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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二00八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准备情况的通报

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二00八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准备情况的通报
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二00八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准备情况的通报

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件

济安办字[2008] 14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二00八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演练工作准备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2008]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意见》的规定,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的准备情况进行了调度,现通报如下:

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是今年市政府安委会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分别印发了《二〇〇八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济安字[2008]10号),《关于报送2008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函字[2008]5号),明确了组织机构、演

练内容、工作安排,并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3月27日和4月1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分别召开了由市安委会17个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安办主任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调度会,进一步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组织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实施方案应于3月底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从上报的情况看,市中区、任城区、邹城市、金乡县和汶上县五个县市区已上报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方案,但其它县市区仍未上报演练预案。在七个市直部门组织的演练工作中,市质监局确定4月21日组织实施济宁市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市建委确定5月15日和20日组织实施济宁市工程建设及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市安监局准备于5月初和8月份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市公安局准备6月份组织实施济宁市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市煤炭工业局准备6月份组织实施济宁市地方煤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市航运局准备8月份组织实施济宁市通航水域水上交通运输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市公安消防支队已确定进行济宁市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具体时间待定。企业的演练工作,还有一部分主管部门未上报实施方案,其中有渔业、水利、

铁路、公路、轻纺办、生化办。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平安济宁”、“和谐济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防范事故、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能力的根本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抓细、抓实演练工作的每个环节,切实做到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通过演练提升实战能力,把安全生产超前防范工作进一步做好。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报

抄报:张振川市长,周洪副市长,蒙建华秘书长,胡良民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

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受托方: 菏泽市明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 点: 有效期 限:

技术咨询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菏泽市明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 电话: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内 容: 。 2、要求:乙方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对照国家、省、市的关于安全评价报告工作的要求,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编写,并负责至审核通过为止。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工作: 1、在甲方提供工作所需资料齐备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报告的编写工作; 2、如遇本项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见第三条第一项)或经费(见第四条)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以致影响乙方的工作正常开展和统筹计划安排时,乙方则按迟交基础资料或经费的时间适当顺延提交本项目成果的时间。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生产基本情况; (2)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经济发展情况等;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xx〕32号》等法律法规精神,发挥安全生产技术专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的新型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安全发展。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职责、权利 1、负责协调被服务企业的相关事宜(例:陪同人员),为开展专家隐患排查提供便利条件。 2、对甲方的咨询服务进行跟踪监管。 3、及时收集企业对乙方服务质量的意见,引导和规范乙方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4、针对乙方反馈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不定期收集乙方服务质量意见,跟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对服务信誉差的专家,可建议乙方调整专家,及时反馈上级安监部门,情节严重的解除服务协 议。 二、乙方职责、权利 1、负责配备相关行业安全检查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咨询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2、为甲方辖区企业提供安全检查、现场服务。以书面形式体现所检查的内容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2020年(发展战略)济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展战略)济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济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〇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十一五”发展简要回顾 (一)主要成就 (二)基本经验 (三)存在问题 二、“十二五”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 (四)总体思路 三、“十二五”发展布局 (一)总体布局 (二)产业布局 (三)生态文明文化基地 四、“十二五”重点建设任务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三)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四)林业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 五、“十二五”重点改革任务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国有林场苗圃改革 (三)林业分类经营改革 (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二)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 (三)严格依法治林,强化林业管护 (四)拓宽融资空间,建立多元化的林业资金投入体制机制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十一五”发展简要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把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生态城市摆在重要战略位置,连年实施林业建设系列重点工程,突出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深化林业各项改革,全市林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全市有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分别达到270万亩、1000万立方米,绿化荒山65万亩,建设绿色通道5000公里,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镇207个,市级绿化示范村镇113个,积极开展退耕还林、退田还湿、退池还湖工程,恢复湿地面积达1万多公顷,初步构建起以山区、平原、道路、水系为主要骨架的林业生态体系,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末的23%增加到27%。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快速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2009年在兖州、嘉祥试点,2010年在全市全面铺开,2010年底全市146万亩集体林地主体改革基本全面完成,确权发证率达到了95%。同时,对配套改革政策及早谋划,率先试点,曲阜市积极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邹城市部分乡镇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服务等中介服务;兖州、嘉祥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市林业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分行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济宁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发放贷款2839.5万元,成立各类林业合作组织60余个。 (3)林业产业提速发展。木材加工、苗木花卉、林业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宁市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宁市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政发〔2009 〕1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济宁市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对济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拆迁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市中区、任城区人民政府和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应成立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房屋拆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的房屋拆迁工作,并接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区房屋拆迁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拟定本辖区拆迁年度计划; 2.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4.督促检查拆迁计划落实情况; 5.协助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拆迁违法行为。 (二)区房屋拆迁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市政重点工程项目、收储土地的房屋拆迁; 2.负责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3.负责组织召开协调会,调解拆迁矛盾,处理本辖区拆迁信访工作; 4.配合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的许可听证、裁决听证、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及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工作; 5.监督拆迁实施单位的拆迁行为,确保依法拆迁; 6.协助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7.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拆迁任务。

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拆迁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拆迁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和同一区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相一致。 (二)对非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化补偿。 1.国有、集体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拆除国有、集体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由被拆迁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过渡和安置,并做好拆迁动员和稳定工作。有条件退后重建和改造的,原则上不予补偿,所占用同等面积的土地变更为商业用途,办理出让手续,免收土地出让金和同等建筑面积的市级权限内的规费,有关部门从速办理相关手续。 对不能退后重建的给予一次性补偿:商业门面房,1、2、3、4、5 类地段分别为每平方米2200 元、2000 元、1800 元、1600 元、1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1、2 类地段每平方米1200 元,3、4 类地段每平方米800 元,5 类地段每平方米650 元。以上补偿费用由被拆迁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包干使用。 2.拆除非国有、集体单位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拆除非国有、集体单位的非住宅房屋,依法进行评估。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土地评估价格后给予补偿;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扣除土地评估价格的40%后给予补偿。 因建设需要占用出让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土地评估价格后给予补偿。土地属于划拨的,扣除土地评估价格的40%后给予补偿。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三)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商业用房,且符合下列条件,1 —5 年的,按同类住宅房屋评估价格提高30%的标准给予补偿;6—10年的,提高40%;11年以上的,提高50%。 1.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 2.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一致。 (四)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 5 年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补偿金额,具体标准为拆迁房屋评估额的10%。住宅房屋的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日期为准。 (五)建立拆迁补偿最低住房保障制度。对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低于建筑面积50 平方米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建筑面积50 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拆迁人承担增加面积所需费用。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的,被拆迁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优先购买。

安全技术服务方案

***经济开发区企业 安全技术服务方案 *****************************

二0一五年 目录 一、工商营业执照 (3) 二、*****************************简介 (3) 三、安全技术服务范围 (4) 四、安全技术服务目的 (4) 五、安全技术服务内容 (4) 六、安全技术服务方案 (4) 七、安全技术服务报价 (6) 八、赠送内容:主要会员企业在微信公众平台免费宣传一年 (7) 九、其它增值服务工程(收费) (7) 十、服务承诺 (7) 十一、安全技术服务表格 (9)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简介 *****************************,是2005年成立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评审机构,是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公示的机械、轻工、建

材、纺织及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专门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安全技术服务、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咨询等工作。 公司拥有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3名,参与编写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相关工作,国家二级评审专家、评审员40余人,既掌握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又有丰富的一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常年为机械、轻工、商贸等行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可多组同时开展工作;能满足地方政府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尽快实现企业安全服务要求,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得到山东省各级安监部门及企业的好评。 三、安全技术服务范围 ***经济开发区辖区内35家企业。 四、安全技术服务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协助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技术水平,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可靠性,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让“政府放心、企业安心”。 五、安全技术服务内容 1、协助政府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上级安全生产要求。 2、摸清辖区内企业基本生产状况,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现场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等。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1辆公务车辆拍卖项目

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辆公务车辆拍卖项目(五次) 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负责的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辆公务车辆拍卖项目(五次)已经济宁市财政局批准,出让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出让人: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标的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的,本次拍卖为该项目的第五次拍卖。 标的:奔驰唯雅诺(京)一辆(不包含车牌),车辆名称:唯雅诺,购置日期:年月,行驶里程:公里。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宋科长联系电话: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竞买人可投个标的,可中个标的; 、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工作流程 (一)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操作>修改报名 注意事项: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竞价拍卖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通过本拍卖公告下方的下载提示按钮下载网上竞价拍卖须知。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元人民币。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年月日:时前。 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支行 账号: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竞买保证金>操作>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咨询电话:(财务) —、(技术) (四)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及自由竞价起始时间 标的: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伍佰零捌元整(¥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佰元(¥元),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五)网上竞价流程 ()网上竞价系统界面竞价方式:>登陆>产权交易>参加竞价>进入竞价 ()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开始后,合格的竞买人即可进行网上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分钟,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分钟倒计时的最后分钟内,网上竞价系统出现该项目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拍卖成交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六)报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拍卖起始价。 、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可以是增价幅度的倍数。 、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点击“行使优先购买权”按钮,可以享有与当前最高报价相同的价格报价。当其报价与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并列最高时,因其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成为买受人。 、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限以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1.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1.1.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 本次项目是对XXX全镇约 600 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服务期一年,一家安全咨询机构每个工作日进行安全排查约3 家生产经营单位,工作量过大,无法保证按期按质完成。为保证安全隐患排查质量,缩短服务期限。故选聘请 3 家专业安全咨询机构为我镇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委托服务,每家安全咨询机构各负责约 200 家生产经营单位。 1.2.本次项目目的 XXX人民政府拟聘请3家安全生产咨询机构,为我镇约600家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1.3.本次项目服务内容 对全镇约600家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每家安全咨询机构各负责约200家生产经营单位):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服务;重点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差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意见。 服务机构在服务周期内,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复查服务次数各

不少于2次,对重点行业按照镇的需求加大检查、复查频次,每家服务公司在服务周期内平均每周检查、复查企业在3天以上(不包括每月对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时间)。服务中及时梳理纸质版检查、复查记录,将记录汇总成电子文档,建立一企一档。服务机构按XXX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服务记录资料。每月针对检查、复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对企业负责人集中安全生产培训。按XXX 要求,同步使用手机终端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依据镇政府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指定检查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协助企业成立安全组织,协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并指导进行演练,协助企业编制教育计划,协助企业编制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指导落实,指导企业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指导推动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自查自报工作,协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档案等服务内容。 1.4.本次项目服务方式 现场检查和邮件、电话咨询相结合;中介机构与安监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同镇安监人员立即提出整改指令和要求。 1.5.服务期限与频次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见服务合同) 服务频次为:每周工作日根据需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复

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 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的委托,对“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ZFCG-G*******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专家查隐患和日常检查;协助管委会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化”建设(安全监管网格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指导。 (五)预算金额:45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元。 (六)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七)服务地点: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八)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AA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AA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2 月1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AA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开标三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AA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AA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AA市)》、《中国.AA AA市政府网》发布。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地址: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女士胡女士联系电话:*********** ***********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层级类别}山东 {所属类别}城乡建设 {发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济政办发[2004]78号 {发布日期}2004-09-10 {生效日期}2004-09-10 {效力状况}有效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区、任城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日 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味形象,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市政府确定在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展旧村改造建设工作。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提升城市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原则: 1.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成片开发,并村改造,配套建设。 2.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保障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现集约利用。 3.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尊重群众意愿,确保村民利益。 4.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三总体目标:从2004年开始,用2--3年时间,把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基本改造完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财政、监察、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的指导与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 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旧村改造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旧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订济宁市城市规划区旧村改造计划和规划,并进行宏观管理;审定旧村改造规划建设方案;制定旧村改造配套政策;对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在这个信息化社会,政府掌握着大量的信息,其中很多信息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价格听证等。公民通过查阅信息,可以及时把握本地政策走向。那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学习了解。 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7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8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县级政府要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等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公开。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2018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7]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济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有效解决生活垃圾污染,改善城市生态和生活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垃圾 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区,包括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 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三条城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个体经营者、居民、暂住人口,均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市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并可委托有关单位代征。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使用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下列方式征收: (一)财政拨款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代征。 (二)城区暂住人口、市直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驻济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部队、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境卫 生管理处代征。

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方案 隐患排查作业指导书(第三方)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适用于委托隐患排查的单位。 3.术语及定义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排查:针对隐患开展的检查工作。 项目组长:针对项目区域的企业依据企业危害类型划分不同的隐患排查层级,负责不同层级排查工作的中介服务方技术负责人。 4.工作职责 项目组长的职责 对公司分配的隐患排查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项目组员进行合理分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对项目产生的费用及车辆的使用进行总体控制。

对隐患排查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的质量及公司形象维护负责,并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现场检查员职责 工作程序 工作准备 a项目组成员进入企业检查应衣着整洁,穿戴符合相应企业的劳保规定,严禁使用不文明用语与企业交流,与企业方友好协商沟通,严禁训斥、谩骂企业人员,严禁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使用手机游戏、聊天; b检查前必须服从企业统一安排,禁止进入无人引领的区域检查,严禁接触任何带电设施; a提前做好隐患排查计划(包含交通工具、检查路线、时间、人员等) b进入现场前准备好检查计划、纸笔、照相机(危化用防爆)及必要的检查工具。 5附件 隐患排查计划 隐患排查结果汇总表 6附录 隐患排查方案 技术人员名单 隐患排查计划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济宁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2015 版

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各县(市)、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一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新的城市用地分类规定出台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总体规划合理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项目建设用地和市政建设用地确定;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总体规划合理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第七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中的规定。 表1 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第八条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合并,且不妨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 2、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 3、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 第九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强制性规划指标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节建筑容量 第十条建筑容量包括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中心城区范围内一般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的区位、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建筑高度等因素对建筑容量进行控制。 第十一条居住区用地构成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3.0.2.2条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详见表2)。

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方案 隐患排查作业指导书(第三方)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2适用于委托隐患排查的单位。 3.术语及定义 3.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针对隐患开展的检查工作。 3.3项目组长:针对项目区域的企业依据企业危害类型划分不同的隐患排查层级,负责不同层级排查工作的中介服务方技术负责人。 4.工作职责 4.1项目组长的职责 4.1.1 对公司分配的隐患排查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项目组员进行合理分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对项目产生的费用及车辆的使用进行总体控制。 4.1.2定期组织开展工作小结,按要求定期汇总形成工作总结并向相关主管部门

进行汇报,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向项目组成员进行告知并落实。 4.1.3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对隐患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工作过程出现的与企业的矛盾及时解决。 4.1.4安排专人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存档。 4.1.5 对隐患排查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的质量及公司形象维护负责,并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4.1.6对组员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项目结束后对组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绩效评价。 4.2现场检查员职责 4.3.1配合组长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负责;4.3.2负责对所分配的企业现场隐患进行排查编制电子版记录,将图片与隐患一一对应,交负责长汇总及时存档; 4.3.3在项目组长的安排下承担项目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及时完成组长交待的其他工作。 4.5工作程序 4.5.1 工作准备 4.5.1.1人员准备 a项目组成员进入企业检查应衣着整洁,穿戴符合相应企业的劳保规定,严禁使用不文明用语与企业交流,与企业方友好协商沟通,严禁训斥、谩骂企业人员,严禁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使用手机游戏、聊天; b检查前必须服从企业统一安排,禁止进入无人引领的区域检查,严禁接触任何带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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