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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火工品管理办法----------------------------------- 2

2、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7

3、岗位安全责任制度----------------------------------8

4、火工品采购申请制度------------------------------- 9

5、火工品检查制度---------------------------------- 10

6、火工品管理例会制度 ------------------------------12

7、火工品使用审批制度------------------------------ 13

8、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14

9、火工品的购买、储存及运送管理制度-----------------16

10、放炮工工作制度----------------------------------18

11、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23

12、爆破材料销毁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31

13、雷管捡除、保管、上交制度------------------------32

14、奖罚制度----------------------------------------33

第一章火工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规范火工品管理程序,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及各煤矿(矿井)认真遵守执行。

第一节组织机构

为促进火工品管理工作的进行,从组织上保证火工品的管理,经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各副矿长、各副总、各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办公室由安全副总(兼)。

办公室电话:8043

第二节组织机构职责

一、矿长是煤矿火工品管理工作的主持者,对煤矿火工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煤矿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贯彻有关火工品管理有关规

定;负责煤矿火工品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完善;责成煤矿经理层做好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解决煤矿火工品管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二、煤矿总工负责煤矿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批准各煤矿(矿井)按规定报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技术性文件;是煤矿火工品管理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组织制定煤矿火工品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火工品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指导参与火工品重大事故的抢险处理工作。

三、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火工品管理相关工作。

四、煤矿安全副总在总工的领导下,对火工品管理技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协助总工审查火工品管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火工品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一通三防部在煤矿总工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有关火工品管理的规定,并认真组织落实;对各煤矿(矿井)的火工品管理业务进行指导,并协助解决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查火工品管理方案和措施,并制定矿井火工品管理技术文件,审批制度;协助解决火工品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参与火工品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六、安监科对火工品管理负责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指令中有关火工品管理相关规定,并严格落实;负责对火工品管理管理规定及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煤矿(矿井)存在的火工品管理重大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七、生产技术部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火工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认真组织落实;督促检查矿井生产过程中有关火工

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责及时提供可靠的地测资料,为火工品管理技术管理提供依据;参与公司火工品管理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第三节地面运输及井下运输

第一条、火工品到本矿后,供应部门及时通知保卫科协同对火工品进行验收入库。

具体分工为:保卫科负责火工品专用车卸车现场至火工品库房的警戒和看护,供应部门火工品保管员负责火工品数量、质量的验收入库。

第二条、在炸药、雷管运送过程中,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验收

第三条、爆炸物品到货后,保卫科认真登记数量,由供应部门组织火工品保管员对爆炸物品的外观、包装、质量、数量进行验收。

第五章贮存、保养

第四条、火药、雷管库房存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火工品必须按品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第六条、火药库的库存数量、品种、规格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第六章领退

第七条、发放爆炸物品时,守库员、火工品保管员要认真核实安全员、放炮员的证件是否有效,人员与证件是否相符。

第八条、炸药、雷管的发放凭《领取火工品申请单》,经施工队领导、值班矿长逐级审批后方可发放,领取单位要用大写数字认真逐栏填写有关数字,不得涂改。

第九条、火工品保管必须认真检查《领取火工品申请

单》的签字和签章,齐全后方可发放。

第十条、放炮员、安全员要按每班每次使用火工品的数量认真填写《炸药、雷管使用情况登记表》,签字留存相关单位备查,保管员月底须向生产技术科上报当月火工品入库、消耗、库存数量,以便考核和制订下月计划。

第十一条、《炸药、雷管使用情况登记表》不得涂改、撕毁。

第十二条、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由放炮员、安全员亲自退回库房。严禁移交下班和私自存放。火工品保管员要对清退回库的爆炸物品及二联单认真清点、核对,在确认无误后和放炮员、安全员互相履行退库签字手续。

第十三条、火工品保管员要建立雷管、炸药编号及领取人员台账,以备公安部门检查。

第七章现场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现场使用时,班组长、安全员要对放炮员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

第十五条、火工品领取流程:施工单位开具《领取火工品申请单》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当日值班矿长签字审批后,调度室通知放炮员、安全员、保管员

等到场,放炮员、安全员到火工品保管员处登记并开具《火工品领退单》,各方签字后方可领取火工品,火工品领出后由保卫人员安全护送至井口。

第十六条、火工品清退流程:当班放炮员、安全员清点剩余退库的雷管、炸药,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通知保管员到库清退火工品,通知保卫人员到井口协同当班放炮员、安全员把退库火工品安全护送至火工品库,由火工品保管员现场清点、登记并开具《火工品领退单》,各方签字后由保卫人员护送至火工品库房入库。

第八章废旧民爆器材的销毁

第十七条、废旧炸药、雷管应及时进行销毁。废旧炸药、雷管销毁工作必须在县公安局的领导、安排下进行,销毁完毕,所有参加销毁工作的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盖章,记录交供应部门和保卫科备案。

第九章考核

第十八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一)非炮掘工作地点查出私藏火工品的;

(二)对火工品使用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严重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

第十九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使用单位停产整顿,直到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一)对没有严格按照“一炮四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操作的;

(二)未悬挂作业牌板,违反矿有关炮掘作业程序规定的;

第二十条、违反下列情况时拒绝发放:

(一)无证领取;

(二)证件与本人不符。

第二十一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一) 当班剩余火工品没有及时退库或私交下一班者,罚款500元;

(二)退库的火工品数量与领料单填写数目不符,除要查明原因外罚款200元;

(三)日期、班次不符罚款200元;

(四)签名与证件不符罚款100元;

(五)违反入库制度私自进入库内罚款100元。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员负责煤矿购进材料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登记,在矿长领导下工作。

2、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

3、必须对购进器材、设备认真按照发票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验收入库,防止票实不符。

4、必须对爆炸物品妥为保管,严禁雷管、炸药混放,领用库存余额应保持平衡,如有差错,应及时查对。

5、必须坚持收发、领退、保管制度,坚持八不发放制度。

6、必须掌握材料消耗情况,制定购买计划,同时对库房内物资应进行分类堆放,随时盘点。对库存材料心中有数,帐实相符。

7、必须服从领导安排,端正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好务。加强对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业务水平。

8、以上各条款与工资挂钩,如有违反,根据情况处罚5—20%工资。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矿每旬由火工品管理组长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带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重新发放并按价赔偿。

火工品采购申请制度

一、使用火工品的煤矿企业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提供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等相关责任人、矿分管领导、矿领导、上级公安机关签字生效的临时使用爆炸物品审批表。

2、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3、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4、煤矿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同意购买火工品的批复文件(必须经煤矿经理签字批准)。

二、我矿购买火工品,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

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三、我矿购买火工品,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

火工品检查制度

火工品的贮存应保证煤矿生产的需要,满足发放和清退的方便,应加强管理。本矿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火工品库应为平房,库门应安装两层。

二、守库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三、严格按照库房存放数额存放,不得超量存放。

四、库房里要用不燃性材料砌隔墙,隔墙的厚度不得小于24㎝,各种不同的爆炸材料贮存在不同的隔间内,各隔间内要有带单独出口的套间。

五、雷管和炸药要分开存放保管,禁止混装、混运、混放,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堆放,坚决遵守规程,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火工品实行当班领退制度,火工品领退由安全员、放炮员凭调度室出单共同到火工品库房领、退。电雷管必须由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领退火工品时,安全员、放炮员、火工品库房管理人员要详细核实火工品数目、编号、种类等后签字认可,同时由安全员在安全员报表上纪录领退数目,放炮员签字认可。

七、严格执行火工品发放“十不准”:

1、无批准手续不准存放;

2、无计划不准发放;

3、手续证件有涂改的不准发放;

4、无批准领运人员不准发放;

5、炸药箱、药箱无锁不准发放;

6、雷管无编号或编号不清不准发放;

7、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8、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9、酒后领取火工品不准发放;

10、违反上级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准发放;

八、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严禁烟火,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库房,需进库房的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九、火工品管理人员负责入库质量监督,火工品要妥善保管,坚决杜绝非法购买、制造、转让火工品行为。

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严禁电瓶车、拖拉机及其他车辆进入库区。

十一、火工品库守库员要巡查库区及库房周围,坚决制止在库房周围动用明火,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公安机关。

十二、火工品库守库员要昼夜巡逻,搞好防范保证在值班时间内不酗酒、外出、不会客,严禁与本库无关的人员进入库区。

十三、火工品库守库员要经常检查防盗设施和安全消防器材,随时清除库区及周围杂草卫生,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十四、火工品库守库员要认真执行警卫看守制度,对一切不符合规定和制度的加以制止。

火工品管理例会制度

1、每旬由火工品管理组组长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月火工品监督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作业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爆破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五、各工区工区长是本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工区长,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并予以通报。

5、必须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爆破员特种工种证,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6、严格执行作业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7、各作业区,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8、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的要按价赔偿。

火工品使用审批制度

第一条、炸药、雷管的发放凭《领取火工品申请单》,经施工队领导、值班矿长逐级审批后方可发放,领取单位要用大写数字认真逐栏填写有关数字,不得涂改。

第二条、守库员、火工品保管员要认真核实安全员、放炮员的证件是否有效,人员与证件是否相符。

第三条、火工品保管必须认真检查《领取火工品申请单》的签字和签章,齐全后方可发放。

第四条、放炮员、安全员要按每班每次使用火工品的数量认真填写《炸药、雷管使用情况登记表》,签字留存相关单位备查,保管员月底须向生产技术科上报当月火工品入库、消耗、库存数量,以便考核和制订下月计划。

第五条、《炸药、雷管使用情况登记表》不得涂改、撕毁。

第六条、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由放炮员、安全员亲自退回库房。严禁移交下班和私自存放。火工品保管员要对清退回库的爆炸物品及二联单认真清点、核对,在确认无误后和放炮员、安全员互相履行退库签字手续。

第七条、火工品保管员要建立雷管、炸药编号及领取人员台账,以备公安部门检查。

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

1、爆破器材库存放爆破器材时,各种雷管的箱子必须放在货架上,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3米。

2、禁止在货架上叠放雷管。

3、雷管箱距上层货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

4、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5、堆放导火索、导爆索和硝胺类炸药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6、库区必须设人守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7、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所购进的爆破器材应进行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及数量,并对爆破器材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

(2)对发放的火工产品必须履行相关制度及手续,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的坚决不予发放;

(3)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4)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5)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失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和使用。

盖州煤矿涉爆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全面加强涉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涉爆人员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涉爆人员正确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涉爆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涉爆岗位相关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涉爆人员,不得上岗。

2、涉爆人员上岗后同所在本矿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书》,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涉爆人员带领下,工作满3个月,方可独立上岗。

3、人力资源部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使用和审核;计划财务科负责涉爆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的提取及使用。

4、吊销涉爆证件的人员要停止工作,参加“三违”培训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返还《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5、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促进涉爆人员培训学习管理。

6、涉爆人员培训期间工资执行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培训工资有关规定执行,其出勤执行矿方考勤有关规定。

7、涉爆人员需按要求参加外出培训及本矿组织脱产和业余时间的培训,凡不按规定培训的,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按照矿方制定的培训学习制度执行。

8、所有在我矿上班的涉爆证件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9、职工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报销其培训费用。

10、职工取得相关证件后需从事相关工作岗位至少5年后方可从事其它岗位工作,若中途更换岗位(矿方安排的除外)则按实际工作年限比例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11、员工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件上岗后,需尽职尽责,对于工作不负责任,责任心不强的员工,主管科室科长有权解聘其特殊工种岗位,同时根据工作年限扣除其培训费用。

火工品的购买、储存及运送管理制度

1、供应部门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ldqu

o;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

3、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及时进行入库。

4、向井下运送时,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勾工、信号工,火工品严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运往井下炸药库。

5、押运员严格执行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押运,并亲自在规定时间内押往井下炸药库,中途不得换人,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6、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

7、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

8、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9、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

10、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

11、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12、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

爆破材料丢失的处理办法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室,发现自己保管、使用的爆破器材丢失,或者被他人盗走时,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2、发现保管、使用的爆破器材丢失,或者被他人盗走时,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保卫部门。

3、工作中发生拒爆现象时,爆破工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收集未爆的雷管,必须于当班交回药库。

4、爆破器材管理工收到爆破工交回的废雷管后,必须逐发登记废雷管编号、数量及爆破工改名。

5、如有未收集的废雷管,爆破工必须于当班向药库保管汇报遗失的雷管编号及数量,保管员对此作详细记录。

6、洗煤及运销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废雷管,利用专用木箱加锁存放,并予以登记,定期按规定程序销毁。

7、任何人在任何地点,捡到炸药、雷管均应及时交保卫部门或交给指定负责收缴电雷管的人员,不得擅自保存、转送他人、做私用或变卖。

8、本矿辖区内任何人、任何地点捡到炸药雷管均应及时交到保卫科,任何人不得擅自保存,或转送他人私用或变卖。

放炮工工作制度

一、所有放炮人员包括放炮、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

二、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担任,放炮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和“一炮四检”制。

三、放炮员必须有2年以上的采掘工龄,经过培训并领取合格证的人员担任,放炮员必须依照放炮规程进行放炮。

四、放炮必须将炸药、雷管分别放在两个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摆乱放,炸药必须放于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设备的安全地点,每次放炮时必须将炸药箱、雷管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五、在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提脚线,硬拽雷管、不得手提雷管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理顺理好,提住管端的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六、配装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需要数量为限。

1、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2、电雷管只许由药卷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电雷管装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必须将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

七、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用黄土填实,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和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放炮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都不得小于0.3m。

八、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爆管放炮和放糊炮、明炮。

九、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有损伤或者留有伞檐时不准放炮;装药前和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不准放炮;在放炮地点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不准放炮;炮眼内发现异状,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明显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放炮。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带班长、跟班矿长及时处理,在作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必须拒绝装药放炮。

十、放炮前,电气设备电缆工具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20m 以外,放炮前安检员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处应设警戒牌,栏杆或栓绳等标志。

十一、放炮母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1、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2、放炮母线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放炮线,严禁使用固定放炮线。

3、放炮母线在接线和电雷管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物、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4、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

方,并应保持在0.3m以上的悬空距离。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doc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 及 井 下 爆 破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管理制度 1、矿采购员必须按规定合法购买民爆物品。 2、采购员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专车运输,限速行驶,严禁使用三轮车、自行车及其他违章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押送工作由公司保卫科负责。 3、爆炸物品入库,采购员与库管员必须当面如数点清,并

在入库单上签字,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爆炸物品入库,库管员必须按规定分房存放〈雷管必须装入专用爆炸材料箱〉,并按规定关锁爆炸物品库房。 5、库管员是管理爆炸物品的第一责任人,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登记,发放雷管必须执行雷管编码的登记,并登记全编码的号码;领取雷管炸药人员必须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放。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6、各爆破工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本班班长审批后签字;爆破工携带经班长签字后的三联单,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取爆炸材料后,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从外观上检查质量和电雷管的编号是否相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 应将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和爆破事故处理情况填写爆破记录;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缴回爆炸材料库,由库发放人中验收签字。 7、库房内不准超量存放雷管、炸药,不准存放其他杂物,不能有电源、火源。 8、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雷管、炸药库,经库管员同意进入库房人员不能携带烟、火、手机、收音机、传呼机及其他带电、火等物资,所有进爆炸材料库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881-31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

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概述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职责。至于具体的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应根据各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分别确定。 安全生产是渗透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层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才可能实现。因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企业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通过这一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这样,劳动保护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才能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把工作做好。建立、健全和执行这个制度,就是使企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而使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因此,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地建立起来,并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国家发布了多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中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有很多规定,例如196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其中第一项规定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劳动保护机构以及劳动保护专职人员、班组、职工等的安全生产职责都做了要求,为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1997年原国家劳动部又颁布了《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务必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并执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

单位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

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3、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4、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5、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6、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7、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8、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9、爆破器材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须;须夜间装卸时,要有安全照明设备并加强警戒。 三、火工品领取清退管理制度 1、施工前,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由爆破员或爆炸作业班组长到爆破器材临时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 2、领取爆破器材时,要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进行仔细清点,并进行登记、签字; 3、领取的爆破器材要有专人保管,雷管要放在专用雷管箱内,运往施工工地后存放到安全地带备用; 4、当日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要及时退回炸药库,并仔细清点、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 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 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 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 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 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 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 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 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 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元。 30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 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 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 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 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 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 、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 、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0764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火工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火工品库火工品管理制度 (1) 1.前言 (1) 2.领导组织机构 (1) 3.责任划分 (1) 4.管理制度 (2)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2) < 消防管理制度 (2) 安全保卫制度 (2) 火工品装卸管理制度 (2) 库房管理制度 (2) 出入库管理制度 (2)

火工品库管理制度 — 1.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火工品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各架子队及火工品库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2.领导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经理 副组长:陈总监 成员:张部长、刘高工、曹高工 领导小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部,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 3.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部管段内涉及火工品的事件负责。设备物资部、安质部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

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设备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看押及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安质部负责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6)各分部物资部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物资部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7)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 (8)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安质部对火工品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9)各分部负责本区域火工品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分部经理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4.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库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天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项目安全总监、物资部、安质部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 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 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 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 必须专人领取, 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 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 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 禁 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 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 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 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 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 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 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 禁止采用

煤矿区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区队管理制度汇编 前言 根据《矿山安全法》及《企业职工奖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区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区队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

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对工作尽职尽责。

二、全队职工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及业务教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新招工人,未经培训的不准上岗,并建立师徒合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通过实践提高技术水平。 三、全队职工都要树立全局观念,整体意识,爱护和珍惜本队集体利益和荣誉,树立“队兴我荣、队败我耻”的竞争意识。 四、区队实行教育和奖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违反制度的职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 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尚应民 副组长:赵长存 成员:张云彩秦超高振华边建廷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双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日常“双基”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每半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建设工作及自检情况。

2、负责协调解决“双基”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抓好“双基”建设管理规划和实施办法及各种制度的贯彻、实施。 4、对“双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奖罚意见。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到其他单位交流学习。 6、深化完善精细控制管理模式。 二、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责任分工 1、队长:尚应民是区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对“双基”建设负总责,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及精细化管理的落实与考核。 每季进行补充完善“双基”建设管理规划和实施办法,并按时自检。 每季组织不少于二次到其他单位学习交流,并制定科学管理的作业计划。 负责组织召开区务会、班组长例会,并对优秀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负责每旬安全大检查及其他各项检察所查问题的落实整改。 负责对现场机电设备管理与日常维修及考核工作。 2、书记:赵长存是区队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者,负责上级安全指示,指令的贯彻落实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协助区队长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及精细化管理制度的深化和完善。 负责五项制度的规范运作,确保组织、内容、时间、效果、人员五落实。 负责抓好管理干部作风转变和职工安全思想教育,要把管理干部对安全工作负责程度作为管理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上不放心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对“三违”人员及时进行处罚帮教。 建立安全教育体系,浓厚教育氛围。 负责对本区队的安全副队长、班组长、验收员、群监员、青监岗员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做到奖罚分明,与效益工资挂钩。 3、技术负责人:秦超是区队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区队安全技术管理,职工技术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编号:SM-ZD-71206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第4条火工品使用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和管理,使用不好或一旦流失有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每一位职工有权力制止违法违规使用火工品的行为,有义务举报盗窃、破坏火工品及相关设施的行

火工品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火工品管理办法 (2) 2、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8) 3、火工品采购申请制度 (10) 4、火工品检查制度 (11) 5、火工品管理例会制度 (13) 6、火工品使用审批制度 (14) 7、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 (15) 8、侯甲煤矿涉爆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16) 9、火工品管理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18) 10、火工品的购买、储存及运送管理制度 (23) 11、爆破材料丢失的处理办法 (25) 12、放炮工工作制度 (26) 13、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31) 14、爆破材料销毁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38) 15、雷管捡除、保管、上交、奖罚制度 (41)

第一章火工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规范火工品管理程序,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及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认真遵守执行。 第一节组织机构 为促进火工品管理工作的进行,从组织上保证火工品的管理,经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各部(室)部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办公室有一通三防部部长(兼)。 办公室电话:5264766 第二节组织机构职责 一、煤业公司总经理是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的主持者,对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贯彻有关火工品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完善;责成煤业公司经理层做好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解决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二、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批准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按规定报批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 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1、严格控制井下炸药雷管的消耗量。调度室依据当月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合理编制各采掘队消耗计划,随当月作业计划一并下发,各区队炸药、雷管消耗量由保卫科汇总与调度室核对无误后每月结算一次。 2、火工品的到矿入库:保卫科火工品管理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存货,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平地安全,使用区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送至井下作业地点,箱子上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具体要求: (1)由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到调度室开具爆炸物品领退“四联单”、加盖单位主管章后有当天值班领导签字到炸药库领取。 (2)保卫科炸药管理人员审核符合规定后,由放炮员带至炸药库作为领用凭据。 (3)炸药库库管员发放火工品、填写实发数量并经放炮员、背药工确认签字后留第一联,其余三联由放炮员带至施工现场。

(4)爆破结束后班组长和瓦检工同时确认实耗雷管、炸药数量和剩余数量并二人签字,并由班组长和瓦检工签字确认。 (5)放炮结束后,剩余雷管由放炮员退库,剩余炸药在放炮员监督下由背药工退库,凡发现剩余雷管、炸药在作业现场存放,不及时退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6)炸药库库管员验收后填写退库数量并签字,由放炮员将第三联交通防科存查,第四联交调度室存查。第二联炸药库月底按部门分类交保卫科存查。 违犯以上条款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电雷管的编号管理:采用公安部门统一要求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按电雷管管体编号直接发放给放炮员,做到每一发雷管去向有记录。每位放炮员每天领取雷管不得超过200发(含200发)。发现一次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与发给放炮员的编号不相符合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放炮员领取电雷管必须对雷管编号和数量进行确认后方可签字,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次。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一、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1、炸药、雷管的储、运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有关制度和责任制, 所有放炮人员(包括放炮、送药、装药人员), 必须熟悉炸药、雷管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2、必须有严格的炸药、雷管领退、运输、使用的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3、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 并且固定在一个工作面。放炮过程中, 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有合格证, 并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4、放炮员在作业地点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箱内, 并加锁。要坚持用多少领多少, 用不了交回去的制度, 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和雷管箱应放在放炮警戒线以外、支护完整且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5、放炮员到达工作地点, 必须首先检查了解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瓦斯变化、炮眼布置和炮眼个数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后, 方可选择顶板完好, 避开电缆、铁轨、铁管、钢丝绳、金属支护、矿车等导体的地点, 装配引药。装配引药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6、放炮员必须保证放炮安全, 当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风流中瓦斯超限、有煤尘飞扬;工作面出现空顶、空帮, 支架不稳、歪斜不正、损坏失效、出风口碴料堆面达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风机停转、风量不足、温度高;炮眼位置、角度、方向、密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眼内粉末清除不净、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或不完好、放炮器不防爆或带故障;残炮、瞎炮未处理等情况时, 放炮员有权拒绝装放炮, 并立即汇报领导处理。 7、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剩余部分用粘土封实。严禁使用煤块,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

队干部分工管理制度 1、队长: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2、书记:全面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并进行正确引导,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队党、政、工、团各项工作,负责井上地面的综合治理与管理,协助队长搞好职工安全生产工作及职工思想工作。 3、安全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患、标准化等工作及井下各工作地点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全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考核,协助全队搞好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4、生产副队长:全面负责各生产班的生产、标准化及工程质量,负责验收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机电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机电工作,负责全队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追查落实处理重大机电检修事故,严格落实机电设备包机制,负责全队日常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日常管理,分管检修班人员的日常管理,并督促涉及机电方面一体化工作的标准化,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6、工会主席:全面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掌握职工思想状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7、技术员:负责日常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存档。负责全队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全队日常资料的撰写与保送。 8、办事员:协助队长搞好日常经营与管理,努力为全队节约成本,抓好成本管理,控制好全队的超支。负责全队的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及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工分的核算与报表的制定、工资的核算、领取和发放,日常工作的落实。 9、材料员:负责全队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配件的支领,督促回收、修理。 10、班长: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当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隐患的排查处理。 11、网员、青监岗员:监督井下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工作。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4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火工品仓库管理 1、持证上岗。 2、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入内; 3、严格执行双锁制度,禁止一人兼职; 4、爱护一切安全设施,发现安全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5、认真填写台帐和办理火工品领、退手续,做到帐面清楚、准确。 6、严禁执行县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库容规定》和其它规章制度及本矿制定的有关制度。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

二、火工品的领退 1、各队队长必须根据本队各班组的工作量合理安排火工品领取数量,不得滥开单据。 2、仓库保管员发放火工品前,必须检查爆破员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严禁发放火工品,否则将给予仓库保管员不低于20元罚款(炸药箱、雷管箱标准:箱体用木板做成,箱内不得有尖锐东西外露,防止扎破炸药、雷管;雷管箱内应有软质垫层;箱子必须加锁;箱子必须结实、严密)。 3、仓库保管员发放雷管必须严格按雷管编号准确发放,并认真登记。 4、本班组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必须交回炸药库房,严禁混用,否则处以爆破员不低于10/元枚(雷管)、10元/管(炸药)的罚款。

5、炸药箱、雷管箱必须专人专用,下班后直接交回库房,不准中途存放到其它任何地点,仓库保管员必须随时清理交回的炸药箱、雷管箱,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爆破员50元。 6、严禁同一人同时领用炸药和雷管。 7、严格按县公安局下发的统一表格执行签字手续,不准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仓库保管员10元。 三、火工品的运送规定 1、炸药、雷管不得在同一罐笼上下井。如果使用同一辆电机车运送,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米。 2、火工品在罐笼、机车内运送时,车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70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3、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4、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5、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高度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贞丰县岔河联营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月1日

岔河联营煤矿 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建设和谐矿区,造福矿区人民群众”的环境方针,搞好本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煤矿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矿区生活环境,使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煤矿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煤矿安全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尽量避免“谁污染、谁治理”的情况。从一开始就做好周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把“建设和矿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4、煤矿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三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煤矿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环保管理职责 我矿成立管理部门机构、由科、班组成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矿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煤矿生产场所周围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煤矿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网,由矿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矿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在我矿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煤矿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⑶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⑷组织煤矿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 度

火工品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火工品管理,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长:王明法 副组长:高建光 成员:孟飞、吴丹桂、张荣华、贾传勇、赵崇水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2、火工品管理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3、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4、工程科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科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5、综合工区负责火工品在本区域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区长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三、管理制度 1、火工品领导小组每旬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综合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4、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出现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5、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安全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6、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7、各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四、奖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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