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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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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总论

复习提示:

(1)考生拿分的章节,力争做到非常熟练,又分必得。

(2)题型涉及单选、多选和判断

(3)考试分值预计13-15分

(4)重点在经济纠纷解途径: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

(5)2011年不排除不定项选择题中涉及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知识点。

考点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概念

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指法的整体,是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是指一种文件,也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判断)

2、法的本质(P1)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2、法的特征(P2)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解释】(1)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2)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判断,注意限定词)

【例题1·单选题】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2002年)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8年)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B

【解析】法只能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例题3·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答案】B

【解析】法只能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例题5·判断题】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答案】错误

【解析】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例题6·判断题】法与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律具有强制性,而道德不具有强制性。

【答案】错误。

【解析】法具有国家强制性,道德具有舆论强制性。

考点二、法律关系(★★★★)

1、概念

法律关系,是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的主体(P3,考试通常会涉及教材中的例子)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解释】(1)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公民是最常见的法律关系主体,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包括各类企业、政党和事业团体。

(3)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惟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4)外国企业、华侨、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属于车船税的纳税人。

3、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注意教材例子)(P4)

(1)是指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法律义务是约束,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法律权利是自由,比如继承权

4、法律关系的客体(P5,注意教材的例子)

(1)物(2)非物质财富(3)行为(4)人身

【解释】(1)客体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能够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当具备的特征是: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2)物包括: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④没有形态的如天然气和电力。

(3)非物质财富包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发现和设计;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4)行为包括:①生产经营行为(如签发票据、招录员工);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

(5)人身不包括活的人体,肢体可以入如:贾某与某医院签订协议,承诺自己死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赠给该医院,该遗赠关系的客体是眼角膜(人身的一部分)。

(6)某些经济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土地使用权作为经济权利(属于内容的范畴),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就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5、法律事实

(1)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法律规范和法律主体是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的,一般的前提。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行为

(2)法律事件(P6)

①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3)法律行为(P7)

①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即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同,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②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③根据行为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分为: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④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分为,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⑤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⑥根据行为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解释】(1)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二者均可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考生应注意在多选题中“行为和事件”的区别以及行为的分类标准。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10年)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机构和组织、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所以本题答案是ABC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6年)

A、土地使用权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答案】ABCD

【解析】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土地使用权(合同标的)就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07年)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AB

【解析】选项CD属于客体。

【例题4·多选题】下列权利义务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有()。(2008年)

A、所有权

B、纳税义务

C、经营管理权

D、服兵役义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但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2009年)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答案】BCD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选项D)、非物质财富(选项B)、行为(选项C),选项A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荣誉称号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阳光不具有经济价值,不属于物的范畴;(2)选项B:属于物的范畴;(3)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4)选项D:属于非物质财富的范畴。

【例题7·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A、著作

B、荣誉称号

C、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知识产品”;(2)选项B: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道德产品”;(3)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4)选项D:属于“人身”的范畴。

【例题8·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2005年)

A、订立合伙协议

B、签订合同

C、签订和解协议

D、签发汇票

【答案】ABCD

【例题9·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A、纵火

B、签订合同

C、爆发战争

D、签发支票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属于法律行为,其中选项A属于违法行为。

【例题10·单选题】根据法律行为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不同,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 )。

A、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B、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C、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D、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答案】C

【例题11·判断题】只有合法的行为才能成为法律事实,导致法律关系产生( )

【答案】错误

考点三、法的形式和分类(★★★)(P8)

>同级(下级)政府规章。

2、法的分类(P10)

(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

(6)以法律运用的目的不同分为:公法和私法

【例题1·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是()(2010年)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2004年)

A、宪法

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C、国际条约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答案】A

【例题3·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2005年)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答案】B

【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例题4·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行政规章”。

【例题5·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律的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B、行政法规的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与地方性法规

C、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

D、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政府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之一

【答案】D

【解析】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例题6·多选题】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在制定政府规章时,不得与( )相抵触。

A、法律

B、行政法规

C、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D、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答案】ABCD

【解析】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例题7·单选题】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 )。(2007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A

【例题8·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2008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答案】C

考点四、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P11)

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判断)

2、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1)划分的标准包括法律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其中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2)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包括7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其中包括宪法法律部门、民商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和诉讼法法律部门。在经济法法律部门中,其中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范畴。(了解)

【例题1·判断题】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2008年)

【答案】正确

【例题2·判断题】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

【答案】正确

考点五、仲裁(考试指数★★★★★)(P14)

1、仲裁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考范围就用以下四句排除)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具有贸易性)

②行政争议;(是行政管理争议)

③劳动争议;(运用《劳动仲裁法》,而不是适用《仲裁法》)

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例题1·单选题】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

A.某公司与某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仲裁的是( )。

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答案】B

2、仲裁的基本原则(P15)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判断)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判断)

(3)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判断,注意是行政机关)

(4)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注意是同一纠纷)

3、仲裁委员会(P16)

(1)仲裁委员会设立:①设区的城市设立,②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③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④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⑤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解析】(1)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方式决定仲裁委员会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可以自愿选定仲裁委员会。(2)人员组成可以简记:12471123

【例题1·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8年)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D.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答案】B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B.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C.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5人组成

D.在仲裁委员会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1/2

【答案】AB

【例题3·判断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

【答案】正确

【解析】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例题4·判断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答案】正确

4、仲裁协议(P16)

(1)订立时间:可以在纠纷产生前或纠纷产生后订立

(2)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3)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其中: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没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无效。

(4)效力

①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②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5)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时

①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②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③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解析】①当事人定有仲裁协议时→只能仲裁,起诉法院将不受理。②当事人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③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④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例题1·单选题】甲、乙发生合同纠纷,继而对双方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效力发生争议。甲提请丙仲裁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有效,乙提请丁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关于确定该仲裁协议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0年)

A.应由丙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

B.应由丁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定

C.应根据甲、乙提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时间先后来确定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或丁法院裁定

D.该仲裁协议自然失效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答案是B.

【例题2·判断题】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

【答案】√

【例题3·判断题】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007年)

【答案】√

【例题3·判断题】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提出。( )

【答案】×

【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例题4·判断题】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

【答案】×

【例题5·单选题】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

A.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

B.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

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

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1)乙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应选D;(2)乙如果在“首次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则选A。

【例题6·判断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随之失效。( )(2004年)【答案】×

5、仲裁裁决(P17)

(1)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2) 仲裁原则上开庭、不公开进行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协议不开庭也可以),仲裁应当不公开进行,(协议公开也可)。

(3)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产生方式为:选定和指定两种。

①选定:3个仲裁员时,双方各选定一个,共同选定一个,共同选定的为首席仲裁员;1个仲裁员时,双方共同选定。

②指定时:双方各委托指定一个,共同委托指定一个,共同委托指定的为首席仲裁员

(4)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原则是只要认为影响公正仲裁都应当回避,不用死记硬背):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5)仲裁庭可以和解和调解

①和解(私了)

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②调解(仲裁庭出面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6)仲裁裁决的作出:少数服从多数

仲裁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7)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时间:“作出”之日起生效;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8)仲裁裁决的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例题1·多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裁决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关于该案件仲裁裁决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2010年)

A.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应当由仲裁庭达成一致意见作出裁决

C.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D.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答案】AC

【例题2·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员必须回避的情形有( )。

A.仲裁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B.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

C.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

D.仲裁员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答案】ABCD

【例题3·单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答案】A

【例题4·判断题】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2000年)

【答案】√

【例题6·判断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2008年)

【答案】√

【例题7·判断题】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委员会。( )(2009年)【答案】×

【例题8·判断题】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03年)【答案】√

【例题9·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2000年)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

C.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C

【解析】(1)选项B: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2)选项C: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3)选项D: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10·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仲裁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2009年)

A.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

D.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选项C: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3)选项D: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题11·单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答案】C

【解析】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例题12·判断题】申请仲裁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不可以再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答案】错误

【解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考点六、民事诉讼考试指数(★★★★)(P18)

1、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包括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解析】①做题时注意教材例子即可。②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第二章劳动合同法中的拖欠工资,劳动者申请支付令就适用这个程序。③行政争议不适用。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有( )。

A.侵害名誉权纠纷

B.企业破产还债案件

C.劳动合同纠纷

D.选民资格案件

【答案】ABCD

【解析】选项BC: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但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2、审判制度(P18)

(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公开审判制度;(4)两审终审制度

【解释】①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③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或者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④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⑤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简记为:特督公破)

【例题1·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答案】A

【解析】(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例题2·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的是( )。

A.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票据案件

B.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C.企业职工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单位发放工资案件

D.三鹿公司的破产还债案件

【答案】ABCD

3、地域管辖(P19)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多选题)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⑤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⑥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P20)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1·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2010年)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

【解析】根据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侵权行为实施地是N地(N地的分部实施窃取行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是M地(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被告是甲企业,所以答案是A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享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2008年)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据出票地法院

【答案】BC

【例题3·多选题】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答案】BC

【例题4·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

B.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答案】ABC

【例题5·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6·单选题】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2006年)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

【例题8·单选题】甲、乙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2007年)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房屋所在地法院

D.甲、乙协议的法院

【答案】C

【例题9·单选题】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例题10·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CD

4、诉讼时效(P21)

(1)诉讼时效的概念

①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判断)

(2)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诉讼时效的中止(P22)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①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暂时停止,消除原因,继续计算,相当于计时器的“暂停键”: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时,应按下“暂停键”;不可抗力消失后,按下“恢复键”,中间耽误的时间往后顺延。

②中止的原因都是当事人无法抗拒的事由,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

(5)诉讼时效的中断(P22)

①中断是:出现事由,中间断开,重新开始。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

相当于计时器的“清零键”,当出现法定事由时,按下“清零键”,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②原因是:当事人主观的行为引起,包括: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例题1·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B、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答案】BC

【解析】(1)选项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D:“寄存”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运输”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例题2·单选题】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答案】C

【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8日-2008年3月27日。

【例题3·单选题】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答案】B

【解析】(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年为最长诉讼时效。在本题中,权利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例题4·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2007年)

A、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B

【例题5·单选题】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5日

B、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

C、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

D、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

【答案】B

【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6年5月5日-2007年5月5日);(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06年11月5日-2007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顺延20天。

【例题6·单选题】2008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5月6日甲穿该服装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4月30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答案】D

【解析】(1)选项A: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5月6日开始计算;(3)选项C: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

【例题7·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答案】C

【解析】(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选项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3)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例题8·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2010年)

A.当事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答案】ABC

【解析】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答案是ABC.选项D是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5、判决和执行(P23)

(1)上诉时间: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否则,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执行法院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措施(P23)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务或者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解析】执行措施简记为:“票款收入房和地,行为手续加利息”

【例题1·单选题】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指( )。

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是( )。

A、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人民法院

D、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BD

【例题3·多选题】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2008年)

A、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B、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C、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D、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答案】ABCD

考点七、行政复议(考试指数★★★★★)

1、行政复议范围(P24)

(1)用排除法做题,记住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①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内部的)

②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民事纠纷调解的)

③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人身关系纠纷,即仲裁的事项,不得复议

(2)当事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

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解释】仅限于各种“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规章”。

【例题1·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2006年)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的

【答案】ABC

【例题2·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2009年)

A、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B、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

【答案】ABC

【例题3·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郑某不服某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

B、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C、甲企业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

D、郑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答案】B

【解析】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4·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该规定不包括( )。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B、国务院的规定

C、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D、省人民政府的规章

【答案】B D

3、行政复议申请(P25)

(1)时效:

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单选题)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形式:

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联接】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

(3)费用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举证责任: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例题1·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D、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答案】A

【例题2·判断题】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行政复议费用。()(2010年)【答案】错

4、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P26)

(1)参加人:是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包括:

①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多选)

②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单选题)。

③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④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1·单选题】某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应当受理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是()。(2008年)

A、乙市国税部门

B、乙市人民政府

C、甲省国税部门

D、甲省人民政府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甲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甲企业决定不服为缴纳罚款,乙市国税部门扣押了甲企业库房的一批货物,据悉该批货物为乙企业暂时存放于甲企业的,甲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

A、甲企业

B、乙企业

C、甲省国税部门

D、乙市国税部门

【答案】ABD

【解析】甲省国税部门是行政复议机关,而参加人指申请人甲企业、被申请人乙市国税部门和第三人乙企业。

5、行政复议决定(P26)

(1)审查方法: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法,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听取双方意见。

(2)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作出决定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4)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5)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P27)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谁的决定谁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①“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例题1·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时,对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的有( )。(2007年)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适用依据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答案】ABCD

【例题2·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2007年)

A、该决定书作出之日

B、该决定书送达之日

C、该决定书作出之日起第15日

D、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60日

【答案】B

考点八、行政诉讼(考试指数★★★★)

1、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P28)

(1)适用于《行政诉讼法》的情形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2)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解释】①通常熟悉适用的情形,②记住不得提起行政诉讼的范围,这是做题的关键,用排除法就可以了。

【例题1·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2005年)

A、XX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B、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违法

C、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D:属于民事诉讼。

【例题2·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 )。

A、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

B、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

C、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不服

D、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不服

【答案】AB

2、行政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P29)

一般情况下,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①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②海关处理的案件;

③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④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3)地域管辖(P29)

①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④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1·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 )管辖。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

【例题2·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

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海关处理的案件

C、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D、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答案】√

【例题4·多选题】河北省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甲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甲公司不服,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了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复议决定,甲公司仍不服,拟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B、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C、唐山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

D、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BD

【解析】(1)选项B: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选择

(1)一般情况下(并列)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首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先复议再诉讼(复议前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3)起诉和受理

①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单选)

②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机关逾期(超过60日)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单选)

③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例题1·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对行政诉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D

【例题2·单选题】甲企业不服甲省乙市国税局对其作出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于2009年3月4日向甲省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截止到5月10日甲省国税局未作出复议决定,甲企业打算提起行政诉讼,该企业应当在( )前提出。

A、5月19日

B、5月25日

C、8月10日

D、5月10日

【答案】A

【解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审理(P29)

(1)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3)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4)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5)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

【例题1·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依据的是( )。

A、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某部委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C、某直辖市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D、当地的地方性法规

【答案】AD

【例题2·多选题】下列说法,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的是( )。

A、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C、审理行政案件,可以调解

D、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为依据

【答案】A B

5、判决(P30)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

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3)审理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6、侵权赔偿(P30)

(1)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当事人“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解释】在仲裁、民事诉讼中,均有调解程序,只有“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例题1·判断题】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

【答案】√

【例题2·判断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

【答案】√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契税的是( )。 A.李某将商铺抵押 B.乙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C.王某继承商铺 D.甲商场出租摊位 『正确答案』B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向养老院捐赠房产的李某 B.承租住房的刘某 C.购买商品房的张某 D.出售商铺的林某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8年)甲企业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与乙企业价值5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换,并向乙企业支付100万元差价。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3%=12(万元) ×3%=15(万元) ×3%=3(万元) D.(400+500)×3%=27(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7年)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3%=(万元) ÷(1-3%)×3%=3(万元)

C.×3%=(万元) ×3%=(万元)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11年)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契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4年)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0年)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3%=3(万元) B.(100+60)×3%=(万元) C.(100+70)×3%=(万元) D.(100+70+60)×3%=(万元)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修订稿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 知识点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 票据的基本概念 1.票据的分类 ①《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②汇票的分类: 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 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根据到期日不同→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 ③付款日期: 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 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和支票) 定日付款(一个确定的日期) 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 2.提示承兑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 ①付款请求权的消灭实效: 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②追索权的消灭时效: 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次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备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的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四.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支票

①概念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 ③支票类型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可现金可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方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④适用范围 个人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⑤支票的付款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⑥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由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银行本票 ①概念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③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持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3.银行汇票 ①概念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③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④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出票金额,按实际结算,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无效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或超出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 ⑤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不予受理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样,不予受理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2年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 ⑥退款

2018初级会计基础学习经济法基础讲义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二) 知识点:商业汇票(★★★) (一)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1.概念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依托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注意】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3.适用范围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注意】只有单位才能使用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和商业汇票。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A.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 C.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属于银行汇票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票据的付款人不是银行的是()。 A.支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银行汇票 D.银行本票 『正确答案』B (二)出票 1.出票人的资格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与付款人(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注意1】签发电子商业汇票还应具备的条件 【注意2】电子商业汇票的强制使用 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2018年新增) 2.出票人的确定 (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全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 本章为全书基础,分值大约在8-9分左右。本章共分三节,第二节为本章重点。 第一节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一、法和法律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与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体系。 这一意志的容由统治阶级的特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法律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性文件;法律只是法的一种形式。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的总和。 2、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并不体现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意志; 法体现的也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3、法的特征和分类 法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指外部表现形式,或渊源。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规章、国际条约等。 2、法的分类 听一下即可,只要明白一些基本概念即可。 (1)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据法的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据法的容不同,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 (4)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不同,分为国际法和国法 (6)据法律运用的目的不同,分为公法和私法 二、法律规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规 1、法律规的概念 法律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某种法律权利,并规定一定的法律义务。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车辆中,以每辆为车船税计税单位的是( )。 A.摩托车 B.客货两用汽车 C.低速载货汽车 D.专用作业车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BCD: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车船税计税单位。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银行汇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而且不得超过出票金额 B.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 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个人的,可以申请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 均为个人的,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 人名称,在“出票金额”栏内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3、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 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是( )。 A.贷记卡 B.专用卡 C.转账卡 D.储值卡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B: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 金功能;(2)选项C: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3)选项D: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4、下列有关单位人民币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B.单位人民币卡可以透支消费 C.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人现金,但不得支取现金 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入销货收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AC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人存人单位卡账户;(2)选项B:单位卡不得透支。 5、张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600元,2017年11月份因自身原因给甲公司造成了4800元的 经济损失。由于张某无力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额,甲公司拟逐月从其工资额中扣收赔款。已知当地月最低 工资标准为1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 A.100 B.320 C.1280 D.150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本题中,每月如果从张某的工资中扣除20%,则张某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为1280元,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1600-1500=100(元)。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试题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6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3)

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将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1.扣除范围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记忆提示:以原料生产的成品。 注意: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2.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不准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是()。 A.以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白酒 B.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 C.以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高档)化妆品 D.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 【答案】A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确定,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素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本章考点导读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2014年)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利导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2015年)【答案】√ 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29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可分为传统的征税范围和营改增征税范围。 (一)传统征税范围(3类) 1.销售货物 (1)销售货物是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3)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2.销售劳务 (1)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其中,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根据规定,只要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征税范围 1.销售服务(7项) 应税 服务 税率具体征税范围解释 ① 交通运输服务 9% 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 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 务。(陆海空管是交运) 注意: 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 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 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区别: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现代服 务中的租赁服务(光杆(干)司令来租赁) 3.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9%概念: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Ⅰ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Ⅰ 单选题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税金是()。A.消费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印花税 答案:C [解析]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均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包括增值税。 多选题 2、关于税法构成要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个人所得税部分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全部采用超率累进税率B.征税对象是区分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C.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流转税的税种均有税目 D.纳税地点主要根据不同税种征税对象的特点,以及征收管理的方便程度来确定 答案:A, B, D 流转税的税种并不是均有税目,增值税就没有税目。 单选题 3、(一) 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1年有关经营隋况如下: (1)2010年12月份,通过竞拍取得6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3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180万元。 (2)上述土地用于开发写字楼、住宅楼及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三个项目占地面积各为1/3,会所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项目分两期开发,第一期于2011年1月份开工。

(3)第一期工程(“三通一平”、住宅楼及会所的开发)于10月31日竣工,按合同规定支付建筑承包商全部土地的“三通一平”费用600万元,住宅楼发生前期工程费等开发成本6000万元,会所发生前期工程费等开发成本1200万元。住宅楼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会所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 (4)为开发项目,1月5日与当地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记载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6%。2011年1~12月份共支付银行利息120万元,6月份支付罚息5万元,所支付利息无法按转让项目分摊。(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全年发生销售费用(其中包括广告及业务宣传费190万元)300万元,管理费用(不包括应纳的印花税,包括交际应酬费80万元,诉讼费10万元)500万元,除上述向建设银行支付的利息外,其他财务费用忽略不计。 (6)住宅楼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15000元,截至12月末,已销售8000平方米,合同金额为12000万元。另外2000平方米已于12月份转作公司员工宿舍。注:当地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所得税适用25%税率。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万元。A. B. C. D. 答案:C [解析] 允许扣除的销售费用=300(万元)(广告业务宣传费未超标准);允许扣除招待费的确认:80×60%=48(万元),12000×5‰=60(万元),所以允许扣除金额为48万元,允许扣除管理费用=500+(80-48)=(万元);允许扣除财务费用=10×2=20(万元);允许扣除期间费用合计=300++20=(万元);允许扣除税金=12000×5%+387=987(万元),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7860++987=(万元)。 多选题 4、下列税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有()。 A.房产税 B.土地使用税 C.车船使用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涉及公式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涉及公式汇总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33%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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