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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实施规范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实施规范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实施规范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实施规范

本规范依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制定。市、县人民政府为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市辖区人民政府或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设区市所属开发区管委会,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委托,可以承担土地征收具体实施工作(以下均简称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依据本规范执行,其中依法须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其报件组织仍按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1.【勘测调查与协约】

1.1土地征收前,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在市辖区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设区市所属开发区范围内征地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其格式和内容参照附件1。

1.2土地征收勘测调查工作由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

勘测调查工作组一般由以下部门、单位人员和相关利益人参加: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被征地村;被征收土地联产承包户或土地使用权人;勘测定界承担单位;属于单独

选址项目用地的还应有项目单位人员参加。

勘测定界承担单位须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规定的程序和规范制绘土地勘测定界图。

1.3勘测调查时,应以村(居)为单位填制《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其格式、内容及要求参照附件2。

1.4勘测调查地类划分执行国标《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标准,并按分类标准附录A归并至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当现状地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不一致时,按以下规定办理:填制《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时,据实分类填报,并按分类标准填至二级类,作为征地补偿的计算依据。

制绘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填报建设用地申报文本时,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其地类填报按以下规定确定,按分类标准填至一级类:(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与现状地类相一致且均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土地的,按现状填报;(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耕地,现状图、现状地类发生变更的,按耕地填报;(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不为耕地,现状图、现状地类为耕地的,按耕地填报;(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现状图、现状地类均为建设用地的,按建设用地填报,但对无法提供权源证明属于违法用地的,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不得降低违法用地成本。

1.5勘测调查后,应由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臵方案,报请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同意后公示,其格式和内容参照附件3。

1.6征收土地补偿安臵方案公示后,申请听证的,应按规定做好听证笔录,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应出具处理意见,并反馈被征地村(居)群众;不申请听证的,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出具放弃听证证明。

放弃听证证明、听证笔录及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对群众听证提出问题处理意见上均须由三人以上群众代表签字捺印,其格式、内容参照附件4。

1.7土地征收补偿安臵方案经公示、听证或放弃听证后,由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臵协议,其格式和内容参照附件5。

土地征收补偿安臵协议中的地类面积按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地类填写并计补。

2.【拟定建设用地方案与组织报件】

2.1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方案,由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拟定编制。

2.2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方案内容包括建设用地项目

呈报说明书、被征收(收回)土地权属地类表、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臵方案,具体参照附件6中对应格式、内容。

2.3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方案内容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被征收(收回)土地权属地类表、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臵方案、供地方案,具体参照附件7中对应格式、内容。

2.4被征收土地的村居按民政部门确定的辖区隶属关系和行政村名称填报。

2.5建设用地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分别按照附件6和附件7要求组织报件,撰写建设用地审查踏勘意见,并按法定程序和权限呈报审批。

2.6建设用地报件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呈批,在区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设区市所属的开发区辖区内征地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直接呈批,分别参照附件6和附件7中规定的格式办理,以土地征收实施主体为单位编批次号。

3.【审查与报批】

3.1建设用地报件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用地条件,核实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等,向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上述内容的审查情况,对申报材料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省国土资源厅对市、县的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复核性审查,对用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结论性意见。

3.2土地权属资料。涉及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由土地征收主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土地所有权证书。

征收、收回建设用地的,应附具建设用地权源证明或依法处理文件。

3.3土地征收补偿安臵材料。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臵协议、听证材料(听证笔录和土地征收主体对听证问题的处理意见或放弃听证证明)、社保补贴资金到位证明。

社保补贴资金到位证明由土地征收主体财政部门出具。呈批建设用地前,财政部门应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即社保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3.4建设项目资料。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应提供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内容包括: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预审批复文件、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占用林地许可文件、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证明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文件。涉及协议出让土地的还应附具地价评估备案表。以上各类文件参照附件7相关要求提供。

3.5图件资料。呈报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应附具土地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属于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还应附具项目用地平面布臵图,但线性工程可以附具走向图和标准断面设计图。各类图件资料的规格标准分别参照附件6和附件7相关要求执行。

3.6各市、县人民政府呈批建设用地报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件,均采取表单式格式,具体参照附件6、附件7和附件8确定的体例。

4.【附则】

4.1建设用地按法定权限批准后,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其格式、内容参照附件9。

4.2收回国有土地,参照本规范执行。

4.3建设用地报批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审查件,审批后上报相同内容的纸质文档同时存档,两种文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 以前涉及土地征收规范的文件与本规范不一致的,按本规范执行。

4.5本规范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 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文件精神~为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1 总则 1(1 目的和任务 1(1(1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1(2 建立全省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1(2 依据 1.2.1 法律法规 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5、《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 6、《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2日, 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 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 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 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1.2.2 技术规范 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3、《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籍字[1998]第36号,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57号, 7、《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8.、《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 9、《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10、《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

山东济南春节习俗

山东济南春节习俗 山东济南春节习俗 旧时一进入腊月,人们便开始筹划过年事宜,济南谓之“忙年”。到了腊月初八,济南叫“过腊八”,人们用糯米加入各种豆类、大枣、花生、栗子和糖,熬制成粘稠的“腊八粥”,用来表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济南人还喜欢用泺口醋腌制“腊八蒜”,到了小年和大年时,吃饺子用腊八蒜和腊八醋佐食,刺激又消食,可为“黄金搭档”。 腊月二十三为辞灶日,济南叫“过小年”。这一天人们要在锅灶前贴新灶王爷像,供奉麦芽糖,以求灶王爷吃了粘牙的蜜糖就能“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也正是从这一天开始,家家户户开始“扫尘”,即清扫房屋,置办新衣,办年货。 济南有句顺口溜“二十八,把面发”。临近过年,人们开始蒸馍馍,这时的馍馍都在面中放点糖,吃起来像点心。馒头形状也各式各样,有的做成小刺猬、小兔和小猪,也有用雕花模子扣出的金鱼和蝴蝶,最不济也要用红颜色在大馒头上点上红点,以烘托年味儿。当然也少不了做发糕,打酥锅、炸麻叶、炸藕盒、炸鱼、炸松肉、煮五香疙瘩皮咸菜等等。济

南周围的农村这时则开始做豆腐、摊煎饼、用炒熟的小米面制茶汤面,一派喜气洋洋之景象。 重头戏还在“大年三十”。院门及屋门要贴迎新春联和年画,在济南,门扇上的门神多贴秦琼和尉迟敬德画像,而年画中“连年有鱼(余)”、“龙凤呈祥”和“老鼠嫁女”等颇受济南人的喜爱。当夜色降临时,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一年中最为隆重的一餐“年夜饭”,喝团圆酒。饭前不忘记已故的祖先,先到街上或院子里燃香烧纸。在郊区农村,还有在院子里撒芝麻秸的习俗,以“喂”祖先乘坐的牛马。 吃完团圆饭,全家人团坐在一起包饺子,午夜前不能入睡,谓之“守岁”。济南过去过年的饺子多为素陷,寓意来年平安素静。四更或五更时分,全家人要一起吃饺子,俗称“五更饺子”,取其谐音,也称“更岁交子”,在半夜旧岁刚过已交新年子时吃它,象征辞旧迎新。 有趣的是,济南过年时人们的言行都有些忌讳,如年三十不能到人家串门,不能向人家借东西,出嫁的女儿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除夕夜不能大声讲话,更不能说不吉利的话。饺子煮破了,要说“挣了”(寓意挣钱的意思);如摔碎了盘子碗等家什,要赶紧说“岁岁(碎之谐音)平安”。还有,年初一不能吃面条,据说吃了面条一年麻烦不断;初一还不能扫地和倒垃圾,那样会将财气一起扫地出门。 放爆竹,同样是春节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古代过年

土地征收两费分配和管理办法

土地征收两费分配和管理办法 为依法搞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补偿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 2008 ] 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5]9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供各被征地组织参考。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办法总述 (一)法律依据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时,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年产值确定。征用耕地前3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江口镇1720 元/亩,其他乡镇1580元/亩。 (二)分配问题 1、征收土地的面积: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经三审三公示确认并锁定的数据为准,以确保被征土地面积准确无误。 2、被征收土地的确认:以被征地农户、现场调查人员、村社群众代表、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为准。 3、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口,按县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并整顿后确认的数据为准。 (1)新增人口的确认: 时间期限:1999年公历1月1日后至分配期止的月底止。 ①婚进。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且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凭结婚证确定计算为新增人口,且原居住地需出据土地承包证明。 ②出生:常住人口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户中新出生人员凭入户户籍证明计算。 ③符合法定收养程序的收养人员。 除上述以外的新入户人口均不计算为新增人口。 (2)减少人口的计算方法: ①死亡:期内死亡不论是否注销户口的人口应减除。 ②退包人口:期内符合法定程序退出承包地的应减少相应人口。 ③农转非:全家迁往设区的市且农转非的应减少相应人口。部分成员户籍变动的不作减少人口计算。 (3)关于出嫁女和新迁户的问题,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纸质就业协议书填写及网上注册录入相关问题

纸质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纸质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一定要全面正规:封面左上角的“学号”要填写,“用人单位”栏要和内页中用人单位的公章一致; “培养方式”填统招 “学制”填全日制本科 “学历”填大学本科 “健康状况”填健康 “应聘意见”一般填同意到某某单位工作等等。“毕业生签字”一定要有。 “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及邮编”一栏不允许空白,如果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请如实填写“单位不予接受档案” “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签章:可以使用人单位的人事章。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一栏一定要填写,单位应该知道,或者网上可以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网上注册及录入相关问题 打开“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每一位毕业生都要在此注册。不管你是出国、考研、考公务员、将来不就业的等等都需要注册!注册成功以后,可以根据签订的

单位不同,进行以下操作: 1、签约省内单位的:可以进行网上签约的,网签成功后,用人单位将系统自动形成的就业协议书打印三份(尽量不要自己打印,那样打印出来的格式不正确),用人单位 盖章、毕业生签字后,用人单位、毕业生、辅导员处各存留一份。交给辅导员的那份一定要在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学号。 签约省内单位,在网络未开通前没有进行网上签约的,已经签订纸质三方协议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不要认为省内单位只有纸质协议,没有网签,就可以随便签订其他单位!切切!往年因为学生私下签订2个单位而无法顺利取得派遣证从而无法顺利毕业的情况! 省内单位不能进行网签的,可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范本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款的为正规。后附)注意: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一定是毕业年即2016年的7月份至2017年7月,至少签订一年以上,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无效。劳动合同封皮右上侧一定要写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应该知道,或者网上可以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2、签约省外单位的:分为两种情况 一、省外正式就业:毕业生和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如

20131126-山东省土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厅长办公会后修改)-周二 - dy

山东省土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区域间土地资源互补,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规范全省土地指标交易市场,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指标交易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土地指标包括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存量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指标。 (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以下简称占补指标)是指通过按照符合国家规定投资来源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的耕地面积,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和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的补充耕地面积。 (二)存量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指标。存量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指标(以下简称挖潜指标)是指通过建设用地整治等多种方式,将各类闲置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并按要求验收合格的建设用地空间指标。 第四条切实加强宏观调控,省人民政府对补充耕地资源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资源实行统一规划、计划管理,鼓励土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集中整治,适当调控区域间土地指标余缺,平抑土地指标交易价格,平衡各类土地指标的使用,防止资源地区垄断。 第五条占补指标的交易主体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家、省批准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的业主单位;挖潜指标的交易主体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作为土地指标交易主体。 除经国家、省批准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的业主单位外,土地指标交易具体工作由交易主体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承办。 本办法中转让土地指标方简称“卖方”,受让土地指标方简称“买方”。

2017年山东省济南市中考数学试卷(含标准答案解析版)

2017年山东省济南市中考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1.(3分)在实数0,﹣2,,3中,最大的是() A.0 B.﹣2 C.D.3 2.(3分)如图所示的几何体,它的左视图是() A.B. C. D. 3.(3分)2017年5月5日国产大型客机C919首飞成功,圆了中国人的“大飞机梦”,它颜值高性能好,全长近39米,最大载客人数168人,最大航程约5550公里.数字5550用科学记数法表示为() A.0.555×104B.5.55×104C.5.55×103D.55.5×103 4.(3分)如图,直线a∥b,直线l与a,b分别相交于A,B两点,AC⊥AB交b于点C,∠1=40°,则∠2的度数是() 第1页(共47页)

A.40°B.45°C.50°D.60° 5.(3分)中国古代建筑中的窗格图案美观大方,寓意吉祥,下列绘出的图案中既是轴对称图形又是中心对称图形是() A.B.C. D. 6.(3分)化简÷的结果是() A.a2B.C.D. 7.(3分)关于x的方程x2+5x+m=0的一个根为﹣2,则另一个根是() A.﹣6 B.﹣3 C.3 D.6 8.(3分)《九章算术》是中国传统数学的重要著作,方程术是它的最高成就.其中记载:今有共买物,人出八,盈三;人出七,不足四,问人数、物价各几何?译文:今有人合伙购物,每人出8钱,会多3钱;每人出7钱,又会差4钱,问人数、物价各是多少?设合伙人数为x人,物价为y钱,以下列出的方程组正确的是() A.B. C.D. 9.(3分)如图,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某景区规定A和B为入口,C,D,E为出口,小红随机选一个入口进入景区,游玩后任选一个出口离开,则她选择从A入口进入、从C,D出口离开的概率是() 第2页(共47页)

《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18号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公告 (第18号) 《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4月23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 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负总责。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土地征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其下设的市国土资源土地征收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具体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排,

代表政府具体负责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做好土地征收相关工作。 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土地征收工作。 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 第五条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报批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听证权利等,告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并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六条土地征收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在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土地征收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人员安置途径和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第七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公告指定的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八条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操作流程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操作流程 省内院校毕业生功能操作 1.毕业生注册 毕业生在首页“用户登陆”部分,点击“毕业生注册”链接,显示毕业生用户使用协议界面,选中“省内毕业生”类型,点击“接受”按钮显示省内毕业生注册界面,输入身份证、姓名、新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确定”按钮。系统判断用户在省内院校上报的生源库中是否存在,若存在则帐户设置成功。 2.毕业生登录 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首页“用户登陆”区选择“身份”为毕业生,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进入专区。 3.个人信息维护 个人信息维护 允许毕业生完善个人信息。对于经过学校审核统一上报的信息,本人不能修改(灰色显示)。 操作步骤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个人信息维护”,右侧显示用户信息修改界面,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信息更新完成。 登陆密码修改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可以修改自己的登陆密码。为了保证信息安全,建议毕业生经常更换自己的密码信息。 操作步骤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登陆密码修改”,右侧显示登陆密码修改界面,用户录入帐户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密码更新完成。 操作码修改 操作码是毕业生和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或解约时用的,系统默认为毕业生设置的操作码为空。为保证操作码的安全性,在毕业生登陆系统后要重新设置。 操作步骤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操作码修改”栏目,右侧显示操作码修改界面,用户首次设置操作码。 用户录入操作码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操作码更新完成。 取回密码 毕业生用户如果忘记登陆密码,可以利用系统提供的取回密码功能找回。系统返回用户的是一个新的密码。系统提供邮箱、手机、密码提示问题三种方式帮用户找回密码,如以上三种方式无法找回密码,请联系系统管理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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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标 签】土地增值税预征 【颁布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鲁地税三字﹝1998﹞14号 【发文日期】1998-08-31 【实施时间】1998-09-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土地增值税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自1994年土地增值税开征以来,我省土地增值税收入连年增长,征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和计税依据的复杂,征管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申报登记率低。对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加强我省土地增值税管理、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从维护税收法规的严肃性、促进依法治税的高度,认识对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把《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暂行办法》落到实处,使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搞好税源控管。各级地税机关一定要重视税源控管工作,要借对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管理之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申报登记情况、房地产转让情况、土地增值税纳税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对没有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登记手续和偷逃税的单位和个人,限期办理登记和补缴,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该暴光的暴光。通过检查清理,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摸清税源底数,建立征管档案,设立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台帐,为今后征管打下坚实基础,使土地增值税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切实做好预征率确定和实施工作。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因所处地理位置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而不同。各地在确定本地的预征率时,一定要做好出台前的调查测算工作,使预征率贴近实际。同时,各地要对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管理进行宣传或解释,以取得社会各界及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保证土地增值税

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知识《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知识《农村土地承包法》 3、《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没有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同一概念,没有区别。土地使用权是法律上比较规范的说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是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对应。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民手中拿到的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普遍被广大农民所接受。 4、农村土地是指哪些土地?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以及养殖水面等。 5、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6、什么叫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7、什么叫其他方式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联户和成员,也可以是经本集

山东 - 济南目前已开通的手机号段

山东 - 济南目前已开通的手机号段 130联通号段 (共74个) 计算得出济南联通130号段共有超过74万个手机号(计算方式:号段数*万门 74*10000=740000) ? 1300017 ? 1300170 ? 1300171 ? 1300172 ? 1300173 ? 1300174 ? 1300657 ? 1300658 ? 1300659 ? 1301017 ? 1301170 ? 1301171 ? 1301172 ? 1301173 ? 1301174 ? 1301298 ? 1301299 ? 1302170 ? 1302171 ? 1302172 ? 1302173 ? 1302174 ? 1302657 ? 1302658 ? 1302659 ? 1303170 ? 1303171 ? 130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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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238

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济南市政府令第238号) 来源: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人:济南市政府发布时间:2010-07-15 政府令第238号 《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15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建国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和实施规划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批准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行政区域内(含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土地征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第五条土地征收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市征地办公室具体负责。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环保、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民政、公安、住房保障管理、林业、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对提前完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任务、搬迁并交付被征收土地的,由市人民

政府予以奖励。 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 第七条拟征收土地时,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征收土地的依据、位置、范围、用途、补偿依据等征收事宜书面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通知有关部门自告知之日起停止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房屋抵押、房屋的新建及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有关手续。 第八条书面告知后,市征地办公室应当会同被征收土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收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登记,并与相关产权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应当按照确认结果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认补偿:(一)不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或批准手续的建(构)筑物;(二)自土地征收告知之日起,抢栽的树木、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建(构)筑物。 第九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调查确认结果,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书面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十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并要求听证的,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没有异议的,由市征地办公室、市(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支付部门(单位)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数量、地类、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费用拨付的时间和方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付土地的时间和方式、协议生效的时间等。 第十一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拟定土地征收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土地征收方案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土地征收的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经批准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公告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确需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的,由市征地办公室和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土地征收

[法律资料]山东省出让土地收支管理办法

[法律资料]山东省出让土地收支管理办法 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 益,以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按照规定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划拨土地的预付款也应按照上述要求管理。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国库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 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

村官考试:《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 1、颁布《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何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农民心愿,对于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目的是什么? 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宗旨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本目的是: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没有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同一概念,没有区别。土地使用权是法律上比较规范的说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是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对应。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民手中拿到的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普遍被广大农民所接受。 4、农村土地是指哪些土地?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以及养殖水面等。 5、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6、什么叫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山东济南方言

山东济南方言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的习俗、个性、历史渊源、文化底蕴都会融入到其言语之中。要深度地了解济南和济南人,济南话是一本无法绕过的教材。而伴随着城区的拓展,普通话的推广以及外来人口的拥入,在七嘴八舌的城市语言中,济南的母语正走向消隐。以致不少土生土长的济南人都戏称自己所说的不过是“济普”(济南普通话)。原汁原味的济南话正成为人们留恋的对象。 出立(chu li )四声,---意思是:“掉”的意思。例如:你注意着点,别出立下来老。 奏——做。如:你奏啥呢? 滋洇滋洇——指慢慢喝酒。如:王哥,晚上到俺那滋洇两口去啊? 丝孬——指食物变质,起初指变质后食物里的丝状物质,后泛指变质物体。 死眉塌哈眼的——指办事不看眼色不灵活。 洋获——指臭美。如:你看这个女的真洋获啊。 拾漏毛儿——指钻空子得了便宜。如:老王病了,让他小子拾个漏毛儿占人家名额出国了! 哩哏儿棱——指装糊涂,办事敷衍。 腻歪——指使人厌烦和无休止的纠缠。 没没答答的——指对事情漫不经心,不置可否的态度。(没读mu) 木乱——指心绪很乱,理不出头绪来而烦躁不安。如说身体部位木乱,则指该部位既不是疼,也不是酸麻,但又好象有点什么似的。 母量——估量的意思。 秫米——指办事不利索,好事办瞎了,还含有不懂事,说话不当之意思;或遇事不顺利。如:我今天把钱包丢出租车上了,真秫米啊! 尧巧——指奇巧,有奇怪的意思。 捞么——指拖拖拉拉,没有时间观念。例:快迟到了,你还捞么啥?

拉呱(三声)儿——指聊天说话。 迂磨/黏痰——指说话办事不利索。 打搐搐——指退缩不前。 甜么索的——指一个人嬉皮笑脸,故意讨好的样子。也指食物有甜味但不好吃。 瞎包——指不学好,没出息,不成气(歇后语:虾米皮包包子——瞎包)。 涕溜圆——指非常圆的东西。 瓢扁——指平面的东西不平了,一部分翘起。(有的也读翘扁) 龙弯——指圆的东西不圆了。 皮塌——指食物受潮不脆不酥,不好咬。 死孙——指办事不灵活呆板的人。(骂人的话) 刺挠——指讽刺挖苦人。也指身体发痒。 毛哥儿——指外行不懂。 地场——指地方。如:“上哪个地场去?” 拽文——指假充斯文。 懈儿咣当的——指松松垮垮的样子。 鸡零狗碎的——指琐碎不完整的事或东西,含轻蔑的意思。 泥浓铺嚓的——指道路泥泞,不好走的样子。 么——济南人最常用的词,指什么。如:你干么?就是“你想干什么?”的意思 截就——凑合的意思。如:你就截就截就吧!咱就这条件。 咬憋嘴——指不顺嘴,不好念~拗口。如:这绕口令真咬憋嘴啊! 崩木根——指说不着边儿的话,吹牛的意思。 将将的——指将就着,干事就差一点就不行。如:我也就是将将的够着这球板。 点划人——指撺啜别人干某件事情,有欺骗、忽悠别人的意思。如:你别听他那套,他净点划人玩! 忒——“太”的意思,跟北京话里的“特”相同。如:这事忒难办了!或者她忒美了!

山东高校应届毕业生网签

一、网上签约 1、应约的功能是什么?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后,可以对此单位应约。毕业生只能对一家用人单位应约。应约操作完成后,对其他用人的单位应约状态为锁定,即不能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约。 2、毕业生如何“应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左侧的“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应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用人单位发送来的签约邀请列表。 对于已过期、已解约、已拒绝及审核、签证失败的签约邀请可以进行删除。 毕业生点击“拒绝”按钮,则签约失败,点击“应约”按钮,则出现回复应约的对话框。 毕业生输入设置的“操作码”后,点击“同意应约”按钮,则网上签约成立。 3、毕业生如何认识“应约”的重要性?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在有效期内(系统默认是5天)如果选择“应约”,表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定的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只有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它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 注意:毕业生务必谨慎使用“应约”功能。“应约”标示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正式签约。 4、为什么毕业生收到的签约邀请中只有“拒绝”按钮? 省内毕业生收到省内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中,没有“应约”只有“拒绝”按钮,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原因有: (1)毕业生已应约其他用人单位。 (2)毕业生如果是定向生或委培生的话,系统初始状态是把这类毕业生的签约状态锁定。 (3)毕业生已经申请省外就业。 (4)毕业生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栏目已录入协议书。 (5)毕业生在学校已经锁定就业方案。 5、毕业生如何与省内用人单位在信息网上签约?

(1)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网上达成签约意向; (2)就业协议书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网上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3)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用人单位可以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分别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盖章签字后,书面协议正式生效; (4)毕业生送盖章签字的协议书到学院网上存档,同时系统自动发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后,签约过程结束。 6、省内院校毕业生如何与省外单位签约? (1)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信息网”注册用户,则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的网上签约与省内用人单位网上签约流程相同。 (2)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信息网”非注册用户,则按如下流程来办理:第一,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学院分管老师审核通过后发放全国统一协议书;第二,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署全国统一协议书后,在“信息网”上录入外省协议书内容;第三,学院分管老师在“信息网”上审核毕业生录入的外省协议书(同时审核已签署的全国统一的协议书),审核通过后转入就业方案库。 7、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后,是否还需网上签约? 山东省自2006届毕业生开始,就业工作要整体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无论何种就业情况,都需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办理与用人单位的签约、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等就业手续,否则毕业生将无法获得报到证(派遣证),无法正常办理就业手续。 二、网上解约 8、解约的功能是什么? 解约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解除已签订协议书的功能。 9、毕业生如何“解约”? 解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另一种是毕业生提出解约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毕业生签约的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约申请,毕业生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毕业生选择“同意解约”,则系统生成一份解约函;毕业生选择“不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

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2002年修正) 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 1996年6月15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1月2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登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土地登记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以下统称土地权利)进行确认,核发土地证书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土地权利人是指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权利的单位和个人。 本条例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依据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取得的抵押权、承租权等项权利。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利的取得、变更、终止,均应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但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除外。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土地的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 第五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 宗地是指由土地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 土地使用权类型、期限和用途不同的,应当分别划宗。 第六条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土地登记申请; (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 (四)注册登记; (五)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第七条经依法登记确认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的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利的法律凭证。 第八条未经依法登记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或者抵押。 未经依法登记的土地,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不得先行登记。 第二章登记申请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该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登记。 集体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申请登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登记,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代为申请登记。 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登记。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09〕70号,2009年8

嘉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嘉政发〔2009〕70号 (2009年8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辖区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管理。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县(市)统一征地机构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统一征地,并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第四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原则: (一)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得降低被征地人员的生活水平。 (二)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坚持依法征地、合理补偿。 (三)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 (四)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五)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第五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市)统一征地机构负责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的拟定和征地补偿各项费用的收支等工作。 市、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测算、发放管理和被征地人员再就业促进等工作,具体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市、县(市)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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