含)但低于300万元(不含)、技术较复杂的变更设计为Ⅱ类。 (三)Ⅲ类变更:变更只是施工方案的变更并且费用不做增加,或者施工变更增加的费用低于30万元并在总承包风险费用包含的范围内均为Ⅲ类变更。 三、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 (一)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 (二)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三)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1.4.4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加强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的管理是规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行为,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施工工期延误,保证工程施工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举措。下面是某公司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设计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施工工期延误,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管理。 第3条相关定义 1. 一般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的变更事项。 2. 重大设计变更:一是变更设计原则和设计标准,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关键材料等变更项目;二是单项工程投资增加费用在万元以上或工期发生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 第2章岗位职责 第4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优化设计、处理设计和施工中的问题,参建各方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建设新要求提出合理的书面设计变更建议。 第5条工程管理部岗位职责如下。 1. 负责接收设计更改申请,并组织评估设计更改的可行性。 2. 负责组织设计更改实施。 3. 负责确定设计更改前的物料处理意见并跟踪处理。 4. 负责设计更改后相应产品资料的更改与重新确认。 第6条监理部、造价管理部、总工办负责参与评估、审核设计变更申请。 第3章设计变更控制 第7条设计变更的提议方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并提交工程管理部组

织开展设计变更的审核、审批工作。 第8条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作必须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经审批后实施。 1. 一般设计变更:由施工方或项目组提出一般设计变更申请单,经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评估,待审核批准后实施,同时,在审计部、工程管理部随原设计备案。 2. 重大设计变更:由施工方或项目组提出重大设计变更申请单,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部、造价管理部、总工办等部门开展相关论证,论证方案通过后,由设计部门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同时,在审计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随原设计备案。 第9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完整、清楚、格式统一;其发放范围与设计文件发放范围一致,各方均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检查、结算、审计、决算和工程验收时的依据。设计变更文件应列为竣工资料移交。 第10条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提前提出申请核准后实施,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视为私自变更,并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对造成实际损失的,由私自变更人员负责赔偿。 第11条工程项目参建各部门在接到设计图纸后,由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出三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以作为会审后图纸变更的依据。工程设计变更一般会对工程的建设、合同的履行及管理等工作产生影响,参建各方应慎重对待并严加控制。 第4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1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企弱电系统深化设计管理制度

弱电系统深化设计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2) 一、深化设计意义及作用 (1) 二、深化设计周期 (1) 三、深化设计的依据 (1) 四、深化设计原则 (1) 五、深化设计的主要内容 (1) 5.1.详细、准确的技术方案 (1) 5.2.深化、细化的施工图纸 (2) 5.3.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2) 六、深化设计深度总体要求 (2) 6.1.技术深度要求! (2) 6.2.功能深度要求 (2) 七、技术方案深度要求 (3) 八、系统主要设备材料表要求 (3) 九、图纸深度要求 (3) 9.1.图纸内容规定 (3) 9.1.1.图纸内容 (4) 9.1.2.首页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4) 9.1.3.图框及标题栏 (4) 9.1.4.图纸目录 (4)

9.1.5.设计说明 (5) 9.1.6.子系统系统图 (5) 9.1.7.平面图 (10) 9.1.8.控制室布置、弱电井平(剖)面图 (13) 9.1.10.安装大样图 (14) 9.1.11.主材设备表、系统点表 (14) 9.2.图面质量规定 (14) 9.2.1.设计院原图的整理 (14) 9.2.2.关于图层 (15) 9.2.3.关于图例 (15) 9.2.4.关于颜色 (16) 9.2.5.关于线型 (16) 9.2.6.关于文字和标注 (17) 9.3.编号(点位编号、设备编号)规则 (17) 十、深化设计的其它规定 (17) 10.1.确定深化设计的必要条件 (17) 10.2.确定深化设计的任务时间表,并严格按时间表执行。(见附表) (18) 10.3.其他规定 (18) 10.4.深化设计结果的提交 (18) 十一、附表 (19) 11.1.附表1深化设计工作流程图 (19) 11.2.附表2弱电深化设计任务时间表 (20)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规范设计变更的工作流程,确保设计变更的有效性及正确执行,保证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满足要求,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项目在施工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设计变更 指工程招标完成后再由设计院出具的,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 《设计变更》主要用于下述修改工作: 1)因原设计不完善由公司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补充设计; 2)不包含在原设计范围之内而经研究,论证必须增加的补充设计; 3)施工图错误导致难以施工需进行的修改; 4)销售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需进行的修改; 5)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技术工艺意见或优化意见需进行的修改; 6)设计单位提供优化设计提出的修改; 7)发现现场施工错误需进行的修改; 8)样板施工效果不佳需修改或更换样板。 3.2 重大设计变更 1)涉及建筑及装修专业影响设计外观效果、使用功能、交房标准的所有变更; 2)涉及主材或主要设备系统的变更; 3)涉及结构体系及水电系统的变更; 4)涉及渗漏问题的做法和节点的重大变更; 5)会影响总工期超过一周的;

6)由于公司对项目定位重大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7)经估算,工程费用增加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合同额10%的。 3.3 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均属一般设计变更。 4 职责 4.1公司工程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4.2公司规划设计部 1)协助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3 成本合约部、营销策划部 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4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 1)负责本系统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申请的审核; 3)负责设计变更审批流程的发起; 4)负责设计变更的形成及签发; 4.5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相关部门 1)负责各自部门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设计变更的审核会签;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注:项目公司的变更需求,统一提交区域公司工程部审核后再提交设计部。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

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

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深化设计管理制度

深化设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深化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深化设计质量,明确深化设计各环节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深化设计一般规定 (一)深化设计是指责任单位(指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中具有深化设计任务的各参建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原有条件图或原理图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对图纸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的一项总要活动。深化设计后的图纸要满足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并通过相关审查,能直接指导现场施工。 (二)责任单位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具备相应设计能力的,可自行进行深化设计工作;不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经业主确认后方可进行深化设计工作。 (三)深化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图纸;依据深化设计图纸,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编制的施工图预算。 (四)责任单位在进行深化设计过程中必须及时与相关单位,尤其是与业主沟通,由业主负责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处理。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业主确认后方可进行。 (五)责任单位深化设计文件初稿完成后报业主审核,责任单位根据业主及相关单位提出的合理建议或意见,在3天内对深化设计文件做出符合要求的修改或调整。 (六)设计单位在3天内对深化设计图纸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报业主审核。如有涉及安全、强制性条文、重大结构调整须报审图中心审核。 (七)业主审核后,起草《深化设计呈批表》(附件一表式7)上报业主领导批示。 (八)业主领导批示同意后,业主留存《深化设计呈批表》,确认深化设计图纸并发各相关单位。 (九)深化设计不能超出原设计范围及设计概算的经济技术指标。

三、深化设计审批流程图 责任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总监进行深化设计 业主进行审核 设计单位进行审核、确认 责任单位根据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或调整 涉及安全、强制性条文、重大结构调整 业主审核、上报审批 业主领导批示 业主签认 项目监理下发 审图中心审核

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办法.doc

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6号 第1条为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使之程序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 第3条设计变更分类: 1、一般变更:是指不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装修方案、景观设计方 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对质量和工 期不产生影响,引起的费用增减在5万元以下的设计变更。 2、重要变更:是指不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 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对质量和工期影响较小的变更设计,引起的 工程费用增减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计变更。 3、重大变更:是指涉及到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装修方案、景观设计方 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的变更,对工 程质量、造价和建设周期有明显影响的,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在10万元以上的 设计变更。 第4条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1、公司内部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均可提出合理化建议至工程管理部要 求设计变更,工程管理部填写《设计变更签呈》(GCGL-表21),工程管理部进行复 核,按程序报批。 2、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同样可提出合理化建议至工程管理部要求设计变更,工程 管理部进行审核,填写《设计变更签呈》(GCGL-表21),按程序报批。 3、变更要求被批准的,设计变更均由工程管理部拟订《设计变更通知单》(GCGL-表 22),并提交设计单位审核签章同意。《设计变更通知单》(GCGL-表22)在下发之前 工程管理部要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审批表》(GCGL-表24),按规定程序报批。《设 计变更通知单》(GCGL-表22)一式六份,其中工程管理部一份、工程审算部一份、 营销策划部部一份、监理公司一份、施工单位一份,并在行政管理部存档备案。 4、一般变更须在3日内完成。 5、重要变更须在一周内完成。 6、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方案调整情况提出,由总经理批准。该类变更一 般应在提出后一月内完成。 7、营销策划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要求对已施工房屋进行变更设计的,由营销策划 部提出申请,填写《设计变更签呈》(GCGL-表21),按程序报批,由工程管理部拟

公司深化设计管理制度[详细]

xxxxx 深化设计管理制度编制人:XXXXXXX xxxxxxxxx

深化设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深化设计概况 (1) 1.1 深化设计概况 (1) 1.2 一级施工图设计内容 (1) 第二章深化设计的内容 (3) 2.1 深化设计要求 (3) 2.2 深化设计的重点 (4) 2.3 深化设计分级管理 (4) 第三章各专业深化设计内容及难点 (6) 3.1 深化设计前提输入 (6) 3.2深化设计成果输出 (6) 3.3 钢结构深化设计协调与管理重点 (7) 3.4 幕墙深化设计管理协调与重点 (8) 3.5 机电深化设计协调与管理重点 (10) 3.6 精装修深化设计协调与管理重点 (11) 第四章深化设计工作流程 (12) 第五章深化设计工作的进度及安排 (13) 5.1计划的制订 (13) 5.2计划的审批 (13) 5.3计划的执行 (13) 5.4深化设计工作进度和计划表 (13) 第六章深化设计统一制图标准 (16) 6.1 制定详细的制图标准 (16) 6.2 深化设计的深度要求 (17) 6.3 CAD出图方式 (18) 2

深化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深化设计概况 1.1 深化设计概况 本设计深化制度服务对象为xxxxxxxx区域及下属项目公司,深化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级二次设计:地基处理、钢结构和幕墙设计、供电设计、产业化设计、高边坡挡墙设计、立面优化设计、管网设计、其他专项设计(如温泉设计);二级二次设计,门窗设计、干挂石材设计、栏杆/百叶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降水设计、电梯设计. 建筑深化设计需考虑立面优化设计、门窗深化设计、干挂石材设计、栏杆/百叶设计、清水混凝土效果的设计、防水/保温细部节点深化设计;结构设计需考虑深化基坑维护设计、混凝土设计、钢结构设计.混凝土设计中包含有清水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应力混凝土设计、产业化设计等.机电设计中涵盖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电梯工程、动力工程、消防工程设计等.研发设计部负责对所有一、二级输出设计成果进行成果确认及把控. 1.2 一级施工图设计内容 17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办法(暂行)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总工办 2018-8-7

施工图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广西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流程、明确各单位或部门职责、强化执行及记录,实现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依据钦州市《关于修订和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钦市建字【2016】74号)和《广XX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设计重点环节管理及控制价编制管理要求的通知》、《工程项目管理制度》(GC-03-2016)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参照广西区内其他地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辖的所有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图变更。 第三条施工图变更,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从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下发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对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所发

生的技术及数量上的变更,即图纸勘误(澄清)、技术变更和涉及图纸变化的工程变更。 第四条施工图变更申请单位(部门)可以是业主单位和非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是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控集团);非业主单位是指EPC总包牵头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货商、咨询单位等。 第五条投控集团相关部门对施工图变更应严格控制。实行部门审查和审查会议、部门会签、部门领导负责制、公司领导审批的变更管理制度。投控集团拥有所有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权,必要时,按规定上报园区管委和自治区、钦州市相关部门审批。(指令流程图、超过概算总价10%须报政府或董事会审批)第六条变更的五项原则要求: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可行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造价变化、引起的连带变更。施工图变更审查、审批时应按五项要求对变更进行综合评审、决策。 第七条施工图变更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项目、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应为同一项施工图变更。 2.同一项目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原因或同一内容的不同单位工程的变更应划分为不同的施工图变更。 第八条变更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工程进度的原则进

施工图深化设计要点教案资料

施工图深化设计 1.施工图设计现状 1.1问题的产生 建筑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和扩初设计需要长时间的思考和积累,需要智慧和创造力。施工图设计尽管图纸数量较多,工作量较大,但创造性相对较少,机械性较强,主要是要求配合施工全过程,重点处理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根据施工需要不断补充和修改图纸,及时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按理说:设计单位应专注于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效果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现场经验丰富的优势,往前延伸到施工图设计,并与设计单位紧密配合,共同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 但现状是:(1)在“设计-招标-建造”(dbb)模式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尚未确定,业主管理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知识或专业不专,一般施工图都是设计单位独家完成。(2)设计单位最关心的是工程项目的技术风险,不注重工程造价,设计人员不愿下工地,不了解施工工艺和现场需求,缺乏施工行业的实践经验,设计单位独家完成的施工图往往是:不够完善,不尽人意。(3)目前的设计取费中,工用项目(民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取费占总设计取费的40%(50%)。因此,大部分设计单位还比较注重施工图设计,不愿意将施工图设计环节下移到施工单位。(4)施工单位最为关心的是利润,为压低成本,不愿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设计规范的把握不熟悉,参与深化施工图设计能力不足。

综上,目前施工图设计主要障碍,一是dbb建造模式体制不顺;二是施工企业没有足够能胜任的施工图设计人员,设计单位缺乏施工行业的实践经验;三是设计单位主要依靠施工图设计取得经济收入。其结果是施工图设计深化不够,与工程造价、施工方案一体化考虑不够,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工期长,造价高,实用性不强,“可建造性”较差,有的甚至无法建造。 1.2为解决上述问题,当期实践主要做法 首先,设计交底之前甲方(代建)、监理、施工单位详细审图,然后把问题汇总,在设计交底时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的找出来、解决掉。但是对一些工程浩大、设计复杂、问题较多、时间仓促的工程,一次设计交底末必能够把问题全部解决掉,所以设计交底后还要继续审图,直到把在施工之前能够找出的问题全部找出解决为止。 其次,对于一些设计不完善的工程,要把这些问题提出来,写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工程造成的负面影响,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完善设计,为施工铺平道路。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还不断地会有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出现,所以甲方(代建)、监理、施工单位要与设计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上述做法,设计方处于主动地位。实践中为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双方往往会持截然相反的立场,为统一思想,牵扯了各方大量资源和精力,延长工期,工程实施绩效低下,资金出超严重,对工程的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4月6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第六条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第七条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负责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八条项目法人负责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并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的管理。

十强房地产精装修施工图的深化设计管理办法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管理,促进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障项目开发进度及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在工程招标阶段,应将本深化设计管理办法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同发放给各精装修投标单位,且各精装修投标单位需承诺在中标之后严格依照此办法进行深化设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成果需经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二章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概念 第四条“精装修深化设计”是指在业主或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基础上,在精装修工程完成招标后,按合同约定或工程需要,由中标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原精装修图纸进行细化、优化的深化设计图纸,精装修施工深化设计图是对原图纸进行补充、完善及调整,原则上不改变原装修图纸的设计效果、使用功能及成本造价。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根据不同设计深度可分为二个层面: (1)已有施工图但不完备,如节点大样图只给出所用饰面材料而未给出具体做法等,由精装修施工单位完成补充设计。 (2)设计图纸已达到施工图要求,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需继续施工细化,主要体现在精装修施工方面,如天花综合排版深化图、木作及石材等建

筑装饰材料排版深化图、家具制作安装深化图、水电空调等安装专业定位深化设计图等。 第三章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目标 第五条通过对施工图的继续深化,对具体的构造方式、工艺做法和工序安排进行优化调整,使深化设计后的施工图完全具备可实施性,满足精装修工程尺寸的精确性、装饰效果及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通过深化设计对施工招标图中未能表达详细的工艺性节点、剖面进行优化补充,对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施工内容进行补漏拾遗,准确调整施工预算。通过深化设计对施工图纸的补充、完善及优化,进一步明确精装修与土建、幕墙、消防、强弱电等其它专业的施工界面,明确彼此可能交叉施工的内容,为各专业顺利配合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第四章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的作用 第六条精装修深化设计作为设计与施工之间的介质,立足于协调配合其他专业,保证本专业施工的可实施性、成本的可控性,同时保障设计创意的最终实现。深化设计工作强调提前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提出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法。在发现问题及反映问题的过程中,深化设计提出合理的建议,提交建设单位参考,协助建设单位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加快推进项目的进度。 第五章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综合天花龙骨、吊顶的排版深化图 根据现场实测后确定的深化图尺寸,出具顶面的布置图、灯具定位图、消防喷淋、检修孔、空调风口定位图等,并考虑吊筋、龙骨间距,洞口加强,转角抗裂,收边节点,灯具及空调布置冲突等。 第八条水电空调点位深化图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进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实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计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计变更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人项目组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下达工程变更令,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详细介绍

######变更管理办法 ( 试行) #############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承担建设工程的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系指初步设计审查通过至工程竣工期间,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已审定签章的施工图纸内容发生变化。 第三条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两大类,其中,设计变更系指由于设计、行政许可、技术标准或功能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变更;由施工、勘察、现场条件等其他原因引起的变更统称为变更设计。 第四条相关部门及单位 公司部门:指总工办、规划设计部、机电设备部、计划合同部、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部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部门; 设计单位:指总体设计单位、设计咨询单位、工点设计单位等;

承包商:指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装修装饰单位、供货商、系统集成商等。 第五条 第六条变更的提出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优化方案、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政府行政许可要求等。 第七条审核变更应以合同为准、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八条变更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变更令才能实施变更。 第九条变更的报备应严格执行政府、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监理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令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变更,工程业务部门应立即报告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总工办、规划设计部、计划合同部、质量安全部)、设计、风险咨询、第三方监测、施工、监理等单位、专家(如需)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纪要;工程管理部授权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承包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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