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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法律法规4-4矿产资源勘查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4-4矿产资源勘查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4-4矿产资源勘查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试题与答案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试题与答案 1、什么是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所附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均属矿产资源。 2、什么是矿产品? 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 3、什么是探矿权? 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4、什么是探矿权人?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5、什么是采矿权? 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6、什么是采矿权人? 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7、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招标?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探矿权

采矿权中标人的活动。 8、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拍卖?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9、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挂牌?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10、什么是开采回采率? 露天和地下开采的矿山,计算开采区域(范围)内实际采出矿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叫做回采率。根据计算范围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进井回采率。开采回采率系指全矿井或矿务局的回采率。11、什么是采矿贫化率? 由于废石、矸石混入高品位矿石,导致采出矿石品位开采前工业储量中矿石地质品位的现象,叫做矿石贫化。计算区域(范围)内原矿地质品位与采出矿石品位之差与原矿地质品位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叫做采矿贫化率。 12、什么是选矿回收率? 选矿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份的重量占入选矿石中该有用成份重量的百分数,叫做选矿回收率。 13、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谁?根据什么来确定的?

10 美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第十章美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美国的矿产土地管理机构、三类矿产的分类管 理制度及权利金的收取和分配。 教学重点:三类矿产的管理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 教学时数:4学时 第一节美国矿政管理机构 美国的矿政管理机构主要有: 1.环境保护署(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 2.劳工部矿山安全与卫生管理署 Miner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MSHA), Department of Labor); 3.核能管理委员会(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NRC) 4.农业部所森林局(Forest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5.内政部印第安人局 (Bureau of Indian Affair (BIA) ,Department of Interior ) 6.内政部露天开垦与执行办公室 (Office of Surface Mining Reclamation and Enforcement(OSM), Department of Interior) 7.内政部公园局 (Park Service ,Department of Interior) 8.内政部地质调查所(Geological Survey,Department of Interior)。地调所于1982 年将该所的矿产资源保护组(Conservation Division)分出来,另成立了矿产管理 局(Minerals Management Service )。与地调所并行属于内政部管理。有一部分矿 产保护组资源的工作合并于土地局 9.内政部土地管理局(Bureau of Land Management,(BLM) Department of Interior) 10.内政部矿产管理局(Minerals Management Service ,Department of Interior) 一、环境保护署(EPA) 执行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固体废物管理法律和规章。 环保属的管辖权涉及联邦、州、印第安人和私人的土地。有许多项目是又环保署与州政 府审核批准,在某些情况下州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定要比联邦政府的规定更严格;环保署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 《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法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围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围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格式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九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测试题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测试题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矿产资源属于所有,由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并办理登记。 3、从事矿产资源和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4、矿床勘探必须对矿区内具有工业价值的和矿产进行综合评价,并计算其储量。 5、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和。 6、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和矿区范围内采矿。 8、矿产资源勘查成果和各类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9、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 10、国家对实行的特定矿种,实行的开采。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矿产违法行为主体是() A、探矿权人、采矿人 B、采矿企业、采矿人 C 地质勘查单位 2、登记管理机关对勘查区块登记发证情况,应当()。 A、通知探权申请人 B、通知县级人民政府 C、定期予以公告 3、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的依据。 A、规划 B、建设设计 C、开采 4、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内开始施工。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5、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的,探矿权申请人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 A、探矿权价款 B、资源税 C、矿产资源补偿费 6、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 A、一次性缴纳 B、逐年缴纳 C、逐年递减 7、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批准, A、上级审批机关 B、矿区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C、原审批机关 8、区域地质调查按照国家统一()进行。 A、规划 B、规定 C、标准 9、矿床勘探必须对矿区内具有()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 A、开采价值 B、工业价值 C、勘查前景 10、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和选矿工艺。 A、采矿设计、 B、采矿方式 C、开采方法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A、统一规划 B、合理布局 C、综合勘查 D、合理开采 2、关闭矿山,必须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的资料。 A、探矿工程 B、采掘工程 C、不安全隐患 D、土地复垦利用 E、环境保护 3、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 A、统一规划 B、综合开采 C、合理布局 D、综合利用 E、防止浪费。 4、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A、耕地 B、草原 C、山地 D、林地 E、农用地 5、国土资源主要包括()、生物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等。 A、土地资源 B、矿产资源 C、海洋资源 D、水资源 E、气候资源 6、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A、统一规划B、公益先行C、合理布局D、综合勘查E、合理开采 7、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购管理】采购管理基础法律法规(DOCX 155页)

【采购管理】采购管理基础法律法规(DOCX 155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本次已学>1、什么情形下采购需求应向社会征求意见:() ? A、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采购项目 ? C、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 ? D、政府负责建设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正确答案: A 隐藏答案 ?答案注释: a ?查看答案 <本次已学>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类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 A、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 B、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也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 C、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但需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 D、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但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正确答案: B 隐藏答案 ?答案注释: ?查看答案 <本次已学>3、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 A、可以继续进行 ? B、终止 ? C、重新组织招标 ? D、延期 ?正确答案: A 隐藏答案 ?答案注释: ?查看答案 <本次已学>4、对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除按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采购信息外,采购人还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在指定媒体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 A、1 ? B、2 ? C、3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范例指导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杜绝违纪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 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第一条 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是规范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第三条 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第四条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第五条 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第六条 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

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学习资料整理 指导参考范文范例 ,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包括实物)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第七条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 没逐项核定,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从俭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的原则编报。工作目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准,逐项核定。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第八条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第九条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不得截留、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

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 篇一:ppp相关政策法规目录汇编 中央ppp政策法规汇编 20xx-07-09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xx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意见征求稿20xx)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xx修订) (二)国务院发布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6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7号) 4、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

的意见》(国发〔20xx〕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 6、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xx〕45号) 7、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6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xx〕69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70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1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xx) 1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xx)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xx)37号) 14、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3号) 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调整政府采购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是指公共部门和单位,以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我国的政府采购改革自1996年开始试点,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将我国政府采购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改革的深入进行,促进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并为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奠定了基础。此后,财政部相继制定实施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第一节政府采购法概述 一、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采购人。法定的采购人是指各级国际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采购资金。法定的政府采购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不包括其他性质的资金和各类形式的间接支付手段。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预算资金和尚未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等资金。采购人完全用非财政性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可不受政府采购法约束。 (三)采购行为。法定的采购行为是指以合同方式进行的有偿采购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四)采购项目。法定的采购项目是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并且属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受政府采购法约束。政府采购法规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五)采购对象。法定的政府采购对象为货物、工程和服务。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该原则要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除涉及商业秘密以外的政府采购信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

石油天然气矿产开发管理法律法规.docx

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简称矿产资源法 ) 是我国矿业 开发的重要法律。根据《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以及国务院主管部 门又制定发布了多部配套法规。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的勘查、开 发,在《矿产资源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中除与其他矿 种共同遵循的条款外,还有专门的规定。 ( 一) 《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有关石油、天然气开发管 理的规定 1.《矿产资源法》中的专门条款 1986 年 3 月 19 日公布,从 1986 年 10 月开始施行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发展 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而制定。共7 章 50 条。 对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管理,《矿产资源法》 第2 章第 10 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负责 ; 特定矿种的矿 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 责。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13 条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国营矿山企业,由国务院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对其开采范围、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 签署意见,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文件颁发采矿许可证 ;

特定矿种的采矿许可证,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颁 发”。1990 年 2 月 5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 委员会以法工委发文(90)4 号明确石油、天然气和放射性矿产三 个矿种属《矿产资源法》第10 条、第 13 条规定的“特定矿种”。 1996 年 8 月 29 日公布并于 1997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修 改后的《矿产资源法》,对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的勘查、开 发登记管理,在条款内进一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 12 条规定,“国家对矿产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 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负责 ; 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 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2.《矿产资源法》的配套法规 1987 年 4 月 29 日,国务院发布并施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 暂行办法》,共 32 条。其中第 30 条规定,“国务院石油工业,核工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的勘查登记发 证工作,并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发布、后又经1990 年 11 月 22 日修改发布的《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 管理暂行办法》,共 33 条。其中第 30 条规定,“国务院石油工业、核工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的采矿 登记发证工作,并向国务院地质主管部门备案”。暂行办法界定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

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四)监管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其管理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级行

矿产资源管理题库及答案

矿管科题库 1、现行《矿产资源法》于()起开始施行。 A、1986.3.19 B、1997.10.1 C、1996.8.29 D、1997.1.1 2、()是指矿山企业及个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的行为。 A、非法开采 B、越界开采 C、无证开采 3、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A、开采回采率 B、选矿回收率 C、综合利用率 D、矿石贫化率 4、采矿权人不按规定进行闭坑,可处以()的罚款。 A、5万元 B、10万元 C、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5、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下的罚款: A、5万元 B、10万元 C、15万元 D、20万元 6、对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应处以()罚款: A、5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下 C、15万元以下 D、20万元以下 7、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的()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A、10 B、20 C、30 D、40 8、我市和谐矿区试点地区() A、白云鄂博矿区 B、九原区 C、达茂旗D固阳县 9、下面哪些是采矿权延续的前置条件?() A、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B、依法缴纳采矿权价款 C、依法缴纳资补费 D、依法缴纳采矿权使用费 10、采矿权年检需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A、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情况 B、是否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并提交矿山储量年报的。 C、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 D、依法填报统计报表或资料情况 E、日常监督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1、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12、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13、个人自用采挖砂、石、粘土矿产资源一定要办理采矿许可证。 14、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15、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在采矿权年检工作中实地核查的矿山应不低于应检矿山的20%。 16、和谐矿区建设内容包括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调解机制、矿地矛盾协调化解机制、矿区

内部控制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内部操纵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操纵,健全各项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市政大队经济有序健康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市政大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财务治理,是单位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治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治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操纵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白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单位的财务治理包括:预算治理、收入治理、支出治理、采购治理、资产治理、往来资金结算治理、现金及银行存款治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治理。 第四条同意财政部门、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治理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第六条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

预算内治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差不多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操纵。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要紧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进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不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打算和项目支出打算。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治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治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白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操纵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治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

地质矿产法律法规知识

地质矿产法律法规知识 李发龙 Ⅰ矿产资源法律知识 一、矿产资源基本概念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发布《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公布了168个矿种,并将其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四大类。 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由国务院确定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钨、锡、锑、离子型稀土、黄金。 二、矿产资源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基本内容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深入,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也不断得到完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86年3月19日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改)。随后,国务院相继发布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4月29日)、《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3年6

月29日国务院令第150号)、《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0号、241号、242号)。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了《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1993年地矿部令第17号)、《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江西省人大出台了《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省人大公告第35号)、《江西省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条例》(省人大公告第52号)。同时,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六节中专门设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了违反矿产资源法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定罪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作出了专门解释(法释[2003]9号)。总之,矿产资源管理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法律制度已经相当健全。 2、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一是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利用活动;二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 3、矿产资源法律基本原则 (1)国家所有原则 《矿产资源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母法,《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规章制度汇编(最新)

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学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铺浪费的行为,在以教学为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讲求经济效益。加强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经费预决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院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院实行“经费包干、专款专用、集中核算、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属的各系、部、处、馆、室等二级单位。 预算经费管理 第六条学院预算是由学院计财处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第七条学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由各系部和各职能处室馆根据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措施及事业发展和业务活动需要以及财力可能编制各自的部门收支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汇总后,报党委会讨论通过形成全院预算。预算的编制必须坚持以收定支,力求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学院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设立账外帐。

收入管理 第八条学院收入是指学院在开展教学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各项资金。 第九条学院的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 3.教育事业收入,即学院在开展教学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各级各类学员的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入以及各项代收费用; 4.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各承包管理单位上缴利润收入、对外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废品变卖收入、利息收入、教职工房租收入等。 第十条学院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向物价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各种收费行为一律由计财处负责执行,严禁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学生私自收费。 第十二条各种收费一律使用“省行政事业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加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专用章”。 第十三条计财处要加强收费管理,各收费点必须将各项收入及时进行财政专储,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 支出及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支出是指学院在开展教学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家庭的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招投标法律法规目录 第一章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局30号令)第二章省内其它地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1、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2、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4、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5、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6、芜湖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7、铜陵市招投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8、淮南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9、淮北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10、安庆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1、滁州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2、六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3、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池州市统一招投标和交易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招标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测试版)

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不定向选择题(100道) 1.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A.5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15日 D.15个工作日 2.投标有效期从()之日起算。 A.提交投标文件 B.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C.提供投标文件 D.提供招标文件的截止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役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A.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B.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C.投标报价 D.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A.没收投标保证金 B.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C.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D.罚款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A.调整采购预算 B.修改招标文件 C.变更采购方式 D.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6.投标人在(),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A.投标截止时间前 B.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 C.开标后 D.评审时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A.5日内 B.5个工作日内 C.10日内 D.10个工作日内 8.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证人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B.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C.纪检监察人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D.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A.拒绝开标 B.投标无效 C.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D.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0.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 A.低于10% B.低于30% C.高于30% D.高于60% 11.服努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 A.低于10% B.低于30% C.高于30% D.高于60% 12.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A.评标委员会 B.釆购人组织评审专家- C.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专家 D.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A.5日、5日

金东区经合办(招商局)各项规章制度 .doc

金东区经合办(招商局)各项规章制度 考勤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实行每月两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未经请假或请假不批准而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5天,年度考核不合格; 旷工累计5天以上,提交局班子会议商议决定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三、请假管理 (一)手续。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递交书面请假条,因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以口头向局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二)请假须有正当理由。因病请假5天以上,须凭医院证明。下列事由可以提出请假: 1、因病有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休息的; 2、因本人或家中有事必须请假处理的; 3、结婚; 4、女同志分娩; 5、享受探亲假的; 6、符合年休假规定的; 7、直系亲属死亡的; 8、符合劳动人事部门其他规定的。 (三)审批: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

天以上的需经主要领导审批。 (四)销假和续假。假满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当天向准假人销假。准假期满后如需继续请假,须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方能延长假期。 四、年休假:请年休假应安排好岗位工作,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交接。请假申请提前5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年休假需当年休完,跨年无效。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年休假的,年终以相关文件标准予以适当补贴。 八、假期待遇按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建立因公外出报告制度(不含金东区、婺城区),一般工作人员向分管领导报告、科室负责人向主要领导报告。 十、本考勤制度自订立之日起实施,考勤日常管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坚持预算控制原则。先计划、后用钱,全年费用开支严格落实在预算额度之内,由财务负责日常监督落实。 3、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加强三公经费、招商经费和办公经费,注重节约支出,少花钱、多办事。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大财务民主决策,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二、财务事项事前审批 1、本单位会议、接待、物品采购、专项经费支出必经事前审批,由申请人填写事前审批表,申明费用支出预算、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2、一般事项经分管领导审批,接待费、会议费、固定资产采购等重大项目支出以及金额超过叁仟元的大额经费支出,必须提前申请,经过单位党组会议研究后列支。 三、报销程序和要求 1、本单位所有经费,包括日常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必须取得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支出发票、凭证经经手人签字后,由综合科负责审核,再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2、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考察凭有关部门的通知,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的,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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