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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办案询问笔录制作技巧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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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办案询问笔录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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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当前制作询问笔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逻辑混乱,含糊不清。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无计划、无目的的开展询问,前言不搭后语,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不能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二)相互矛盾,繁琐不清。制作询问笔录时,所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有些甚至虎头蛇尾,自我否定,给案件定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概念模糊,粗枝大意。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比如违法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等环节没有作必要询问;有些在询问时对重点违法事实一带而过,致使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违法事实不清,给证据收集带来一定难度。

(四)提问不精,方法简单。不善于用精练、简洁的语言发问,导致对一些比较复杂的违法情节及事实,无法用精练的语言将其准确记录在案,造成日后在行政诉讼、复议时授人以柄。

(五)主观臆断,疑案从有。一些办案人员在接触当事人时,不善于通过人证调查,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而仅凭滥用执法权力和主观判断的结果定案,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正当权利,显失执法公正。比如:有些在询问笔录开始时,就直接问“你知道工商部门找你是什么事”只要当事人稍一停顿,就说:“你这个人不老实,想通了再来”;有些在询问笔录结束时习惯记一笔:问“你违反了工商法规,我们要对你作出处

罚,你是否接受?”等等语句。在询问调查阶段,就将案件终结的结果提前告知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程序违法。

针对以上制作询问笔录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分析其原因,除了与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关联之外,关键一点,是目前工商部门强调办案程序的重要性之后,办案机构在如何规范办案程序方面做文章,而忽视对证据调查中的人证收集的研讨和学习,没有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理论方法,从而导致整体办案水平不高。

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技巧

(一)询问笔录的准备阶段。

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办案人员在接触个案之前,只有经过缜密的分析、梳理,有步骤、按计划地展开询问工作,才是制作询问笔录的第一步。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可分为以下4个步骤:

1、了解基本案情。办案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案已有的材料。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参与人员、案件的性质和经过、已有证据材料等。了解这些基本案情,可以在大脑内搜索当事人大概的违法事实。这对个案的定性,笔录的定势将起到关键作用。不仅可以提高询问的效率,而且可以减少询问的盲目性。

2、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在个案中,询问之前了解涉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再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对个案进展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一个当事人,同

样是一个办案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只是询问的先后次序不一样,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不一样。因为,有些涉案当事人,他在整个违法事实中,有的是知情者、主谋者,有的是协从者、参与者,如若不加以分析,把主次顺序搞错了,可能导致询问工作无功而返。在通常不加以注意的情况下,个案中先询问涉案的知情者,他就有可能把其所知情的违法事实推向参与者;如若执法人员再来询问参与者,事实上他本身是不知情者,这样就会使已知变为不知,不知的还是不知,影响询问的进度和效果。

3、确定询问的必需物品和地点。除了在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之外,制作询问笔录时,应对必需的物品和地点有所选择。准备必需的物品除了办案文书以外,另外还应备有用于计算的工具,用于查阅的法规资料,以及与当事人违法事实相关的已知证据材料;除此之外,还应对当事人涉案的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有必要进行控制、抽样、鉴定、分析。在确定询问地点方面,原则上因陋就简,以静制动,但要对涉案的第三人及其他与案情无关的人员进行回避。

4、制定周密的询问计划或询问提纲。实践表明,周密的询问计划及询问提纲,犹如作战的行军图,夜行中的指南针,不仅是已方主动出击的有力武器,而且是牵着彼方团团转的牛鼻绳。制定周密的询问计划是一项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群体工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对一起案情简单的个案,办案人员可草拟几条应付了事;但对一起案情复杂,涉及多个违法当事主体,且涉案金额较大的案子,则需要静下心来分析、论证,步步设防,步步为营,既要考虑“剥竹笋”,又要提前“设防区”。防止当事人打惊之后,造成难以弥补及难以挽回的损失。

因此,就一个案情较为复杂的个案而言,在制定询问计划或询问提纲时,应把握以下五点关键。一是应明确本次询问的主要目的和所要查清的问题。即执法人员找当事人做询问笔录,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假如不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对本案的处罚定性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二是确定准备向被询问者提出的问题及提问方

式。在制作询问笔录时,是直截了当讲明已方观点,还是迂回突破,故意卖关;是暗中框定违法事实,还是真枪实弹,正面交锋;是采取釜底抽薪,暗渡陈仓的方式,还是声东击西、欲擒故纵。三是预测询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准备好相应的防漏、防堵措施和对策。对一些敏感问题和关键细节,要预测当事人是否会翻供,全盘否定;是否会突然沉默,避重就轻。如若当事人对前面已讲的违法事实翻供,或者突然明白办案人员的意图之后沉默不语或全盘否认,办案人员下一步应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对当事人构成威慑或无效之后,则需要另辟奚径,采取第二套或第三套方案以打破僵局。四是在询问过程中,需要使用哪些证据,如何使用及何时使用。五是办案人员应当注意的其他事项,比如主审与记录人员应处在什么角色位置上,区分被询问对象如何配合发问等。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制作阶段。

在询问过程中,办案人员可根据个案的具体特点、已方掌握证据的情况、以及被询问人回答问题的态度,采取不同的询问问话策略。笔者认为,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方法:一是由远及近,迂回问话法。有些个案,办案人员仅在现场即时掌握了违法经营活动的一些证据,但数量较少,不足以对当事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作直接证明。这种情况则宜采取以虚掩实,迂回包抄的问话策略。办案人员有意识地先不涉及主要问题,而是隐蔽主攻方向,询问一些似乎与案情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问题,以分散其防御的注意力,使其无意中说出某些与主要问题有关的细节,或者暴露出矛盾和破绽,使其陷入不得不讲实话的处境。

比如:在办案过程中,通常对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感到头痛。因为这是一个敏感问题。若在制作询问笔录时,先避开非法所得这个敏感话题,而是询问他的成本,主要是房租、水电、人员工资、招待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成本支出;再询问当事人的收入,从已知证据

入手,主要是日生产、月积累、年收入的情况。待其认可之后,再来一次“回头问”,确定他的经营收入、支出固定值,再除去税费及其他合理支出,就可以得出当事人非法经营的所得情况。这样算出来的结果,当事人一般无话可讲。打开缺口之后,对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可以起到瓦解作用。

二是声东击西,欲擒故纵法。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会碰到这样一些案例,对一些相当关键的已知物证、书证,在询问时不注意方法,当事人不仅不承认与已有关,反而被其摸到底之后,往往容易被对方反戈一击,实施“反控制”,而使已方陷入被动困窘的局面。这类事例,往往在商标侵权、仿冒、假冒等个案中容易碰到。明知道是当事人自己干的,他就是不承认。但若改变问话策略,很可能变被动为主动,使当事人束手无策。具体来讲,对案情作出分析之后,制造假象,引导当事人作出错误判断,使其丧失警惕,思想松懈,然后抓住要害做文章,引申出其违法事实。

三是开门见山、直接问话法。在办案实践中,对一些违法行为明显、证据充分齐全、定案把握大的简单个案,所采取的通用作法。一般对当事人违反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包括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制假售假案件的偶犯、从犯时,惯用的手法之一。其特点是抓住个案的关键性违法节点及问题,开门见山,直接向当事人提出,问清是否,并且穷追不舍,直至当事人完全交待。

制作询问笔录的语言策略

询问笔录是我们在调查案件中常常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是我们目前办理案件的主要证据之一。制作询问笔录也是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斗智斗勇的一个过程,体现了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如果我们掌握一些常用的询问语言技巧并综合运用,就可能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开门见山法。开门见山法适合对事实已基本清楚,且案值不是很大的案件很有效。在询问当事人时,马上让他了解我们的意图,告诉当事人只想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如果当事人想采取撒谎的方法蒙混过关,办案人员可将当事人言语不实之处点出,将案件的基本事实直接摆出来即可让当事人原形毕露。

二、刚柔并济法。刚柔并济法需要两个办案人员的默契配合。一个办案人员在询问时要加重语气“打当事人的嘴巴”,可以采取举重罚案件的例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讲法律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等言语,使当事人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另一个办案人员则去“揉”,讲我们重教育、轻处罚处理原则,举当事人坦白从宽处理的例子,以博取当事人的信任。采用这种方法当事人往往会心平气和地对后者讲出实情。

三、寻根究底法。寻根究底法主要针对那些爱打“卷烟被调包”、“自己抽的烟”、“他人寄放的烟”等幌子的当事人,打这些旗号的当事人说谎的占了绝大多数。当事人撒一个谎,就有可能需要五个甚至十个谎言来配合。比如当事人说烟是他人寄放的,你就可以问是谁寄放的,什么时候寄放的、寄放了多少、怎么联系等等。也许你只需当着当事人的面打个免提电话就戳穿当事人谎言。

四、各个击破法。各个击破法非常适合有多个当事人案件,也适合对违法行为比较了解的多人。由于几个当事人做的是同一违法行为或比较知悉案件的情况,他们对案件真实情况的描述应当大致相同。这时,办案人员只需将几个人同时分开,做一份问同样问题的询问笔录,如果其中一个不讲实情,就会相互矛盾。办案人员在接下去的询问中逐一点出矛盾之处,当事人就只能承认案件事实。

五、一石多鸟法。对付那些案中有案的当事人,特别是搞“二次批发”、“拎篮子”的违法案件当事人。使用这种方法往往有“意外收获”。这些当事人往往有固定的地下销售网络,一个大的案件会牵扯出好几个甚至十几个其他案件。这样的询问笔录成为其他案

件的重要佐证,可谓“一箭双雕”!所以询问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务必究其卷烟来源渠道、销售台帐、销售网络等情况。

制作询问笔录五忌五宜

作为案件定性的证据,询问笔录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要求,遵循法定程序,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注意一些细节,掌握一定技巧,总结一套规律,从而取得较好的询问效果。下面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谈谈在询问笔录制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忌拐弯抹角,宜开门见山。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要尽可能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一开始就告知被询问人要调查什么,他应当怎么做。同时,让被询问人知道其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和不如实提供情况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总之,尽快让被询问人了解办案人员的意图。

忌无备而战,宜知己知彼。与当事人谈话好比一场“心理战争”,需要对被询问方事先进行深入的了解。要充分考虑询问时可能出现的不同情景,事先拟定出一套或多套询问提纲,这样询问起来就会心中有数。对当事人的情况要尽可能多地进行了解,包括其商品来源、销售范围、参与经营者等,还包括其家庭情况、个人脾气秉性等。只有尽可能多地掌握当事人的情况,掌握更多的违法证据,才能更有的放矢地开展询问调查。

忌过于随便,宜严肃认真。询问调查过程要体现出严肃性。程序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场所上,如果是在单位询问,要到专门的谈话室进行;穿着上,要着装规范;行为上,不能简单粗暴,像审问犯人一样,也不能过于热情、和气,防止助长当事人的气焰,更不能边询问边聊天、开玩笑等。还要注意观察当事人席位的心理变化,有意形成一种强大的心理攻势,使其主动坦白。另外,对于请客送礼、说情讨好的,要严词拒绝;对

于避重就轻、隐瞒事实的要及时警告,使其明白后果的严重性;对于态度强硬、不于配合的,要向其讲明政策,说服教育。

忌轻描淡写,宜细致深入。在学问记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表述,最好的记录方式是用其原话,一问一记,做到详尽周全。一定要将关键环节、具体细节详细的用文字固定在笔录中,记录时如果取粗去精、舍重就轻,就会造成取证不周全,给案件定性带来困难。此外,执法人员要善于通过观动作、看表情、听话音、察眼神等方法细致观察对方,善于抓住当事人显露出来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查出串案。

忌方法单一,宜讲究技巧。对不同性质的案件要使用不同的询问方法,面对不同性格的当事人要运用不同的问话手段。比如,对无主观故意性且危害性不大、有意悔改的被询问人,要耐心的向其讲解法律法规知识,使其明白错在何处,以助今后积极改正。对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存在主观故意性和侥幸心理、设法周旋的被询问人,要以娴熟的法律知识、严格的法律程序与之针锋相对,从气势上压倒对方,让其心服口服,争取主动配合。对于态度蛮横、无理取闹的当事人,要采取先静后动、先退后进的谈话方式,避让其风头,找准机会抓其“软肋”,以法律、政策为武器展开攻势,后发制人。如果气氛过于紧张,有必要在取得相关单位的配合下进行询问,以免激化矛盾。除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外,制作询问笔录没有固定格式,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同时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设计询问思路,确定询问方式,运用询问技巧,以不断提高制作询问笔录的水平。

工行收入证明格式范本

工行收入证明格式范本 工行收入证明格式 收入证明格式一: --------------------------------------------------------------------------------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工行收入证明格式。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 收入证明格式二: -------------------------------------------------------------------------------- 个人收入证明

兹有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年收入为人民币XXXXX 元。 特此证明! XXXX公司(加盖公章) XXXX年X月X日 -------------------------------------------------------------------------------- 收入证明格式三: -------------------------------------------------------------------------------- 收入证明 银行: 兹证明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年,在我单位工作年,职务为,岗位为,工作性质为(正式制;合同制;临时制;其他),职称为,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无),收入证明格式《工行收入证明格式》。 其身份证号码为: 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元 填表人签字:证明单位(盖公章)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2010-06-12 09:25 阅读次数: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兆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负有重要职责。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由于市场范围的不断扩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领域越来越宽,执法任务越来越重。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日趋增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克服或减少办案中的差错和失误,提高办案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办案要求,结合近年来笔者在案件评查和案件指导工作中的实践,现就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办案激情不高。随着“两费”的取消,工商系统人员工资待遇得以保障,昔日困扰着每个人的沉重经济目标任务一下子如释重负。因而在职能转型期,办案人员在感受“吃皇粮”的美好时普遍抱着“喘口气”的心态,导致办案激情锐减。同时,由于部门预算未定,奖励机制不明,影响了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办案领域不宽。突出表现案件类型比较单一。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在全县系统办结的437起案件中无照经营类案件就有389起,且有90%为无照经营农资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仅有11件,商标案件5件,产品质量案件24件,广告案件4件,登记类案件3件,其它类型案件结1件。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网络交易等案件为零。 (三)办案证据不全。一是证据不充分,取证不完整。突出表现在把当事人的陈述

工商办案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 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当前制作询问笔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逻辑混乱,含糊不清。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无计划、无目的的开展询问,前言不搭后语,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不能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二)相互矛盾,繁琐不清。制作询问笔录时,所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有些甚至虎头蛇尾,自我否定,给案件定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概念模糊,粗枝大意。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比如违法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等环节没有作必要询问;有些在询问时对重点违法事实一带而过,致使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违法事实不清,给证据收集带来一定难度。 (四)提问不精,方法简单。不善于用精练、简洁的语言发问,导致对一些比较复杂的违法情节及事实,无法用精练的语言将其准确记录在案,造成日后在行政诉讼、复议时授人以柄。 (五)主观臆断,疑案从有。一些办案人员在接触当事人时,不善于通过人证调查,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而仅凭滥用执法权力和主观判断的结果定案,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正当权

利,显失执法公正。比如:有些在询问笔录开始时,就直接问“你知道工商部门找你是什么事”?只要当事人稍一停顿,就说:“你这个人不老实,想通了再来”;有些在询问笔录结束时习惯记一笔:问“你违反了工商法规,我们要对你作出处罚,你是否接受?”等等语句。在询问调查阶段,就将案件终结的结果提前告知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程序违法。 针对以上制作询问笔录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分析其原因,除了与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关联之外,关键一点,是目前工商部门强调办案程序的重要性之后,办案机构在如何规范办案程序方面做文章,而忽视对证据调查中的人证收集的研讨和学习,没有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理论方法,从而导致整体办案水平不高。 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技巧 (一)询问笔录的准备阶段。 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办案人员在接触个案之前,只有经过缜密的分析、梳理,

工商银行工作证明书-证明书

工商银行工作证明书-证明书 工商银行工作证明书1 兹有_________学校_________专业_____同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实习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_________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并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20xx年_____月_____日 工商银行工作证明书2某某学校: 兹有贵校_____学生在我行_____岗位实习。实习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至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该生在我行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工作。经过我单位考核,该生在本月份评为优秀员工。非常感谢贵校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员工。现在该生在我单位已经实习结束,特此证明!

工商银行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工商银行工作证明书3某某学校: 兹有贵校_____学生在工商银行_____岗位实习。实习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该生在我行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工作。经过我单位考核,该生在本月份评为优秀员工。非常感谢贵校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员工。现在该生在我单位已经实习结束,特此证明!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20xx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行政执法典型 1在以下哪些情形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C.较大数额罚款, D.警告 2. 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暂扣一违法工厂生产原料后,其所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理措施包括:()。 A.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B.及时移交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C.当事人接受处理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将暂扣的物品充缴国库, D.一执法人员发现暂扣原料涉及违禁物品,及时报告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 3. 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方式包括:()。 A.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委托送达, D.公告送达 4. 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应当有()的授权或者委托。 A.法律, B.法规, C.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5. 关于委托执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受委托组织应当向委托单位定期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并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B.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执法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C.委托单位为不得再委托任何其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 D.行政执法单位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应当签订行政执法 1

6. 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发生行政执法争议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争议各方应当先自行协调,并就协调一致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者签订相关协议, B.自行协调不成的,应当及时提请相关协调机关组织协调 C.协调机关在协调过程中,发现不立即执法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由某个行政执法单位先负责执法, D.紧急情况下协调机关应当自 7. 关于听证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完整记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内容, B.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C.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D.听证主持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补充证据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拒绝提供补充调查的证据 8.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B.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 C.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行政执法单位作为行政执法经费和奖励经费使用, D.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9. 行政执法人员收缴罚款的形式包括:()。 A.当场收缴罚款, B.通知当事人事后及时交至行政执法单位, 2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求.doc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在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期间,在勘验检查的基础上,对勘验检查未能查清的人和事进行的进一步调查,也是行政处罚案件最常用的重要证据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的一种法律文书,笔录的质量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笔录的质量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违反法定程序和形式制作的询问笔录,会影响它作为证据使用时的法定效力。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制作出的笔录质量往往不尽人意。因此,制作出符合要求的询问笔录对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笔录的现存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目前调查人员的素质、能力不高造成的。因此扭转、消除笔录中存在的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努力培养和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办案人员的良好素质是其作好工作,发挥应有作用的内在动因和前提,而作为一名合格的办案人员通常应当具备以下素质: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从事办案调查人员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才能在工作中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二)良好的心理素质

调查询问人员面对复杂的案情,被询问人的身份、地位和各种阻力,调查询问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控制和调整询问情况,避免被动,以利于询问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良好的心理素质不是天生就有的,但可以通过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形成。1、通过学习陶冶情操、通过实践增加阅历和知识。磨练出无私无畏、不骄不躁、好学上进、自觉自律的良好气质和高度的责任感、鲜明的是非感、强烈的正义感。2、经常地有意识地作一些艰巨、困难的工作,在实践中增加才干和坚定意志。 (三)良好的业务素质 良好的业务素质是保证记录准确、迅速的先决条件。调查询问人员除了平时进行系统的学习,精通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知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注意提高个人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掌握调查工作的新特点和新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外,在进行调查询问前还要先行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专用名词、专业知识,并且准备好调查询问提纲。 二、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在制作询问笔录方面包括笔录的格式正确;笔录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实全面客观,不能随意增加减内容和过多地修辞;笔录的文字准确清晰。 (二)调查询问笔录的内容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1 该处罚决定有效吗 朱某在M县中心市场里租赁一摊位经营日杂百货。他凭借有亲戚在县公安局、工商局工作可为依靠的条件,常常欺行霸市,其他人都知道朱某的背景,对他敬而远之,敢怒而不敢言。1996年7月,张某也来该县中心市场内租赁一个摊位,也经营日杂百货,由于张某经营有方,生意红火,抢走了朱某的客源,朱某不满。同年10月7日,朱某因事跟张某争吵,进而相抓扯、斗殴。朱某向公安局和工商局的亲戚诬告张某打人。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工商局以张某经营伪劣商品为由,吊销了张某的营业执照,并责令张某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 请问: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有效吗 【参考答案】 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者有违法之处,应无效。 (1)县公安局以张某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他处罚,应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只能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因此,公安局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2)县工商局对张某经营伪劣商品的行为可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但责令其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案例分析题2 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某日下午,张某骑车与王某相撞,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推打,引得过路行人驻足观望。恰好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某从此路过,见此情景,当场认定张某、王某的行为阻碍交通,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张某、王某二人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了罚款,而后林某让二人到别处去吵,不要影响行人走路,然后开车离去。 请问: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2)林某的处罚行为哪些方面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符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3)《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缴罚款 【参考答案】 (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此条规定,可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三个:①违法事实确凿;②处罚有法定依据;③适用小数额罚款和警告处罚,即对公民处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只有这三条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2)就本案而言,对张某、王某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但林某在适用简易程序过程中,明显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违法行为: ①没有出示有效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的执法人员的身份。 ②给予张某、王某二人的罚款超过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50元罚款的幅度。如果必须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罚,则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③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④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⑤未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浅谈规范制作海事询问笔录

浅谈规范制作海事询问笔录 《水运管理》:浅谈规范制作《海事(交通)询问笔录》 ?作者:郭伟明 ?时间:2006-04-13 15:24 ?分类:未分类 标签:未分类 在日常行政执法中,特别是在“一事三政”综合执法中,我们执法人员必须注重依法收集或由当事人、证人及代理人依法提出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即法律规定证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的种类分七种:书证、物证…………,《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也作了相应规定。在执法工作中,证人证言包括行政相对人(当事人)、举报人和旁证人员等直接或间接涉案人员关于违法事实的证言,主要是通过制作《海事(交通)询问笔录》的方式,从而完成我们执法人员需要收集的一项重要证据。在实际操作上,制作一份完整的能作为合法证据的《询问笔录》,必须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应当符合《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关于《询问笔录》的格式要求,在具体制作时,我们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一、出示证件,告知权责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也作了相应规定。因此参与询问的执法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可兼作记录人,在询问开始时,首先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并告知被询问人具有的权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这一部分应该以书面的形式明白无误地写在《询问笔录》格式文书的填空部分之后和问答部分之前,并由被询问人回答确认。在许多存档的《询问笔录》中,笔者发现我们的执法人员都是以“问”的形式来告知,笔者认为直接以“告知”的形式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例如:“告知:我们是XX海事局(港航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姓名、号码XXXXXXXXXX(要注意“一事三政”的执法主体、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相一致),请你查看,你有申请要求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现就XX船XX情况向你调查,你应当如实回答,不得夸大和隐瞒事实,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实际的《询问笔录》中,这一段告知内容有两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是告知被询问人有申辩、陈述(甚至听证)的权利;二是使用如“涉嫌XX违法行为”等的具有一定利诱或胁迫性的语句。 关于第一个问题,可能会产生两个方面的误区。其一,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甚至听证)

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 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 一、程序合法 (一)时间合法。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3)笔录做在发案前。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二)地点合法。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

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笔头上要填写的地方,要尽量填写完整。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容易被忽视的,特别是证人,要问清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有无亲属关系、同事关系等,这里会牵涉到证词的真实性、可靠性及证词的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是要引起注意的。 二、内容完整 (一)五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有的人作笔录时过程等都写的很清楚。但是对时间、地点、人物、结果却写的不全。有的人一开始就去写过程,在过程写好之后,没有反回去问一下事情发生的时间或地点等。这五要素

如何做好询问及制作询问笔录

如何做好询问及制作询问笔录 一、询问 (一)询问的概念 询问——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所作的提问式调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 询问笔录——指对上述提问式调查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工作的过程及成果,均以询问笔录的方式表现出来。 因此,做好询问与制作好询问笔录密不可分。 (二)询问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合法原则。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调查,询问;在询问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如:在询问笔录首页载明我们是某某工商局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等文字叙述、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确认并签名等等。) 2.实事求是的原则。办案人员应当做到全面调查,客观取证,耐心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不应该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 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询问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陈述始终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查证属实,经过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通过询问得到的结果,与其他收集到的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办照通知书、违章提示通知书、单据、帐册等相互验证,形成有效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性处罚依据。 4.严禁诱供的原则。诱供不仅仅会使取得的询问结果无效,还可能会使当事人逃脱或削弱必要的行政处罚,而且会损害执法机关形象。我在办案过程中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这里提出来,让大家引以为戒。我在办理一个无照经营案件中,询问当事人无照经营中取得违法所得时,因当事人是早点、小吃经营户,违法所得不好计算,加上我存在怕麻烦的思想,就在提问时问到,“你经营怎么长时间,个赚了三五百块?”(当然这句话不会记到询问笔录中),当事人为了减轻处罚,当然按照我划出的违法所得的框框回答。我认为这样提问应是犯了诱供的错误,导致了当事人所供述的违法所得不准确、偏低,从而削弱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三)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形象的表述了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一人被问。即询问必须单独进行,不得“开座谈会”。 二人在场。即办案人员必须二人在场。 三种对象。即被询问人有三种对象: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 四项义务。即被询问人有四项义务: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 五项权利。即被询问人有五项权利:知情权,知道为何事被谁询问;请求回避权;陈述申辩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受尊重权。

目前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

目前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 一、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人员结构老化。我局编制208人,实有执法人员160人,执法队伍平均年龄偏大,40岁以上130人,占81.25%,38岁以上147人,占91.88%,30岁以下人员出现断层,执法队伍人员少,知识老化的问题严重,近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尚无执法资格,且执法经验不足。 (二)人员配备不足。我局部分工商所人员严重不足,有的所甚至只有三名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要监管两个集镇,其监管面积过大,无法分工,难以胜任。基层工商所的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职能任务愈加艰难,办案难度不断加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牵扯基层工商所大量的执法资源,由于执法人员偏少,进行各类行政执法时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三)基层所的整体执法水平不高。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于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更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违法经营行为重视程度还不够,可能会给行政相对人造成“工商部门只认罚款”的错误认识,损害工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对法律法规学习和把握还不透彻,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和平时较少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存在要用时现翻法规法条、运用不娴熟的情况。对同一案件,多个法律法规均可处罚,即出现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在具体定性选择适用那部法律法规的能力素养还需提高。三是执法技巧有待改进,发现案源的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材料习惯于简单化、粗线条化。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案件调查终极报告等重要办案材料往往过于简单,对案件全貌的反映有限,法律文书制作需

要提高质量。 (四)激励机制的缺失,导致经检办案工作缺乏必要的内在动力。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病,人员认真办案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无所事事,查案件他说不懂,写材料他说不会,干不干照领工资,干的多,出事多,不干没有事,现在人员结构又老龄化,所长既没有财权、又没有人事调整权,说轻了,他出勤不出工,说重了,他倚老卖老给你瞪眼。省局只制定了办错案的追究制度,而没有相应的奖励方法,致使办好案无人奖,办错案有人究,不办案万事大吉;另外优秀办案人员因多种原因不能得到提拔和重用,挫伤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加之工作难度大,以至于出现人心思走的现象。 (五)执法环境不够宽松,致使工商执法难以实现职能到位。现在,在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过程中,说情太多、干预太重、执行太难等问题较这突出。现代通信联络的发达,使得案件的说情越来越多,原则在人情的攻势下往往会作出让步;行政干预过重的问题还一时得不到很好解决。处理好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与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之间的矛盾很难把握,基层工商所执法更是两头为难。 (六)综合执法手段不强。在众多工商执法法规中,有执法力度和强制措施的甚少,而且可操作性不强,这就导致行政执法手段不硬,难以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当出现暴力抗法事件时,工商部门只能依靠公安部门来处理;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时,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时的工作主动权已不在工商部门手中,公安、法院的办事效率如何,提出怎样的要求或条件,工商部门只能看别人的脸色行事。高门槛、高成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求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670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求 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 求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在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期间,在勘验检查的基础上,对勘验检查未能查清的人和事进行的进一步调查,也是行政处罚案件最常用的重要证据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的一种法律文书,笔录的质量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笔录的质量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违反法定程序和形式制作的询问笔录,会影响它作为证据使用时的法定效力。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制作出的笔录质量往往不尽人意。因此,制作出符合要求的询问笔录对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笔录的现存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目前调查人员的素质、能力不高造成的。因此扭转、消除笔录中存在的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努力培养和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办案人员的良好素质是其作好工作,发挥应有作用的

安全生产询问笔录制作的几点心得

安全生产询问笔录制作的几点心得 行政执法文书中的调查询问笔录,是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而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时制作的书面记录,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重要证据。可以说,询问笔录在案件的查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合规范,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笔录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询问与记录人员,笔者近几年来一直在一线从事安全监察工作,现结合工作经历谈几点笔录制作的体会,以抛砖引玉。 一、制作询问笔录应注意几个问题 1、被询问人的义务和权利应当在询问一开始就向其宣读并在笔录中载明,被询问人是否申请询问人回避也应一并记录清楚。 2、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最新格式文书要求,询问结束,需在笔录末尾写明“以上笔录已阅,情况记录属实”。这是确保程序合法、笔录有效不可缺少的步骤。 3、询问笔录中不容许出现错别字,语言尽量直白浅显,避免引起歧义,必须杜绝文字隐患,确保法律效力。 4、记录的文字用语要肯定、确切,不能用“大概”、“可能”、“较长”、“也许”等不定量词,使用数量词要准确。询问人员在询问完以后,应对笔录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地方核实改正后再交当事人核对。 5、询问时不对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只记录客观事实。因为询问的主要目的是对涉嫌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以及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几点心得 1、询问前做好充分准备。制作询问笔录的理论最佳时间是发现问题后的第一时间,这个时候双方刚刚发现问题,当事人对问题无可回避,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寻求对策,所以有同志认为这个时候应当立即开始制作询问笔录。但摸着石头过河会导致心中没数,不知道先问什么后问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什么,反而使得询问效率降低,有时候必须再找当事人做笔录,孰不知,人的心理和想法是多变的,询问笔录一次不清楚,下次再问,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或者得到相反的结果。 询问笔录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进一步确定违法事实,找出违法主体,所以在提问前所需要了解的问题大致已经明了。一般情况下,建议先定下询问方式,考虑采用多次还是单次询问;再拟好提纲,哪怕时间紧迫,也要先拟几个必须了解的问题出来。这样不仅在提问时能够有的放矢,而且能帮助执法人员稳定情绪,做到心中有数,当事人的心理很微妙,看到询问人不慌不忙的样子心理防线会松弛许多。 【案例1】:巧妙分次询问,锁定违法主体。 询问过程: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蓄电池厂工人名单中有一人年龄未满18岁,可能会存在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种的行为,并初步怀疑是该公司人事经理的责任。执法人员没有立刻提出质疑,在进入车间生产现场检查后,留心寻找该名工人,拍得了该名未成年人正在有职业危害的流水线作业的照片,取得了人员培训记录和现场照片这两样证据,监察人员开始研究询问笔录,力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决定分两次询问人事经理。在对人事经理的首次询问中,执法人员首先问了该公司的人事制度、该公司各个存在职业危害的流水线等相关外围问题,经当事人核对后签名,第一份笔录制作完毕。随后,执法人员询问了该名未成年工人是否是该公司职工,在哪个工序工作。这时,当事人意识到了可能是哪里出了问题,但是第一份笔录已经签字,表明他是知晓该工序存在职业危害的,无法推脱说自己不知道该工序存在职业危害,只好以积极合作的态度讲明情况,希望执法人员从轻处理,并在第二份笔录上签字。这样处理,有效地避免了如果把两个问题同次询问,当事人出现不配合的情况,提高了文书制作效率。 2、询问人和记录人要相互配合好。制作笔录工作中,最好把询问和记录由不同的人负责,这样才能专心致志,提高效率。询问开始前,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沟通,询问人告诉记录人询问的重点等,以便记录人在记录的过程中能时时抓住询问的重点。询问人员也要根据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调整好语速,确保记录人有条不紊地记录。如果上一段询问速度快了,可以稍作停顿,等记

合同范文 工商银行,,单位任职证明

工商银行,,单位任职证明 经济收入及相关情况证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先生/女士),系我单位(干部、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年,现任职务,学历,职称,月工资收入总额元,其中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元,津贴其它收入元。该同志身体健康,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经办联系人: 证明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提示: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 [xx]452号)第四条规定: 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情,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

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有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以下内容为银行信贷人员填写: 调查人核实意见: 经调查,借款人上述情况已核实无误。 调查人签字: 年月日篇二:《工商银行收入证明格式》{工商银行,,单位任职证明}. 个人薪金收入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禹城市支行: 兹证明/女士)系本单位□正式、□合约、□临时员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年,目前在本单位从事工作,行政职务,职称,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近一年内该员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元人民币。本单位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地址: 联系人:{工商银行,,单位任职证明}. 联系电话: 年月日篇三:《工行工作证明》 证明{工商银行,,单位任职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行: 兹证明先生/女士,为我单位正式在岗工作人员,现担任职务,现职

办理工商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要求

办理工商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要求 第一节产品质量常见案件证据要求 一、销售不符合健康、安全标准产品案件的主要证据: ㈠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批次等以及库存产品的数量等。 ㈡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及库存情况等。 ㈢抽样取证记录、鉴定委托书及法定机构的检验鉴定报告、产品应执行的标准等。 ㈣依法送达检验鉴定报告并告知复检权利的回证。 ㈤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经营涉案产品的总体情况(起止时间,涉案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批次及执行的标准等,涉案产品的来源、数量、进销价格、销售情况、违法所得、库存情况等)、是否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是否纳税、是否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等。 ㈥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重点同上)。 ㈦与涉案产品有关的合同、票据、帐册以及经当事人确认的产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货值、违法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 ㈧其他相关材料。 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案件的主要证据: ㈠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批次等、库存产品的数量等。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的,还应当记录现场发现的实际情况。 ㈡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及库存情况等。 ㈢标注涉案产品执行标准的合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等。 ㈣抽样取证记录、鉴定委托书及法定机构的检验鉴定报告。

㈤依法送达检验鉴定报告并告知复检权利的回证。 ㈥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经营涉案产品的总体情况(起止时间,涉案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批次及执行的标准等,涉案产品的来源、数量、进销价格、销售情况、违法所得、库存情况等)、是否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违法的方式手段,是否纳税、是否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等。 ㈦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重点同上)。 ㈧与涉案产品有关的票据、帐册以及经当事人确认的产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货值、违法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 ㈨其他相关材料。 三、销售国家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案件的主要证据: ㈠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及库存产品的数量等。 ㈡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及库存情况等。 ㈢明令规定涉案产品已被淘汰并停止销售的规范性文件。 ㈣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经营涉案产品的总体情况(起讫时间,涉案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等,涉案产品的来源、数量、进销价格、销售情况、库存情况、违法所得等)、是否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是否纳税、是否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等。 ㈤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重点同上)。 ㈥与涉案产品有关的合同、票据、帐册及经当事人确认的产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货值、违法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 ㈦其他相关材料。 四、销售失效、变质产品案件的主要证据: ㈠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经营主体及地点、经营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标价、批次、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等以及库存产品的数量等。 ㈡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应当拍摄经营现场、销售的产品外观及标识内容、库存情况等。 ㈢抽样取证记录、鉴定委托书及法定机构的检验鉴定报告。 ㈣依法送达检验鉴定报告并告知复检权利的回证。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求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6182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 求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 求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在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期间,在勘验检查的基础上,对勘验检查未能查清的人和事进行的进一步调查,也是行政处罚案件最常用的重要证据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的一种法律文书,笔录的质量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笔录的质量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违反法定程序和形式制作的询问笔录,会影响它作为证据使用时的法定效力。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制作出的笔录质量往往不尽人意。因此,制作出

行政管理机关询问笔录的制作要领

行政管理机关询问笔录的制作要领 (一)制作询问笔录的要求 ⒈询问时,办案人中不得少于二人。办案人员应该熟悉案情,明确询问的目的。 ⒉对当事人应个别询问,一个案件如果有数个当事人,应当及时分别进行询问,并要注意防止他们相互串供。询问中要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性,注意抓取证据。 ⒊询问时,应首先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然后查明被询问人的身份等情况,并在笔录的首部填明。向被询问人说明询问的理由、依据和大致内容,告知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然后根据案情逐个问题进行询问。根据情况要适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⒋询问必须客观、全面、不能有偏见,更不能采用诱等手段迫使被询问人按照办案人员事先虚构、设想的事实进行回答,询问中一定要把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动机、手段、过程、结果、目的,所涉及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牟利情况,有牵连的单位和个人情况询问清楚。 ⒌要把握好提问的方式,选择好突破口。要注意对案件知情人、证人所收集的证据的保密,不能将此类证据轻易交当事人对质。 ⒍询问要与其他调查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的材料定案。询问时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利,要允许当事人做无违法行为的辩护。 ⒎询问笔录要当场记录,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笔录要字迹清楚,

记载准确又全面。 ⒏笔录制作时要尽可能记录有的原话和询问情况,对于方言土语和含义不清的词句,应用普通话注明,询问不懂中文的当事人要记明有无翻译参加。被询问人对提问不作回答或回答吞吞吐吐、避重就轻等都要如实记录在案。 ⒐询问完毕,笔录应交当事人核对,当事人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如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允许当事人提出补充或改正,笔录核对无误后,应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致”。当事人应当逐页签名、盖章(包括更改、补充处)。办案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⒑询问时间要记录准确,较复杂案件应同时记录询问开始和结束时间,多次询问的,应记明次数。 (二)询问的类型 按照办案的过程,可以将询问分为初问、重点询问、通问三种类型。 A、初问。 又称第一次询问,即对当事人初次接触的询问。初问时,取证的主要目标是: ⒈搞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逐项填写询问笔录首部。当事人是外地人的必须注明本市暂住地,联络方式、联系电话、手机、传呼机号码,一般情况下,都应当查验、复制被询问人的居民身份证。是单位违法的,也要搞清违法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被询问人在其中的职务及案件中所处的地位。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询问笔录适用于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询问当事人、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它有关人员时使用。其作用有:用于收集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核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在案件调查中扩大或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相关线索。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一条规定,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是重要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一、如何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1 2、严格按程序进行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作为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3、询问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如果被询问的是本案当事人——公民,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一部分即当事人姓名。而年龄在《行政处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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