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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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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和投标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过程。所以在这当中,各方主体都会为自己争取一份利益。当然,合法地获取利益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实际当中,有许多单位和个人不惜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来为自身谋福利。这种行为是为公众所不齿的。政府为了有效制止这种行为,便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

现行的《招投标法》对于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有一定的督促作用。但是,始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依然有许多组织和个人实行暗箱操作,企图逃避法律的监管。比如,《招投标法》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但是,有些企业妄图通过各种各样的操作来使自己的项目规避招标。具体的措施有,先将一小部分工程办理免标手续,再变更规划避免招投标,或者采用分期申报立项,肢解工程的办法规避招投标。规避招投标,意味着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没有了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权钱交易和幕后腐败。对于这种试图“化整为零,瞒天过海”的行为,我觉得,相关部门必须严查国有项目和公共项目的大小规模,对于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坚决不给予办理免标手续。而且,要防范某些国有单位对于某个项目进行有意地分期申报立项,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要求该国有单位提供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一切按照项目的整体规模和整体属性来决定是否进行招标。

除此之外,在实际的招投标活动中,更多地会出现,“竞标”已经沦为一种形式,所谓的招投标流程都只是“走过场”。前几年,有一部反映国企改制的电视作品《浮沉》,里面就针对国企领导在巨额软件采购项目上的所作所为,有过一番深刻的描绘。其中,在项目招标开始之前,各方软件公司就利用各自的政府关系探知项目内幕。随后,派遣销售人员直接接触国企的领导层展开私人公关,试图在正式招标开始之前就和相关领导达成幕后的合作协议。在整部作品当中,导演并未特别提及“招标”这个词,而剧中的各方人物在面对价值七亿的国企采购大单时,似乎完全不用考虑正式的招投标流程,最终的“评标、定标”也只是领导的一句话而已。虽然“艺术高于生活”,但是导演这种夸大性的讽刺足以让身处体制内的有关官员们感到一丝汗颜。

今年被撤销的铁道部之前就被曝出在铁路系统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过不少问题。2012年中铁电气化局总经理刘志远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有着近五十年历史的老牌铁路企业中铁电气化局垄断中国绝大多数的铁路项目电气化项目,而铁道部运输局正是负责铁路工程项目电气化招标的主管单位。对于中铁电气化局这样“半政半企”的企业在铁路行业比较多见。由于铁路系统的封闭性和特殊性,外部企业想要进入其中难如登天。于是,依附这些拥有得天独厚条件的大企业获得分羹便成为其生存之道。而在经济利益和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这些大企业也乐于分羹。至于分给谁,自然是他们说了算。而铁路系统的腐败,集中就表现在

相关工程的违规招投标和转包上。由于铁路投资规模大,资质审查严格,大型国有企业和地方铁路局在招投标和工程转包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开数据显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大型企业,其前身是铁道部电气化铁道工程局。现今已累计建成电气化铁路近三万公里,约占全国已建成开通电气化铁路总里程的80%,参与完成的高铁线路亦占全国已建成开通高铁和客专总里程的80%。像这样由铁路部门改制为公司的企业天然与铁道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除本身雄厚的实力和经验外,铁道部也更乐于将工程交给自己人,所以他们更容易获得项目。由于铁路系统较为封闭且铁路产品的认证过程非常繁复,民企如走正常流程,往往花去数年还不一定有结果。因此,民企往往跟中铁电气化局这种老牌铁路企业合作投标来保证其产品顺利中标。而对中铁电气化局等老牌企业来说,通过这种方式以快速、低成本地进入其原先所不熟悉或不擅长的领域也是他们乐于看到的。铁路企业相关工程招投标条件苛刻,能够进入高铁行业的民营企业皆有其“出众”之处。如何提前打通关节,成为左右招标结果至关重要的因素。在招投标之外,强势企业也会将手中部分项目转包。例如,中铁电气化局垄断了中国绝大多数的铁路项目电气化改造后,会将部分项目再分包下去。而在这过程中,每一层都会得到其满意的利益回报。

面对这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儿戏的行径,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加大国家机关人员对于整个项目的监管力度。对于每一个招投标环节,相关政府监管机构都要做好记录,并且要重视来自社会群众的适时反馈。一旦招投标出现问题,积极向相关的政府检察机关反映,通过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来加大违法者的成本付出。

在完成社会对“招投标流程”的观念转变之后,我们下一步要提防的是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行为。“串标”即“串通投标”,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在《招投标法》当中,明确规定了投标人的法定义务之一,便是“不得串标”。串标的根本目的就是骗取中标,而实际当中,由于建筑工程利润空间大,隐蔽利润多,在工程发包领域串通投标极为盛行。串标作为一种投机行为,根源还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

2010年宣判的浙江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就是一件工程总价达3.5亿元的串通投标案。该案的主犯郑定忠也是工程串标方面的惯犯。而本次案件也是近年来影响最为恶劣的串标案件。整个案件的发展经过是这样的,2007年2月26日,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在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上发布了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迁建工程土建

1标段的招标公告。郑定忠看到后,想自己挂靠的公司稳中标,就先后与该工程的其他5名投标人商量串通投标,并承诺给予“好处费”。同是专做招投标代理生意的庄权民率先与郑定忠一拍即合,其他几名投标人也积极响应。随后,各投标人利用各自公司以及到有建筑资质以及市政建设资质的公司开来的介绍信,参与这一标段工程的招投标。最后,郑定忠分别对入围该工程的由庄权民挂靠的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苏某等人挂靠的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讲义(doc 31页)(正式版)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基本知识 第一节绪论 在改革开放初期,建筑业是最先进入市场和全方位进行改革的行业之一。当时,建筑业的改革曾经被国家列为城市改革的突破口。1984年,国务院曾经颁发过一个文件《关于建筑业和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这十几年来整个建筑业基本上是按照国务院这个文件规定的十六项改革措施进行的。 八十年代初期建筑业的改革步子是比较快的,当时建筑业曾经树立过三个典型:一是辽宁的层层经济包干责任制,二是邯郸二建,三是河南漯河东风建筑公司。这三个典型当时不仅是在全行业,而且在全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与各行各业相比,当年建筑业的改革还是走在前面的。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业的队伍规模也是相当之大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现在全国有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有六万多家,加上无资质等级大体有十万多家,约3000多万人。但是改革的步伐相对其它一些行业、领域,这些年是比较慢的,所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够规范。无论是从建设单位来讲,还是从承包方,也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一些行为都有不规范的地方,所以市场也出现了程度不同的混乱现象。 第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质量和安全的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从市场的角度来讲,突出的问题是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回避招标、搞假招标,再有就是拖欠工程款;从承包方来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无证或越级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问题比较普遍。 第三,中介机构从总体上讲发育还不够成熟,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还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第四,政府一些主管部门的行为也不够规范,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来搞好职能定位。一些应该管住和管好的问题没有很好的加以严格管理,而一些不该管的又没有完全放开,所以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混乱现象。 第五,工程质量。从总体上讲工程质量这几年还是稳中有升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从历史统计的数字上看,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期,全国每年平均34天就要倒塌一栋房子,每年房屋倒塌大致在100起左右。从现在统计数字看,房屋倒塌事故的数量远远低于过去,但是现在房屋倒塌的规模远远高于过去。过去倒塌的房屋一般都是低层的、多层的住宅,甚至是一些平房,现在倒塌的房屋、桥梁所造成的损失远远高于过去,而造成的恶劣影响也远远高于过去。像重庆的綦江大桥跨塌,一次就造成了死亡40人,这是建国以来所罕见的特大事故。像云南的昆明高速公路,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了返修,损失1个亿。宁波的宝山大桥,还没有合拢,

2019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82分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根据《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少于()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2 B.3 C.4 D.5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2.对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招标人申请邀请招标的,应由()审批。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D.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3.下列关于两阶段招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应当在第一阶段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B.投标人应当在第一阶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C.第一阶段未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第二阶段投标 D.投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4.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一般适用的评标方法是()。 A.性价比法 B.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C.综合评估法 D.最低投标价法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5.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必须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的是()。 A.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B.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C.对开标过程的异议 D.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6.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投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投标文件的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小写为准 B.投标函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的金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为准 C.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应以总价金额为准 D.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7.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规定()。 A.最高投标限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1.建立信用制度的宗旨:要通过建立完善市场信用信息体系,充分发挥( B )对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作用。 A 企业 B 社会公众 C 政府单位 D 执法部门 2.在代理合同及收费中, ( C )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A 委托人 B 投标人 C 招标人 D 政府人员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C)日。 A 1 B 2

C 3 D 4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B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A 1 B 2 C 3 D 4 ======多选题部分 ====== 5.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必要性( ABC ) A 增强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需要。 B 促进招投标市场规则统一的需要。 C 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的需要。 D 缩短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 6.制定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基本原则( ABCD ) A 坚持遵守上位法的立法原则 B 坚持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立法原则

C 坚持可操作性和原则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D 坚持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立法原则 7.行政监督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 ABC ) A 有权必有责 B 用权受监督 C 侵权须赔偿 D 权责分开 ======判断题部分 ====== 8.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 务。对错 9.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对错 10.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 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对错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30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邹高铃 (荣获第二届绍兴市律师论坛二等奖) 内容摘要: 《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未明确是何种法律责任;第46条规定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未明确当事人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备案合同的应当如何结算工程价款,也未明确何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仅仅规定了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 同不一致时的处理结果,对上述的问题并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解释,造成了司法界的争议与困惑。本文以《合同法》的要约、承诺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并通过探析《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立法背景,对现在理论实务界争议最大的几种观点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方当事人悔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通过分析比较招标文件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认为招标文件是特殊的要约邀请,从而得出二者相违背时应当以招投标文件为准来结算工程价款;以及对如何理解《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实质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预约合同;书面合同;合同书;实质性内容 一、问题的提出

(一)案例介绍 A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就XX花园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了工程造价编制依据,并载明: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的情况自行决定工程投标造价的下浮率等,若中标,将一次包死,今后工程竣工结算不再调整;招标单位提供的实物工程量,施工结算按施工图进行调整,但其单价和取费标准不变,以投标时报价为准,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针对该招标文件,B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A公司提出要再对材料价格及总造价重新约定下浮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最终A公司退还B公司投标保证金后就该项目再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之后,C公司编制投标书参与投标,对上述规定均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最终中标。依据招投标文件,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闭口,取费标准按照93定额确定,材料价格按照中准价下浮3%。也就是说,除工程量可按实调整外,其他(包括材料单价、取费标准)都是包死,不能再作调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总造价下浮3%,总包配合费、开办费闭口包干,量、价均可调,并对材料设备的下浮率、工程款支付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均重新作了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对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发生了争议,遂诉至法院。 (二)案例引发的问题及思考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方悔标的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招投标文件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应该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3、如何理解《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下面,笔者将围绕上述问题,从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等方面展开分析,希望可以由此探得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招标合同法范文

招标合同法范文 下面,给大家带来招标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过好多招标代理机构的年轻人,整个招标投标程序操作至全过程结束的目的是什么?大都一脸的茫然加疑惑,部分人能回答:省钱。这种答案不能不说是行业中的悲哀了,其实答案只有三个字:签合同。 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是一个为签订合同做准备直至合同签订完成的过程。招标代理则是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为招标人寻找一个完成招标项目的合同当事人,即选一个有能力又经济的合作伙伴。 既然是签订合同的过程,就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事。《合同法》中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基本过程,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旦要约成立(即到达受约人处),发出的一方即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同样,承诺成立,发出承诺的一方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投标就是通过招标方式,完成“要约-承诺”的全过程,用于约束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看似简单,其实具体落实到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个阶段,对比起来就比较复杂了。现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投标”与《合同法》中规定“要约-承诺”他们之间的关系分析一下。 一、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一种特殊方式。它不是要约的意思表示,只是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约邀请”引诱的不只是一个要约人,而是不少于三个,所以应当广而告之。要约邀请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想向我发出要约,可以不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按照我“要约邀请”中的提示,即通过“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了解项目情况,了解向招标人发出要约的有关事项。 二、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项目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并初步规定(这里是规定,不是协商)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要约人了解更详细的项目情况。 招标文件算“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承诺”,现在还有些争议。一般大家习惯把它算做“要约邀请”,即我编制招标文件邀请你来向我发出要约,你要是不想向我发出要约,可以不参加投标,即不递交投标文件。它符合《合同法》的“要约邀请”条件。可招标文件中又有一些受要约人和要约人双方应负的法律责任在里面。例如合同部分,大家都知道,合同是附在招标文件里的,是承诺人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而要约邀请不属法律行为,招标文件的解释顺序一般又在投标文件前,也就是说此处的本应“承诺”的内容跑到“要约邀请”里面去了,还有要约的内容也搀杂其中,所以单讲招标文件

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方式是()。 A.公开招标和代理招标 B.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C.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D.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规定()。 A.最高投标限价 B.暂列金额 C.参考成本价 D.最低投标限价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3.下列关于投标文件澄清和说明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B.评标委员会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 C.投标人作出的澄清或者说明可以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D.投标人作出的澄清或者说明不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用户答案:[A] 得分:2.00 4.根据《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少于()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2 B.3 C.4 D.5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5.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

A.不招标 B.直接采购 C.采用两阶段招标 D.邀请招标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6.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600 B.500 C.400 D.200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7.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是()。 A.交易平台 B.公共服务平台 C.行政监督平台 D.综合信息平台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8.对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招标人申请邀请招标的,应由()审批。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D.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9.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投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建筑法规篇-案例集学生用(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承发包与招投标)

案例集 建筑法 案例 1-肢解发包与分包案例 1. 背景 某建设单位要建一幢 18 层的办公楼,在招标发包时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 3 个标段(每 6层为 1个标段)进行招标,并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也分别进行招标发包。为此,部分投标单位认为是肢解发包,并向政府主管部门作了反映。 2. 问题 (1) 该建设单位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 3 个标段进行招标,是否算肢解发包? (2) 该建设单位能否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分别招标发包?案例 2- 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与无效合同案例 1. 背景 2002 年 7 月 15日,建设单位与甲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 1 标工程 发包给甲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 900万元。 2002年 9月 29日,甲建筑公司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合同》,乙建筑公司以包工方式承包人民路 1 标工程,价款暂估为 500 万元。之后,甲、乙两公司又签订了《工程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造价为480 万元。 工程合同签订后,甲建筑公司成立了人民路 1 标项目经理部,并刻制“人民路 l 标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但将该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交乙建筑公司掌管,并由乙建筑公司组织管理班子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管理。 2002年 12月 10日,乙建筑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1标工 程发包给丙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 1000 万元,最终的工程造价以审计为准,结算依据为 1993年市政定额,按总包方与发包方决算后总造价下浮17%。丙建筑公司于2002年8月16 日与“包工头”李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李某具体承包人民路 1 标工程,承包费用按丙建筑公司的决算总造价下浮 5%作为各项管理费用。李某支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按比例抵扣 5%的管理费;合同总造价暂定 1000万元,决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内部承包协议签订后,李某向丙建筑公司交付工程保证金 50 万元,由丙建筑公司出具收据,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2003 年 11 月 29 日,人民路 1 标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竣工后,工程造价经审定为 1020万元。建设单位已实际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款 990万元;甲建筑公司已实际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 800万元;乙建筑公司支付丙建筑公司工程款 470万元,直接支付李某 200万元;丙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工程款 300万元。李某交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已抵扣为丙建筑公司的管理费。因工程款支付未到位,李某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工程款。 2. 问题 (1) 在本案的工程承包活动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2) 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哪些单位进行处罚,如何进行处罚? (3) 在本案中,哪些合同是无效的,李某的工程款应由哪些单位承担责任? 施工许可、承发包场景 甲建设单位将宾馆改建工程直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约定工期 l0 个月,由丙监理公司负责监理。甲指定丁建材公司为供货商,乙施工单位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另行采购建筑材料。乙施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为完成施工任务,招聘了几名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乙施工单位将电梯改造工程分包给戊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改建工程顺利。 根据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合同法与招投标法知识点总结

工程建设中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章节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概述 1、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方式:招标投标方式、直接发包方式 2、法律关系的实质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主体:参见建设活动或者建设管理活动,享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建设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4、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纸箱的对象。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5、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6、工程项目的审查权限:工程项目由计划部门审查;大中型的工程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审查;小型项目的工程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计划管理机构或省、市、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 7、勘察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大中型项目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重大项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8、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是安排组织施工的依据9、工程开工准备—甲方(发包单位)根据计划要求的建设进度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精干班子,负责建设准备工作:a、收集相关资料(勘察、设计)b、报审工程所需相关的材料物质计划申请c、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外部条件和施工力量10、组织施工、安装工程准备工作就绪,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开工报告11、组织施工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12、建设项目验

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13、不经验收就进行生产使用的,施工单位不再承担提前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14、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6、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17、代理特征:a、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b、代理人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8、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19、无权代理的情况:a、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b、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c、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20、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安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1、债就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2、债产生的依据:a 合同b、侵权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23、城乡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乡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等法定活动24、城乡规划的实施:a、选址意见书制度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c、建设工程规划许 1

咨询工程师【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试题

咨询工程师【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试题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2.如果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仅有1家或者2家,正确的做法是()。 A.因投标人不足3家,依法应当重新招标 B.如果剩2家,则可以继续评标;如果仅剩1家,则不可以继续评标 C.在未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中保留1家,但不让其通过详细评审 D.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人的竞争性进行判断,如果认为有竞争性就继续对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3.下列行为中,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是()。 A.对于投标人Y在踏勘现场的提问,招标人事后书面仅向Y做了解答 B.为保证投标人都能参加踏勘现场,招标人点名集合潜在投标人 C.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某月某日到现场踏勘,8个潜在投标人只有3人到场 D.在现场踏勘结束后,潜在投标人提出还有疑点需要招标人说明,招标人又到现场对其做了解释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4.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日。 A.3 B.5 C.7 D.9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5.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一般适用的评标方法是()。 A.性价比法 B.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C.综合评估法 D.最低投标价法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7.下列行为中,符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的是()。 A.评标委员会未经评审,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B.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发觉自己投标报价计算有误,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C.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D.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第2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8.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A.部分主体、非关键性 B.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 C.部分主体、关键性 D.部分非主体、关键性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9.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规定()。 A.最高投标限价 B.暂列金额 C.参考成本价 D.最低投标限价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10.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之前保密。 A.合同签订 B.开标 C.中标结果确定 D.评标报告备案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11.确定中标人的权利属于()。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投标法》的解读

开标》——开标时刻和地点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的同一时刻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所谓开标,确实是投标人提交投标截止时刻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刻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文件中的其他要紧内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的同一时刻公开进行,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如某年某月某日几时几分),即是开标之时(也是某年某月某日几时几分)。之因此如此要求,是为了防止投标截止时刻之后与开标之前仍有一段时刻间隔。如有间隔,也许会给不端行为造成可乘之机(如在指定开标时刻之前泄露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即使供应商或承包商等到开标之前最后一刻才提交投标文件,也同样存在这种风险。 开标地点应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相一致,是为了防止投标人因不知地点变更而不能按要求准时提交投标文件。这也是为维护投标人的利益而作出的要求。 《开标》解析—开标时刻和地点

-------------------------------------------------------------------------------- 主持人与参加人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既然是公开进行的,就应当有一定的相关人员参加,如此才能做到公开性,让投标人的投标为各投标人及有关方面所共知。一般情况下,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人托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时,开标也可由该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规定的程序负责开标的全过程。其他开标工作人员办理开标作业及制作纪录等事项。 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能够使投标人得以了解开标是否依法进行,有助于使他们相信招标人可不能任意做出不适当的决定;同时,也能够使投标人了解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做到知已知此,大体衡量一下自己的中标的可能性,这对招标人的中标决定也将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此外,为了保证开标的公正性,一般还邀请相关单位的代表参加,如招标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监察部门代表等。有些招标项目,

2019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我国招标招投标法律法规解读和案例分析试卷和答案(84分)

2019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试卷及答案(84分) 1.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下列关于两阶段招标的说法,正确的是(D )。 A.招标人应当在第一阶段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B.投标人应当在第一阶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C.第一阶段未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第二阶段投标 D.投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C )万元人民币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600 B.500 C.400 D.200 3.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A )负责完成。 A.评标委员会 B.资格审查委员会 C.招标人 D.招标代理机构 4.下列关于《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A.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B.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招标投标活动 C.适用于香港、澳门地区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D.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5.某投标联合体由两名成员组成,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交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另一成员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人承担标段范围内的公路工程(不含交通工程)设计工作,另一成员承担标段范围内的交通工程(不含公路工程)设计工作,则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为(D)。 A.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交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C.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D.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交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C)之前保密。 A.合同签订 B.开标 C.中标结果确定 D.评标报告备案 7.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规定(D)。 A.最高投标限价 B.暂列金额 C.参考成本价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目 录 一、 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 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

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 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 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 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 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 21号2002年3月8日 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 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二、招投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三、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这样势必给项目带来风险。因此,了解招投标程序,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一)关于和政府采购法适用分工的规定 (二)关于招标范围规模、组织形式和方式的完善 (三)关于建立招标师职业资格、信用制度、电子招标制度 (四)对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实体规定的重要补充 (五)对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实体规定的细化和完善 (六)对招标投标法法律责任的补充 (一)关于和政府采购法适用分工的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所称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必须的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八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别规定] 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P K工程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学概念解析,工程的建设过程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形成的最终产品称为?°工程?±。因此,两法只是使用了不同的名称和不同的定义方法分别描述了?°工程建设项目?±或?°工程?±包括的范围,其两者的本质内涵是完全一致的。 (二)关于招标范围和规模、组织形式和方式的完善 1、[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立法法》第10条规定,”被授权机关不得将所授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本条没有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

招投标与合同法

合同管理概论 工程建设中的合同关系 1.工程建设中的主要合同关系 (1)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 ①咨询(监理)合同 ②勘察设计合同 ③买卖合同 ④工程施工合同 ⑤贷款合同 (2)承包商的主要合同 ①建设工程合同和分包合同 ②物质采购合同 ③运输合同 ④加工合同 ⑤租赁合同 ⑥劳务供应合同 ⑦保险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最有代表性、最普遍的,也是最复杂的合同类型。 工程合同管理原则 1 合同第一位原则 2 合同自愿原则 3 合同的法律原则(a.合同不能违反法律b.合同自由原则受法律原则的限制c.法律保护合法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4 诚实信用原则(不欺诈、不误导,双方真诚合作) 5 公平合理原则(工程惯例是指建设工程市场中通常采用的做法,一般比较公平合理,如果合同中的规定或条款严重违反惯例,往往就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建筑法律制度 建筑法是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1 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报建登记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承包商在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工程业绩四个方面的实际情形,核定其资质等级) 联合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筑工程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分包人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出去。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基本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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