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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协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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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协调标准”

欧盟的“协调标准”

欧共体于1985年通过了《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新方法》的理事会决议,决定实行新的制定欧共体技术法规的方法(即新方法,按照新方法制定的技术法规称为新方法指令),新方法规定:欧共体的技术法规只规定有关安全、健康、消费者权益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详细的技术规范和定量指标则由相关的“协调标准”规定,协调标准可作为符合新方法指令的符合性推断依据,即如果产品满足了有关协调标准,则可推断该产品符合相关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由于目前欧盟市场上约80%的产品被要求必须满足相关新方法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这样才可以在市场上投放和自由流通。因此,正确认识、理解和采用协调标准,对于产品更好地满足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能顺利进入欧盟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协调标准

根据欧盟官方文件“基于新方法和全球方法的指令的实施指南”中绐出的解释,协调标准是欧洲标准组织(CEN一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ETST——欧洲电信标准协会)采用的欧洲标准,按照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标准组织达成的通用指南进行制定的,在广泛征求各成员国意见之后,由欧盟委员会批准发布的。

换句话说,协调标准是由欧盟委员会授权欧洲标准组织依据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组织制定的欧洲标准。目前,欧盟委员会已发布的协调标准近万项,这些标准,对内促进了欧盟市场的一体化,对外成为欧盟重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2 协调标准的制定

作为欧洲标准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协调标准是由欧盟委员会授权制定的,其制定程序不完全同于其他欧洲标准的制定程序。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关于技术标准化和法规领域制定信息规则程序》(98/34/EC)中就有关协调标准的制定进行了规范。

(1)标准制定授权

欧盟委员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制定协调标准,对需要制定的协调标准进行制定授权,首先编制授权书,授权书是针对标准制定的各方面的要求,其中最主要的是满足指令的要求。欧盟委员会充分征求按照(98/34/EC)指令设立的技术委员会和其他根据相关指令设立的分技术委员会的意见,并达成共识。由于这些技术委员会的组成是由各成员国中相关行业的权威人士组成。因此,授权书的要求就代表了公共当局强烈的愿望和要求。欧盟委员会通过发布授权书正式邀请、授权欧洲标准组织制定、提交协调标准。

(2)标准制定

欧洲标准组织接受了邀请和授权后,根据授权书的要求,运用新方法指令确认或制定协调标准,并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所采用的协调标准目录,协调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在欧洲标准组织完全负责下确定。

欧洲标准组织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所有相关方的利益,并允许所有兴趣方参与(如制造商、消费者协会和贸易团体等),同时,考虑公共当局的作用、标准的质量及标准在欧共体内的协调应用等问题。特别是对于涉及到安全、健康及环境等领域时,让公共当局参与标准化活动过程,这样有助于保证授权书的条款被正确理解和在标准化过程中能更充分地考虑公众关心的问题。

(3)标准发布

对于欧洲标准组织提交的协调标准,欧盟委员会将按照授权书对协调标准进行审查,确认标准是否满足“授权书”的要求,如果满足了就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标准编号及生效日期;如果标准没有满足“授权书”的要求,将不公布这项标准的编号,或者仅公布满足条件部分标准的编号,这时标准不能使用,或仅部分能够采用。

(4)标准转换

根据欧洲标准组织内部的规定,欧洲标准必须在国家层次上等同转换为国家标准,同时所有相矛盾的国家标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废止。协调标准作为欧洲标准,按照新方法指令的要求,已公布的协调标准应等同地转换成国家标准,成员国同时公布由协调标准转换成的国家标准的编号,这样就为协调标准提供了满足基本要求的推断。由于协调标准的转换必须以统一的方式进行,所以并不需要所有的成员国都进行这种转换,成员国或任何第三国的制造商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对应的国家标准采用即可。

(5)标准的制定方式

欧洲标准组织制定协调标准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对现行的欧洲标准进行审查确认或修订,使之满足授权书的要求;

2)将现行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确认为协调标准;

3)根据授权书的要求,起草新标准;

4)欧盟委员会有时也将欧洲标准组织采用的协调文件采纳为协调标准。

(6)新方法指令下的标准化程序

1)起草授权书,然后征求成员国的意见;

2)将授权书传递到欧洲标准组织;

3)欧洲标准组织接受授权书;

4)欧洲标准组织具体制定一个(联合)程序;

5)技术委员会制定标准草案;

6)欧洲标准组织和国家标准机构组织公众调查和咨询;

7)技术委员会采纳建议;

8)国家标准机构投票/欧洲标准组织批准;

9)欧洲标准组织向欧盟传递标准;

10)欧盟委员会发布标准;

11)国家标准机构转换欧洲标准;

1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国家标准的编号。

3 正确认识和理解协调标准

(1)协调标准是欧洲标准

协调标准虽然在制定程序及具有的法律地位上与其他欧洲标准不尽相同,但协调标准仍然是欧洲标准的一部分,不是一项独立的欧洲标准,从标准代号(EN)、编号方法及名称上都与其他欧洲标准一致,在欧洲标准目录中也没有把协调标准单独归为一类。

(2)协调标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规范

协调标准是为使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定量化而由欧盟委员会授权制定的,因此,新方法指令赋予协调标准以特殊含义,是欧洲标准中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类技术规范,其法律效力表现在:满足协调标准的可直接推断为符合相关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而其他标准或技术规范一般不具备这一效力。

虽然协调标准在新方法指令的范畴中具有法律效力,但新方法指令又规定

其同其他标准一样采用是自愿性的,制造商既可采用协调标准,也可以采用其他标准或技术文件来满足新方法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4 采用协调标准应注意的问题

(1)优先选用协调标准

根据新方法指令的规定:只有符合新方法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的产品方可在欧盟

市场上投放和投入使用;成员国不得阻止、限制或妨碍符合相关新方法指令的产品投放

市场和投入使用,应确保其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编号已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且已经转换成

国家标准的协调标准,可获得一个满足该标准所涵盖的相关新方法指令基本要求的推论,而其他标准则不具有这样的法律地位。因此,采用协调标准可更方便地使产品满足指令的基本要求,顺利进入欧盟市场。

同时,虽然协调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采用均属于自愿,制造商可自由选择任何可能的符合基本要求的技术方法,但是如果制造商不选择协调标准而选用其他的技术方法,他就有责任通过自己选择的其他方法(如利用任何现行的技术规范)证明其产品满足基本要求,还必须把所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充分的理由写成文件,以提供充分的证明。

因此,制造商在为满足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时,应首先采用协调标准,这样可以直接获得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推论。

(2)选用已转换的协调标准

新方法指令制定的基本原则规定“编号已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且已转换成

国家标准的协调标准方可认为是符合相应基本要求的”。因此,在采用协调标准时,应注意选用已转换成国家标准的协调标准,这时的协调标准才具有符合性推断的法律地位。

(3)区分标准中符合基本要求的内容

由于部分协调标准是由欧洲标准或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转化而来的,有些标准中不仅涵盖与指令基本要求相关的条款,而且还可能包含其他方面的内容,使用时要加以区别,确保符合基本要求的条款得到充分的贯彻。

(4)标准采用的充分性

为满足新方法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往往一项协调标准并不一定涵盖所有相关基本

要求,因此,采用标准时应注意查找其他相适合的协调标准,如果还不能满足,制造商

应采用其他技术规范来满足这些指令所有规定的基本要求。

(5)使用标准现行有效的版本

由于协调标准可能因不能完全满足基本要求而被修订、补充和废止,采用标准时应注意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公布的各种有关协调标准的变更信息,了解协调标准的变化,包括它引用的标准的变化,确保能有效、充分地采用协调标准。协调标准可以从欧盟官方公告上找到其名称、编号及对应的指令。

(6)转换期内协调标准的采用

一般协调标准的修订,其范围必须在授权书范围之内,以保持提供符合性推断的可能性,标准修订后新旧标准转换有个转换期,按照其内部规定,欧洲标准组织决定在国家水平上修订的协调标准应确定公布日期,以及标准的废除日

期,转换期通常在这两个日期之间。在转换期内,新老协调标准只要能满足条件,都可给予符合性推断,转换周期后,仅对修订后的协调标准提供符合性推断,也就是说,在转换周期内,只要新老协调标准都能满足条件,制造商可以任意采用,都可被视为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

但是应注意:因为安全或其他原因,欧盟委员会可以在老版本的协调标准废止日期前(转换周期内),就停止其符合性推断的法律地位,这时候制造商应注意选择修订后的协调标准。因此,从长远考虑,在转换周期内制造商应以采用修订后的新标准为上策。

总之,随着中欧贸易的不断发展,欧洲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产品的对欧出口影响越来越大,正确认识和理解欧盟的协调标准,并在产品设计和生产中积极采用协调标准,对提高我们产品的技术水平,突破欧盟的技术壁垒具有重要的作用。

2020机动车国五标准实施规定最新

2020机动车国五标准实施规定最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 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 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 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 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 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 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三、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严格依法处罚;并积极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推动油品升级,确保燃油质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附件1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83批) 序号 企业名称 发动机型号 型式核准号 一、摩托车 1 东莞市大裕摩托车有限公司 YH125-3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 2 04750007-01 2 广州番禺豪剑摩托车工业有限 公司 BT125-2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20-01 BT125-4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19-01 BT125-5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1-01 BT125-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2-01 HJ110-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18-01 HJ125-2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16-01 HJ125-4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9-01 HJ125-5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17-01 HJ125-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3-01 HJ125T-8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6-01 HJ125T-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5-01 HJ150-5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8-01 HJ150-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4-01 KA110-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8-01 KA125-2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3-01 KA125-4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23-01 —3—

部分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

部分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 自2005年12月30起,拟在北京市销售并列入国家达标车型公告的新定型(包括全新产品及产品扩展与更改)须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2005年12月30日前已定上市销售并发布在环保车型目录中车型可延迟安装,2006年12月1日后,停止在北京销售未安装OBD的新车。 重型汽车用发动机与轻型汽车具体配置详见我局环保车型目录,可在北京市环保局网站查询(https://www.sodocs.net/doc/6f2297914.html,)

一、达国Ⅲ排放限值的轻型汽车 注:带OBD 1、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天籁(TEANA)EQ7350AB 天籁(TEANA)EQ7230AB 颐达(TIIDA)DFL7160AB 骐达(TIIDA)DFL7161AB

二、达国Ⅲ排放限值的轻型汽车 注:不带OBD 1、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欧蓝德牌BJ6450M2M 欧蓝德牌BJ6450M2A 欧蓝德牌BJ6450M4M 欧蓝德牌BJ6450M4A 切诺基牌(JEEP2700)BJ2021ED 梅赛德斯-奔驰牌BJ7300 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80 切诺基牌(JEEP2500)BJ6420EC 帕杰罗速跑牌BJ6463U 帕杰罗速跑牌BJ2025B 帕杰罗速跑牌BJ2025U 帕杰罗速跑牌BJ2025AU 2、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索纳塔系列车型 BH7200MW BH7200AW BH7200LM 伊兰特系列车型 BH7180AW BH7160MW BH7160AW 途胜系列车型 BH6431BW

BH6430BW BH6430NW BH6430MW NF御翔系列车型 BH7330AW BH7240MW BH7240AW BH7202MW BH7202AW 3、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雅阁(ACCORD)牌HG7240(ACCORD 2.4 i-VTEC) 雅阁(ACCORD)牌HG7201(ACCORD 2.0 i-VTEC) HG7202(ACCORD 2.0 i-VTEC M) 雅阁(ACCORD)牌HG7301(ACCORD 3.0 V6 VTEC) 雅阁(ACCORD)牌HG7201A(ACCORD 2.0 i-VTEC) HG7202A(ACCORD 2.0 i-VTEC M) 雅阁(ACCORD)牌HG7240A(ACCORD 2.4 i-VTEC) 雅阁(ACCORD)牌HG7301A(ACCORD 3.0 V6 VTEC) 飞度(Fit)牌HG7130(SALOON CVT)HG7131(SALOON)飞度(Fit)牌HG7150(SALOON CVT)HG7151(SALOON)飞度(Fit)牌HG7152(VTEC CVT)HG7153(VTEC) 飞度(Fit)牌HG7132(i-DSI CVT)HG7133(i-DSI) 奥德赛(ODYSSEY)牌HG6480 4、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桑塔纳3000轿车SVW7182CQi SVW7182DQi 上海桑塔纳3000汽油和LPG两用燃料轿车SVW7182AQi 上海桑塔纳3000 LPG单燃料轿车SVW7182BQi

世界汽车排放标准

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不同啊 不能一概而论 汽车排放与欧洲标准 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它们都是发动机在燃烧作功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这些有害气体产生的原因各异,CO是燃油氧化不完全的中间产物,当氧气不充足时会产生CO,混合气浓度大及混合气不均匀都会使排气中的CO增加。HC是燃料中未燃烧的物质,由于混合气不均匀、燃烧室壁冷等原因造成部分燃油未来得及燃烧就被排放出去。NOx是燃料(汽油)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物质。PM也是燃油燃烧时缺氧产生的一种物质,其中以柴油机最明显。因为柴油机采用压燃方式,柴油在高温高压下裂解更容易产生大量肉眼看得见的碳烟。为了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汽车排放标准。其中欧洲标准是我国借鉴的汽车排放标准,目前国产新车都会标明发动机废气排放达到的欧洲标准。 欧洲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和欧共体(EEC)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实现的,欧共体(EEC)即是现在的欧盟(EU)。排放法规由ECE参与国自愿认可,排放指令是EEC 或EU参与国强制实施的。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1992年前巳实施若干阶段,欧洲从1992年起开始实施欧Ⅰ(欧Ⅰ型式认证排放限值)、1996年起开始实施欧Ⅱ(欧Ⅱ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0年起开始实施欧Ⅲ(欧Ⅲ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5年起开始实施欧Ⅳ(欧Ⅳ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目前在我国新车常用的欧Ⅰ和欧Ⅱ标准等术语,是指当年EEC颁发的排放指令。例如适用于重型柴油车(质量大于3.5吨)的指令“EEC88/77”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阶段A(即欧Ⅰ)适用于1993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阶段B(即欧Ⅱ)适用于1995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内容包括新开发车的型式认证试验和现生产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从欧Ⅲ开始又增加了在用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因为这对研究汽车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比较合理。同时,欧洲排放标准将汽车分为总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轻型车)和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重型车)两类。轻型车不管是汽油机或柴油机车,整车均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试验。重型机由于车重,则用所装发动机在发动机台架上进行试验。 欧盟国家努力实现对“京都议定书”的承诺,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保护大气环境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推广高效、低耗和低污染的“清洁汽车”,成为今年活动的焦点。欧洲各国一面不断升级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一面大力宣扬新的城市交通观念。但是,绝对“清洁”的汽车目前尚不存在,

汽车排放标准的意思-汽车排放标准是什么意思

汽车排放标准的意思|汽车排放标准是什么 意思 基本解释 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为了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汽车排放标准。其中欧洲标准是中国大陆借鉴的汽车排放标准,中国的国产新车都会标明发动机废气排放达到的欧洲标准。 汽车排放标准- 出台背景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汽车的尾气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物质,其中有许多有害的成分,比如:固体悬浮颗粒,未燃烧或燃烧不完全的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硫化氢(H2S)以及微量的醛、酚、过氧化物、有机酸和含铅、磷汽油所形成的铅、磷污染等。英国空气洁净和环境保护

协会曾发表研究报告称,与交通事故遇难者相比,英国每年死于空气污染的人要多出10倍。[1] 汽车尾气在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同时,还会对人类生活的环境产生深远影响。汽车尾气含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这些气体会使大气形成酸雨;汽车排放尾气中大量的二氧化碳,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温室效应的主要原因;汽车排气污染最严重的危害是生成光化学烟雾,空气中的二氧化氮是造成光化学烟雾的主要因素。 汽车排放标准- 欧洲标准 欧洲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是欧盟国家为限制汽车废气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而共同采用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当前对几乎所有类型的车辆排放的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和悬浮粒子(particulate matter;PM)都有限制,比如小轿车、卡车、火车、拖拉机和类似机器、驳船,但不包括海轮和飞机。 对每一种车辆类型,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有所不同。欧洲标准是

节能减排车辆有哪些标准

节能减排车辆有哪些标准 节能减排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在1999年7月发布,2001年修订。 第一阶段: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等效采用欧盟93/59/EC指令,参照采用98/77/EC指令部分技术内容,等同于欧I,从2001年4月16日发布并实施; 第二阶段:GB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等效采用欧盟96⑽69/EC指令,参照采用98⑽77⑽EC 指令部分技术内容,等同于欧Ⅱ,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三阶段:GB18352.3Ⅻ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部分等同于欧Ⅲ,将于2007年实施;

第四阶段:GB18352.3Ⅻ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部分等同于欧Ⅳ,将于2010年实施。 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卜与欧Ⅲ、欧Ⅳ标准完全相同,但在实验方法上作了一些改进,在法规格式上也与欧Ⅲ、欧Ⅳ标准有很大差别。 重型汽车的排放标准 重型汽车的排放标准,包括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标准和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标准。 1.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标准 (1)GBl7691-200l《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于2001年4月16日发布,参照欧盟91/542/EEC指令。 第一阶段:相当于欧I水平,型式核准试验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生产一致性检查自2001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阶段:相当于欧Ⅱ水平,型式核准试验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生产一致性检查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2)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修改采用了欧盟指令2001/27/EC的有关技术内容,于2005年5月发布,分别于2007年、2010年、2012年1月1日实施。 2.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标准 GB14762-2002《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于2002年11月发布。

(环境管理)关于车用燃料标准和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说明

关于车用燃料标准和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说明 1、我国现行汽油产品标准情况 我国现行的汽油产品标准为GB 17930-2006《车用汽油》。在该标准中,规定了国II 阶段(标准中表1的技术要求)和国III 阶段(标准中表2的技术要求)的汽油的质量要求。标准实施日期为2006年12月6日,国III 阶段的汽油标准的实施过渡期到2009年12月31日。从技术指标上分析,目前国II 阶段的汽油在硫含量指标上与欧II 汽油一致,国III 阶段的汽油在硫含量、苯含量等主要指标上与欧III 阶段的汽油一致。 2. 我国现行柴油产品标准情况 目前我国现有的柴油标准有GB 252-2000《轻柴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GB/T 19147-2003《车用柴油》推荐性国家标准。GB 252-2000的实施时间为2002年1月1日,GB/T 19147-2003的实施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GB/T 19147-2003标准规定的车用柴油质量水平相当于欧II 阶段的柴油标准。 3. 北京地标汽、柴油产品标准情况 北京市地方标准为DB11/238-2004《车用汽油》和DB11/239-2004《车用柴油》。这两个标准的实施日期均为2004年10月1日。在这两个标准中都规定了满足国家第II 阶段和第III 阶段排放要求的两个不同质量水平的汽、柴油标准,即京标A 、京标B 。京标A 的实施时间为2004年10月1日,京标B 的实施时间为2005年7月1日起。也就是说,目前北京市场上执行的是京标B 的汽、柴油标准。在主要技术指标如汽油的硫含量、苯含量、烯芳组成,柴油的十六烷值、硫含量和多环芳烃等方面与欧洲第III 阶段的汽、柴油质量一致。目前京标B 的汽油标准在烯芳组成等方面与国III 标准存在差异。 4. 我国汽油车排放标准、柴油车排放标准情况 在轻型车方面:目前我国执行的是GB 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I )》,即通常所说的国II 阶段的排放法规,相当于欧II 排放标准,其执行时间为2005年7月1日。将要执行的是GB 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 、IV 阶段)》,即国III 、国IV 阶段的排放法规,相当于欧III 、欧IV 的排放标准。在这个标准中规定自2008年7月1 日

汽车排放标准

汽车排放标准

黄标车是定为汽车发动机排放尾气不合格的车辆,国三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国四也是排放标准,比国三高一级档次,绿标车是汽车排放尾达到了国三以上标准的车辆。 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量标准是什么? 2013-09-17 11:09 匿名| 浏览12118 次 分享到: 2013-09-17 14:57 网友采纳 热心网友 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相当于欧Ⅲ和欧Ⅳ标准的汽车尾气排放中国标准。中国Ⅲ号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我国目前执行的第Ⅱ阶段标准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30%,并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开始实施,北京将在今年提前实行。 据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罗毅介绍,环保总局早在2001年就启动了相当于欧Ⅲ标准的中国标准的制定。据参与该标准制定的清华大学污染控制研究所所长傅立新教授透露,北京地方性标准草案绝大部分内容参照了欧洲的欧Ⅲ标准,OBD和冷启动等要求都被保留。 目前,世界汽车排放标准并立,分为欧洲、美国、日本标准体系。欧洲标准测试要求相对而言比较宽泛,是发展中国家大都沿用的汽车尾气排放体系。并且,由于我国的轿车车型大多从欧洲引进生产技术,中国大体上采用欧洲标准体系。新标准对汽车发动机性能和燃油性能提出新的要求,同时要求在汽车电控系统中增加专门监测排放控制系统工作状态的车载诊断系统,这一点正是新标准的核心,将实时控制汽车燃油和排放的精确度。 由于OBD能从发动机的运行状况随时监控汽车是否尾气超标,一旦超标,会马上发出警示。在我国目前燃油品质无法得到有效保证的情况下,汽车企业对搭载OBD存在较大担心。目前,国外已进入OBD-Ⅲ系统时代,对汽车尾气进行检测、维护和管理一体化操作,以满足更高的环境要求。而国内的很多引进车型国产化后都减去或关闭OBD,新标准施行后企业生产的新车必须增配OBD。但是,考虑到油品等问题,OBD的全面实施有可能推迟一年。 究竟该买哪种车型 新标准过渡期,国家环保总局将采取“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方法,逐步推行车型的更新换代。不过,在新标准未出台前,究竟购欧Ⅱ还是欧Ⅲ,依然

欧洲III号排放标准

欧洲III号排放标准- 1.何谓欧洲环保标准 有关环保的话题灸手可热,其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欧洲环保标准,尤其以欧I、欧Ⅱ标准出现的频率最高,那什么是欧I、欧Ⅱ标准呢?以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吨这类车辆为例,在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31日这个阶段,必须达到排放标准的限值为: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不得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以上便是我们平常所提到的欧洲I号标准。到2004年1月1日后,这个标准又有所提高,汽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2.2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5克/公里,柴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1.0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7克/公里,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08克/公里,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欧洲II号标准。如果仅考虑排放量,执行欧Ⅱ标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将比欧I标准减少30%到50%。而欧洲Ⅲ标准是目前欧洲、美国正在实施的真正意义上的低污染排放标准。据专家介绍,我国实行欧洲标准的影响:7辆执行欧Ⅱ标准的汽车,就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14辆执行欧Ⅲ标准的汽车,才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汽车排放从欧Ⅱ到欧Ⅲ,不是像欧Ⅰ到欧Ⅱ那样简单,提升幅度大了很多。欧Ⅲ排放标准比欧Ⅱ在NEDC和燃油蒸发排放检测项目上的内容有所变化,欧Ⅲ标准中增加了低温HC/CO排放检测、车载诊断系统检测和在用车排放检测。从欧Ⅱ到欧Ⅲ执行不同的排放控制技术,欧Ⅱ排放标准只要求三元催化器及发动机改进措施两项,而欧Ⅲ排放则还包括改进的催化转化器涂层、催化剂加热及二次空气喷射。可以看出,欧Ⅲ排放控制技术要比欧Ⅱ复杂和困难得多。欧洲汽车排放标准见表1。 表1欧洲汽车排放标准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63批)

— 3 — 附件一: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63批) 序号 企 业 名 称 车辆型号名称 型式核准号 一、摩托车 HD125-4G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050008-00 1 广东大福摩托车有限公司 SJ125-2G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050007-00JW100T-V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3690026-00 2 广东广本机电有限公司 JW125T-V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3690027-00KA125-2A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3-00KA125-5B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4-00RA125-4B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5-003 广州番禺豪剑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 RA125-5B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6-00SY100T-2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2510012-00SY110-20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2510015-00SY110-22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2510013-004 广州三雅摩托车有限公司 SY110-23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2510014-00HS110ZH-5正三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C520003-005 河北恒胜金河摩托车有限公司 HS150ZH-3正三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C520004-00DLS125-5V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8040020-00DLS125-9V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8040034-006 江门气派摩托车有限公司 DLS150-V 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8040029-00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

— 100 — 附件三: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 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19批) 序号 企 业 名 称 车 辆 型 号 名 称 型 式 核 准 号 一、轻型汽油车 YZK1022E1轻型载货汽车 CN QQ G4 Z2 00280006-00YZK1022E1A 轻型载货汽车 CN QQ G4 Z2 00280007-00YZK1022E1AS 轻型载货汽车 CN QQ G4 Z2 00280005-00YZK1022E1ASY 轻型载货汽车 CN QQ G4 Z2 00280008-00YZK1022E1AY 轻型载货汽车 CN QQ G4 Z2 00280009-00YZK1022E1L 轻型载货汽车 CN QQ G4 Z2 00280010-00YZK1022E1Y 轻型载货汽车 CN QQ G4 Z2 00280011-00YZK1030E 轻型载货汽车 CN QQ G4 Z2 00280002-00YZK6510E1轻型客车 CN QQ G4 Z2 00280004-001 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YZK6510E1S 轻型客车 CN QQ G4 Z2 00280003-00BH7165AY 轿车 CN QQ G4 Z2 01810027-00BH7165MY 轿车 CN QQ G4 Z2 01810026-00BH7204AY 轿车 CN QQ G4 Z2 01810029-002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BH7204MY 轿车 CN QQ G4 Z2 01810028-00BJ6438M16VA-PS 多用途乘用车 CN QQ G4 Z2 00390070-00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J6438M16VA-S 多用途乘用车 CN QQ G4 Z2 00390069-00QCJ6480M 乘用车 CN QQ G4 Z2 02290016-00QCJ6480MJ 乘用车 CN QQ G4 Z2 02290015-00QCJ7100L 轿车 CN QQ G4 Z2 02290005-02QCJ7130A2轿车 CN QQ G4 Z2 02290017-00QCJ7131A2轿车 CN QQ G4 Z2 02290018-004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QCJ7152A 轿车 CN QQ G4 Z2 02290014-00

欧五排放标准

2006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欧V、VI汽车排放标准。照理说,别人的新标准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发展,即使有,也不会那么直接。不过,这两个标准还是在业界引起了不大不小的震动,原因有二:第一,我们每年从欧盟大量进口汽车,新排放标准势必抬高部分进口车价格;第二,我们的汽车排放标准长期以来采取“紧盯欧盟”的做法,目标是在2020年前达到与世界排放标准同步,如果继续参考这两个新标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对于整个汽车行业都是很大的挑战。 2004年7月1日全国已经实现国Ⅱ排放标准,整个实施过程比较顺利,技术成熟,难度不大。按照“三年一提升”的规划,将在今年7月1日前全国范围内实现国Ⅲ排放标准(2010年7月实施国IV),但这次面临的困难不少,目前为止,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几个大城市实现国Ⅲ排放标准。 据中石化最近的权威透露:满足国Ⅲ标准,必须供应含硫量小于150ppm的燃油。这需要大量投入,初步估算约300亿元,并且技术改造需要时间,要到2009年末,才能普遍供应含硫量低于150ppm的燃油,这比规定的时间整整迟了两年半。只有满足国III标准的车辆加上满足国Ⅲ标准的油品,排放出的气体才能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缺一不可。所以,对于国Ⅲ排放能够顺利实施,不仅笔者存在疑问,据报道,政府相关部门也在郑重考虑是否推迟国Ⅲ标准的实施时间。 全球变暖趋势明显,保护环境更为紧迫,所以欧盟这次实施欧V和欧VI中间间隔的时间从先前的五年降低为三年,并且是一次比一次更严格的标准。 话说回来,欧V和欧VI虽然严格,但是它的侧重点是控制柴油轿车的排放。在欧洲,柴油轿车无论是从市场销售还是保有量都是举足轻重,近些年来,几乎每一款在欧洲投放的新车都必定配有柴油动力系统,这次通过欧V、欧VI汽车排放标准,主要对象瞄准柴油轿车,而这样的标准明显不符合我们的市场情况,虽然中国2006年汽车产销量超过500万辆,但其中柴油轿车的销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 欧洲从1992年起即开始实施欧I(欧I型式认证排放限值)、1996年起开始实施欧II标准、2000年起开始实施欧III排放限制、2005年起开始实施欧Ⅳ。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一般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以柴油机排放为例,欧洲二号标准要求柴油的含硫量为500ppm,欧洲四号标准压缩到50ppm,欧洲五号标准进一步提高到10ppm,要求是越来越严格。

机动车尾气以及排放标准

机动车尾气以及排放标准 目前发布《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0年度)》(以下简称《年报》),首次公布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首次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了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汽车排放标准。 一近年来机动车数量以及尾气排放概况 机动车保有量较1980年增加25倍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据《年报》统计,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2009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379.1万辆和1364.5万辆,同比增长48.3%和46.2%,机动车保有量接近1.7亿辆,同比增长9.3%,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25倍。其中,汽车6209.4万辆,摩托车9453.1万辆。按汽车排放控制水平分类,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25.4%,国Ⅱ汽车占31.8%,国Ⅰ汽车占25.7%,其余17.1%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 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给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2009年环境监测显示,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1/3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很多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空气污染已经呈现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加剧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同时,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频繁发生,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每年200多天的灰霾天气,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细颗粒物等污染物直接相关。 二汽车尾气及其危害 (一)概念 在车水马龙的街头,一股股浅蓝色的烟气从一辆辆机动车尾部喷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汽车尾气。 (二)危害 研究证实,汽车尾气排放物产生的光化学反应造成了近地臭氧水平过高,增大了有害气体的浓度,致使呼吸道疾病人数明显增多。 1.直接危害

中国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

中国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 温州二手车商城网提示: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而言,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起步较晚、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八十年代初期伊始采取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方案,具体实施至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3年我国颁布了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这一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尾气法规从无到有,并逐步走向法制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道路,在这批标准中,包括了《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三个限值标准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方法》、《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测量方法》三个测量方法标准。 第二阶段 在1983年我国颁布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我国在1989年至1993年又相继颁布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个限值标准和《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二个工况法测量方法标准,至此,我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态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体系;值得一提的是,我国93年颁布的《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采用了ECER15-04的测量方法,而测量限值《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采用了ECER15-03限值标准,该限值标准只相当于欧洲七十年代来的水平(欧洲在1979年实施ECE R15-03标准)。 第三阶段 以北京市DB11/105-1998《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尾气排放法规制订和实施的序曲,从1999年起北京实施DB11/105-1998地方法规,2000年起全国实施GB14961-1999《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等效于 91/441/1EEC标准),同时《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也制订出台;与此同时,北京、上海、福建等省市还参照IS O3929中双怠速排放测量方法分别制订了《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这一条例标准的制订和出台,使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国外九十年代初的水平。

美国联邦机动车排放标准

美国联邦机动车排放标准 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针对轻型车规定了两套标准,第一阶段(Tier 1)和第二阶段(Tier 2)。第一阶段法规1991年6月5日最终定稿发行,并于1997年开始全面执行。第二阶段标准1999年12月21日采纳,于2004年开始执行。 第一阶段标准 第一阶段轻型车标准适用于所有轻型机动车(LDV),例如乘用车(passenger car)、轻型卡车(light duty truck)、运动型多功能越野车(SUV)、小型货车(minivan)和皮卡(pick-up)。轻型车包括所有毛车重量(gross vehicle weight rating, GVWR)低于8500磅(约3856公斤)的车辆;毛车重量指机动车重量加上评估的货物重量。轻型车进一步分为如下子类: ★乘用车 ★毛车重量低于6000磅(约2722公斤)的轻型卡车(LLDT) ★毛车重量超过6000磅的重型轻型卡车(HLDT) 第一阶段的标准在1994年到1997年之间逐渐引入,应用于机动车整个寿命过程(10万英里,约16万公里,1996年有效)。法规还规定了一个中期标准,也就是当机动车行驶里程超过5万英里(约8万公里)时需要达到的标准。汽油车和柴油车标准的不同体现在柴油车NOx排放限制更松一些,这个规定适用于2003车型年生产的机动车。 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排放按照FTP75程序(the Federal Test Procedure)测量,用g/mile 来表示。除了FTP75程序,2000年到2004年之间SFTP程序 (the Supplement Federal Test Procedure)将逐渐引入。SFTP包括另外的测试工况来测量大量高速道路行驶状况下的排放(US06工况)和城市中开空调状况下行驶的排放(SC03工况)。 表1:美国环保局乘用车和轻型卡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FTP75,g/mile

欧洲排放标准

欧洲与中国排放标准 欧洲排放标准 欧洲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和欧共体(EEC)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实现的,欧共体(EEC)即是现在的欧盟(EU)。排放法规由ECE参与国自愿认可,排放指令是EEC或EU参与国强制实施的。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1992年前巳实施若干阶段,欧洲从1992年起开始实施欧Ⅰ(欧Ⅰ型式认证排放限值)、1996年起开始实施欧Ⅱ(欧Ⅱ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0年起开始实施欧Ⅲ(欧Ⅲ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5年起开始实施欧Ⅳ(欧Ⅳ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汽车排放的国标与欧标不一样。国标是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制定的国家标准。欧标是欧共体国家成员通行的标准。欧标略高于国标。 中国排放标准 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起步较晚、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采取了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方案,其具体实施至今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I、国II、国III、国IV。 第一阶段 1983年我国颁布了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这一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尾气法规从无到有,并逐步走向法制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道路,在这批标准中,包括了《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三个限值标准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方法》、《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测量方法》三个测量方法标准。 第二阶段 在1983年我国颁布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我国在1989年至1993年又相继颁布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个限值标准和《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二个工况法测量方法标准,至此,我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态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体系;值得一提的是,我国93年颁布的《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采用了ECER15-04的测量方法,而测量限值《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采用了ECER15-03限值标准,该限值标准只相当于欧洲七十年代来的水平(欧洲在1979年实施ECE R15-03标准)。

上海将在今年4月30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精)

上海将在今年4月30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4月30 据悉,上海市提前实施国五标准,目前国四车只允许卖到 日。 据悉,上海市提前实施国五标准的车辆主要是二大类,一类是总质量小于3500千克的轻型汽油车,另一类是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为配套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上海市已经在2013年11月起全面供应了国五的汽柴油,为确保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奠定了基础。 市环保局表示,相比较于国四标准,国五标准轻型车氮氧化物可以降低25%,重型车氮氧化物可以降低43%,按照本市机动车年度注册登记总量统计,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详细的国五达标车型可以在市环保局查询。 根据通告规定,目前可以销售的国四标准车辆,必须是向市环保局完成登记的脱硫除尘库存车,具体车辆、型号、数量可以在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和上海汽车服务行业协会的相关网站上查询,这些车辆的销售截止期是4月30日,也就是说5月1日开始不能销售这部分库存国四车辆了。 市环保局强调,各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的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车辆的排放等级。 三种情况可延后注册登记 4月30日起,国四标准车辆在上海地区将停止办理注册登记,但考虑到过渡期的特殊情况,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在4月30日以后继续办理: 在4月30日前用户已经买入的国四车辆; 已经向本市环保部门备案并且在4月30日以前签订销售合同或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库存国四车辆; 4月30日以前经由外省市向本市转藉的国四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时间以本市公安车管部门受理时间为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长期在沪的外地牌照机动车,车主如有意向变更为上海牌照,且车辆非国五标准,必须在4月30日前前往现在的车辆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否则也将相应失去原车辆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资格。 7月起外环以内限行黄标车 升级排放标准的同时,本市对黄标车的限行也将进一步加大。今年7月1日起,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快速道路和地面道路(含S20外环高速,及S20外环高速与G1501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

国五排放标准

国五排放标准 国五标准,相当于欧盟的欧五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截至2013年1月,国五标准还在征集意见阶段。 上海市将于2014年4月30日(不含30日)起提前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1.介绍 国五标准[1]相当于欧盟的欧五标准,欧盟已从2009年起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升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 使用新标准的汽柴油将减排多项污染物,削减PM2.5的排放。从国四到国五,环保等指标进一步加严,其中硫含量从50ppm降到10ppm,油品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意见稿还将车用汽油牌号由90号、93号、97号修改为89号、92号、95号。 研究结果表明,车用汽柴油品质升级对减排的贡献很大,第五阶段替代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将至少实现10%和7%的氮氧化物减排。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均会得到有效控制。实施新标准后,燃油中的硫含量仅为此前的五分之一,而且由于油品质量提高,燃烧也将更加充分,因此可以直接减少尾气中PM2.5的排放。 2.降低标号 尽管环保、汽车和石化行业有诸多激烈交锋,分歧也较大,但国内最严汽油标准的送审稿在端午节前夕的争议中“落槌”通过。该标准借鉴北京经验,将汽油标号[2](辛烷值)从90号/93号/97号降至89号/92号/95号。 多位受访专家证实,如果一切顺利,汽油国五标准有望于2013年三季度出台。 据了解,由于各行业的利益诉求不同,因此,对该标准的态度也不一样。一边是汽车专家担心取消高标号油品导致油耗加大、排放增多;一边是石化专家担心维持高标号油品会导致炼油成本上升。 3.上海4月30日起实施国五标准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8批)

— 80 — 附件三: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 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8批)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车 辆 型 号 名 称 型 式 核 准 号 一、轻型汽油车 HFC6470AHF 轻型客车 CN QQ G4 Z2 00890019-00HFC6470AHR3F 轻型客车 CN QQ G4 Z2 00890020-00HFC7200C2轿车 CN QQ G4 Z2 00890022-00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HFC7240C2轿车 CN QQ G4 Z2 00890021-00BJ1021MMD43多用途货车 CN QQ G4 Z2 00420011-01BJ1021PHD44普通货车 CN QQ G4 Z2 00420012-012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BJ5021XXY12厢式运输车 CN QQ G4 Z2 00420013-013 北京市清洁机械厂 BQJ5021ZLJ 自卸式垃圾车 CN QQ G4 Z2 01310001-00 4 标致雪铁龙集团 UARFJ(2.0L 汽油机 AT)雪铁龙C4 PICASSO(乘用车) CN QQ G4 Z2 00380011-00 BMW 320i PG51M 轿车 CN QQ G4 Z2 06970044-00BMW 325i PH11M 轿车 CN QQ G4 Z2 06970045-00BMW 330i PM31轿车 CN QQ G4 Z2 06970046-005 德国宝马汽车集团 BMW 335i PM71轿车 CN QQ G4 Z2 06970047-00DFL7202MEC 轿车 CN QQ G4 Z2 02370018-00DFL7202VEC 轿车 CN QQ G4 Z2 02370017-00DFL7250MEC 轿车 CN QQ G4 Z2 02370020-006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DFL7250VEC 轿车 CN QQ G4 Z2 02370019-00HG7154CAA 轿车 CN QQ G4 Z2 01750022-00HG7154CAM 轿车 CN QQ G4 Z2 01750021-007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HG7180CAA 轿车 CN QQ G4 Z2 01750020-008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HFJ1011GD4货车 CN QQ G4 Z2 00400018-01

欧洲汽油车废气排放标准

欧洲汽油车废气排放标准(参考) 标准欧Ⅰ 欧Ⅱ 欧Ⅲ 欧Ⅳ 实施 时间 1995年底前 1995-2000年 2000-2005年 2005年底起 HC 1.1% 1.1% 0.66% 0.46% CO 4.5% 4% 2.1% 1.5% NOx 8% 7% 5% 3.5% PM 0.36% 0.15% 0.1% 0.02% 欧洲柴油车废气排放标准(参考) 标准欧Ⅰ 欧Ⅱ 欧Ⅲ 欧Ⅳ 实施 时间 1995年底前 1995-2000年 2000-2005年 2005年底起 HC+NOx 1.36% 0.9% 0.56% 0.3% CO 2.72% 1.0% 0.64% 0.5% PM 0.196% 0.1% 0.05% 0.025% 换成欧洲计算方式(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就是 欧Ⅰ型式认证排放限值 车辆类别基准质量(RM)kg 限值g/km CO HC+NOx PM 第一类车全部 2.72 0.97(1.36) 0.14(0.20) 第二类车 1级RM≤1250 2.72 0.97(1.36) 0.14(0.20) 2级 1250<RM≤1700 5.17 1.40(1.96) 0.19(0.27) 3级 RM>1700 6.90 1.70(2.38) 0.25(0.35) 欧Ⅱ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车辆类别基准质量(RM)kg 限值g/km CO HC+NOx PM 汽油机柴油机汽油机非直喷柴油机直喷柴油机非直喷柴油机直喷柴油机第一类车 _ 全部 2.2 1.0 0.5 0.7 0.9 0.08 0.10 第二类车 1级RM≤1250 2.2 1.0 0.5 0.7 0.9 0.08 0.10 2级 1250<RM≤1700 4.0 1.25 0.6 1.0 1.3 0.12 0.14 3级 1700<RM 5.0 1.5 0.7 1.2 1.6 0.17 0.20 欧Ⅲ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车辆类别基准质量(RM)kg 限值g/km CO HC NOx HC+NOx PM 汽油机柴油机汽油机汽油机柴油机柴油机柴油机 第一类车全部 2.3 0.64 0.2 0.15 0.50 0.56 0.05 第二类车 1级RM≤1305 2.3 0.64 0.2 0.15 0.50 0.56 0.05 2级 1305<RM≤1760 4.17 0.80 0.25 0.18 0.65 0.72 0.07 3级 1760<RM 5.22 0.95 0.29 0.21 0.78 0.86 0.10 欧Ⅳ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车辆类别基准质量(RM)kg 限值g/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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