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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方案

(试行)

为实现我校“现代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办学目标,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决定在我校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审查、评选工作。

二、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年一月份评选。

三、评选比例

优秀班主任按班主任人数的30%左右、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按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人数的25%左右进行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文明执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独立的教学风格,扎实的知识底蕴,过硬的动手本领,较强的教学示范能力。

3.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全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5天,无迟到早退现象。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常规检查中综合考核评定为“优秀”,学期教学成绩(期末)在同级同类学科中居中上水平,学生、家长评价满意率高。

5.当年有教研成果(含示范课﹑公开课﹑教研论文﹑课堂教学创新等)教研成果由教务处备案﹑方可承认。

6.在教学一线执教﹑具有满两年或以上本校教学经历的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发展,能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工作观念和方法;研究教育科学,掌握教育规律,具有创新精神,依法执教,以身作则,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

3、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

4、善于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5、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著。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学生、家长评价满意率高。

6、。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全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5天,无迟到早退现象。

7、在教学一线执教﹑具有满两年或以上本校班主任教学经历的教师。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2.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主动服务学校、服务师生,奉献精神强。

3.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教学方面成绩显著。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顾全大局,协作互助,为学校管理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5.从事本校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满两年或以上,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自觉遵守劳动、工作纪律,全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5天,无迟到早退现象,群众满意度高。

(四)补充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1、受到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因工作失误或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3、违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

4、违背师德师风规定的;

5、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开办各类培训班和其它经商行为的;

6、有违反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一票否决的其它行为的。

五、评选方法

1、根据条件自行申报。

2、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以年级组为单位,优秀教育工作者以部门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初选,确定本组、本部门候选人上报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集体讨论,确定名单。

4、名单确定后,公示一周。

5、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实行业绩审报,动态管

理,可连评连任。

六、奖励办法

1、凡被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品。

2、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享有优先权。

3、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

4、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优秀事迹在校园墙报上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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