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国保监会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国保监会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国保监会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国保监会

附件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

第一部分总则

一、本规定所称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

二、本规定适用于个人分红保险和团体分红保险。

三、分红保险可以采取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的形式。保险公司不得将其他产品形式设计为分红保险。

第二部分保险金额

四、对于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满18周岁的,个人分红终身寿险、个人分红两全保险在保单签发时或保险责任等待期结束时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已交保费的120%。

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第三部分保险费

五、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应当符合一般精算原理,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假设。

六、保险费应当根据预定利率、预定发生率、预定附加费用率等要素采用换算表方法进行计算。

(一)预定利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根据公司历史投资回报率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及产品特性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利率。

(二)预定发生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以公司实际经验数据和行业公开发布的经验发生率表为基础,同时考虑未来的趋势和风险变化,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发生率。

(三)预定附加费用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以公司实际经验数据为基础,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附加费用率。

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但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上限。平均附加费用率是指保单各期预定附加费用精算现值之和占保单毛保费精算现值之和的比例。

七、保险公司应当对定价假设相关参数进行定期回顾与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验及时调整相关参数。

八、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应进行利润测试。

第四部分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九、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

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为计算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按照本条所述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算得的准备金数值。

(一)计算基础

1.发生率采用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发生率;

2.个人分红保险的附加费用率采用下表规定的数值进行计算:

团体分红保险的附加费用率由公司自主确定。

3.利率采用下表规定的数值进行计算:

(二)计算方法

1.根据该保单的保险责任和各保单年度净保费按上述计算基础采用“未来法”计算。对确实不能用“未来法”计算的,可以采用“过去法”计算。

2.保单各保单年度净保费为该保单年度的毛保费扣除附加费用。其中,毛保费是指按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计算基础重新计算的保险费,附加费用为毛保费乘以上表中规定的附加费用率。

(三)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不包括该保单在保单年度末的生存给付金额。

十、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确定保单现金价值最低标准,其计算公式为:

)0,max(PVR r MCV ?=

系数r 按下列公式计算:

),20min(,1)

,20min(,),20min()

1(n t r n t n k t k r >==<-?+

= 其中,

MCV 为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PVR 为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 n 为保单交费期间(趸交保费时,n=1);

t为已经过保单年度,t=1,2,…;

参数k的取值按如下标准:

十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可以按本规定所确定的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作为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也可以按其他合理的计算基础和方法确定保单现金价值,但要保证其数值不低于按本规定所确定的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对于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分红保险,除计算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外,还需计算每单位增额红利现金价值。其数值应不低于按照第九条及第十条所述的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算得的现金价值数值。

十二、保单年度中保单现金价值根据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按合理的方法确定。

第五部分账户管理和盈余分配

十三、保险公司应为分红保险业务设立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单独账户应单独管理、独立核算。

十四、保险公司应在分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中明确其红利来源,并依据红利来源确定分红保险账户中权益共同属于保单持有

人和股东双方的盈余。

保险公司在确定上述盈余时应采用本规定第六部分规定的责任准备金或产品的毛保费定价基础准备金。同一分红保险账户所采用的准备金基础应具有一致性,一经确立,不得随意变更。

十五、对于第十四条中所述盈余,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采用盈余计算与分配表(见附件)中某一张报表的方法和口径进行计算。方法一经确立,不得随意变更。保险公司应在公司互联网站上信息披露的相关栏目中披露盈余计算方法。如果采用其它盈余计算方法,应说明其合理性。

十六、保险公司为各分红保险账户确定每一年度的可分配盈余时应当遵循普遍接受的精算原理,并符合可支撑性、可持续性原则,其中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

十七、保险公司应对分红保险账户提取分红保险特别储备。

(一)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是分红保险账户逐年累积的,其权益共同属于保单持有人和股东双方,用于平滑未来的分红水平。

(二)分红账户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等于该账户共同属于保单持有人和股东双方的盈余的累积值减去该账户已分配盈余的累积值。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计算方法应与十五条中盈余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

十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规模应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保险公司在确定本期保单红利分配方案时,应测算本期分红后的分红账户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水平。

(一)本期分红后的分红账户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规模连续2年超过该账户准备金的15%的,超出的部分应作为当期可分配盈

余予以释放。

(二)在红利计算和红利分配时,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可以为负。本期分红后的分红账户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为负并且规模超过该账户准备金的15%的,当期保单红利水平不得超过上期保单红利分配水平。

本条中所指准备金应与第十四条保持一致。本条中的相关时间期限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九、红利分配方式

分红保险产品可以采用现金红利方式或增额红利方式分配盈余。

(一)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分配方式包括现金领取、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形式。

(二)增额红利

增额红利分配方式指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增加的保额作为红利一旦公布,则不得取消。

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保险公司可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二十、红利计算方法

(一)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的保险公司应根据贡献法计算红利。

1.以利差、死差、费差三种利源项目为例,每张保单对应的可分配盈余计算公式为:

)1)(())(())((10i e P GP V S q q i i P V C '+'--+-'-+-'+=

其中,

C指该张保单对可分配盈余的贡献;

V指本保单年度期初准备金,其中不包括该时点的生存给付0

金金额;

V指本保单年度期末准备金;

1

P指按准备金评估基础计算的本保单年度净保费;

i'指公司计算可分配盈余使用的利率参数;

i指准备金评估利率;

q'指公司计算可分配盈余使用的死亡率参数;

q指准备金评估死亡率;

S指该张保单本保单年度末死亡保险金;

GP指该张保单本保单年度保险费;

e'指公司计算可分配盈余使用的费用支出参数。

本公式使用的准备金应与第十四条保持一致。

保险公司采用贡献法计算可分配盈余时,可以根据产品说明书中明确的利源项目,减少或增加上述公式所包括的利源项目。

2.保险公司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张保单实际分配的红利:

R

C

?

其中,C指该张保单对可分配盈余的贡献,R为保险公司确定的不低于70%的比例。

(二)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下列要求计算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

1.增额红利成本应当按照评估基础计算,每张保单增额红利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t t A RB

其中,t RB 为该保单在t 时刻分配到的增额红利;t A 为按照评估基础计算的在t 时刻购买原保单责任的趸交净保费。

2.终了红利的计算应当按照每张保单对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贡献确定:

保险公司可根据产品特性对所有分红保单分组,计算各组的资产份额,并利用各组的资产份额和准备金,划分各组对应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即:

每组对应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份额 = 每组的资产份额 减 每组的准备金

每张保单享有的终了红利应当与该保单对应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份额中将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大体相当。

二十一、保险公司分红账户的盈余分配,应当由外部审计机构予以审计。

第六部分 责任准备金

二十二、会计年度末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当用“未来法”逐单计算。对确实不能用“未来法”逐单计算的,可以采用“过去法”逐单计算。

二十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基础

(一)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下面两项规定的最低值: 1.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 2.该险种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利率。 (二)评估死亡率

评估死亡率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所提供的数据。

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特征,对同一产品的全部保单整体考虑,按照审慎性原则在非养老金业务表和养老金业务表之间选择采用较为保守的评估死亡率。

二十四、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采用修正法:

1.修正净保费的确定

(1)修正后首年净保费α按下列公式计算:

α

=

P NL-

EA

其中,NL

P为根据评估基础确定的交费期间均衡净保费,EA为费用扣除额。

如果α的计算结果小于根据评估基础计算的首年自然净保费,则α取自然净保费。

(2)修正后续年净保费β按下列公式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基础计算:

α+β在交费期初的精算现值=NL

P在交费期初的精算现值

2.费用扣除额不得高于基本死亡保险金额的

3.5%。

3.根据上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基础(即评估基础)和修正方法计算修正准备金。

(二)如果按修正方法计算的续年评估均衡净保费高于毛保费,还应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保费不足准备金为保单在未来的交费期间内,评估净保费与毛保费之差在保单年度末按评估基础计算的精算现值。

(三)保险公司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保险责任应包括已公布的增额红利部分,但不包括未来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

(四)保单年度末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上述修正准备金与保费不足准备金之和。

(五)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应当根据所对应的上一保单年度末的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扣除保单在上一保单年度末的生存给付金额后和该保单年度末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插值计算,并加上未到期评估净保费(如果评估净保费大于毛保费,则为未到期毛保费)。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会计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

(六)会计年度末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数额是会计年度末保单责任准备金计提的最低标准。保险公司可采用其他合理的计算基础和评估方法计算会计年度末保单责任准备金,但要保证其数值不低于按本规定所确定的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二十五、未决赔款准备金

人寿保险保单在会计年度末应计提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参照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分红保险盈余计算与分配表

附件

XXXX账户分红保险盈余计算与分配表(格式

一)

XXXX账户分红保险盈余计算与分配表(格式

二)

XXXX账户分红保险盈余计算与分配表(格式

三)

XXXX账户分红保险盈余计算与分配表(格式

四)

附注:

1.格式一和格式三采用损益表口径填报,格式二和格式四采用资产负债表口径填报。

2.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本期业务盈余划分为本期股东专属盈余和本期分红账户共有盈余两部分。

3.本期股东专属盈余是指年度盈余中权益完全属于股东的部分,它不参与面向保单持有人的红利分配。

4.本期分红账户共有盈余是指年度盈余中权益共同属于保单持有人和股东双方的部分,其定义应与《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第十四条保持一致。

5.综合盈余是指在损益表口径的盈余基础上考虑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盈余。

6.转回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填报上一年度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余额。

7.上一年度红利派发差异调整是指对上一年度公司宣告的保单红利与实际派发(增加保额等)红利之间的差异部分,应该转回并重新参与未来保单红利分配所做的调整。

8.本期分红前共有盈余等于本期分红账户共有盈余,加转回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加上一年度红利派发调整。

9.本期可分配盈余等于本期保户保单红利,加上本期股东保单红利。

10.本期分红后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等于本期分红前共有盈余,减去本期可分配盈余。

11.分红保险准备金余额科目中所指准备金应与《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第十四条保持一致。

投连险精算规定

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 [摘要]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主要规范了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和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投保方法。我国现在的投连险计算过程都应遵循此规定。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和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第二部分风险保额 二、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此处年金保险是指提供有年金选择权的投资连结保险。 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等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投资连结保险可以提供死亡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保险责任。 第三部分投资账户评估与投资单位定价 四、投资连结保险及投资账户均不得保证最低投资回报率。 五、投资单位定价应当在各投保人之间保持公平,即在任何投资单位的交易中,不参与交易的投保人的利益不受影响。 六、评估投资账户时,应评估投资账户内的所有资产及负债。 投资账户有未实现资本利得时,应扣除未实现资本利得的营业税。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扣除预期税金的折现值;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扣除不折现的预期税金。 七、投资账户评估及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 保险公司评估投资账户价值,应当先判断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还是收缩阶段。从长期趋势来看,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大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反之, 当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小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收缩阶段。投资账户价值和投资单位的价格计算如下表所示:

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是对投保人而言。其中买入价是资金进入投资账户,折算为投资单位时所用的价格;卖出价是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将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兑现为现金时所使用的价格。 保险公司应以合理的人民币货币单位表示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最小单位应至少保留人民币元小数点后四位。处于扩张阶段的账户,其单位价格应向上舍入;处于收缩阶段的账户,其单位价格应向下舍入。 保险公司采用账户资产买入价或者卖出价作为基础评估投资账户价值确有困难的,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的基础。 八、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每周对投资账户中的资产价值评估一次。对投保人买入卖出投资单位的要求,保险公司应使用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单位价格,否则,需报保监会批准。 九、每个投资账户的资产价值不得低于该投资账户对应的单位准备金金额。投资账户资产价值高于对应的单位准备金金额的,其超出部分不得高于投资账户资产价值的2%和人民币500万元中的大者。 第四部分费用的收取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 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1)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 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 通知 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 为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单证和标志的管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强险单证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证明强制保险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定证明文件;交强险标志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核发的,证明其已经投保强制保险的标识。 二、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应使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 三、交强险单证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简称交强险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摩托车定额保险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农用型拖拉机定额保险单(简称交强险定额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批单(简称交强险批单)。 除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可以使用交强险定额保险单外,其他投保车辆必须使用交强险保险单。 四、交强险保险单和交强险定额保险单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副本应包括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和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业务留存联和财务留存联由保险公司留存,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由保险公司加盖印章后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其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检验等时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交强险批单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副本应包括业务留存联和财务留存联。 交强险保险单证第一联应为业务留存联。 五、交强险标志分为内置型交强险标志和便携型交强险标志两种。 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

保监发[2003]67号 - 中国保监会

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个人分红保险。 二、分红保险可以采取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的形式。保险公司不得将其他产品形式设计为分红保险。 第二部分保险费 三、保险费应当根据预定利息率、预定死亡率、预定附加费用率等要素采用换算表方法进行计算。 (一)预定利息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根据公司对未来投资回报率的预测按照谨慎的原则确定预定利息率,所采用的预定利息率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规定。 (二)预定死亡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预定死亡率应当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 – 1993)所提供的数据。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下表所列经验生命表的适用范围,选择使用相应的经验生命表。

(三)预定附加费用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预定附加费用率按《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90号文)中的《人寿保险预定附加费用率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四、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 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为计算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按照本条所述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算得的准备金数值。 (一)计算基础 1、死亡率和费用率采用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死亡率和预定附加费用率; 2、对于保险期限小于10年的保险产品,利息率采用险种报

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利息率加1%;对于保险期限等于或大于10年的保险产品,利息率采用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利息率加2%。 (二)计算方法 1、根据该保单的保险责任和各保单年度净保费按上述计算基础采用“未来法”计算。 2、保单各保单年度净保费为该保单年度的毛保费扣除附加费用。其中,毛保费是指按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计算基础重新计算的保险费,附加费用为毛保费乘以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采用的该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 (三)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不包括该保单在保单年度末的生存给付金额。 五、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确定人寿保险保单现金价值最低标准,其计算公式为: )0,max(PVR r MCV ?= 系数r 按下列公式计算: ),20min(,1),20min(,),20min()1(n t r n t n k t k r >==<-?+ = 其中, MCV 为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PVR 为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年第6号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4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0日起施行。 主席吴定富 二○一○年五月四日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保险公司经营稳定,保护投资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不足25%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保险公司股权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投资入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中国保监会根据坚持战略投资、优化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维护稳健发展的原则,对于满足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主要股东,经批准,其持股比例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受同一机构控制或者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保险业务,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保险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出资,不得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保险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的股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以中国保监会核准的文件和在中国保监会备案的文件为依据,对股东进行登记,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文件所载有关股东的内容与其实际情况一致。 第十条股东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并就其与保险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何种关联关系向保险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将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和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报告中国保监会。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利益。 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保险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中国保监会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

《入股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将出投连险“咸鱼翻身”.doc

《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将出投连险“咸 鱼翻身” - 尽管伴随着股市的红火曾经让平安、新华等保险公司谈之色变的投资连结保险已经“咸鱼翻身”,但中国保险业的最高监管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然决定加强对该产品的监管和规范。昨日,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除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外,新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也将同期出台。 投资连结保险“咸鱼翻身” 至今谈及投资连结保险,平安等众多“先行者”依然心有余悸。2001年,由于股市低迷和销售误导,与资本市场息息相关的投连险在中国经历了一场大起大落的“投连风波”。自此之后,国内投资者对它少有问津。 2006年成为了投资连结保险的翻身年。2006年,股市突如其来的红火,犹如一支强心针,各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均势如破竹。2006年,瑞泰人寿收获的每件保单的平均保费为35万元;而今年以来,每件保单的平均保费则冲上了60万元关口。记者从中国保监会获悉,本月初,海康人寿、友邦、联泰大

都会和信诚人寿4家保险公司新设的12个投连险投资账户获得放行。而友邦保险新款投连险产品“财富通”已于3月1日悄然试水市场。 初期费用、交易佣金将下调 日前保监会召开的人身保险监管系统视频工作会议上,主席助理陈文辉就明确表示:保监会修订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为产品创新和规范发展奠定了精算基础。 中宏保险总公司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李汉雄认为:新规定加强了风险的管控,加强了保险保障的比例,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投连险时交给保险公司的手续费也降低了。 在《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有如下规定:保险保障方面,投资连结保险中死亡风险的保障不得低于5%;保险公司前期手续的手续费用上,其中保单管理费必须是固定的费用,不得与账户价值挂钩。 同时,新规定也对期缴(分期缴付)和趸缴(一次性缴付)

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s://www.sodocs.net/doc/6d2518537.html,/web/site0/tab68/i113857.htm 2009-10-22【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保监发〔2009〕111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确保被保险人及时查询本人保单的承保理赔信息,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财产保险公司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客户服务品质,促进财产保险行业规范经营,保监会决定在财产保险行业建立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实现公开透明,现制定《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目的和宗旨 在财产保险行业推行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对促进财产保险行业健康 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把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

益的工作落到实处;有利于督促公司加强理赔管理,提高理赔服务质量,解决理赔难问题;有利于推动公司完善保险客户服务管理,提升以客户为中心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水平;有利于有效遏制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及理赔中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减少保险欺诈行为。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首先在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交强险、商业车险等险种试点实施,然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险种,最终实现所有险种承保理赔信息均可自主查询。查询内容由初期的承保信息、缴费信息、批改信息、理赔信息等逐步扩展到手续费信息、投保渠道信息等。 (二)系统联动,实时纠偏原则。各公司应确保核心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与查询系统数据高度一致,确保信息查询制度与公司客户服务体系、稽核审计机制良性互动。 (三)监管推动,法人实施原则。保监会统一制定基本原则和监管要求,明确各公司的组织、管理、监督责任。各总公司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保监会和保监局负责督促推动。 三、查询方式 信息查询方式应由总公司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信息、通讯和电子等技术手段,为保险消费者提供真实、便捷、快速的信息查询服务。至少应提供以下三种查询方式:一是电话查询。客户通过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由公司客服人员通过登陆公司信息系统,提供查询服务。二是互联网查询。客户在公司提供的查询网页上通过输入保单号等相应信息进行自助查询。三是柜台查询。客户在公司柜台,通过工作人员进行当面查询。 四、查询险种范围与时限要求 2009年12月31日之前在交强险、商业车险领域试点推进,查询内容至少应当实现附件1所列明的查询项目,其他险种查询待交强险、商业车险信息查询运行平稳后,保监会另行下发方案实施。 五、车险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实施步骤 (一)公布方案(10月份) 保监会下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实施工作。 (二)公司准备阶段(截至11月10日)

分红保险话术大全

分红保险话术大全 分红保险话术 1、这份保单有4张存折,使您的资金有效保值增值,您什么时候要钱花,什么时候就有钱花,还为您提供人身保障,您看是投资两份还是三份呢?拿出保单让客户签名。 2、投资策略上,我们追求的是资产增值,首先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分红保险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较高的收益,在此基础上,您的资金通过专家的运作,又能得到丰富的红利回报。您是给自己投资还是为您的太太投资呢? 3、投资分红保险,保险公司就成为您免费的投资顾问,使您的闲钱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观——既有基本的保底定期存折,还有上不封顶的活期存折,优于其他理财工具,有这样一个工具帮您理财,您不觉得很安全吗?您投资三份够不够? 4、您是担心分红不确定吗?投资分红保险是一种家庭理财的方式。李嘉诚先生说:理财追求的是长期而稳定的收益。 5、分红保险就是您自己给自己存一笔养老金,保险公司还要把您养到老,到期还要保本有息地还给您。 氛围话术 1、今天来参加会议的客户都是在各个行业中的成功人士,他们见多识广,都能作出明智的选择,利用分红保险为自己的家庭进行理财,您也一定不要错过这个机会,您看是先投资两份还是三份? 2、您看这位先生对家人多有爱心和责任,像您这样事业有成的人士一定不会对家人没有爱心和责任吧?您是给孩子存还是给太太存! 观念话术 1、家庭理财是一种责任,今天把这笔钱保存下来就是为您的晚年生活提供一种保障,让您今天透支的健康和生命能够得到加倍的补偿。 2、您将一部分钱分流出来,让专家为您理财,使您晚年的生活无忧虑,今天您才能安心地去打拼事业。当事业成功时它是锦上添花,当风险来临时它是雪中送炭。

3、家庭理财也和投资一样,选择比努力更重要,您因为选择了正确的投资方向今天才获 得了成功。分红保险也是一种很好的理财工具,您今天选择了这个工具,比您努力去存钱可以得到更可靠的保障。 4、一家人过日子就像您投资办厂一样,也是需要经营的,不同的经营方式会使您的家庭 生活出现不同的状况。同样的钱存在银行和投资分红保险,对您未来的生活效果是不同的,因为银行的储蓄会使您的钱不停地贬值,而分红保险通过专家理财能够使您的钱有效地保值、增值。 会中促成话术 1、投资策略上,我们追求的是资产增值,首先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分红最大的特点就 是具有不低于银行储蓄的收益,在此基础上,您的资金通过专家的动作,又能得到丰富的红利回报。 2、如果说您个人捐资一定想赚钱,那我们一个专业化公司也没打算赔钱,购买分红保险 就等于公司有许多理财专家替您打工,您可以坐享投资收益。 3、陈先生,购买分红,保险公司就成为您免费的投资顾问,使您的闲钱发挥最大的使用 价值——既有基本的保底保障,还有上不封顶的分红收益,有这样一个工具帮您理财,您不觉得很安全吗? 4、从长远的眼光来看,您把孩子未来的教育、婚嫁做了妥善的准备,同时又拥有一个补 充养老计划,这么好的计划,您肯定不会拒绝,您的身份证号码是…… 5、陈先生,您是担心分红不确定吗?就像很多股民去炒不知利润的股票,很多市民去买 不知是否高中的彩票,但我们能看到的是鸿鑫分红的基础保障以及我们公司雄厚的资金和专业的投资队伍,请相信我们的决定吧。 6、某先生(女士)吃不穷、穿不穷,不会理财一辈子穷!理财专家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何况还有奖品送给您,为您添财添福兴旺! 7、陈太太,股票基金很刺激,可真正赚钱的人很少;房地产投入大,且变现能力较差; 银行存款虽然方便,可利息实际上是负利率,还得上税;分红保险由专家替您运作资金,收益性又好,变现性也强,这样的投资工具最适合您了,您看受益人是指定先生还是孩子? 8、李太太,听了刚才的说明您肯定对这个投资工具有了全面的认识,您看5万还是8万? 9、陈先生,像您这么成功,您的孩子什么也不缺,但他们唯独缺少的就是一份永远的礼物——您终生不变的承诺,您只要在这儿签个字,这份承诺就兑现了。

分类考试模拟题(2015-04-09)

分类考试模拟题(2015-04-09)(一)单选题 1 犹豫期一般是()天,但对于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犹豫期延长至()天 A 5 ;10 B 10;15 C 10;20 D 15;20 2 在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基于保险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调解是指在合同管理机关或法院的参与下,通过说服协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平息争端 B 自行协商解决方式简便,有利于增进双方的进一步信任与合作,并且有助于合同的继续执行 C 仲裁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采用一裁终裁制当事人可以不执行 D 诉讼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是最极端的一种方式 3 关于保单现金价值理解正确的是() A 现金价值是风险保费 B 现金价值是储蓄保费 C 现金价值就是投标人所缴的保费 D 一般第三年退保现金价值是所缴保险费的一半左右 4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描述正确的是() A 费率一般区分年龄、性别 B 保险金可采用定额给付或费用补偿的方式 C 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费收入的40%/50%计提 D 保险事故须在责任期限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达到理赔条件 5 保险营销员向大众发放宣传资料、险种介绍和保险利益表的行为叫() A 要约 B 要约邀请 C 承诺 D 承诺邀请 6 以下属于健康保险的特征的是() A 精算技术比较简单 B 一般具有储蓄性 C 保险金一般为给付性 D 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期 7 需要特殊的护理专长,由医师下医嘱并由执业护士或有执照的看护人员担任,或由有执照的治疗师进行康复治疗,但病人不需要24小时看护的,称为() A 中级看护 B 家中看护 C 照顾式看护 D 医护人员看护 8 以下不属于体检医师对风险考察的方式的是() A 安排体检 B 审核体检报告书 C 调阅病历 D 审查业务员报告书 9 世界上首家采用生命表计算人寿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是() A 英国伦敦衡平保险社 B 英国伦敦公平人寿保险社 C 美国加利福尼亚人寿保险公司 D 美国纽约人寿保险公司 10 中国第一款万能保险是()年由()推出的 A 2000,太平洋人寿 B 2002,太平洋人寿 C 2000,中国人寿 D 2002,中国人寿 11 当保险公司实际经验成果优于()所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 A.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B.定价假设 C. 总责任准备金 D. 预期利率 12 某被保人车祸住院,成植物人。180天后未苏醒,其受益人可以一次性领取全额失能保险金。后该被保人苏醒,恢复原职也不退还理赔保险金,属于() A.原职业完全失能 B.列举式完全失能 C. 推定完全失能 D. 通用完全失能 13 某款万能保险的基本保险费为4000元,那么根据《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寿险[2007]335号),该款万能保险每一被保险人最多可以买()份 A. 1 B. 2 C. 3 D. 4 14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需要考取()才有资格从事保险销售工作 A.保险销售从业资格证 B.保险销售从业执业证 C.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 D.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 15 终了红利的计算公式() A. 已分配红利或总保额的一定比例 B. 已分配红利或总保费的一定比例 C. 未分配红利或总保费的一定比例 D. 未分配红利或总保额的一定比例 16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对象不包括()

万能保险持续奖金准备金提取方法分析

万能保险持续奖金准备金提取方法分析与比较 赵晓京梁永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万能保险持续奖金是保险公司对持续有效的保单或持续交费的保单在满足合同约定条件时给予的奖金。由于保监会未明确规定万能保险持续奖金准备金的评估方法,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具体做法不一。本文对持续奖金准备金的评估方法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公司自身的经验,对市场上各保险公司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进行分析和比较。 【关键词】万能保险持续奖金准备金方法 一、引言 我国寿险市场上销售的三大类投资型产品:投连、分红、万能保险中,万能保险出现的最晚,但却是2006年保险市场上风头最劲的产品。与其他两类产品相比,万能保险的保证利率与分红保险产品相当,而投连产品无保证利率;万能保险投资账户的结算频率为每月一次,虽然低于投连产品每周一次的结算频率,但明显高于分红保险,因而能及时反映市场投资收益率的变化情况。正是由于万能保险兼具保证利率高、结算频率快的优点,自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后,万能保险就受到了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追捧。各公司纷纷推出形态各异的万能险产品,许多保险公司万能保险的保费收入都占到个银渠道保费收入的50%以上,最高达到80%以上。 由于万能保险保证的最低结算利率仍然受到保监会2.5%的最高定价利率的限制,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许多公司都在产品条款中加入了额外的持续奖金。主要形态有以下两种: 1、持续交费奖励,适用于期交的万能险产品,目的是鼓励投保人交纳续期保费。由于万能保险与传统寿险不同,只要保单的账户价值能满足保单管理费和风险管理费等要求,即使投保人停止交纳保险费,保单仍然有效。为了鼓励客户如期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往往在客户交纳一定次数的保险费以后,以保费或账户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增加账户价值。 2、持续有效奖励,适用于所有万能险产品,但以趸交保费的银保产品中较为多见。这种奖励的目的是鼓励投保人长时间持有保单,降低退保或减保比例。由于投保人提前退保或减保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或造成资产变现损失,保险公司为了鼓励客户持续持有保单,在保单经过一定期限以后,以保费或账户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增加客户的账户价值。 但是,在保监会颁布的相关精算规定中并未对持续奖金如何评估作出具体规定。2003年颁布的《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发[2003]67号)中只是简单地规定“保险公司精算责任人应当按照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对万能保险的保证利益提取适度的责任准备金”,而2007年3月26日保监会最新出台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寿险〔2007〕335号)中明确了“万能保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但仍未明确持续奖金的准备金应当如何评估,而只是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对有关持续奖金的设计、发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以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等进行阐述。” 因此,目前各家公司对持续奖金的准备金评估做法不一,主要依赖于精算责任人对风险和精算原

怎样投保分红保险 分红型理财保险投保攻略

怎样投保分红保险分红型理财保险投保攻略 分红保险作为理财保险的一种,以其稳健的回报和全面的保障广受消费者的追捧。是工薪阶层和普通人群理财的优秀渠道之一。分红型保险本身集保障与收益为一体,如果您有稳定收入来源、短期内又没有大宗消费计划,可购买一份适合的分红险。 那么,如何购买分红险呢?很多人都存在这样的疑问,对于个人投保分红险来说,不同的个人情况,分红险的投保类型也应当有所差异。本文就对此进行详细剖析,帮助您更好的投保个人分红险。 一、构建基础分红保障附加重疾呵护更划算 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30万元以上。因此,建议优先构建基础分红保障,挑选份附加重大疾病保障的分红险更为划算。 在购买此类保险时,需明确保障范围,查看清楚是否包含常见的重大疾病。此类保险的重疾呵护一般是以提前给付方式实现的,在购买前您需要询问清楚,给付额度是怎样的,给付方法又是什么。此外在挑选附加重疾保障的分红险时,需明确等待期和犹豫期。 二、制定理财分红规划稳定增加家庭收入

投资理财观念似乎已经深入人心,若经济条件允许,您不妨在基础保障完善后,购买份分红性质的投资理财保险,进而稳定的增加家庭收入。 分红性质的投资理财保险突出优势就是体现在红利部分,而红利分享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决定的。因此,建议选择财力雄厚、经营稳健、背景良好的大品牌保险公司。此外分红性质的投资理财保险收益随投资收益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今年的业绩好并不代表明年也会有同样的收益。因此,以往收益仅作参考,您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三、挑选分红养老保险让晚年生活更惬意 根据现在的社会通胀和替代率计算,未来养老费用非常昂贵。对于经济收入较好的个人或家庭来说,不妨通过分红型养老险提前储备未来养老资金。分红型养老险收益与保险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可以规避通货膨胀对养老金的威胁,使养老金相对保值甚至增值。 在购买此类保险时,需明确缴费期限。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建议消费者适当缩短缴费期限,这样所需缴纳的保费总额将会减少一些。此外投保分红型养老险,无论您采取何种领取方式,何时领取,要保证最少领取20年或至85岁。 若您的收入比较稳定,短期内又没有大宗消费计划,可适当购买份分红险。购买分红险需关注三个方面:基础分红保障、理财分红规划和养老分红积累。在构建基础分红保障时,建议挑选份附加重大疾病呵护的分红险产品。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个人或家庭来说,可投保份分红性质的投资理财保险,进而稳定增加家庭收入。此外考虑到未来养老费用昂贵,可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购买份分红型养老险。

修订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doc17)(1)共20页文档

修订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全文)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2004】3号令)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3月1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 主席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和营销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保险机构 第一节机构设立 第四条设立保险机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第五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保险业发展战略; (三)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六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格的投资者,股权结构合理; (二)章程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具有与其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 第七条设立保险公司,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其中应当载明拟设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报告,其中应当包括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章程草案和经营管理策略等;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股份认购协议书及其董事会或者主管机关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 (五)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上一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名单及

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42 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12-19 保监发〔2005〕118号 各寿险公司、各养老保险公司、各健康保险公司: 为了更好地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 (2000-2003)》,现对精算规定中有关生命表事项修订如下: 一、《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90号)之“人寿保险精算规定”第二部分“保险费”中第三条(二)“预定死亡率”修改为: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自行决定采用的预定死亡率。” 二、《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90号)之“人寿保险精算规定”第四部分“法定责任准备 金”中第九条(二)“评估死亡率”修改为: “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所提供的数据。 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特征,对于同一产品的全部保单整体考虑,按照审慎性原则在非养老金业务表和养老金业务表之间选择采用较为保守的评估死亡率。” 三、《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号)之“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第二部分“保险费”中第三条(二)“预定死亡率”修改为: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自行决定采用的预定死亡率。” 四、《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号)之“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第五部分“法定责任准备金”中第十四条(二)“评估死亡率”修改为: “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所提供的数据。 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特征,对于同一产品的全部保单整体

考虑,按照审慎性原则在非养老金业务表和养老金业务表之间选择采用较为保守的评估死亡率。” 五、《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号)之“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第三部分第五条(三)修改为: “风险保险费,即保单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风险保险费应当通过扣除投资账户单位数的方式收取,其计算方法为风险保额乘以预定风险发生率。预定风险发生率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保险公司可以收取风险保险费附加费用,但应当通过扣除投资账户单位数的方式收取,并不得超过风险保险费的30%。” 六、《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号)之“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第二部分第二条(三)2修改为: “风险保险费,即保单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其计算方法为风险保额乘以预定风险发生率。预定风险发生率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保险公司可以收取风险保险费附加费用,但不得超过风险保险费的30%。” 七、《关于调整终身年金生命表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4〕31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废止。 八、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106号,2009年8月28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 保监发〔2009〕106号 (2009年8月28日)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防范融资融券风险,促进稳健投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债券回购管理制度 (一)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制度,应当基本涵盖组织架构、决策流程、权限管理、操作规程、风险控制、应急机制和绩效评估等环节,明确回购操作、品种投资、资金管理、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等岗位的职责。 (二)委托人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管理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在投资指引中明确债券回购的具体要求,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审慎运作。 二、加强回购融入资金管理 (一)加强账户管理。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其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收付债券回购资金,切实发挥托管银行第三方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成本控制。保险机构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组合流动性、货币市场利率水平、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等因素,确定融入资金利率,确保投资收益覆盖融资成本,努力将融资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 (三)明确资金用途。保险机构债券回购融入资金应当主要用于临时调剂头寸和应付大额保险赔付等需要,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中国保监会禁止的投资。 (四)控制融资规模。保险机构偿付能力达到监管规定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20%,偿付能力未达到监管标准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提高比例,须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五)严格比例管理。计算各类投资资产比例,应当以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的总资产为计算基础。投资型保险产品单独计算。 三、防范债券回购业务风险 (一)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根据授权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合规运作,防范操作风险。 (二)保险机构应当按季开展债券回购压力测试,及时评估市场变化产生的融资缺口,以及变现资产或提高融资成本形成的损失,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三)保险机构应当加强质押债券和交易对手管理,防范银行间市场债券逆回购信用风险。 1、收入流入部门应当据和次押债券纳入可投资债券统一管理,出引起的流动性资效率,具体用途根据各类债券的公允价值、价格波动性、市场流动性以及信用等级,确定关键期限质押债券的最高折算比例。质押债券应当满足中国保监会有关债券品种与持仓比例的规定。 2、单个交易对手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净资产的20%,且不得超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版)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

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 现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 2014年4月4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本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发布。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7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9号发布根据2014年4月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3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活动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第四条保险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根据保险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金运用形式 第一节资金运用范围 第六条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保监发〔2015〕61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 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15〕61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筹备组: 为规范保险公司筹建行为,在源头上健全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防范有关风险,现就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筹备组负责保险公司筹建和开业的各项工作,筹备组负责人和具体职责应由全体股东共同书面确认,拟任董事长、拟任总经理应在筹备组总体框架下参与筹建和开业工作。 二、筹备组应当在收到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通知后30日内提交筹建开业时间表,并按月就筹建工作进度及各方工作情况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三、未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筹建期内不得变更股东、拟任董事长或拟任总经理。筹备组变更股权占比30%以上股东,或同时变更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的,还需提交保险法人机构准入审核委员会审议。

四、筹备组在创立大会召开前应组织全体股东就以下事项充分讨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内部管理制度草案等。 五、创立大会、首次股东会会议需由全体股东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中国保监会可以派员列席。 创立大会、首次股东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公司筹办费用的报告;公司三年发展规划;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及尽职考核评价制度;选举董事、董事长;组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并通过其议事规则;选举监事、监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确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对办理公司设立手续的授权。 六、新设保险公司的章程应明确股东委托行使表决权的具体方式、委托期限和比例要求等,不得通过委托行使表决权规避中国保监会对股东资质的实质审核。 七、新设保险公司的章程应设立专章明确以下事项:董事长、总经理无法正常履职时的替代和递补机制;针对治理机制失灵的内部纠正程序和申请监管指导程序;出现重大财务困境或者经营失败后的系统处置方案。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国保监会

附件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 第一部分总则 一、本规定所称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 二、本规定适用于个人分红保险和团体分红保险。 三、分红保险可以采取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的形式。保险公司不得将其他产品形式设计为分红保险。 第二部分保险金额 四、对于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满18周岁的,个人分红终身寿险、个人分红两全保险在保单签发时或保险责任等待期结束时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已交保费的120%。 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第三部分保险费 五、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应当符合一般精算原理,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假设。 六、保险费应当根据预定利率、预定发生率、预定附加费用率等要素采用换算表方法进行计算。

(一)预定利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根据公司历史投资回报率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及产品特性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利率。 (二)预定发生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以公司实际经验数据和行业公开发布的经验发生率表为基础,同时考虑未来的趋势和风险变化,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发生率。 (三)预定附加费用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以公司实际经验数据为基础,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附加费用率。 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但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上限。平均附加费用率是指保单各期预定附加费用精算现值之和占保单毛保费精算现值之和的比例。 七、保险公司应当对定价假设相关参数进行定期回顾与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验及时调整相关参数。

八、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应进行利润测试。 第四部分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九、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 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为计算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按照本条所述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算得的准备金数值。 (一)计算基础 1.发生率采用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发生率; 2.个人分红保险的附加费用率采用下表规定的数值进行计算: 团体分红保险的附加费用率由公司自主确定。

保险代理人考试试题(含答案)

2014保险代理人考试试题 1、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都属于()。 A.强制保险 B.财产损失保险 C.责任保险 D.信用保险 答案:B 2、我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规定:中国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申请人收到许可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自取得许可证之日起()日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许可证自动失效。 答案:D 3、中国保监会()中规定,在万能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可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该保险年度的保险金额给予保险金,也可以以保险金额与当时个人账户价值之和作为身故给付。 A.《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B.《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C.《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D.《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答案:D 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答案:B 5、()是保险人对愿意购买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决定的过程。 A.保险销售 B.保险承保 C.保险理赔 D.保险客户服务

答案:B 6、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上的可以不用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 A.三年 B.五年 C.十年 D.二十年 答案:B 7、下列竞争手段中,不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不得采用的不正当手段的是()。 A.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B.大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低价低利润出售商品 C.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D.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答案:B 8、死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死亡保险又分为()。 A.健康保险和医疗保险 B.意外伤害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C.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 D.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答案:D 9、关于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具体要求,不正确的是()。 A.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即可 B.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C.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D.参加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持续教育,使自身能够不断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 答案:A 10、设计保险方案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是()。 A.利润最大化原则 B.客庶满意度最大化原则 C.高额损失优先原则 D.力求全面原则 答案:C 朋友!如果有一个机会,可以兼顾家庭和事业,时间自由,不用东奔西跑,专业的培训,让你不缺人脉,让有意向的人主动找到你了解项目,你需要这样的机会吗给你推荐我们团队的一位非常优秀的老师,在互联网上帮助了许多的普通朋友,最近在网上老火了,她的,希望能帮到你! 怀疑不可怕,求证更重要。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