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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夏县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保护流动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且年龄在7周岁以下的儿童。

本办法所称预防接种单位,是指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

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且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预防接种单位。

第三条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或者接种方案,开展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

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承担服务区域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流动儿童建立流动儿童接种卡(簿)和预防接种证,作为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应当到儿童暂居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为其办理接种卡(簿)和预防接种证,由儿童暂居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对其实施接种;预防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第五条全县建立流动儿童登记报告制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应当按月从公安、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妇联、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收集新出生儿童资料,对适龄流动儿童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卡(簿)和预防接种证,对流动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随时作好记录,预防接种单位应当每3个月进行1次流动儿童聚居地摸底调查登记与查漏补种,并将接种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逐级上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六条全县实行流动儿童转卡、转证制度。流动儿童迁移时,原预防接种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预防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原预防接种卡、证记录有效;无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将流动儿童纳入本地常规免疫规划管理,对未接种流动儿童要以迁入时间为准,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预防接种。

第七条公安机关、托幼机构和学校在为流动儿童办理落户(含临时户口)、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明,对未按规定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报告,并动员其监护人到暂居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第八条动员其监护人到暂居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交接手续,使儿童及时接受免疫接种。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做好免疫预防工作,协助收集辖区内新出生、迁入、迁出儿童及儿童死亡情况等信息,督促适龄儿童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

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 一、总则 (一)目的 加强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范系统用户与权限,保障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依据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三)适用范围 “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冷链设备4个业务管理子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所有机构和用户,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级防保组织和预防接种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它有关机构和用户。 二、用户管理 (一)用户类型

1、系统管理员 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系统管理员,授权管理“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是履行用户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唯一责任人。 2、审计管理员 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审计管理员,授权“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审计,是履行系统安全审计的责任人。 3、业务管理员 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业务管理员,授权分配业务子系统用户权限,是履行所管业务子系统的权限分配、建立角色等职能的责任人。 4、普通用户 各级根据业务需求,由系统管理员建立普通用户,由业务管理员授权,是执行相应业务工作的责任人。 (二)用户职责 1、系统管理员 负责本级的业务管理员、普通用户以及下一级系统管理员的用户账号管理,县级系统管理员还需负责辖区内乡级普通用户的账号管理。包括各类用户的创建、有效性及密码等维护管理,分配业务子系统,为所管用户提供账号使用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2、审计管理员 负责本级及下一级操作安全审计,县级审计管理员还需负责辖区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2016年11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疫苗、注射器和AEFI)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疫苗、注射器和AEFI) 用户操作手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3月

目录 1疫苗管理 (2) 1.1NIP疫苗计划 (2) 1.2疫苗出入库管理 (5) 1.3疫苗出入库查询 (12) 1.4统计分析 (14) 1.4.1疫苗计划数量 (14) 1.4.2疫苗出入库数量 (16) 1.4.3疫苗过期预警 (18) 2注射器管理 (20) 2.1NIP注射器计划 (20) 2.2注射器出入库管理 (23) 2.3注射器出入库查询 (29) 2.4统计分析 (31) 2.4.1注射器计划数量 (31) 2.4.2注射器出入库数量 (33) 2.4.3注射器过期预警 (35) 3AEFI管理 (37) 3.1AEFI个案查询/录入 (37) 3.2群体性AEFI查询/录入 (53) 3.3统计分析 (63) 3.3.1AEFI分类 (63) 3.3.2AEFI报告县数 (65) 3.3.3AEFI季节分布 (67) 3.3.4AEFI年龄分布 (69) 3.3.5AEFI<1岁儿童月龄分布 (72) 3.3.6AEFI间隔分布 (74) 3.3.7AEFI疫苗分布 (76) 3.3.8AEFI疫苗批号分布 (79) 3.3.9AEFI临床诊断分布 (81) 3.3.10一般反应的症状分布 (83) 3.3.11AEFI报告/调查及时率 (85) 3.3.12AEFI个案完整率 (87) 4用户档案管理 (89)

1 疫苗管理 “疫苗管理”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对疫苗的批次及出入库管理。 1.1 NIP疫苗计划 功能说明 该模块主要完成的功能是通过选择“地区”,“计划年度”实现对具体地区在某年度内NIP疫苗计划信息的查询。同时,也可以对NIP疫苗计划的信息执行添加、查看、修改和删除操作。 进入方式 点击左侧功能树【疫苗管理】 【NIP疫苗计划】,进入NIP疫苗计划查询列表界面,如下图所示: NIP疫苗计划查询列表界面 每页最多显示20条信息记录,可以在输入框中输入数字来确定每页显示的信息条数量,同时还可以点击“首页”、“上页”、“下页”、“末页”进行翻页操作,也可以在文本框中输入页码,实现页面直接跳转。 界面说明 页面整体上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输入区域,下半部分列表区域显示接种单位信息,并提供对信息的修改、查看和删除操作。下面对该页面中的几大功能分别进行说明。 :完成的功能:根据指定的查询条件,查询浏览符合条件的NIP疫苗计划信息。操作

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我省列入计划免疫内的疫苗有: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 国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出生时:卡介苗、乙肝疫苗; 1个月龄:乙肝疫苗; 2个月龄:脊髓灰质炎疫苗; 3个月龄: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三联针; 4个月龄: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三联针; 5个月龄:白百破三联针; 6个月龄:乙肝疫苗、流脑疫苗;

8个月龄:麻疹疫苗; 1岁:白百破三联(加强)、麻疹疫苗、乙脑疫苗; 2岁: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3岁:乙脑疫苗; 4岁:脊髓灰质炎疫苗; 7岁:卡介苗、麻疹疫苗、白百破二联疫苗、乙脑疫苗; 12岁: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 哪些疫苗宝宝不能错过 《年轻妈妈之友》 计划免疫内疫苗 带宝宝注射计划内疫苗最省心,反正规定要打,不打的话,幼儿园都没法上,所以不用考虑该不该打的问题。再说,这些疫苗都是安全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另外,也不用担心错过时间,医院会及时通知你的。所以,你只需要注意宝宝身体好不好,打完后不要有什么反应,就可以了。不过,有些问题,你最好还是了解一下。 我国计划免疫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这些疫苗,都是免费的。 卡介苗——出生第一针 接种卡介苗,可以增强宝宝对于结核病的抵抗力,预防严重结核病和结核性脑膜炎的发生。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减毒活疫苗,安全有效。宝宝在出生后,就要及时接种卡介苗。 禁忌: 当新生儿患有高烧、严重急性症状、免疫不全、出生时伴有严重先天性疾病、低体重、严重湿疹以及可疑的结核病时,不应接种。 注意事项: 接种后在接种部位有红色结节,伴有痛痒感,结节会变成脓包或溃烂。此类现象属疫苗的正常反应,一般2-3个月自行愈合。 如果宝宝出生时没接种,可在2个月内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所卡介苗门诊或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计划免疫门诊补种。 脊髓灰质炎疫苗——可以吃的疫苗

(完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XX6年版)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学校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学校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公司: 编制: 日期:

学校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为预防相应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规定,特制定学生免疫规划管理暨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将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到程序,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向学校交《**市入托入学查验证明》或接种医院开具的查验证明,报到人员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工作,漏苗的要及时补种。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苗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以《**市入托入学查验证明》或接种医院开具的查验证明为为准。无证明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区域的疾病预防机构反馈。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三、全校学生查验工作普及率达100%,不留隐患;将《**市入托入学查验证明》或接种医院开具的查验证明装订存入新生健康档案,做好新生建康巡检和晨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四、学校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的学生花名册报至辖区接种医院。 五、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应在新生入学须知中提醒家长准备2份《**市入托入学查验证明》或接种医院开具的查验证明。 (二)新生(幼儿)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市入托入学查验证明》或接种医院开具的查验证明。 (三)当发现无《**市入托入学查验证明》或接种医院开具的查验证明的儿童时,应告知家长使用“小豆苗App”下载打印《**市入托入学查验证明》或到儿童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去开具证明。 (四)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学生要求及时进行补种。学校应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生应尽快到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预防接种门诊医生确定接种时间,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去接种医院进行接种。补种完成后,学校应向要求接种医院反馈接种信息。 (五)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手册)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门诊应用手册 河北世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2年2月 技术支持热线:400-600-1850

第一部分:系统应用简介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贯穿于日常疫苗接种工作整个周期当中,疫苗接种工作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对辖区内适龄儿童的统一管理,即对辖区内的符合 疫苗接种条件儿童的统一管理,包括常住儿童、流动儿童和临时接种儿童;另一个就是 对所管理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包括应种儿童的计算和预约、疫苗接种、接种信息修改 和查漏补种等。 儿童信息管理:在儿童信息管理方面系统实现儿童个案和接种记录的网络共享,任何一名纳入系统管理的儿童在任何接种单位都可以得到信息共享,解决了异地接种、流 动接种困难问题。系统平台通过新增儿童信息、儿童信息列表、导出儿童基本信息等功 能实现对儿童个案信息的录入、修改和导出功能。 疫苗接种:以接种单位的接种日为中心,在接种日之前为疫苗接种准备阶段;接种日当天为应种儿童的疫苗接种阶段;接种日完成之后为接种后的整理阶段。通过这三个阶 段的工作组成一个完整的接种周期。具体如下: 1、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整理出符合条件的应种儿童,并对这些儿童进行预约 通知,同时根据应种儿童的实际应种疫苗情况准备疫苗和接种器材; 2、疫苗接种阶段:即接种日当天,需要根据儿童的应种疫苗准确的为儿童接种疫苗; 3、整理阶段:需要对接种日当天的接种数据进行整理、汇总、记录。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应用于整个接种周期,在各个环节上为应用单位提供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A、准备阶段: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5.0接种预约管理-5.1发送短信息通知操作 界面,可以由系统平台为应用者自动计算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应种儿童,此操作只需 要应用者设定条件,无需人工计算;查询出应种儿童之后,系统可以以群发手机短信 的方式对应种儿童进行预约,手机短信预约具有覆盖率广、及时率、准确率高等特点, 从而大大的节省了人工预约的工作量。 B、疫苗接种阶段:由于每一名适龄儿童的个案信息和接种记录都已经纳入了系统,因 此在接种日当天,工作人员只需要根据儿童基本信息(生日、父母姓名简拼等)或者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疫苗、注射器和) 用户操作手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3月

目录 1疫苗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疫苗计划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疫苗出入库管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疫苗出入库查询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4统计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4.1疫苗计划数量................................................................................. 错误!未指定书签。 1.4.2疫苗出入库数量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4.3疫苗过期预警................................................................................. 错误!未指定书签。2注射器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注射器计划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注射器出入库管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3注射器出入库查询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4统计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4.1注射器计划数量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4.2注射器出入库数量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4.3注射器过期预警 ............................................................................. 错误!未指定书签。3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个案查询/录入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群体性查询/录入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统计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1分类.................................................................................................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2报告县数.........................................................................................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3季节分布.........................................................................................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4年龄分布.........................................................................................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5<1岁儿童月龄分布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6间隔分布.........................................................................................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7疫苗分布.........................................................................................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8疫苗批号分布.................................................................................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9临床诊断分布.................................................................................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10一般反应的症状分布.................................................................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11报告/调查及时率............................................................................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12个案完整率..................................................................................... 错误!未指定书签。4用户档案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附件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 1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0年版) 2. 两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从2020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 3. 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4. 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 2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第一部分一般原则 一、接种年龄 (一)起始接种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 3 -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二、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具体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三、同时接种原则 (一)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二)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三)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如选择不同时接种,应优先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四、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 4 -

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预防接种工作。 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持预防接种上岗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制品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证以及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 四、安全注射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掌握安全注射,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生物制品要求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报上级疾控部门。 七、对流动儿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定期摸底及时查漏补种,建立健全流动儿童管理档案。 八、预防接种副反应登记并报告。 九、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查验预防接种证需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补证工作。 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篇二 一、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全市免疫预防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 二、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辖区冷链管理工作,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 三、制订第一类疫苗需求、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运送、管理。四、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免疫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五、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分析和评价。 六、指导辖区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考评、督导和监测工作。 七、组织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八、指导和参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理。 九、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十、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免疫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十一、负责辖区儿童免疫预防信息网络系统推广应用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技术指导、协调调度等工作。 十二、做好免疫预防其它相关工作。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度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

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编码维护管理方案20151213(讨论稿)

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编码维护管理方案为了保障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数据分析和利用的准确性,保证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与各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特制定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编码维护管理方案。 一、基本定义 (一)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即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组级。 (二)组织机构:本方案特指各级疾控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ADR)。 (三)实体单位:接种单位和报告单位的总称。 1、按类型分类 (1)接种单位:指仅承担预防接种不直接向国家平台报告预防接种个案的单位。 (2)报告单位:报告常规报表、AEFI个案和预防接种个案,不承担具体接种任务,如承担村级接种报告而本级不开展具体接种任务的乡级防保组织。 (3)接种+报告单位:既负责预防接种,又负责报表、AEFI个案和预防接种个案报告。 2、按级别分类 (1)乡级单位:指城镇接种单位、乡(镇、林场、厂、矿)接

种门诊、产科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门诊和乡级防保组织。 (2)村级单位:指村卫生所/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编码规则 (一)行政区划 1. 行政区划ID:按照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的编码。编码由8位数字组成,为国标码省级2位+市级2位+县级2位+乡镇或街道2位流水号,位数不足8位者以0补齐,例如江西省为36000000。新增的行政区划在行政区划代码表中暂无编码的,按照统计局颁布的行政区划编码规则自行编制,待下一年度正式发布后进行修改。 2. 行政区划名称:该区域全称。 3. 行政区划上级ID:上级单位ID。 4. 状态:开启或关闭。 5.行政级别: (1)省级——省、直辖市、自治区 (2)地市级——地、市、州(盟) (3)县级——县、县级市、区、旗 (4)乡镇级——乡、镇、街道、苏木 6.是否虚拟:是或否。 (二)组织机构 1.机构编码系统自动生成,共10位编码,为国标码省级2位+市级2位+县级2位,位数不足10位者以0补齐,例如北京市密云县为1102280000。ADR机构编码最后四位为序号。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我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规范方案

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 一、总则 (一)目的 加强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系统用户与权限,保障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 (二)依据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预防接种工作规》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试行)》 《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三)适用围 “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冷链设备4个业务管理子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 本规适用于使用“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所有机构和用户,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级防保组织和预防接种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它有关机构和用户。 二、用户管理 (一)用户类型

1、系统管理员 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系统管理员,授权管理“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是履行用户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唯一责任人。 2、审计管理员 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审计管理员,授权“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审计,是履行系统安全审计的责任人。 3、业务管理员 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业务管理员,授权分配业务子系统用户权限,是履行所管业务子系统的权限分配、建立角色等职能的责任人。 4、普通用户 各级根据业务需求,由系统管理员建立普通用户,由业务管理员授权,是执行相应业务工作的责任人。 (二)用户职责 1、系统管理员 负责本级的业务管理员、普通用户以及下一级系统管理员的用户账号管理,县级系统管理员还需负责辖区乡级普通用户的账号管理。包括各类用户的创建、有效性及密码等维护管理,分配业务子系统,为所管用户提供账号使用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2、审计管理员 负责本级及下一级操作安全审计,县级审计管理员还需负责辖区

计划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计划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篇一: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 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 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 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 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 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 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篇二:计划免疫各种规章制度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监测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和固定资产账目(包括冷链设备 说明书、合格证、检验单到货通知单等)。 三、设备应安装或存放在保持通风的专业房间内,避免阳光 直射,远离热源,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插座,不可与其他设备共用插座。 四、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运行状况进行温度记 录,每天不得少于2次(上、下午各一次,要有冷冻、冷藏温度记录),每台冰箱、冰柜都必须设有独立的温度记录本和温度计。 五、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定期检查和维修。 六、各式冷藏容器不可变卖、租借,不得存放与本疫苗无关 的其他任何物品。 七、保持冰箱清洁卫生,并且及时除霜。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最新: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12月2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对于从事公共卫生及预防工作的基层医师们是必须了解的,内容是满满的干货,现将干货呈上来,大家阅读后一定不要忘记收藏哦!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国卫办疾控发〔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点击大图查看)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年版) 01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02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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