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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附件4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工作指南

(试行)

2014年10月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编制依据 (1)

1.4 术语与定义 (2)

1.5 指导原则 (3)

1.6 组织编制单位 (3)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流程 (4)

2.1 工作内容 (4)

2.2 工作流程 (4)

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7)

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7)

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4)

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19)

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3)

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24)

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及成果图表 (29)

4.1 报告编制大纲 (29)

4.2 成果图 (29)

4.3 成果表 (31)

附录 A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32)

附录 B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35)

附录 C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0)

附录 D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4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评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4万km2,精度一般不小于1:25万。

1.2.2本指南主要包括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报告图集编制要求等方面。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GB/T 14175 水文地质术语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 15218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0 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T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指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程度的大小,取决于污染源的位置、类型以及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等。

地下水脆弱性:由于自然条件变化或人类活动影响,地下水遭受破坏的趋向和可能性,它反映了地下水对自然和(或)人类活动影响的应付能力。

地下水功能价值:根据地下水埋藏条件、富水性、水质等,可为地下水开发利用服务的、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意义的功能价值。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基于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污染现状特征,结合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和功能价值评估结果,对地

下水污染防治类型和等级提出分区。

1.5指导原则

(1)简单实用原则: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的方法原理简单且实用性强,结合地下水环境保护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污染防治分区建议;

(2)系统完整原则:综合考虑水文地质单元及行政区划,划定防治分区的范围;

(3)分区分级原则:根据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功能价值以及污染状况,确定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等三类分区,根据区划防控值确定不同分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评估区地下水污染荷载、地下水污染状况等因素的重大变化情况,结合地下水环境管理需要,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区划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1.6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组织编写,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等单位起草编制。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

2.1工作内容

综合考虑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脆弱性、污染状况、水资源禀赋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及保护区。

将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防控区划分为优先防控区、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治理区划分为优先治理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2.2工作流程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流程见图1,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评估范围。以行政区或地下水系统为评估范围。

(2)收集资料。根据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功能价值、污染现状评估的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工作。

(3)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和功能价值的指标体系评估。根据资料分析结果,采用各指标体系的评估方法,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荷载分区、地下水脆弱性分区、地下水功能价值分区等工作。

(4)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根据地下水质量目标、标准限值、对照值(或背景值)开展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评估指标主要是“三氮”(指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及氨氮)、重金属(第一类: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第二类:铊、锰、铋、镍、

锌、锡、铜、钼等)和有机类等污染指标,分别形成“三氮”、重金属和有机类等污染分布图。

(5)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根据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污染现状评估结果,划分保护区、治理区的一级区和二级区,以及防控区一级区;通过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功能价值的图层叠加,划分防控区二级区;根据区划防控值,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优先等级,提出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6)编制报告和成果图表。汇总和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编写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和图表。

图1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流程图

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3.1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3.1.1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分类

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农业污染源和高尔夫球场等。通过填写污染源清单信息(主要包括名称、所在地区、所属水文地质单元、地理坐标、重点污染源基础信息、监测井信息和水质监测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完成对不同污染源的调查。地表污水主要指水质为V类和劣于V类的地表水体,通过填写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完成调查。

资料来源为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详见下表。

表1污染源范围、资料来源及归属部门

3.1.2单个污染源荷载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单个地下水污染源荷载风险计算公式如下:

P=T×L×Q(3-1)

式中,P表示污染源荷载风险指数,T表示污染物毒性,L 表示污染源释放可能性,Q表示可能释放污染物的量。

图2污染源荷载评估指标体系

3.1.2.1污染物毒性

污染物的毒性考虑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降解、迁移性等因素,与受体的致癌或非致癌风险直接相关,因此筛选和识别有毒、致癌风险较高的污染物是毒性指标评估的基础。在污染物指标明确的情况下,优先采用表2的毒性评分,存在多种污染物时一般取毒性最高的T作为计算值;若无法确定污染物指标时,采用表3进行计算。

缓冲区半径是指在污染源占地面积的基础上污染物可能迁移扩散的半径范围,主要与污染物类型有关。

表2主要污染物及其毒性评分表

注:(1)C为致癌物质,N为非致癌物质;D为比水重的非水相有机物,L为比水轻的非水相有机物。

表3污染源毒性指标评分表

3.1.2.2污染源释放可能性

污染源释放可能性与其防护措施有着密切关系。一般情况下,有防护措施且存在年限时间较短,污染源释放可能性较低;若由于时间久、防护措施维护不当等原因,污染源释放可能性会增加;若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污染源释放可能性认定为1,评

分标准见下表。

表4污染物释放可能性分级标准

3.1.2.3可能释放污染物的量

可能释放污染物的量与污染源规模、污染物排放量等因素相关,污染源规模越大,污染物排放量越高,则可能释放到地下水中污染物的量越大,分级及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5可能释放污染物的量分级及评分表

注:1.矿山类型请参见“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国土资发[2004]208号)。

2.规模化养殖场评分中,可根据已知多少(只)鸡或是(头)牛猪羊,按以下表格初步估算出COD排放量:

出处《总量核查核算细则》。

3.1.2.4单个污染源荷载风险等级划分

将单个污染源风险按公式(3-1)进行计算,计算结果P值由大到小排列,根据取值范围分为低、较低、中等、较高、高5个等级,在GIS环境下编辑得出每一类污染源的荷载风险等级分区图。

3.1.3综合污染源荷载评估方法

依据各污染源计算结果迭加形成污染源荷载等级图。荷载综合指数计算公式:

PI=∑W i×P i(3-2)

式中,PI表示污染源荷载综合指数,W i表示第i类污染源类型的权重(见下表),P i表示第i类污染源的荷载。PI值越大,表明污染源荷载越大。

表6荷载指标权重Wi推荐值表

3.1.4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分结果及分区

对地下水污染源荷载综合指数(PI)进行等间距分级,一般划分成五级,按污染源荷载由强到弱依次为强、较强、中等、较弱、弱,在GIS环境下编辑得出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综合分区图。

表7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价标准

3.2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主要针对我国浅层地下水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适合的孔隙潜水、岩溶水及裂隙水的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方法,得出在天然状态下地下水对污染所表现的本质敏感属性。地下水脆弱性评估与污染源或污染物的性质和类型无关,取决于地下水所处的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是静态、不可变和人为不可控制的。因此地下水脆弱性评估首要是判别地下水类型,然后识别不同类型地下水脆弱性的主控因素,并收集相应的指标资料。

资料来源于水文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气象、土壤质地类型、地下水监测孔钻孔报告等。

3.2.1孔隙潜水脆弱性评估

孔隙潜水脆弱性评估建议采用DRASTIC模型。该模型在应用时假设以下条件成立:(1)污染物由地表经土壤层、包气带进入含水层;(2)污染物随水流入渗到地下水中;(3)污染物随水流动。

DRASTIC模型由地下水位埋深(D)、净补给量(R)、含水层厚度(A)、土壤带介质(S)、地形(T)、包气带介质类型(I)和含水层渗透系数(C)等7个水文地质参数组成。模型中每个指标都分成几个区段,每个区段赋予评分。然后根据每个指标对脆弱性影响大小,参考附录B计算相应权重,最后通过加权求和,得到地下水脆弱性指数(DI)。

DI=DWDR+RWRR+AWAR+SWSR+TWTR+IWIR+CWCR(3-3)式中,DI表示地下水脆弱性指数,字母D、R、A、S、T、I、C说明参见表8,下标R表示指标值,下标W表示指标的权重。根据DI值,将脆弱性分为低脆弱性、较低脆弱性、中脆弱性、较高脆弱性和高脆弱性等类别。DI值越高,地下水脆弱性越高,反之脆弱性越低。

孔隙潜水脆弱性各评估指标的数据来源、说明及建议权重见表9,指标等级划分和赋值见表10。

表8 DRASTIC模型各指标说明和权重建议值

表9孔隙潜水脆弱性评估指标等级划分和赋值

根据上述各指标的评分和权重值,经计算可知地下水脆弱性综合指数取值范围为20~200。DRASTIC的地下水脆弱性级别与综合指数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表10孔隙水脆弱性评价标准

3.2.2岩溶水脆弱性评估

岩溶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可根据岩溶地区的特点和评估尺度建立相应指标体系。对比例尺大于1:5万的区域评价推荐使用PLEIK模型,对比例尺小于1:5万的大区域评价推荐使用REKST 模型。不同类型的评估区可根据自然地理特征和水文地质特征对评估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1)PLEIK模型

该模型共包括5个指标:P为保护性盖层厚度,L为土地利用类型,E为表层岩溶带发育强度,I为补给类型,K为岩溶网络系统发育程度。具体评估过程请参考附录B。

(2)REKST模型

该模型共包括5个指标:R为岩石岩性,E为表层岩溶(补给量R或径流模数M),K为岩溶化程度(或含水层A),S为土壤层,T为地形。REKST模型参数的权重是根据研究区实际情况来分配的,推荐权重为2:5:3:4:1,其地下水脆弱性指标由下式确定:

REKST=2×R+5×K+3×E+4×S+1×T(3-4)

3.2.3裂隙水脆弱性评估

裂隙水是指保存在坚硬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主要分布于基岩山区,平原区埋藏于松散沉积物之下的基岩中,地表很少出露。裂隙水具有强烈的非均匀性、各向异性和随机性。本指南推荐采用DRASTIC模型进行评估计算,评估方法及参数使用可参照3.2.1(孔隙水脆弱性评估)所述进行计算。

3.2.4地下水脆弱性评分结果及分区

综上,地下水脆弱性评估结果是对地下水脆弱性指数进行分级,一般划分成五级,按脆弱性由高到低依次为高、较高、中等、较低、低,在GIS环境下编辑得出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分区图。对评估地区的地下水脆弱性进行定期跟踪评价。

2002年湖北省水资源公报

2002年湖北省水资源公报 综述 2002年,湖北省平均降水深1288.6毫米,折合降水总量2395.5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多近1成。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123.7亿立米,地下水资源量312.7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155.5亿立方米。2002 年年末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97.0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23.7亿立方米。2002年全省入境水量7145亿立方米,出境水量8028亿立方米。 2002年,全省总供水量240.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96.1%,地下水源占3.2%,其它水源占0.7%;全省总用水量240.8亿立米,其中农业用水占56.5%,工业用水占32.0%,生活用水占11.5%。 2002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39.2亿吨,其中工业废水70.5%,生活污水占29.5%;对全省6843公里河流进行水质评价,Ⅰ类水质河长占5.2%,Ⅱ类水质河长占34.8%,Ⅲ类水质河长占43.2%,超标(超Ⅲ类)水质河长占16.8%。大中型水库水质良好,一般为Ⅱ类。 2002年湖北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951立方米、亩均水资源占有量2638立方米。 一、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2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全省平均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一成,属偏丰年份。降水地区分布总趋势为由南向北,由东南、西南向腹地平原湖区递减。全省除十堰市及襄樊市北部降水量小于800毫米以外,其余地区年降水量变化在800~1800毫米之间。

2002年全省平均降水深1288.6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2395.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7.2%,比常年增加9.6%。全省十七个市州年降水量与常年比较,神农架林区、十堰市、襄樊市、恩施州较常年偏少,其中以神农架林区为最,较常年偏少15.2%;其它市降水较常年偏多,其中以荆州市为最,偏多40 .5%。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2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123.7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604.5毫米。比上年增加100.7%,比常年增加12.9%。全省十七个市州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襄樊、十堰、恩施、神农架偏少,其中以十堰市偏少46.6%为最多,其余市州均比常年偏多,其中以荆州偏多122.2%为最,其次是潜江市(偏多115.7%)和仙桃市(偏多99.5%)。

噪声功能区划

西华师范大学校园环境规划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分

一、功能区划分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如表1。该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表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表2 噪声功能区划分及适用范围表 依据以上环境噪声质量标准和适用范围,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的运动场、朝阳楼、食堂、校门口马路、商业街、公寓中心、灯光球场、教学楼中心点等监测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数据处理统计如表3所示: 类别 0类 1类 2类 3类 4类 昼间 50 55 60 65 70 夜间 40 45 50 55 55 区域 功能划分 适 用 范 围 0类标准 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 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 类标准5dB 执行。 1类标准 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 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 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 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 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 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 该类标准。

表3 监测数据表 根据实测数据结合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将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功能区划如表4。 类别 区域 0 无 1 无 2 朝阳楼、教学楼 3 公寓、运动场、商业街、灯光球场 4 交通干线、食堂 表4 功能区划 功能区划图见附页一。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 4类区域:交通干线、食堂 (一)交通干线防噪措施 地点 昼间平均值 夜间平均值 一期 运动场 64.3 60.2 朝阳楼 55.4 63.1 食堂 73.2 65.8 校门口马路 75.8 76.1 商业街 63.5 61.4 公寓中心 65.3 66.5 二期 灯光球场 62.3 62.1 教学楼中心点 58.2 65.2 校门口马路旁 72.5 71.3 公寓中心点 65.5 67.4 食堂 74.7 63.1

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知识分享

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1.1.前言 地下水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如今,随着我国人口的迅猛增加和经济的法则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在日益增加,全国水资源量27940亿,其中地下水水资源量为8840亿,占总水资源量的1/3。在我国当前的用水结构中,地下水雄踞一端,占据了全国总供水量的20%,饮用水供水量的70%,农田灌溉水量的40%,工业用水量的38%,并且这种用水结构短期内不会改变。 然而,我国地下水体的保护.安全情况并不乐观,污染比较严重,并且呈现日益增加的趋势。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我国地下水污染概况,熟悉其污染途径和污染成因,从长远利益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制定科学的防治对策,让我过的水体结构更加科学,地下水更加安全,能够长远的造福人类。 1.2.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 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大幅度增长。近30年来,我国地下水的开采量以每年25亿的速度递增,全国有400个城市开采地下水。有些城市基本上是依靠地下水来满足对水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我国主要城市和地区地下水水情通报(2005年度)》,2005年在具备系统统计数据的171个地下水漏斗中,漏斗面积扩大的就有65个,占到了统计数的38%,面积扩大了6736,仅河北沧州第Ⅲ承压含水层漏斗面积就扩大了2089,最大水位埋深达到10m。由此导致了湿地消失、植被死亡和土地沙漠化等严重的生态灾难,以及地面沉降、岩溶塌陷、海水入侵等自然灾害的频频发生。 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呈现由点到面、由浅到深、由城市到农村的扩展趋势,污染程度日益严重。全国195个城市监测结果表明,97%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40%的城市地下水污染趋势加重;北方17个省会城市中16个污染趋势加重,南方14个省会城市中3个污染趋势加重。在一些地区,地下水污染已经造成了严重危害,危及到供水安全。例如,辽宁省海城市污水排放造成大面积地下水污染,附近一个村因长期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多数人患上当地未曾有过的特殊病症,造成160人因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而亡;淮河安徽段近5000范围内,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浅层地下水面积仅占11%;由于地水的严重污染,淄博日供水量51万立方m的大型水源地面临报废,国家大型重点工程——齐鲁石化公司水源告急;在首都北京,浅层地下水中也普遍检测出了具有巨大潜在危害的DDT、六六六等有机农药残留和尚没有列入我国饮用水标准的单环芳烃、多环芳烃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有机物。 地下水超采与污染互相影响,形成恶性循环水污染造成的水质性缺水,进一步加剧了对地下水的超采,使地下水漏斗面积不断扩大,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地下水位的下降又改变了原有的地下水动力条件,引起地面污水向地下水的倒灌,浅层污水不断向深层流动,地下水水污染向更深层发展,地下水污染的程度不断加重。日益严峻的地下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自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1.3.地下水污染的途径 地下水污染途径指污染物从污染地进入地下水中所经过的路径。除了少部分气体,液体污染物,可以直接通过岩石空隙进入地下水外,大部分污染物会随补给地下水的水源一道进

地下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肖晓宇贵州森堡生态实业有限公司550081 摘要:水资源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资源,对人类的生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很多工业的兴起对水资源造成了不少的浪费和污染,特别是对地下水的污染尤其值得关注,再加上地下水的自净能力有限,严重破坏了地下水资源的使用,导致多个地区发生干旱、缺水。所以,笔者在研究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的基础上,联系先进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地下水污染和防治进行论述。 关键词:地下水;概念;特点;污染途径;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1.1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量的工业废水、城市垃圾及农药化肥等被生产出来。而地下水是全国近1/3人口饮用的主要水资源,是城市和工农业的主要用水资源。由于一些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以及很多企业没有认真做好排污项目,还有一些市民对于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不够等,使得我国的地下水资源在逐渐受到污染,这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很大的挑战,对公民的正常生活和饮水安全也是很大的威胁。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加大对地下水资源的关注程度,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治地下水资源受到污染。通过了解地下水污染定义及特点,分析污染途径,从而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望能给相关者提供一些帮助。 一、地下水污染的定义及特点 1地下水污染的定义 所谓的地下水污染是指,基于地下水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后,超过背景值的基础上,地下水的可利用范围与原来的水质可利用范围相比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可见,地下水的污染跟人类的活动有很大的关系,在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之后,地下水资源的水质比之前有所改变,而且是向着负面方向的改变。 2地下水污染的特点 区别于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有着自身特殊的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隐蔽性。与地表水污染不同,地下水污染有着很好的隐蔽性,很难被人们发现。通常情况下,地表水被污染之后都可以通过一些水的气味或者颜色有所发现,或者是通过观察水生物的状况来判断,但是地下水污染就不同,很难发现其是否受到污染,以及受污染的程度。这种隐蔽性很容易使得人们误饮到受污染的地下水。(2)难以逆转性。由于地下水的流速较慢,自净能力有限,当发现水质被污染时已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事,这就大大增加了治理地下水污染的难度,所以,更加应该注意防止地下水的污染,只有减少了污染的情况,才能减少后期的治理工作。这不仅是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策略,也是节约我国发展成本的有效渠道,更是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二、地下水污染途径 1间歇入渗型。通过大气降水或灌溉水的冲刷,固体废物、表层土壤或地层中的有害或有毒组分从污染源通过包气带渗入含水层,这一过程是周期性的。这种方式一般都是呈非饱和状态的淋雨状渗流形式,或呈短时间的饱水状态连续浚流形式。此种污染途径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其污染对象主要是潜水。 2连续入渗型。存在于污水或污水溶液中的污染物随之不间断的渗入地下含水层。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诸如污水池、污水快速渗滤场及污水管道等的污水

武汉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可利用潜力

武汉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可利用潜力 童明德 1 地下水资源量 1.1 地下水资源量评价参数 地下水资源量评价主要采用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和地下水开采资源模数三个参数。 (1)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是指有长期补给保证的地下水补给量的总量。本区地下水资源量主要由大气降水入渗补给量、长江、汉江的渗入补给量、相邻含水岩组地下水的越流补给量和侧向径流补给量四种组成。 (2)地下水可开采量 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不发生因开采而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地面沉降等环境地质问题,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有保证的可开采地下水量。 (3)地下水开采资源模数 地下水开采资源模数在不使开采条件恶化、不致引起严重环境地质问题的条件下,单位时间允许从单位面积含水层中抽出的最大水量,数值上等于地下水可开采量除以开采区面积。 1.2 地下水水资源量 武汉市地下水资源量46234×104m3/a,各区资源量详见表1-1。

表1-1 武汉市区地下水资源量分布表 注:碎屑岩类裂隙含水岩组富水性差,不参与计算;以主城区地域为主计算。 1.3 地下水可开采量 武汉市地下水可开采量44179×104m3/a,各区分布见表1-2。

表1-2 武汉市地下水可开采量、可开采模数一览表

1.4 地下水开采资源模数 根据武汉市地下水资源计算成果,按本区地下水资源开采模数大小划分为五个区,即开采资源模数>40×104m3/km2.a (A),开采资源模数30-40×104m3/km2.a (B),开采资源模数20~30×104m3/km2.a(C),开采资源模数10-20×104m3/km2.a (D),开采资源模数<10×104m3/km2.a (E)。 亚区则根据同一区内地下水开采资源模数的大小,并结合不同地质类型来划分。将本区地下水开采资源模数<10×104m3/km2.a (E)区内又划分为五个亚区,即E1,E2,E3,E4,E5。分区情况见表1-3。 表1-3 武汉市区地下水开采资源模数分区表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促进XX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XX年XX市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声环境功能区含义 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

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三)GB/T15190-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四)XX县规划局《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五)XX县近期主城区土地使用现状 (六)XX县地名委员会《关于道路标准命名的通告》 (七)XX县主城区声环境现状 三、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 (一)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有利于XX县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296武汉地区地下水资源及其可利用的潜能

武汉地区地下水资源及其可利用的潜能 武汉科技大学文远高 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肖尚德熊启华 摘要以水文资料为基础,结合武汉地理气候特点,确定了武汉地区夏季和冬季可资利用的潜能。根据武汉市的气候特点,按四个月需要空调,以10℃利用温差计算夏季提取的冷量为63.73×1011GJ。以3个月、10℃利用温差计算冬季提取的热量为47.80×1011GJ,相当于163077.5吨标准煤所提供的热能。关键词地下水,能量利用,资源,武汉 1 武汉地理气候特点 武汉位于江汉平原东缘,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世界第三大河流长江和其最大支流汉水在城中汇合,将市区分为武昌、汉口、汉阳三镇。市区及郊县的总面积为8467.11平方公里。武汉处于丘陵地带,经平原边缘向低山丘陵过渡地区,中部低平,南部丘陵、岗垄密集,北部低山林立,80%以上面积为岗垄平原和平坦平原地区。武汉淡水资源丰富,以长江为主干,构成庞大的水网,水域总面积2187平方公里。对这些水资源在暖通空调中加以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武汉夏季湿度大、气温高,昼夜温差小,日高气温≥35℃的天数达21天,有的年份甚至达40天以上;由于城市热岛效应,实际气温达40℃时常有之,是全国有名的“火炉”。在冬季潮湿寒冷,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里建筑热环境处于不舒适状态,是典型的冬冷夏热地区。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武汉地区空调迅速普及,至2006年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空调器144.6台[1]。而空调的使用,特别是风冷热泵的使用,会导致城市环境的恶化[2]。近年来武汉市已建成的地下水源热泵空调工程有20多项,因此有必要探讨整个地区地下水资源及其可利用的潜能。 2 武汉的水文地质概况 武汉地区处于长江中游,长江、汉江汇聚武汉并穿城而过,第四系沉积主要受长江、汉江控制,沿河两岸分布着一级阶地冲洪积地层,具有典型的河流相二元沉积结构,上部为粘性土,下部为砂性土,总的特征为上细下粗,在粘性土和砂性土之间大多有一定厚度的粉土、粉砂、淤泥质土交互土层,习惯称“过渡层”。一级阶地后缘的局部分布有湖积地层,淤泥及淤泥质土厚度最大可达20m以上。一级阶地范围内有以下几种类型的地下水[3][4]。 ①上层滞水:普遍分布于城区地表厚度不等的人工填土中,受大气降水、生活下水等的补给,未形成统一的地下水位及一致的地下水动态联动性。水位一般在地面下1~2m,因生活下水长期补给,水位季节变化不大。对浅开挖即有影响,开挖面积大时,可明排处理,但大量排水可能引起以填土为地基的建筑物沉降。 ②潜水或弱承压水:分布于沿江一带浅部的粉土层中,埋藏在地面下3~4m,厚度3~4m,受大气降水、生活下水和丰水期江水补给,联通性较好,水位一般在地面下2~3m,季节变化较大。对开挖影响大,易于形成侧壁流砂、流土。 ③孔隙承压水:是一级阶地的主要含水层,其分布面积二百多平方公里。埋藏深度自地面下8~10m至基岩,总厚度20~40m。此含水层以厚层粉细砂为主,砂质较纯,分选好。其顶部过渡层厚度3~7m,有的地方厚达10m多或更大,具有明显的层状构造,垂直渗透系数远远小于水平渗透系数。其底部为中粗砂或砾卵石层,厚度一般为2~5m。从长期整体角度而言,以垂向下渗补给为主,由于含水层被长江、汉江等大河流切穿,江河成为地下水的天然排泄区,并形成互补关系。水位一般在地面下1~3m,年变化幅度3~5m。对开挖影响大,可能引起坑底突涌。

关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危害及治理措施

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 企业应从设计、管理中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滴,漏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措施包括工艺、管道、设备、土建、给排水、总图布置等防止污染物泄露的措施。在处理或贮存化学品的所有区域设置防渗漏的地基并设置围堰,以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均能被回收,从而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设计强酸或强碱操作的区域的地基、地面、围墙、排水沟均通过耐酸碱混凝土或耐酸碱胶泥或花岗岩处理;其他操作区域的地基、地面均铺设防渗漏地基。严格按照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设计施工。设计化学物质的输送管线均设置在地面上,不设地下贮罐。地下集水池经过酸性防腐和防渗漏处理。 企业危险废物临时堆场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固废临时堆场应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企业与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危险废物仓库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产业园监控中心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2)地下水污染监控 建立企业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要求企业在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3)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 建立企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装置制定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上报主管领导,启动周围

社会预案,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组织装专业队伍负责查找环境事故发生地点,分析事故原因,尽量将紧急时间局部化,如可能应予以消除。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的扩散,扩大,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事件诱因: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废气中的污染物质、废水中污染物质、固体废物中的污染物或其渗透液)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事件类型: 1、大气污染物通过干、湿沉降过程污染水体和土壤; 2、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3、固体废物堆积、掩埋等处理污染水体和土壤; 4、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发生泄漏处理不当污染水体和土壤。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1、重金属污染的危害:土壤中重金属或类金属污染对居民的危害通过农作物和水进入人体;(痛痛病) 2、农药污染的危害: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首先使土壤受到污染,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极致突变、致癌和致畸作用; 3、生物性污染:是当前土壤污染的重要危害,影响面广,可引起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可引起钩端螺旋体病、炭疽病、破伤风及肉毒中毒等。 对环境的影响: 地下水与土壤污染是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不可逆性和长期性两大特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是长期积累的过程,危害也是持续的、具有积累性的;使地下水与土壤质量下降,造成污染,影响动植物的生长、大气环境质量和危害人体健康。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2020年) 一、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 (一)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状况 我国地下水资源地域分布不均。据调查,全国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8218亿立方米,其中,北方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64%)地下水资源量2458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30%;南方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36%)地下水资源量576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70%。总体上,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 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呈迅速增长态势,由20世纪70年代的570亿立方米/年,增长到80年代的750亿立方米/年,到2009年地下水开采 1

总量已达1098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18%,三十年间增 长了近一倍。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约占城市总数的61%。地下水资源的长期过量开采,导致全国部分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2009年共监测全国地下水降落漏斗240个,其中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15个,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25个。华北平原东部深层承压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面积达7万多平方公里,部分城市地下水水位累计下降达30-50米,局部地区累计水位下降超过100米。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进一步加大了水资源安全保障的压力。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1.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2000-2002年国土资源部“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南方优于北方,山区优于平原,深层优于浅层”。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进 行评价,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 2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附件4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工作指南 (试行) 2014年10月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编制依据 (1) 1.4 术语与定义 (2) 1.5 指导原则 (3) 1.6 组织编制单位 (3)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流程 (4) 2.1 工作内容 (4) 2.2 工作流程 (4) 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7) 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7) 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4) 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19) 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3) 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24) 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及成果图表 (29) 4.1 报告编制大纲 (29) 4.2 成果图 (29) 4.3 成果表 (31) 附录 A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32) 附录 B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35) 附录 C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0) 附录 D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4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评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4万km2,精度一般不小于1:25万。 1.2.2本指南主要包括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报告图集编制要求等方面。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GB/T 14175 水文地质术语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总那么 为适应城市进展需求,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有关规定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结合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区划原那么 〔一〕有效地操纵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并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治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进展。 〔五〕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那么上不低于0.5km2。 〔六〕区分市域范围内建成区与未建成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进展划定区域类型。 【三】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适用于惠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治理。其中,城市规划区为惠城区〔含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惠阳区〔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总面积2672.3平方公里。 〔二〕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妨碍不适用于本方案。 【四】要紧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7〕;

〔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7〕;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8); 〔五〕《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4月〕; 〔六〕《广东省高速公路治理条例》〔2018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七〕《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八〕《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九〕《惠州市综合运输体系“十三五”进展规划》; 〔十〕《惠州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20年〕》; 〔十一〕其他规划等相关资料。 【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结合惠州市实际情况,划分以下5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说明如下: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本方案没有划定0类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要紧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要紧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要紧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峻妨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道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峻妨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六、各类适用区执行环境噪声标准 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关于批准实施许昌市市区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许政[2007]64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区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许政[2007]64号) 魏都区、许昌县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许昌市市区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许昌市市区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功能区划的目的、依据与原则 1.1目的 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的基础,也是城市环境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 (1)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 (2)便于环境目标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 (3)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4)为城市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指导意见。 1.2依据 1.2.1环境功能区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7)《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2.2环境功能区划主要引用的标准环境标准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为实现环境目标服务,因此所有标准都存在被修订的可能,使用本环境功能区划(文本)的各方都应自觉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3年3月) 一、充分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紧迫性 (一)华北平原范围。根据国土部门地下水资源调查和分区,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平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共涉及21市207县(市、区),分为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中部冲积湖积平原、东部冲积海积滨海平原。山西省作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要补给区涉及8市48县(市、区)。 (二)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三)地下水污染主要成因。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形势。华北平原位于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形势严峻。着力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明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要求,坚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结合,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完善环境监管相结合,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相结合,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修复示范相结合。优先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华北平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华北平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六)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面防渗,以预防为主;充分结合海河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加大土壤污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2015年12月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统一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规划与科技标准处组织制订。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下称规范),为统一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法的内容和深度,加强重庆市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由重庆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乡总体 规划中划定的具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 1.3 本细则是和规范配套的具体规定,声功能区划分方法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区划原则 2.1 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主城区)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为指导,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其他区县在《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的总体要求下,以各地方的城市规划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2.2 单块的声环境功能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 km2,实际划分中可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应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GB 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统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城市五类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原则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 为执行《城市区城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统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以下简称“噪声区划”)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制定本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五类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 2 引用标准 GB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12525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J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名词术语 3.1 城市 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2 城市规划区 城市市区、近郊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3.3 噪声区划单元 在噪声区划工作中,由道路、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城市结构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 4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解释 4.1 0类标准适用区域: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4.2 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集中的区域。 4.3 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4.4 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4.5 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5 噪声区划的基本原则 5.1 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5.2 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 5.3 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5.4 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5.5 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6 噪声区划的主要依据 6.1 GB 3096中各类标准适用区域。 6.2 城市性质、结构特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特别是城市的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应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防措施

2.4.1.3 瓦斯综合利用问题 根据地质勘探及生产矿井资料,矿区范围内煤层瓦斯含量不大,均属低瓦斯矿井;随着生产矿井不断向井田深部推进,瓦斯含量有所增加,预计矿区深部区域可能是高瓦斯地区,尤其是下组煤的开采,由于埋藏相对较深、压力大,亦可能存在高瓦斯,应加强瓦斯勘探,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同时,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专项规划均提出了煤层气资源合理开发的相关要求。 矿区内东庞矿井由于瓦斯的增大,已于2009年初新建立了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并于2009年2月份投入运行。目前已经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瓦斯利用进行综合评价,据初步资料表明,预计可以建设瓦斯电厂。但矿区总体规划中未针对矿区瓦斯气资源利用进行具体规划。应进一步加快建设瓦斯利用设施的步伐,使矿区瓦斯利用率达到相关技术政策的要求。

8.3.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防措施 矿区开发活动对地下水影响的主要因素为煤炭开采和废水排放,其中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含水层结构破坏和地下水资源流失,废水排放主要表现在污染物以下渗的形式进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水质。8.3.2.1 地下水资源流失减缓与保护措施 为了有效保护区域地下水资源,减缓矿区煤炭开采对区域地下水含水层和水资源的不良环境影响,本评价提出从规划实施的设计阶段、矿井勘察阶段、项目建设阶段、规划实施阶段等全过程对矿区地下水资源进行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规划设计阶段 ①在规划新建矿井设计阶段应根据整个矿区的地下水分布情况,补给、径流和排泄的特点,重点划分井田的“富水区”、“缺水区”、“水文地质复杂区”、“底板突水压力区”等,便于在规划实施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 ②矿井开拓方案设计过程中,邢台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下禁止采煤,二级保护区内有条件的限制煤炭开采、实施煤炭保护性开采,以保证饮用水源地的供水安全;重要地表水体(南水北调总干渠、白马河、七里河、沙河、北澧河、滏阳河等)下留设保护煤柱或采取全采全充填的形式进行水下采煤。 (2)规划矿井勘查阶段 ①在规划矿井或矿区后备区勘察、勘探阶段,钻孔封闭必须规范,同时建立技术档案,以备建井及生产利用。 ②查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地层各岩层透水性、渗透系数、矿井水量,断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等的分布和导水性等),查明地方小煤矿采空区积水、老窑积水分布、水量等情况,绘制水文地质资料相关图件(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等厚线图、矿井基岩等厚线图等),以备矿区后续开发中利用。

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技术要求

GWI-D5 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技术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 2006年06月

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技术要求 (GWI-D5,2006版) 1 前言 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是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中国北方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调查评价”中的“地下水功能评价专题研究”建立的“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方法”(记作GWFS,Groundwater Function Systems)的应用,主导是全面落实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弥补以往地下水评价中偏重资源评价而对地下水的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功能评价重视不够的问题,服务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目标下国家需求,为更好地发挥地下水“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功能”整体的最佳效益而提供科学依据和科技支撑。 本技术要求仅是针对“GWFS”更好地应用而制定,主要服务于正在开展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中国北方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调查评价”。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下水功能评价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及评价标准、所需资料要求、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评价方法与步骤,以及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技术要求主要适用于我国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平原区第四系地下水系统。 3 引用标准 GB 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15218-94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 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167-93 水文地质术语 SL/T 238-1999 水资源评价导则 SL 286-2003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 GWI-D5(2004)地下水功能评价技术要求 4 术语与基本概念 4.1 地下水功能(Groundwater Function) 地下水功能是指地下水的质和量及其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变化,对人类社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5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 (试行) 2014年10月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编制依据 (1) 1.4术语与定义 (2) 1.5指导原则 (3) 1.6组织编制单位 (3)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 (4) 2.1工作内容 (4) 2.2工作流程 (5) 第三章地下水环境调查 (7) 3.1第一、二阶段地下水环境调查 (7) 3.2第三阶段地下水环境调查 (7) 第四章修复(防控)目标确定 (8) 4.1修复(防控)目标确定原则 (8) 4.2修复(防控)目标确定方法 (8) 第五章修复(防控)技术筛选及方案制定 (10) 5.1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筛选 (10) 5.2修复(防控)方案确定与比选 (13) 第六章修复(防控)工程设计及施工 (18) 6.1修复(防控)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 (18) 6.2修复(防控)工程设计 (19) 6.3修复(防控)工程施工 (22) 第七章修复(防控)工程运行、维护及监测 (25) 7.1运行、维护及监测内容 (25) 7.2运行、维护及监测方案 (25) 7.3运行、维护及监测实施 (29) 第八章修复(防控)终止 (32)

8.1修复(防控)工程验收 (32) 8.2修复(防控)系统关闭 (33) 8.3场地清理 (35) 8.4场地恢复 (35) 8.5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程评估报告编制 (3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36) 表 A.1常见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 (36) 表 A.2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技术评价参数表 (4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t检验 (4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方案报告大纲 (44) 附录 D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程评估报告大纲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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