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授权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含非银行信息),并授权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本人在贵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授权查询的用途为:
□作为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依据;
□作为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依据;
□作为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依据;
□作为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依据;
□作为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依据;
□作为对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的依据。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所申办/为他人担保的授信业务结清后两年止。
授权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