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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案、2.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

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

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

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记载真实;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确,

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按阶段划分: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面铺装、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明了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保证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5基本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6允许偏差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 基本规定 4.1 设计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第一章: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一、施工项目经理及经理部的质量管理职责 1、施工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和实施全面负责。 2、制订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作出承诺,形成文件,并组织全员进行全过程的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应是: 1)、满足使用要求,具有适用性、安全检查性、可靠性 2)符合国家环保、城市规划、安全消防等强制性要求 3)符合公司的质量目标要求 3、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其基本要求,控制要点,并要求责任部门和单位制订实施措施,质量管理的重点部位有: 主要分项分部工程、功能性施工项目,关键与特殊工序、现场主要管理工作。 4、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管理进行诊断和综合性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 5、建立完善实施质量体系所必须的组织机构、责任、程序、过程,促进质量体系有效运转。 6、加强质量成本、材料质量、质量检验、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各职能的协调,重视对质量要素和有关费用的核算、评价、分析,降低质量损失费用。 二、质量体系的组织机构 1、质量体系的主要环节: 1)施工准备

2)材料采购 3)施工生产 4)试验与检验 5)功能试验 6)竣工验收 7)、回访与保修 2、质量体系结构 (1)质量责任和权限 1)明确规定工程项目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责任 2)明确规定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规定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控制内容和控制措施 4)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情况,并做出客观的评价报告 5)对施工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质量偏移、采取积极补救措施 (2)组织机构 见附图 3、成立由生产计划、施工技术、安全、材料、等部门组成的QC质量活动管理小组和由各工种、各班组技术骨干组成的QC质量活动小组。 (三)质量控制程序 1、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1)了解施工项目质量保证协议 2)施工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图纸会审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1.编制目的 本标准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造质量,统一质量标准,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检查标准作为现场施工作业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建的所有项目。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本标准为现场施工必须执行的文本(与设计或其它文件有冲突时,按本文件执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认真考虑,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实行后,现场所有工序必须有监理部和发包人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验收合格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以支付工程款,也不进入结算; 4.基本规定 1、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A、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C、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B、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G、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H、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I、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J、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方法研究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方法研究 摘要: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人民的生命财产 安全。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管理,加强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提 升主体结构的安全行和稳定性,确保整个工程施工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 引言 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是传递、承担及接受建筑工程上部荷载,是保障建筑结构安全稳定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建筑工程最可靠、稳定、有效的载体。在各类施工过程中,由于建 筑质量引发的事故比比皆是,为保障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安全性以及使用价值。施工企业 需要对建筑的主体结构实行质量检测,探析主体结构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工作特征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工作有四大基本特征:第一,合法性。国家针对建筑工程安 全质检工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文献,因而,必须依法执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工作, 确保每一步工作流程的合法性。第二,公正性。检测人员必须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出具 完整的检测报告。第三,真实性。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数据结果必须真实,不得造假。第四,准确性。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标准要求执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 准确性。 2目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中的主要问题 2.1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技术标准不够健全 工程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技术标准等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的依据,但 是我国这方面的内容连续性不足,且变动范围较大,不利于质量检测工作展开。特别是当前 工程检测设备、技术不断更新,而相应的法律发挥、技术标准等却更新不及时 2.2现场检测创新不足 我国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工作相对于许多国家而言起步较晚,现代化的城市建 设也存在着一定的技术和理念方面的缺失,尤其是在当下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工作 中对于质量和技术设备水平都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试验检测分析的准确性。然而相应的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工作却存在着资金方面的诸多问题,导致在设备的更新使用上 存在着困难,进而使得整体工作的创新能力不足。监测技术人员需要根据检验检测的实际要 求进行误差的缩小工作,但是目前的技术和设备方面的限制使得其发展缓慢。 2.3不能准确的把握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的重点 监督管理人员在查验工程质量过程时,事无巨细的查验,使得工程监督和监测的重点不 够明显,单一的管理方式,贫乏的技术手段,更有甚者暗箱操作,监督查验前,提前通风报信,查检成为应付一时的浮假工作。加之实地检验时,采取低级的技术手段,远远不能达到 目前社会生产力水平下建筑工程的监督和查验标准,上述种种情况,共同造成建筑工程主体 的结构质量未能达到标准的结果。 3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

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总则------------------------------------------------------------------------------------------------〈2〉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2〉 3、项目质量责任制度--------------------------------------------------------------------------------〈3〉 4、工程质量“三检”制度-----------------------------------------------------------------------------〈4〉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制度-----------------------------------------------------------〈5〉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 7、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5〉 8、技术复核制度--------------------------------------------------------------------------------------〈6〉 9、材料采购、检验制度-----------------------------------------------------------------------------〈6〉 10、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7〉 11、工程质量奖罚制度-------------------------------------------------------------------------------〈7〉 12、工地学习制度-------------------------------------------------------------------------------------〈7〉 13、质量事故报告制度--------------------------------------------------------------------------------〈8〉 14、施工测量双检制度--------------------------------------------------------------------------------〈8〉 1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8〉 16、技术交底制度--------------------------------------------------------------------------------------〈9〉 17、工程试验检测制度--------------------------------------------------------------------------------〈9〉 18、质量教育制度--------------------------------------------------------------------------------------〈9〉 19、附则--------------------------------------------------------------------------------------------------〈10〉

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版)

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整理版) 每一项装饰工程都是一件艺术品,设计意味着对作品的创意和整体勾画,施工则是变艺术思想为现实的过程。无论何种风格的设计,无论多么精巧的构思,最终都要能通过能工巧匠来具体实现。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工人大部分来自木工之乡—四川和湖北,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强烈的责任心,但施工工人并不都是能工巧匠,所以室内装饰装修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工艺标准、质量标准以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并把这些标准作为发展基础,业主、公司质检部按照统一标准对水路、电路、厨房卫生间防水、进场材料、木工基层、木工饰面、油漆、厨柜、安装、竣工等十个部分逐步逐项验收,以此来确保工程质量。 (一)室内装饰装修的工艺标准 随着家庭装璜设计的多样化和装璜材料的日益更新,装璜施工方法也随之改变,故在98工艺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室内装饰装修工艺标准》。此标准与《室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共同构成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标准。室内装饰装修工艺标准(修订版1) 1、适用范围 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家庭装饰工程施工。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家庭装饰工程施工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按设计图纸进行装饰装修的施工,并达到一定的功能要求和艺术效果的过程。 2.2工艺标准 是指在家庭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性、功能性及美观要求,完成某一分项工程所采取的施工方法、用材要求、操作程序的规定。 3、本工艺标准与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相悖之处,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本标准所列为一般做法,如设计有特殊要求,另参照相应标准。如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特殊情况可采取其它办法,但必须保证安全性、功能性。 4、工艺标准 4.1 木工 4.1.1 地板木龙骨基层采用干燥落叶松或本松,上侧单面刨光,木龙骨毛料规格不得小于2.5cm*3cm。龙骨间距视地板规格定,但不得大于300mm。 4.1.2 地板木龙骨固定采用木针、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钉子不小于3.5寸。 4.1.3 清水漆踢脚线采用9mm多层板(9厘板)满铺作基层,贴饰面板后用实木线收边。踢脚线高度按设计施工。 4.1.4 踢脚线基层固定采用木楔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并成之字形排列。木龙骨隔墙上踢脚线基层须固定在木龙骨上。 4.1.5 混水踢脚线可采用12厚中密度板或9厘板加普通三夹板,与墙面固定方法同 5.1.4。 4.1.6 现场制作的清水漆工艺平板门扇基层采用双层18厚木工板框或松木板框,内置木工板块或木方,外贴饰面板压制而成,板框宽度不小于8cm,压门时间不小于48小时。双层板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 流程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2016年04月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质量检查分为:日常抽检、节点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条质量检查依据:现行国家及地方或行业规范标准,有效的设计资料、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 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各种专项方案。 第二节质量检查标准 第三条日常抽检标准:每月要求对工程、材料、设备检查不少于2000点,按楼盘项目均衡分布。检查点数分布依据:各楼盘的点数=该盘工程项目数量占公司在建总项目数量的百分比×2000。 第四条日常抽检必须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并按子分部工程、分项分类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检查部位必须随机选定,并按工程进度所涉及的分项均衡分布,以使检查结果趋向正态分布,减少主观影响。 第五条节点检查是对各项目工程重要实体质量的必检内容,按各专业质量节点内容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进行重点抽查。节点检查贯穿于日常检查过程中。节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专项检查是对影响工程实体安全、使用功能及观感较大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以及公司指派的专项调查。 第三节质量检查办法 第七条在质量检查过程中,质量监督部按照发现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二)、《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函》(附件三)、

《恒大地产集团质量问题砸掉返工通知单》(附件四)等形式进行处理,对于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必须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第八条质量工程师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当时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经现场责任工程师确认归档,并在整改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比较重要的质量问题在现场签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后,还需另外正式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函》并抄送公司相关部门和抄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质量工程师在发现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后,应现场签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问题砸掉返工通知单》,并由责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对不合格项实体进行现场砸掉或返工处理,需砸掉的不合格实体,由保安负责实施,返工完成后,工程部需通知质量监督部进行复查;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质量监督部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经集团公司研究后处理。 第十条为维护公司利益,当发现需砸掉返工的严重质量问题和可能会引发工程纠纷的质量安全问题后,质量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有效取证,取证方式可采取拍照、复印相关资料、施工责任方书面确认等合法手段。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部每一个月将本月发现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汇总形成《月度砸掉返工情况通报》,并分发各相关部门及抄报公司领导;对于本月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中比较严重的问题另外汇总,报请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批示,按公司的问责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1. 编制目的 本标准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造质量,统一质量标准,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检查标准作为现场施工作业文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贵州省在建的所有项目 3.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本标准为现场施工必须执行的文本(与设计或其它文件有冲突时,按本文件执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认真考虑,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实行后,现场所有工序必须有监理部和发包人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验收合格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以支付工程款,也不进入结算; 4. 基本规定 1、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A、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 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C、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B、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G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H、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I、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方案

鹤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方案备案表本单位已按要求组织编制完成梁汉光、梁其光、梁灿光、梁立光商住楼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方案,现报上,请予审核和备案。 附:商住楼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方案 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授权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章) 监理单位意见 同意按方案实施检测,但工程实施中需严格按检测批实际情况检验检测。 附: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授权书□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章) 施工单位 意见 同意按方案实施检测。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章) 质监机构备案意见 同意按方案实施检测。 监督组长:分管站长: 年月日(章) 注: 1、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原则上由监理单位负责,但也可由建设单位负责,由谁负责则由谁出具授权书,并在该栏方框内打勾; 2、本表及方案一式五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质监站各

1份。 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授权书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现授权下列 2 位同志为作我公司承监(建设)的梁汉光、梁其光、梁灿光、梁立光商住楼工程的质量检测见证人,负责该工程建设工程材料、试块、试件和构配件的见证取样送检和施工现场地基基础、结构实体检测的见证工作。 具体见证人如下: 姓名:技术职称:职务: 签名识别:电话: 姓名:技术职称:职务: 签名识别:电话 姓名:技术职称:职务: 签名识别:电话: (备注:见证员最少为2人)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表及方案一式五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质监站各1份 商住楼(项目) 施工质量检测方案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监理工程师(签名): 组织编制单位(盖章):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年月日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与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4、《中冶建工三标一体化程序文件》要求。 第三条项目质量管理组织和各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各专业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中得到正常有效运行。 (2)、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做好内部质量职能分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和工期。 (3)、组织制定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安全生产等进行控制;组织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及质量评定。 (4)、组织实施承担工程承包方管理,质量验收交付使用工作

2、项目部总工程师(各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与目标,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技术质量政策、法律及法规标准,负责审核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方案。 (3)、负责组织制定、审定工程质量事故预防、纠正、报告、处理的措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 3、项目部职能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1)、计划部门 1)、编制施工计划时应考虑施工综合平衡,防止抢进度危及工程质量。 2)、下达计划时应考虑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不得与质量计划相抵触。 3)、没有质量检查部门签证合格的工程,不得计算产值和工作量。 (2)、施工管理部门 1)、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坚持无施工方案、无质量保证措施不开工的原则。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术语 1、民用建筑工程:是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的统称 2、室内装饰装修: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 进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 3、室内环境污染:是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无益人体康健的,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 气体的现象。 4、基本:是指建筑物的主题结构和围护结构。 5、基层:是指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6、细部:是指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二、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 2、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原房验收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关规定。 3、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剪力结构、配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消防等配套设施。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 4、管道、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消防设施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5、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6、问世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2)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不得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在军民去内进行噪声、震动的施工作业。 (3)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张出口; (4)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等市政公用设施;(5)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禁止空中抛物;(6)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设施; (7)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算帐明净。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doc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得到识别和控制,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发包方的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策划、施工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质量和服务予以控制。 3.职责 3.1项目管理部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项目部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实施。 3.3其他部门配合项目管理部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工作程序 4.1策划 4.1.1组织准备 项目管理部确定每个项目有资质的项目经理,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充分和适宜的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以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需要。

4.1.2设计交底 项目管理部应按规定接收确认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并组织与各项目部施工有关的人员学习设计文件和进行设计交底,以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掌握相关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并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 4.1.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 对于确定的进户门(防火门、防盗门)合同,项目管理部组织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技术、质量、预算、采购等人员),依据工程项目招投标策划情况,合同要求及设计交底情况,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进行策划,形成项目策划书,包括: (1)项目部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部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清单和文本,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要求。 (4)劳动力配置计划、临时设施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主要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施工详图出图计划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5)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6)质量关键点、质量影响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包括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特殊过程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浅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方法

浅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方法 确保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因为这不但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对社会安定和国家建设产生重大的影响。通过分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监督现状,讨论了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方法手段,还探讨了一下监督部门在抽查时的注意事项,从而确保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达标。 标签: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监督管理 引言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越来越迅速地发展起来,所以人们也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中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就是代表政府机关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职能部门,其职能就是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地方业务部门的有关规定,运用检测技术手段,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体结构质量进行监督,用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就此,我们进行了对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检测方法进行了如下的讨论。 1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现状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检测上还存在着不足之处。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能的交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们在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在还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1.1 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不作为和滥作为,监督管理职能功效不高,并且各个环节进行分割监督,不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不根据科学规律及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从而就会导致建筑工程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这就导致了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还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各部门工作都是各自为政、封闭管理,并且管理不严格,造成了工程质量隐患。 1.2 忽视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人员在质量检测过程中,往往会走进无论巨细都检测的误区。这样就会导致监督重点不够突出的质量监督现状。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单一、技术手段低下,甚至担当了施工单位技术员的角色,运用划分区域或者定点定人的监督办法。还有的质量监督站主要是进行定点式监督管理,直接把抽查重点提前告诉施工单位,让他们对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前提准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 时,应增加吊杆。当 吊杆长度大于 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通常是用角铁来制作反支撑的。角铁的上端固定在顶板上,角铁下端固定在主龙骨架上。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一般吊顶都是靠重力吊挂在顶板上的,但是有时会设置从顶板到吊顶的支撑,防止吊顶向上变形,就叫吊顶反支撑。 事项补充: 根据国家规范,在吊顶龙骨吊杆大于1500mm时需要设置反向支撑。 具体做法是:用角铁或者主龙骨都可以,一端固定在楼板上,另一端固定在吊顶主龙骨上.。安装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该为梅花型分布,间距大概在2M左右。 反支撑的作用主要是当室内产生负风压的时候,控制吊顶板面向上移动。如板面受到风荷载作用,板面会上下浮动,吊杆通常是用φ6、φ8或φ10的钢筋制作的,它可以控制板面向下的移动,而不能控制板面向上的移动,这时候反支撑就可以撑住板面不让板面向上移动,从而达到控制板面变形的作用。 1、反向支撑适用在:装饰吊顶完成面到建筑楼顶板面,大于米小于3米的范围内。大于这个范围需要设置提供连接的转换层结构。 2、反向支撑结构的上部需要与建筑结构或承重构件相连,通过吊顶荷载计算,合理安排间距和受力位置,一般可以通过如使用:化学螺栓、膨胀螺栓、钢结构抱箍等方法与建筑承重体固定。反向支撑的结构材料一般为角钢、槽钢、方管做镀锌处理。满焊为三角型框架,三角型框架底边位于上方,尖角向下固定吊杆。 3、注意:在确定要设置反向支撑之前,须得到结构工程师的计算认可,切勿匆忙施工。 当吊筋长度大于时应设置反支撑,反向支撑就是在正常吊杆的情况下,从吊杆的下端斜向顶棚安装连接一个拉杆,拉杆要有一定的刚度,与吊杆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防止吊顶在气压变化的时候向上变形,形成穹顶,造成吊顶破坏.反支撑的数量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反支撑用什么做都可以,一般使用角铁或直径10mm以上的钢筋,也有使用主龙骨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刚度; 2、应满足防火、防腐要求; 3、与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4、数量及位置要依据结构力学计算及现场构造确定。 在反向支撑安装的布局上,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为梅花型分布,支撑角度应在30~45度之间,间距大概在2米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反向支撑下端通常固定在吊杆上,但因为材料的原因不易铆接或认为效果没有直接铆接在主龙骨上好,现场施工中有不少是直接锚固在主龙骨上。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与控制方法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与控制方法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与控制方法提要: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根据工程需要于每月25号前编制月物资需用计划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项目材料采购员,物资需用计划中需注明工程名称产品自合同范文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与控制方法 1采购要素控制 一、材料供应商的考察和选择 .根据工程物资的类别和要求,了解市场信息,初步确定供应商名单,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选供应商进行考察,分析比较考察结果,确定满足要求的合格供应商; .考察范围:对钢材、砖、砌块、砼、防水材料、焊接材料、大宗装饰材料、安装设备、主要水暖电工器材等,需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资质、信誉、业绩;生产供应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服务, 二、选择原则 有以下情况,可以直接选用:产品属于免检的;通过IS0认证或其他产品认证的;与本单位长期合作且产品质量和信誉好的。 三、《合格供应商名册》的编制和修改。 考察后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编辑成册,报主管领导审批; 每年应根据对合格供应商评估和对新的供应商的考察结果,修改《合格供应商名册》,报主管领导者审批。

四、合格供应商控制 .项目部根据名册选定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项目部在采购完成后,填写《供货记他表》,详细记录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将记录表交工程组; .对采购过程中不能履约,或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时,项目部及时通知工程组,并提出处理建议。工程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处理决定应及时发放至项目部。 五、采购计划 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①.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根据工程需要于每月25号前编制月物资需用计划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项目材料采购员,物资需用计划中需注明工程名称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需用时间等; ②.项目材料采购员根据物资需用计划和采购权限,把属顾客采购的物资需用计划报顾客代表、属材料部采购物资需用计划报公司材料部,属项目采购的物资,编制采购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并将采购计划报公司材料部备案。 ③.于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的高速导致物资需用计划变更时,可编制物资需用调整计划和采购调整计划,调整物资采购。 六、采购实施 .材料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采购; .采购方法可分为合同采购和非合同采购;零星采购或采购金额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part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2.3,3.2.9、3.4、33.5、4.1.12、5.1.11、6.l.IZ、8.2.4、8、3.4、9.1.8 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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