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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所年度考核办法

律师事务所所年度考核办法
律师事务所所年度考核办法

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结合律师行业自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在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律师的执业表现做出评价,记入律师执业档案。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所执业律师,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第五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第六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等次是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

第七条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一)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三)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能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八条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一)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

(二)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三)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第九条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二)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三)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十条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本人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并填报、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三)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考核结果的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出具考核结果的考核小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待有查处结果再予确定。

第十三条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由考核小组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律师经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当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并安排其参加本所组织的培训教育。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本所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初审工作流程图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按照规定时间,向区司法局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3、纳税凭证;4、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5、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6、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7、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8、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9、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10、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律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单位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公律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报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流程图 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上报市司法局 初审情况 告知被年检单位 监督电话 区司法局纪检组: 3827628 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三)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 (五)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 (六)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 (七)监督律师事务所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八)司法部和省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律股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内容,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XXX律师事务所提成方案

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提成比例规定 为规范本所公共案源管理水平,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律师承办所里提供案源税前的基本提成比例为50%;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视为合作关系。 1、开庭; 2、合同里指 3、其他能非常清楚的证明是合作办案的 下列情况不视为合作关系: 1、代为写代理词; 2、代写调查报告; 3、代为调查取证; 二、为提高律师承办提供案源的积极性,提成按律师在一年内承办案源的数量、金额累计逐步提高: 1、承办案件数量达到20件以上,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 2、承办案件金额达到50万以上,且承办案件数量不低于5件,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 3、以上述指标为基数,每增加一倍则提成比例递增5%,直至比例达到70%为止。 4、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向财务 部提供《承办案源变更提成比例申请表》变更案源提成比例。 三、律师承办案源税前的基本提成比例为80%; 四、为提高很是承办安源的积极性,提成按很是在一年内承办安源的数量、金额累计逐步提高:

1、承办案件数量达到35件以上,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85%; 2、承办案件金额达到100万以上,且承办案件数量不低于5件,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85%; 3、以上述指标为基数,每增加一倍则提成比例递增5%,直至比例达到95%为止。 4、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向财务 部提供《承办案源变更提成比例申请表》变更案源提成比例。 五、为促使律师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律所已有客户资源,同一客户产生的多次案源逐步提高提成比例: 1、一次案源提成比例为80%; 2、二次案源提成比例为82%; 3、以后依次递增2%,最高比例为90%。 4、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经客户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向财部提供《承办多次案源变更提成比例申请表》变更公共案源提成比例。 六、特殊情况需变更提成比例的,由管委会主任特批。 说明:以上律师提成方案都为税前比例。 七、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律师事务所主管委会所有。 八、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所年度考核办法

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结合律师行业自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在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律师的执业表现做出评价,记入律师执业档案。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所执业律师,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第五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第六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等次是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 第七条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一)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三)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能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评律师事务所提成分配制

〖内容提要〗我国律师事务所现行普遍采用的提成分配制存在诸多弊端,成为影响律师事业发展的矛盾焦点所在,为使律师业改革和发展获得新的空间,必须实行综合绩效考评分配制,并且必须实行法定的强制性改革。我国律师事务所对执业律师的报酬分配没有统一模式,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分配方式:固定工资制,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如学历、职称、工龄和职务等确定一个固定且稳定的工资额;提成分配制,又被称为效益工资制,即按照律师个人所承办业务收费的一定比例作为律师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实践中也有极少数律师事务所采用年薪制等其他分配方式。固定工资制是计划经济时代通行的分配模式,如今少数经济欠发达地区仍在适用,提成分配制是现行最流行的分配方式,为极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采用。提成分配制溯源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传统吃大锅饭的工作模式和分配模式,已经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为了最大程度满足市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必须废除固定工资制,但因为没有历史经验可以参照,取而代之便是同其他产业如工商业承包效益提成相类似的收费提成分配制。这种改革的优点是:过程简单,不需要太多的制度设计;操作简便,按一定的比例做简单的数学运算;见效明显,能最大限度地激励律师多办案、多创收。这种分配制度的逻辑立足点是着重发挥律师个体的积极性,价值取向是激励律师多办案、多创收。这种改革将律师积极性发展到了极至,律师业因此得到快速发展,法律服务的质和量都得到明显提高,客观上也促进了律师维护司法公正的积极性,因为有眼光的律师知道,只有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诚信对待客户才能赢得社会的承认,最终取得更多的业务量,从而能够得到更多的经济回报。这种分配模式因其上述三个优点,加之当时也没有更多的经验可以参照,在当时急迫的改革形式下,被认为是最合理的分配制度为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采用。提成分配制成为制约律师业发展的各种矛盾集聚点经过律师分配制度改革以来十年左右的发展,律师群体构成、社会环境以及人们对律师的要求,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律师队伍快速发展甚至是膨胀发展的今天,提成分配制度的弊端已经充分暴露,律师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与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制度不无关系。一、不利于律师间的业务合作和新律师的培养。实行提成分配制后,律师从收案到办案有了明确的分工,再也不会互相推委,但现实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分工变成了分家,有的律师事务所甚至成了律师个体户协会,律师间不仅没有良好的协作关系,反而为争抢案源而互相诋毁。一个律师接案后,不希望其他律师参与合作,因为参与就意味着分享收费提成,其他律师没有分享收费提成也不愿意参与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甚至对业务讨论也没有兴趣,至于该律师因工作忙,由其他律师代替提供服务在制度上更是没有依据。同以前简单的法律服务要求相比,现在的客户对律师的服务时间、律师的知识结构、律师办理委托事务的效率都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律师合作办理委托事务已经越来越重要,但事实上“客户很难享受到一个律师组织而不是一个律师个体的服务”①,国外可以组织一个律师团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但在提成分配制度下,我国就很难组成律师团,即使在当事人的组合下形成了律师群,但律师群也很难“抱成团”,因为各个律师与当事人都是直接地独立地发生关系,结果往往是各行其是,并不是当事人所想象的是能量的累积。[!--empirenews.page--] 同样的原因,提成分配制也不利于对新律师的培养。一个新律师的成长,资深律师的言传身教至关重要。但由于前述原因,有资历的律师很难自愿地将自己的案源完全交给或者是带着新律师合作办理。这既不利于让新律师尽快的多接触社会,锻炼办理各种类型案件的能力,同时也造成新律师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难以得到保障,一些素质很好起点很高的新律师甚至因此长期得不到发展,这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发展后劲不足的结果。二、阻碍律师事务所的自我发展。现代社会对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而一个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除了办理法律事务之外,还有许多公共事务比如文化建设、促销宣传、规模发展、总体服务档次的提高等等,这既需要所领导的组织指挥也需要全所律师的积极参与。著名心理学家弗鲁姆的期望理论认为:只有当人们预期到某一行为会给自己带来有吸引力的结果时,个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根据《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下称《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下称《规则》)和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直律师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度省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月24日至3月31日。 二、考核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省直律师事务所(分所),2011年9月30日前取的律师执业证的专、兼职律师。 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六个月的(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六个月以上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的。 新转入的律师在本所执业未满六个月的,在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参加考核,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主动联系原执业律师事务所提供其转入前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并综合两所鉴定材料,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内容及重点: 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突出以下重点: (1)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情况。《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和《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五条至第十条所规定的内容; (2)律师事务所参加“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深化年的情况; (3)律师事务所开展诚信建设情况。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九条、《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十条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内容。重点考核: (1)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情况; (2)在执业过程中受当事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表扬、投诉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为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水平,保证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为你带来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存查。 第八条律师办结的各项业务应及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负责办理。 第九条事务所承办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案件: 一、xx案件;

最新律师事务所年终工作总结

最新律师事务所年终工作总结 最新律师事务所年终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溥天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为推动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创先争优、扎实推进。 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协的指示精神,溥天所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周明辉为组长,魏晓华、陈嘉锡为成员,陈嘉锡为办公室主任的中共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制定出创先争优方案。创先争优方案突出了创先争优的总体要求,并就为实现总的要求制定出具体措施。 今年7月份,溥天所的党员律师和律师代表向党旗宣誓,承诺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做一个合格的律师。溥天所创先争优活动的口号是:党员律师办案零投诉。在律师警示教育、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中,溥天所都是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示范点。今年的创先争优活动,溥天所是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示范点。

创先优争活动开展以来,溥天所党支部为创先争优活动安排活动经费5000元,还根据创先争优工作推进情况,两次布置了创先争优宣传栏。在党员律师的岗位上设立了党员律师示范岗。充分利用所内的网站、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发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发动效果。 7月13日,溥天所支部通过了《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领导点评的实施方案》。9月20日,溥天所支部通过了市局党委的点评,支部书记周明辉通过局党委书记万春生局长的点评,全体党员律师通过了党支部书记周明辉的点评。推举了在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二、服务大局,硕果喜人。 今年3月,溥天所被指定为衡阳县蒸阳宾馆的破产管理人,一些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千方百计地找主任魏晓华、副主任陈嘉锡请吃请喝,甚至还许诺好处,给红包,都被一一婉拒。为办好蒸阳宾馆的破产案,一些债权人利用各种关系上访到省人大、省高院,魏晓华律师向省人大领导反映情况,给省高院领导送汇报材料,向市中级法院陈述案件事实,不卑不亢,体现了溥天所律师的风采,也为蒸阳宾馆破产排除了障碍,赢得了衡阳县委、衡阳县人民政府的高度评价。

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协议提成

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协议 甲方:律师事务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国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则的规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作部门和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律师事务所(专职、兼职)律师 第二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协议双方其中一方对是否续聘应当提出意见,否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第三条工作时间 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可以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须按甲方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重大疑难案件讨论。 第四条业务工作的开展 甲方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件制度。

甲方鼓励和提倡律师大力开拓案源,原则上谁开拓的案源由谁承办,但重大案件一人难以承办和专业性强的案件,由甲方统一协调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师承办。 甲方实行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制度。 应委托人请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费用,但应当向甲方提供经委托人签字并载明交费数额的委托书。 第五条业务工作量和财务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应完成万元人民币收费的业务工作量。 (二)财务分配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缴税费的义务。下列分配方案均属税后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给乙方并由乙方独立承办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执行,即提取;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师共同承办的,双方协商分配比例; 3、对于乙方寻找并承办的案件,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甲方采取累进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 4、甲方还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采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资、每年年薪);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文档

2020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文档Document Writing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

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协议(提成)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协议(提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律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国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则的规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作部门和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律师事务所(专职、兼职)律师 第二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协议双方其中一方对是否续聘应当提出意见,否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第三条工作时间 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可以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须按甲方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重大疑难案件讨论。 第四条业务工作的开展 甲方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件制度。 甲方鼓励和提倡律师大力开拓案源,原则上谁开拓的案源由 谁承办,但重大案件一人难以承办和专业性强的案件,由甲方统

一协调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师承办。 甲方实行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制度。 应委托人请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费用,但应当向甲方提供经委托人签字并载明交费数额的委托书。 第五条业务工作虽和财务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应完成万元人民币收费的业务工作虽。 (二)财务分配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缴税费的义务。下列 分配方案均属税后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给乙方并由乙方独立承办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执行,即提取 ;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师共同承办的,双方协商分配比例; 3、对于乙方寻找并承办的案件,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甲 方采取累进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 , 4、甲方还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 制定一定的工作虽,采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资、每年 年薪); 第六条关于异地办案差旅费的确定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

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 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 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 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 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 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存查。 第八条律师办结的各项业务应及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负责办理。

律师事务所账务处理

律师事务所如何建账 对于律师事务所,如何建账: (1)建账应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确定帐簿种类、格式、内容及登记方法。按照要设置的会计帐簿有: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等。 (2)总帐一般采用“订本式帐簿”。 总帐格式主要:三栏式。 总帐开设: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开设的,用以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和利润等的总括的核。 总帐登记依据:是根据每月“计帐凭证汇总表”记帐的。 (3)明细帐一般采用“活页式”帐页。 明细帐开设依据:通常根据总帐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 明细帐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 明细帐记帐依据:按每月发生的业务,先后顺序编制计帐凭证,根据“计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 明细帐使用的格式:(1)通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采用“多栏式”帐页记帐;(2)固定资产明细帐、库存商品等采用“数量金额式”帐页记帐。(3)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税金及附用“三栏式”帐页记帐。 (4)日记帐又称“序时帐”,主要有: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使用“订本式帐簿”,格式一般采用三栏式。 2、现金日记帐:是用来登记库存现金每日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的帐簿。 3、银行存款日记帐:是用来反映银行存款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的帐簿。 2,律师事务所的常用会计科目如下: (1)参照服务行业的科目编制凭证,律师事务所是中介服务机构,科目一般有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营,营业成本,应交税金,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等等。 (2)律师事务所设的科目,律师的收入记入业务收入,平时的日常费用记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交税金,其收入,业务支出,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须求设置科目,收入要交营业税,城建税,地方税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合伙人之间的分帐要做好,聘用的律师提成后的业绩算合伙人所有,等待合伙,也可以算作是所里的留存,要做好合伙人和聘用人员的台帐,要分得很清楚。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1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投诉人为公民个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书及内容如下: (1)投诉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被投诉的律师姓名; (2)投诉请求; (3)投诉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2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爱英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第六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七条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3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八条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20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九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

XX年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doc

XX年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20xx年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20xx年,四川**律师事务所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共建稳定繁荣和谐岳池为指导。在服务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六五普法方面贡献突出。 一、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 我所成立于二0一一年七月,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成立至今短短两年多时间,其组成人员由先前的五名合伙人律师发展成了由五名合伙人律师和五名聘用律师、三名实习律师共十三人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原始合伙人五人,平均年龄不到四十岁,平均专职执业年限均达十年以上。我所聘用律师五名,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了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此外,我所本年度新增张盈、赵海生、杨宏三名实习律师,人才储备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我所是一支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充满激情的团队。 二、党支部建设情况。 我所在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于20xx 年4月成立了新型社会阶层的党支部。我所现有中国共产党党员律师五名、预备党员律师一名。自党支部成立以来,开

展了积极、健康、向上的组织活动。通过认真努力的学习,我所全体律师深受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启发鼓舞。 全所律师在中国共产党四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带领下,以“把名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名律师”为口号,以“做学习提高的表率,做争先创优的表率,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弘扬正气的表率”为准则,大力开展法制知识宣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五进活动。20xx年11月,我所党支部书记马秀恒律师在XX县实验学校,给该校全体师生做了一场关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法律知识讲座。全年度,我所党支部组织了七场在学校、乡镇、企业的法律知识讲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后,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律师及时共同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体会到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在当前形势下,为把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为全面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每一名法律职业人员,都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 20xx年4月,马秀恒同志被XX市委组织部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0xx年10月,我所党支部被XX市委组织部设为“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 三、基本业务发展情况。 20xx年度,我所共办理刑事案件98件,民事案件152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13件。担任行政机关、企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为了规范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市行政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终止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性质]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党建]律师事务所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设在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活动,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结合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指导,健全完善和落实司法所联系律师事务所工作制度。 第五条[职责]市、区司法局依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据法律、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 第六条[表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综合性和单项表彰项目,对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第七条[组织形式]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或者律师个人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第八条[普伙条件]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四)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五)有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九条[特伙条件]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四)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五)有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条[个人所条件]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

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 自查报告 为迎接县局关于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本所贯彻落实《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规范本所律师服务,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我所良好社会形象,2012年4月26日,本所认真组织全体律师学习相关文件,并对本所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自查。 (一)统一收案 实行统一收案收费和结案审批制度。一是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收费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二是建立业务登记簿,由内勤按业务类型分类登记、编号管理;三是律师事务所统一与当事人结算,不存在律师个人向委托人收费或与委托人进行结算的情况,我所由该所负责人专门负责收案审批,对不符合收案条件、收费不合标准的不予收案,加强对收案、收费的监督,确保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贯彻落实。 (二)统一结案 律师的管理方面统一接案是很重要的一个管理制度。统一结案不但可以避免不正当竞争,而且对于案件的统一登记和避免代理冲突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我所在执业中也曾听说其他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发生的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被告双方的事件发生,这种违规

的代理就是没有统一代理管理造成的。我所自查主要是按照自我检查汇报律师事务所回访调查,社会反馈形式开展统一结案的自查。首先律师事务所按照自查内容要求给出一定的时间要求执业律师自己检查一下结案是否统一于律师事务所统一登记,如果有违规情况必须立即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检查。经过自查没有发现我所的律师违反统一结案的规定。其次我所根据委托办理业务的当事人的信息了解办案律师是否有违法统一收案自行代理的情形发生。其次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和社会层面的反馈信息来验证我所律师有无违反统一结案的规定。因为我所在统一结案方面有过长期性及时性的严格要求和形式多样的检查,所以我所在是否统一结案方面没有出现违规情形。 (二)、统一收费 结案是要求必须经过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前期商谈,然后根据拟收费标准报请律师事务所主任审批,然后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的统一办理案件的形式。 而统一收费则是我所承办律师在向委托人介绍清楚律师办理该案件所收取律师代理费得依据的基础上,再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报请审批同意,待到律师事务所主任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和案件形式最终决定接受委托收取委托费用的基本数额。承办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审批进而在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当事人将委托费用以约定方式交与律师事务所财务科室,这样统一收费才可以完成。我所的统一收费就是按照这样的流程来执行和贯彻的。律师事务所的委托手续的出具必须要检验委托流程是否依照规范化进行,在符合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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