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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FORM E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FORM E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我公司经贸促会跟商检局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

由于给惠国实行减免关税产生的差额,使受惠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具有更大的竞争能力,吸引进口商购买更多的受惠产品,从而扩大了受惠国制成品和半制品的出口,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工业化。(就像中国的有些产品比如丝绸,以普惠制就吸引了国外的一些进出口商到中国来进口中国的丝绸。有了普惠制证明进口商就可以减免关税降低成本)。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 1.1证书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证书号编定规则ZC314*/070001 zc314*-公司注册号07-2007年0001-企业流水号 1.2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出口商公司名称应与注册时相同。必须打上国名、地址。 例:SHENZHEN HUAYELONG IMPORTS & EXPORTS LTD. SHENZHEN,CHINA 1.3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除欧盟25国、挪威外,此栏须填上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此栏须打上国名欧盟25国、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若第二栏进口商国家和第12栏最终目的国都是欧盟国家,则可以与第12栏国家不同,也可以不填详细地址,只填上:To Order。36个给惠国及输入代码为:欧盟25国(305法国France、303英国Uni t ed Kingdom、306爱尔兰Irelan d、304德国Germany、302丹麦Denmark、307意大利Italy、301比利时Belgium、309荷兰Netherlan ds、308卢森堡Luxembourg、310希腊Greece、312西班牙Spain、311葡萄牙Portugal、315奥地利A ustria、330瑞典Sweden、318芬兰Finland、327波兰Poland、321匈牙利Hungary、350斯洛文尼亚Sl ovenia Rep、352捷克Czech Rep、353斯洛伐克Slovak Rep、334爱沙尼亚Estonia、335拉脱维亚Lat via、336立陶宛Lithuania、108塞浦路斯Cyprus、324马耳他Malta)、137土耳其Turkey、331瑞士S witzerland、326挪威Norway、116日本Japan、601澳大利亚Australia、609新西兰New Zealand、501加拿大Canada、344俄罗斯Russia、347乌克兰Ukraine、340白俄罗斯Byelorussia、341哈萨克斯坦Ka zakhstan。 1.4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道而言)一般应填上装货、到货地点(始启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例:FROM DONGGUAN TO SHENZHEN BY TRUCK,THENCE TRANSHIPPED TO HAMBURG BY SEA.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FROM SHENZHEN TO HONGKONG BY TRUCK, THENCE TRANSHIPPED T O HAMBURG BY SEA。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例:BY VESSEL FROM SHENZHEN TO HAMBURG,IN TRANSI T TO SWI TZERLAND. 1.5第4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例:(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起,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2)证书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签发“复本”证书时盖上“DUPLICATE”红色印章,并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DATED…WHICH IS CANCELLED”。 注意:在录入后发证书时,请在申请书备注栏注明“申请后发”,否则计算机退回。 1.6第5栏:商品顺序号 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按不同品种分列“1”、“2”、“3”……,以此类推。单项商品,此栏填“1”。1.7第6栏:唛头及包装号 填具的唛头应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的唛头一致;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和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原产地字样(例如:MADE IN TAI WAN,HONG KONG PRODUCTS等);如货物无唛头应填“N/M”。如唛头过多,此栏不够填则打上(SEE THE ATTACHMENT),用附页填打所有唛头(附页的纸张要与原证书一样大小),在右上角打上证书号,并由申请单位和签证当局授权签字人分别在附页末页的右下角和左下角手签、盖印。附页手签的笔迹、地点、日期均与证书第11、12栏相一致

原产地证明(精选多篇)

原产地证明(精选多篇) 第一篇:原产地证明 办理原产地证明(商检局) 一、原产地注册证书 1、办理机构:上海市出入境检疫局(商检局); 2、过程: (1)办理原产地证注册 地址:中山东一路81号 (2)提供的资料: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贸批准证明 b.填写表格(20元),指定手签人并贴一寸照片一张,加盖中英文公章 c.电脑录入注册(100元) (3)当天取证(大约半小时),划归办理具体事务的分局(按办公地址划分) 二、开具的原产地证明 a.每个国家都有一个限定办理的时间(以航班日期为准),如逾期办理,写情况说明(逾期),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b.办理及领证人员登记,提交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产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中英文公章。(首次或以后有更改) c.至商务中心填写、录入(录入费用40元),提交:

箱单 提单 发票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商品名称多,在反面填写:中英文名,h.s编码,毛重,金额,箱数)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预录补充申请书(两个申请书,2元/套)以上复印件及申请表均需盖章(带好公章及印泥) d.校对无误找海关人员审核、盖章 e.在原产地证上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及签名,公司拿两份 第二篇: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oforigi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原产地证书,又称普通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它由商务部统一规定和印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如果信用证或合同对签证机构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检验检疫总局出具。 (一)原产地证书的申请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完整版)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 sampleertifiateoforigin asia-paifitradeagreement 1.goodsonsignedfrom: refereneno. issuedin……………. goodsonsignedto: 3.foroffiialuse 4.meansoftransportandroute: 5.tariffitemnumber: 6.marksandnumberofpakages: 7.number andkindofpakages desription ofgoods: 8.origin riterion 9.gross eight orother quantit:

10.numberanddateofinvoies: 1 1.delarationbtheexporter: theundersignedherebdelaresthattheabovedetailsandstatement sareorret:thatallthegoodsereproduedin ………………………………. andthatthepliththeoriginrequirementsspeifiedforthesegoods intheasia-paifitradeagreementforgoodsexportedto ………………………………. ………………………………. plaeanddate,signatureofauthorized signator1 ertifiate itisherebertifiedonthebasisofontrolarriedout,thatthedelar ationbtheexporterisorret. ………………………………… plaeanddate,signatureandstampof ertifingauthorit notesforpletingertifiateoforigin i.generalonditions: toqualifforpreferene,produtsmust: a)fallithinadesriptionofprodutseligibleforprefereneinthel istofonessionsofanasia-paifitradeagreementountrofdestination;

原产地规则及操作程序

第四章原产地规则及操作程序 第一节原产地规则 第十七条定义 就本章而言: 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 《海关估价协定》是指作为《WTO协定》组成部分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 离岸价格是指包括货物运抵最终境外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 公认会计原则是指一方认可的,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的会计原则。上述原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广泛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 协调制度是指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材料是指在生产或转变为另一货物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任何物体或物质,包括零件或成分; 原产材料或原产货物是指根据本节规定符合原产要求的材料或货物; 运输用包装材料及容器是指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货品,但零售用容器或包装材料除外;

生产商是指从事货物生产的人; 生产是指获得货物的方法,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加工或装配。 第十八条优惠关税待遇 本协定项下的优惠关税待遇应当适用于符合本章要求、且在双方之间直接运输的货物。 第十九条原产货物 除非本节另有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应当视为原产货物: (一)该货物是根据第二十条及附件五的相关规定,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的; (二)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由符合本节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或者 (三)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生产的,所使用的非原产材料符合附件五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且该货物符合本节其他可适用的规定。 第二十条完全获得货物 下列货物应当视为第十九条第(一)项所指的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 (一)在一方境内收获、采摘或采集的植物产品;

原产地证明样本

原产地证明样本 SAMPLE CERTIFICATE OF ORIGI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 consigned from: (Exporter’s businename, address, country) Reference No. Issued in ……………. (Country) 2. Goods consigned to: (Consignee’s name, address, country) Official use 4.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item number:6. Marks and number of Packages: 7.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8. 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9. 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10. 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11.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 The undersigned hereby declares that the above details and statements are correct: that all the goods were produced in ………………………………. (Country) and that they comply with the origin requirements specified for these goods in the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for goods exported to ………………………………. (Importing Country) ………………………………. Place and date, signature of authorized Signatory 12. Certificate It is hereby certified on the basis of control carried out, that the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is correct. ………………………………… Place and date, signature and Stamp of

原产地规则(RulesofOrgin).doc

原产地规则是确定进口货物唯一产地的规定,主要包括原产地标准和直接运输规定。各国的原产地规则不尽一致。现将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些原产地规则介绍如下: (一)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标准是衡量进口货物产于何地的尺度。对只有一个国家可供审定的进口货物,可以应用货物”完全在一国生产”的准则;对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进口货物,则采用”实质性改变”的准则。 1.完全在一国生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从原料到制成品的全生产过程都在一个国家内进行的货物,这些货物完全不使用外国料、件,也没有在外国进行加工、生产。凡是含有外国的或产地不明的料、件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本标准。完全在一国生产的货物共有以下10类: (1)从一国的土地、领域内或从其海底所采集的矿物; (2)在一国收获或采用的植物产品; (3)在一国出生或饲养的活动物; (4)从一国的活动物所取得的产品; (5)在一国狞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 (6)从事海洋渔业所得的产品以及由某国船只在海上取得的其他产品;

(7)由一国的加工船利用上款所列各产品加工所得的产品: (8)如某国对海底及其底土拥有单独开采的权力,该国从领海以外的海底或其底土中采得的产品; (9)在一国收集并只适于回收其原料用的废旧物品和在加工制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碎料; (10)由一国仅利用上述第(1)至(9)款所列的各种本国产物所生产的产品。 2.实质性改变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了生产或加工的货物。它的基本原则是:凡是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加工生产的货物,应以最后一个实质性改变了原产品,使其得到了新的特有的性质或特征的国家作为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改变标准主要通过以下3种方法来确定货物的原产地: (1)改变税号的方法。本办法规定甲国的货物在乙国加工生产后,如果其税则归类发生了变化,即改变了税号,货物的原产地也应随之改变,应以乙国而不是甲国作为货物原产地;如果未改变税号,则仍以甲国作为货物原产地。改变税号即改变原产地的理由是,同一系统的货物分类目录中,有关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每一种材料被归人不同的税号中,产品要经过充分的制造或加工才会改变税号。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均采用《协调制度》作为其税则目录的基础,它们一般都规定,产品经他国生产加工后,其在上述目录的四位数级税号发生了变化,才能视为改变了原产地。多于四位数的子目号发生变化不视为原产地的改变。改变税号方法最大的优点是确定原产地的条件准确、客观、清楚明了,生产厂家和进出口人容易提供足以证明货物原产地的资料。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 SAMPLE CERTIFICATE OF ORIGI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 consigned from: (Exporter’s businename, address, country) Reference No. Issued in ……………. (Country) 2. Goods consigned to: (Consignee’s name, address, country) Official use 4.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item number:6. Marks and number of Packages: 7.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8. 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9. 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10. 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11.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 The undersigned hereby declares that the above details and statements are correct: that all the goods were produced in ………………………………. (Country) and that they comply with the origin requirements specified for these goods in the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for goods exported to ………………………………. (Importing Country) ………………………………. Place and date, signature of authorized Signatory 12. Certificate It is hereby certified on the basis of control carried out, that the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is correct. ………………………………… Place and date, signature and Stamp of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模板(精选多篇)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精选多篇) 第一篇:原产地证明书样本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文件,简称原产地证,原产地证书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进口国用来作为实行区别关税待遇和实施国别贸易政策管理的重要依据,例如最惠国待遇、政府采购、保障措施的正确实施等等,因此具有待定的法律效力和经济作用。下面是亚太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证明书,供大家参考。 samplecertificateoforigin asia-pacifictradeagreement (combineddeclarationandcertificate) 1.goodsconsignedfrom: (exporter’sbusinename,address,country) referenceno. issuedin……………. (country) 2.goodsconsignedto: (consignee’sname,address,country) 3.forofficialuse 4.meansoftransportandroute:

5.tariffitemnumber: 6.marksandnumberofpackages: 7.number andkindofpackages/ description ofgoods: 8.origin criterion (seenotes overleaf)9.gross weight orother quantity:10.numberanddateofinvoices: 11.declaratio(本文来自)nbytheexporter: theundersignedherebydeclaresthattheabovedetailsandstateme ntsarecorrect:thatallthegoodswereproducedin ………………………………. (country) andthattheycomplywiththeoriginrequirementsspecifiedforthe segoodsintheasia-pacifictradeagreementforgoodsexportedto ………………………………. (importingcountry)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完整版)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第一篇: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来了四个月了,没有接到一个单子,老板忙着接单子、出货,忙 的一团糟,心情不好,我们跟着后面心情不好。终于办公室的单证姐 姐也走了,老板忙啊,以后单证就让你们做了,反正你们以后都是要 做的,现在先学学怎么做的。 没有接到单子,心理本来就是不好受,讲话都没有底气,终于有 事做了,恩,就当是学习了,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学的是理论,但是和 实地操作还是有差距的。终于,有机会让我来上场了,哈哈哈。 有两票是到叙利亚的,需要做原产地认证和发票认证,先前发票 认证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埃不知道是啥玩意,只有听老板说是怎么回事了,最后也还是没明白老板说的是啥,硬着头皮先做原产地认证了, 网上申报,是由同事完成的,我只扫了两眼,但是还是需要我和同事 去跑了,唉,原产地认证是做好了,eas。发票认证让我一个人去了,去之前老板和我说,发票金额和报关金额不一样,你和他们说说好 话,让他们帮忙办一下。我也不知道是啥回事,就跑贸促会去了,把 东西拿给办认证的同志,说了很多客气的话,那个同志说发票金额和 报关金额不一致,不行,必须要一致,要么改单价要么改重量。没办法,跑回来了,临走时,还是不忘说一些客气话。屁颠屁颠的回到办 公室了,老板说不行,不能改,单价和重量怎么能改呢!!!非常肯定!!!

我很无语,人贸促会的人是这么说的,就是不给办,怎么搞!!!然后老板无语了,你和他们说说好话,让他们给办一下,我无语,过了一会子,过来一句,你配一下,把金额配好了。就这样,我就灰头土脸的跑回来配啊配,怎么配都是差0.00几美元,我神奇般地发现,只要改一下重量,一切就ok了,哈哈哈,老板一眼,又忙她的去了,过了一会子,恩,就这样吧。我在网上改啊改,终于又是硬着头皮,去了贸促会,结果网上没有改好,后来又不知道是啥问题,现在都忘了原因,又跑了第三趟,终于第四趟发票认证弄好了,第五趟,去拿认证好的发票了。一个发票认证和原产地认证,跑了五趟。 更奇妙的事情还是来了,第二次叙利亚发票认证。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以后,我信心十足,单据都做好了以后,老板说小羊你已经出师了,当时心里高兴啊,结果跑贸促会了以后,原产地认证就碰钉子了,“先前做的原产地证书呢“?”啊?我们已经寄给客户了氨“那怎么行,要重新做原产地认证,必须拿旧证换新证”,“一票货物只能做一次认证”,赶紧打电话问老板是怎么回事啊,老板也不知道是咋了,只有灰溜溜的回来了,老板还郁闷了呢,怎么还是没有搞定。弄了半天,还是发票号的问题,原来发票号是不一样的,所以做了两次认证,当时在网上申报的时候,我和同事问了老板好几次,是不是上次的发票号,老板嗯嗯嗯的是,这会子不对了,在电话里面的讲话的口气真是来势凶猛,让我避而不及,当时感觉很委屈啊,和同事说了,外面将近40度,我在外面跑,两胳膊晒的黑黑的,结果招来这样的训斥。我招谁惹谁了我,当时心里郁闷埃老板就是老板埃第二天,我屁颠屁颠的弄好了发票,重新申报了,弄好了单据,结果把公司的章盖错地方了,盖到了贸促会的盖章的地方了,当时明

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原产地规则第31条定义就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 第一节原产地规则 第3.1条定义 就本章而言: 水产养殖是指对水生生物体的养殖,包括从卵、鱼苗、鱼虫和鱼卵等胚胎开始,养殖鱼类、软体类、甲壳类、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和水生植物等。养殖通过诸如规律的放养、喂养或防止捕食者侵袭等方式对饲养或生长过程进行干预,以提高蓄养群体的生产量。 授权机构是指根据出口方国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 CIF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FOB是指包括无论以何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抵最终外运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可互换材料是指在出于商业目的可以互换的材料,其性质实质相同,仅靠视觉观察无法加以区分。 公认的会计原则是指一缔约方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

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方面所认可的会计准则、共识,或者权威标准。上述准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概括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 货物是指任何商品、产品、物件,或者材料。 协调制度(HS)是指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包括总则、类注、章注。 材料是指组成成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及(或)以物理形式构成另一货物的组成部分或者用于生产另一货物的货物。 中性成分是指在另一货物的生产、测试或检验过程中使用,本身不构成该货物组成成分的货品。 非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不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者材料,包括原产地不明的货物或者材料。 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材料。 运输用包装材料及容器是指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货品,零售所用的容器或包装材料除外。 生产商是指在一缔约方境内从事货物生产的人。 生产是指任意形式的作业或加工,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水产养殖、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装配。

原产地案例学习

《原产地规则》实用课堂案例 案例一:广东某企业拟申报进口原产于新加坡的奶粉并申请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并向海关提交优惠原产地证书及其他相关商业单证。经单证审核,海关发现该企业提交的其他商业单证均真实有效、符合海关要求,相关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安全特征亦与总署备案资料一致,但该证书抬头印有 “REPUBLIC OF SINGAPORE PREFERENTIAL CERTIFICATE OF ORIGIN”字样,并非常见的 “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 GIN”,亦无“FORM E”及“Issued in(country)”的相关字样。该票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 案例二:福州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进口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冻鱼一批,申请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并提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印尼原产地证书。海关经审核发现,该原产地证书缺少签证机构签章及官员签名。企业称相关证书均由印尼出口企业向签证机构按正常程序申请,但无法解释证书缺少签章和签名的原因。海关启动境外核查程序,经印尼方面核实,该证书因签证机构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填制不规范,认定证书无效,但相关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交由中方判断。最后,海关判定企业不能凭该份填制不规范的无效证书享受协定税率,要求企业重新提交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书。 案例三:某外商在华投资制造汽车,从美国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车辆底盘(归入税号8706),价值3000美元;从新西兰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汽车零件和附件(归入税号8708),价值2500美元;其余零部件在国内采购,价格为3800美元。该公司在中国组装最终生产载人车辆(归入税目8703),出厂价为10000美元/台。请问: 1、从新西兰进口的汽车零件是否有可能享受协定税率?为什么? 2、从美国进口的汽车底盘是否有可能享受协定税率?为什么? 3、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对于HS 8703四位税号的原产地标准是什么? 4、从新西兰进口的汽车零件和附件可否与国内成分进行累加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5、该公司组装的载人车辆是否符合该标准?请计算该车辆的区域价值成分。

出口证明书

出口证明书 篇一:出口证明书 1.一般产地证(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 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 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申请一般产地证: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35元。 2.普惠证(form a )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al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 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

遇的国家共36个: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 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 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 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 和新西兰。 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5.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 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7..缴纳签证费40元。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自XX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

FORM E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说明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说明 1、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填上签证当局所编的证书号,证书号不得重号。 编号规则参见产地证证书编号规则 2、第一栏:出口方 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3、第二栏:收货方 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4、第三栏:运输方式和路线 应据实填写船期,船名,卸货港口及货物运输路线 5、第四栏:签证机构用栏 6、第五栏:商品顺序号 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发票号等分列“1”、“2”、“3”……。单项商品,此栏可不填 7、第六栏:运输标志 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货物无唛头,应填写N/M,此栏不得留空。 如唛头多栏填写不开,可填写在第七栏、八栏、九栏的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8、第七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不得用概括性描述;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如:100箱彩电,填写为:“100 CARTONS (ONE HUNDRED CARTONS ONLY)OF COLOUR TV SET”。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描述,如货物系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IN BULK),如1000公吨生铁,填写为“1000 MT (ONE THOUSAND MT ONLY)PIGIRON IN BULK”。 并注明商品的四位数HS品目号,如:”HS CODE:0703” 本栏的末行要加打上结束符(********)。如信用证要求加注合同号、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此栏结束符后。 9、第八栏:原产地标准 (1)“X”:完全原产,无进口成份。 (2)采用增值百分比标准的,应填写国产成分的百分比,如:”40%” (3)对列入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清淡的产品,应填写采用的具体标准:如按增值百分比标准的,填写具体的增值百分比,如按照特定原产地标准的,填写”PSR” 10、第九栏:毛重或其他数量 填制货物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亦可。但要标上:N.W.(NETWEIGHT)也可填写其他数量。并注明货物的FOB美元价。 11、第十栏:发票号码及日期 按照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该日期应早于或同与实际出口日期。月份用英文描述,如:29,SEP. 2001 此栏不得留空。 12、第十一栏:出口方声明 有申请单位注册人员签字并加盖中英文的印章,并填写进口国名,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13、签证机构证明 有签证机构签字、盖章。签字和盖章不得重合,并填写签证日期、地点。签证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和申请日期,但不得晚于提单日期。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 一、原产地规则概述 “货物的原产地”(The origin of goods)是指某一特定产品的原产国或原产地区,即货物的生产来源地。根据各国的原产地规则和国际惯例,原产国(地)是指某一特定货物的完全生产国(地);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地区)参与了某一货物的生产时,那个对产品进行了最后的实质性加工的国家(地区)即为原产国(地)。 原产地规则是各国(地区)为了确定商品原产地和地区而采取的法律、规章和普遍适用的行政命令。其目的是以此确定该商品在进出口贸易中应享受的待遇。原产地规则的内容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和书面说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研究探讨乃至统一原产地规则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和重视的问题。围绕着原产地规则问题,关贸总协定进行了长期的努力,并于1993年12月15日签署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时,将《原产地规则协议》正式列入最后文件的附件。 二、《原产地规则协议》内容简介 原产地规则协议由前言、四个部分(9个条款)和两个附录构成。第一部分是定义与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是关于实施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涉及过渡期和过渡期后的规定;第三部分是通知、审查、协商和争端解决的程序安排;第四部分是原产地规则的协调,附录一是有关原产地规则技术委员会的内容;附录二是关于优惠的原产地规则的共同宣言。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1、原产地规则的定义 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成员方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行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决定,且此种原产地规则与导致授予超出《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条的关税优惠的契约性或自治性贸易体制无关。 2、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 它包括所有非优惠的商业政策措施,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二、三、十一和十三条下的最惠国待遇;第六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第十九条的保障措施;第九条的原产地标记要求;任何歧视性的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此外,还包括为政府采购和贸易统计而使用的原产地规则。 (二)协议的实施程序 为使各成员方的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协调起来,原产地规则协议对协调的目标与原则、协调的过渡期以及管理机构等作了规定。 1、协调原则 各成员方现行原产地规则要进行协调。整个协调工作由世界贸易组织部长会议与海关合作理事会合作进行,其原则如下: (1)与原产地规则协议所确定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一致。 (2)视某项商品的原产地为其完整的生产国家。 (3)原产地规则应是客观的、可理解的和可预见的;应当条理清楚;不能作为直接或间接阻碍贸易的手段,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original 篇二:原产地证书(样本) 篇三:原产地证明书样本及申请书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 申请书 证书号 : 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被正式代表本企业办理和签署本申请书。 本申请书及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所列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 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自愿接受签证机关的处罚并负法律 篇四: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和填制要求 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和填制要求 江苏汇鸿中鼎李若宾编 一、通用填制要求 1、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 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2、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 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3、收货方(consignee) 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 定的提单通知人。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 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4、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例如:通过海运,由上 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 5、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 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6、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 空。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 7、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 填写唛头。应按信用证、合同及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 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 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此栏不得空留,如唛头多,本栏目填写 不够,可填写在第7、8、9栏内的空白处,如还是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8、商品描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er and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商品描述及包装数量。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装、 食品(garment、food)等。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应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严格 一致。包装数量应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表述。如货物为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 (in bulk)字样。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据上加注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等,可加注在此栏

原产地证书制要求

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 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 1.1 证书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证书号编定规则JHGJH001/050001 JH-金华G-FORM A JH001-公司注册号05-2005年0001-证书流水号 1.2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出口商公司名称应与注册时相同。必须打上国名、地址。 例:ZHEJIANG NATIVE PRODUCE & ANIMAL BY-PRODUCTS I/E CORP. NO.368 NORTH ZHONGSHAN ROAD,HANGZHOU,CHINA 1.3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除欧盟25国、挪威外,此栏须填上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此栏须打上国名,欧盟25国、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若第二栏进口商国家和第12栏最终目的国都是欧盟国家,则可以与第12栏国家不同,也可以不填详细地址,只填上:To Order或留空。 36个给惠国及输入代码为:欧盟25国(305 法国France、303 英国United Kingdom、306 爱尔兰Ireland、304 德国Germany、302 丹麦Denmark、307 意大利Italy、301 比利时Belgium、309 荷兰Netherlands、308 卢森堡Luxembourg、310 希腊Greece、312 西班牙Spain、311 葡萄牙Portugal、315 奥地利Austria、330 瑞典Sweden、318 芬兰Finland、327 波兰Poland、321 匈牙利Hungary、350 斯洛文尼亚Slovenia Rep、352 捷克Czech Rep、353 斯洛伐克Slovak Rep、334 爱沙尼亚Estonia、335拉脱维亚Latvia、336 立陶宛Lithuania、108 塞浦路斯Cyprus、324 马耳他Malta)、137 土耳其Turkey、331 瑞士Switzerland、326 挪威Norway、116 日本Japan、601 澳大利亚Australia、609 新西兰New Zealand、501 加

原产地规则-原产地标准的例外条款及特定要求

原产地规则-原产地标准的例外条款及特定要求 1.原产地累积 累积是指对于原产于一个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的产品,如果在另一个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被用作原材料,进行符合“特定条件”的进一步生产加工,则这个产品可以被视为原产于后一个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从目的上看,累积通过将非原产产品视为原产产品,允许和鼓励更多国家参与产品的生产制造,从而在一定范围内推进区域经济的一体化。 从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范围的区分上,累积可以分为双边累积、斜边累积和区域累积(或全面累积)。双边累积是指原产于给惠国的产品可以被视为原产于受惠国,即给惠国成分;斜边累计是指原产于给惠国指定的第三国的产品可以被视为原产于受惠国,即受惠国成分;区域累计是在给惠国指定的受惠国家范围(区域)内,原产于其中一个国家的产品可以被视为原产于其中任何一个其它国家。比如,在普惠制中,使用了英美的原材料可视为给惠国成分,使用了东南亚的原材料可视为受惠国成分;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使用了东盟任一国的原材料可视为区域价值累积。 属于原产地累积的成分可以不视为非原产成分,无需查核这些成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是否产生了实质性改变的影响。 2.微小含量 微小含量是指在适用实质性改变标准的情况下,对于非原产的材料,即使没有经过相应的实质性改变,只要其总价格(或数重量)控制在最终产品价格(或数重量)的规定比例内,则这部分非原产材料的存在就可以不予考虑,也不影响原产地判定的结果;从效果上看,微小含量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实质性改变标准,因此可以被视为实质性改变标准的例外。中智、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ECFA、中秘、中哥、中冰、中瑞等8个协定均含有微小含量条款。 3.吸收原则 吸收原则主要适用于产品生产加工的过程中存在中间产品的情形(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是指在使用非原产材料的情况下,如果从原材料到中间产品这一过程完成了实质性转变,使得中间产品获得了原产资格,那么在中间产品向最终产品进行实质性改变的这一环节中,就把中间产品视为百分之百原产,不再考虑和评价上述初始原材料的非原产特性。中智、中新(加坡)、中哥、中冰、中瑞等5个协定含吸收原则条款。 4.微小加工 微小加工(又称“不充分的生产或加工”或“不合格的加工”)通常是指完全不能赋予或者仅能很小程度地赋予最终产品的核心特点和属性的加工,例如屠宰、冷(解)冻、包装、洗涤、熨烫、抛光、去皮(核、壳)、简单研磨(切割)等;微小加工原则是指“微小加工”不属于“实质性改变”,因此在使用非原产材料的情况下,如果所有非原产材料在向最终产品转化的过程中,经过的仅是“微小加工”,则即使符合相应的税号改变标准或者增值标准,最终产品仍然不能获得原产资格。 5.成套货物 适用范围有中智、ECFA、中秘、中哥4个协定,是指对于依照《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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