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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施工合同范本

爆破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合同签订地]淄博市张店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爆破施工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内容、工期及价格

1.表中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工程量以实际施工量且不超业主计量为准。在暂定工程量范围内,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保证完成施工。乙方不得以表中暂定工程量向甲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要求;

2.双方商定采取合同价格形式;

3.除因不可抗力或工程变更增加造成工期延长并经甲方审批延期的之外,乙方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元/天的逾期违约金;

4.单价包含但不限于。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承包内容及范围: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以及按图纸要求爆破到位及已完工后业主验收的标准(注:另有特殊标准,由负责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施工要求详细

补充填写)。

四.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承包方式。

五.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结算依据:;

2.工程款支付方式:;

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国家正规增值税发票,合同实际发生业务与增值税发票内容相符。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技术文件、保障措施、施工组织等全过程进行审查、审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处以经济处罚,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2.甲方每(周或月)组织对乙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并根据评比结果根据甲方管理制度予以奖、惩;

3.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确有困难应与乙方协商支付。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的管理(甲方的管理和要求必须符合行业和国家有关规定),如出现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情况,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元/次的管理费;

2.乙方应在爆破孔眼完成之日起两日内进行爆破作业,若逾期的按照元/次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爆破的一切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将一切有关爆破的手续办理完毕,并保证合法有效,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须的,须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延期办理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逾期超出7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已知晓爆破施工过程中已经或可

能存在的困难和需协调问题,施工过程中由于爆破原因引发的所有协调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因组织协调发生的费用;

5.施工作业前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编制方案的负责人须具有与施工工程等级和作业范围相符合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编制方案。事先制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所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6.乙方应配备足够合格的从事爆破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件,持证上岗;

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按《爆破施工设计方案》进行爆破作业,并承担爆破时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定、施工规范、经甲方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负责施工范围内人员及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财产、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由爆破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施工期间乙方要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如乙方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要妥善处理与当地群众关系,发生纠纷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按过程要求组织设计与施工、安全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结合本工程特点指定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操作规范,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并监督执行。针对工程具体条件辨识、评价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组织上、器材上予以保证,接受公安机关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业主、甲方的检查监督;

10.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结构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扣款;

11.乙方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进度

未完成,具体原因必须经过甲方现场施工员拍照签字确认。乙方在预计工期内完不成计划且超出甲方给定的三天宽限期的,每拖延一天扣款5000元。最长拖延期限七天,拖延超出七天后,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分割部分工程直至全部工程,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的工程款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2.每周一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汇报上周的工程进展情况,内容应包括工程量完成情况、占总计划的比例情况、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人工材料机械的使用计划、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制约因素等。迟延汇报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天的违约金;

13.乙方负责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14.爆破物品在运输、施工、看管中出现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因爆破振动发生飞石等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的其他事故,核对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15.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及时清库核账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负责库区的安全状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器材应持证购买,并按指定线路运输,爆破器材到达目的地后,应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公安局,并在有关代表的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17.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有专人在场监督,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爆破器材和其他杂物不得混装,装卸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应分层装载爆破器材;

18.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台账,领取和清退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应做到账物相符。变质的、

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爆破器材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并对仓库内爆破器材进行抽样检查;

19.爆破应建立避炮掩体,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外,结构应坚固紧密,能防止飞石和有害气体的危害;

20.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本标准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不应该进行爆破作业;

21.现场相关人员应与项目部相关人员建立完善的通讯联络;

22.警戒范围由乙方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23.爆破范围内因爆破作业对周边环境及人员造成的空气冲击波、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等,由乙方负责协调并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爆破后乙方应检查确认有无盲炮,爆破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等,检查人员发现盲炮或怀疑盲炮,应向爆破负责人报告后组织进一步检查和处理,发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查处理,在上述情况下,不得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5.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内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警戒区内。应该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严禁强行拉出或掏出炮孔中的起爆药包。盲炮处理后,应再次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统一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26.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开票之日起10日内交至甲方财务处,对于乙方拒绝开具发票或不按前述约定开具、传递发票的,(1)甲方未付款任何款项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2)甲方已支付部分款项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款项,且乙方应当按照XX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开票补偿金(补偿金甲方有权在剩余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已支付全部货款的,乙方应按照XX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开票补偿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乙方应承担的补偿、赔偿责任均不免除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27.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保证“三流一致”,保证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名称均为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发票,暂停付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8.乙方保证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范、合法、不存在虚开发票,否则将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免除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责任。

八.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要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有关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2.为了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乙方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如因该措施不当或不到位导致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他保护品),由乙方承担,并满足甲方与主管部门的要求;

5.所有参与爆破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把相关证件复印件留存甲方备案存档,以备相关部门随时检查。

九.保险及事故处理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办理相关(人身)事故保险与意外伤害险,所有费用乙方承担,并将保险复印件留存甲方备案存档;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事故,乙方应在2小时内上报甲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3.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工期延误及造成更大损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严重信誉损失时,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0000元/次的罚款,情况特别严重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二.承诺

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或分包,工程未完工不得中途撤场。

十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付,履约保证金在全部爆破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十四.文物保护

在工程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合同解除

1.如果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发包人与甲方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出现分包或转包、不服从甲方管理、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进度缓慢

影响工期等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六.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等复印件,明确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承诺复印件内容真实有效。

此业无正文,为双方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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