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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的文件解读

关于《天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的文件解读
关于《天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的文件解读

关于《天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的文件解读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规定,现对《天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起草进行以下说明。

20.《关于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天府发〔2016〕3号)

三、拟实施主要条款的依据

第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2条:“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的权利,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川国土资发〔2018〕《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44号)第一条第三点:“以农户实际所使用的宅基地以及归农户独立使用的超标准现状房屋及附属设施(厨房、厕所、院坝)作为一个不动产单元进行调查。”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第八条:“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条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2.1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1.2.2一体登记原则:“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所有权登记应当与其所附着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第六十二条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第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第二条:“农村地区按照‘一房一户’‘一家一户’基本原则,为农村居民登记户口。‘一房一户’即一处(套)具有独立权属的住房,只登记一户户口。”

原则上一处宅基地对应一个农村户口簿,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购买失地农民保险、升学、当兵、继承、分户未分家,户口变为城镇户口前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多个户口共同申请一处宅基地情况。

建议:由户主(户代表和被委托人)填写《天全县居民家庭户成员表》,宅基地审批主管部门对多户共同申请一处宅基地的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性审查,确定登记“户”。

第十五条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第五条:“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第十六条依据:原文引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第六条。

第十七条依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2019年9月24日起实施)第四条:“对合法取得但没有规划条件的宅基地上的农房,属于《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属于《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经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2019年12月12日起实施)明确: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试点工作中发现农村房屋是普遍不能提供规划手续,农经发〔2019〕6号文件下发后各乡镇也处于工作交接期。建议:以本《细则》实施日期起,之前建造的房屋都按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文件分时段处理。《细则》实施后,利用宅基地新建房屋申请登记的,按农经发〔2019〕6号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8〕44号)第二条:“经批准修建的房屋有相关建房手续,但房屋超面积的仍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无相关手续的,以批准的宅基地面积上修建的房屋面积确权登记,宅基地超占部分上对应的房屋面积为超占房屋面积。”城镇规划区外,无相关建房手续的农房超面积计算:房屋每层建筑面积与宅基地审批面积对比,单层建筑面积大于宅基审批面积之和为该房屋超批准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依据:原文引用《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事宜的批复》(天府函〔2016〕190号)第一条第二点。

第二十条依据:《关于印发〈天全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天确权办发〔2014〕1号)第三条第一点:“凡属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提供权属证明材料,由权调人员、组、村、乡(镇)确认后予以确权。1987年以后改扩建、新占宅基地的按国土部门审批手续面积确权发证。”

第二十五条依据:《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的通知》(天府发〔2016〕3号)确定公路级别及建筑物控制区范围。(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事宜的批复》(天府函〔2016〕190号)第一条第一点:“对于临公路建筑退距不够的,凡居住在公路沿线的,按下列方式确权登记:能提供 1987 年县政府颁发的宅基地证,至今未改、拆、扩建的农户,按现状办屋檐滴水办理确权登记;提供1987年后审批手续的,按路政部门批准的临公路建筑退距为依据,符合的条件的,方能办理确权登记;国道351线、雅康高速公路沿线的农户,在351公路、雅康高速路修建前已建成,但退距不够的,按现状屋檐滴水办理确权登记;公路沿线因国家建设、风貌改造、线路拆迁等,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乡镇人民政府与农户签订了拆迁协议书的,需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符合规划要求的,方能按现状屋檐滴水办理确权登记。”

《关于印发天全县4 20强烈地震灾后重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府办法〔2013〕77号)第七条第三点:“公路两侧选址重建户:原址重建的,尽量保证重建房屋与公路有足够距离,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保证的,至少不得缩小原有距离。”

第二十六条依据:《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事宜的批复》(天府函〔2016〕190号)第一条第三点:“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与申请登记人不符合的,需提供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书面承诺并经村组确认后,方能以户主申请确权登记。”

解决问题:权源材料载明的权利人与申请人不一致问题。

第二十七条依据:原文引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第四条:“对于符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的农村宅基地混合用途但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上按宅基地用途认定。”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网上办理项目备案文件要求内容

网上办理项目备案文件要求内容 1、项目报建登记 *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项目分类(房建、市政、其他)*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立项文号*立项级别(部、省市、地市、区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总投资(万元)*总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拆除等)*工程用途 2、施工图审查登记 是否做施工图审(是、否)*施工图审查完成日期*工程名称*项目分类*送审号 *合格书编号*工程分类*投资总额*建筑面积*层次*高度结构安全性问题 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勘察从业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承担角色*专业名称)*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设计从业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承担角色*专业名称)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施工图审查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承担角色*专业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招标文件明细 备案信息 【勘察、设计】是否进行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项目分类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立项文号立项级别建设性质工程用途 *投资总额(万元)*计划招标时间 【施工图主要技术指标】【资质要求】【场地情况】信息 【施工图主要技术指标】*面积(m2)*层次 需要上传的招标文件明细: 1、立项批准(备案)文件* 2、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手续的批准手续的,提供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或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工程预算价的50%)*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代理合同、代理项目组成员名单* 7、招标控制法(或者标定)编制单位资格证书、编制合同* 8、邀请招标核准文件(要求邀请招标的)* 9、自行招标核准文件(要求自行组织招标的)* 10、资格审查方式核准文件(适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 11、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4、合同备案申请 勘察合同备案: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备案编号*合同编号*面积(m2)*合同价(万元) *建设规模2) *发包单位名称发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承包单位名称承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备案文件解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选址意见、环评批文、土地预审、节能审查,都不再是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 2017-01-1519:57 来源:国务院、固废观察 国务院日前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确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批文、土地预审意见、节能审查意见等都不再是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的前置条件,下面给大家具体分析新老规定的差异。 原规定: 原《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十二条规定: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可以看出,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批文、土地预审意见、节能审查意见等都是项目立项核准的前置条件。 新规定: 国务院日前新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第十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关于项目备案的报告格式

提示:项目备案需要以下资料:1、本备案报告;2、备案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准备好后请先将电子文件传过来初审一下,谢谢! 关于请求项目备案的报告(上行文格式)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驻地、占地面积、人资债、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转述到项目上)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或扩大生产规模等原因,说明实施这个项目的目的),拟实施“×××××”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报告于后,恳请准予备案。 一、项目建设目标 简要叙述项目建成后能达到的目标。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新征用(利用现有)土地××亩,建设生产性用房××平方米,引进×××先进技术,购置×××××(主要设备名称3项)等设备××台/套,建设××××生产线,×××生产能力达到×××。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测算,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流动资金及其它投资××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构成为,由企业自筹××万元、申请银行贷款××万元、其它资金××万元(其它资金来源要说明)。 四、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品年生产能力达到××(或新增生产能力×××),年新增产值××万元、利润××万元、税金××万元。同时可新增就业岗位××个。

五、建设期限 该项目计划工期××个月,即××年××月至××年××月,拟于××年××月开工建设。 六、环境保护 简要说明项目投产后生产过程在水、气、声、因废等方面对环境的影响,如不会造成破坏性影响则简要说明即可,如有负面影响应说明采取的环保措施。 特此报告。 附件:1.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年××月××日 主题词:工业项目备案报告 ×××××××公司办公室××年××月××日印 (共×份)

项目备案与立项管理办法

项目备案与立项工作程序 项目备案与立项是项目启动的必要环节,是规范项目信息管理,避免项目冲突,控制项目前期费用,启动项目工作的重要措施。从任何来源的各类项目信息均应进行备案,项目信息应根据备案后跟踪和进展的情况确定是否立项。项目备案后,方可开展项目的前期调研、客户接触工作,并可以开始使用少量预算内的前期费用。经调查研究确认项目真正可行后,进行项目立项,立项后方可开展项目的实质性工作和使用相关项目费用。项目的备案与立项必须执行项目备案与立项工作程序。 任何人员从任何来源取得的、有可能承揽的项目信息均应进行项目备案。项目备案为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提供项目信息的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到项目的准确信息,并至少提供本规定要求的最基本的信息。 所有设计项目、包含主体设计内容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报院备案的项目应按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有关规定在院市场经营部同步备案。 项目较为成熟后,有可能承揽到或开始投标前,应按本工作程序进行项目立项。项目立项为对项目信息的遴选过程,批准立项的项目开始进行投标和后续工作,未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应进行后续涉及进一步投入资金的工作,可视情况继续跟踪,或果断放弃,以将有效资源投入到更有可能的项目上。 项目备案和立项工作由市场部负责和组织。各类项目信息均应提交市场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市场部的有关规定随时通报和记录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跟踪情况和进展情况。市场部应分类登记项目的备案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及时修改,并组织处理或协调处理项目冲突。 市场部应按项目立项程序组织遴选项目信息,确定立项项目和办理项目立项手续。项目立项程序由多个部门协同完成,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各业务和专业部门参与项目的遴选工作,各部门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接受市场部的组织和安排,积极协助和配合项目立项工作,保证项目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项目立项应经过批准,并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可同时确定参与的部门、业务与专业负责人和人员,组建项目部门。市场部应及时向相关的部门书面通报项目立项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和项目部组建情况。

项目备案文件样本

项目备案文件样本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 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范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项目备案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须知 备案范围:《xx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权限: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项目在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投资额在5-10亿元以下的,在市级发展改革委备案(高新区等同于市级发改委权限)。 备案资料: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范本附后) 2、投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见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关于符合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节能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说明。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备案企业应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xx[2008]第06号签发人: ★ 关于项目备案的申请报告 xcx局: (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性质、地址及法人代表等)陕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 1、实验室适应性改造。投资万元改造面积平米,建设配套设施;投资万元,建设等实验室。 2、投资万元改造中试车间面积平米;投资万元,购置各类设备,建设中试生产线,形成年产生产能力。 投资万元建设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3、投资万元,改扩建生产线,形成能力。 以上项目共需增加各种试验、检测、生产及公用辅助设备台(套)。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含项目环保治理投资万元),研发费用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万元(含不可预见费2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万元。 四、项目实施地址及建设期:

项目备案通知(省发改委)

关于赣州市沃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产业字[2011]2551号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赣州市沃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备案的请示》(赣市发改产业字[2011]112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关于赣州市沃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南康市镜坝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房和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3.35万平方米,购置安装工艺设备560台(套),配套建设相关三废处理设施,形成年产碳油线路板80万平方米、银油线路板12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200万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节能要求:项目开工前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和赣发改环资字[2010]2001号文件精神,抓紧编制并上报节能评估文件,并通过省发改委的节能审查方可开工建设。 五、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节能、安监、质监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的项目,可另行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

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需要的资料 商业贸易企业管理 2015-09-22 23:43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发改委项目备案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为加快经济发展、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济宁市关于大项目的考核办法和我县实际,现执行以下项目立项程序: (一)房地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未完成工商注册的提供预核名通知书。 3、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4、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规范性土地证明、文件。 5、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6、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提交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8、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 9、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向县发改局提供初审意见。

10、按有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出具开发资质证书并提供总投资的30%以上资本金证明)。 11、外商投资项目出具合作各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或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和营业执照证明。 (二)企业自主投资的非限制类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由企业直接向我局提交《登记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未完成工商注册的提供预核名通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工商注册的提供预核名通知书)。 4、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按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由具有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由具有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交项目简介。 5、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 6、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提交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发改委项目备案

发改委项目备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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