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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之间差异的原因

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之间差异的原因
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之间差异的原因

香港会计准则和大陆之间差异的原因

从总体上来说,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的相差不大,参考弥敦商务相关资料,其中一些差异体现在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大陆会计准则更强调账面价值;在资产减值的计提方面,尽管两地的会计准则都规定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两地都将关联方交易作为处理的重点,但侧重各有不同。

香港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体系不同。大陆偏向大陆法系,香港偏向英美法系。成文法系法律条文多且内容详细,试图就可能发生所有不测事件统一行为规范。因此大陆把会计纳入法律体系内加以规范,而成文法的特点之一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就是大陆会计准则与制度并行,各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得较为详细的重要原因。英美法系以不多的法律条文为基础,条文内容较为准则,应用时由法官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加以诠释。参考资料弥敦商务中心的新浪的博客,香港认为“会计不是法律而是艺术与科学的混合体”,并未将会计纳入法律体系,而是用会计准则和公认会计准则来规范,更重视会计信息的公允和真实,因此更强调依靠公司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2.税法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大陆偏向成文法系,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受法律影响深远,政府对企业施加较多的干预,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结合在一起,税法对会计的影响颇大,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考虑对国家税收的影响。例如原来由于税法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因此会计制度也不提倡采用这种折旧法。香港则不然,由于是英美法系地区,某些项目基于纳税目的而列作费用,他们在财务报表中也一般列作费用,其收益表即应税收益表。所以税法对会计的影响相对而言并不大。相关税务税法疑问可至弥敦商务询问,以权威的审计会计经验服务。

3.经济发展程度不同。香港已是比较成熟发达的市场经济,公平、公开、透明、诚信地准则深入人心,价格信号能比较灵活及时地反映经济本质,因此香港在会计处理中较多应用公允价值的概念。相反大陆还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远未达到成熟的地步。经济生活中有许多转轨时期特有的经济现象,价格信号也多有扭曲,未能真正反映经济实质。最明显的例子,在大陆股市,其是一个典型的弱势市场,投机性极强,

股价的波动与公司业绩相关性极低,只要有庄家炒作,许多ST、PT的股票同样大涨长红。在这种经济环境中,如果大量运用公允价值的概念,必然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利润操纵空间,因此大陆准则宁愿牺牲部分公允性而更强调信息的真实性。

4.投资主体不同。大陆公司的投资人主要是政府,而政府首先考虑的是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大陆的会计准则更强调应用谨慎性准则,以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香港公司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民间,因此相对不那么强调谨慎性准则的运用。

两地之间会计法规体系异同对比

(一)内地与香港分属不同会计法律规范模式

我国属独立型会计立法模式,将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集中形成专门会计立法,而在其他立法中,只对该法律规范对象有直接影响的会计工作进行准则规定。香港承袭英国做法无专门会计立法,属混合型会计立法模式,会计法律散见于有关法律之中,在《公司法》以及《证券法》等法律中对会计工作进行规范。

(二)内地与香港会计法律规范模式差异的因素分析

中国内地和香港因各自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实际情况不同而归属于不同的法系。中国内地受历史发展的影响,在法律体系上偏向大陆法系。中国内地会计法律规范有专门的会计立法,充分体现大陆法系特点。而香港法律体系则有很深的殖民属性,明显属于英美法系。香港曾作为英国殖民地,受英国同化政策及立法影响很大,有很多法律都是照搬英国的法律而成,在法律体系上习惯于在相关法律中对企业会计行为进行规范,没有专门的会计立法。

(三)内地与香港两地会计规范体系差异较大

公司法或商法在两个地区的会计规范体系中都居于中心地位。就会计准则而言对两地会计工作都非常重要,但它们的会计准则存在细节制定上的区别。会计准则要求有专业技术制定,又有强制力保证实施,因此会在不同程度上受政府和职业会计师两方面的影响。中国内地会计准则较多地受政府影响,而香港会计准则较多地受职业会计师的影响。

(四)内地与香港两地会计规范体系总体比较

会计规范体系通常由会计法律规范和会计核算规范两个层次构成。

两地会计规范体系层次及结构方面既存在着共性,又各具特色。内地的会计规范体系主要由《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构成;香港会计规范体系主要由《证券法》、《公司法》和会计实务准则等构成。两地会计规范结构存在如下差异:其一从两地的法律依据看,内地有专门的会计立法———《会计法》,香港地区则没有专门的会计立法,而是通过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等公司立法文件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工作;其二从会计核算规范层次看,内地会计核算规范由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构成,而香港则主要由会计准则进行具体规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体系

中文版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 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 声明 附件一的附录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体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查与评估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 ? 香港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 ?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 ?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 香港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 ?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 ? 香港会计准则第14号——分部报告 ?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 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 ? 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 ?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

? 香港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 ?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 ? 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 ? 香港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 ? 香港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褔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 ?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 ?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中的投资 ? 香港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 香港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的权益 ?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 ? 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 ?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 ?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 ? 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 ?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 ?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1号——已存在的拆卸、复原及其他类似的负债项目的改变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2号——会员于合作实体的股权及相类似工具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包含租赁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5号——对来自拆卸、复原及环境复原基金权益的权利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6号——参与特定市场而产生的负债:废旧电子电气设备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7号——《香港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所规定的重述方法的应用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8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范围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9号——嵌入衍生工具的重新评估 ?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10号——中期财务报告和减值

[中英对照名人名言]国际会计准则中英对照

[中英对照名人名言]国际会计准则中英对照 为了方便学生学习中外名人名言,现在很多的名人名言都中英对照两个版本,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中英对照名人名言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中英对照名人名言语录 Work makes the workman. 勤工出巧匠。 Between two stools one falls to the ground. 脚踏两头要落空。 Sow nothing, reap nothing. 春不播,秋不收。 By reading we enrich the mind; by conversation we polish it. 读书可以使我门的思想充实,谈话使其更臻完美。 Pain past is pleasure. 过去的痛苦即快乐。 The voice of one man is the voice of no one. 一个人的声音没有力量。 A great ship asks for deep waters. 大船要走深水。 Better to light one candle than to curse the darkness.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起蜡烛。 The shortest answer is doing. 最简短的回答就是行动。 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 成功的秘诀就是四个简单的字:多一点点。 All things in their being are good for something. 天生我才必有用。 Difficult circumstances serve as a textbook of life for people. 困难坎坷是人们的生活教科书。中英对照名人名言摘抄 While there is life, there is hope. 有生命便有希望。 To an optimist every change is a change for the better. 对于乐观者总是越变越好。 Never underestimate your power to change yourself! 永远不要低估你改变自我的能力! Storms make trees take deeper roots. 风暴使树木深深扎根。 A bold attempt is half success. 勇敢的尝试是成功的一半。 All things are difficult before they are easy. 凡事必先难后易。 Nothing is impossible to a willing heart. 心之所愿,无事不成。

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

香港与内地会计准则比较 (2010-12-05 23:17:21) 转载▼ 标签: 分类: PRC_GAAP 转载 原文地址:香港与内地会计准则比较作者:留有余味 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使用,而内地会计准则更加偏重历史成本,即强调账面价值。同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香港会计准则在涉及资产计价,特别是资产交易的情况下,强调了资产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内地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以账面价值为资产计价的基础,这种差别突出表现在对投资的核算和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上。 在资产减值的计提方面,同内地会计准则相比,香港会计准则更为强调专业判断和个别认定。尽管两地的会计准则均规定了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但具体的规定上有所不同。总体上看,内地的规定更为具体,例如对于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都进行了具体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就此规定得较为原则,资产减值中个别认定法应用的较为普遍,反映出准则本身更加强调公司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都将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处理作为重点,但各有侧重。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是会计准则的重点内容之一。相比之下,内地会计准则为防止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对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而香港会计准则似乎更为强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 应收款项 -------------------------------------------------------------------------------- 香港准则规定坏账计提范围比内地广,包括一切债权,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债券等。内地准则规定四类应收款项不能计提全额准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 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1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会计准则是会计规范的一种形式,另一种形式是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有自己特定的、严密的会计程序,主要包括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程序,采取不同的规范形式,组织这些程序的方式或规范的重点会有所不同。按准则和按制度来规范是不一样的。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引用的概念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范。人们通过学习具体的会计准则,将会熟练地了解特定会计业务处理的全过程。 会计制度则不同,以某一特定部门、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从中可以看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有两个最主要的差别:

(1)规范的对象不同。准则按经济业务或项目,制度 按一个企业; (2)规范的重点不同。准则侧重于确认与计量,制度侧重于记录和报告,确认和计量的内容有机地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准则是重点规范会计决策的过程,制度是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20多年来,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借鉴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2001 年1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7号文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项准则的通知》,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无形资产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披露, 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所有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非货币性交易》等六项会计准则。对于《投资》和《无形资产》两项会计准则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这项会计准则。对于国有企业有意施行这两项准则的应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以上两则通知充分表明我国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将长期并存,缺一不可,不能相互 代替。 西方一些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虽然由有关职业团体制定并发布会计准则,但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定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所不同的是这种会计科目体系是公司自行制定的,属于公司内部核算制度。我国目前将会计制度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最新整理)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着差异及差异存在原因是什么,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会计环境对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趋同;比较;会计环境 【Abstract】Listed companies implement new standard mark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and difference existence the reason,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ence of differences between accounting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nvergence; Compare; Accounting Environment

一、绪论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筹驾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香港会计准则17-固定资产

SSAP 17 STATEMENT OF STANDARD ACCOUNTING PRACTICE 17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Issued July 1995; revised April 2001 in bold type) The standards, which have been set in bold italic type, should be read in the context of the background material and implementation guidance and in the context of the Foreword to Statements of Standard Accounting Practice ,Interpretationsand Accounting Guidelines. Accounting standardsStatements of Standard Accounting Practiceare not intended to apply to immaterial items (see paragraph 8 of the Foreword). Introduction The objective of this Statement is to prescribe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The principal issues in accounting for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are the timing of recognition of the assets,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ir carrying amounts and the depreciation charges to be recognised in relation to them , and the determination and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other impairments to the carrying amounts . Scope 1.This Statement should be applied in accounting for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except when another Statement of Standard Accounting Practice requires or permits a different accounting treatment. 2.Charitable, government subvented and not-for-profit organisations whose long-term financial objective is other than to achieve operating profits (eg. trade associations, clubs and retirement schemes) are exempted from compliance with this Statement provided that full disclosure of their accounting policies is made. Nonetheless, these enterprises are encouraged to follow the accounting practices set out in this Statement. 3. This Statement supersedes SSAP 6 "Depreciation accounting". While this Statement is not primarily intended to apply to assets other than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many of the principles contained in this Statement may also be appropriate for other depreciable assets. does not apply to: Statement 4. This a. forests and similar regenerative natural resources; and b. mineral rights, the exploration for and extraction of minerals, oil, natural gas and similar non-regenerative resources. However, this Statement does apply to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used to develop or maintain the activities or assets covered in a. or b. but separable from those activities or assets. 5. In some circumstances other Statements of Standard Accounting Practice permit the initial recognition of the carrying amount of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to be determined using an approach different from that prescribed in this Statement. For example, SSAP 7 "Group accounts" SSAP 30 "Business combinations" requires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acquired in a business combination to be measured initially at fair value even when it exceeds cost. However in such cases all other aspects of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these assets, including depreciation, are determined by the requirements of this Statement.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一)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一) 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中国要发展经济,就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中,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自然就应该走向国际化。与此同时,为了与国际准则更好地协调与接轨,我国财政部也正积极地酝酿这方面的改革。 在众多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中。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和39号-金融工具无疑是最引入关注的。尽管该准则在国际准则此次修订之前已经生效,但该准则十分复杂,很难应用。而对于中国会计准则来说,这是全新的准则,并代表了对于金融工具会计的重大改变。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都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而其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为交易而持有以及其他指定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都计入利润表。在实务中,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应用问题。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持有各类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例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期权等)的企业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盈利亦可能波动频繁。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商业债券投资核算”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二者的差异分析。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债券投资的核算,对于商业银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增强信息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债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迅速增长。但债券投

资核算明显滞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有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改革和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不仅是推动商业银行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水平,增强信息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债券投资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试图通过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债券投资规定的对比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取向。 一、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平衡收益与风险的重要工具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既要吸收存款,又要通过发放贷款、同业拆放或购买债券等形式,将所吸收的资金有效地加以运用,以赚取合理的利差。同时,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强调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并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去化解风险,提高收益。贷款无疑是银行资金运用最重要的手段,但是贷款的发放不仅要有客户需求,而且要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贷款质量不高。呆坏帐多的现状,说明贷款风险很大。而债券投资相对于贷款而言,虽然名义收益率相对较低,但其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相对于存放和拆放资金而言,收益又较为可观。而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期限匹配,可以保持债券投资较好的流动性,以满足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因此,债券投资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在没有即时和可靠的贷款投放渠道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必然会

内地会计与香港会计实务核算比较剖析

内地会计与香港会计实务核算比较 内地会计与香港会计实务核算比较 ◆外币核算 香港关于外币核算处理的规定较为详细 香港《会计实务准则》第11号规定: A.企业因外币交易而产生的每项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均按当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编表货币单位,也可按实际的外币记账。 B.规定了外汇期货合同及外国子公司报表合并的外币处理方法。 中国内地在《企业财务通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及行业会 计制度中对外币业务核算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A.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按当时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记账汇率或按业务发生的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 牌价作为记账汇率进行折算。 B.企业各种外币项目(应指货币性项目)的期末余额,须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记账本位币 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C.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该资产完工入账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D.以外币收支为主的企业,,可以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表时应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中国内地还是外汇管制,外汇不能自由兑换,官方公布外汇牌价与市场真实汇率有一定的差价,不能真实反映外币业务情况。目前仍没有规定外币期货合同和国外子公司报表折合成人民币的处理方法,而只作理论探讨。 ◆存货核算 1、存货在中国内地的分类有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归类为固定资产外,其余均为库存,但归类为产成品、在产品和原材料。

2、在中国内地,存货按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后进先出和分批实际法进行实际成本核算;香港则不接受后进先出和分批实际法,其余方法相同。 3、中国内地,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香港则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在中 国内地计入当期损益,而香港则不用冲销损益。 4、香港参照年末行业数据或最近购进存货的进价和成本进行比较,对总成本大于市价的计提存货削价准备,中国内地新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这一点有规定,其它行业会计制度则没有,说明内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将更易被外国投资者理解。 内地与香港存货核算的差异来自于对谨慎原则的理解,内地在应用这一原则时仍有所保留,香港则 充分应用了这一原则,使其会计核算能更合理地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 ◆坏账损失的核算 1、中国内地主要有两种核算方法: a.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注销该笔应收账款。 b.备抵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国家规定为3%0-5%0,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为3%。计提方法按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的百分比计算。 2、香港是对所有已知的债权都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坏账计提范围比中国内地广,包括一切债权,如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等。计提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百分比法。 ◆投资的核算 1、短期投资。中国内地要求按实际成本核算;香港要求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核算,年末若成本 大 于市价则应按交易所当天收市价计算短期投资降值准备。 2、长期投资。中国内地要求按原始成本或权益法调整计价,对于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对于股票投资和其它投资,按占股权比例,采有成本法或权益法,不考虑永久性减值准备;香港则要求以成本值减去降值准备,企业每隔一定期限要对长期投资按公平价值进行重估。 ◆固定资产的核算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知识讲解

财务报表列报差异: 1、财务报告组成相同,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2、列报顺序,按流动性顺序 3、费用,中国准则按功能进行列报,国际准则可以按功能,也可以按性质。 4、报表格式,国际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报表格式,中国准则对报表格式和列报项目有具体的规定。 5、现金流量表,国际准则,企业可选择直接法或间接法,一般会选择间接法,不要求披露另一种方法;中国准则要求采用直接法,在附注中披露间接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差异 1、中国准则有明确规定,国际准则无具体规定,一般参照美国准则。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相同,按购买法进行处理。 购买法产生的商誉不摊销,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合并报表的编制差异 1、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报表,但国际准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不编制。 2、会计期间应进行调整,但国际准则允许3个月的差异,但应对重大交易进行调整。 3、应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购买法时产生的) 4、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差异:国际准则可选用两种方法,公允价值计量或少数股东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中国准则只允许采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5、母公司是否编制合并报表:国际准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豁免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通常为母公司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性主体或者母公司为另一家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且该企业公布合并报表,母公司是否编制合并报表具有选择权。中国准则要求必须编制合并报表。 资产项目 1、存货计价方法,相同。 2、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基本相同。 范围不同,中国准则不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承租人持有权益形成的投资性房地产。中国准则部包括未确定未来用途的土地。 后续计量:中国准则对企业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没有作统一规定,国际准则必须采用同一计量模式。 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时,中国会计准则小于账面时计入损益,大于账面时计入权益。国际准则统一计入损益。 3、固定资产 差异在后续计量,国际准则允许采用重估价模式,中国准则只允许成本模式。 4、借款费用 国际准则中融资租赁费用计入资产成本,中国准则不计入。 资本化的外币借款费用范围不同,国际准则只允许利息的汇兑差额资本化,借款的汇兑差额不可资本化。中国准则全部允许。 5、土地使用权 国际准则中将土地使用权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6、无形资产

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中国要发展经济,就 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 中国要发展经济,就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中,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自然就应该走向国际化。 与此同时,为了与国际准则更好地协调与接轨,我国财政部也正积极地酝酿这方面的改革。 在众多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中。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和39号-金融工具无疑是最引入关注的。 尽管该准则在国际准则此次修订之前已经生效,但该准则十分复杂,很难应用。 而对于中国会计准则来说,这是全新的准则,并代表了对于金融工具会计的重大改变。 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都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而其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为交易而持有以及其他指定的金融工具。 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都计入利润表。 在实务中,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应用问题。 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持有各类金融工具的企业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而盈利亦可能波动频繁。 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商业债券投资核算”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二者的差异分析。 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债券投资的核算,对于商业银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增强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债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迅速增长。

但债券投资核算明显滞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有着显著的差异。 因此,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改革和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不仅是推动商业银行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水平,增强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债券投资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试图通过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债券投资规定的对比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取向。 一、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平衡收益与风险的重要工具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既要吸收存款,又要通过发放贷款、同业拆放或购买债券等形式,将所吸收的资金有效地加以运用,以赚取合理的利差。 同时,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强调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并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去化解风险,提高收益。 贷款无疑是银行资金运用最重要的手段,但是贷款的发放不仅要有客户需求,而且要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贷款质量不高。 呆坏帐多的现状,说明贷款风险很大。 而债券投资相对于贷款而言,虽然名义收益率相对较低,但其风险较小,收益稳定。 相对于存放和拆放资金而言,收益又较为可观。 而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期限匹配,可以保持债券投资较好的流动性,以满足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因此,债券投资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在没有即时和可靠的贷款投放渠道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 必然会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债券市场,通过购买债券,取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 2007年12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联合签署 了《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等效的 联合声明》。这是继2006年5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 公会就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情况发 表联合声明后,两地会计准则接轨的又一项实质性进展。内地与香港 签订会计等效协议后,将会有利于今后与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开 展会计等效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中国注 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有利于贯彻“走出去”战略和中国资本市场的 健康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作出 应有的贡献。 一 一一 一、 、、 、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 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 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 新准则体系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的精神,在框架结构上也与国际会 计准则类似,其与香港准则趋同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会计要素的计量 新会计准则按国际惯例将“公允价值”概念引入会计体系,公允价 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 属性的会计模式。(二)坏账准备 香港准则规定的坏账准备计提范围比内地广,不仅包括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还包括应收债券等一切应收债权。而新会计准则在 应用指南中对坏账准备的规定是核算企业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等科目)的坏账准备。 (三)存货 内地准则原来规定发出存货计价可采取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 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香港准则不接受后 进先出法,其余方法则与内地准则相同。新的存货准则中,取消了原 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从而实现了与香港准则的趋 同。 (四)固定资产 内地准则原来主要以资产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同时内地准则 将折旧方法的变更认为是会计政策变更;而香港准则允许资产重估时 考虑现值,认为折旧方法调整规定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选择未 来适用法,而不用进行追溯调整。此次新准则在固定资产取得时,如 果具有融资性质,要用现值入账;此外。如有弃置义务的,对其费用

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通用会计原则的区别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1.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 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 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 2.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 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 3.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 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 4.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 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 5.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 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 6.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 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 用历史成本。 7.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 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 8.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 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 9.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 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 10.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 净额。US 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 11.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 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 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 12.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 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 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 13.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 GAAP 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 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 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 14.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US 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15.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 16.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US 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2015年) (1)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趋同及差异 2014年12月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新变化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述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现状 四、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新变化 1、概述 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中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等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要求从2007年1月1日逐步开始实施的,通常称之为“新会计准则”。之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称为“旧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41项具体准则,32 项应用指南,若干准则解释和补充规定。(其中:2014年7月,财政部对基本准则和4具体准则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三项具体准则)(见附表)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述 法规/指引简要介绍 1 项基本准则其作用是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和为尚未有具体准则规范的会计 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 41 项具体准则具体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发生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应用指南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相关条款的细化和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 提供操作性规定,还包括财务报表格式、会计科目、主要账务 处理等。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其他补充规定主要是对新会计准则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作出的解释,或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而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某些改进所作出的中国准则的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由财政部会计司编写,主要是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详细解释 以及提供示例。此外,财政部还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颁 布了一些为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而作出的规定。

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及趋同 李亚东 香港从2005年开始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即香港会计准则。2007年以来,中国财政部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等效问题进行了若干次技术会谈。双方一致认为,实现会计准则等效,有助于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促进两地企业、证券市场和会计行业的长远发展,同时能够增强中国在国际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经过一年时间的共同努力,除长期资产减值转回和关联方披露两项准则差异,确认了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了等效,并于2007年12月6日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 一、资产减值准则差异 1、资产减值的理论基础比较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资产的概念规定了资产的帐面价值不能以高于预期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计价,这正是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理论基础。而我国会计准则明确指出“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的确认比较 (1)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主要有三种,即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永久性标准是指只有永久性(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损失才予以确认。可能性标准是指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其特点在于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不同,确认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经济性标准是指只要发生减值就予以确认,确认和计量的基础相同,其可以减少确认时的主观判断和人为操纵,在实务中更具可操作性,国际准则就采用这一标准,我国也基本倾向于这一标准。 (2)关于资产减值的恢复。我国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这一点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在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3、确认资产减值的时间及条件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种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当可收回价值低于其帐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SFAS121规定长期性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在因环境改变或事件发生导致资产帐面价值可能无法恢复时,企业应确认该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对于“定期”的具体规定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 二、关联方交易披露准则差异 关联方对企业的业绩和财务状况有很大影响,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所有国有企业都必须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而中国会计准则提出,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规定,两个企业因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两者间发生的交易要按照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相同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很多困难,尤其是在像中国这样存在较多国有企业的国家中,有相当大比例的交易发生于同受国家控制企业之间,如中国石油的电话服务来自中国网通、运输服务来自民航、铁路等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交易数量较大,而且都是正常市场条件下发生的交易。要将它们一一披露出来,需要非常高的成本,而形成的信息对投资者来说却没有什么用处,反而可能淹没真正重要的关联方信息。 三、其他差异 在两地会计准则实现等效后,A+H股上市公司分别在两地公布的财务报告差异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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