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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煤炭经营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新版)煤炭经营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新版)煤炭经营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文档为word 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煤炭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

项目单位:涉县信和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1年5 月6 日

第一章项目总论

1.1 公司名称及概况

公司名称:涉县信和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薛建则公司经营范围:焦炭、精粉、生铁、钢材、建材、粉煤灰、石膏的经销。主要销往天津铁厂、天利煤化等大型企业。

1.2 项目背景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注的焦点。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离不开有力的能源保障。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高水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要实现高水平的物质文明,就要有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有现代化的农业、工业和交通物流系统,以及现代化的生活设施和服务体系,这些都需要能源。涉县紧跟社会经济发展步伐,在加快工业产业化经济的今天,能源问题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能源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能源工业进一步开放,能源投入在近几年内将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冶金焦60 万吨,煤焦油3 万吨,粗苯0.8万吨,硫铵0.8 万吨,焦炉煤气2.8亿立方米,年实现销售怍入6.5 亿元,利税17000 万元,作为我县的重点发展企业,煤炭的需求

量逐年上涨。

第二章项目背景和投资概况

2.1 项目提出的背景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由崇利制钢有限公

司、河北玉洲煤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鑫宝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位于涉县井店镇内,公司拥有两座现代的JN43—80型50孔焦炉,及其先进的洗煤、备煤、炼焦和化产回收等工艺系统,设备先进,拥有固定资产3.4 亿元,主要产品有:冶金焦60 万吨,煤焦油3 万吨,粗苯0.8 万吨,硫铵0.8 万吨,焦炉煤气2.8 亿立方米,年实现销售收入

6.5 亿元,利税17000 万元,其中利润6000 万元。作为县域经济的典型企业,涉县天利煤化的产量在不断增长的过程中,能源煤炭需求量还会继续增长。

涉县信和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经销队伍,任借其多年的丰富经验和业务关系,完全有能力供应天利煤化配煤和主焦煤的需求。

2.2 项目投资概况

我公司所在地涉县,在运输方面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涉县地处晋冀豫三省交界处,东与武安市为邻,东南和磁县接壤、南界河南省林州市、安阳县,西北和西南分别与山西省黎城县、左权县、平顺县相连,古有“秦晋之要冲,燕赵之名邑”之称。境内交通便利,水、电、能源充足。国道309 线、省道涉左线、平涉线、涉林线和邯长铁路、阳涉铁路横贯全境,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通道。

根据涉县天利煤化的生产量,大概年需用精煤160万吨,包括主

焦煤、配煤和1/3 焦煤。我公司与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可年供25 万吨煤,其中配煤15万吨,主焦煤10 万吨。

2.3 投资的必要性

在工业重型化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对能源与资源的消耗加大。制造的

繁荣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与新工业园建设,同时引发原材料短缺和煤电油运的紧张。据统计,2006 年以来,我国重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明显高轻工业,重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是轻工业的2.5 倍左右。另一方面,从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情况来看,90 年代初轻工业为主时期,我国能源消费量增长相对比较平缓,大约为5%—6%左右;而过入工业重型化阶段,我国能源消费量呈现高增长态势。其中2009 年,我国能源消费量增长高达16.14%。从行业来看,制造业的能源消耗总量最大。

2010 年,制造业能源消耗总量为12.77 亿吨标准煤,占总消费量的57.19%。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能源消耗总量占制造业能源消耗总量的28.19%。由此可见,工业重型化阶段,对能源与资源的消耗非常大。

所以说,现在开始投资能源产业,将面临空前的大好机遇,对于广大中小投资人来讲,投资石油、天然气是不太可能的事(主要原因是投资门槛抬高),而投资煤炭产业,尤其是投资煤炭产业之中的煤炭调运经营(俗称“倒煤)环节,则相对于投资其它产业,行业更加短、平、快,利润更高,

风险更小。

第一章市场调查与预测

3.1 市场调查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升级已成煤炭工业建设的主旋律。国家鼓励推动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积极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鼓励煤电联营,建设大型坑口电厂,积极开展液化、气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等。

在产业发展上,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加强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的联营与合作,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有关人士近日对煤炭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认为,2011 年煤炭供需总体基本平衡格局不会改变。国家发改委会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上半年煤炭价格上涨较快,使得利润增长近60%。据统计,上半年全国原煤产量12.56 亿吨,同比增长14.8%,增速同比加快3.4 个百分点。同时,煤炭出口2549万吨,增长10.2%;进口2155万吨,下降

20.4%;净出口394 万吨,去年同期为净进口395 万吨。报告指出,由于需求快速增长等原因,煤炭价格上涨较快。由此,前五个月煤炭行业实现利润648 亿元,增长50.8%。

3.2 项目背景

业内人士预测,从煤炭需求看,2011 年主要耗煤主要集中于四大行业,即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在中国重工业化的带动下,下游将保持旺盛需求。综合考虑四大行业的煤耗增速,预计2011 年将新增煤炭消费量

2.54 亿吨。

第四章煤源购进的选择

4.1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发起人,以经营性资产折价入投,联合郑州铁路局、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原煤开采、煤炭洗选、煤焦冶炼;洁净煤技术的开发与利用;煤层气开发;煤炭的综合利用等。拥用健全独立的生产、供应、销

售体系及合理的人员结构。现有五阳、漳村、王庄、常村四对生产矿井、五

座洗煤厂和两个控投子公司。“潞安”煤在国内外市场中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目前经营产品包括混煤、洗精煤、喷吹煤、洗混块等4 大主要煤炭产品以及焦炭产品,主要应用于发电、动力、炼焦、钢铁行业。

4.2 展望未来,潞安环能将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升产品结构、实施经色开采、延伸煤焦化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现代经营理念、强化资本

运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效益经营,全面加快企业

发展步伐,把潞安环能建设成为集煤炭生产、经营和煤焦冶炼、煤化工产业

于一体,协调发展,具有加大竞争力的现代化环保能源公司。

公司煤炭储备丰富,实际探明可采储量120,808.52 万吨,具有大

规模开采、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优势。

第五章投资估算

5.1以10个月为基础,30天为一个周期,预计投资配煤15万吨2556.26万元,投资主焦煤10 万吨2041.22万元,两项合计4597.48 万元。

第六章财务与敏感性分析

6.1 配煤投入与销售分析

从山西购进运到涉县成本价每吨1482.3元,运费每吨80 元,业务

费每吨30 元,各种税款(国税、地税)32.57元,承兑贴息费每吨

63.36元(按市场价格0.032为依据),销售收入每吨1752 元,每吨配

煤产生利润63.77元,应交吨所得税15.94 元,每吨配煤税后净利润47.83元,15 万吨则产生税后净利润717.45万元。

6.2 主焦煤投入与销售分析

从山西购进运到涉县成本价每吨1681.42 元,运费每吨200元,业务费每吨30 元,各种税款(国税、地税)41.79元,承兑贴息费每吨73.2 元(按市场价格0.032 为依据),销售收入每吨2079.65 元,每吨配煤产生利润51.24 元,应交吨所得税12.81 元,每吨配煤税后净利润38.43元,10 万吨则产生税后净利润384.3万元。

6.3 投资年回收率分析

项目总投资4597.48 万元,年净利润实现1101.75 万元,实现资金回收率23.96%,四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

第七章可行性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在资金充足的条件下,我公司本着以人为本、至诚创新、精诚协作的公司宗旨,以应用而生因时而变的经营理念,以求实、求精、求创新、求发展的企业精神承诺。我们完全有把握较快实现每年25 万吨煤炭的销售规模,实现销售收入4.7 亿,利税1273.65 万,为国有和地方税收添砖加瓦,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发展作出应用的贡献!

涉县信和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5月6日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

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

供暖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标准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供暖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集中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协议书》及《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赔偿责任,乙方须完全承担。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年月日至次年月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6-6-26)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 知 黑经办发〔2006〕162号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十强县(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第25号令公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特制定《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附件: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第25号令公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黑龙江省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活动,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加工企业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负责全省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为区域内煤炭经营监管部门。 各市、(地)十强县(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炭经营资格的初审和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垦区、国有林区内煤炭经营资格的初审和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煤炭经营企业的条件 第五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煤炭经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一)注册资金:煤炭批发经营企业不低于500万元;煤炭零售经营企业不低于200万元(乡镇设立零售煤炭经营企业不低于30万元);民用型煤加工企业不低于1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项目承包考核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减少公司管理成本,共同承担经营风险,有效加强项目管理,使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公司对项目有效监控,极大的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之成为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施工项目为核算对象,以项目管理责任书为管理依据,集施工生产和经营核算为一体的经济实体,采取一级管理(项目管理)和一级监控(公司监控)模式,使工程决策更加快速、准确、高效,更好的服务施工现场、满足业主要求,最大限度实现项目综合效益,全面实现公司各项考核指标。现对建议项目实行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班子组建 项目经理实行公司考核竞聘上岗制度。公司将从德、才兼备方面考核项目经理,首先考虑是人品,然后考虑是做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科学正确的项目管理思路,带领团队的领导能力,应对一切事件的应变和协调能力,执行公司决策的执行能力。项目经理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财务、认质认价、结算、收款、对外协调等一切与此项目有关的工程事项的全面管控,对项目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结算及收款全面负责。 项目其他成员由项目经理同公司相关部门从公司内部和外部社会资源择优录用。项目经理有权对项目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惩、解聘。

二、经济指标承包考核 首先由公司预算部门测算出项目的基本经济指标即最低盈利指标 15 %,项目只完成最低盈利指标时,管理人员只发基本工资;确定 20 %为绩效指标。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时公司奖励项目部,奖励金额以工程结算造价的 1 %为绩效奖金;确定 25 %为奖励指标,完成奖励指标后公司返还项目工程结算造价的 2 %作为奖励;超出奖励指标部分的利润公司与项目按 3:7 比例进行分红。〖注:绩效指标、奖励指标及剩余利润分配原则为项目部80%(项目经理为40%),公司各部门为20%〗。项目部同公司签订工程经济目标责任书并交纳一定风险抵押金(抵押金的缴纳方式和金额待定,项目缴纳抵押金的人员范围为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生产副经理)。 三、项目管理与监督 1、项目队伍选择 较大的、主要的主体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队伍采取招标和议价相结合制度,以项目部为主发起招标方式,公司主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给予指导、监督、配合和服务,以合理的确定出有能力的施工队伍,并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出相应的分包合同进入实施阶段。单项工程、临时工程、较小的协作队伍由项目考察公司监督确定。在协作模式上以清包为主,项目部控制主材,协作队伍提供小型设备及零星材料。 2、材料采购 项目部有材料采购权,公司采取指导和定期监控,大宗材料通过招标选择有垫付能力、信誉度好的供应单位,小宗材料采取货比三家,物美价廉定点采购,项目部成立监督考核小组,定期对市场调查,确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两篇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两篇 篇一: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在外埠洽谈工程,应先到外施部登记,经外施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分管外施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 第十条市场发展部、外施部不得重复签发使用介绍信审批单,应对签批的介绍信逐一登记,并跟踪检查洽谈进展情况,每月分析汇总后向总经理室汇报一次情况。 第十一条当同一工程项目出现集团公司内部几家单位同时联系时,由市场发展部根据各子、分公司专业、能力、任务等情况推荐一家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该单位负责具体洽谈。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直接承接的工程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标准版).doc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12年1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煤炭物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目录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原公司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拟投资煤炭经营公司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拟投资煤炭经营资金.............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公司机构设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市场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项目提出的理由.................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形势、政策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项目的政治环境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我国的资源背景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市场背景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本省市场背景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本省煤炭经营企业布局规划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市场调查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拟经营原煤品种的主要用途及市场供需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1、动力煤使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炼焦煤使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市场供需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企业预计销量及所占市场份额.....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于幼军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煤炭工业以及产煤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销售票是指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煤炭销售票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给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并随煤炭流转,在省内终端用户或者完成出省销售时回收。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煤炭生产、运销监督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回收、核查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工业经济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运输、电力、煤炭运销等单位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执行使用工作。 第六条鼓励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广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煤炭销售票票面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自用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项目管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结合工业设备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按照“项目经理承包、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其双方责权如下: 第三条公司权责 一、负责进行承包项目评估,确定承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二、组织竞选项目经理,聘任项目书记和项目财务负责人。 三、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 四、本着集中统一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五、有权监督、检查、奖罚,保证项目规范运作。 六、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兑现奖罚。 七、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承包合同,解聘项目领导班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工期严重滞后或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 4、项目经理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 5、项目过程中亏损超过抵押金的。 第四条项目经理权责 一、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

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 二、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公司及上级领导的有关文件精神或指令,合法经营。 三、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除项目书记和财务负责人外)及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 四、有选择分包供方权(但必须执行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管理和审批),有对下承包单价制定及分包合同签订权(但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对下验工计价和工程结算审批权和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 五、项目对采购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为事先编制了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采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六、必须做到科学组织施工,做好优化施组、变更设计和索赔补差创效工作。 七、当发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一级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八、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五条工程中标签约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评估预测中标工程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报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根据审批通过的评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定该项目最低承包目标值,报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后作为项目承包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一、合同内效益指标:工程项目评估利润额+管理费(集团+分公司等)+固定费用(项目经理部内部职工规费及其他应由项目承担的须上交的各项费用); 二、质量指标:按与业主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安全指标:按公司有关安全标准及工程合同规定执行; 四、工期指标:按与业主合同规定的标准并结合项目评估确定;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年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行使所有者权利。作为出资者对投入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实行全面监督,并按照投入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其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接受李沧区人民政府和国资委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遵循的原则和途径,是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控股、参股和股权交易等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 (一)总公司直接占有的国有资产;? (二)所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三)所属进行股份制改组后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四)所属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界定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为国有资产: (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实物、货币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 (二)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核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三)由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由国内外借入资金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四)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财产兼并,购买其它企业、单位所取得的产权和权益。 (五)国有企业用集资和筹资形式形成的资产,凡实行还本付息的,其资产所有权应属国家所有。 (六)国有企业将企业法人财产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但不能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 (七)国有企业因接受馈赠或其它收益形成的各项帐外资产。? (八)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使用的财产,除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会费结余购建的资产外,均应视为国有资产。 第七条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发[2018]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

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规定,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第五条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责利匹配、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部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委托人范围、资质和准入条件,以及委托贷款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并定期评估,及时改进。 第七条商业银行受理委托贷款业务申请,应具备以下前提: (一)委托人与借款人就委托贷款条件达成一致。 (二)委托人或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出具其有权机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委托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业务机构的委托贷款业务申请。

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办法》(临政发[XX]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XX年4月1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

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找文章到☆大☆秘☆书☆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txt26选择自信,就是选择豁达坦然,就是选择在名利面前岿然不动,就是选择在势力面前昂首挺胸,撑开自信的帆破流向前,展示搏击的风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第十二条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十三条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适应市场的发展,结 合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经营 一.项目部的设立。项目部组成必须由不少于2人的公司在职员工设立,要明确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负责人负责,公司负责人对法人直接负责。对于以前未加明确的项目合伙人,可在此文件下发后向办公室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管理与经济总责。公司对项目收取的相应比例的管理费用。 项目部在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同时还应完成本项目部成员的年度支出,该笔费用按照有关文件计算后从进款中直接扣除。 二.合同的签订。对于各项目部承担的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由公司领导逐一审批,经评审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 材料、劳务等项目内采购合同,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签署,也不得印盖公司印鉴。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费用的管理。进账资金统一进到公司账户上,然后由院财务在扣除管理费及税金后拨付给公司各项目部账户,各项目部按国家税务制度提供相应的票据给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负责

项目财务管理。 四.各项目部承接的工程,由各项目部负责人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其相对应的职责。 第二条:项目管理 一. 公司的日常业务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所有公司印鉴及证件、仪器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时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不得未经容许私自制作、刻印公司印鉴、证书。 二.实行项目备用金制度,针对不同的项目及付款情况,由项目 部负责人提出项目用款计划及还款时间表,报请公司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必须要等工程款进账后由项目负责人分期分批支付。原则上要先结算后付款。 四.资料整理。工程完工后,工程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特别是工程决算资料要及时交回公司财务,否则财务有权拒绝余款的支付。 五.项目资料审批流程。 1、勘察项目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应先提出勘察方案报送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完成勘察任务后工程技术负责人提出书面工程技术报告,报告签字人为:经理、审定人、审核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签字); 2、设计项目由工程负责人将图纸和计算书提交审核,审核后方可盖章。图纸签字人为:工程负责人、制图、校对、审核、审定,图纸会签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并在完成盖章后向办公室归档图

法人治理委托管理办法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xxx 法人治理委托管理办法 服务单位: vvvv 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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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法人治理线 (4) 第三章职能管控线 (6) 第四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江苏天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的整体利益,完善xxx与各子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体现“治理+管控”的基本原则,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确立xxx的决策权、知情权、调控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xxx对各单位的治理与管控在实现形式上各有不同,两者相互配合,构成一个严密的管控体系。 第二章法人治理线 第三条 xxx与各单位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各单位的重大决策应由各单位执行董事依法作出。 第五条对于xxx与各单位之间的治理线,运行程序如下: (一)xxx对各单位重大事项的管理和监控,先通过内部程序进行,由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将重大事项议案报xxx派出执行董事; (二)派出执行董事上报xxx有关职能中心; (三)由xxx相关职能中心将议案报xxx有关专业委员会审议,并经xxx 董事会通过; (四)xxx外派执行董事将xxx的决议传达给子集团; (五)最后进行贯彻实施,实现xxx对各单位的合法监控和管理。 第六条以上公司治理线运行提及各单位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煤炭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煤炭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第一章煤炭项目概要 第二章煤炭项目背景及可行性 第三章煤炭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及土建工程 第四章煤炭项目总图布置方案 第五章煤炭项目规划方案 第六章煤炭项目环境保护 第七章煤炭项目能源消费及节能分析 第八章煤炭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计划 第九章煤炭项目投资估算 第十章煤炭项目融资方案 第十一章煤炭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第十二章煤炭项目社会效益评价 第十三章煤炭项目综合评价及投资建议

第一章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一)项目名称 煤炭生产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 本期工程项目属于新建工业项目,主要从事煤炭项目投资及运营。 二、项目承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建设背景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总体规模大幅提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4年,工业增加值达22.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5.85%;2013年,我国制造业产出占世界比重达20.8%,连续4年保持世界第一大国地位;在500余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有220多种产量位居世界第一。2014年,我国共有100家企业入选“财富世界500强”,比2008年增加了65家,其中制造业企业56家(不含港、澳、台),连续两年成为世界500强企业数仅次于美国(130多家)的第二大国。 四、项目建设选址 “煤炭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经济开发区实施,本期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6667.00 平方米(折合约100.00 亩),净

用地面积66107.00 平方米(红线范围折合约99.16 亩)。该建设场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道路、电力、天然气、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善,非常适宜本期工程项目建设。 五、项目占地及用地指标 1、本期工程项目拟申请有偿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总用地面积66667.00 平方米(折合约100.00 亩),其中:代征公共用地面积560.00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66107.00 平方米(红线范围折合约99.16 亩);本期工程项目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47140.92 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7501.88 平方米,其中:不计容建筑面积0.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7501.88 平方米;绿化面积4534.94 平方米,场区停车场和道路及场地硬化占地面积12587.94 平方米;土地综合利用面积66107.00 平方米,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0 %。 2、该项目建设遵循“合理和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煤炭行业生产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符合煤炭制造经营的规划建设需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24号文及国土资发【2008】308号文的规定,某某县土地等别为九等,本期工程项目行业分类:煤炭行业;根据谨慎测算,本期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744.29 万元/公顷>1259.00 万元/公顷,建筑容积率1.02 >0.80 ,建筑系数71.31 %>30.00 %,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6.86 %<20.00 %,办公及生活

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环境保护,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企业或个人从事原煤、配煤及洗选、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经济委员会(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经委)负责各自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市工商、质监、物价、环保、税务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协同做好本市煤炭经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有关行业协会引导煤炭经营主体加强自律,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煤炭经营

第七条从事煤炭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保证煤炭质量,促进环境保护。 第八条煤炭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后,应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经委进行告知性备案。其中,在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向市经济信息化委进行告知性备案。区县经委应于每月底向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报新备案企业及已备案企业变更情况。 煤炭经营企业备案内容包括所属区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经营地址、储煤场地及设施(具体见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告知所在地区县经委。备案内容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每季度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 第九条本市备案的煤炭经营企业名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布局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设在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区域内不同储煤场地的布局应体现资源集约开发和节约利用;城市大型储煤场地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确保我矿原煤产量按计划完成,特制定此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泉店煤矿各单位节支降耗、原材料及费用管理。 3、本办法以科、队的投入产出全面核算为前提,以科队领导牵头的全员效益承包为形式,以考核各单位的原材料及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和工资互动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承包管理方式。 4、经营承包管理原则: ①突出经营效益,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矿级为吨煤成本、吨煤材耗,科队级为分解的成本费用指标; ②矿领导的奖罚按与公司签定的生产经营责任书执行; ③承包单位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费用超支区队以工资负亏,专业管理科室超支额的10%以工资负亏,单位正职以5%挂勾,费用节余队按50%、专业管理科室按10%作为工资发放,剩余部分作为材料费转下月使用; ④承包单位之间,实行有偿结算,等价交换。 5、经营承包基本方法是:按照在全矿经营目标中留足全矿固定成本后,由企管科组织相关单位倒算出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指标,确定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原材料和费用指标以承包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合理调整管理行为,有效的发挥经营承包作用。6、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经营承包基础工作的管理。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进尺、安全、质量、材料消耗、设备利用等各项指标,计量必须准确,原始记录要齐全,反馈要及时,手续要完备 二、内部经营承包的基本形式 1、矿属单位一般采用以科队领导班子牵头的全员效益承包方式。承包内容均表现为以成本费用为主,工资负亏的效益指标。具体做法是:将材料费、配件费、办公费、差旅费、其它管理费用和工资挂钩,推行费用工资互换制,即费用超支或亏空部分由工资补齐,材料节余部分可以按比例增发工资。 2、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承包类型大体分为:计量承包、量化承包和总额承包。 ①计量承包:对有量可计的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的投入,按吨煤或米进尺消耗承包。 ②量化承包:指对无量可计的生产辅助单位设法量化,实行量化承包。如通风、皮带运输等 ③总额承包:指对有管理和控制职能的科室进行总额承包。 3、根据经营承包的实际情况,加强发挥好以下三个层次的调节作用。 ①业务科室的调节作用。各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区队材料消耗的宏观调节,统一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门的指标。给区队指标时,应留有一定调节指标来解决一些特殊问题。 ②分管领导的调节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给分管矿长一定的指标来解决分管范围内由于计划不周发生的费用。由区队提出申请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企管科执行。 ③矿长的调节作用。矿长直接控制一部分指标用于解决全矿范围内突发性项目的费用支出。支出费用由单位申请,经主管业务科室、分管矿领导、矿长批准后,企管科执行。 三、工作程序 、采掘队、巷修等单位材料计划于每月21日前报生产科,经生产科审核后25日前交企管科,由企管科汇总报供应部采购,企管科负责催办。 2、各单位备件计划、机电材料于每月21日前报机电科,经机电科审核后25日前交企管科,由企管科汇总报供应部采购,企管科负责催办。 3、机电设备购置计划、请示由机电科编报审批,批交转企管科催办。

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

关于江都区智创梦工场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投资建设的江都区智创梦工场委托经营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 ,面积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权限 1.甲方就其投资建设的江都区智创梦工场的定位、经营、招商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提升被委托项目的盈利水平。 第四条委托事项 占地:***** 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全面运营甲方所建江都区智创梦工场场地,进行定位、招 商、运营、规划、宣传。 (2)甲方承担铺位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会务人员工资、新办公室装修费 用,以及乙方入驻之前的经营债务。 (3)乙方承担乙方运营人员工资、营销费用、软件系统费用、广告费用。乙 方不承担甲方债务。 (4)乙方成交的会议室出租业务,提成为每场租金的40%。 (5)乙方成交的办公场地出租业务,提成为每月租金的30%。 第五条运营期限 1.委托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止于年月 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江都区智创梦工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第七条经营收入的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_________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年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年度第一个月的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将年度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 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作为储备金。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_________(时间)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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