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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20最新(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20最新(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20最新(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 1

2006年 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时,该女士对警察大打出手。最终,警察对该女士实施了治安拘留。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应该尊重人权。

问题:

(1 本案中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是谁?

(2 警察行使的是哪一种行政职权?

(3 警察的处理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什么?

(4 女硕士如何寻求权利救济

案例 2

2005年 11月 14日, “ 月球大使馆” 首席执行官李捷将北京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他请求法院撤销工商局作出的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并返还其营业执照、公章、经营款以及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等财产。月球大使馆(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自己是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合法公司,经美国月球大使馆公司授权,为其在中国代理外层空间地区销售业务,主要是出售月球土地。 2005年 10月 28日,市工商局以其涉嫌投机倒把为由,扣留了月球大使馆的营业执照等,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李捷认为,自己出售的物品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虽然《月球协定》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对地外空间中不动产的所有权,并认定太空资源是“ 人类共同的遗产” ,但中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协定。他说在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出售月球土地作出过限制性规定,也未出台过“ 月亮法” 或“ 月亮管理条例” 等,出售月球土地并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李捷还认为,自己销售的标的物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和专控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

的物品, 因此不应受到特别限制。李捷认为工商所称存在“ 涉嫌投机倒把” 的违法行为, “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问题:

(1本案中原被告是谁?为什么?

(2法院审查的对象是什么?

(3谈谈你对本案看法。

案例 3

2004年初,山东省枣庄农民宋某通过承包方式取得 2.5亩农田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但他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是经村委同意建了六间平房开饭店,并将剩余的土地圈成了停车场。工程尚未完工便被枣庄市薛城区某镇政府发现,镇政府经调查确认宋某所建房屋系违章建筑,于 2004年 3月 15日送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 3月 20日,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宋某建造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并决定罚款 5000元。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镇政府越权行使处罚权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

争议问题:

1、宋某行为是否违法?

2、镇政府处罚是否合法?

3、镇政府行为是否为行政行为?

4、镇政府行为为什么被撤销?

案例 4

某电子公司违法经营,某区工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阿根、钱三毛负责调查处理,王阿根和钱三毛在调查取证确定其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

权要求听证, 3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政要求,工商局于 5日后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王阿根不予理睬。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王阿根当场作出了责令停业 3个月的处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 50元的听证费用。

问题:

试分析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

案例 5

青岛市王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南京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南京市海关队该货轮作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产品, 无合法证明, 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 依照海关法,对王某罚款 2万元,拘留10天,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王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5万元,并决定对王某处以 15日的拘留。

问题:

⑴王某仍然不服。王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⑵如果王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⑶王某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起诉么?为什么?

⑷王某如果不经过复议直接起诉,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案例 6

张飞系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 309国道某省某地区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执勤人员王羽(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戴执勤袖章向张飞走过来,递给了张飞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张飞说:“ 交 20块钱, 再走。” 张飞接过处罚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 2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地区交通大队的印章。张飞问王羽:“ 为什么罚我? ” 王羽说:“ 你超载。” 张飞辩称:“ 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 ” 王羽不耐烦地说:“ 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 ” 张飞说:“ 不说清楚,我就不交。” 王羽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 就你这态度,再交 20元。”

问题:

本案中,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

案例 7

1998年初,某省 A 市东方药材商场等八家医药经营企业购进一批标明是 B 市W 中药厂生产的“ 清风” 牌六神丸进行批发和零售。 B 市 W 中药厂经检验发现其中主要药物成分与本厂产品不同, 投诉到 A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A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投诉情况属实,遂以侵犯 W 中药厂“ 清风” 牌六神丸商标专用权为由,没收了东方药材商场等八家企业的销售利润,并责令退货、对其作出数量不等的罚款。上述企业不服,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持了原决定。八家企业又联名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

问题:

1 本案中, A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2 在行政复议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的对象是什么?复议被申请人是谁?

3在行政诉讼中,原被告是谁?法院审查对象是什么?

2000年 7月 1日, A 县某派出所处罚赌博案件时,未作详细调查,误以为旁观者任某也参与赌博,便于 7月 3日作出给予任某 50元的处罚决定。任某于同日向派出所交了罚款后, 听说观看赌博并不违法, 遂于同年 9月 1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该派出所。该派出所于 9月 15日提出任某曾参与赌博的证据(并非 7月 1日及相关材料。

问题:

⑴复议机关是谁?为什么?

⑵从时效方面看,复议机关是否应该受理该案?

⑶复议机关应当如何作出什么决定?为什么?

案例 9

1994年 9月,田勇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 1996年 2月 29日,田勇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勇有偷看纸条的行为, 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 当即停止了田勇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 3月 5日按照学校 " 第 068号通知” 第三条第五项关于“ 夹带者, 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 的规定,认定田勇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 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 的规定,决定对田勇按退学处理, 4月 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勇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勇办理退学手续。田勇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 3月,原告田勇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 1995至 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 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勇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勇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勇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勇参

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勇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 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 BASIC 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勇在该校学习的四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然而 1998年田勇在临近毕业时,被告知不具备学籍,学校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学生和学校双方引起争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规定:“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

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又规定:“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问题:

(1 案中北京科技大学是不是合适的行政主体?为什么?

(2 田勇如何寻求对自己合法权利的救济?

(3 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田勇和北京科技大学之间的争议?

(4谈谈你对本案看法。

南海省新州市(地级市兰州区为解决本区自来水公司取水段湖区居民就业问题,经本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本区卫生局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成立兰州水上美食街有限公司。由于水上美食街未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对湖水造成严重污染。该区环保局以美食街未办理环保许可、违反该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生活用水上游水质保护的若干规定》为由责令该水上美食街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兰州水上美食街有限公司不服环保局处罚决定。

问题:

(1兰州水上美食街有限公司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

(2如何认定本案中可能涉及的各主体在行政复议中的法律地位?

(3在行政复议期间水上美食街有限公司可否继续营业?为什么?

(4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该案?

(5如果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不服,有另外的行政救济途径吗?是什么?

案例分析:

(一 2006年 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时,该女士对警察大打出手,最后该女士被治安拘留 10天。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应该尊重人权。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 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

则下通行。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

1、本案中 , 行政主体是( 。

A 、警察 B、海归女硕士 C、警察所在公安机关 D、电视台

2、本案中,行政相对人是( 。

A 、警察 B、海归女硕士 C、警察所在公安机关 D、电视台

3、本案中,警察行使的行政职权是( 。

A、行政强制

B、行政处罚

C、行政许可

D、行政命令 4、本案中,海归女硕士被治安拘留的原因是( 。

A 、违法闯红灯 B、打骂警察 C、妨碍警察执行公务 D、以上都不对 5、警察的处理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什么?(请注意:本问 7分,需要结合行政法基本原则理论加以说明。

(二关某系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 309国道某省某地区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 交通站执勤人员宋某 (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戴执勤袖章向关某走过来, 递给了关某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关某说:“交 20块钱,再走。”关某接过处罚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 2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地区交通大队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罚我?”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宋某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 20元。”

问题:

本案中,宋某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三某电子公司违法经营,某市某区工商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阿根、钱三毛负责调查处理。王阿根和钱三毛在调查取证确定该公司违法事实后, 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 3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证要求。某区工商分局于 5日后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 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会上, 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 主持人王阿根不予理睬。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王阿根当场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 3个月的处罚决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 50元的听证费用。

问题:

试分析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

(四 2004年初,某市农民宋某通过承包方式取得 2.5亩农田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但他并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而是经村委同意建了六间平房开饭店, 并将剩余的土地圈成了停车场。工程尚未完工便被该市某区某镇政府发现, 镇政府经调查取证, 确认宋某所建房屋系违章建筑,于 2004年 3月 15日送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 3月 20日,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宋某建造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并决定罚款 5000元。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

(1 宋某行为是否违法 ? (

A、不违法

B、违法

C、难以说清楚

D、不知道

(2)镇政府处罚是否合法?() A、违法 B、不违法 C、难以说清楚(2)请说明你第(2)个问题回答的理由。 D、不知道(五)李某到山林中捉野兔,被某县林业局所设立的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截住,工作人员发现其无证入山,对其罚款 10 元。李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问题: 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是()。 A、县政府 B、县林业局 C、护林防火站 D、李某 2、本案中的行政相对方是()。 A、县政府 B、县林业局 C、护林防火站 D、李某 3、本案中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县政府 B、县林业局 C、护林防火站 D、李某4、本案中护林防火检查站属于派出机关吗?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什么?

(六) 2003 年 3 月 20 日,某市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为由,将孙某、蔡某夫妇家的一台 54 厘米彩色电视机带走。同年 4 月 1 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又在蔡某任教的学校将其带走,次日放回。孙某将镇人民政府告上了县法院。问题:(1)本案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2)镇政府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一:(1)C (2B (3B (4 C (5)警察的处理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行政职权来源合法、行政职权行使合法。本案中警察执法权来源是合法的;在行使其职权时,也遵守了法律要求的程序,所以警察行为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警察执法行为不仅符合有关法律的基本要求,而且没有超出有关法律允许的幅度范围,因而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 6

案例二:(1)宋某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者身份。(2)宋某没有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实施处罚时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实施处罚没有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和诉讼的权利。(5)没有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6)实施“态度罚” ,滥用自由裁量权。(7)收取罚款却没有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案例三:(1)没有当事人的请求,不能主动举行听证会(2)因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听证会不应当公开举行(3)主持人王阿根是本案的调查人员,应当回避(4)听证会上主持人不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应在会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作出(5)听证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案例四:(1)B (2A (3镇政府处理不合法的理由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明确了处罚这类违法行为的有权行政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上述案件中,镇政府可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建议予以处理,但其本身并不享有对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镇政府的行为明显超越自己职权,因而是不合法的。案例五: 1、B 2、D 3、BD 4、护林防火检查站不属于派出机关,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行政处罚权。案例六:(1)本案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孙某、蔡某夫妇和镇政府。(2)镇政府行为违法。按照法律规定,镇政府没有权力扣押相对人财产、限制相对人人身自由。 7

行政组织学试题(一)

行政组织学试题(一)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社会组织中规模最大的是( ) A.行政组织B.立法组织C.司法组织D.非政府组织 2.行政组织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者,具有( ) A.政治性 B. 社会性C.权威性D.法治性 3.保护环境属于体现为行政组织的( ) A.政治功能B.经济功能 C. 文化功能D.社会功能 4.古雅典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 ) A.元老院B.公民大会C.公民陪审团法庭D.五百人议事会5.古罗马帝国时期,掌握最高行政权力的是( ) A.执政官B.财务官C.检察官D.皇帝 6.英国确立议会制的君主立宪政体是在( ) A.1640年B.1649年 C. 1660年D.1688年 7.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最为典型的国家是( ) A.英国B.法国C.美国 D.德国 8.法国确立“半总统制半议会制”是在( ) A.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B.法兰西第三共和国C.法兰西第四共和国D.法兰西第五共和国9.确立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是() A. 夏朝B.秦朝 C.汉朝D.明朝 10.我国古代主管监察的御史台设立于( )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 11.1949年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C.政务院 D.国务院 12.马基雅维利的代表著作是( ) A.《理想国》B.《政治家篇》C.《政治学》D.《君主论》13.主张扩大行政部门权力的学者是( ) A. 汉密尔顿B.密尔C.威尔逊 D. 泰罗 14.《科学管理原理》的作者是( ) A.威尔逊B.泰罗 C.法约尔D.韦伯 15.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是() A.泰罗B.威尔逊 C. 韦伯D.法约尔 16.组织平衡理论的代表人物是( ) A.泰罗B.法约尔C.巴纳德 D. 西蒙 17.提出“融合型—棱柱型—衍射型”三种行政组织模式的学者是( ) A.高斯B.里格斯C.帕森斯 D. 弗雷德里克森18.认为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掌好舵而不是划桨的组织理论是( ) A.人际关系组织理论B.决策组织理论C.企业家政府组织理论D.系统与权变组织理论19.荀子的行政思想是( ) A. 礼B.仁C.法D.礼法结合 20.提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强调组织中专业化分工的古代思想家是( ) A.孔子B.孟子C.老子D.墨子

2017考研政治马原单选题实例解析:实践

2017考研政治马原单选题实例解析:实 践 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曾结合自己的科研经历,语重心长地对年轻人说:“书本知识非常重要,电脑技术也很重要,但是书本电脑里种不出水稻来,只有在田里才能种出水稻来。”这表明(答案:B) A.实践水平的提高有赖于认识水平的提高 B.实践是人类认识的基础和来源 C.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 D.由实践到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比认识到实践的第二次飞跃更加重要 上面这道单选题是2015年考研政治单选题的第一题。这道单选题延续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哲学常识部分的一般出题模式——出题人不会直接考查对基本原理的掌握情况,也不会直接考查一些基本概念。 哲学这一部分的考查目的是要了解考生对于哲学原理的运用能力,这种能力包含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考查考生利用原理解释生活生活现象的能力,第二个方面就是考查学生在生活现象中发现哲学原理的能力。这可以说是两个方向的考查。它们的出题形式也就集中在选择题和分析题。选择题侧重于在生活中“发现”哲学原理,分析题侧重于找到合适的原理来“解释”生活现象。 既然我们了解了哲学原理这一部分的考查形式,那么我们就应该接着了解怎么能够正确快速地把答案选出来。这里的关键之处有两个,第一个就是找到材料中的关键词,第二个就是直接判断选项是否为真、是否是无关项。 对于题干,我们没有必要把整个材料都看完,我们只需找到一些关键性的语句和词语。对于选项,我们最好是先看它们的真假,有的题目就可以直接通过排除表述错误的选项就可以解答出来,尤其是我们哲学原理这部分题目。 现在我们具体地来看一看这道考研真题。我们首先来看看它的四个选项。由于这四个选项都是对哲学原理的表述,所以我们就拿教材中的原理对比一下,我们就基本上可以判断出它们的正误。先看A。A的表述不完全正确。在整个“实践—认识”链条之中,在终极意义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实践水平,正所谓“实践决定认识”;只是在这个链条上的某一个环节和某一个片段之上,“实践水平的提高有赖于认识水平的提高”,正所谓“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接着看B。B的表述是完全正确的。在这里,完全正确的表述也不一定是正确答案,关键还要看它表述的原理是否在材料中有所体现,是否契合题意。要想做好这一判断,我们必须回到材料,在其中找到一些关键词。材料中的袁隆平院士的一句话中的几个关键词起了决定作用——“书本知识”、“电脑技术”和“田里才能种”。根据我们学习的认识论原理,我们便发现,前两者属于认识,第三者属于实践;再从“只有”这个关联词上,我们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B是正确的。再看C。C的表述是错的的。正确的理论对实践有促进作用。最后看D。D表述的也不对。第二次飞跃比第一次飞跃更为重要。因为我们的实践才是认识的起点和归宿、目的。 以上就是我们对这道真题的分析,主要综合运用了两个方法,一个是找关键词,一个是直接判断选项。在具体应用时,同学们要应时而变,灵活处理。如果题干特别短,就一到两行字,可以先找关键词;如果题干特别长,有三四行字,那就先判断选项。所以,同学们以后在学习过程中,一方面要关注生活现象和时政新闻,灵活运用原理,一方面要多做真题,

合同法案例(有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作业2010.4.19) 【案例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案例1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案例2】2005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5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6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 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5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6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6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

行政组织学案例分析精编版

行政组织学案例分析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第一题 案例思考: 1、案例中所提到的激励理论,是指哪个激励理论按照这个理论,工资和奖金属 于什么因素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2、科长用美国教授介绍的理论去激励小李,结果碰了钉子,问题可能出现在什 么地方根据案例提示的情况,说出你的理由。 参考答案:(1)案例中说的是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按照他的理论,工资奖金属于保健因素。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不满意,而不能实现激励效果。也就是说给多了没有不满意,给少了就不满意了。很显然,小李对这个保健因素得不到满足而产生了强烈的不满。 (2)绩效管理是员工管理的重要举措,包含了绩效计划、管理辅导、绩效考核和奖励绩效四个环节。杨先生只采用了绩效计划和绩效考核两项措施,漏掉了对员工实现最终激励的奖励绩效环节。小李的发火是必然的,只是表现在行为上还是心理上的差异。所以杨先生没有掌握激励的原理和措施: 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分析,员工会作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纵向是指和自己的过去作比较,横向是指和其他员工或其他公司的同类或不同类人员作比较。 横向比较的方式如下:自己的获得、自己的付出><=别人的获得、别人的付出。小李通过比较发现了不公平,所以会发火。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从生理、安全、社交、受尊重到最高的自我实现。如果小李的低需求不能被满足,自然就无法期望他能

看到自我实现的未来。很明显,小李是为了钱而工作,为了生计而工作,给他画一个成长的蓝图是没有效果的。 第二题答案 马路天使 案例思考: 1、“马路天使”们聚成小群体的目的和原因可能是什么 2、工厂是怎样补救性地挖掘退休工人的智慧资源的 1、共同的爱好让这些退休工人走到了一起;目的可能仅仅是为了消磨时光,也有可能是因为对工厂领导不满而了向工厂的领导们传递一个信息:尽管你们不关心我们,但我们还是过的很开心、很充实。 2、通过采用激励方法(主要是应用了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满足退休工人的需求,以实现退休工人发挥余热的效果。首先,送棋盘,是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属于生理需求的满足;其次,三顾茅庐,是满足退休工人的社交、安全和归属需求;最后,送烫金聘书,是满足退休工人的受尊重和部分自我实现的需求。通过上述的激励措施,激发了退休工人继续为企业贡献的热情。 3、如果方法不当,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 a、公司内部的老工人的不满,他们感觉到不尊重他们这些在职人才,甚至可能跳槽; b、退休工人的不满,从隐性转变为显性,从而通过私人团体影响内部员工对企业的认识和忠诚度; c、浪费公司的资源。

马原案例分析

一、 随着德国贝塔斯曼公司停止中国书友会运营的宣布,这个有着170余年历史的图书巨鳄正式退出中国市场。为什么在欧洲极其成功的贝塔斯曼公司会在中国折戟,苦心经营十三年而未实现盈利?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强制消费。除了入会费之外,贝塔斯曼公司规定会员每季度必须购买一本图书,否 则取消其会员资格,这一协议是最为让中国消费者厌恶的,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以及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同时背离了中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 2、图书定位狭窄。书友会会员数量攀升后,公司没有考虑更有内涵的读物,依然力推 励志及言情书,难以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需求。 3、价格高。读者刚入会时可以得到低价购得图书的机会,但此后只能以九折购书,而 加上邮费之后往往价格会高出原售价。 4、开设实体店的战略。2002年公司更换CEO之后力推在法国成功的实体店战略,然 后在欧洲书价高、房租低,但在中国书价远低于欧洲,而房租几乎持平,于是这一模式反而成为公司的累赘。 5、标准外企的管理模式。在国外CEO的带领下,公司走的完全是西方式的管理道路, 与当地文化完全为进行融合,同时也忽略了书本身的文化内涵和特点。 6、海外的出版运作模式。贝塔斯曼在国常常是针对作家买断版权,一本《克林顿自传》 就要付出1000万,这与国内与作家谈稿费、税率、印量的作法完全不同,使得公司耗费了大量资金而销量却往往不甚理想。 7、大型网络书店的迅速崛起。由于价格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敏感的指标,当当 网、卓越网等网络书店的崛起给贝塔斯曼带来了致命的冲击,由于高邮费的弊端,使得读者群大量流失。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告诉我们,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的特点,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贝塔斯曼公司没有考虑到其经营模式与中国固有图书市场的联系,一味的坚持自己的原有经营理念,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同时事物是永恒发展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利好讯息,图书市场也在不断地发展着,自然存在新旧交替的历史必然过程,贝塔斯曼的经营理念不能遵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自然只能被淘汰。 所以,这件事带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看待事物要从科学的、理性的角度,遵从历史以及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要知道事物是普遍具有联系的,并且是永恒发展的。作为伟大祖国的未来复兴的中坚力量的我们,自然更是要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会更加科学的看待事物,更好的认识世界理解世界。 二、 我认同“成功的模式绝不可能完全复制”这一观点。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称之为矛盾的普遍性;不同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各有不同的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一级没一个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性质特点,称之为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任何一个人或集体追求成功的过程都是艰辛的并且充满着各种各样的矛盾的,这些矛盾之间具有共性也具有其各自的个性,有必然联系却又不尽相同。同样,在不同的人或集体追求成功的过程中充斥的矛盾,自然也有相通的共性,也存在着完全不同的个性,即矛盾的特殊性。既然矛盾尤其特殊性,那么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所走的路线和采取的方法必然不同, 所以每个人和集体在追求成功的模式上完全照搬是必然会失败的。 贝塔斯曼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失败,更是从实践的层面说明了这一观点。贝塔斯曼将其在欧洲的成功模式完全照搬到中国,只看到矛盾的普遍性,却没有想到矛盾的特殊性。正是因为贝塔斯曼忽略了在中国市场开拓疆土的特殊性,在13年经营而未盈利后终于退出市场。 所以我们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认识自身,认识矛盾,从而更好的解决问题,将矛盾转化为成功的奠基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国开《行政组织学》形考任务试题及答案

国开《行政组织学》形考任务试题及答案 形考任务一 一、判断题 1.在霍桑试验的基础上,梅奥于1933年出版了《工业文明中的人的问题》一书,系统地阐述了与古典管理理论截然不同的一些观点。\\对 2.阿吉里斯在《个性与组织》一书中提出了“不成熟-—成熟理论”。\\对 3.斯蒂格利茨由于在决策理论研究方面的贡献而荣获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错 4.马斯洛在其代表性著作《人类动机的理论》和《激励与个人》中,提出了著名的公平理论。\\错 5.美国学者巴纳德在1938年出版的《经理人员的职能》这本书中,系统地提出了动态平衡组织理论\对 6.社会系统组织理论的创始者为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罗森茨韦克。\\错 7.邓肯将组织环境分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对 8.卡斯特和罗森茨韦克将影响一切组织的一般环境特征划分为文化特征、技术特征、教育特征、政治特 征、法制特征、自然资源特征、人口特征、社会特征、经济特征等几个方面。\\对 9.组织界限以内与组织的个体决策行为直接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被称为组织的内部环境。\\对 10.组织界限之外与组织内个体决策直接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被称为组织的外部环境。\\对 11.“组织”一词,源自希腊文,1873年,哲学家斯宾塞用“组织”来指涉“已经组合的系统或社会”。\\对 12.与个别行政组织的决策转换过程相关联的更具体的力量被称为行政组织的工作环境。\\对 13.以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成员具有正式分工关系的组织为非正式组织。\\错 14.以镇压、暴力等控制手段作为控制和管理下属的主要方式,此种类型的组织为规范性组织。\\错 15.以组织的参与者或成员为主要的受惠对象,组织的目的在于维护及促进组织成员所追求的利益,此种类型的组织为互利性组织。\\对 16.规范地讲,行政组织是追求行政权力的组织。\\错 17.韦伯是科学管理运动的先驱者,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错 18.1911年,泰勒发表了《科学管理原理》一书,掀起了一场科学管理的革命。\\对 19.行政管理学派的代表人物法约尔,被誉为“管理理论之父”。 \\对 20.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韦伯在《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一书中,提出了理想型官僚组织理论。\\错

马原,第五章 习题及答案 (1)

第五章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趋势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由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的时期是( ) A.18世纪末期 B .19世纪中期 C.19世纪末20世纪初 D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2.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资本集中的最直接后果是() A.社会总资本急剧增加B.社会就业率明显提高 C.个别资本规模迅速扩大D.绝对剩余价值总量快速增长 3.生产和资本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 A.加剧矛盾 B.形成积累 C.导致竞争 D.产生垄断 4.金融寡头在经济上的统治主要是通过( )实现的 A.联合制 B.参与制 C.股份制 D.价格制 5.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占统治地位的资本是() A.金融资本 B.工业资本 C.商业资本 D.借贷资本 6.金融寡头政治上的统治主要是通过()实现的 A.合作参与制 B.个人联合 C.建立政策研究咨询机构对政府施加影响 D.掌握舆论工具控制新闻媒介 7.垄断利润是() A.超额利润 B.大大超过平均利润的高额利润 C.平均利润 D.企业利润加利息

8.垄断价格是() A.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 B.生产成本加超额利润 C.生产成本加垄断利润 D.生产成本加利润 9.为了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垄断组织在采购原材料时多采取() A.垄断高价 B.垄断低价 C.自由价格 D.市场价格 10.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础是( ) A.国有垄断资本 B.私人垄断资本 C.国私共有垄断资本 D.股份资本 12.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根本特征是() A.国有企业的存在 B.国私共有的垄断资本 C.私人垄断资本的主导地位 D.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节 13.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对经济的宏观调节,代表着() A.极少数金融寡头的经济利益 B.企业的经济利益 C.中小资本家的利益 D.垄断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14.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 ) A.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B.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产物 C.资产阶级国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产物 D.资产阶级国家管理经济的产物 18.战后国际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是( ) A.跨国公司 B.国际卡特尔 C.国际辛迪加 D.国际托拉斯 19.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决定了它的发展必然是() A.有利于所有国家 B.有利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合同法案例分析复习参考

案例分析复习参考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 1 万 5 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 11 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 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 58 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 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 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 3 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 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 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2)为什么? 答题要点:(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2)依据《合同法》第 10 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第44 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 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 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 ( 2 )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 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 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双方本应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货。

(完整版)行政组织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行政组织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0小题,每小题1分,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是()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全国政协主席 2.管理幅度与领导者的水平、能力成() A.正比例关系 B.反比例关系 C.矛盾关系 D.同等关系 3.行政组织结构的灵魂和核心是() A.组织结构模式 B.权力分配关系 C.职位设置 D.管理幅度与层次 4.作为地方自治团体,法国大区行政机关的首脑是() A.大区行政长官 B.大区秘书长 C.大区特派员 D.大区议会主席 5.英国建立“部长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为了() A.基层人员参与绩效测评 B.减轻部长管理工作负担 C.基层人员参加部长决策 D.加强部长对本部工作的控制 6.地方行政组织对其辖区内的行政事务有自主决定权,中央行政组织一般不加干涉的体制称为() A.集权制 B.分权制 C.均权制 D.分离制

7.中国行政组织职能转变的关键是() A.党政分开 B.政企分开 C.政事分开 D.政群分开 8.行政组织中绝大多数部门的设置依据是() A.业务性质 B.管理程序 C.管辖地区 D.成立时间 9.1992年,奥期本和盖布勒提出了() A.中央集权理论 B.法理性权威理论 C.企业家政府理论 D.权变组织理论 10.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内设司级机构的撤消须报请批准的机关是() A.国家人事部 B.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C.国务院 D.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11.古雅典负责行政事务的是() A.十将军委员会 B.五百人会议 C.公民大会 D.执政官 12.下列行政组织中,属于派出机关的是() A.消费者协会 B.区政府 C.街道办事处 D.居民委员会 13.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行政组织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A.精简机构 B.精简人员 C.转变职能 D.放松规制 14.行政组织中最基本的物质要素是() A.经费 B.目标 C.人 D.人际关系 15.在划清中央与地方财政权限方面,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制度是() A.财政包干制 B.分税制 C.统收统支制 D.统收分支制

马原案例分析

马原案例分析: 案例7: 在布莱克.威尔德提出中国贫油论,并得到美孚在陕北采油失败的佐证,而且这一理论还得到了西方许多地质学家的赞同和我国一些地质学家的附和。在这种情况下,李四光早在1928年就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观点:“美孚的失败,并不能代表中国没有油田可办。”他经过对大同盆地太行山麓以及庐山等地的长时间考察研究,发现大量冰川存在的证据,并得到国际公认,推翻外国专家关于“中国没有冰川”的错误结论。并于1934年,在《中国地质学》一书中提出:新华夏构造体系沉降带有“可能揭露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沉积物”。在新中国成立后,在他的部署下,在沿新华夏构造体系沉降带发现不少大型油田,宣告“中国贫油论”的彻底破产。 “中国贫油论”的破产说明,真理与谬误仅一步之遥,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是具有绝对性的,赞同中国贫油论的科学家,仅仅通过在陕北,延安一带没有打出石油,就盲目支持“中国贫油论”而没有对中国其他地方进行考察,就将贫油论推广到全国,不免生出谬误。而李四光进行了长时间的考察后,找出冰川存在的证据,打破了中国贫油论存在的基础之一。在新中国成立后,根据自己独创的地质力学理论,在沿新华夏构造体系沉降带上发现大量石油储备,用切身实践来证明“中国贫油论”的破产。 案例8: “水稻亩产十三万斤”通过大量的施肥,移植其他稻田中的禾苗,采用并蔸的方法,使这块田的密度升高。但仅仅如此,也还不能放出这颗巨大的卫星。在称量时,将其他生产队粮仓里的粮食挑出来,对已有粮食重复称量,用欺诈的手段造就了这颗史无前例的大卫星。这幕闹剧给党和国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让人民在饥饿中死去,党和政府的威信受到难以估量的损失。 从中,我们不得不反思,如何才能避免此类闹剧再次发生,如何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首先,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对客观规律认识越深刻,越正确,越能有效的发挥主观能动的作用。不顾规律和违背规律,只能把事情办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妄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改变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导致实践的失败。其次,通过实践我们才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将意志物化。要将你心中所想付诸于实际行动,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最后,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能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15年赶超英国,英国比我们早一百多年的工业化,科技水平,人才质量,物质基础远远高于百废待兴的我国。不可能简单的依靠群众的热情与干劲就可超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说的也就是这样的道理。

行政组织学课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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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播电视大学12春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论文《行政组织学》课程综述 姓名:沈利群 学号: 分校:红桥分校 专业:行政管理 指导老师:刘坤 时间: 2014年3月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行政组织学》的主要内容 (2) 二、沟通原理在实践中的运用 (4) 三、学习体会和收获 (5) 参考文献 (8)

内容摘要 本课程综述首先对《行政组织学》这门课程的主要内容进行简单介绍,包括:行政组织学导论,组织理论的发展,行政组织的环境与管理,行政组织的结构与设计,中国行政组织结构,行政组织的社会心理与管理,行政组织中的领导,行政组织中的决策,行政组织中的冲突管理,行政组织的沟通,行政组织学习,行政组织文化与管理,行政组织的绩效管理,组织变革与发展。其次从沟通的基本原理入手,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实例说明。并从实例中得到一些启示。最后针对于学习收获与体会进行了阐述。通过《行政组织学》课程学习,使我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行政组织学得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认识行政组织建立、运行和发展的规律,培养了正确分析解决行政组织问题的能力。

《行政组织学》课程综述 行政组织学主要是对行政组织及理论的内涵和作用进行概括和介绍。另外对行政组织的发展历史、类型、结构和体制等进行讲解。它从各个角度探讨行政组织与内外条件的相互依赖关系和行政组织的建立、管理及其发展的一般趋势,并根据现实情况,讲解我国行政学的发展和行政组织的特点。 一、行政组织学的主要内容 《行政组织学》一共介绍了十四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讲述了行政组织学导论。组织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之中,由一定要素构成的,为达成一定的目标而建立起来的,随着内外环境不断变化而适应和调整,具有特定文化特征的一个开放系统。第二章讲述了组织理论的发展。组织理论就是观察、解释、预测组织现象的概念框架。系统的组织理论出现于19世纪末,组织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传统和古典组织理论、行为科学时期的组织理论、系统权变组织理论三个主要时期,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组织现象和组织管理进行了研究。第三章行政组织的环境与管理。任何一个组织都与特定的环境相互联系与作用。组织环境对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技术等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组织环境对组织运作与管理既能够起到促进的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影响或制约。第四章行政组织的结构与设计。组织结构是组织内部各构成部分或各个部分之间所确定的关系模式,是组织中各部分之间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一种方式。组织结构的作用就是把组织内各个人、各个部门的活动按照一定的方式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集

合同法案例分析集 案例(一) 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机电公司以下称乙方是长期矿山机电产品供需协作单位。某年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机电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20千瓦电机10台。合同未注明电机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根据价格和双方以往的交易,甲方购买的电机应是直流电机。甲方强调因技术改造急需,该批电机必须在20天内交付,为此双方约定逾期交货由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四处寻找货源,至第19天时尚无着落。乙方经理王某为逃避支付违约金,便准备了20千瓦交流电机。在甲方开车提货时,乙方将10台20千瓦交流电机装车让甲方运走。因双方系长期合作单位,装车后甲方也未细看。在卸车开箱时,甲方发现乙方所供电机不是自己所需的直流电机,于是指责乙方以假充真,要求支付万元违约金并交付10台直流电机。双方为此争执一月之久。此时乙方已购进20千瓦直流电机,遂给甲方换了电机,但拒不承认逾期交货,称原合同并未注明电机系直流或交流,致使发货人产生误解,其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试分析: (1) 乙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2) 甲乙双方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法理分析 在本案中,乙方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在大陆法系,它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称为“帝王规则”,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在合同订立、履行的各个阶段均有体现。 本案中,虽然双方所订合同没有明确是交流电机还是直流电机,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明确买卖标的物应是直流电机。同时,乙方调换电机的行为也可以证实这一点。本案中,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的用途应有所了解,且两种电机的价格相差甚远,乙方以不知合同中的标的系直流或交流电机为由,以交流电机顶替直流电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有明显的过错,应负违约责任。 案例(二)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为什么? 法理分析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法律依据是1999年10月日生效的《合同法》。 ()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法律、行政法法规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

行政组织学作业答案

行政组织学作业答案 作业一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填空题 1、行政机关 2、阶级性 3、行政组织目标 4、马基雅维利 5、韦伯 6、《行政学导论》 7、巴纳德 8、融合型、衍射型、棱柱型 9、社会公平、行政道德10、隋唐 11、行政组织结构 12、纵向控制、横向协调 13、金字塔结构、扁平化结构 14、水平分化 15、管理幅度 四、名词解释 1、行政组织是为履行国家行政职能而依法建立起来的一切行政机关的综合体。 2、是指高级管理人员把一般日常事务授权给下级处理,自己只保留对重大政策决定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例外事项的决策和监督,以便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大政方针并研究重要人事任免的合适性。。 3、计划(planning)、组织(organization)、人事(staffing)、指挥(directing)、协调(coordination)、报告(reporting)、预算(budgeting)。 4、政组织结构可理解为行政组织各构成要素间的排列组合形态。其中,职位、职能、人员分布等形成了行政组织的主要构成要素。 五、简答题 1、答:行政组织的共同性是指任何类型的国家行政组织都具有的的共同功能,即政治功能、社会功能以及出自行政活动内在机制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功能。行政组织功能的差异性是指不同类型国家的行政管理要体现不同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不同的行政组织功能。 2、答:(1)政治功能(2)经济功能(3)文化功能(4)社会功能 3、答:巴纳德给组织中的管理以自下而上的定义。他认为,权威“不决定于‘权威者’或发布命令的人,而在于下级是否接受命令”。巴纳德同时指出,权威要为组织所承认,必须具备四个条件:①使人们能够明确传达的命令;②使人们认为这个命令同组织目标相一致; ③使人们认为这个命令同他们的个人利益相一致;④组织成员的精力和体力允许他们接受这个命令。 4、答:①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②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③竞争性的政府;④卓有使命感的政府;⑤讲究效果的政府;⑥受顾客驱使的政府;⑦有事业心的政府;⑧有预见的政府;⑨分权的政府;⑩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 5、答:分权化组织的优点在于可以降低集权化程度,弱化直线制组织结构的不利影响;提高下属部门管理者的责任心,促进权责的结合,提高组织的绩效;减少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决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一) 买卖合同、共有关系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解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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