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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

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第1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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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莫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景泰创展中心邮政编码:510403

电话:020-********

传真:

电子邮箱:招标代理(章):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赵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邮政编码:510095

电话:020-********、83492176

传真:020-********

电子邮箱:83492175@https://www.sodocs.net/doc/731653313.html,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范本格式【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本(2015-01版)】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管理机构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113.108.174.135)下载查阅。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4)

第二章招标说明 (15)

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9)

第四章废标条款 (24)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 (25)

(一)总则 (25)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26)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30)

附录1 (31)

附录3 (32)

附录4 (34)

附录5 (35)

附录6 (36)

附录6-1 (37)

附录6-2 (38)

附录6-3 (39)

附录7 (40)

附录8 (41)

附录9 (43)

附录11 (45)

附录12 (46)

附录13 (47)

附录15 (48)

附录16 (49)

附录20 (55)

(另册)

2.1 免责条款

2.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

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

内容。

2.1.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

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

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1.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7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招标文件效力

2.2.1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

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2.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

同等效力。

2.3 现场考察

2.3.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

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2.3.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2.3.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2.3.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本项目不集中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2.3.5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本项目不集中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2.4 质疑和澄清

2.4.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

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3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3

天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83492175)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2.4.4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2.5 延期

2.5.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

长。

2.5.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

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6 投标时间和地点

2.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月日时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楼开标室) 。

2.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6.3 开标时间为:2018年月日时分至2018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开标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6.4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备标时间不少于

20天。

2.7 投标文件编号

2.7.1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

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2.7.2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2.7.3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2.8 公开展示

2.8.1 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2.8.2 投标人同意,无论其是否中标,均同意将其投标方案成果授予甲方使用。招标人有权在评标

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2.9 知识产权转移

2.9.1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9.2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

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2.10 其他

2.10.1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2.10.2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

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10.3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2.10.4 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 投标文件

3.1.1 设计深度要求

3.1.1.1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

计阶段的要求。

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3.1.2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_页。

3.1.3 投标文件一式4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时,保密信封、计算

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1.4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

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1.5 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2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3.2.1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录5)、投标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录6)、工程勘察费计算表(格式见附录6-1)、工程设计费计算表(格式见附录6-2)、BIM设计费计算表(格式见附录6-3)。

(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各专业设计人员投入要求》、《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格式见附录3、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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