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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1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1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总则

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应清楚回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挥时,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

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

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执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遇到认为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应即报告船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

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编制值班时间表轮值。

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认真、完整、详细记录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等。

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严格遵守有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殊规定。

不得中断了望,尤其在夜间、航区复杂视线不良时;如果驾驶员需要查阅海图,要督促水手加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核对出现方位无误方能应用;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航海日志,并通知二副及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值班驾驶员应当使用安全航速。对船长所采取的航线、风流压差及罗经差均应及时核对,遇疑问即报告船长。

认真进行海图作业,按规定测定船位,能见度不良时应充分发挥助航仪器的作用,勤测船位。按规定测算助航仪器误差,并认真记录;注意罗经的稳定性,防止故障。

通过渔船密集区域,应认真观察渔船动态,判断是否锚泊或联合作业;并按章施放声号,谨慎避让。

注意气象变化,如遇雾或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执行雾航有关规定,迅速测定船位并报告船长。

注意船舶航行状态,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倾斜等异常情况,应马上派人检查,并报告船长。如发现船舶遇难信号应即报告船长。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按规定记录航海日志。

航行值班水手的职责

注意舵效,要听清并回答操舵口令,准确把握操舵航向

应协助值班驾驶员观察对方显示的信号。

按时开关航行灯升降国旗;按规定升降信号旗和号型,经常检查其正常情况;并负责按规定回旗。

注意气象变化,及时提醒值班驾驶员。

注意船舶航行状态,如发现不正常的倾斜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当班驾驶员。

传达或执行船长的命令及值班驾驶员的指示;并负责按时叫班。

航行值班轮机员的职责

值班轮机员是轮机部本航行班的负责人,执行轮机管理任务和轮机长的指示,督促值班机工遵守轮机有关规则及各项规程,做到安全航行。

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注意车钟,及时准确执行驾驶台命令,如有困难,应立即回报驾驶台并通知轮机长。紧急用车时应尽最大可能安全开车。

当接到驾驶台因航行需要特别注意操纵主机的通知时,应立即通知轮机长。在驾驶台未通知恢复正常航行时,值班轮机员不应远离主机操纵台,如需要离开时,应由轮机长或其它轮机员接替。

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勤看、勤摸、勤嗅。经常检查并正常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水量及水位等工作参数维持正常。

指挥值班机工使用管理好机电设备;及时加油、加水、保证润滑和冷却;正确驳运燃油、压载水;按驾驶台要求供给电、水、气;保持机仓和设备的整洁;按规定排除污水等。

督促轮机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如需短时间离开机舱去检查舵机等情况时,应向其它值班人员交代清楚。

如发现危及安全运行的故障无法排除时,值班轮机员应立即报请轮机长下机舱指导解决,并同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如发现机、电、设备有重大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可发生严重工伤时,值班轮机员有权立即停车,并迅速报告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

准确记载车钟记录和详细填写轮机日志。

航行值班机工职责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巡视检查各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

按时对主机、轴系、发电机及各辅机等进行合理的润滑和冷却,要注意节约油料。

根据值班轮机员的安排,及时启动、调换或关闭有关辅机;正确操作管理各种水、气系统的阀门及各电器开关。

根据值班轮机员的具体安排进行驳运油料,保持空气瓶规定的压力。

经常查看机舱舱底水的情况,发现异常报告值班轮机员。

经常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和航行常用工具整洁;按分工做好机舱清洁工作。

如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应积极协助值班轮机员及时排除。

听从值班轮机员指挥并执行其指示。

六、发生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当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接到报告后应当尽快上驾驶台,必要时由船长直接指挥:

1、遇到或者预料到能见度不良;

2、对通航条件或者他船的动态产生疑虑;

3、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

4、在预计的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行标志或测量不到水深;

5、意外地看到陆地、航行标志或者水深突然发生变化;

6、主机、推进装置遥控系统、舵机等主要的航行设备、警报或者指示仪发生故障;

7、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

8、恶劣天气怀疑可能有气象危害;

9、发现遇险人员或船舶以及他船求救;

10、遇到其他紧急情况或者感到疑虑的情况。

11、当情况紧急时,为了船舶的安全,值班驾驶员除立即报告船长外,还应当果断采取行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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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值班与避碰题库完整

1.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会遇两船 已经按《规则》第十九条采取 行动后,有关《规则》条款适 用问题,下列说确的是()。 (77064:63) A.通常不再适用互见中有关避 让或避碰责任(义务)的条款 B.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两船互 见后,仍然应当执行互见中的 声号条款。 C.船舶应当鸣放能见度不良时 的声号 D.以上说法均正确√ 2.“船舶之间的责任”条款适用 的能见度是()。 (77070:64)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3.“直航船的行动”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3:65)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4.“让路船的行动”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5:66)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5.“交叉相遇局面”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7:67)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6.“追越”条款适用的能见度是 ()。 (77079:68)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7.“帆船”条款适用的能见度是 ()。 (77082:69)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8.“对遇局面”条款适用的能见 度是()。 (77084:70)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中国沿海船舶航行值班中常见的问题

船舶航行值班论文:中国沿海船舶航行值班中常见的问题 (一)未能严格执行“规则”中“经常”保持“正规了望”条款。 “规则”规定:“每一船舶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的了望,以便对当时的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然而在值班过程中,很多驾驶员却未能严格执行规则的要求。在“正规了望”工作中常出现以下问题: 1、未能正确处理好航行“了望”与“定位”及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 2、驾驶员值航行班期间从事电台、海图登记与改正、公司文件处理等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3、不按时休息,导致疲劳驾驶,值班期间没精神,打瞌睡; 4、因个人思想或情绪等原因导致值班期间注意力不集中,来船就在眼前还“视而不见”; 5、值班期间与值班水手等聊天过于投入,忽视了了望工作; 6、值班期间用甚高频,手机等同它船或他人聊天的现象。 (二)驾驶员值班期间存在影响安全的“习惯行为”。 “习惯行为”是驾驶员在长期的航海行为中形成的一种思维及行为的定势,反映在航海实践中常有以下表现: 1、值班了望中的心理定势 在了望过程中往往会根据自己的习惯来进行对来船的判断,比如说在沿海较多渔船航区,夜晚看见一盏白灯,就习惯的认为是渔船等。 2、避让过程中少量多次避让现象较普遍 避碰规则第8条第二款对于避让来船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然而现在的年轻驾驶员,学习和继承了其他驾驶员的不良避让习惯,避让来船时常怕偏离计划航线而不敢按避碰规则进行避让。 3、在使用VHF时,习惯使用“协议避碰” “协议避让”是一种违背规则的行为,易造成船舶间的碰撞,因而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性。很多驾驶员形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到相遇来船,就要使用VHF和来船联系,协调避让,有的船舶驾驶员甚至没有主见,盲目顺从它船的建议,到紧迫局面时才发现这种避让方法行不通,结果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沿海船舶驾驶员,经常航行于复杂航区,自恃操船水平较高,未能严格遵守规则规定的“早,大,宽,清”的避让原则。在避让来船时,习惯在已形成紧追局面时还觉得距来船较远,迟迟不让,给来船造成很大的航行压力,易导致避让行动的不协调。

(SMO 41)船舶值班须知

船舶值班须知 1 目的与范围 为了规范船舶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活动,特制定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安 全管理体系内的船舶。 2 一般要求 2.1 船舶值班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值班形式必须满足国际及船旗国的公约、规定和港口 国的要求,其值班人员的资格必须满足“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均不能 向上越级替代值班。 2.2 船长在认为必需时有权对已排定的值班提出更改,或临时增加值班人员,但同时必须对加 班人员的休息及后续值班作出安排。 2.3 大副、轮机长按工作需要,需对持证船员的值班作出调整时,应事先征得船长的批准。2.4 对已排定的值班,任何船员不能私自调班,如确需调换,持证船员应经大副、轮机长报告 船长并获得批准,非持证船员应经大副、轮机长批准后方可调换。 2.5 船舶开航前1小时全体船员必须到船准备出航。 2.6 船员在接班前应保证得到充分休息,严禁疲劳上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饮用任何酒 类;所有接班人员在接班前4小时之内不得饮用任何酒类。 2.7 船长在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在船长的 统一指挥下,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他们值班期间,特别是他们在涉及避免碰撞和搁浅时,负 责船舶的安全航行。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协商,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轮机安全值班。 2.8 航行和锚泊时每班4小时 二副、二管轮 0000-0400 1200-1600 大副、大管轮 0400-0800 1600-2000 三副、三管轮 0800-1200 2000-2400 航行时驾驶台通常每班水手一名,机舱通常每班机匠一名。 2.9 停泊值班可视船舶在港口的任务不同可有不同的值班安排,但船长应充分考虑船舶生产和 安全的需要,与各部门商榷,确保安排适当而有效的船舶值班。 2.10 大副负责编制船舶港内停泊期间值班表,轮机长负责安排轮机部值班人员并将安排情况报 大副;值班表经船长批准后执行。在编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任何形式的值班必须保证需要对修理、供应、安全检查、船舶检验、审核、临时移泊、 办理手续及代理等工作留足必要的相关人员。

船舶航行安全规则

船舶航行安全规则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船舶航行时,值班人员须时刻牢记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就是首要职责。它包括开航准备,航行中的了望、避让、定位、海图作业与填写《航海日志》等所有保证船舶安全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驾驶台规则》,值班时不得随意说笑闲谈或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航行安全。 第三条航行值班时间应按规定执行,每班必须有一名持有适任证书的驾驶员与二名胜任的水手值班。 第四条提前半小时叫班,交接班必须在驾驶台进行,值班驾驶员与值班水手应提前5——15分钟上驾驶台,做好接班工作。当双方确认交清接明,在《航海日志》上签名后,交班者方可离岗。 第五条当接近口岸、礁区、渔区、狭水道等险要地段,或在大风浪天气、能见度不良时,值班人员不准坐椅子。根据情况需要,船长有权临时增加值班人员。 第六条值班1600——2000班的人员用餐时,大副由三副代班,水手由水手长或空班水手代班,代班时按规定认真交接,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其它时间的值班人员用餐须等

到下班后进行。 第七条交班时间已到,无人接班或接班人员有意见分岐时,交班人员要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得离岗,并应立即报告船长作出决定,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第二章开航准备 第八条船舶必须具备各种有效的船舶证书,船舶设备及资料以及有关文本。 第九条船员人数配备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最低配员标准。 第十条船员必须持有有效适任证书以及相关特种训练证书,并与所在船舶相匹配。 第十一条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各待命点船舶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海上救助待命船舶技术要求》的标准。 第十二条对救生、消防、堵漏、拖曳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适用状态。 第十三条对航海仪器要进行检查试验,使之处于良好的适用状态。 第十四条检查航行灯、信号灯、信号旗、汽笛、电话、扩音机等就是否适用。 第十五条同机舱核对车钟、船钟、舵机指针与驾驶台的指针就是否一致。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一、甲板锚泊值班制度 船舶在锚泊时,值班驾驶员应当: (一)锚抛下时应当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回旋范围,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记入航海日志; (二)情况许可时,应当经常利用固定航标或者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锚位上; (三)保持正规的了望,并注意以下情形,并做到: 1.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者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 2.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过近,应当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 3.过往船舶或者邻近锚泊船起锚离泊时距本船过近,应当密切关注其动态,若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当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四)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巡视全船,注意吃水、龙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状态; (五)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和船首偏荡;在转流时,还应当注意船身回转及周

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因本船或者他船走锚造成紧迫局面或者发生事故; (六)本船或者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造成危险局面时,应当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船长; (七)在急流区锚泊或者遇大风浪天气,除执行船长指示外,还应当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且应当认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时检查锚链、锚链制和锚设备一次; (八)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照规定显示或者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鸣放相应的声号; (九)能见度不良时,应当认真执行经过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望,鸣放雾号,打开锚灯和各层甲板的照明灯,并通知船长; (十)锚泊中进行装卸作业,除应当执行停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还应当注意旁靠船、驳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 (十一)根据锚地情况及相关规定,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在规定的频道上保持守听; (十二)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施工船舶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交通部2011年5号令及水上安全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确保航道交通秩序的稳定,确保通航安全、吹填造陆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保障海上施工船舶、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海洋环境。特制定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1、项目部成立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付组长 成员 2、船舶安全管理由项目部机务部门负责。 二、规章制度建设: 1、建立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各项安全制度,包括目标责任书制度,船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的基础台帐,日常管理档案等。 2、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3、严禁施工船舶穿越南疆港区航道,保持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要求各施工船舶必须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船舶进场航行路线行驶,避免船舶互相碰撞。 四、水上安全检查

1、认真执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依法实施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3、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按规定上报隐患和事故。 五、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工作 1、建立项目部水上交通事故预案。 2、及时处置各种水上交通安全险情。 3、定期开展应急演习。 六、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船舶管理人员、船舶船主等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率达100%。 2、各类船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4、运用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水上交通安全宣传。 七、事故控制目标 1、辖区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发生。 2、非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控制目标范围之内。

保证做好航行值班是防止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最核心环节

保证做好航行值班是防止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最核心环节船舶碰撞事故给人命、财产及海洋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特别是客滚船,在 运营中承载着大量的车辆和旅客,一旦发生碰撞事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据资料统计,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究其本质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航行值班中有问题更是导致船舶碰撞事故的罪魁祸首。保证做好航行值班,是防止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最核心环节。 船舶航行值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抓好航行值班,有效避免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需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 把好人员适任关,是抓好航行值班的首要条件 航行值班的实施者是人,人是保证航行值班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分析国内外船舶碰撞事故,船舶在航行中,由于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知识欠缺、经验不足、避让操作技术和心理差等原因,造成紧迫局面从而导致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的教训时有发生。要抓好航行值班,第一要务是确保值班人员适任。重点要加强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选人用人。 要严格招聘,在进行船员招聘时,既要考虑其业务知识,更要看重其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工作和企业缺乏热情、漠不关心者坚决不能录用。在很大程度上责任比能力更重要;要严格选拔程序,坚持对客滚船职务船员或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竞聘上岗,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心理素质好的船员充实到航行值班人员队伍中,保证值班人员的质量;要严格调配,特别是对职务船员,必须经过调配会签、主管部门谈话等规定程序,船长和轮机长还要经过总船长、总轮机长的审查批准。尤其是首次任职的职务船员,更要对其航海资历、任职安全记录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要严格考核,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日常管理,确切掌握其在职表现、工作业绩,保证参加航行值班人员能够胜任岗位。 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 一是,要着力增强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航行值班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就能在值班过程中坚守岗位,保持思想高度集中,缜密分析通航形势,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紧迫局面的发生;反之,就容易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甚至会发生脱岗的严重问题,给航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国内外发生的各类船舶碰撞事故,深入宣讲船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的损失,使航行值班人员认清船舶防碰撞工作的严峻形势和碰撞事故的巨大危害性,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 要坚决克服自信自满心理。船舶航行值班人员,特别是驾驶员,一定不能认为船舶航速相对较快、设施设备较为先进,加上自己非常熟悉航行区域、航行经验很丰富,从而放松警惕。这种想法非常错误,而且非常危险,是航行值班的大敌,坚决不允许出现。 二是,要着力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系统掌握航行区域状况。渤海湾气象、海况复杂多变,海上经常出现大雾、大风、大浪涌等恶劣状况,特别是大风和寒潮天气对航行安全影响尤大,对渤海湾气象、海况规律要准确把握。对靠泊港口的潮流、潮差、航道及助航标志、各转向点距离、航向及航行时间、转向点固定物标的方位距离等,要认真查阅航海资料、研读海

船舶值班

课题:船舶值班 目的:通过学习明确《STCW》公约对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 建议性指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扎实 的基础,同时能顺利地通过海事局的 考试。 重点:《STCW》公约与《值班规则》对值班驾驶员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 的指南。 难点:利用本课题的知识准确地解答有关考题。 方法:讲授法 主讲:zhangweixin 教材:船舶值班与避碰(大连海大)及参考资料《STCW》公约和《值班规则》。步骤:一、适于值班 二、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 三、驾驶台程序指南 四、航行值班 五、布置作业

教学内容: 本课题主要阐述《STCW》公约有关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法定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指南。介绍驾驶台工作的组织及工作程序。 一、适于值班 1、保持安全值班的重要性 (1)、避免船舶发生海难事故; (2)、保证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3)、保证船舶所装货物得到妥善保管; 2、适于值班的规定 (1)、适于值班(STCW)公约附则第Ⅷ章“值班规则”规定)各主管机关为了防止疲劳应: 1)、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的休息时间;2)、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削弱,班次的组织能使航行开始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或用其他办法使其适于值班。 (2)、强制性标准 1)、所有分派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的普通船员应在24h内至少有10h的休

息时间; 2)、10h休息时间可分为至多不超过二段,其中一段至少有6h; 3)、有紧急、演习或其他超常工作情况下不必保持第1和第2规定的休息时间要求;4)、10h休息时间可降低到不少于连续6h,条件是这种降低不超过2天,并7天时间内的休息时间不少于70h; 5)、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小时最长每天不应超过12h; 6)、严禁酗酒,值班人员值班前4h内禁止喝酒,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0.08%; 7)、严禁服用可能导致不能安全值班的药物,严禁吸毒、贩毒; 8)、主管机关应要求将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处每6个月检查一次。 (3)、建议和指导 在《STCW》公约B部分,关于适于值班的指导中对防止疲劳作出如下规定。1)、在遵守休息时间的要求时,“压倒其他工作条件”(超常工作情况)需解释为仅指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 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为监督和核查船舶、船员及其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或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加入的区域性合作组织 的规定,依法登轮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分 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包 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登轮实施的除船舶安全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 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第七条船舶应当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保证船员适任、船舶适航。船舶应当建立开航前自查制度。船舶在离泊前,应对船舶 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船舶开航前安全自 查清单》。 《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应在船保存二年。 第八条船长应当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保障船舶满足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作业。 船长在海上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第九条船舶检验发证机构应当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保证其检验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并为其开展的检 验业务负责。 第十条船舶应当始终保持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完整显示本船信息。 第十一条船舶、航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船舶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船舶监查员”)做出专业判断。 第十二条船舶监查员实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船舶监查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船 舶监查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一、总则 1.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 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3.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应清楚回 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4.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挥时,值 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 5.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 1)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 规定航向和车速。 2)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执 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3)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6.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遇到认为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应即报告船 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 7.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编制值班 时间表轮值。 8.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认真、完整、详细记录航海 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等。 二、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殊规定。 2.不得中断了望,尤其在夜间、航区复杂视线不良时;如果驾驶员需要 查阅海图,要督促水手加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3.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核对出现方位无误方能应 用;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航海日志,并通知二副及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4.值班驾驶员应当使用安全航速。对船长所采取的航线、风流压差及罗 经差均应及时核对,遇疑问即报告船长。 5.认真进行海图作业,按规定测定船位,能见度不良时应充分发挥助航仪 器的作用,勤测船位。 6.按规定测算助航仪器误差,并认真记录;注意罗经的稳定性,防止故 障。 7.通过渔船密集区域,应认真观察渔船动态,判断是否锚泊或联合作 业;并按章施放声号,谨慎避让。

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部建立以第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组长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的领导下对船舶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项目部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文件、通报或指示向船舶传达、贯彻,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部督促、协助船舶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季一次检查落实情况。 5、项目部对参与本项目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船舶进场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船进行安全检查,对船舶证书不齐、船员无证书、船舶存在严重缺陷的船舶不得允许参与施工。 7、项目部每周对参与本项目施工的船舶实施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存在的缺陷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期整改完成的,每督促整改一次罚款五百元,三次督促没有完全整改的将清除施工现场。 9、项目部每半年对船舶的全体船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体船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相应记录。 10、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通报船舶安全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11、要求船舶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参与施工的船舶应持有合格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12、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3、船舶必须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对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项目部的经济处罚。 14、船舶每日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文、气象、潮位、风力风向。 15、船舶对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6、船舶作业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船舶愿意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7、如果发生水上事故,项目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援,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分析事故原因,汲取教训,帮助船舶加强安全管理。

船舶沿海航行值班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航海技术 船舶沿海航行值班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全球航运经济的不断发展,航行水域的通航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船舶向大型化、高速化方向发展明显,这就对船舶航行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将主要针对这其中沿海航行船舶在所航水域特点以及值班安全方面进行探讨。 中国沿海航区船舶通航密度大,沿海岛屿、暗礁、浅滩众多,沿海航线错综复杂,加之渔区密集,航行值班稍有不慎,即可酿成事故,另外我国还有沿海冬季的寒潮大风,春夏季的雾,这一切给航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由于上述特殊环境的原因,历年来在我国沿海发生的海难事故相对频率较高。从近几年来在中国沿海发生的海上事故来看,船舶在值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占了很大的比例。因此,加强中国沿海船舶航行与港内值班的安全,规范驾驶员的值班行为,是减少沿海船舶海上交通事故的重要途径。 1、资料来源简介 笔者获得有用的论文资料与信息的途径主要有如下几种:通过查阅图书馆相关的图书和文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网络和报纸杂志等媒介获得论文所需的相关理论及最新发展情况,同时参考了相关的专著。另外还进一步关注相关的外文资料,尤其是西方作者对船舶沿海航行值班安全问题的介绍和分析。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对于将要阐述的内容进行分析。 2、研究历史与研究现状评述 Ⅰ、赵晶在《中国沿海船舶值班中常见问题及对策》一文中分析了中国沿海船舶驾驶员在航行及港内值班中常见的问题,提出沿海船舶加强航行及港内安全值班的对策。这些问题包括有:(1)未能严格执行“规则”中“经常”保持正规了望“条款。(2)驾驶员值班期间存在影响安全的“习惯行为”。(3)值班时未能保持应有的戒备。并且对沿海船舶安全值班工作提出了建议,针对目前沿海船舶驾驶员在值班工作时存在的现状,从源头中做好“人”的工作,才是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 Ⅱ、张静在《对于海上商船安全避让的探讨》一文中对船员在值班安全中作用做出了总结:(1)加强对驾驶员,尤其是年青驾驶员的避碰规则的深入学习,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学习,公司海务人员还应该根据海上常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同时举办船员上船前和定期利用船舶靠港时上船时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 (2)驾驶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建立驾驶员的长期监管体制。船长应对驾驶员做好现场的监督和考查,及时发现驾驶员在值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止。同时海务人员应定期的上船对船舶驾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一、甲板锚泊值班制度 船舶在锚泊时,值班驾驶员应当: (一)锚抛下时应当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回旋范围,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记入航海日志; (二)情况许可时,应当经常利用固定航标或者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锚位上; (三)保持正规的了望,并注意以下情形,并做到: 1.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者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 2.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过近,应当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 3.过往船舶或者邻近锚泊船起锚离泊时距本船过近,应当密切关注其动态,若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当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四)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巡视全船,注意吃水、龙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状态; (五)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和船首偏荡;在转流时,还应当注意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因本船或者他船走锚造成紧迫局面或者发生事故;

(六)本船或者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造成危险局面时,应当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船长; (七)在急流区锚泊或者遇大风浪天气,除执行船长指示外,还应当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且应当认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时检查锚链、锚链制和锚设备一次; (八)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照规定显示或者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鸣放相应的声号; (九)能见度不良时,应当认真执行经过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望,鸣放雾号,打开锚灯和各层甲板的照明灯,并通知船长; (十)锚泊中进行装卸作业,除应当执行停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还应当注意旁靠船、驳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 (十一)根据锚地情况及相关规定,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在规定的频道上保持守听; (十二)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船长认为必要时,船舶在锚泊情况下可保持连续的航行值班。

船舶安全管理

1 目的 明确工业区有关的船舶运输、作业活动中合同双方安全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船舶安全管理。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QHSE-01-11, 2011,公司。 4 释义 4.1 船舶 指为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船舶。 5 管理要求 5.1 租用船舶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和船旗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 5.2 初次租用船舶及必要时,合同委托方应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验船师检验;起租前应在合同中明确工作范围与性质、人员能力、培训、证书及合同委托方的相关规定等安全要求;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经营人及管理人应确保合同作

业期内的船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 5.3 船舶作业前,合同委托方须对作业海域的设施、环境和作业限制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以书面方式告知船长,包括但不限于: 1)海上设施资料如位置、艏向、吊车作业能力范围、燃烧臂方向、靠船面 及缆绳的布置、立管位置、海底管线的走向等; 2)工作使用频率、频道及应急通信; 3)现场潮流、潮汐等水文气象资料; 4)海上设施与周边其他设施的作业动态,如工程施工作业、油轮外输、潜 水作业、舷外排放等; 5)海上设施的特殊要求,如靠泊、油轮外输、值守等。 5.4 船舶计划航线应避免将海上设施的位置作为航路点,避免近距离对准平台航行。船舶航行时应使用安全航速,保持正规瞭望,并运用良好的船艺避免碰撞。 5.5 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经营人、管理人或船舶、海上设施管理人员应针对不同的作业性质、作业环境,实施风险评估与安全工作分析。如果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应重新风险评估和安全工作分析,必要时应停止作业。 5.6 船舶进入海上设施2海里以内水域时,船长必须在驾驶台,船舶操纵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特殊作业要求可例外。进入海上设施500米范围水域必须经海上设施管理人员许可。船舶靠泊前应对车、舵、控制系统试验及船位保持能力验证。 5.7 海上设施管理人员应依据设施的作业计划和天气预报等信息,合理安排船舶的作业计划,尽可能安排船舶在良好的海况下实施作业,尽量安排船舶在海上设施的下风、下流一侧靠泊;对于作业时间的预计延误要及时告知船长,避免过长时间靠泊、海上设施连续作业等待。 5.8 守护船应满足设备配备要求,并获得政府部门签发的《守护船登记证明》。一般情况,舷外作业、直升机起降等其他需要船舶守护时,应保持在海上设施下风、下流方向500米内值守,同时要避免守护船舶停留在直升机主起降方向的下方。 5.9 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经营人、管理人应有针对性地制作安全教育录像,并对所有乘客或随船出海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1、船舶航行值班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一、总则 1.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3.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 应清楚回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4.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 挥时,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 5.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 1)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 不得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 2)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 不符或执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3)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6.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遇到认为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应 即报告船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 7.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 编制值班时间表轮值。 8.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认真、完整、详细 记录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等。 二、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殊规定。 2.不得中断了望,尤其在夜间、航区复杂视线不良时;如果驾驶 员需要查阅海图,要督促水手加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3.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核对出现方位无误方 能应用;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航海日志,并通知二副及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船舶适航 2.1 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2 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号 3.1 油船所载的油品或化学品卸完后,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3.2 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4 登船须知 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4.1 禁止与本船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上船参观或游玩。 4.2 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 禁止穿鞋底有铁钉、铁码的人员登船,附着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净。 4.4 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烟。只准在船上指定的地点吸烟,并应将熄灭的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火缸内,不得随手乱丢。 4.5 禁止闲杂人员接近液货舱舱口、量油孔和货泵舱。 4.6 禁止投掷铁器或能产生火星的重物,禁止在甲板上禁止在甲板上使用通汛工具和采用闪光摄影。

4.7 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 4.8 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或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5 作业规定 5.1 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液货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5.2 装卸一、二级石油、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 5.2.3 敲铲铁锈; 5.2.4 无线电发报; 5.2.5 电瓶充电;

船舶值班与避碰 易错题

注:X/X中,第一个字母为正确答案,第二个为错误答案 对遇局面 NO.14 一船发现另一船的两盏桅灯和两盏舷灯,应认定()。 A.对遇局面 B.追越 C.A和B均正确 D.A和B均不正确 D/A 一船发现另一船的两桅灯和两舷灯,应认为()。 A.适用对遇条款 B.适用追越条款 C.适用交叉条款 D.A、B、C都不对 D/A 互见中,两机动船在下列哪种情况时,不一定符合对遇局面()。 A.看到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且两盏舷灯 B.在相反航向上,且在同一航向延长线上对驶构成危险 C.在航向交角小于半个点的航向上对驶构成危险 D.以上均符合 A/D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一机动船对位于本船右前方的来船是否处于“对遇局面”持有怀疑,则应假定为“对遇”,并应立即左转 B.当一机动船对位于本船右前方的来船是否处于“对遇局面”持有怀疑,则应假定为“对遇”,并应立即右转 C.A、B都对 D.A、B都不对 D/B 互见中,两机动船在下列哪种情况时,才符合对遇局面()。 A.在夜间能看到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和两盏舷灯时 B.在夜间,能同时看到他船的两盏舷灯时 C.在相反或接近相反的航向上,且在同一或接近的航线上对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

D.以上均符合 C/D 互见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艘机动船与一艘限于吃水的船舶航向相反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B.两艘限于吃水的船舶对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C.A、B均正确 D.A、B均不正确 C(对吗?)/B(考虑到机动船有可能是“三船”) 互见中,当你船在海上航行看到左前方6.5 n mile处有一船舶的前后桅杆接近一直线,但你对当时两船是形成对遇局面还是小角度交叉还有怀疑,此时,你船应()。A.向右转向,鸣一短声 B.向左转向,鸣二短声 C.减速、倒车,鸣三短声 D.继续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 D/A 构成对遇局面的条件是()。 ①互见中; ②两船的航向相反或接近相反; ③致有构成碰撞危险; ④两艘同为机动船; ⑤一船位于另一船的正前方或接近正前方。 A.①~⑤ B.①~④ C.①②④ D.②~④ A/B 当你发现在右前方直至正前方有一船队向本船驶来,经观察,发现正前方一艘来船方位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本船应()。 A.大幅度右转并鸣放一短声 B.大幅度左转并鸣放二短声 C.保速保向并鸣放至少五短声 D.立即停车、倒车,把船拉住并鸣放至少五短声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之十

船舶值班与避碰统试卷十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有关港口或港外锚地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特殊规定应由哪个部门制定? A.各国政府 B. IMO C.有关主管机关 D.港务公司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___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笛号或号型。 A.军舰 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军舰护航下的船舶 D.军舰及军舰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3.在我国管辖的水域内,我国的哪种船舶可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约束:A.政府公务船在执行公务时 B.从事捕鱼的船舶 C.我国的非机动船 D.自航式钻井平台 4.《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定义的船舶“长度”是指: A.船舶水线处的长度 B.载重线证书中登记的长度 C.总长度 D.垂线间长 5.应同时显示号灯,号型的时机是:Ⅰ、晨昏蒙影Ⅱ、能见度不良的白天Ⅲ、能见度良好的夜间Ⅳ、月光明亮的夜间 A.Ⅰ B.Ⅰ、Ⅱ C.Ⅰ、Ⅱ、Ⅲ D.Ⅰ、Ⅱ、Ⅳ6.L ≥ 50m 船舶的舷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 5海里 B. 3海里 C. 2海里 D. 1海里 7.在海上,仅看到来船的一盏红灯,则来船可能为: A.在航帆船 B.在航中的机帆并用船 C.搁浅船 D. L>7米的机动船 8.限于吃水的船舶在航时显示: A.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 B.用垂直三盏红灯代替机动船的桅灯,其它同机动船号灯 C.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另可显示垂直环照红灯三盏 D.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9.下列哪种船锚泊时,不应显示锚灯: A.从事清除水雷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B.从事补给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C.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从事水下作业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D.帆船 10. L=110米的机动船在锚泊时,在夜间应显示: A.前锚灯 B.前、后锚灯,还应显示甲板工作灯C.前、后锚灯,还可显示甲板工作灯 D.后锚灯 11.夜间在海上看到接近垂直的白、红、白三盏号灯时,他船是: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抓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摘要:随着水上运输业的发展,船舶安全事故呈现出增长趋势。针对水上运输安全现状,结合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从“人—物—管理”系统的各要素着手,对船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指导做好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从而保障船舶航运安全。 关键字:船舶航运安全安全管理 0引言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增长, 水上运输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船 舶航运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 水平有限,导致其安全形式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各类水上安全事故。特别 是自1999年“11·24”海难以来,各 类水上事故频发,严重影响我水上运 输业的发展,同时也给国家和人民生 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1]。可以看出,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水上运输 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对水 上事故的规律进行研究并建立科学的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1船舶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 船舶安全管理是指围绕船舶性能、技术安全、货物安全及相关人员生命 财产安全所进行的领导、组织和控制 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广义的船舶安全 管理还包括对海洋和河流的环境与生 态保护[2]。船舶安全有其特殊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 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做好船舶安全 管理工作是船舶管理的重中之重,有 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不仅能够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还能够充分保障船 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船舶设备的正常 运行。 2船舶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 由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可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不善等因素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是人、物和管理等几种因素的多元联合效应函数,其表达式为A=f(Man,Machine,Management)[3]。对于船舶安全管理系统,船员属于“人”因素,船舶属于“物”因素,船舶管理属于“管理”因素。 2.1“人”的因素 我国著名船长贝汉廷说过这样一句话:“多大的风浪也不会让万吨轮船沉没,只有船本身的损坏才会沉船,也只有不懂大海的船长才会把船搞坏、搞沉。”由此可见人在船舶营运安全中的重要地位[4]。相关资料表明,80%的船舶航运事故都与人为因素有关。因此,需要对船舶营运中的“人”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针对潜在的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有效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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