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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出版社第三版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名词解释

高教出版社第三版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名词解释
高教出版社第三版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名词解释

本文档由中南大学法学院14级本科生马欢军整理,收纳了漆多俊主编高教出版社出版的第三版红皮书内的大部分经济法名词解释,分享给广大备考同学。

1.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目标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可以简化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价值是指经济法在客观上所具有的能供人们利用的某种性能和功效。

3.经济法理念是人们对于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实现人们预想的经济和社会理想目标的信念。

4.经济法的原则,是指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

5.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

6.经济法制裁:有关国家机关强制经济法义务违反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付出代价,以履行其经济法责任。

7.法律适用,指有关国家机关依据实体法规定的行为规则及法律后果,并按程序法规定的程序,对当事人遵守或违反法律的行为及情节进行认定,并决定当事人是否和怎样承担具体的法律后果的活动或指上述活动中的各项制度。

8.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国家对市场竞争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9.垄断:作为一种结构状态,垄断是指经济力高度集中,是企业的资本、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的大规模化。

作为垄断行为,主要是指形成垄断状态或谋求形成垄断状态的各种行为,以及凭借垄断结构状态(垄断地位)所实施的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还包括几家企业通过协议等方式联合限制竞争的行为。

10.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在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12.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参与垄断协议的各个经营者处于某一种商品生产经营链条的同一个环节或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13.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参与垄断协议的各个经营者处于某一种商品生产经营链条的不同环节或阶段,是一种上游与下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14.价格固定协议:直接或间接固定买卖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的协议、决定或安排。

15.专业化协议是指互为实际或潜在竞争者的当事人之间,对各自生产的产品种类进行分配,从而使每一生产商只专门生产一部分或一定范围的产品而其他产品则由其他当事人专门生产。

16.标准化协议是指若干企业之间约定当事人生产的产品均须符合特定标准的要求如果企业的产品不符合该标准的要求,则不能进行生产,或者不能进行销售。

17.联合抵制是指同行业的一些共谋者出于将特定竞争者驱逐出市场的目的,而集体拒绝与市场上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

18.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19.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20.相关产品市场:指根据产品的特性、价格及其使用目的,从消费者的角度可以相互交换或者相互替代的所有产品和/或服务。

21.相关地域市场:指相关企业供应或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地域,这个地域内的竞争条

件与邻近地域显著不同。

22.索要垄断价格: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3.掠夺性定价: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24.拒绝交易:单个卖方拒绝向特定买方,尤其是零售商或者批发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25.限定交易:是指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26.搭售是指卖方在向买方提供某种商品或者服务时,通过合同规定或者其他手段,要求买方同时购买另一种或几种商品或者服务。

27.价格歧视一个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如果对于相同的交易采用不同的交易条件,由此使某些交易对手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这种行为属于歧视行为。

28.经营者集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

29.行政垄断指凭借行政权力而形成的特殊垄断,具体而言是指政府或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30.政府限定交易即政府或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产品,限制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

31.地区贸易壁垒指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或本地产品流向外部市场。

32.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基于某种政策考虑,对特定行业、特定组织或特定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一项法律制度。

33.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是指国内反垄断法超越领土范围,适用于在国外产生的但对国内有影响的一切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

34.本身违法原则是指由于某些行为的反竞争效果十分明显,反垄断执法机构无须对行为的竞争效果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考虑行为的合理性单凭构成行为的证据就可认定行为违法。

35.合理原则是指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对行为的反竞争效应和某些正面效应进行合理性分析,只有当它们不合理地限制竞争的时候,才能认定它们构成违法。

36.反垄断法中的承诺是反垄断法执法机关和被调查的经营者之间一致同意的解决反竞争行为的一种方式。

37.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遵循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最大利益的市场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则是与之相反的一个概念。

38.市场混淆行为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商业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相混淆的行为。

39.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40.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41.虚假宣传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其商品或服务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开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产生误解的行为。

4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3.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不是以品质、价格及服务争取顾客,而是利用顾客的射幸、暴利心理,以利益不正当地影响顾客对商品或服务的正常选择的行为。

44.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市场交易中,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

45.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4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7.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但并不包括所有物品。不动产不作为“产品”对待。军工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

48.产品质量,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

49.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它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法的过程中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它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产品的用户、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50.产品质量监督体制,是指国家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设置的管理机构以及处理各管理机构之间权责关系的制度。

51.产品质量标准,指对产品的结构、规格、质量、检验方法等作出的技术性要求与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

5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并颁发认证证书,证明企业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制度。

53.产品质量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据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要求,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对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予以证明的制度。

54.产品召回,是指对于流通中存在设计、制造系统性缺陷的产品,在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情况下,经营者采取发布公告、通知等措施收回缺陷产品,并免费修理或更换的制度。

55.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

56.产品责任,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有缺陷产品致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57.产品“瑕疵”,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质量标准。在产品买卖关系中,生产者、销售者依法或依合同应对消费者、使用者作出质量承诺或保证。

58.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侵害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59.国家投资经营法,是规范国家投资经营行为,调整在国家投资经营过程中有关各方主体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0.广义的国有资产就是指国有财产,是指以国家名义拥有的一切财产;狭义的国有资产仅指经营性国有财产。

61.经营性国有资产又称企业国有资产,是作为生产要素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国有资产。

6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不投入生产经营的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称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国有资产以及尚未启用的国有资产。

63.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64.国有资产法是在调整国有资产的取得、使用、管理、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5.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

或者调剂等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66.国家投资是指利用国有资产进行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是指用于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的投资。流动资产投资,是指用于购置流动资产的投资。

67.国家投资管理体制是关于国家投资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划分的制度。

68.核准制是政府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按照明确的范围、内容、程序和办理时限,决定是否准许企业实施的制度。

69.备案制,是指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又不属于应当核准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投资企业向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投资主管部门对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的项目予以备案的投资管理制度。

70.国有企业,是指企业资本全部由国家投入,或国家投入的资本在所投资企业中处于控股地位,或虽不处于控股地位但能实际控制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依法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体。

71.凡国家全资或国家控股的企业统称为国有企业,关于国有企业的组织和经营管理的法律,即为国有企业法。

72.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使非流通股转变为流通股。

73.宏观引导调控:或称宏观调控,是这样的一种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国家从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角度,运用计划、各项经济政策及调节手段,引导、约束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实现国家预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74.宏观引导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5.计划法是宏观引导调控法的中心环节,或可称之为“龙头法”。

76.经济政策法,就是指体现国家各项基本经济政策实体性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是国家宏观引导调控法体系中的主体部分。

77.计划是指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对资源条件和外部环境作出分析,经过预测确定未来的行动目标,并以此制订未来行动方案。

78.计划法是调整计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计划法主要调整计划程序关系;广义的计划法则除调整计划程序关系以外,还调整计划实体关系。

79.计划指标是计划内容、目标、任务的具体化和数量表现,是对国家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规模、速度、结构、效益和效率等总体性活动的特征和状况的数量界定。

80.产业政策法是调整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1.产业结构政策,是指关于社会生产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的政策。

82.产业扶持政策法是产业结构政策法的核心内容,它主要规定需要扶持的产业的种类及扶持的手段等方面的内容。

83.产业调整政策法专指对衰退产业进行调整的法律。

84.产业技术政策是指政府所制定的用以引导和干预产业技术进步的政策。

85.产业组织政策法以产业组织理论为指导,是产业组织政策的法律化。

86.“马歇尔冲突”,即处理好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之间的矛盾。

87.中小企业是指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88.财政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通过收支活动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

89.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政关系是指在以国家为主体而发生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以及财政管理过程中的社会关系。

90.预算即国家预算,指一国政府依法定程序编制、审查和批准的关于未来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收支的计划。

91.预算法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组织和管理国家预算的法律依据,是财政法的核心。

92.基本预算法:规定预算管理级次及权限、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等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等基本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基本表现形式是宪法、财政法和预算法等。

93.特别预算法:为了保证国家某种特殊预算需要,如战争特别预算、公债偿还特别预算、重大自然灾害特别预算等,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94.年度预算法:为了编制年度的国家预算而制定的法律,或者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批准的年度预算法案。

95.预算管理体制指有关预算管理的机构和级次、预算管理权限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等规定的法律制度,是确定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的根本财政制度。

96.预算收入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利用国家强制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而筹集的,以保证国家政治、社会、经济职能得以实现所必需的财政资金。

97.预算支出是国家为了实现其政治、社会和经济的职能,依照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政策的要求,对所筹集的预算收入在具体使用方向和数额等方面作出的安排。

98.预算管理程序:指国家在管理预算活动中必经的工作环节和过程。

99.预算的编制指国家根据一定的要求,制定年度预算资金筹集和分配计划的具有固定内容和形式的活动。既是一种程序又是一种活动。

100.财政体制法是指一个国家制定的关于各级政府在财政管理权限和财政收支方面的一项基本制度。

101.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制度指国家依法确定的各级政府在处理公共事务和履行职能方面的职权。

102.财政转移支付法是指调整一个国家内部地区或区域在经济和财力上的差距,使其达到均衡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3.国债,又称“金边债券”,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104.公募法:即由国家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国债的方法。又分为直接公募和间接公募。

105.公卖法:即政府通过委托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出售国债的方法。

106.摊派法:即政府将国债发行额分配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或者用国债来全部或部分顶替现金偿还债务或支付经费的方法。

107.包销法:即政府按一定条件与金融机构协商并由其先全部承购,再转向社会推销的方法

108.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09.政府采购法是调整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向市场进行政府采购的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110.税收是人民以要求并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为目的,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的财产以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从而供国家提供公共服务之需的一种活动。

111.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过程中国家、征税机关和纳税主体等各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

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2.税收要素,又称为课税要素,是指所有税种的税收(法律)关系得以全面展开所需的共同的基本构成要素的统称。

113.税收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税收主体可以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大类.

114.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反映了征税的深度,是课税要素中的核心要素。税率可以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

115.商品税,国际上通称“商品和劳务税”,也称为流转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116.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117.营业税,也称销售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或称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118.消费税,也称货物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119.关税,是指由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120.所得税指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的总称。

121.企业所得税,是指以企业为纳税人,以企业一定期间的纯所得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122.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123.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124.个人所得税,指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125.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 年的个人,应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纳税。

126.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 年的个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127.财产税,是指以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由对特定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

128.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开发、利用资源的数量或价值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29.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房产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主体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130.土地税是以土地为征税对象,由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的总称。

131.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32.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土地权利而获取收益的主体,就其土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33.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财产税。

134.车辆购置税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所购置的车辆价格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35.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的凭证为征税对象,而向凭证的书立、领受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36.烟叶税是以烟叶为征税对象,向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37.税收征收管理法,简称税收征管法,是调整在税收征纳及其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8.税务管理是国家税务机关依据税法对税务活动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139.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纳税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有关变动时,在法定时间内就其经营情况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制度。

140.纳税申报制度是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与纳税有关各类事项的一种制度。

141.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审查活动。

142.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金融法意义上的金融,是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货币资金的信用融通活动。

143.金融市场是货币资金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以信用为基础、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进行资金融通的场所。

144.金融法是调整金融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通常分为两大类型: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金融交易关系和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国家金融监管与调控关系。

145.金融交易关系:是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非金融机构主体之间因金融活动(业务)而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146.金融监管关系:是指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实施监管而产生的关系。

147.金融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主管机关以稳定币值、促进经济增长为目的,对金融市场实施调节和控制而产生的关系。

148.金融调控法是指调整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主管机关以稳定币值、促进经济增长为目的,对金融市场实施调节和控制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9.中央银行是制定和执行一国货币金融政策,实施金融调控与监管,维护一国金融稳定的特殊金融机关。

150.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为了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而采用的各种调节货币供求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是各国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责。

151.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实现其政策目标的政策手段。根据货币政策工具的调节职能和效果划分,货币政策工具分为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和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三类。

152.政策性银行是为贯彻、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政策而专门经营政策性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专业银行。

153.政策性银行法:是规定政策性银行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的宗旨、性质、地位、业务领域与方式、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内容。

154.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主体对金融监管对象所采取的检查、督促和领导、组织、协调、控制活动。

155.保险业监管是指国家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对保险业和保险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活动的总称。

156.证券监管,是指证券监管主体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对证券发行、交易以

及证券经营机构等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的规范性监督管理活动,包括代表政府的证券监管机关的政府监管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机构的自律性监管。

157.证券业自律监管,是指证券业自律组织和会员制的交易所通过其行业自律规范对证券机构和会员进行的监管。

158.外汇管理,又称为外汇管制,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对所辖境内的外汇收支、兑换、借贷、转移和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施的管理或管制。

159.外汇管理法是调整在外汇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0.经常项目外汇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非贸易收支和无偿转移。

161.资本项目外汇是国际收支中因资本的输入和输出而发生的跨国界收支项目,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资本项目按期限划分为长期资本往来和短期资本往来。

162.价格是商品与货币交换比例的指数。

163.价格机制是一种经济调节机制,在商品经济中是经济机制的组成部分。

164.直接价格管制指政府直接制定特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165.制止价格垄断:合理的价格同充分的竞争密不可分,只有反对垄断,保护竞争,才能使价格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

166.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167.不正当价格行为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并通过价格形式实施的损害国家利益或消费者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并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68.变相提价和变相压价是指经营者采取抬高等级或压低等级的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从而变相提高或压低商品或服务价格的行为。

169.社会平均成本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成本是构成价格的主要部分,是制定价格的最低界限。

170.价格总水平也叫一般价格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加权平均水平。

171.价格总水平调控是指国家利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进行干预和约束,以保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实现。

172.价格监督检查是指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管理相对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以保证价格法的具体规定得以实现的活动。

173.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74.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在制定和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项目前,召集各利益相关方充分听取意见,就拟调、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制度。

175.税收代位权、撤销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务,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让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收机关可以行使代为权、撤销权。

176.《谢尔曼法》现代反垄断法最早产生于美国。美国国会于1890 年通过了《谢尔曼法》,它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同时也标志着现代经济法的诞生。

177.税收保全是指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使税收收入得以保全而制定的各项制度。

178.税收强制执行制度:在纳税主体未履行其纳税义务,经由征税机关采取一般的税收

征管措施仍然无效的情况下,通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税收征纳秩序和税款入库的制度

179.商业银行接管:当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银监会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180.清税离境制度,附条件地限制出境,即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要求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组织其出境。

181.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要求采购人可就有关采购事项等与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符合预先规定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182.询价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仅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以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8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采购方式。

184.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以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

2015年版(余劲松主编著)国际经济法概论(学习笔记)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前言 1、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法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2、不同的观点: ①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所调整的仅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间及国家与国际组之间的关系 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3、我们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自然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一、国际经济法的对象 1、法的对象:指其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的部门的重要依据 2、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 3、国际经济关系分为:狭义的(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和广义的(包括狭义,也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与法人间、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际组织的经济关系) 4、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的理由: ①从国经际经关系来看,自然人和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 ②从当代的客观实际来看,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的跨国经济交往,愈加占有重要地位 ③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性 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 1、概念:指国际经济法应包括哪些基本法律规范,也即其外延问题 2、调整国际经济关第的法律层次: ①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合同法 ②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反倾销法、税法 ③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惯例 3、国际经济法之所以包含多种法律规范,主要是其主体及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决定 4、国际经济关系的统一性及其特殊性也决定了调整它的法律规范的多重性和复杂性 5、意义:将共则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归为一类,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顺应了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 2、调整对象: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不同国家私人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与其他国际法规范的不同: 国际公法: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政治、外交、军事以及经济诸方面的关系,历来以调整非经济性质的国际关系为主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国内经济法:调整国内经济组织、自然人间进行经济活动(包括涉外经济活动)所产生

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 个人学习笔记精编 呕心沥血整理版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总论【预计分值6分左右】 【考点一】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包括所有人-自然人。组织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考点二】民事行为】(★★)1.无效的法律民事行【【合同】。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合同】 民事行为合同 欺诈、胁迫无效损害国家利益,为无效合同。 未损害国家利益为可撤销合同。 乘人之危无效可变更、可撤销 恶意串通无效无效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无效无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合同 无效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民事行为,属于无 效民事行为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 的无效纯获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接受赠与、奖励,日常生活行为]直接有效 (1)重大误解(2)显失公 平 可变更、可撤销可变更、可撤销 3..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合同]被撤销后,视同无效民事行为[合同],自民事行为开始[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考点三】代理;一.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二.代理权的滥用与无权代理;1.代理权的滥用(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2)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2.无权代理-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3.表见代理-有理由相信【表见代理行为属于有效行为】 【考点四】-经济仲裁;一、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方式,自愿选择仲裁委员会。 2.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官与民的纠纷](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三、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1)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有仲裁协议法院不受理 2.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3.仲裁协议的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仲裁范围;[如约定继承纠纷仲裁](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4.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1)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裁定(2)法院为大。 【考点四】诉讼管辖;

周三多版管理学必背名词解释考研复习期末复习

周三多《管理学原理》名词解释 1.管理: 管理是管理者为了有效实现组织目标、个人发展和社会责任,运用管理职能进行协调的过程。 管理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管理应当是有效的; 管理的本质是协调; 协调是运用各种管理职能的过程。 2.管理的职能: 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 3.管理的自然属性: 管理的出现是由人类活动的特点决定的;管理是人类社会劳动过程中一种特殊职能;管理也是生产力。 4.管理的社会属性: 管理是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而进行的具有特殊职能的活动;管理从来就是为了统治阶级、生产资料所有者服务的;管理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应; 5.管理者的角色: 人际角色(代表人、领导者、联络人)、信息角色(发言人、监督者、传播者)、决策角色(企业家、风险应对者、资源分配者、谈判人) 6.管理者的技能: 人际技能:成功与别人打交道并与别人沟通的能力。 技术技能:运用管理者所监督的专业领域的过程、惯例、技术和工具的能力。 概念技能:把观点设想出来并加以处理以及将关系抽象化的精神能力。 7.中国古代管理思想: 宏观的治国学和微观的治生学。顺道、重人、人和、守信、利器、、对策、节俭、法治。 8.泰罗制的三个观点: ①科学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达到最高工作效率; ②达到最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代替旧的经验管理; ③实施科学管理的核心问题是,要对管理人员和工人在思想上和精神上来一个彻底的变 革。 9.泰罗制的五项制度: ①对工人提出科学的操作方法,以便合理的利用工时,提高工效; ②在工资制度上实行差别计件工资制; ③对工人进行科学的选拔、培训和提高; ④制定科学的工艺规程,并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利推广; ⑤将管理和劳动分离,管理工作称为计划职能,工人的劳动称为执行职能。 10.泰罗制的四点评价: ①将科学引入管理领域,并创立了一套具体的科学管理方法,这是管理理论的创新,为 管理实践开辟了新局面; ②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生产的发展,适应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由于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的分离,使管理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有了实践基础; ④把人看做纯粹的“经济人”,而忽视了工人之间的交往以及工人的感情、态度等社会 因素的影响。

经济法笔记整理_6_18

经济法笔记整理_6_18

经济法笔记整理 1.宏观调控——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结活动和经济运行总体因素实行全局性干预。 “宏观”:是宏观经济学所研究对象,宏观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的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 “调控”: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的行为。 2.特征:国家主体性;对象宏观性(对象是宏观经济或经济宏观运行;目的宏观性;方式宏观性(财产调控方式,税收调控方式,金融调控方式,宏观经济计划);依据法定性 二.宏观调控关系 1.总量平衡: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平衡(e.g.信贷政策、税收政策) 2.结构优化:(e.g.产业结构——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率问题;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年龄组成、技能组成、性别组成;地区结构)3.就业充分(*工资、劳动所得是每个人生存基

础;注:并不是每个人均有工作即视为就业充分*国家有义务承担就业机会,完善劳动保障,提高就业率) 4.国际收支平衡(目前中国要拉动内需) 思考:某省政府解决本省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向全省各企业下发文件,作出承诺,企业每雇佣一名本省下岗职工,政府每月向该企业补贴200元。问:这是否属于宏观调控? 答:不属于。根据宏观调控定义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而这里省政府仅对局部地区特定人进行调控,所以不属于宏观调控。 第三章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经济法的原则:国家在调整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贯彻于经济法立法、司法、执法始终的准则。(符合原则:良法;不符合原则:恶法)第二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管理学-周三多(第五版)管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

管理学-周三多(第五版)管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

一、名词解释。 管理对象是相关资源,即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可以调用的资源通常包括原材料、人员、资金、土地、设备、顾客和信息等。 有两类信息不值得管理者去获得1:信息的收益较高,而其获得成本也更高 2:信息的获取成本较低,但其收益更低。信息评估的关键:在于信息的收益和获取成本进行预先估计,即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及方式的选择及调整过程。 量本利分析法也叫保本分析或盈亏平衡分析法,是通过考察产量、成本和利润的关系以及盈亏变化的规律来为决策提供依据的方法。 社会责任---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 管理幅度也称组织幅度,是指组织中上级主管能够直接有效地指挥和领导下属的数量。 组织层级---由于组织任务存在递减性,从最高层的直接主管到最低的基层具体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层次,这种层次便成为组织层级。

组织变革就是组织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组织中的要素及其关系进行调整,以适应组织未来发展的要求。 所谓权变的组织设计是指以系统动态的观点来思考和设计组织,它要求把组织看成一个与外部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的开放式组织系统。 分权是指决策指挥权在组织层级系统中较低管理层次上的分散。 目标管理是指企业根据决策确定的目标,从上至下,再从下至上,上下结合反复协商,确定一定时期各个部门或组织成员的分目标,并为各分目标的实施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和控制的一种计划制定与实施方法。目标管理是一种参与管理,也是一种授权管理 从组织范围角度出发,把人的需要具体化为员工切实关心的问题——双因素理论 需要层次理论---从社会文化的系统出发,对人的需要进行分类,通过提供一种为满足的需要的框架,寻求管理对象的激励效率,称之为需要层次理论。 授权就是组织为了共享内部权力,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而把某些权利或职权授予下级。 绩效评估是指组织定期对个人或群体小组的工作行为及业绩进行考察、评估和测度的一种正式制度。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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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周三多管理学第四版考试试题

周三多管理学第四版考 试试题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周三多管理学第三版期末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在管理的基本职能中,属于首位的是()。 A. 计划 B. 组织 C. 领导 D. 控制 2. 政策指导矩阵属于()。 A. 集体决策方法 B. 有关活动方向的决策方法 C. 风险型的决策方法 D. 定量决策方法 3. 要确保“事有人做,人有事做;事得其人,人得其事”,需做好管理中的()工作。 A. 计划 B. 组织 C. 领导 D. 控制 4. 根据明茨伯格的“十角色理论”,管理者在人际关系方面主要扮演()角色。 A. 监听者 B. 传播者 C. 联络者 D. 发言人 5. 企业通过加强市场营销,提高现有产品或服务在现有市场上的市场份额,这是()战略。 A. 市场开发 B. 产品开发 C.市场渗透 D. 成本领先 6. 乐观决策原则的理论基础是()。 A. 假定未来状态中的最有利情况必然发生 B. 假定未来状态中的最不利情况必然发生

C. 假定未来状态中的最有利情况肯定不发生 D. 假定未来状态中的各种情况以同等可能发生 7. 要明确企业计划的外部条件,关键是()。 A. 定量预测 B. 定性预测 C. 环境预测 D. 销售预测 8. 考察一个组织分权程度的关键在于()。 A. 按地域设立部门 B. 按职能设立部门 C. 按顾客设立部门 D. 决策权或命令权是保留还是下放 9. 某企业在成立之时根据业务活动的相似性设立了生产、营销、财力等各个管理部门,近年来,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产品由原来的单一品种发展出三个大的品种,它们的制造工艺和用户特点有很大不同,因此各个部门的主管都感觉到管理上有诸多不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进行如下组织结构调整。() A. 按职能标准划分部门 B. 按产品划分部门 C. 按地区划分部门 D. 设立矩阵组织 10. 下列不属于组织结构特性的是()。 A. 复杂性 B. 分权性 C. 规范性 D.集权性 11. 如果组织面对的是竞争程度较高的市场,那么下列通常不是其决策重点的是()。 A. 如何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动向 B. 如何对竞争对手的行为做出快速反应 C. 如何才能不断向市场推出新产品 D. 如何降低生产成本

自考法学类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笔记

中共东溪镇委员会 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东溪镇党委、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党委扩大会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镇委镇工委 东溪镇党政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印 (共印25份)

2009工作要点 2009年,将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年,是实现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的一年。新的一年里,我镇工作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农民收入为中心,围绕一个主线(加快发展),抢抓两大机遇(拉动内需、项目投入),主攻三大工程(学习教育工程、富民增收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力求四个突破(新农村建设上有新突破、城镇建设上有新突破、畜牧发展上有新突破、特色产业上有新突破),落实五个措施(抓目标责任考核的硬措施、抓重点工作落实的硬措施、抓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硬措施、抓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硬措施、抓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的硬措施),进一步开创我镇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预期奋斗目标:致力打造镇村靓丽,文化繁荣,经济昌盛的新底庙,全镇农业生产总值达13825.3万元,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4088.5万元,新增个体商业门店165个,招商引资1400万元,种植烤烟10000亩,收购270万斤,猕猴桃套袋1.6亿只,新修通村公路12公里,畜牧养殖突破8万羊单位,发展特色经济作物6800亩,输出劳务5920人次,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60元,人均净增长9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国际经济法笔记整理

一、术语 重点看FOB、CFR、CIF、DAT、DAP 二、公约 1、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约期到来前,已有根据显示一方当事人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 2、根本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3、公约的适用: (1)主体范围(营业地标准): ①国籍不需要考虑 ②营业地时明确的,即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事实应被知晓 ③当事人,合同的民事或商事性质不予考虑(针对民商分立国家) (2)客体范围(不适用于): ①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 ②经由拍卖的销售 ③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执行令状的销售 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⑤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⑥电力的销售 ⑦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 (3)公约适用法律关系的范围: 第一,不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 第二,不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引起的有关货物所有权的问题 第三,不涉及货物对人生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第四,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4)公约的适用根据: ①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适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减损其效力)②非缔约国当事人的适用(一方或双方不是缔约国;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选择必须是明示的;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5)中国的保留 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保留 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 4、公约关于交货地点的规定: (1)有约定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 A 涉及运输时,货交第一承运人 B 特定地点交货 第一,合同不涉及运输 第二,合同标的物为: 特定物:具有单独特征不能用其他东西替代的,只能在特定所在地完成交货 特定化货物:该货物存放地或所在地 尚待生产或制造的货物:货物加工地或制造地 第三,双方当事人在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时已经知道货物的存放地,加工地或制造地 C 其他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的卖方营业地交货

管理学周三多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管理:是指组织为了达到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通过各项职能活动,合理分配、协调相关资源的过程。 管理对象:是相关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可以调用的资源通常包括原材料、人员、资金、土地、设备、顾客和信息等。 道德:通常是指那些用来明辨是非的规则或原则。 有两类信息不值得管理者去获得: 1、信息的收益较高,而其获得成本也更高。 2、信息的获取成本较低,但其收益也更低。 信息评估的关键:在于信息的收益和获取成本进行预先估计,即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及方式的选择及调整过程。 量本利分析法:也叫保本分析或盈亏平衡分析法,是通过考察产量、成本和利润的关系以及盈亏变化的规律来为决策提供依据的方法。社会责任: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 管理幅度也称组织幅度:是指组织中上级主管能够直接有效地指挥和领导下属的数量。

组织层级:由于组织任务存在递减性,从最高层的直接主管到最低基层具体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层次,这种层次便成为组织层级。 组织变革:就是组织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组织中的要素及其关系进行调整,以适应组织未来发展的要求。 权变的组织设计:是指以系统动态的观点来思考和设计组织,它要求把组织看成一个与外部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的开放式组织系统。 分权:是指决策指挥权在组织层级系统中较低管理层次上的分散。目标管理:是一个全面的管理系统,它用系统的方法,使许多关键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并且有意识地瞄准,有效地和高效地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孔茨)。 双因素理论:是指从组织范围角度出发,把人的需要具体化为员工切实关心的问题。 需要层次理论:从社会文化的系统出发,对人的需要进行分类,通过提供一种为满足需要的框架,寻求管理对象的激励效率,称之为需要层次理论。 授权:是指组织为了共享内部权力,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而把某些权利或职权授予下级。 绩效评估:是指组织定期对个人或群体小组的工作行为及业绩进行考察、评估和测度的一种正式制度。 组织文化:是组织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并且为组织成员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本组织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管理学名词解释周三多版本

名词解释 1、管理:组织为了达到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通过各项职能活动,合理分配、协调相关资源的过程。 (1)管理的载体是组织。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政治党派、社会团体以及宗教组织等。 (2)管理的本质是合理分配、协调相关资源。所谓“合理”,是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的,因为具有局限性和相对的合理性。 (3)管理的对象是相关资源,即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调用的资源,包括原材料、人员、资金、土地、设备、顾客和信息,其中人员是最重要的,所以管理要以人为中心。 (4)管理的职能活动包括信息、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 (5)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而该目标是个人力量无法完成的,这也是组织设立的原因。 2、技术技能:管理者掌握和熟悉特定专业领域中的过程、惯例、技术和工具的能力。 3、人际技能:成功地与别人打交道并与别人沟通的能力。 4、概念技能:产生新想法并加以处理,以及将关系抽象化的思维能力。 5、运筹学:是一种分析的、实验的和定量的方法,专门研究在既定物质条件下,为达到一定目的,如果最经济、最有效地使用人、财和物等资源。P20 6、决策科学化:决策要以充足的事实为依据,按照事物的内在联系对大量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遵循科学的程序,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P21 7、全面质量管理:由顾客需求和期望驱动企业持续不断改善的管理理念。P22 8、学习型组织:具有持续不断学习、适应和变革能力的组织。P22 9、精益生产:企业把客户、销售代理商、供应商、协作单位纳入生产体系,同他们建立起利益共享的合作伙伴关系,进而组成一个企业的供应链。P23 10、精益思想:根据客户需求定义企业生产价值,按照价值流组织全部生产活动,是要保留下来的、创造价值的各个活动流动起来,让用户的需要拉动产品生产,暴露出价值流中所隐藏的muda,不断完善,达到尽善尽美。P23 11、核心资源:有价值的、稀缺的、不完全模仿和不完全替代的资源,它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P24 12、核心能力:组织内的集体知识和集体学习,尤其是协调不同生产技术和整合多种多样技术流的能力。P24 13、决策:管理者识别并解决问题的过程,或者管理者利用机会的过程。P84 (1)决策的主体是管理者,因为决策是管理的一项职能。管理者既可以做个体决策,也可以做群体决策。(2)决策的本质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有多个步骤组成。 (3)决策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或利用机会。

自考法学类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笔记

自考法学类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形成性考核册参 考答案 作业1 略 作业2 一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

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她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她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误伤,能够给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 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

国际经济法笔记整理(大神吐血整理)

国际经济法笔记整理 一、术语 重点看FOB、CFR、CIF、DAT、DAP 二、公约 1、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约期到来前,已有根据显示一方 当事人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 2、根本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 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3、公约的适用: (1)主体范围(营业地标准): ①国籍不需要考虑 ②营业地时明确的,即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事实应被知晓 ③当事人,合同的民事或商事性质不予考虑(针对民商分立国家) (2)客体范围(不适用于): ①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 ②经由拍卖的销售 ③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执行令状的销售 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⑤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⑥电力的销售 ⑦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 (3)公约适用法律关系的范围: 第一,不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 第二,不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引起的有关货物所有权的问题 第三,不涉及货物对人生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第四,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4)公约的适用根据: ①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适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减损其效力) ②非缔约国当事人的适用(一方或双方不是缔约国;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选择必须是明示的;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5)中国的保留 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保留 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 4、公约关于交货地点的规定: (1)有约定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 A 涉及运输时,货交第一承运人 B 特定地点交货 第一,合同不涉及运输 第二,合同标的物为: 特定物:具有单独特征不能用其他东西替代的,只能在特定所在地完成交货 特定化货物:该货物存放地或所在地 尚待生产或制造的货物:货物加工地或制造地

周三多管理学第五版名词解释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周三多管理学第五版名词解释总结 篇一:管理学周三多第五版复习要点 一,管理:特点:目的性,依存性,知识性定义:管理者为了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个人发展和社会责任,运用管理职能进行协调的过程内涵:A.管理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b.管理应当是有效的c.管理的本质是协调D.协调时运用各种管理职能的过程。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角色:人际,信息,决策技能:技术,人际,概念二,思想:泰勒,泰罗—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管理十四原则。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1(1978-1986)2 (1987-1991)3(1992-) 三,原理:特征:客观性,概括性,稳定性,系统性。意义:1掌握管理原理有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避免盲目性。2研究管理原理有助于掌握管理的基本规律。3对于管理原理的掌握有助于迅速找到解决管理问题的途径和 手段。六,决策:定义:管理者识别并解决问题以及利用机会的过程。原则:满意原则,要想达到最优,要1获得与决

策有关的全部信息2了解全部信息的价值所在,并据此制定所有可能的方案3准确预测每个方案在未来的执行结果。依据:管理者在决策之前以及决策过程中尽可能的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信息。类型:1长期决策与短期决策2战略决策,战术决策与业务决策3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4初始决策与追踪决策5程序化决策与非程序化决策6确定型,风险型和不确定型。特点:目标性,可行性,选择性,满意性,过程性,动态性。过程:1诊断问题,识别机会2识别目标3拟定备选方案4评估备选方案5作出决定6选择实施战略7监督和评估。影响因素;1环境2过去决策3决策者对风险的态度4伦理5组织文化6时间 七,计划:概念:名词:用文字的形式表述的,在未来一定时间内组织及组织内部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文件。动词:为了实现决策所确定的目标,预先进行的行动安排。内容:5w1h。计划和决策是相互渗透,有时是不可分割的。决策是计划的前提,计划是决策的逻辑延续。性质:1计划工作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的服务2计划工作是管理活动的基础3计划工作具有普遍性和秩序性4计划工作要追求效率,类型:长期和短期,业务财务人事,具体性指导性,程序性和非程序性,战略性计划和战术性计划。编制计划过程:1确定目标2认清现在3研究过去4预测并有效的确定计划的重要前提条件5拟定和选择可行性行动计划6

《经济法概论》笔记.doc

《经济法概论》笔记 第一编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 1、“经济法”这个概念,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年的《自然法典》中首先提出来的。进入20世纪以来,德国学者首先使用了这一概念。 2、深入研究并准确了解经济法的概念的重要性:(1)健全我国经济法制的需要。(2)发展经济法科学和搞好经济法教学的需要。 3、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4、经济关系:是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称物质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 5、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 6、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是因为:(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所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2)体现了国家经济管理的职能,体现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体现了“国家之手”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3)市场经济情况下,虽然市场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但它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滞后性和一定的盲目性,决定了国家协调经济运行的必要性。(4)实践证明,只有既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进行必要的国家协调,才能保证国民经济高效正常运行。 7、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在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企业的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简称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4)社会经济保障关系;(在对作为劳动力资源的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简称为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8、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3)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的其他法的部门。 9、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是指在整个法的体系中,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其重要性如何。/ 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法的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0、为什么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1)凡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就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每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必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就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决定于经济法是否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第一,经济法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过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第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是可以分开的,有自己的特征的。 11、经济法的巨大作用表现在:(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经济法笔记整理

经济法笔记整理 经济法笔记整理 1.宏观调控--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结活动和经济运行总体因素实行全局性干预。 "宏观":是宏观经济学所研究对象,宏观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的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国家预算 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 "调控":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的行为。 2.特征:国家主体性;对象宏观性(对象是宏观经济或经济宏观运行;目的 宏观性;方式宏观性(财产调控方式,税收调控方式,金融调控方式,宏观经济计划);依据法定性 二.宏观调控关系 1.总量平衡: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平衡(e.g.信贷政策、税收政策)2.结构优化:(e.g.产业结构--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率问题;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年龄组成、技能组成、性别组成;地区结构) 3.就业充分(*工资、劳动所得是每个人生存基础;注:并不是每个人均有工作即视为就业充分*国家有义务承担就业机会,完善劳动保障,提高就业率)4.国际收支平衡(目前中国要拉动内需) 思考:某省政府解决本省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向全省各企业下发文件,作出承诺,企业每雇佣一名本省下岗职工,政府每月向该企业补贴200元。问:这是否属 于宏观调控? 答:不属于。根据宏观调控定义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

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而这里省政府仅对局部地区特定人进行调控,所以不属于宏观调控。 第三章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经济法的原则:国家在调整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贯彻于经济法立法、司法、执法始终的准则。(符合原则:良法;不符合原则:恶法) 第二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社会本位原则--侧重从社会整体角度协调社会利益之间关系(本位:放在首位之意。社会利益:归根到底是对个体利益、群体利益的协调) 思考:1.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答:*社会是一个群众的组合,国家是一个组织 *国家可以代表公民但社会不能代表其他 *社会是虚体、国家是实体 *社会利益强调多元性,国家利益强调一元性 2.国家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关系? 答:*国家利益是一抽象概念,政府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政府利益基本符合国家利益,它有自身利益 的偏差 1.社会本位原则与《民法通则》区别--《民法通则》是个体本位而非社会本位2.社会利益=社会成本(尽可能小)+社会收益(尽可能大) 社会成本有形:道德规范 无形:制度成本、政府补贴 二.效率与公平原则 1.效率:经济效率--用同样的资源消耗,获得多大产出

周三多管理学原理第五版全套复习题及答案

管理学原理第五版复习题精选 第一篇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1、人际技能,概念技能,技术技能 2、非正式组织 3、社会人 4、需求层次论 5、双因素理论 6、X理论,Y理论,超Y理论,Z理论 7、程序性决策,非程序性决策 8、整体性原理,综合性原理,人本原理,责任原理,效果、效率、效益 9、企业伦理道德,功利主义道德观,社会契约道德观 10、管理哲学 二、问答题: 1、简要介绍西蒙、法约尔、泰罗关于管理的基本观点 2、管理活动具有哪些基本职能?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3、一个有效的管理者需要扮演哪些角色?需要具备哪些技能? 4、科学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你怎么认识其优缺点? 5、霍桑实验的主要结论是什么?(人际关系学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行为科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介绍法约尔组织管理论的主要内容 7、简述管理科学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的主要观点 8、简述ERP思想的主要内容 9、什么是系统?系统有哪些基本特征?系统原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0、如何理解责任原理?责任原理的本质是什么? 11、有哪几种主要道德观?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体现? 12、你是如何理解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 13、管理有哪些基本方法? 答案 一、名词解释 1、人际技能指成功的与别人打交道并与别人沟通的能力;概念技能指把观点设想出来并加以处理以及将关系抽象化的能力,把组织视为一个整体,掌握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技术技能指运用管理者所监督的专业领域中的过程、惯例、技术和工具的能力。 2、非正式组织:在正式组织中由于特定的经常性交流而形成的一群人,一般以感情为纽带,以维护共同的利益为特征,在性格、业余爱好以及感情相投的基础上,遵循大家所接受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甚至能左右组织中的每一个人。 3、社会人:指在工作中将物质利益放在次要位置而将与周围人的友好相处、满足社会归属的需要放在首要位置的那种人。 4、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马斯洛将需要分为五级,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感情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他的需要层次理论有两个基本论点,⑴人的需要取决于他已经得到了什么,尚缺少什么,只有尚未满足的需要能够影响行为;⑵人的需要都有轻重层次,某一层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另一个需要才出现。 5、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将影响工作的因素分为两类,一类因素当其不具备时人们会抱怨,而具备后人们只是不再抱怨,而不能产生激励作用,这类因素一般与工作条件和环境有关,称为保健因素,如公司管理,监督措施,人际关系,工作条件,薪金,地位等;另一类因素当其不具备时不能产生激励作用但也不会导致很大不满,而当其具备时就能产生激励作用,这类因素一般与工作内容和工作本身相关,成为激励因素,如工作的性质,成就感,赞赏,提升,责任,在工作中的成长等。 6、x理论指⑴人的本性是坏的,一般人都有好逸恶劳、尽可能逃避工作的特性;⑵对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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