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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19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19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19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也就是时候此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前不久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贪污罪的量刑做出了修改,那现在犯贪污罪的一般是怎么处罚的呢?小编带来2018年贪污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2018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

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如何认定

(一)贪污罪的罪与非罪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其中对于被判死缓的,此时可以同时决定对其终身监禁,不能减刑或者假释。而在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除了要看有没有实施贪污行为外,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的话则不能认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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