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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如何正确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金融企业如何正确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金融企业如何正确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金融企业如何正确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许济平储俏武

企业所得税法自实施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等文件,规范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问题。实际工作中,部分金融企业对上述文件的理解存在偏差,没有正确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了涉税风险。

财税〔2009〕64号文件和财税〔2012〕5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计算公式如下: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这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适用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第4号)中提取呆账准备的计算公式相同。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改变了《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公式,即本期按税收规定增提呆账准备金额=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税收规定的呆账准备提取比例(1%)-(期初风险资产余额×税收规定的呆账准备提取比例(1%)-本期税务机关核准实际发生的呆账损失+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呆账)。国税发〔2006〕56号文件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相比,计提的呆账准备多出了本期税务机关核准实际发生的呆账损失,并且将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保持在期末风险资产余额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国税发〔2006〕56号文件已废止,仍然按照该文件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显然不符合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各类准备金,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四十行“20.其他”第四列“调减金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填报口径不变。也就是说,金融企业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不再包括本期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贷款损失。

例如,某商业银行2009年末账面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1100万元,2010年末账面贷款资产余额为65000万元,当年会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300万元,实际发生贷款损失200万元;2011年末账面贷款资产余额为73000万元,当年会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400万元,实际发生贷款损失300万元(2009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500万元,假设实际贷款损失均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2010年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计提呆账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300;贷记:贷款损失准备300。核销呆账时,借记:贷款损失准备200;贷记:贷款200。2011年,计提呆账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400;贷记:贷款损失准备400。核销呆账时,借记:贷款损失准备300;贷记:贷款300。

该商业银行会计账面2010年末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1200万元,2011年末为1300万元,会计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和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调整,即还原为未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情形。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会计与税收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会计上的贷款损失准备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规定进行核算的金额;税收上的贷款损失准备指按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金融企业和税务主管部门可以建立辅助台账,加强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准备的管理。

税务处理上,如果沿用国税发〔2006〕56号文件规定,则2010年计提的准备

=65000×1%-(500-200)=350(万元),包含了当年的贷款损失200万元,核销当年贷款损失200万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650万元(500+350-200);2011年计提准备=73000×1%-(650-300)=380(万元),核销当年贷款损失300万元后,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730万元(650+380-300),显然是错误的。

正确方法是,2010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65000×1%-500=150(万元),贷款损失200万元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650万元(500+150),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450万元;2011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

=73000×1%-450=280(万元),贷款损失300万元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730万元(450+280),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430万元。

税收上,当年发生的贷款损失对计算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不产生影响。接上例,如果2010年贷款损失为700万元,2010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仍为150万元(65000×1%-500),贷款损失700万元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650万元后,不足部分50万元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0;2011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

=73000×1%-0=730(万元),贷款损失300万元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730万元,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430万元。

财税〔2009〕99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部分金融企业可能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风险分类后的正常类贷款也按财税〔2009〕64号文件规定提取了1%的贷款损失准备。财税〔2012〕5号文件中第五条规定,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的规定执行的,不再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至第四条的规定,明确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中的正常类贷款不能计提1%的贷款损失准备。

金融企业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首先应将贷款区分为两类:一类为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另一类为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对于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按财税〔2011〕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扣除贷款损失准备金,其他贷款则执行财税〔2012〕5号文件。财税〔2012〕5号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金融企业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应综合考虑以前年度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中的正常类贷款可能已经计提的1%的贷款损失准备,相应调整当年计提金额。

金融企业也可以选择不执行财税〔2011〕104号文件,可就其全部贷款按财税〔2012〕5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扣除贷款损失准备金。

商业银行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表

注:口径释义 1、流动性比例 计算公式: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存放同业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存放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核心负债依存度(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 指标释义: 核心负债包括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活期存款的50%。 总负债是指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的余额。

3、流动性缺口率(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负债的差额。 4、不良资产率 计算公式: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指标释义: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各项贷款、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资产、银行账户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承诺及或有负债(表外)等。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信用风险资产中分类为不良资产类别的部分。不良贷款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的一部分,定义与“不良贷款率”指标定义一致。 4.1 不良贷款率 计算公式: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123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百科名片 展开

编辑本段

备金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超过国家税收规定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和 相关书籍 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税收制度《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年末应收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从2003年1月1日起根据《通知》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可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基本相同,但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比例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方面给予企业较大的自主权,主要表现在:

一是比例不限,二是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同时对滥用会计政策做出 坏账准备 规定:企业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不能滥用,不能以谨慎性原则为由计提秘密准备(是指超过资产实际损失金额而计提的准备)。 《办法》规定: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实例说明 A公司会计上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200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150万元。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6000万元,包括关联方往来100万元,会计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3%。 会计处理:2005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000×3%=180万元,由于坏账准备的年初数小于本年应计提数,应按其差额(180-150=30)补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30 贷:坏账准备30 通过上述处理,使坏账准备的年末余额保持在本年应计提数180万元。 税务处理 本年末按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数额,(6000-100-5000)×5‰=4.5万元,纳税调整30-4.5=25.5万元。 总结 通过上例,该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180万元,是按照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在提取时应注意与年初坏账准备余额相比较,本年应计提大于年初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补提,反之应冲回。而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时,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剔除关联方往来,计算出当

银行信贷损失准备现况分析与反思

银行信贷损失准备现况分析与反思 一、问题的提出 商业银行运营应具有稳健性、信息披露应具有透明度,监管机构、会 计规范制定机构对银行业的注重也突出表现在这两个方面。不可否认 的是,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危机在持续地拷问世界的银行业,运营是稳 健的吗?信息披露是充分且透明的吗?负有更多期望的会计准则和监管 规则的世界趋同似乎并没有解决银行业面临的运营缺乏必要的稳健性、信息披露缺少充分的透明度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和对其发生 根源的多角度剖析,更是令世界银行业以及正在致力于加快国际化进 程的中国银行业面临诸多困惑。 贷款业务的收入水平、成本水平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收益,贷款业 务的风险水平直接影响到银行运营的风险,对贷款业务的信息披露则 更是直接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信用风险 始终是客观存有的,历史上众多银行机构的倒闭也多源于信用风险的 失控。信用风险理应如何体现在银行贷款业务的成本中以恰当计量贷 款资产的价值和收益?又理应如何对贷款导致的信用风险实行覆盖以保 证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营?在中国商业银行以信贷业务为主的现实条件下,这些问题的解决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贷款损失准备既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计量、收益确认,又影响其信用风 险覆盖,贷款损失准备处理的合理性更是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运营的 稳健性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作者希望通过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目标 的分析、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现实问题的分析,对我国银行 业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规范和和监管标准的制定提供一些参考。 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目标———资产计量还是风险覆盖?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目标的不同直接导致了银行监管部门和会计规范部 门对贷款损失准备的理解和注重角度的不同。 (一)资产计量目的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

第十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公司信贷 第十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知识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 定义: 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有三种: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 详细描述: 贷款风险分类的过程实质上是银行对贷款预期损失的认定过程,也是对贷款实际价值的评估过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对贷款预期损失的抵补。 贷款损失分为 1)预期损失:提取准备金覆盖 2)非预期损失:提取资本金来覆盖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与预期损失相对应的概念,它的大小是由预期损失的大小决定的。 1)普通准备金:即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贷款组合的不确定性,有资本的性质。 2)专项准备金:根据风险分类结果计提。 3)特别准备金:针对贷款组合中的特定风险。 例题: 1.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包括()。 A.责任准备金 B.普通准备金 C.风险准备金 D.专项准备金 E.特别准备金 正确答案:B,D,E 解析: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有三种: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2.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 A.0.50% B.1% C.1.50% D.2% 正确答案:B 解析:普通准备金又称一般准备金,是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 3.下列关于专项准备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B.在计算风险资产时,要将已提取的专项准备金作为贷款的抵扣从相应的贷款组合中扣除 C.专项准备金反映的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评估价值的差额 D.专项准备金具有资本的性质 正确答案:D 解析: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专项准备金由于不具有资本的性质,不能计入资本基础,同时在计算风险资产时,要将已提取的专项准备金作为贷款的抵扣从相应的贷款组合中扣除。 专项准备金反映的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评估价值的差额,或者说反映的是贷款的内在损失,尽管在账务上还没有将这部分内在损失冲销,但实际上专项准备金已经用于弥补目前贷款组合中存在的内在损失,不能再用于弥补银行未来发生的其他损失,其性质与固定资产折旧相同。因此,专项准备金不具有资本的性质。 4.我国对商业银行计入附属资本的普通准备金的规定是()。 A.普通准备金不能超过加权风险资产的1.5% B.普通准备金是用于弥补贷款组合的不确定损失 C.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2%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的坏账准备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的规定,对企业提取坏账准备的审批已经取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六条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最后,对于坏账准备计提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说,企业应于期末对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此外,《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这三种方法的计算如下: (1)余额百分比法: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 例:甲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2002年末甲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为20000元,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2003年发生了坏账损失500元,当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30000元,计算甲公司在2002年和2003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2002年和2003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假设甲公司2002年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0)。 解:2002年末甲公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0000×5%=1000元; 借:管理费用1000 贷:坏账准备1000 2002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1000元; 2003年甲公司发生了坏账损失500元; 借:坏账准备500 贷:应收账款500 2003年末甲公司的坏账准备余额应为:30000×5%=1500元;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500-(1000-500)=1000元。 借:管理费用1000 贷:坏账准备1000 甲公司2003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1000-500+1000=1500元,即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 (2)账龄分析法: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例:2003年末乙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估计坏账损失如下表: 单位:元 应收账款账龄应收账款金额估计损失(%)估计损失金额

企业坏账损失的审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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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坏账损失的审计方法 【标 签】坏账损失,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影响,审计办法 【业务主题】审计技术提示 【来 源】 一、企业坏账损失确认的审计。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几点:①要严格甄别坏账损失是否属应收款内容,有无不属应收款内容却列入应收款,造成人为的“坏账”。如无偿提供赞助资金、援助的物资,发生时就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②有无逾期未满三年的应收账款或把所有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都按坏账损失处理的现象。如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减少损失,避免债务人破产清算,同意削减债务人所欠的货款,此类情况应另按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债务重组》进行会计核算;③有无虚假的坏账损失,如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虚开销售收入形成一笔假的应收账款,又不及时清理,挂账三年以上,名义上形成坏账损失。 二、企业坏账损失提取的审计。在审计中下列各项按规定不应列入计提范围:①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重组的;②同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③其他逾期款项,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另外,对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和预付款不能直接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虽然属于应收款项,相对地说应收票据发生坏账的风险比较小,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即使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也只有在应收票据票面金额转入应收款后,才能计提坏账准备。对预付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已不符合预付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也应将原计入预付款金额全部或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项后,再对转入的其他应收款项部分计提坏账准备,对未转入其他应收款部分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三,企业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审计。企业为核销坏账准备的提取和转销,会计上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现转销时,应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但在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些企业为了简化核算,对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又收回的,会计分录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例如:企业收回一笔已冲销的应收账款2万元,直接借记银行存款:2万元,贷记坏账准备:2万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已确认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应先恢复应收账款明细,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再将收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监发[2006]96号) 各银监局,各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规范和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促进财务公司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现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7号)中“财务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 (银监统L002号)同时废止。 各财务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及附表要求,通过银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以确保监管数据及时、准确、计算口径一致。各银监局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促进财务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财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分为监控指标和监测指标。监控指标设有标准值,是对财务公司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财务公司的风险程度提出更高要求。

第四条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财务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检查监督,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二章监管指标 监控指标 第五条资本充足率为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加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之比。 资本净额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可计算价值之和减去资本扣减项。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第六条不良资产率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与信用风险资产之比。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承担信用风险的各项资产,包括各项贷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信用风险资产。财务公司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 第七条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各项贷款之比。 各项贷款是指财务公司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证券、各项垫款等(下同)。 不良贷款是指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的各项贷款之和。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第八条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为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之比。 信用风险资产损失准备是指财务公司针对各项信用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所提取的准备金。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计算中暂不考虑一般准备和特种准备充足情况。

贷款损失准备及资本充足率相关资料

银行业的贷款损失准备及资本充足率计算 2009-12-06 00:46:48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统称拨备但有时拨备仅指后2项。 1、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1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你可以把看作是任意盈余公积金。这个“法定一般准备”含在所有者权益中。 2、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及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后按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分别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报表反映的实际提取余额不是应提数当年新增提取数进入当期成本核算。五级是常规的此外还有自成体系的十、十三级分类比例各不同。计提比例是风险损失经验数据加国际上讨价还价的结果合不合理鬼都不知道。 3、特种准备是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这是个虚数一般不提的。 4、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除项/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即上面说的1的那个、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如果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2项拨备提取不足存在缺口要与商誉、非自用不动产和对外资本投资一并作为扣减项从分子中扣除。市场风险数据一般也是按照经验和概率瞎估的甚至很多机构不计算因为算不出来。该比例巴赛尔最低要求是8有人对150多个国家的银行监管的统计研究表明未能证实它和银行经营稳定之间有正相关关系所

以不要太迷信它但又不能没有它。根据银监会《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拨备覆盖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二计提方法比较《指引》对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建立在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并规定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可上下浮动20.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别采用单笔减值测试和组合减值测试方法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在实际操作中贷款单笔减值测试法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逐笔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算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组合减值测试是银行通过运用迁徙矩阵模型将具有相似特征的贷款作为整体在对贷款评级的变动及损失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贷款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习题及答案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练习题 【例题1】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对应收A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200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 000 000元,已提坏账准备40 000元,甲公司根据A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10%提取坏账准备。则甲公司2007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是( C )。 A.140 000 B.100 000 C.60 000 D.40 000 【例题2】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的的余额合计为1 000 000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应计提100 000元坏账准备。2008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100 000 贷:坏账准备 100 000 甲公司2009年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 000元。确认坏账损失时,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30 000 贷:应收账款30 000 假设甲公司2009年末应收丙公司的账款余额为1 200 000元,经减值测试,甲公司决定应计提120 000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50 000 贷:坏账准备50 000 甲公司2009年4月20日,收到2008年已转销的坏账20 000元,

已存入银行。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20 000 贷:坏账准备20 000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应收账款20 000 【例题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2010年12 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为2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12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相关业务:(1)12月5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4)12月21日,收到2004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 (5)12月30日,向丙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要求: (1)编制甲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企业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中级《银行管理》知识要点

中级《银行管理》知识要点 第一章宏观经济金融环境 1.我国的经济政策体系中,发展新理念——“五大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2.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内涵包括全员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 3.发展的主线——供给测结构性改革。其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 4.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思路——“五大政策支柱”,即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 5.财政政策环境——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 6.常备借贷便利一般期限是1-3个月,一般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资产等。 7.中期借贷便利发放方式为质押方式,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 第二章监管概述 1.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具体目标:①通过审慎有效监督,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③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2.监管理念——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3.管风险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①监管资源的稀缺性;②银行风险的外部性;③风险监管的前瞻性。 4.提高透明度主要有三点原因:①便于市场约束;②与银行业监管相得益彰;③有助于增进市场信心。 5.良好监管标准:①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②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③对各类监管设限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设限原则是依法原则和效率原则);④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⑤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⑥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6.对被监管者的问责:双向问责、两级问责。 7.监管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资源等。 8.从监管级别看,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与管理指标分为监管、监测和关注三大类。 9.监管类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监管指标、信用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市场风险监管指标、操作风险监管指标。 10.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包括:资产充足率、杠杆率。 11.监管资本包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其中一级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 12.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未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有风险

未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有风险 日期:2011-09-28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农村信用社因其准备金计提及免征税规定带有一定的特殊性,部分信用社在汇算清缴中贷款损失准备不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人为调剂征免税期所得,增大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2008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6号)。财税[2006]46号文件规定,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给予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执行到期后,再延长3年优惠期限,分别延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依据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财税[2009]64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计算公式为: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为了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该文件规定,金融企业根据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财税[2009]99号文件的下发日期为2009年8月21日,文件执行期间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业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对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新进行申报。然而,部分农村信用社考虑到补提2008年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后,免税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或者由赢利转为亏损,不利于将税前可列支成本向2009年、2010年结转,没有进行补充申报,人为调剂征免税期所得以达到应纳税额免税期多、征税期少的目的。 例:A农村信用社位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中西部地区,2008年、2009年适用免征所得税规定。2008年末,贷款余额与2007年末相同,2007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475万元。2008年、2009年、2010年各年度贷款余额、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及其分类见下表一(单位:万元)。 指标2008年2009年2010年 年末贷款余额47500 77000 94500 其中:涉农和39800 52500 70600 中小企业贷款

坏帐准备的计提与转销制度

坏帐准备的计提与转销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坏帐准备计提程序,合理计提坏帐准备,严格坏帐准备的转销,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工厂财务状况,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 1.2.1应收帐款是指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1.2.2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各种赔款与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1.3本办法适用于工厂本部。 2计提范围: 2.1工厂在每年年末,对应收款项进行帐龄分析,预计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计提坏帐准备。 2.2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帐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不可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帐款,应将预付帐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 2.3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应转入应收帐款,并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 3审批程序 3.1应收款项归口管理部门 3.2应收款项归口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年末对应收款项进行分析,详细分析说

明应收款项形成原因、形成过程、催收情况、收帐政策等,并向财务部门提供书面的分析说明材料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3.3财务部门应于每年年末打印应收款项明细帐,根据应收款项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对每笔应收款项逐笔分析帐龄,填制《计提坏帐准备申请表》。 3.4具体审批程序 3.4.1财务部门填写《计提坏帐准备申请表》,详细分析说明计提坏帐准备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4.2财务主管审批。 3.4.3厂长办公会审批。 3.4.4财务部门计提坏帐准备。 3.5工厂将坏帐准备计提情况,通过年度财务报告方式报集团公司备案 4坏帐核销 4.1工厂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坏帐申请核销:4.1.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剩余财产不足清偿应收款项的。 4.1.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财产或遗产不足清偿应收款项的。 4.1.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无法清偿应收款项的。 4.1.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应收款项的。5计提方法: 5.1工厂在会计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计提比例,采用帐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帐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的创新性

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的创新性 一、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一般而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目前通行的坏账损失核算方法为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由于备抵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因此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备抵法进行坏账的会计处理。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另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真实反映应收账款的净值。因此,坏账准备是指对各项应收款项预提的、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的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但是,企业会计准则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方法并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这些规定赋予了企业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企业管理者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来选择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我国一般采用的是:①余额百分比法;②账龄分析法;③销货百分比法;④个别认定法。且根据行业特点采取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建筑安装企业的应收款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在承包工程项目时向发包企业收取的工程价款和列入营业收入的其他款项,其中绝大部分是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的工程价款或质保金。在现实工作中,建安企业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多采用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例如,中国建筑、中国铁建、西部建设、中天建设等几家大型建筑企业2011年年报公告中,中国建筑等几家应收款项基本上都是采用账龄分析法,而中天建设采用的是余额百分比法。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以我国五家上市银行为例的分析 孙天琦[1]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100) 内容摘要:本报告总结了我国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了五家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并对辖区相关机构进行了调研,发现:(1)五家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有明确的计提范围,但行际之间计提范围有差异;(2)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符合监管当局的原则性要求,但各行提取比例有差异;(3)计提损失准备时各行对抵押物金额扣除不同;(4)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呈逐年上升(除深发展)趋势, 抗风险能力趋于增强;(5)部分机构逻辑上存在利用贷款损失准备操纵利润的可能;(6)仅仅从贷款损失准备比例看,大多未体现周期特征,在经济周期高点可能相对少计提;(7)调查中发现五级分类目前还存在问题,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基础不牢靠。 在此基础上,结合调研掌握的具体情况,本报告认为:(1)银行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加强协调,进一步规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2)进一步完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夯

实损失准备计提的基础;(3)结合我国目前信用环境,需要研究五级分类、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这两个环节抵押品、有效担保的处理原则,避免重复考虑、高估价值,使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更加审慎,更好地覆盖资产风险;(4)五级分类、特种准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以及分红政策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经济周期或者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以使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更为前瞻、审慎,确保提足损失准备,及时弥补损失,增强资本基础,提高抗风险能力;(5)区别对待,分类监管;(6)重视贷款损失准备、资本充足率监管在货币政策传导方面的作用及其产生的宏观效应。 关键词:贷款损失准备;经济周期;不良贷款;前瞻性 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为抵御贷款风险而提取的用于弥 补银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贷款损失的准备金,用来应对未来对银行资本的潜在需求,具有防范银行信用风险与补充银行资本的特性,是目前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一个重点,相关监管当局也已经作了大量卓而有效的工作。本报告主要以五家上市银行为例,对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及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发展 从理论和实践来看,目前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和冲销主要有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缺口增加则证明近期贷款回收出现问题,形成不良资产的概率增加,缺口减少表明贷款发放不利,或新增储蓄量超出准备金的比例. 调控要点需要即时汇报和调整贷款损失准备金 摘要:贷款损失准备缺口是衡量商业银行损失准备充足性的重要指标。从整体趋势看,我国商业银行损失准备充足性在不断提高,账面损失准备缺口持续下降。但是账面缺口与实际缺口是有差异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依据财政部和监管部门有关制度,实行预期现金流折现和风险分类基础上的原则性比例计提方法。计提范围和方法的科学性;风险分类和预期损失的准确性;资本充足率达标和利润考核是影响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性;产生实际缺口的主要因素。监管部门应通过明确表外信贷资产的计提;改进对折现率和预期现金流的测算;明确抵押物的处置方法等完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强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性的现场检查,建立激励相容机制等,促进商业银行充足拨备。 关键词:损失准备;风险;监管 一;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缺口分析 衡量贷款损失准备金充足性的指标主要有损失准备缺口;损失准备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三个指标实际存在相关性,损失准备缺口是基础。损失准备缺口即为(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贷款应提准备-准备缺口)/贷款应提准备×100%,所以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贷款损失准备缺口越大,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越低。拨备覆盖率衡量贷款损失准备金覆盖风险的程度,即为损失准备金余额/不良贷款余额=(贷款应提准备-准备缺口) /不良贷款余额,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损失准备缺口越大,拨备覆盖率越低。 银监会自成立以来,根据审慎监管路线图,明确了提高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性的监管理念。各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要求和自身抵御风险损失的需要,计

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比例

[编辑本段] 什么是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 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是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编辑本段] 坏账准备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由于两者的目的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一些差异。目的的差异导致会计和税法对坏账准备的处理的差异。笔者就坏账准备从计提方法、计提范围、计提数额、比例等方面,对“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作一比较。 一、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按客户分别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除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超过国家税收规定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税收制度《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年末应收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从2003年1月1日起根据《通知》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可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基本相同,但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比例

银监令(2011)4号-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11年第4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主席刘明康:《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发布日期:2011年7月27日 一、总则 1.为加强审慎监管,提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动态性和前瞻性,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3.本办法所称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不包括在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实施监督管理。 5.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不得低于银行业监管机构设定的监管标准。 二、监管标准 6.银行业监管机构设置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考核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

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7.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8.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商业银行整体贷款分类偏离度、贷款损失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9.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业务特点、贷款质量、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贷款分类偏离度、呆账核销等因素对单家商业银行应达到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 10.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资本属性。 三、管理要求 11.商业银行董事会对管理层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及其重大变更进行审批,并对贷款损失准备管理负最终责任。 12.商业银行管理层负责建立完备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贷款风险的管理制度,审慎评估贷款风险,确保贷款损失准备能够充分覆盖贷款风险。 13.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应当包括: ①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政策、程序、方法和模型; ②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和监督机制; ③贷款损失、呆账核销及准备计提等信息统计制度; ④信息披露要求; ⑤其他管理制度。 14.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系统,在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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