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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开启政府采购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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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开启政府采购工作新格局

作者:王峰

来源:《中国经贸》2015年第13期

【摘要】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采购支出的重要方式。现代发达的

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对于公共财政支出体制的举措就是我们所说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同样得到蓬勃发展的还要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以其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大潮中。而由于我国针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就没有东西对其进行制约和法律参考,这就造成了其实际操作中的不规范性和随意性的特点。以制度创新开启政府采购工作新格局,进而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针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创新进行研究,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着深远及现实的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制度创新;政府采购;新格局

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必须建立在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所需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市场经济竞争规则的效力,并且凭借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活动,来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建立更完备、更有效、更科学的政府采购制度。

一、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现状

从1996年以来,我国受到国内外经济因素的影响,建立了属于自己的、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且利用此项制度,在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管理监督力度进行强化和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所提高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即支持了国内工业的发展,还对我国加入WTO 的判断起到了推动的极其重要的效力。我国在1999年的5月24日,发行了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政府采购下达了明文规定的政府令,这就标志着我国的政府采购开始走进了普遍化、制度化和规模化的新历程。

但是从观念上看,还存在各种对于政府采购制度的误区和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改革和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对于实际操作的办法相对匮乏,没有配备配套的相关制度改革,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完备。具有规模小、范围窄特点的政府采购活动和不规范的政府采购程序,并且还有供应商不太熟悉的政府采购的运作方式等因素,重要的是专业水平偏低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因为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并且责任重大,所以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都很高。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拥有精通采购技术、对商品的性能非常熟悉和责任感超强的高质量的专业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

维护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是确保采购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这种措施就是政府采购监督的性质。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政府监督工作没做到位的现象时有发

物资采购与日常管理总则

物资采购与日常管理总则 1 目的有效监督物资采购、使用管理效果,体现实际规范操作运 行中产生积极效应,取得实效,实现物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范围、采购要求、物资 领取、物资使用、报废物资和节约能源的具体要求。 3 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资 产管理、设备安全、中心共性资源使用以及后勤保障人员责职要求。 3.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2 制定本单位后勤物资采购基本范围。 3.3 制定后勤物资采购工作制度和后勤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制度。 3.4 负责本单位后勤物资库房管理,实行分类、分区储存管理。 3.6 对后勤物资采购与使用情况按月统计、督查、考核。 3.7 保持库内环境干燥、货架卫生,定期清除、消毒,做好防火、 防潮、防腐、防暑、防污染等工作。 3.8 发放物资时应认真填写领取登记单,并当清点确保准确。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 1.采购范围 1.1 电工、电子设备、交通运输车辆、厨房设备、通风消防设备、 计算机、电视机、空调、打印机、电风扇等。 1.2 家具、办公设备、柜子、桌、椅、沙发等。 1.3 维修、材料及配件、五金电料、水暖配件、桌椅板面、教学设施等。 1.4 办公、印刷用品、笔墨、纸张、计算机传真复印耗材。 1.5 卫生、劳保工具、扫帚、笤帚、拖把、灰斗、软管、水桶等和各类劳保用品。 1.6 培训、实训材料、米、面、油、盐、调料、肉鱼、茶叶、煤气等。 1.6 低值、易耗物品、洗衣粉、肥皂、消毒品、中心成批低耗用品。 2、采购基本要求 采购人员凭单所购物品物资,物品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采购清单改动无效。属固定资产的物资设备登记造册。采购、登记、保管专人负责,对所购物品连同采购清单、发票交由保管人员验收签字。保管人员对物品建档登记造册、帐目清楚、领取、登记专人发放。3、采购程序 3.1 属于政府规定采购项目及金额范围内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 的相关规定执行。 3.2 采购人员要按照中心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做到货比三家,对于大数量的物资、物品的采购要多人议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4篇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4篇 ,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办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采购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旗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任务完成如下:全旗实际采购规模达到64739.18万元,节约资金2018.5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7%。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2132.62万元,节约资金256.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99%;工程类采购金额为61997.56万元,节约资金1735.8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6%;服务类采购金额为609万元,节约资金25.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06%。公开招投标采购额62307.56万元;询价和谈判采购额365.55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额1629.18万元;邀请招标采购额436.89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下达给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进行采购。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坚持《达拉特旗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报》等媒体上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最新整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docx

最新整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强化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维护和促进商品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xxx8]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政府采购的范围 市财政局核定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在市场购置的各类设备及服务项目,列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 (一)设备采购 1 小汽车大客车货车摩托车其他用车; 2 电梯锅炉食堂炊具空调; 3 微机复印机电传机打印机音响和摄像设备照相机及镜头; 4 农机林业水利机械设备; 5 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 6 其他设备及备品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由财政拨款的基建项目市政建设项目一律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 (三)服务采购 市直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各类服务项目支出。 1 机动车辆定点维修; 2 机动车辆定点供油。 二政府采购管理

在市财政局设立x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并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组建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审核批准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批准,处理采购投诉;负责对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行政事务。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编制本级政府实行集中采购的计划和目录;设立本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负责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与管理;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集中政府采购业务,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承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府采购程序 (一)政府采购程序 1 货物采购: (1)市直单位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小数目采购,只要“货比三家”,采购人认为价格合理,并能满足需要,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财务主管部门审查。财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可以自行直接向任何厂商采购。 (2)市直单位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货物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购总值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中等金额采购,各有关采购人必须进行采购报价,至少必须邀请3家厂商投标,对他们的报价进行比较后,择定供应厂商,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可以自行直接向选定的厂商采购。 (3)市直单位采购货物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购总值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较大金额采购,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 导读:本文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范文如下,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一】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XX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

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东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3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4履行验收,采购人

政采部工作流程及员工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部工作流程与员工岗位职责 一、工作流程 (一)项目参与 1、浏览政府采购及招标公司网站(包括央采、省采、市采、区采、招标公司等采购项目信息)。每天浏览至少四次,浏览时间为9:00、12:00、14:00、17:00。网站浏览分配表《政府采购网站及招投标公司一览表》浏览方式为:两人一组,配合工作。 2、整理采购项目信息。根据采购项目信息来源,完善《项目信息一览表》,对采购项目进行登记、整理、筛选,并对采购项目的参与结果进行确认、填写项目参与结果。项目参与结果分为:①不参与,并简单注明原因;②参与,并注明参与人,标注该项目信息颜色;③暂不确定的项目可先标注颜色待定。 3、整理项目进度表。对需要参与的项目填写《项目进度表》,登记详细项目信息,做好项目进度记录,需要注意的是要在项目进度表中看到项目的进度。此项工作一直伴随该项目的整个过程。 4、询价与报价。了解产品并进行询价,对询价情况(具体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参数满足情况,参数偏移、供货时间、价格等)做出详细的记录,同一种产品货比三家,并登记《货源名单》。根据询价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报价及供货周期。如果参数存在偏移,报价时要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5、购买标书。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及时进行报名、购买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购买标书保证金明细》。 6、标书制作。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标书制作流程》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至少两人进行检查。 7、投标。投标前仔细阅读标书,了解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及公司响应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投标。 (二)项目中标 1、制作合同。收到采购中心中标确认电话后,记录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整理好报价分项明细后向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发送邮件,由项目负责人制作合同。 2、联系采购人。联系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中标情况和特别澄清内容,记录单位地址、设备使用人、送货地址,约定签订合同及送货时间,留下个人的联系方式,并登记《客户联系人信息表》。 3、签订合同。和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约定合同签订时间,根据要求全部盖上骑缝章,双方代理人盖章签字。 4、合同送审。将双方盖章签字完毕的合同一式五份送至采购中心监督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按合同要求送至各方。合同文本扫描件留存《政采部合同》,货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情况登记《政采项目信息(款项)》,并跟踪状态,及时整理。

政府采购知识点

政府采购 名词 1、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使用财政性资金,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这样的一种采购程序,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条件,邀请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各投标人所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 3、定向评分法:就是对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分类,并按照一定的评判标准进行评分,最后确定一个取得投标资格的最低分数线,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的申请人被视为合格;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申请人则被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需的文件,其作用在于,阐述需要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 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商编制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又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同时,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商鉴定合同的基础,因为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因此,招标文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否则无效),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投标,从中选择中标的供应商。 补充: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采购项目比较特殊,涉及保密或专业性较强从而潜在供应商较少时; 2.若采用公开招标,得不偿失,费用过高时,如一些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等。6、询价采购:也称货比三家,是指采购单位向国内外有关供应商(通常不少于三家)发出询价单,然后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并确定中标供应商,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7、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所达成的协议的法律文本。 8、两阶段招标:第一次招标,采购主体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含价格的“技术标”,征求各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建议; 第二次招标,采购实体根据第一阶段征求的建议修改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最终的“技术标”和“价格标”。 两阶段招标很少使用,只适用于大型复杂设备,事先难以准备好完整、准确的技术规格。 简答 1、政府采购的特征。简述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容政府采购的特征: (1)政府采购的公共性,包括资金来源的公共性与目标的公共性 (2)政府采购的经济主体性,政府与其他经济主体一样,遵循市场行为的规则 (3)政府采购的经济性,追求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4)政府采购的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 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容: 政府采购制度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法律、规章和办法的总称。包括:(1)政府采购法规,主要是《政府采购法》,包括总则、招标、决议、异议及申诉、履约管理、验收、处罚等内容 (2)政府采购政策,即有关政府采购的目的,采购权限的划分,采购调控目标的确立,政府采购的范围、程序、原则、方式方法、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3)政府采购程序,即有关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政府单位采购计划拟定、审批、采购合同签订、价款确定、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4)政府采购管理,即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远着、方式、管理机构、审查机构与仲裁机构的设臵,争议与纠纷的协调与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心得体会 深刻学习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

深刻学习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 操作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经过几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应明确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 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实际是"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模糊不清问题。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由于以前国家法律、法规对"财政性资金"这个概念没有统一的规定,政府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对"财政性资金"的理解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一致,导致大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参加政府采购,有些项目需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逐部门、逐单位、逐项目去做工作才勉强纳入政府采购,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量。另一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规定不清晰,也给违规处罚带来困难,如果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不加明确,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对没有参加政府采购人进行处罚,很容易导致行政复议。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一)、行政单位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

用的预算外资金。 (二)、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投资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和基本建设收入。 (三)、采购人为了履行部门职责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使用需要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偿还的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担保所筹集资金,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各种借款等。 (四)、与其他投资人在采购人的土地上联合投资。 (五)、除以上四项之外事业行政的其他各种资金。 二、"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管理"问题 《政府采购法》把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4号)中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具体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采购前的基础工作”阶段: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及采购项目需求(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和需求的电子版送达采购中心办公室后,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因2010年3月份开始,市纪检委按省纪检委要求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政府采购项目除询价中车辆采购(已在纪检委备案)、定点采购、市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外,均需由中心办公室人员出具一式两份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给采购单位经办人,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到纪检委综合室进行备案,纪检委指定采购项目制作及评标监督人员后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送还给采购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在接到采购单位送还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按照采购类别分配到业务科中,业务科科长接到“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需求(纸质、电子)及“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分配任务到科室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录入相关采购信息后,开始着手准备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制作标书。 不同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制作情况不同:

1、采用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因采购的内容都是标准性产品,是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心文件范本制作询价文件; 2、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授权的制作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代表,会同中心办公室专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一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按中心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制作,招标文件中同时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审核,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后,连同招标公告由制作标书专家及监审人员签字确认后移送中心办公室由专人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对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复杂、采购金额比较大的询价采购还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上发布公告,并由办公室专人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公布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家数及名单。 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编制,这里的采购需求包括: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技术需求指对采购标的物的功能和特征的描述。采购标的物的性能、功能、质量、技术规格、参数、数量等,采购人编制技术需求时每种货物均应将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辅助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分别编制。其中,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流程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工作程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企业界朋友: 上午好! 我受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借环境认证中心召开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说明会”的机会,与各位在座的企业界代表研究探讨有关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特别是有关政府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的一些作法及体会,感到非常高兴。感谢环境认证中心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与企业界朋友搭建了一个宣传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机会,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沟通的桥梁和平台,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和企业界的朋友们抽出宝贵的时间与我们一起交流与研究探讨政府采购的有关问题。我发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部分: 一、简要介绍《政府采购法》内容 研究政府采购首先要研究《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是一切政府采购活动所必须遵循和依据的法律文件。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法全文共9章88条,分别规定了立法宗旨、调整范围、政府采购原则、主管部门、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1、有关名词的解释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单是指一个具体的采购过程,它是采购制度、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和采购管理的总称。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权限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会不断出现新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因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也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发布。 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当事人: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等。 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是唯一承担北京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法中规定供应商就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我们在座的各家企业均属于这个范畴,是政府采购市场的供方主体。 以上是最基本、也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常要接触到的一些名词概念,了解以上名词的含义,有助于企业更好地了解政府采购的法律,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于时间关系,我只是把我认为与大家关系较大的内容做了个简要介绍。 2、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其中公平竞争是核心,公开透明是体现,公正和诚实信用是保障。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被誉为“阳光下的交易”,即来源于此。公开透明要求做到政府采购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公开,招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要公开,开标活动要公开,投诉处理结果或司法裁决等要公开,使政府采购活动在完全透明的状态下运作,全面、广泛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运作的重要法则,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规则。具体说,公平竞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竞争主体准入的公平性,即允许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二是竞争规则的公平性,即资格预审与评标的标准要一致;三是供应商获取信息的公平性,即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都能平等地从政府那里获得完全信息。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处于平等地位面确定的。公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 一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 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 导下,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提出的 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政支出, 财务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廉政建设反腐工作的深 入开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发挥了积极 作用。初步使政府采购改革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全年 全县政府采购总额xxxx万元,政府采购次数xxx次,比上年同期xxx万元,增加xx万元;比上年同期xxx次,增加xx次。通过政府采购共为财政和部门单位节约资金xxx万元,节支率达到xx。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 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积极配合 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紧紧依靠和配 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今年,我县积极推行 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相互配合的力度,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配合 的资金。都必须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都要向财政部门上 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未上报政府采购计划擅自

自行采购的,财政核算中心拒付项目资金。 二、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正规化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 购制度改革的认识,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管 理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我们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法》,按要 求落实政府采购法,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法。并制定了《xx 县20xx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 额标准》,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 三、构建监督体系,体现“三公”原则 为了使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运 行轨道,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坚持“规 范为重”的原则,把好采购审批关,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 序组织实施,加强现场监督,重大项目邀请纪检监察、审计 等部门全过程参与,有力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 制了消极****现象,确保政府采购成为真正“阳光采购”。 四、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xx年我县政府采购实际支出xxxx万元,比去年同期xxx万元,增加xx万元。 1、从货物类采购情况看,我们采取了随到随采购的积

招投标政府采购各流程时间规定

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招标投标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归纳,提供给大家,希望为您工作与学习带来方便。 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 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问题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问题5)。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工作心得体会

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心得体会 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心得体会篇 1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一、工作经验总结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3.严格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

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今后的工作展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心得体会篇2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体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增强服务观念和大局意识,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要求,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政府 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节约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树立了良

政府采购学习心得

立足采购岗位,精准廉政防控 2015年一季度学习心得 反腐倡廉,立足精准。作为一名在政府采购一线的工作人员,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反复不仅要在个人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及改善体制上下功夫,更应该精准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明确主体责任。 一、立足自身,精准定位工作内容 在思想上要明确,“应该干什么?什么可以干?什么不能干!”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我们应该立足自身岗位,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对待供应商和业主单位都应该保持令人满意的服务态度,对待采购工作应该不怕吃苦,不怕丑,不怕问,不怕麻烦,细致检查每项技术参数。也要意识到我们的工作任务是为供应商和业主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服务,而不是吃拿卡要,态度生硬,解释不清,采购环节不透明,给予评审专家倾向性建议。只有明确并精准定位工作性质,才能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监督,精准定位社会监督群体 在监督过程中,不仅要意识到上级部门是监管的第一位,更加要认识到,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环节的参与方均应该是社会监督群体,包括:业主、供应商、专家评委、采购工作人员和所有可能获得政府采购服务的相关人士。只有意识到,政府采购不仅仅是一双两双眼睛在注视,而是千千万万双眼睛在看着,才能增加社会责任意识,提升政

府采购服务水平,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明确法律责任,精准明确各环节工作责任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件看似简单,实际却非常难以权衡的工作,通常业主单位不能明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单位必须合理低价,投标供应商虚假响应,落标企业的不理解等各个问题均在采购工作中体现出来,对于各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均应该收集采购案例,对各个案例均的人权事应在法律上明确主体责任,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案可依,杜绝因为怕批评、怕责任而价低货不实,使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有保障,才能采购到物美价廉的工程、货物、服务。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应该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并精准定位到每个环节,才能降低腐败滋生的环境,提升社会风气,打造清廉的政府采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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