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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必备“8大数据库”

一、诉讼时效、仲裁、调解时限

1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2、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4、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应当完成调解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5、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1年。

6、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受法律保护的最长期限为:1年。

二、行政部门处理时限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的结案期限为:90日内。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特殊情况下的结案期限为:180日内。

3、职工所在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的时间要求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6、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要求是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期限要求是自工伤认定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三、其他人身伤害相关法定时间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丧失的时限是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时间是:48时内。

5、申请鉴定的申请人对鉴定的结论不服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期限是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6、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司考及法律职业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

8、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时限要求为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四、赔偿数额及计算时限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2倍。

2、申请领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时间要求是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3、旅客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期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4、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5、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额=护理标准(元/天) ×护理期限(天)

4、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8、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6个月

1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①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扶养人的,扶养费用当然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在计算时应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②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则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扶养费用。

1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五保一金计算公式

五保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金一般指:“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都是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征缴范围。

费用的计算方法是:

养老保险金=工资×6%(个人交纳比例)+工资×25.5%(单位交纳比例);

医疗保险金=工资×1%(个人交纳比例)+工资×5.5%(单位交纳比例);

失业保险金=工资×1%(个人交纳比例)+工资×1%(单位交纳比例)。

另外,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其计算方法为:

住房公积金=工资×7%(个人交纳比例)+工资×7%(单位交纳比例)。

(注:工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数)

七、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司考及法律职业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总额×100%

10、人均人工成本: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同口径职工人数头

11、人工成本利润率:一定时期内企业利润总额÷同期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八、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

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点击查看更多法律职业相关精彩文章】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纠纷律师函

律师函 致:xx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委托,指派xxx律师就贵司违反20XX年x月xx日与XX公司所签订的xxx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及20XX年xx月xx日所签补充协议的约定等相关事宜,郑重致函贵司如下: 20XX年xx月xx日,贵司与XX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贵司作为承包人施工承建石家庄环城水系膜结构工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承包合同第二条约定:工程面积共四处约2400㎡,实际结算面积以石家庄市政府审计部门最终审定面积为准;合同单价450元/㎡;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约壹佰零捌万元整。承包合同签订后,XX公司按照承包合同第八条之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的有关约定,已向贵司支付工程价款的80%,共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元)。 盖因双方所签合同之仓促,未能对工程面积进行科学测量,以致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巨大误差,后经贵司与XX公司重新测量,工程面积由承包合同中约定的2400㎡变更为730㎡,相应XX公司应向贵司支付工程款的

80%(以730㎡为计算基数),人民币xxxx元整(xxx元)。由于,XX公司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2400㎡为基数,已向贵司支付工程款的80%,共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元)。贵司承诺于20XX年10月19日前,全部向XX公司退还因工程面积误差而向贵司多支付的工程价款人民币xxx元整(xxxx元),承包合同未变更条款持续有效,双方继续履行。 本律师认为,双方所签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后所达成的补充协议是对承包合同的部分内容之变更,是双方当事人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自愿达成的协议,亦合法有效。根据《合同法》有关合同变更之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后变更内容将覆盖并取代原合同相应内容;双方应遵守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如一方违反变更内容,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然而,贵司置商业信用于不顾、法律规定之若罔,公然违约,拒不退还XX公司因工程面积误差而向贵司多支付的工程价款人民币xxxx元整(xxx元),严重损害XX公司合法利益。 有鉴于此,本律师特此函告: 第一,履行双方所签之补充协议,于收到本律师函五日内(以寄送本律师函之快递公司反馈的送达日期为基准日期),向XX公司退还人民币xxx元整(xx元)。支付到: 账号:xxxx 户名:xx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董事、监事及髙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依法”)设立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因过失导致在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定期报告(年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在本保险期限内,山投资者(股东)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岀索赔申请,依法应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责任范圉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 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非执业行为; (二)由被保险人或以被保险人名义提出的索赔; (三)被保险人以受托人.管理人的身份在管理或经营退休金.年金、分红、职工福利基金或其他职工福利项目时违反职责或合同义务的行为引起的索赔; 、’(四)被保险人在所属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兼任职务时引起的索赔;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提起的诉讼; (六)被保险人因获知其他交易者无法得知的内幕消息,而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 (七)为获取不当利益,而对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利益关系人支付款项、佣金.赠与S贿赂的行为; (八)担保行为。 第六条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投资者(股东)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二)对投资者(股东)的精神伤害; (三)罚款或惩罚性赔款;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律师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律师-合同范本第一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

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 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 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Y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Y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 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Y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Y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律师执业责任风险分析

律师执业责任风险分析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理赔汇总分析 来源:浙江共安保险经纪公司发表时间:2008-09-25 浏览次数:2328 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投保律师执业责任险的主要目的是为律师事务所(及注册律师)在被要求独立承担巨额赔偿责任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使其避免发生过大的经济损失。且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化解风险的有效途径。同时,律师执业责任险的施行能够加强律师业的公信力,加强行业外的监督机制,健全律师诚信制度的建设,促进律师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现将我经纪公司收集整理的10多起出险案件作一简单汇总分析,希望能够为贵协会充分了解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做好行业管理提供帮助。同时也希望被保险律师事务所和注册律师能够从这些案件中总结相关经验,尽可能减少理赔案件的发生。 一、部分已赔案件: 1.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出庭 概要:忘记出庭,法庭裁定撤诉。 赔偿:RMB4,573.06元。 2.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出庭 概要:忘记出庭,法庭裁定撤诉。 赔偿:RMB6,403.95元。 上述两案出险情况如出一辙,属于律师自身的疏忽。 3.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转交判决书 概要:忘记转交判决书,错过强制执行期。 赔偿:RMB327,749.32元。 委托人胜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委托人借机将损失转嫁到律师头上,值得引起重视。

之后的出险也有不少源于程序上的过失。 4.XX律师事务所 性质:遗嘱见证纠纷 概要:见证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有两名见证人。而本案见证遗嘱上只有一名见证人。 赔偿:RMB457,940.29元。 5.XX律师事务所 性质:遗嘱见证纠纷 概要:代书遗嘱为打印件,只有律师印章,无立遗嘱人签名。被法院认定无效,继承人索赔。 赔偿:RMB66,927.50元。 6.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作合同见证 概要:被保险人接受A建材公司委托,为其与香港B投资公司的《合作协议》见证。《合

律师函(工程款催告函)

江苏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 律师函 致: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XXXX”)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事务律师,就贵司开发的XXXX项目拖欠XXXX工程款事宜,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正式函告于您: 一、双方履约情形之概况,及亦或导致第三方法律纠纷和农民工群体讨薪事件发生。 1、XXXX履约之概况:贵司与XXXX就XXXX项目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协议书》,自该项目开工起至2013年8月25日,XXXX按照协议约定及贵司要求累计完成工作量28200万元(此款项包含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8月25日,XXXX 项目部已向贵司申报完成工作量2700万元,贵司依合同相应条款视为审核完毕)。 2、贵司履约之概况:对照协议约定,贵司应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即28200万元x 70%=19740万元;然截止2013年9月18日止,贵司仅支付进度款13064万元,实际应支付工程款差额6676万元。 3、贵司和XXXX于2013年8月21日的会议纪要中明确以下内容:a、贵司明确在XXXX融资款确保支付XXXX3500万元工程款;b、贵司承诺在2013年9月15日前,从贵司获得的公积金返还款中,按实际到账拨付50%支付给XXXX;c、贵司承诺将铝合金门窗单位500万元债务支付给XXXX,由XXXX代为归还原铝合金门窗单位;d、关于应付工程款的未支付部分及后续月进度工程款支付,贵司已明确表示在2013年10月30日前支付到已完成工作量的70%。同时为解决施工方外单位的材料往来款支付,对未付足70%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数额及利息,贵司应于2013年9月28日前以书面提交一份付款计划,明确10月30日前的支付时间、数额、利息等;以便XXXX与外单位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缓解各方情绪和压力。同时,贵司应严格遵照该付款计划执行。 而贵司实际履行情形为:a、贵司实际支付工程款2950万元,剩余550万;b、c及d项贵司未履行亦或不完全履行。

最高院纪要(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最高院纪要(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篇一:最高院法官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向重庆律师讲解的笔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XX]14号 20XX《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建筑业是我国经济的核心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直接从业人员达到三千多万人,如包括民工及相关人员达到九千多万人,房地产业属资金密集性产业,而建筑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建筑

业的产值占GdP的7.6%,是房地产业的2.5倍。目前的建筑市场很不规范,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多,因建筑业为粗放式管理,签证、施工日志在诉讼阶段难于全面提供,拖欠工程款严重,(20XX年的前五年,拖欠金额达到5500多亿,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1/4)。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相比,利润率很低,大概在3%左右,而房地产业达到10%-20%,有的甚至达到30%。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启动制定司法解释,并征求各方面意见,出台该解释。 《建筑法》是规范建筑业的最直接的法律,却未列入该解释的法律依据,是因为《建筑法》调整的是建筑管理机关和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以及划分管理机关之间的职权、职能,虽有部分内容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但居 于次要地位。因此,该解释虽未列入,事实上却有所涉及。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根据《合同法》,确定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事实上远不止以下四种情况,但为统一司法尺度,提醒各级法院注意,特提出以下常见的情况。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因建筑业涉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该条为法律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从严掌握。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如果是有资质的施工人出现质量问题,就是违约责任,而该处指的是

关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

关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这种赔偿责任不能免除或限制。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是指以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属于第三者保险。 律师业是高风险职业,尤其在当前,律师业务领域正在不断增加,新知识也不断出现,律师执业风险将会有增无减。国际律师业通常做法是将律师执业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承担,建立律师责任保险,这样既可降低律师执业的风险,使律师能积极大胆地开展新业务,又可强化律师社会信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迫于法院由于责任保险存在而作出有利于受害人判决的压力,保险公司会积极参与对第三人的索赔抗辩,寻求以诉讼外和解的方式终止诉讼。这样可使责任律师事务所在一定程度上免受索赔的劳苦,又使保险人承担了索赔抗辩的诉讼费用。目前,北京、上海、海南等地律师协会已经连续几年投保律师责任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部从2000年起在全行业强制推行律师执业赔偿制度,并将其列为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所要抓紧进行的几项重要工作之一。 一、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我国目前律师责任险总体上处于开发、推广过程,律师界已经认识到责任险对律师执业的重要性,但对该险种一些基本问题仍存在疑问和不同认识,影响了律师责任险的推广和长远发展。 1、律师执业责任险中的“责任”问题。律师执业具有高度专门性,重视高度的职业道德和顾客信赖关系,并由专家集团维持一定的业务水平,因此律师民事责任是一种专家责任,对执业中的过错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对律师责任性质的认定有违约责任说、侵权责任说等不同观点。根据我国律师法、民事法,律师在执业中的同一行为往往具有多重性质,如违反约定泄漏委托人秘密的行为既是一种违约行为,又是一种侵权行为,当事人有权选择按照何种责任方式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对律师民事责任采取责任竞合说更为合适,即不论当事人是以侵权还是以违约要求损害赔偿均可纳入责任保险范围。 此外,律师因执业行为对与自己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能否纳入责任保险尚有不同认识。西方许多国家律师责任险已包括该赔偿责任。如英国法院判例就认为,与专家没有契约关系而非专家当事人之受害人,对因专家专业服务所受到的损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例如死者生前代理律师出具的遗嘱有缺陷,影响死者继承人利益引起的损害赔偿。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来看,律师赔偿责任不仅来源于对委托人的侵害,还包括对对方当事人的侵害。例如原告律师因过失行为致使被告名誉受到侵害,被告对该律师提出的侵权索赔。目前我国律师责任险条款仅包括律师对委托人的损害赔偿,但律师责任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不应仅限于律师因执业行为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害。随着律师责任不断完善,对于律师因执业行为造成双方当事人甚至案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责任,都可以纳入责任保险标的范畴。 精神损害赔偿是律师民事责任重要组成部分,但将其纳入律师责任险具有很大的风险,我国律师责任险尚处于初始阶段,因此均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但随着律师责任风险的发展,对那些资质较好、信誉较高的律师事务所可先行承保律师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加强律师事务所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切实作好承保前的风险防范和承保后的风险监控,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限额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2、律师责任保险不会弱化民事责任制度的惩戒和教育作用,降低律师执业责任心。首

工程合同范本(律师整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工程合同范本(律师整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接_________保养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养单位名称:_________. 二、保养合同内容:_________. 三、保养周期及内容: 每月巡检一次a.测试自动门各项功能。b.检测雷达灵敏度。c.检查门体及止摆器紧固情况。 四、随机事件:(接到电话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电器故障:12小时内排除。 2.机械故障:24小时内排除。 3.对于玻璃破损更换:3天内完成。 五、保养程序: 1.甲方协调和安排合适的维护时间,可安排在周六、日。 2.乙方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工作时间,上午或下午。 3.每次保养完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填写维修记录,甲方工作人员对记录逐项核查完后签字认可,维修工作方可结束。 六、换件费用:

1.甲方承揽全部换件费用。 2.甲方有权自购零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购零件。 七、保养费用: 全年保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元)。半年到期后一周内,支付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九、合同执行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条款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事务所内勤工作职责

律师事务所内勤工作职责 内勤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是律师之间、律师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也是律师事 务所对外形象的窗口,内勤工作的好坏对律师事务所有直接影响。为此,特制定内勤岗位职责,以便年终考核。 一、内勤人员在正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二、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外出具的一切书面函件,内容真实,不得有错,不得涂改;律师出差带律师所空白函件和对外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非格式函件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 三、负责日常接待工作: 1填写接待登记本,搞好登记工作。 2、接听电话、客户咨询,须文明用语,热情大方并告知相关律师的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经客户同意,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客户的问题回复。 3、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布置的工作在职权范围内自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相关负责任人。 四、负责本所日常管理工作。 1应熟记每位律师手机电话号码(含主管局、市律协分管领导及其管理科)。 2、及时向律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物品。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文件、年度的专业报刊、书籍、所里的规章制度、管委会会议记录、律师会议记录、所里的历史档案、律师事务所重要文件的记录、照片、影像资料、报刊杂志上的律师事务所的报道、公益档案、荣誉证书、聘用协议、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个人档案以及所里其它的公共物品。 4、对收案登记簿、收费登记簿、管委会会议记录、发票及相关凭证等应专项保管,不得由他人随意翻阅。 5、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每日报纸分门归类上夹,每月更换。内勤应将办公楼及各律师办公室检查一遍,注意安全防范,水、电等开关是否关闭。 6、阅览室开放的图书应及时检查更换。

最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建筑纠纷常见的一种纠纷,在调解、仲裁。诉讼的解决过程中,应该遵循哪些法律依据,法律快车小编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意见》中节选整理了最全面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欢迎阅读。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奖罚条件违法公平、有偿的基本原则,显示公平的,应予撤销。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条款,合法有效。 3.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建设方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观点认为,就建设工程质量瑕疵发生的修补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2年普通时效。如《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 4.发现承包人聘用的管理及施工人员达不到资质,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对承包人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适当补偿提前终止合同的损失。 5.代建单位迟延交房时间已超出了设计变更可以适当延期的合理期限,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受托方要免除自己的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就必须举证证明迟延是由委托方设计变更造成的,但是设计变更所造成的迟延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 6.发包人提前使用未经验收建设工程的,出现质量问题,应自行承担责任。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对保修期内出现的其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7.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发包人与第三人合资成立新公司,由新公司继受该项目的,承包人未获得工程款,无权请求原发包人、合资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8.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顺延工期的条件不明确时,法院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折算相应工程的工期。 9.工程结算鉴定结构已认定了增加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的,法院不宜在此基础上,于鉴定结论外增加工程造价款。 10.名为购房合同实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认定 11.《遗留问题处理通知书》不能否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合格证书的法律效力,工程合格证书应作为法院认定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质检部门在作出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或优良等级认定的同时,出具的《遗留问题处理通知书》中开列的质量瑕疵,属于合格工程中存在的需要整改的质量保修范围。当事人提出的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能推翻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等级的认定及否定建设工程质检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合格证书的效力。质检部门核发建设工程合格证书的行为属于一种确认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12.名为房地产续建合同实为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区别和认定。当事人签订的房产续建合同没有约定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内容,而是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确定的补偿款,该续建合同应属于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性质。作为在建工程的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并不需要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受让人继续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则应具备此资格。 13.从事简单的劳务性工作不需要特殊的施工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系有效合同。 14.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增加了建筑施工面积,但未约定计费的,依照原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计算。 15.审计机关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是对建设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督,不能约束和否定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

律师工作责任

律师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3,负责与外聘律师的对接工作,协助、跟进外聘律师处理法律事务。4,协助销售人员催讨应收账款。 5,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负责公司法律知识培训和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普法宣传;7,负责知识产权、驰名商标的对接工作。

工作内容: 1,审核各类标准、非标合同,提出修改意见,若有需要帮助其他部门起草所需合同。 2,他人起诉公司或者提起仲裁程序的,积极应对,必要时代表公司起诉他人,维护公司利益。 驰名商标的认定做好配合以及跟踪工作。 工作流程: 1,EM接收各地分公司、责任中心、加盟商销售合同或者接收纸质合同,修改不利条款,告之对应法律风险,以此为基础销售跟客户再次协商确定合同。销售员或者区域经理持合同过来签字,做好登记工

作。 2,如果公司做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及船票,积极应诉,收集证据,答辩期间提出答辩状,如有可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法院裁定不服还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接着是开庭,收到判决书,如不服可上诉,二审为终审,可以申请再审,一二审均可调解结案。 4,针对销售提交的应收款,协同业务员上门催款,注意方式,告之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我司将采取法律程序的后果,如无果,指导销售收集提供证据(一般是销售合同,汇款凭证,验收凭证,发票签收凭证等以及对方单位基本工商信息),联系外聘律师,将材料送给律师,由外聘律师起草律师函,发给欠款客户。如律师函发出一段时

间仍未果,跟销售商量起动诉讼程序。流程同2跟3. 5,电话,EM,当面为公司人员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6,根据领导安排或者对应部门需求,制作培训课件,同时跟对接人联系,约好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人员,届时上门培训。 7,收集知识产权侵权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层,根据指示做出相应 处,适当让步,注意诉讼技巧,多用财产保全措施。 5,咨询方面要快速解答,如自身盲区,可回复待查阅后告之,切勿不懂装懂,害人害己。 6,培训需人力备案,课件需给领导过目,培训内容需与公司战略相符。

律师函工程款催告函

律师函工程款催告函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江苏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 律师函 致: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XXXX”)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事务律师,就贵司开发的XXXX项目拖欠XXXX工程款事宜,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正式函告于您: 一、双方履约情形之概况,及亦或导致第三方法律纠纷和农民工群体讨薪事件发生。 1、XXXX履约之概况:贵司与XXXX就XXXX项目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协议书》,自该项目开工起至2013年8月25日,XXXX按照协议约定及贵司要求累计完成工作量28200万元(此款项包含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8月25日,XXXX项目部已向贵司申报完成工作量2700万元,贵司依合同相应条款视为审核完毕)。 2、贵司履约之概况:对照协议约定,贵司应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即28200万元x 70%=19740万元;然截止2013年9月18日止,贵司仅支付进度款13064万元,实际应支付工程款差额6676万元。 3、贵司和XXXX于2013年8月21日的会议纪要中明确以下内容:a、贵司明确在XXXX 融资款确保支付XXXX3500万元工程款;b、贵司承诺在2013年9月15日前,从贵司获得的公积金返还款中,按实际到账拨付50%支付给XXXX;c、贵司承诺将铝合金门窗单位500万元债务支付给XXXX,由XXXX代为归还原铝合金门窗单位;d、关于应付工程款的未支付部分及后续月进度工程款支付,贵司已明确表示在2013年10月30日前支付到已完成工作量的70%。同时为解决施工方外单位的材料往来款支付,对未付足70%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数额及利息,贵司应于2013年9月28日前以书面提交一份付款计划,明确10月30日前的支付时间、数额、利息等;以便XXXX与外单位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缓解各方情绪和压力。同时,贵司应严格遵照该付款计划执行。 而贵司实际履行情形为:a、贵司实际支付工程款2950万元,剩余550万;b、c及d 项贵司未履行亦或不完全履行。 4、当前XXXX项目部面临的外部施工条件非常艰苦,所有欠债单位均对其进行债务追讨,其中已有多家供应商正在准备起诉XXXX。同时已经发生工人现场讨薪闹事的事件;已严重影响该项目的工程进度,以逼近停工边缘。 二、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及实战案例(王志想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及实战案例 主讲人:王志想律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必要性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国际上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早期只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些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 对于商事合同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可谓是路人皆知。合同双方在商事活动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全部规范约束在商事合同中,因此重视商事合同的签订、并严格按照商事合同的约定履行,对保证商事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双方实现预期利益等方面至关重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管是施工总承包合同、还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尤其如此,由于建设项目工期普遍比较长,情况复杂,过程中变化多,因此签订一份完善具体、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并对施工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对保障当事人合同权益、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经济利益尤其重要。 但工程建设管理实务中,由于工程承发包双方工程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方管理人员,合同意识低下,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工程项目管理非常粗放,签订的合同甚至无效;有时即使合同有效但对合同条款研究不细,合同文字表述不严谨、条款内容不全面,缺陷、漏洞频出,合同难以履行且容易引起争议。很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级都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致使合同往往被锁在文件柜或项目负责人的抽屉内,其它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对合同总体情况却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例:施工方不熟悉承包合同条款致诉讼被动案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依法”)设立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因过失导致在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定期报告(年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在本保险期限内,由投资者(股东)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非执业行为; (二)由被保险人或以被保险人名义提出的索赔; (三)被保险人以受托人、管理人的身份在管理或经营退休金、年金、分红、职工福利基金或其他职工福利项目时违反职责或合同义务的行为引起的索赔; (四)被保险人在所属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兼任职务时引起的索赔;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提起的诉讼; (六)被保险人因获知其他交易者无法得知的内幕消息,而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 (七)为获取不当利益,而对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利益关系人支付款项、佣金、赠与、贿赂的行为; (八)担保行为。 第六条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投资者(股东)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二)对投资者(股东)的精神伤害; (三)罚款或惩罚性赔款; (四)被保险人与他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不包括没有该协议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律师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3.质量等级: 4.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l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 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 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 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起诉状【追讨工程款】[律师推荐版]

追讨工程款起诉状 原告:***,系工程实际施工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系工程发包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 码:***************,联系电话:*********。 被告:***,系工程承包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 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上述三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__________元、逾期利息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一将____________市_____楼_____室内及公共区域工程发包给被告二。被告二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与原告签订石材供货及安装合同,将该工程转包给原告施工安装,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按每月供货总价的85%支付工程

款,施工完成之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95%”。合同订立后,原告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供应石材并施工安装。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二不能按合同及时支付货款,原告曾中止供应石材。被告三作为上述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保障施工进度,以个人名义保证:“施工完成之后两周内支付全部工程款的95%”。原告听信被告三的保证,继续供货完成安装。______年___月___日被告三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被告二与原告就上述工程进行结算,被告二应支付货款__________元。时至今日,仍拖欠__________元未支付。 原告方多次就支付工程款事宜与三被告协商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起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准备材料整理(律所自用)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基本准备材料整理(律所自用)第一部分材料目录 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2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原被告都需要,能提供尽量提供,让律师选择适用)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注意: ①起诉个人独资企业时,请将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列为被告 ②个体工商户参加诉讼时,请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字号列为相应原(被)告 ③若用人单位未经工商登记,应将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列为被告,需打印并提交工商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查无此公司资料的页面信息,并提供该负责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自然人,或原告代理人为公民代理人的,须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经过公证、认证的境外法人授权材料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 4、证据材料(详见第二部分)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5、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6、送达地址确认书 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参考目录 一、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职业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本)

商务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职业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本) 本文件包括如下合同版本: 附件1.1 适用于PC模式下“项目管理公司”—P2 附件1.2 适用于EPC模式下“项目管理公司”—P24 附件1.3 适用于EPC模式下“项目管理公司”(含工程勘察责任) —P46 附件1.4 适用于非转型模式下“项目管理公司”—P68 附件2 适用于EPC模式下“施工总承包企业”—P90 附件2.1 适用于EPC模式下“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含工程勘察责任) —P112 附件3 适用于现行模式下“设计企业”—P134 附件4 适用于现行模式下“监理公司”—P156 具体内容后附。 投保人保险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附件1.1 适用于PC模式下“项目管理公司”投保 商务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职业责任险 保险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号: (以下简称“投保人”)与****(以下简称“保险人”)(或指定代表×××保险公司的××分公司)就项目职业责任险的有关事宜达成本保险合同。鉴于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投保人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按照合同约定缴付了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费,保险人同意按本保险合同的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保险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条件、服务条款两部分内容,除此外本保险合同还包括投保申请书及其附件,以及保险人今后以批单方式增加的内容。 本保险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共一式份,份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投保人保险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第一部分保险条件 保险方案明细表 投保险种职业责任险 投保人名称(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投保人地址 被保险人名称(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被保险人地址 被保险人业务范围 (资质) 被保险人提供的专业服务 1、方案设计 2、专业考察 3、工程勘察 4、深化设计 5、配合招标工程总承包企业 6、施工详图设计审批 7、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规划、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进度管理以及总体控制监督相关的全过程项目管理 8、现场施工监理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 9、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审批权限(包括审批技术性设计变更) 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类型: 项目概算金额: 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项目概算金额的80%,但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 累计责任限额:(项目概算金额的80%,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20律师整理版)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20 律师整理版)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 (乙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 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 饰装修工程。 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 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 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 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 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 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 (甲方 ):(全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 (乙方 ):(全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遵循 平等、 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 (见附件 ) □乙方只包工 工程结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 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 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 准。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约定标 准: 3.工期 总工期: _ ___日 (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 开工日期: ___ 年 __ 月 ____ 日。 竣工日期: ___ 年 __ 月 ____ 日。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 应提前 2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 2 日内未 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 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 工期不顺延 ;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并相应顺延工期。 暂停施工 (停工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 24 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 乙方可继续施工, 由此造成 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要求复工的, 甲方应在 12 小时内予以答复。 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 乙方可自行复工。 工期顺延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 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GB50325-200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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