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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_两湖一山_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法律问题研究_唐学军

天府新区_两湖一山_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法律问题研究_唐学军
天府新区_两湖一山_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法律问题研究_唐学军

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唐学军,陈晓霞

(西藏民族大学,陕西咸阳712082)*

摘要:“两湖一山”在天府新区总体规划中被定为“两湖一山国际旅游文化功能区”,即将“两湖一山”打造成以生态、运动、养生、文化等休闲旅游为主导的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在建设中以“三化”(即高端化、低碳化、特色化)、“三态”(即生态、业态、文态)为主题。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因此,在“两湖一山”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方面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只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及个人在“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好开发、利用及保护三个方面的关系,才能真正地将“两湖一山”建设成世界级的山地湖泊文化生态休闲旅游的圣地。

关键词:天府新区;两湖一山;旅游资源;法律问题;措施

doi:10.3969/j.issn.2095-5642.2015.09.112

中图分类号:D922.29;F59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5642(2015)09-0112-07

2010年10月,四川省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规划建设天府新区,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的《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天府新区,并将“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写入天府新区规划,[1]明确提出将“两湖一山”(龙泉湖,山岔湖,龙泉山脉)打造成为天府新区的生态保护安全屏障,并在建设过程中始终将“三化”与“三态”紧密结合,使“两湖一山”最终成为天府新区的“绿肺”。但目前,“两湖一山”的开发还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支撑,且相应的配套法规也不完善。只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相应个人在“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中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和关系,才能促使“两湖一山”旅游资源的开发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最终实现其在天府新区中的区位定位。

一、“两湖一山”旅游业的发展现状

(一)“两湖一山”的旅游经济状况

通过对“两湖一山”地区近五年的旅游经济总产值、旅游资源、交通和接待实施方面的实际调研和数据整理,得出“两湖一山”旅游业的发展现状为:

表12010年—2014年“两湖一山”的游客接待情况统计表

旅游项目20102011201220132014

接待人数

(万人)241256274389426

旅游年收入

(亿元)14.0214.4115.4215.7816.53停留的天数

(天)1.11.131.181.241.2

人均花费

(人/天)2226521496488

从表1可以分析出,2010年至2014年,“两湖一山”的游客量明显增加,从2010年的241万增加到2014年的426万,增长了约1.7倍,旅游收入从2010年的14.02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6.53亿元,增加了约1.2倍。另外,停留的天数及人均花费也都明显增加。

(二)天府新区“两湖一山”的旅游设施及服务现状

1、“两湖一山”旅游住宿设施现状

目前,“两湖一山”的旅游配套设施相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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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卷第9期

Vol.31

成都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

2015年9月

Sep.2015

*收稿日期:2015-04-30

作者简介:唐学军(1990—),男,四川简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地区法治问题。

档次配套较为齐全。现有星级饭店3家,其中1家

为3星级,另外两家为2星级。除此之外,一定规模的饭店和宾馆约10家,3星级的农家乐与2星级的农家乐各5家,非星级农家乐约100家,但旅游住宿

接待的质量普遍偏低。

2、旅行社的现状

由表3可知,“两湖一山”地区共有3家旅行社及2家代办相应购票及签证业务的门市部。

表3

天府新区“两湖一山”旅行社数量及情况统计表

旅行社及门市部名称

旅行社及门市部经营地址新华旅行社电力新村旁中国旅行社正中街141号四川阳安旅行社

北街45号大观旅游公司简阳门市部新民街南段四川风情假日旅行社简阳分社人民公园旁四川新东方国际旅行社简阳分社沱桥路旁全球通旅游简阳门市部

人民政府旁

3、旅游相关从业人员状况

天府新区

“两湖一山”区域内,星级酒店、宾馆、农家乐及旅游管理的相关管理从业人员约180名,服务人员约900名。管理人员的学历结构(参见表4)为高中学历及以下者约占40%,大专学历约占50%,大学本科学历约占8%,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约占2%。

表4天府新区“两湖一山”

旅游相关人员结构统计表

二、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法律问题

随着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及其市场的不断

扩大,

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有效地规制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2]

只有制定和进一步完善乡村生态旅游方面的法律,才能够真正地对乡村生态旅游及生态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就四川省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而言,

既有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层次相对较低,且有关法规与政府规章之间存在着重复规定现象,

没有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

使得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缺乏立法上的保护;在相应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权力与责

任界定不清的情况,且相关的法律规范在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监督管理缺失也直接削弱

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与此同时,

还存在着对破坏乡村生态旅游资源行为的惩罚力度小的问题,

因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守法成本,开发者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就会选择违法。

(一)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四川省地处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相比相对落后,但是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却相当重视:如2006年出台了《四川省旅游条例》,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改;2010年出台了《四川省风景名

胜区条例》

等地方性法规;2004年制定并出台了《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另颁布实施了《四川关于

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政府规章;

2011年出台了《四川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

划》;2000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培育支柱产业建设旅游大省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四川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1998年出台了

《四川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年四川省新五大旅游区规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四川省“两湖一山”

休闲度假旅游区旅游发展规划》;2014年出台了

《资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3年出台了《简阳市“两湖一山”旅游产品开发规划》等规范性文

件。但是,

还是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1、乡村生态旅游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法律规范的作用之一就是事前防范,

原因是事3

11第31卷(总第271期)唐学军,陈晓霞: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后处理的成本远远高于事前防范的成本。[3]如果天府新区“两湖一山”地区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在开发阶段就未做好事前防范,那么在出现生态旅游资源破坏之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将会进一步加大处理成本。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在开发过程中特别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生态环境保护都做出了响应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相对分散,而且都是在原则上作出规定,实际操作意义不大。例如,2006年出台并于2012年修改的《四川省旅游条例》第3条规定:“发展旅游业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原则,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其中只是提到旅游资源开发的方式,即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并没有明确提及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实际操作难。第12条规定:“旅游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在批准、核准、备案前应当书面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按照有关建设程序报批。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建设旅游项目,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利用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其他历史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特有的历史风貌,不得擅自改建、迁移、拆除。”12条中规定的旅游资源开发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及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用自然保护区或者利用历史文化风貌区及古建筑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时,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及造成环境污染,也是从原则上进行规定,在实际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很难操作。《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细则2010—2030》第15章121条、122条、123条、124条、125条、126条,分别对天府新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规定,但也都是从原则上进行的,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笔者建议在实施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与之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增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可操作性。

2、部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彼此冲突

2012年修订的《四川省旅游条例》第70条规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五日内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投诉者。”这里明确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地方性规章处理相应的旅游投诉,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应当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五日内移送到具有受理权限的部门,并告知投诉者。而200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中第9条规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投诉受理决定后,应在5日内将投诉处理决定及有关材料送达被投诉者。”第16条规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移送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并告知投诉者。受移送部门收到移送通知后应在30日内作出处理,并将投诉处理结果送达投诉者、被投诉者和移送投诉的部门。”《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对于旅游投诉的案件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相关处理结果告诉投诉者,并说明理由。还规定已送相关部门的旅游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达投诉者、被投诉者及移送投诉的相关部门。因相关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之间存在冲突,导致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较为混乱,这既不利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也不利于相关权益人权利的保护,同时也不利于四川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

(二)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执法问题

四川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执法方面的问题,如执法理念的欠缺、各部门管理权限的划分不明确、相应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导致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难度。部分问题是由当地的历史、文化及客观自然条件造成的,也有一部分问题是由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在立法上的不足引起的。

1、“公众参与决策”的执法理念相对欠缺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雅典政制》中就提到了“公众参与”的执法理念。[4]在现代行政执法中应当充分贯彻和发挥“公众参与决策”的执法理念。但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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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9月

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于公众参与的执法理念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欠缺。如部分相关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到需要征用农村的集体土地及林地时,没有采取相应的听证会,听取村集体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导致很多农民的征地补偿款不能及时到位,相关政府未能履行好在征地前对农民的承诺,使得部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出现了一定困难。

2、“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

由于天府新区2014年才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国家级新区,所以在很多行政管理权限划分还不够明确。由于天府新区共涉及到成都市、资阳市、眉山市三个市的6个县,因此造成了“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涉及到的天府新区及资阳市辖下的简阳市(县)片区中行政管辖权不明确的困境,从而导致“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者在开发相关旅游资源时遇到阻碍。因为行政管辖的不明确,相关行政机关都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应的管理制度,从而导致“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一个景点两个及以上管理部门的现象,最终导致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出现无法可依、无制度可依的混乱局面。

3、“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的监督管理存在缺陷

四川作为全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大省,省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开发方式,即“当地政府出资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和“招商引资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也存在上述两种方式。当地政府出资进行开发使得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所需资金、技术等各方面资源都得到一定保障,[5]针对“招商引资”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因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相应开发商的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因为资金短缺,而采取消极的开发行为,甚至会出现部分违法违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林地的现象。

(三)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在司法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2007年起,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纷纷设立环境保护诉讼法庭。通过环境保护法庭来审理相应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案件,为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新手段。2013年12月,四川省巴中市成立四川第一个环境保护法庭,随后成都市等地区法院也纷纷设立环境保护诉讼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一年多的时间内,审理了几起环境保护诉讼案件,在环境保护诉讼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由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庭设立的时间相对较晚,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问题。

1、环境保护诉讼法院对于案件受理有一定局限性

从环境保护诉讼法院成立以来,其审理的几起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都是针对环境污染发生之后才进行的案件审理。对于在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违规案件,法院不曾受理。这与目前我国法院受理案件采取“不告不理”的被动原则有关。

2、环境保护法庭在受理案件时针对原告的主体资格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从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主体资格的界定可以看出,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当事人,也就是说,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开发商出现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必须要与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有“利害关系”。很明显,《民事诉讼法》中对于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界定,既不利于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不利于对当地老百姓利益的保护。对此,建议立法主体在立法过程中对旅游生态环境污染及破坏提起诉讼的诉讼主体进行扩大解释,这更有益于保护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及当地人民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天府新区“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障体系

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既有利于提高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益于拉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乡村生态旅游资源是整个生态旅游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不仅不利于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也不利于乡村旅游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只有将相应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法律形式将相应问题及其解决措施作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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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当然,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乡村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四川省针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旅游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但是,针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法律规定都相对分散,没有系统,导致天府新区“两湖一山”旅游资源的开发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立法

1、制定天府新区“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专门法

就目前全世界乡村生态旅游资源法律的发展现状来看,国外很多旅游发达国家都针对其国内的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纵览各国乡村生态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大概可以将其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将与乡村生态旅游有关的法律、法规写入普通的法律法规中,例如,德国就将其国内的乡村生态旅游方面的法律直接写入其国民法典中。第二类是为理应与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有关的规定制定单行的旅游资源开发保护规定。例如,1979年英国的《旅游保证金法案》。第三类是制定专门的乡村生态旅游法,国外一些乡村旅游发达的国家就制定了专门的生态旅游法。例如,美国、日本就制定了专门的乡村生态旅游法。笔者认为,在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该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来规范“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各方的行为,明确其权利及相应的义务,从而保障“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制定与“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相关地方性法规的配套规章

“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涉及部门众多,包括旅游、环保等部门。在这种客观现实情况下,天府新区政府应该借鉴国外乡村旅游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再结合天府新区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比如,制定“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应规划和管理制度,与“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法律相配套。这样既可以避免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的重叠,更有利于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可操作性。

(二)完善“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执法制度

1、建立“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体现了执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涉及到两个主题,即“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和“当地居民”。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而言,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来解决。但是,针对当地居民所涉及的问题就较为复杂。[6]首先,在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部分当地居民须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适应新的生活习惯;同时,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也会导致部分原住居民远离其世世代代所居住的环境,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当地居民为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付出了巨大代价,在给与生态补偿时,更应该建立相应的听证制度,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补偿的方式、金额以及相应的安置办法,都应该广泛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与当地居民友好协商。这样不仅可以很好地化解不必要的矛盾,更能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及促进“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明确“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各部门的权责

“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涉及到多个地区,同时也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针对“两湖一山”旅游资源的开发,应该进一步明确和划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针对现有的“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的权责划分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设立专门的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办公室。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其可以吸收“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的相关优秀人才,对“两湖一山”旅游资源的开发提前做出规划和评价,对在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前预防。第二种方式是成立专门的“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及地区成立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可以将“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的开发、经营、管理权归为一体,增强政府对“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权威性。

3、加大“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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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9月

目前,针对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执法不完善的现状,必须要加大天府新区政府的执法力度。加大政府执法力度时,应当做到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在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对“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加大政府对开发商的审查力度,通过事先审查的方式,清除一些不合格的开发商,保障“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顺利实施。第二,加大对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事中审查监督力度,针对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的行为与事先做出的承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建立相应的开发商诚信档案,这样既可以杜绝开发商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能够更好地保障“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三,是建立“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事后验收检查制度,针对开发商开发的相关旅游项目,相关部门在完工后应该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与事先和事中开发商作出的承诺进行对比,并进行严格评价,对于与开发商事先和事中作出的承诺不一致的,应该强制督促开发商兑现其承诺。

(三)完善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司法保障制度

1、放宽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原告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条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从《宪法》第9条的规定可以得出,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并不仅仅属于某一地区或者某一部分公民所有,而是属于全体公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公民都应当有保护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义务。针对生态旅游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开发主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诉讼至环境保护诉讼法庭。对于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诉讼的诉讼主体,[7]依据其与相关案件的直接或者间接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所在地的居民。当地居民为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出了巨大牺牲,在与开发商关于生态补偿、补偿方式及相应的安置方式发生纠纷时,可将该类案件直接诉讼至环境保护诉讼法庭,这样可以很好地协调和化解开发商与当地居民之间因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而产生的矛盾。第二类诉讼主体应该是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享有者,即“全体公民”。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宪法》第9条的规定,乡村生态旅游资源享有的主体为全体公民,全体公民根据《宪法》规定的乡村生态旅游资源享有权在遭到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破坏时,应当有资格向环境保护诉讼法庭提起诉讼。这样既可以促使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主体合法、合规地进行相关旅游资源的开发,还能进一步扩大对旅游资源开发商的监督范围。

2、完善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诉讼费用制度

所谓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其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但环境公益诉讼费用特别昂贵的现实情况依旧存在。为了进一步保证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可持续性,提高全体公众对于“两湖一山”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天府新区在相应的乡村生态旅游保护诉讼案件中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诉讼费用制度。例如,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诉讼基金来垫付高昂的环境保护诉讼费用。这样既可以解决环境公益诉讼费用高昂的难题,同时也能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四、结语

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通过对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法律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并针对相应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后,相信在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建设过程中,相关各方能够很好地处理环境、生态、社会经济发展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把天府新区“两湖一山”地区打造成世界级的山地湖泊文化生态休闲旅游的圣地。

参考文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细则(2010—2030)[R].2011.

[2]司巍.天府新区背景下龙泉驿区旅游业提升策略研究[J].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3):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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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卷(总第271期)唐学军,陈晓霞: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李均智.四川省中小城市乡村旅游发展研究———以四川省简阳市为例[J].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25,(6):67—70.

[4]田丽萍、杨艳.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19(6):

19—22.[5]刘海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中的法律调整[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24(4):49—51.[6]谢蕾.旅游资源开发若干问题研究———以桂林市为例[J].法治与社会,2012,3(6):215—216.

[7]张建.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处分权的限制[J].攀枝花学院学报,2015,32(1):24—29.

Study on Legal Problems ofRural TourismResources Development of Mountain Lakes in Tianfu New Area

TANG Xue-jun,CHEN Xiao-xia

(Xizang Minzu University,Xianyang Shaanxi712082,China)

Abstract:In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the Tianfu new area,the mountain lakes is designated as the internationally functional area of culture and tourism,in other words,taking the international leisure and tourism resort with ecology,sports,health,culture and leisure tourism as its leading factor.In the process of its construction,we should hold the theme that includes the high-end,low carbon,specialization,and the three state of ecology,industry,culture.At the same time,we should formulate specialized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the development,utiliza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two lakes tourism resources,as the current and correspond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perfect.Only with clarifying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individuals in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resources in mountain lakes b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and coordinating the relationship of development,utilization and protection,can we truly make the mountain lakes into a world-standard resort of culture,ecology,leisure and tourism.Key words:Tianfu new area;mountain lakes;tourism resources;legal problems;corresponding measures

(责任编辑:王崛兴责任校对:银琰)811

成都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9月

XX市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农村发展概论》课程论文论文题目平湖市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专业 年级 学校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制

平湖市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摘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人口的增加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旅游需求不断增大,乡村旅游已然兴起。作为现代乡村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旅游模式,对发展我国乡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乡村旅游发展迅速,但在开发过程中自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以平湖市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研究为题,结合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进行研究,进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开发模式文化乡村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为旅游目的地,以乡村特定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乡间农、林、牧、副、渔、手工业等各类生产活动、村野风光、村寨文化、地方民族、乡村习俗等为旅游吸引物的观光游览、体验乡村风貌、乡村生活、休闲度假、康体娱乐等旅游活动。 随着现代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随之兴起,各方面的旅游项目也相继开发,特别是现代社会人民对休闲旅游的需求增加,所以乡村旅游成为当今旅游热点,乡村旅游开发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现今的乡村旅游开发状况如何,对它的开发又有何建议?通过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到重要启示。 二、国内外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一)国内乡村旅游资源研究 目前,乡村休闲旅游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将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开发现状来看,存在着整体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定位模糊,缺乏特色,文化特质不突出,中低档产品居多,新型旅游产品开发较少,并且产品软件设施相对落后。针对目前开发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农业旅游资源,实现新农村建设,打造运动休闲产业,创造“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乡村,提出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产品的发展对策。 例如对秦东地区乡村旅游开发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中,就对秦东地区资源经

法律七进是什么

法律七进是什么 一是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带头学习、遵守、执行、维护法律,建立完善县、科级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完成了《干部学法习题集》下册50%答题工作;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对2007年以来新提任的干部进行法律任职资格考试,建立健全机关各项法律知识学习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 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举办村干部、村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班。针对近年来我区因农村换届选举、村务财务公开、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对全区20个村村干部、村民代表,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围绕农村换届选举等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解答有关土地承包、农民外出务工、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加大向农村赠送普法教材的力度。目前,辖区3个法律服务窗口单位与3个村和6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书。 三是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各普法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在全区31个社区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制讲师团的作用,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活动。组织普法宣传队为社区干部群众举办法制讲座。 四是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加大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建设,定期研究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巩固和发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实现了全区100%的小学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共举办法制公开教育课累计46次。 五是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通过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宣传法规知识。加强了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开通了“职工维权热线”,治区办加强了与“城东区困难帮扶中心”的联系,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共接待法律咨询84次,提供法律援助2件,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六是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四有”,即有组织、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法制讲座。各单位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七是广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区民族宗教局和各镇、街道办事处每月组织一次学习班,宣讲《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不断强化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开展了法律进寺院赠书活动,给31个寺院赠送1800册法律和文明礼仪、检务公开等方面的书籍,使宗教教职人员深受教育。

法律进乡村演讲稿

法律七进之进乡村 各位乡亲们: 大家好!我是县司法局的XXX,很高兴能同大家一同学习一些对与大家有用的法律知识。本次学习的重点内容,便是与大家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禁毒知识,讲课当中,我将重点结合《禁毒法》的施行,力求提供一些最新的数据和案例,供乡亲们学习、领悟和思考,主要讲四个问题。 说到毒品,有个对联写得好:上联烟枪一只,未闻炮声震地,打的妻离子散,下联锡纸半张,不见火光冲天,烧尽田地房梁,上联说的情景,大家在有关鸦片战争的历史电视剧中应该见过,吸食鸦片也就是当是的毒品,几乎毁掉了整个国家;下联想必有人见过这种情形,就是现在就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实际案例的吸食海洛因等毒品的情形。 吸毒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吸毒人数近240万,因吸毒直接死亡近6万人,20万人丧失劳动能力。乡亲们,禁毒不仅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上述黑色的统计数字是如此的触目惊心,警钟在耳,声声锥心。在痛惜之余,我们重视和反思这个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降低毒品给人类带来的侵害呢?专家指出,通过教育和预防,85%的涉毒问题是可以避免的。下面进入今天的主题。 第一个问题:毒品知识 (一)毒品的定义。《禁毒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成瘾性、受管制性两个基本属性。 (二)毒品的分类及常见毒品。主要有三种。第一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古可碱、盐酸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配剂。精神药品包括苯丙胺类药物,催眠药、安定药等。第二种: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海洛因、冰毒、可卡因)和杜冷丁等合成毒品。第三种: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制幻剂。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毒品有:摇头丸、海洛因、冰毒、K粉、鸦片、古柯碱(可卡因)、杜冷丁等,另外常见的毒品原植物有罂粟、大麻。 (三)吸毒成瘾原因。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生理因素。人脑中本来就有一种类吗啡肽物质,维持着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吸毒者吸食毒品后,外来的类吗啡肽物质进入人体后,减少并抑制了自身的分泌,最后自身的类吗啡肽物质完全停止分泌,只有靠外界的毒品中的类吗啡肽物质来维持人体的生理活动。那么,一旦外界也停止了供应吗啡肽物质,则人的生理活动就出现了紊乱,出现医学上说的反跳或戒断症状,此时,只有再供给吗啡物质,才可能解除这些戒断症状,这就是所谓的上瘾。二是社会因素。包括社会环境能否获得毒品,社会动荡不安对人的影响,社会文化背景决定哪些人易成为毒品的俘虏,社会法律对毒品的态度等等。三是个人的心理因素。研究结果倾向于认为在不同性格的人群当中易冲动、对社会常规模式具有反抗性以及对挫折忍受力差这三类人,有着相对较高的危险度,即具有较高的滥用药物成瘾的易感性。 (四)多长时间会上瘾。毒品成瘾的快慢,与其所使用毒品的性质、类别、毒性的强弱、吸毒的方式、吸食的剂量、次数和吸毒者个人的心理素质、身体耐受程度以及文化素质、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直接有关。一般来讲,毒性强的成瘾快,毒性弱的成瘾慢。吗啡、海洛因等绝大多数毒品一次吸食就可成瘾,更有甚者第一次吸食就导致死亡。需要注意的是,成瘾的快慢不是仅局限于个人的身体素质,不要以为我的身体挺棒的,吸一次没有关系,这是极为错误的理解,往往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所以拒绝毒品必须要从第一口开始。 (五)吸毒究竟能不能戒断。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回答,一方面回答是肯定的。我国在解放后仅用三年时间,就使2000万个瘾君子戒除了毒瘾,就是雄辩的事实证明。戒除毒

海岛旅游资源特点及开发方式研究——以长岛为例

海岛旅游资源特点及开发方式研究——以长岛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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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旅游资源特点及开发方式研究——以长岛为例-旅游管 理 海岛旅游资源特点及开发方式研究——以长岛为例 王雪 海岛旅游资源具有季节性不明显、环境幽绝、地域性明显、生态环境脆弱的特点。为更好的开发海岛旅游资源,该论文总结分析了世界成功旅游海岛的开发方式以及举例特色代表岛屿和具体开发方法,并结合长岛的实际情况,进行SWOT分析,最终从发展方向、开发方式及规模层次等宏观方面以及设施建设、市场宣传、从业人员等微观方面提出长岛旅游开发的建议,以期待完善长岛旅游的产品结构,提升整个长岛的竞争力,同时为其它岛屿的开发提供方法借鉴。 度假旅游的兴起,陆地景观的相似性和近城市性使人们渐渐将目光转到海岛。海岛因与陆地相隔,远离人群和喧闹城市,拥有独特且保留相对完整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相比陆地景观更能满足人们回归自然、减轻压力以及探新求异的需要,海岛旅游和海岛开发成为新的热点。 一、海岛旅游及其资源特点 海岛旅游是指以特定的海岛地域空间为依托,凭借岛上特有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以满足游客需要,同时促进海岛社区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而开展的旅游活动。海岛旅游资源作为旅游资源中的一个特殊分类,除具有一般旅游资源的特点外,因地域和历史文化发展的差异性,海岛旅游资源又有其特点。(一)季节性较陆地不明显。旅游活动的季节性,除受人们带薪假期的时间影响外,最大的影响因素便是由于旅游目的地的气候条件引起的旅游资源的季节性。因海岛散布于海洋中,受海洋性气候影响较为明显,气温变化较同纬度

邹城市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邹城市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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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旅游资源开发研究-旅游管理 邹城市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刘强 邹城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孟子的诞生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本文在分析邹城市的旅游资源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当前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提升旅游资源开发水平的建议。 一、研究背景 近几年来,邹城旅游客源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一)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自助出游。(二)旅游活动边界的泛化,游客的足迹不再局限于景区景点内,景区边界逐渐向外延伸,旅游竞争由单纯的资源竞争向综合竞争转变。 (三)游客更加注重出游的体验性、舒适性和全程的整体品质。这些变化都要求旅游目的地必须在提高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目的地整体品质和档次上下功夫。 二、邹城市旅游资源现状 (一)自然资源种类丰富 邹城农业基础较好,枣林、桃树、山楂、苹果种植规模大,品种优良,在峄山及城市近郊区大面积分布,特别是百里枣林、千亩桃园花红叶绿,果实甘甜,是观光采摘的好去处。 (二)文化底蕴深厚 邹城历史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众多。自然资源与人文景观相交辉映。其中,全

国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老城区历史建筑17处。 (三)民俗节庆活动众多 根据自身资源特点,邹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形成了“春赏花、夏采摘、秋收获、冬体验”旅游格局。 三、邹城市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信息资源整合不足,窗口作用发挥不明显 邹城市旅游网站、旅游咨询服务系统以及旅游标识系统还不完善,旅游信息散布于济宁旅游政务网、邹城外宣网、微信和微博,缺乏统一规划与集成,内容同质性高,利用率低。截止目前,邹城共建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2家,位于香城镇和看庄镇,数量不足且功能不全。 (二)资源开发深度不够,缺乏核心竞争力 作为邹城市两个核心旅游资源区,孟府孟庙景区和曲阜的三孔存在较大的同质性,因此两孟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峄山景区大力实施“生态邹东”发展战略,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了整合,打造了“邹城深呼吸”生态旅游品牌,但大多还停留在“采摘”和“吃农家饭”的初级阶段,难以与其他旅游目的地的乡村旅游分别开来,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 (三)配套设施不完善,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 尽管邹城完成了首批40余块旅游交通标识牌的建设,为市内5个A级景区景点及多个乡村旅游景点提供交通指引,提高旅游者的出游效率。但是,城区与景区、景区与景区间道路不够通畅,影响了景区的可进入性;部分景区缺少旅游标识,景区支线路网标准低,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餐饮住宿等基础设施

河南省伏牛山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对策研究

目录 1 引言 (1) 2 伏牛山生态旅游资源概况 (2) 2.1 伏牛山概况 (2) 2.1.1 特殊的地理位置 (2) 2.1.2 优越的社会历史条件 (2) 2.2 生态旅游资源分类 (3) 2.2.1 伏牛山生态旅游资源优势明显 (3) 2.2.2 生态旅游资源分类 (3) 2.2.2.1 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地文景观类、水文景观类和气候、生物景观类三种类型 (4) 2.2.2.2 人文生态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历史遗产类、现代人文类和抽象人文类三种类型 (4) 3 伏牛山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4) 3.1 开发利用现状 (4) 3.2 伏牛山生态旅游产品特点 (6) 4 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内乡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 (7) 4.1 内乡宝天曼资源开发状况 (7) 4.2 开发过程中突现的问题 (8) 4.2.1 旅游资源开发资金不足,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8) 4.2.2 开发建设无特色,旅游市场份额小 (8) 4.2.2.1 开发建设无特色 (8) 4.2.2.2 旅游市场份额小 (8) 4.2.2.3 景区内各景点孤立分散,未形成紧密联系的网络 (9) 4.2.2.4 宝天曼生态旅游景区可进入性较差 (9)

5 伏牛山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对策及管理措施 (9) 5.1 突出特色旅游,实施品牌战略 (9) 5.1.1 伏牛山最大、最突出的特色是独有的生态魅力 (9) 5.1.2 打造三大旅游品牌 (9) 5.2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文化内涵 (10) 5.2.1 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增强促销的针对性、实效性 (10) 5.2.2 突出主题形象,积极开拓市场 (10) 5.3 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10) 5.3.1 旅游环线构建快速通道 (10) 5.3.2 完善旅游配套设施 (10) 5.4 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发展“大伏牛”旅游 (10) 5.5 拓宽资金来源通道,形成发展合力 (11) 5.5.1 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11) 5.5.2 广泛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伏牛山旅游开发建设 (11) 5.6 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1) 5.6.1 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层层建立和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 (11) 5.6.2 加强人性化服务 (12) 5.6.3 加快旅游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12) 5.7 制定法规,加强科学管理 (12) 6 结论与讨论 (12) 参考文献 (13) 致谢 (13) 2

宝鸡市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宝鸡市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摘要:宝鸡地处西部,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尤以人文景观著称,种类的多样性及悠远的历史沉淀使其在西部旅游文化资源中独树一帜,充分发挥其优势,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使之推动宝鸡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试对宝鸡旅游的现状、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发的思路进行初步分析。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经济 一.宝鸡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1.从旅游资源角度看,宝鸡旅游发展潜力很大 宝鸡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旅游资源相当丰富,在陕西省乃至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全市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国家一级文物481 件(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国家森林公园2处,国家4A 级景区6处,3A 级景区处19处。我们所调查的7个县、区(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中,每个县、区都至少有一个有特色的、有吸引力的旅游区或旅游点。如陈仓区的姜子牙钓鱼台风景区;凤翔的东湖景区、秦宫一号大墓;陇县的关山草原;扶风的法门寺及法门寺博物馆(国家4A 级景区);岐山周公庙;千阳的莲花山狩猎场;麟游的九成宫醴泉铭碑等。有些县、区的旅游资源密度好,可形成小的旅游环线;而且,由于地方多数旅游资源污染小、环境质量高,对城市旅游市场有很强的吸引力,如陇县的秋菊山庄、向阳川;千阳县的莲花山狩猎场;岐山的堀山森林公园等。而且,宝鸡北部各县占有相当的区域旅游资源优势,可以形成周文化旅游区和三国文化旅游区及以草原、山水风光见长的关山,龙门洞,景福山旅游区。相对于优势的旅游资源,宝鸡的旅游业发展落后于宝鸡市经济发展和全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接待的旅游人数总量,特别是海外旅游人数和比例在全省所占份额较低。 2. 宝鸡旅游可进入性具备一定的基础 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及招商、旅游发展的需要,宝鸡市及北部各县区之间的交通大为改善。陇海、宝(鸡)-成(都)、宝(鸡)-中(卫)铁路在宝鸡市交汇;西宝高速连接西安和宝鸡,宝(鸡)-平(凉)线、宝(鸡)-天(水)线、西宝北线等二级公路贯穿宝鸡市、陈仓区、千阳县、陇县、凤翔县、岐山县和扶风县;较偏远的麟游县也有三级公路与其

法律八进内容

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结合农村干部换届,开展一次《村委会组织法》集中宣传活动,尤其要搞好对直接参加选举工作的村两委会成员、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和乡镇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教育,提高其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积极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演出和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建立农村普法文艺宣传队,统一制作一批法制文艺节目,利用农村集会、播放电影等时机开展宣传,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充分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和县级电视台、农村广播等载体,每天播放1--2小时的普法内容,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办专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普法气氛;要举办一次农村法律知识培训班,参训率达90%以上;要以乡镇为参赛单位,组织一次农村干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民政局、司法局、国土局、农业局、妇联、团委等部门。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帮助和引导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书角或漫画宣传一条街,建设一支专兼职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法制培训,开展以案说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活动期间,各社区要围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更新两期法制宣传板报(橱窗),举办一次迎奥运法制宣传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分别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活动,为社区举办一次法制讲座、送一批法制资料、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 牵头单位:城镇办 配合单位:民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防邪办、体育局等部门。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律行为。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围绕“学法律、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使青少年学生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活动期间,各学校要在“法在校园”宣传周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与形式,开展“与法同行”争做遵法守纪学生系列宣传活动;各学校法制副校长要结合本校学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到学校组织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一次大型青少年现身说法大会,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学生集中收看大会或者播放大会录象,并结合大会,组织开展一次“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主题班会,开展一次“青少年学法作文比赛”;城区学校要组织学生集中到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行一次参观学习,各个乡镇也要组织本地学生,利用普法长廊进行一次参观学习。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还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学校、先进个人和“遵纪守法十佳小公民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团委、关工委等部门。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工业强县战略和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企业建立与完善普法阵地和园地,拓宽渠道,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把相关法律知识送到职工群众中。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活力,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活动期间,各企业要开展一次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学法活动,组织一次工会人员普法培训班,开展一次职工《劳动合同法》培训,每半月更新一期板报,组织一场法制文艺宣传活动等。县里将召开一

乡村旅游开发研究【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 乡村旅游开发研究 一、立论依据 1.研究意义、预期目标 我国地域广阔,自然景观差异很大,农业资源丰富,乡村民风民俗丰富多彩,有着发展乡村旅游的优越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经济收入增加,生活观念和消费结构转变,生活质量有了新的发展需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唤起了人们回归自然、享受田野生活的强烈愿望。在这种情况下,乡村旅游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形成了许多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点。 乡村旅游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和维护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成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本选题以奉化滕头村为例,分析了乡村旅游发展的成因,构建了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力机制模型,归纳出乡村旅游的3种主要开发模式,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选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于大学生的旅游,国内外学者的在研究内容上存在着差异,也有着各自的研究结果。 2.1 国外研究现状 乡村旅游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中期的欧洲发达国家,但大规模的开展可以追溯到在本世纪80年代以后。因为国外的国情与我国国情大不相同,其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概念研究,乡村旅游与乡村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研究,基于供给和需求的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力机制研究,社区居民对发展旅游的态度研究,乡村旅游发展的管理研究,乡村旅游发展的策略研究等。研究方法以社会学和旅游学的研究方法为主。 例如王素洁,刘海英(2007)通过整理国际旅游相关资料,认为国外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供给、需求、影响等几个方面,分别对乡村旅游发展状况进行描述。在上述研究状况和乡村旅游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作者归纳出了今后国外乡村旅游研究的重点。主要有:对乡村旅游跨学科、多角度进行的实证和理论研究,乡村旅游有关术语、作用和基础理论的国际共识研究,国际合作跨地区、跨文化的乡村旅游共时比较研究及对乡村旅游发展演进不同阶段的历时归纳研究。

河南省的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河南省的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B14020229 蔡宇轩 摘要:文章主要介绍了中部省份河南打地理情况以及开发的方式还有开发中需要注意的三点问题。文章重点介绍了几条旅游路线的开发利用,豫皖苏开发的必要性和方式。 区域旅游资源开发,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根据旅游资源的内在关联性和地理空间的邻近性等,加强区域旅游业的联合与协作,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共同开发优势资源,共同建设旅游设施,共同开发旅游市场,树立区域统一的品牌形象,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享”,提升区域旅游竞争力,以达到合作各方的“多赢”和“共荣”。 一、河南旅游开发优势 文化与旅游业有着密不可分的产业关联性。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没有文化内涵的旅游是苍白的,缺乏持续动力。旅游为文化消费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客源市场和消费能力;文化丰富了旅游的内涵和吸引力,激发出强烈的旅游动机,创造巨大的增值服务空间。处理好旅游与文化协调发展关系是当前经济生活中的重大课题。 1. 河南省文化旅游资源极其丰富 河南省是文化资源大省,发展文化旅游潜力巨大。充分挖掘并利用好文化资源,对于旅游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河南是文物大省,地上地下文物居全国前列。全省现已查明的各类文物点约3万处,其中有1处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9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6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约400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八大古都,我省居其四,全省有8座全国历史文化名城,2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省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各类文物藏品约130万件,占全国总数的八分之一。 2.河南是文学大省,李准、姚雪垠等老一辈文学家早已蜚声中外,以二月河、李佩甫、阎连科、刘庆邦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文学作家群,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在全国被誉为“文学豫军”。 3.河南是戏剧大省,豫剧、曲剧、越调等20多个剧种仍然活跃在城乡舞台上。这些剧种带

乌镇地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乌镇的旅游资源 开发研究 B14020831 靳禹熙

目录 一、绪论1.乌镇历史源流 2.气候特点 3.乌镇旅游开发前景的概述 4. 旅游开发前景预测的意义 二、调查的结果 三、乌镇旅游开发现状及完整意见 1.已有的旅游开发设计理念 2.已有的旅游管理模式的运营现状及完善建议 3.已有乌镇旅游开发的客源市场分析 4.部分景点开发需要改进的建议 四、乌镇旅游开发之路的原则及总体规划 1.乌镇旅游开发的原则 2.乌镇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附录:乌镇旅游建议

【内容摘要】乌镇是一个有1300年建镇史的江南古镇。十字形的内河水系将全镇划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区块,当地人分别称之为“东栅、南栅、西栅、北栅”。1998年乌镇委托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乌镇古镇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乌镇古镇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整体发展方向,并将整个古镇划分为绝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区域控制区四个不同等级的保护区域,提出不同等级的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和缓冲面积达198公顷。 【关键词】江南水乡城镇旅游开发乌镇 一、绪论 1.乌镇历史源流 乌镇古名乌墩、乌戍。乌镇处于河流冲积平原,沼多淤积土,故地脉隆起高于四旷,色深而肥沃,遂有乌墩之名。距乌镇9公里处有一村叫红墩,其镇志上说:“红墩在镇西,地脉坟起,厥土赤壤,村以是名。”又旁有一村名紫墩,就是因为多紫色石土的缘故。[3] 乌镇历史渊源流长,根据镇东“谭家湾古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石器、骨器、兽骨等的鉴定,该处属于马家浜文化类型,处于新石器时代。可见,六千多年前,乌镇的祖先繁衍、生息在这里。 春秋时期,乌镇是吴越边境,吴国在此驻兵以防备越国,“乌戍”就由此而来。唐之后,乌镇没有再称“乌戍”的史实。 秦时,乌镇属会稽郡,以车溪为界,西为乌墩,属乌程县,东为青墩,属由拳县,乌镇分而治之的局面由此开始。 唐时,乌镇隶属苏州府。唐咸通十三年(872)的《索靖明王庙碑》首次出现“乌镇”的称呼,这一时期的另一块碑《光福教寺碑》中则有“乌青镇”的称呼。 元丰初年(1078),已有分乌墩镇、青墩镇的记载,后为避光宗讳,改称乌镇、青镇。(南宋宋光宗登基,他的名字是个怪僻字,“惇”,念“敦”,于是天下念“惇”的字全不能用,自此之后乌墩就定称为乌镇。)1950年5月,乌、青两镇合并,称乌镇,属桐乡县,隶嘉兴,直到今天。 2.气候特点 乌镇隶属桐乡市地处东南沿海,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暖湿润,四季分明,雨水丰沛,日照充足。具有春湿、夏热、秋燥、冬冷的气候特点。

法律进农村活动方案

法律进农村活动方案 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促进全县和谐农村建设,根据曹集镇《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在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农村建设,规范农村管理,保障农村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农村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农村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为构建开放、平安、和谐曹集,促进曹集经济稳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使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村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农村自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农村依法治理,为农村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内容 1、建立"五个一"。认真总结"法律进农村"的经验,积极探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五个一":即村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

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2、成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街道、深入农村,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 3、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农民、农民工、经商人员、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4、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在为居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 5、开展"民主法治农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以农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农村综合治理、农村教育为重点的社会功能,依法保障农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增强农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建设。 四、工作对象 "法律进农村"要以农村居民为服务对象。突出抓好青少年、农民、农民工、经商人员、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学习内容

大连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大连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发布时间:2011-8-3信息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作者:崔广彬摘要:旅顺口区是大连市所属的六区之一,位于大连市最南部,自然旅游资源在大连市占有突出的地位。具有相当的开发潜力和发展空间。自然旅游资源可开发的旅游产品为度假旅游、休闲旅游、观光旅游、探险旅游、生态旅游等,还可以与人文旅游资源、乡村旅游资源组合开发。在未来的开发中贯彻落实、制定执行好相关政策非常重要;需要做好旅游的策划、规划与开发工作;充分开发海滨旅游资源,建立高品级的海滨旅游度假区,发展海滨休闲度假旅游;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 关键词:自然旅游资源;休闲度假旅游;旅顺口 自然旅游资源是大连旅顺口区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顺口区旅游业发展基本要素之一。在旅顺口区的旅游资源单体中,虽然自然旅游资源单体不如人文旅游资源单体数量多,但优良级单体比重达70.97%,总体品质相当高。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有着极大的开发价值和发展优势,可以成为旅顺口区旅游的招牌和原生动力。本文在对大连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类型、赋存、开发潜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对策,希望能对旅顺口区旅游发展实践能有所裨益。 一、自然旅游资源概述 (一)总体描述 旅顺口区是大连市所属的六区之一,位于大连市最南部,隔渤海海峡与山东半岛相望。介于黄海和渤海之间,陆域面积506.77平方千米(包括龙王塘街道80平方千米)。属受海洋影响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境地形是六丘半水三分半田,共有山丘292座,最高峰为海拔465.6米的老铁山。海岸线长169.7千米,有岛屿礁砣13个。森林覆盖率为46.44%,是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6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11万人次,总收入6.2亿元。 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在大连市自然旅游资源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东北财经大学2006年完成的大连旅游资源普查结论是:旅顺口区拥有自然旅游资源单体31个,优良级22个.优良级单体比重达70.97%,优于数量见长的人文旅游资源。 (二)类型与赋存状况 1、数量与品质 旅顺口区旅游资源的单体总数量为209个,其中,自然旅游资源占31个单体。 本表统计中包括龙王塘街道3个水域风光单体和2个生物景观单体。 通过表1可以看出,水域风光类资源数量最多,其次是地文景观、生物景观、天象气候。旅顺口区的自然旅游资源数量虽然不多。数量上在全区中不占优势,但在品质上优于全区和大连市。 2、空间分布 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单体在5个镇、7个街道(未含龙王塘街道)、1个开发区的分布情况见下页表2。

苏州高新区特色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苏州高新区特色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摘要:在分析苏州高新区旅游资源基础上,提出旅游开发建议设想,为高新区旅游的发展提供帮助。 标签:旅游资源;特色;高新区 旅游资源的本质在于吸引力。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大部分省市先后将旅游业定位为支柱产业或重点产业,提出了优先发展旅游的战略,各旅游目的地都在努力挖掘自身特色和优势,促进旅游经济增长。当前对于高新区的研究较少,特别是对高新区旅游开发的研究较为缺乏,因此,本文以苏州高新区为例,对其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展开初步研究,以期为高新区旅游开发提供参考。 所谓“特色旅游资源”,是指在地方旅游发展过程中,凡能够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并可能被利用来开展旅游活动,为当地旅游业利用以产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体现地方独特风格和色彩的各种自然、人文客体或其他因素。苏州高新区地处苏州古城西侧,沪宁旅游带黄金分割点上,东临京杭大运河,南邻吴中区,北接相城区,西至太湖,总面积258平方公里,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苏州西部都市中心,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随着苏州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高新区提出了发展生态旅游的战略目标,使旅游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一、苏州高新区特色旅游资源现状分析 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以“一湖(太湖)、一山(阳山)”为主;人文旅游资源则围绕“一河(京杭大运河)”而展开,其他自然与人文资源交错点缀其间,构成高新区数量众多、种类齐全的旅游资源结构,为旅游产品的深入开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富有特色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特色自然旅游资源 山地自然旅游资源——以阳山、大石山等山地景观为代表的山地自然旅游资源; 珍稀生物旅游资源——以白马涧桃花水母为代表的珍稀生物旅游资源; 湖岛生态旅游资源——以太湖、大小贡山岛等湖岛资源为代表的生态旅游资源。 从高新区资源状况看,集聚度高、特色鲜明、感召力强的主要是特色自然旅游资源,“真山真水园中城”已成为描述高新区的经典话语,阳山、大石山等山地自然资源如同明珠镶嵌于苏州的城市之中,自然景观优美,生态环境良好;太湖旅游资源尚未开发,保持了原生态的自然环境,旅游后发优势明显;白马涧桃花

法律进乡村演讲稿

法律进乡村演讲稿 法律进乡村演讲稿“法律七进”之进乡村各位乡亲们: 大家好!我是县司法局的 XXX,很高兴能同大家一同学习一些对与大家有用的法律知识。本次学习的重点内容,便是与大家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禁毒知识,讲课当中,我将重点结合《禁毒法》的施行,力求提供一些最新的数据和案例,供乡亲们学习、领悟和思考,主要讲四个问题。 说到毒品,有个对联写得好: 上联“烟枪一只,未闻炮声震地,打的妻离子散”,下联“锡纸半张,不见火光冲天,烧尽田地房梁”,上联说的情景,大家在有关鸦片战争的历史电视剧中应该见过,吸食鸦片也就是当是的毒品,几乎毁掉了整个国家;下联想必有人见过这种情形,就是现在就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实际案例的吸食海洛因等毒品的情形。 吸毒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吸毒人数近 240万,因吸毒直接死亡近 6 万人, 20 万人丧失劳动能力。乡亲们,禁毒不仅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上述黑色的统计数字是如此的触目惊心,警钟在耳,声声锥心。在痛惜之余,我们重视和反思这个问题: 如何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降低毒品给人类带来的侵害呢?专家指出,通过教育和预防, 85%的涉毒问题是可以避免的。下面进入今天的主题。 第一个问题:

毒品知识(一)毒品的定义。《禁毒法》规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成瘾性、受管制性两个基本属性。 (二)毒品的分类及常见毒品。主要有三种。第一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古可碱、盐酸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配剂。精神药品包括苯丙胺类药物,催眠药、安定药等。第二种: 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海洛因、冰毒、可卡因)和杜冷丁等合成毒品。第三种: 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制幻剂。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毒品有: 摇头丸、海洛因、冰毒、 K 粉、鸦片、古柯碱(可卡因)、杜冷丁等,另外常见的毒品原植物有罂粟、大麻。 (三)吸毒成瘾原因。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生理因素。人脑中本来就有一种类吗啡肽物质,维持着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吸毒者吸食毒品后,外来的类吗啡肽物质进入人体后,减少并抑制了自身的分泌,最后自身的类吗啡肽物质完全停止分泌,只有靠外界的毒品中的类吗啡肽物质来维持人体的生理活动。那么,一旦外界也停止了供应吗啡肽物质,则人的生理活动就出现了紊乱,出现医学上说的“反跳”或“戒断症状”,此时,只有再供给吗啡物质,才可能解除这些戒断症状,这就是所谓的“上瘾”。

乡村旅游开发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乡村旅游开发研究 从古至今中国人注重农业的发展,可谓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因而农村的进步势必带动整个国家的进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所要追求的重要目标。乡村旅游是一种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带动农村发展的新型旅游模式。目前对于乡村旅游的研究已有一定积累,但是国内的乡村旅游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1 关于乡村旅游国内外研究 1.1 国内研究成果 国内乡村旅游起步相对比较晚,因而对于这方面的研究也比较少,研究方法大致可以分为具体案例分析法和理论研究两大类,研究分别指出了我国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研究中采用案例分析法的,通常是采用实地走访或是分析比较普遍典型的例子的方式。如张雯,张广胜采用实地调研法,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某个村庄为研究对象,分析了该村庄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以及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并在旅游地数量、建设区域、投资规模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几块进行了具体分析,针对现村的弊端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指出了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当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也有不少研究成果显示成功的发展模式对于乡村旅游有着关键性的作用。例如马勇,赵蕾,宋鸿,,郭清霞,刘名俭从经济需求、社会问题以及旅游业发展的特殊贡献三个角度分析了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现实背景,总结归纳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旅游发展路径,并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四川省成都市的某个农村,总结出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陈景同样选用了案例分析法,他以浙江省金华市典型村庄为研究对象,综合分析该地区乡村旅游在开发模式、管理方法、产品结构、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发展状况,结合以往的研究经验,通过走访的方式搜集相关一手材料,通过选取该地区典型的村庄进行调查研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对金华的乡村旅游进行总体分类和分析,得出该地区发展的特色。通过分析影响金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和当地特征,最后提出恰当可行的建议,为金华市的乡村旅游乃至全国的乡村旅游发展做出贡献。

重庆大学城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261《商场现代化》2009年2月(下旬刊)总第567期 购物区通过精美的栏目制作呈现给亿万观众,让观众在记住美景的同时也记住了当地的旅游纪念品。类似的宣传理念可以引申出很多的启发,例如制作以北京旅游纪念品为主题的专题栏目,集趣味性和知识性于一体,在介绍其精湛工艺的同时运用商业手段进行宣传,通过这样的节目,可以让观众更深的了解这些旅游纪念品的内涵,并对购买的渠道和地点能够事先熟悉,建立目的游客群。在介绍景点时适当增加旅游购物宣传的比重,使游客建立对景点和购物的相关性认知,也可以纠正人们对于跟团旅游“只购物、不观景”的错误认识,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旅游购物。 (3)抓住国外游客购物偏好进行宣传。针对国外游客群,通过英文媒体渠道向国外游客宣传北京的古文化以及传统的工艺纪念品,外国游客对于北京的悠久历史有着浓厚的兴趣,应当抓住游客偏好来进行宣传打造,在广告和产品设计上突出更多的中国元素,可以定期举办北京外国友人旅游文化节等活动吸引国外游客,并借助契机宣传旅游购物。 (4)加强日常信息的宣传渗透。寻求政府的支持,在旅游城市的车站、街道设立旅游纪念品宣传广告,公交车的车身、移动电视等渠道可以加深初来的游客对旅游纪念品的印象。 2.充分利用互联网强大的信息传播作用,强化北京旅游纪念品的知名度。利用互联网进行市场调研,通过网上有奖问卷调查分析不同游客群喜爱的旅游纪念品类型,为旅游纪念品产品定位提供参考依据,并搜集购买者对北京旅游纪念品的反馈,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质量。与具有知名度的企业合作制作北京旅游纪念品的搜索引擎及网页,让游客在搜索北京特色旅游纪念品时能够快速、便捷、全面地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每一种旅游纪念品赋予特定的寓意,界定更多地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把产品价格、类目、特色以及图片公布在网络上,通过网络营销将产品推广到国外。设立不同功能的分页,如北京旅游纪念品调查网页、纪念品宣传网页、纪念品价格网页等,让消费者可以获得全面的信息。 五、加强北京旅传统游纪念品研发人才的培养和建设 时代在发展,人们对于旅游纪念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将传统的纪念品与现代元素进行结合,开发出满足人们越来越个性化审美观念的纪念品,也是北京旅游纪念品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而目前的旅游纪念品多是私人或中小企业的家族作坊式经营为主,很多从业人员对于传统手艺和工艺都是一知半解,而传统工艺在代代相传过程中也在一点一点地流失,加之缺乏创新,北京旅游纪念品市场上的产品跟几年前的比起来并没多少改变。 建议有关院校充分利用北京的环境优势,设立相关的旅游纪念品设计专业,培养旅游纪念品研发人才,开设相关课程学习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学习国外先进的设计方法、审美元素、工艺流程等,开展职业素质和专业人才的培养训练工作,使他们在旅游文化、产品文化内涵、生产与工艺技术、产品设计与包装、国内与国际市场营销等方面得到培养与训练,全面提升旅游产品从业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1]宋 强 高喜银 郑泽锋:体验设计指导下的旅游纪念品设计.商场现代化 [J].2008(13) [2]徐世忠:主题纪念品的产生和定义.上海百货[J].2008(14)[3]吕 锋 廉 毅:基于旅游纪念品包装设计的思考.包装工程[J].2005(05) 大学城是若干大学的集合体,在空间上首先表现为大学的集聚。大学的集聚带来了大学校园的集中、各类学生的集中以及多学科的聚集、多种知识结构人才的聚集、科学研究的聚集、教学资源的聚集和教授专家的思想聚集。这种集聚带来了高等教育不同资源间的重组、优化和配置,形成了区域特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各类资源的集聚必然导致某些经济活动在其周边的发展和伴生,必将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重庆大学城具有良好的区域位置、优美的人文环境和产业拓展的巨大空间,同时也具备了发展大学城旅游的客观条件。文章将简介重庆大学城概况,分析大学城旅游资源的现状,提出大学城旅游资源的开发原则和具体对策。 一、重庆大学城概况 重庆大学城是重庆市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而确定的重点工程,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和陈家桥镇,地处中梁山脉与缙云山脉之间,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0万人,建设总投资约300亿元,汇聚了重庆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科技学院等14所高校。截止目前,重庆大学城已有8所大学投入使用,入驻学生已经达到8万余人。预计到2015年,14所高校将全部建成,师生规模将达到25万人。重庆大学城正着力按照现代化、国际化、网络化、生态化的理念,按照校园基础设施一体化、教学设施及科研设施一体化、文化娱乐设施一体化、后勤服务设施一体化、师生资源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和打造,其发展目标是建成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教育城、科技城、人才城、文明城和生态城。 二、重庆大学城旅游资源概况1.秀美的自然景观资源 重庆大学城位于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重庆市沙坪坝区,地势平坦,依山傍水,背倚缙云秀峰,可远眺歌乐美景,林木葱笼,自然风光十分秀美。依托周边美丽的自然环境,重庆大学城各高校校内景观有机融合了校园周边的自然风景,特色各异。如重庆大学的缙湖、云湖、松林公园,重庆师范大学的桃山、李山,重庆科技学院的灵湖、青杠岭等。重庆大学城美丽的自然景观,使其不仅是绿树掩映、繁花媲美、书生朗朗的美丽校园,更是景观别致、品位高雅、绿荫遍地、令人陶醉 江燕玲 宋 军 刘星星 重庆科技学院 [摘 要] 文章分析了重庆大学城及其旅游资源的概况,提出了重庆大学城旅游资源的开发原则和具体对策。 [关键词] 大学城 旅游资源开发 原则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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