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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提高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同意,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切实发挥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带动力,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和目标要求

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领导和指导本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

主要责任: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四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发展青年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五是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六是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七是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目标要求:(一)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

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三)工作有效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四)人民群众满意。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基层党建工作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更加体现群众意愿,群众权益得到有效实现、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情况;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情况。

(二)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情况;定期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各类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情况;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情况;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情况;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情况。

(三)党员队伍: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党员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情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四)基层民主:党内事务公开,扩大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情况;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扩大公推直选范围情况;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议事规则,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坚持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情况;推行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五要”(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工程情况。

(五)保障体系: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督促检查、组织考核情况;农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经济待遇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设施的建设、管

理、使用情况;基层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深入开展“三走遍、三走进”、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干部作风改进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六)工作创新: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分类开展情况;抓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成效明显,在县级以上有一定影响的载体创新情况;树立和宣传先进集体、个人典型情况;总结和推广成功工作经验情况。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具体程序是:

(一)开展自查。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县委组织部。

(二)述职评议。在年度考核会议上,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并将述职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存档。内容为:责任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党员队伍、民主政治、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工作创新方面等。会议发放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评议表,参加会

议人员对党建述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三)组织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实地察看、座谈测评的方式进行。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查阅被考评单位有关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的文件、会议 (记录)等资料和日常工作的档案材料。抽样调查,考核组根据被考评对象的实际,分别随机抽查和实地察看若干个科股室、村(社区)、企业(班组)等。实地察看,考核组实地察看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或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座谈测评,考核组与被考评或抽查单位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体或个别座谈,并进行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参加座谈测评人员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办)一般不少于30人,县直单位可参考单位年度考核参加人数。

(四)综合评定。考核组对照考评细则,对被考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汇总、计分,其中受到上级部门总结、宣传、表彰、推广的特色工作、创新工作,实行奖励加分。按照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较差(60分以下)四个档次,提出初步

考评意见,向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作出专题汇报。经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上报县委。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下发工作通报,并向被考评单位党组织反馈考核结果,提出评价和建议。

六、考核结果运用

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评选先进党组织要从考核优秀的单位产生,每年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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