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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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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1)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4)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6)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1)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8)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9)

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0)

第八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2)

第九节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3)

第十节通风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4)

第十一节反风演习 (25)

第十二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6)

第十三节密闭管理制度 (26)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32)

第一节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32)

第二节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38)

第三节瓦斯检查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40)

第五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40)

第六节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 (41)

第七节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仪使用制度 (44)

第八节防止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制度 (46)

第九节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48)

第十节电气焊管理制度 (52)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59)

第一节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59)

第二节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61)

第三节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2)

第四节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3)

第五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64)

第六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65)

第七节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制度 (68)

第八节个体防护制度 (68)

第九节防灭火系统 (69)

第四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二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77)

第三节井下点火作业管理制度 (79)

第五章爆破管理制度 (85)

第一节爆破工入井前准备工作 (85)

第二节炸药、电雷管的领取、运送、贮存、退库 (85)

第三节装药前准备工作 (88)

第四节装药与封泥规定 (93)

第五节联接爆破网路规定 (95)

第六节通电起爆规定 (96)

第七节验炮规定 (97)

第八节处理拒爆规定 (98)

第九节其它规定 (99)

第十节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处罚制度 (100)

第六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5)

第一节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105)

第二节安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更改及拆除程序 (106)

第三节安全监控设备的检修调校程序 (108)

第四节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维护 (109)

第五节中心站管理 (113)

第六节安全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 (114)

第七章其他制度汇编 (117)

第一节通风牌板管理 (117)

第二节通风例会制度 (117)

第三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19)

第四节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22)

第五节“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3)

第八章“一通三防”资料明细表 (125)

第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126)

第十章“一通三防”资料报送 (127)

第十一章“一通三防”报表审阅制度 (128)

第十二章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130)

第十三章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134)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风门,并实行联锁。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采区进、回风巷道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或盘区的风巷分为两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改变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各类巷道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必须调整风量或改变巷道断面;加强通风设施和主要通风机装置的管理。减少矿井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加强回风巷道维护,杜绝出现高阻力区段。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1、生产技术科要从设计上严格把关,设计联巷及采面车场时,要考虑构筑风门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即施工风门巷道长度不小于

10m ,其巷宽不小于3.2 m,能够满足施工风门的要求,否则,每次罚生产技术科有关人员每人100元。

2、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各生产区队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通风专业例会,总结本月通风管理工作,确定下月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通风工程计划,由通风科做好会议记录,旷会者罚款100元。

3、通风科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填写测风牌板,每次调整通风系统时也要进行测风,并以旬报的形式报有关矿领导及责任科室,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4、通风科要完善井下的正反向风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正、反向风门检查,确保所有的风门都能正常关闭,严密不漏风。需要施工风门时,由生产技术科根据设计向通风科下达施工通知单,通风科严格按施工通知单的要求,提前编制风门施工技术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施工前由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共同在现场确定风门位置。风门施工,要及时进行连锁,连锁绳钢丝绳,不能过紧或过松,保证一道风门打开时,另一道风门正常关闭,若两道风门距离超过5m时,中间要加上滑轮,两个滑轮的距离不得超过5m。

5、通风科施工风门必须保证符合“三化”要求,即标准化、自动化、联锁化,大小风门要做到自动关闭和连锁,每处的风门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由通风科报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安全科、通风科、接管使用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一式两份,分别由生产技术科、通风科保管。通风科要做好通风

设施管理台帐。

6、各采掘单位要为施工风门创造条件,施工风门地点的轨道必须按设计铺设。需要调道时,由生产技术科下达调道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调整轨道,否则,每拖延一个小班,罚责任队长100元;

7、施工风门时要按设计进行,风门两侧预留电缆孔各4个,风水管路孔各1个,需要过风筒时要预留风筒洞,水沟必须设挡风帘。风门墙体各种孔洞不用时先堵严抹平,并标上标记。

8、对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隔爆设施实行就近管理的原则,由通风科对通风设施管理责任区域每月进行一次划分,并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有关单位。两风门之间、风门前后各5m,不准放置矿车、材料、配件、杂物等,发现撞坏风门、打开风门不关,按一般“三违”处理,堆放杂物每件罚款50元。

9、施工单位若需从通风设施上过电缆或安接管路,至少提前一天与通风科联系,由通风科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凡未经通风科同意,私自在通风设施上挖洞过管线,对责任单位队长处罚300元,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凡从风门调节风窗上过电缆或安接管路对责任队队长处罚300元,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10、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要采用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方可采用串联通风,但只允许一次串联,且只准“掘串采”或“掘串掘”,不准“采串掘”或“采串采”。凡发生串联风的巷道,由通风科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实施,否则,发现一处不合理串联风,罚责任单位2000元,无措施发生串联风,罚通风科500元。

11、因受地压影响,风门变形严重,需扒掉重新构筑时,通风科按要求重新构筑,巷道断面不符合构筑风门要求时,由生产技术科下通知给有关单位,进行扩巷调道。

12、由生产技术科对失修巷道进行认定,做好失修巷道统计,通风科按照生产技术科统计的失修巷道,按月做好巷道失修率报表。

13、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若巷道失修率高于规定时,生产技术科要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及时进行维修,否则罚生产技术科100元。每个采区或采面的进回风巷的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80%,对失修巷道由生产技术科安排进行修复。

14、风门、挡风墙、密闭、栅栏等通风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对损坏通风设施的行为,按一般“三违”处理,并按原值的5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15、因生产需要,安装风机、巷道贯通等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生产技术科制定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生产技术科、通风科进行实施,由通风科做好通风系统调整记录。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由机电科至少检查一次,每5年由机电科组织至少进行一次风机性能测定工作。

2、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3、主要通风机停风、反风时,必须提前由通风科编写好停风、反风措施,经上报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按计划实施反风演习。

4、主要通风机调整风机工况时,必须提前3天编制措施、计划,

经审批后按程序办理操作票(由机电科制定),操作票要有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总工、机电副矿长签字,办理完以上手续方可进行风叶调整,风叶调整时禁止停风作业。

5、主要通风机每次倒台时,由机电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签操作票,办完手续后,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机电科有关人员进行倒风机操作。严禁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私自随意倒风机。

6、主要通风机因故障停电或因操作不当造成停风时,主要通风机操作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调度室、机电科、通风科和值班矿领导,上述各单位的领导必须立即赶至主要通风机房,先启动备用主要通风机,然后组织人员对故障调查处理。

7、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段电源,工作人员在带班队长或班组长的带领下立即撤至作业规程指定的地点待命,同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恢复通风、送电工作应按有关措施要求执行。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8、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两次反风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4个月。矿井的反风效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矿井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10、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矿井设施是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的主要构筑物,对其有一定要求如下:

一、永久密闭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规格质量要求: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2.岩巷密闭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岩石上,煤巷密闭(挡风墙)两帮见实煤后掏槽深度不小于0.3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结实,并抹有不少于0.1m的裙边。

3.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确保不漏风。

4.墙面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角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二)管理要求:

1.密闭前后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密闭前后5m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4.密闭前要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进回风巷道之间的风墙除外)。

5.已采空的密闭设置距通风巷道的距离不得超过6m,否则应补打临时墙或永久墙。

二、临时密闭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临时调风或封闭盲巷时可以采用临时密闭。

(二)临时密闭的厚度根据用途和巷道条件的不同确定。一般用途的,厚度不小于0.3m(用于防突的,厚度不小于0.5m)。

(三)密闭设在顶帮良好处,四周见硬顶硬帮,否则要掏槽与煤岩结实。

(四)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

(五)密闭前设栅栏、警标。

(六)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七)因处理事故或临时调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的地点,可用木板临时密闭,用鱼鳞式搭接,并用黄泥抹面。

三、永久风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并安设联锁装置。主要进回风道之间的风门应同时安装反向风门。两道风门的距离,应能保证运输和行人要求。一般情况下,行人或人工推车风门间距不小于5m,绞车运输不小于10m,机车运输不小于一列车长度。

(二)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腰线处厚度不小于0.3m。风门墙垛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三)墙垛周边要掏槽(砌碹巷道要破碹后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

0.2m),见硬顶、硬帮,要与煤岩接实。

(四)墙垛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角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五)风门门框要包边沿口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不透光为准,通车风门底坎除外)。门框要有83°~85°的倾角,门扇门框不歪扭。

(六)风门门扇用不少于50mm厚的木板制成,门扇平整不漏风。

门带要采用50mm×50mm以上规格的角铁制作,并有一道以上加强筋。风门包边沿口的压条使用宽30mm,厚度为5~10mm的木条,压条与风门边齐,沿口外露不超过50mm。风门周边全部要包边沿口。

(七)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要能自动开关,通车风门不能自动开关的,要设专人负责开关,专用行人的风门可适当缩小,也可以在大风门上安装一个小风门,必须同时连锁。

(八)通车斜巷一般严禁设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破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九)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每边要设600mm宽底坎,底坎高于地平面50mm,正反向风门之间的底坎高出风门外底坎50mm。电缆、管路孔要堵严。

(十)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十一)风门要有管理牌,并注明负责人、构筑日期、构筑单位等。

(十二)永久风门必须预留过线管,并封堵严密。

(十三)不使用的风门、风墙要及时拆除。

四、临时风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不得使用风布帘、皮带帘等不符合规定的设施控制风流(不包括巷道顶帮和工作面上隅角处理瓦斯积聚)。

(二)需要构筑临时风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机车运输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

2.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行电机车及斜巷运输的风门要有报警讯

号,否则要设专人看守。

3.风门墙设在顶、帮良好处,前后各5m内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4.风门四周要接触严密。木板墙要鱼鳞搭接,墙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

5.风门门框要包边沿口衬垫,四周接触严密。

6.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

7.通车风门必须设底坎、挡风帘(运输机道风门也要设风帘)。

8.电缆或管路不得在风门门框内或调节风窗内穿过,电缆孔或管路孔封堵严密。

五、调节风窗断面的大小应根据配风计划或生产所需风量来确定。

六、栅栏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栅栏设置地点:瓦斯超限区、密闭墙前、临时停风地点、废弃巷道等处。

(二)栅栏设置位置:

1. 栅栏位置设置:密闭前1m(误差±100mm)(距巷道口不足1m 的密闭,栅栏外侧沿巷帮设置),现有密闭沿巷帮设置的不再构筑栅栏。

2.其他巷道设在距离通风巷道3m(误差±100mm)位置。

(三)栅栏设置标准:

1.栅栏应采用木条制作,木条宽度为50mm(误差±2mm),厚度12mm~15mm,高度1.5m(误差±50mm,圆弧形巷道沿圆弧形布置),

竖向木条超出最上面的横木200mm(其中100mm的尖头),栅栏颜色采用黄色(上方200mm采用红色)。

2.栅栏最上方的一根横木和最中间的两根立木必须与巷道生根,需要生根的栅栏条必须在其栅栏条背面各加一根50mm×50mm的筋骨,确保栅栏稳固。

3.栅栏孔规格为200mm×200mm(误差±10mm)。

4.栅栏条与巷帮和底板都必须接触。

5.绑扎木条的铁丝采用16#铁丝,生根的地方可采用双股16#铁丝或8#铁丝绑扎。铁丝绑扎必须由左下到右上的顺序,绑扎时拧3圈,然后外露的铁丝头不得超过2cm,铁丝的末端必须指向栅栏内侧(标准为外侧观察不到铁丝末端)。

(四)栅栏牌板吊挂:栅栏上必须悬挂“禁止入内”警标。警标牌板位于栅栏中央,上沿与最上方一根横木上边沿一样高度,栅栏上严禁悬挂其他任何牌板。

(五)栅栏移交:栅栏构筑完好后,通风科书面申请验收,并准备好验收移交表格,生产技术科2天内交给验收移交生产单位。

(六)栅栏管理:栅栏未经验收,管理责任为通风科;栅栏验收后,管理责任为生产单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构筑、拆除、破坏栅栏,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元,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无责任人由单位负责人承担罚款。

(七)不按要求构筑的栅栏(特殊情况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对通风科主要负责人处罚200元。

(八)日常检查的栅栏问题根据管理责任纳入“一通三防”安全质

量标准化考核。

八、测风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井下设置测风站的地点包括矿井总进风、总回风、主要大巷采取上下山进回风巷。

(二)测风站应设在平直巷道中,其长度不得小于4m,前后10m 内无风流分支、无拐弯、无杂物、断面无变化。

(三)测风站应设在巷道支护完好处,要有鲜明的标志。断面必须规整光滑,支架巷道应用木板或其它材料补帮并用灰沙抹光。

(四)测风站应设置测风记录牌板,牌板上应标明测风的断面积、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等参数,并填写测风日期、测风员姓名。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局部通风机管理

1、局部通风机(包括风机启动开关)必须安装在风门以外的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要大于10米,距风门距离大于5米,由生产技术科和通风科按照有关规定指定位置,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安装,风机要吊挂或垫高,吸风口微倾斜向下,以便风筒与风机连接平缓过渡,降低风阻,离地高度大于0.3米,机架选用40mm 以上的角铁加工,风机吊挂时要采用规格型号8×4×5-155×26钢丝绳,至少要吊挂三点且固定要牢固(靠巷帮),高压部位严密不漏风;运输及安装风机过程中不准碰撞接线盒。风机安装位置不正确,通风科200元,其他问题罚施工队200元。

2、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风电闭锁的使用情况,监测中心每周对瓦斯电闭锁情况和开停传感器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否则,一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局部通风机应完好,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高压部位应有衬垫且严密不漏风,否则,不准入井。

4、井下各掘进头确因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停风停电时,必须做到有计划停风。根据检修需要,停风30min以下的由施工区队制定停风计划,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另报矿调度室、通风科、安全科,由调度室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安全员、调度员、瓦检工必须在现场监督,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并按措施要求恢复通风;恢复通风前及恢复通风后都有要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下达复电、恢复通风的命令;停风30min以上的,由施工区队编制工作面停送风措施,经审批后报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调度室各一份,由调度室按照审批意见协调实施。计划停风的区队,必须提前2天通知调度室,提前1天办完手续,不准当天停风当天办手续。确因特殊情况需当天停风、当天办手续时,必须经总工或值班矿领导签字方可实施,否则不准停风。如果停风确需继续延长时间,必须提前10min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请示值班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继续停风,否则,按重大事故隐患追究责任。

5、局部通风机不按计划人为停风,不按程序恢复通风,擅自随意停风和恢复通风的,由安全科组织追查、处罚;风机由于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指导施工单位进

行处理,及时按程序恢复通风,并由机电科组织追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次对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将处理结果在次日调度会上通报,在生产技术科备案。

6、供给局部通风机的矿井全风压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保证不发生循环风。若检查发现一次循环风,对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各罚款500元。

7、局部通风机由使用单位管理,任何人都不准随意停开风机,并实行挂牌管理。

8、每台局部通风机安装好后由施工单位向机电科申请,由机电科于次日组织安全科、调度室、通风科、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不具备验收条件(验收人员到现场后2个小时仍不能验收)就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一次罚申请单位300元。局部通风机验收合格后,由通风科及时悬挂“局部通风管理牌”,该牌挂在风筒一侧明显的位置,风机前3m内不准放置材料、设备等杂物(吊挂风机除外),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9、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由当班跟班队长(跟班队长不在现场时由班长负责)组织撤出该头所有人员至新鲜风流巷道,并在停风巷道口安设警戒,禁止人员进入,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检工和当班班长佩带自救器进入停风的巷道内检查瓦斯,两人一前一后,保持10米的距离,边走边检查有害气体浓度,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呼吸困难,必须及时返回。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最高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

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8%,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总工程师口授安全措施,通风科按照措施控制风量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由通风科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以上规定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0、每次局部通风机改变位置,由施工单位编制挪风机(恢复通风)技术措施和通风系统改变补充技术措施;挪移风机前,必须提前在指定位置安装好一台新风机,并接好电源,对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工作面停风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11、《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写局部通风设计,内容包括:开工地点、全风压通风条件、进回风路线、风筒通风长度及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设备选型要求,并附局部通风系统图。井下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和《掘进作业规程》中选型一致,否则,对施工队队长处罚200元后并限期更换。

12、临时停工、停掘的巷道不得停风,否则施工单位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停工、停掘的巷道必须进行密闭,密闭时巷道口必须进行三断(断电源、断道、断管路),不按规定进行密闭造成盲巷,对通风科罚款5000元。

13、对通风距离达到800m以上的巷道,原则上选择大功率(2×11kw、2×15kw或2×22kw)型号的风机,但要选用与之相匹配的风筒(选用∮600mm或∮800mm的风筒),大功率对旋式局部通风机的

通风距离在400m以下时开启一级,通风距离在400m以上时可发开启二级;对通风距离在800m以下的巷道,原则上选择小功率(2×5.5kw)型号的风机,选用∮500mm的风筒;选用2×22kw的旋式局部通风机及开启双级需生产技术科下书面通知,不经生产技术科批准违反规定罚责任人100元。

14、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供电方案有机电科提供,风机自动倒台试验每班由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风电闭锁试验检查。

15、风机在使用过程中由使用单位进行维护、检查,保证质量,不允许高压部位漏风(手掌距离风筒100mm无感觉)、不允许用黄油或树脂药品涂在高压部位,发现一次罚包机人200元。

16、正常情况不允许串联通风,特殊情况下进行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机前3~5米,必须安设瓦斯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自动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供电。

二、风筒的管理

1、施工单位应保证各掘进迎头二节旧风筒(另备二节5米破风筒),以防爆破崩坏风筒或出风口风量过大吹起煤尘;发现爆破掐风筒一次,罚施工单位300元。

2、《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大于5米,半煤岩巷不大于10m,岩巷不大于15m,早班由通风科负责延接,中、夜班由施工队的跟班队长或班长负责延接,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超过规定,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在上级检查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对责任人的处罚。风筒工和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对风筒是否脱节,风机、风筒是否损坏,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掘进作业规程》的规定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通风科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否则,对有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3、风筒的消耗量按如下进行控制:岩巷工作面不超过35%,煤巷炮掘工作面不超过20%,煤巷综掘工作面不超过10%。备用风筒不小于2天的使用量,在工作面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发现备用风筒由于车轧等人为损坏的,每节除按原值赔偿外,对责任单位加罚200元。

4、掘进头的风筒由施工区队负责安装、拆除;凡发现一处风筒被挖洞、刮破或扒开,每处罚责任区队200元;风筒破坏严重,刮破口达100mm以上对责任队处罚300元/处,刮破口达100mm以下对责任队处罚100元/处;掘进巷道施工结束5天内施工单位回收或转移所有风筒,回收交通风科,转移有通风科办理手续,否则,每拖延一天对施工队处罚20元/节;施工区队在三天内撤除风筒吊挂木楔,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

5、施工队要积极与通风科配合管理好风筒,不准有挤压和损坏风筒等现象。风筒吊挂由施工队(岩巷头)提前在腰线以上1.2m高

处(根据现场条件可以调整)每隔5米打一吊挂眼。施工队不打风筒吊挂眼每处罚50元(指锚喷、砌碹巷道),风筒补过的破口又被人为的撕掉,一个洞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发现风筒破口,施工区队要及时通知通风科进行处理。

6、风筒吊挂必须平直一条线,逢环必吊,随巷道起伏合理,弯曲巷道直线段有轨道时与轨道平行取直,无轨道时与巷道弯曲相同。接风筒时要采用双反压边,接头平缓,不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渡节),不逆接,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转弯巷道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风筒弯头折深不超过100mm,风筒与风机连接处(大小头)必须加上软衬垫,做到严密不漏风,大小头直径略大于风机直径,长短合适,以减小风流阻力,并用8#铁丝捆扎三道,每道接头要错开,其距离不小于200mm,否则,每发现一条问题罚通风工100元。

三、局部通风机的回撤规定

施工单位在巷道贯通或工程结束的当班必须停掉风机(特殊情况听从通知),在3天内必须回撤升井交机电科,由机电科安排进行检修(特殊情况下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可以继续使用),每推迟一天对责任队罚款200元,对施工区队机电负责人罚款100元。

四、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及检验规定

1、凡是施工队交回的风机,机电科必须在10天内检修完毕,并有检修记录,每推迟一天对机电科罚款100元,累计计算。

2、由机电科做好局部通风机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井下使

用风机台数、型号,地面待修台数、型号,备用风机型号及台数,每台风机的入井时间、验收日期、验收人员、上井时间都必须在台帐上记录清楚。

3、机电科检修好的风机,由机电科组织生产技术科、通风科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内容包括:风机的电流、风量、风压、高压部位漏风、防爆等情况。验收合格的风机由机电科贴上标签,作为备用风机,验收不合格,每台罚机电科300元,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高压部位漏风,没有证据证明施工单位有责任的,每台对验收人员罚款300元。

4、风机入升井运输要使用平板车,捆绑牢固,装卸车要轻起轻落,防止损坏风机,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矿井每十天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关键地点根据实际需要由总工程师确定随时进行测风。

2、对于矿井总进风、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掘进工作面、全风压供风硐室中的风量,必须每旬至少测定一次。

3、局部通风巷道的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出口风量,每旬测定一次,更换局扇和风筒后及时安排测风。

4、对于瓦斯涌出量超过2m3/min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其它关键地点的风量,每五天测定一次。

5、对于风筒长度固定的非掘进面局扇的风量每月进行一次测定。

6、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由通风科长安排及时进行全面测定。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1)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 第二节关键通风机管理制度 (4)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6)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1)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8)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9) 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0) 第八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2) 第九节通风质量检验验收制度 (23) 第十节通风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4) 第十一节反风演练 (25) 第十二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6) 第十三节密闭管理制度 (26)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32) 第一节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32) 第二节瓦斯巡回检验制度 (38) 第三节瓦斯检验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40) 第五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40) 第六节瓦斯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制度 (41) 第七节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仪使用制度 (44) 第八节预防瓦斯检验空班漏检制度 (46) 第九节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48) 第十节电气焊管理制度 (52)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59) 第一节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59) 第二节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61) 第三节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2) 第四节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3) 第五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64) 第六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65) 第七节综合防尘检验验收制度 (68) 第八节个体防护制度 (68) 第九节防灭火系统 (69) 第四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二节自燃发怒估计预报制度 (77) 第三节井下点火作业管理制度 (79) 第五章爆破管理制度 (85) 第一节爆破工入井前准备工作 (85) 第二节炸药、电雷管领取、运输、贮存、退库 (85) 第三节装药前准备工作 (88) 第四节装药和封泥要求 (93) 第五节联接爆破网路要求 (95) 第六节通电起爆要求 (96) 第七节验炮要求 (97) 第八节处理拒爆要求 (98) 第九节其它要求 (99) 第十节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处罚制度 (100) 第六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5) 第一节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105) 第二节安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更改及拆除程序 (106) 第三节安全监控设备检修调校程序 (108) 第四节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维护 (109) 第五节中心站管理 (113) 第六节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 (114) 第七章其它制度汇编 (117) 第一节通风牌板管理 (117) 第二节通风例会制度 (117) 第三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19) 第四节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22) 第五节“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3) 第八章“一通三防”资料明细表 (125) 第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126) 第十章“一通三防”资料报送 (127) 第十一章“一通三防”报表审阅制度 (128) 第十二章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130) 第十三章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134)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灭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灭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编制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基建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于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本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区、技术科、安监处、基建科、机运区、调度室等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编号:SY-AQ-007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assessment of one ventilation and three prevention management system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双岗配置,缺一人处罚监控主任30-50元。 2.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3.不得干私活或上岗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4.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弄虚做假的处罚10-20元。 5.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处罚10-20元。 6.监控室内卫生不清洁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7.来人登记表不填写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8.现场不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30元。 9.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20-30元。

12、上班时应在电脑显示屏前端坐,密切注意各上传数据,不得离开,否则处罚30-50元。 二、一通三防考核 凡是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损坏“一通三防”设施,不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不按通风标准化施工,通过返工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在“一通三防”及通风标准化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都在罚款处理之内。 (一)、通风管理 1、运输、行人及其它作业时损坏风门、密闭、风筒、洒水管、监控分站、牌板、甲烷传感器,断电仪等实施的,处罚队组或个人200元-500元。 2、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禁止堆放杂物,风门前后不得停放车辆和影响风门开关,否则罚款50-100元。 3、运输,行人通过风门不得同时打开所有风门,通过后及时关闭,否则处罚50-100元。 4、不得私拆栅栏,密闭等,否则罚款100-200元。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96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 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 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双岗配置,缺一人处罚监控主任30-50元。 2. 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3. 不得干私活或上岗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4. 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弄虚做假的处罚10-20元。 5. 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处罚10-20元。 6. 监控室内卫生不清洁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7. 来人登记表不填写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8. 现场不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30元。 9. 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20-30元。 12、上班时应在电脑显示屏前端坐,密切注意各上传数据,不得离开,否则处罚30-50元。 二、一通三防考核 凡是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损坏“一通三防”设施,不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不按通风标准化施工,通过返工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在“一通三防”及通风标准化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都在罚款处理之内。

“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3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管理 制度 "One ventilation and three prevention"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management system

“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消火井、灌浆站、消火管路: 1、消火井必须健全防雨、雪设施,头道、二道篦子齐全,滤砂孔径合理。消火井储备砂量不得少于100m3。地面水池容水量不得少于500m3,并有足够的补充水源。 2、黄泥灌浆站必须有足够土源,冬季应至少储备5个月以上的土量。土质满足灌浆要求。 3、消火井、灌浆站必须设齐声光信号,并设有专线电话,能与井下作业地点及调度室等联系。 4、必须建立消火井、灌浆站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段长每月对消火井、灌浆站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全井消火管路,磨损严重要及时转面或更换。(二)要制定瓦斯泵、泥浆泵、钻机、搅拌机使用管理制度,每月

对使用的设备至少停机检修一次,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闲置设备要及时运至地面,检修后备用。(三)各井(区)要建立健全各种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设备、仪器仪表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新进、报废、在册数量。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版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副总、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瓦斯防治中心人员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 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瓦斯防治中心负责“一通三防”的业务工作及监督工作。 第六条通风队负责通风设施的构筑、拆除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监控中心负责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和标校工作。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矿井主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设专人管理,经常对风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风机。 2.须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报告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制订安全措施后,通知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按措施处理。 3.主通风机启动前必须报矿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批准后由主扇司机操作启动风机。 4.主扇必须一用一备,备用风机必须保证10分钟内能启动运行。 5.主通风机房必须记录齐全,安装有能反映通风压力的负压及温度表等安全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能熟悉掌握主扇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6.主通风机电源必须是双回路电源,保护齐全。 7.主要通风机投产前,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风机运行参数测定: 1.新安装。 2.连续运转3年。 3.技术改造前后。 4.更换了叶片、电动机、改变了动叶、导叶角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义煤集团新安县鑫山煤业有限公司二0一0年九月八日

目录 1、矿井测风制度-----------------------------------------------------3 2、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撤人制度--------4 3、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 4、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6 5、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16 6、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18 7、瓦斯检查员请示报告制度--------------------------------------21 8、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监测分析制度--------------------------24 9、综合防尘制度-----------------------------------------------------25 10、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28 11、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29 12、“一炮三检”制度-----------------------------------------------62 13、“三人连锁”放炮制度-----------------------------------------64 14、隐患超前排查制度----------------------------------------------67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本

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和职责 (1) 第三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4) 第四章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0) 第五章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17) 第六章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2) 第七章盲巷管理制度 (24) 第八章瓦斯及其它气体管理及巡回检查制度 (26) 第九章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31) 第十章瓦检员查岗管理制度 (32) 第十一章瓦斯超限汇报处置制度 (33) 第十二章瓦斯超限追究制度 (34) 第十三章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35) 第十四章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9) 第十五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47)

第十六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57) 第十七章风桥(立交)管理规定 (71) 第十八章高冒点管理规定 (74) 第十九章防治煤层自燃的预测预报制度 (77) 第二十章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81) 第二十一章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88) 第二十二章“一通三防”专业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00第二十三章“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102) 第二十四章“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103) 第二十五章“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制度.105第二十六章“一通三防”各类报表填制、审批、报送管理制度 (107) 第二十七章通风调度管理制度 (111) 第二十八章“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办法 (117) 第二十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制度 (125)

第三十章“一通三防”奖励处罚制度 (131) 第一节通风管理处罚 (131) 第二节瓦斯管理处罚 (137) 第三节放炮管理处罚 (139) 第四节安全监测监控处罚 (140) 第五节综合防尘处罚 (142) 第六节瓦斯抽采处罚 (145) 第七节仪器仪表处罚 (148) 第八节防灭火管理处罚 (149) 第九节“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处罚 (153) 第十节奖励 (154) 第三十一章附则 (154)

一通三防综合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汇编

一通三防综合治理规定和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一通三防”责任制-----------------------------2第三章通防设施治理规定 ------------------------------5 第四章瓦斯治理责任制和治理制度 ---------------------11 第五章仪器仪表治理规定 -----------------------------19 第六章矿井综合防尘治理规定------------------------ 21 第七章加强构筑密闭的治理规定 -----------------------26

第八章矿井防灭火治理规定 ---------------------------27 第九章自救器使用治理规定 ---------------------------29 第十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制度 -------------------------32 第十一章工作面通防日常检查内容及验收标准 -----------32 第十二章通防治理“十规 定”-------------------------34 第一章总则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治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为目标,严格落实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技术专业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深化、细化一通三防治理责任制;突出通风系统调整改造、瓦斯综合治理和预防性防灭火三个工作重点,严把盲巷与采空区封闭、启封密闭排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0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0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3)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5)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0) 一、局部通风机管理 (10) 二、风筒的管理 (14) 三、局部通风机的回撤规定 (16) 四、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及检验规定 (16)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7)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8) 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9) 第八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1) 第九节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2) 第十节通风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3) 第十一节反风演习 (24) 第十二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5) 第十三节密闭管理制度 (25)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31) 第一节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31) 一、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 (31) 第二节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37) 第三节瓦斯检查交接班制度 (38) 第四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39) 第五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39) 第六节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 (40) 一、严格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规定 (41) 二、瓦斯异常汇报程序 (41) 三、瓦斯异常汇报、记录内容规定 (42) 四、瓦斯异常或超限的界定 (43) 第七节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仪使用制度 (43) 第八节防止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制度 (45) 第九节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47) 第十节电气焊管理制度 (51)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58) 第一节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58) 第二节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60)

第三节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1) 第四节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2) 第五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63) 第六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64) 第七节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制度 (67) 第八节个体防护制度 (67) 第九节防灭火系统 (68) 第四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69)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69) 第二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76) 第三节井下点火作业管理制度 (78) 第五章爆破管理制度 (84) 第一节爆破工入井前准备工作 (84) 第二节炸药、电雷管的领取、运送、贮存、退库 (84) 第三节装药前准备工作 (87) 第四节装药与封泥规定 (92) 第五节联接爆破网路规定 (94) 第六节通电起爆规定 (95) 第七节验炮规定 (96) 第八节处理拒爆规定 (97) 第九节其它规定 (98) 第十节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处罚制度 (99) 第六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4) 第一节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104) 第二节安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更改及拆除程序 (105) 第三节安全监控设备的检修调校程序 (107) 第四节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维护 (108) 第五节中心站管理 (112) 第六节安全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 (113) 第七章其他制度汇编 (116) 第一节通风牌板管理 (116) 第二节通风例会制度 (116) 第三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18) 第四节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21) 第五节“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2) 第八章“一通三防”资料明细表 (124) 第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125)

一通三防管理规章制度范本资料

目录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通风系统治理制度................................ 一通风系统治理制度...................................... 二要紧通风机治理制度................................... 三矿井风量治理制度...................................... 四风量调节测风治理制度................................... 五通风设施设计、施工监督、验收制度........................ 六通风设施治理制度...................................... 七通风调度治理制度...................................八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分析制度..............................

局部通风治理制度............................... 一局部通风治理制度...................................... 二防止局扇无打算停风治理制度........................... 三盲巷治理制度................................... 瓦斯治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二瓦斯检查交接班制度................................三瓦斯报表审批制度..................................四甲烷传感器报警责任追究制度........................... 五瓦斯排放治理制度..................................六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制度............................七放炮治理制度......................................综合防尘治理制度............................... 一综合防尘系统治理制度............................. 二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三隔爆设施治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新版) 一、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双岗配置,缺一人处罚监控主任30-50元。 2.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3.不得干私活或上岗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4.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弄虚做假的处罚10-20元。 5.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处罚10-20元。 6.监控室内卫生不清洁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7.来人登记表不填写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8.现场不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30元。 9.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20-30元。

12、上班时应在电脑显示屏前端坐,密切注意各上传数据,不得离开,否则处罚30-50元。 二、一通三防考核 凡是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损坏“一通三防”设施,不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不按通风标准化施工,通过返工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在“一通三防”及通风标准化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都在罚款处理之内。 (一)、通风管理 1、运输、行人及其它作业时损坏风门、密闭、风筒、洒水管、监控分站、牌板、甲烷传感器,断电仪等实施的,处罚队组或个人200元-500元。 2、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禁止堆放杂物,风门前后不得停放车辆和影响风门开关,否则罚款50-100元。 3、运输,行人通过风门不得同时打开所有风门,通过后及时关闭,否则处罚50-100元。 4、不得私拆栅栏,密闭等,否则罚款100-200元。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山阴芍药花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2条“一通三防”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完善“一通三防”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人、物、系统、制度”的本质安全;必须坚持专业防治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 第3条编制采区开采计划和生产计划必须包含“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所有采掘活动必按计划要求施工。 第4条每月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议,每周由安全副总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分析会议,排查通防隐患、分析通防关键,研究解决通防问题。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必须立即停产处理。 第5条安监科、生产技术科是“一通三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和实施考核。 第6条安全监察科对“一通三防”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7条任何领导区队组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时破坏和改变“一通三防”设施工程。 第8条有需要随时改变“一通三防”工程设施时,必须由总经理、矿长主持有生产、总工、通风、安全、技术、机电、等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先制定专项措施、再进行工程施工。 第二章“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制 组织机构成员: 组长:闫建国吕喜增 副组长:王业勋白高祥 成员:杨启胡维枝唐银山王金王占雄 杜建国陈学文薛文赵权李玉林 吕登文刘占强张高森

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三、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四、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五、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六、防灭火管理制度 七、爆破管理制度 八、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九、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十、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下(包括采区)通风系统必须报矿总工程师。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高突出瓦斯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和低瓦斯矿井多煤层开采联合布置巷道的采区应设置专门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必须到位,方可开掘回采工作面巷道,现生产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必须指定安全措施。 3、各系统、工作面、硐室的风量、风速、温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各矿井每五天要对矿井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定;遇有系统调整,风量变化等情况时要随时测风;矿井所需风量每月计算核定一次,必须按实际需要供风量核定矿井生产能力。 4、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 5、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在大巷等主系统开掘硐室、准备新采区、新水平等其回风流进入生产采区时,要制定串联通风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采掘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如构成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以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1次,并制定串联通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有瓦斯喷出或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严禁任何形式的串联通风。 6、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独立通风系统进行设计,高突出瓦斯矿井采面设计必须报生产部、通风部审批;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 7、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掘进巷道与已封闭区域、小窑或其它不明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8、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进回

XXX年最新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

XXX年最新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汇编 第一章、通风治理制度 ....................................................................... - 0 - 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治理制度 ................................................... - 0 - 第二节局部通风治理制度 ........................................................... - 2 - 第三节矿井风量治理制度 ........................................................... - 4 - 第四节测风治理制度 ................................................................... - 4 - 第五节防止局扇无打算停风治理制度 ....................................... - 5 - 第六节盲巷治理制度 ................................................................... - 6 - 第七节通风设施治理制度 ........................................................... - 7 - 第八节巷道贯穿治理制度 ........................................................... - 8 - 第九节质量治理体系治理制度 ................................................... - 9 - 第十节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 - 12 - 第十一节通风工程设计、质量治理验收制度 ......................... - 12 - 第十二节通风设施质量验收标准及考核方法 ......................... - 13 - 第十三节“一通三防”通风调度制度 ..................................... - 20 - 第十四节主、局扇切换制度 ..................................................... - 22 - 第十五节井下爆破治理制度 ..................................................... - 23 - 第十六节“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 - 24 - 第十七节“一通三防”超前治理实施细则 ............................... - 25 - 第十八节“一通三防”宣教培训制度 ....................................... - 27 - 第十九节“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 - 28 -

关于煤矿一通三防的相关管理制度(全)

“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 一、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㈠主扇及风机房管理 1、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扇风机房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且能满足生产要求的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2、矿井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主扇性能测定报告报集团公司机电部、通风部备案。 3、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稳定区内运行,改变主扇工况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主要扇风机及附属装置必须有反风功能,设施要保证完好可靠,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满足反风要求,反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矿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其反风演习方案和措施报集团公司备案,矿每季要组织检查一次反风设施。 5、主要通风机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监测仪表,必须有直通分(子)公司(矿)调度室的电话,消防设施齐全,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司机要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司机每小时要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录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主要通风机必须连续运行,倒换主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通知通风部门对矿井总风量进行测定,由调度室下达通知。运行风机因故障等原因停运,主扇司机必须立即启动备用主扇,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备扇通风能力达不到生产通风需要时,矿总工程师要立即采取减头停面措施,调整风量,保证各地点配风符合要求。 7、备用主扇要求保持完好,因故在一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备案。 8、因主扇检修停电等原因属有计划性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备案。矿井不论何种原因,不论时间长短,主要通风机停运造成矿井停风,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当日值班长和机电、通风部门采取停风安全管理措施,停风区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或当日值班长迅速决定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9、矿井发生无计划停风由矿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分析、处理,处理结果当日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矿井和集团公司两级调度室要建立主扇停风记录台帐,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10、主扇停电停风期间,矿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对由一台主要通风机负担全矿井通风的矿井,要打开防爆门和有关风门,最大限度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扇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矿调度室要负责通知井上下变电所切断井下各停风区域变电点的供电电源。矿井停风后各工作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标准版)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59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标准版) 一、保护层开采要保证连续和规模开采。保护层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确需留煤(岩)柱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必须将煤(岩)柱的位置、尺寸和影响范围准确标注在被保护层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瓦斯地质图上。 二、保护层工作面开采前,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保证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要求;被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应保证开采保护层时,能同时有效地抽采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 三、加强被保护层的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前,必须编制对应的被保护层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执行。保护层开采必须采用底(顶)板巷穿层钻孔或地面钻井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采用底(顶)板巷穿层钻孔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的,钻孔必

须控制整个被保护层对应区域,钻孔参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四、被保护层瓦斯抽采必须建立专门台账,底(顶)板巷穿层卸压抽采钻孔穿透多个邻近煤层的,应开展瓦斯分源测定,分别统计各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预抽量。被保护层采、掘前必须对瓦斯抽采效果达标情况进行评判,编制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经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安监局、通防地质部备案。被保护层属于突出煤层的,首采保护层工作面还必须进行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五、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被保护层初期卸压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采掘工作面,或误穿突出煤层。 正在开采的保护层工作面超前于被保护层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3倍,且不得小于100m。 区域预抽 六、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以及未在保护层开采有效保护范围内的突出危险区煤层,煤巷必须采取底(顶)板巷穿层钻孔、

一通三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章“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各级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公司生产、安全、经营治理工作的主持者,对公司“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煤炭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业公司“一通三防”治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3、解决公司“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二、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司“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各项治理规定。 2、组织制定公司“一通三防”年度工作打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审查公司“一通三防”重大方案设计和措施。 4、审定公司“一通三防”资金打算,负责公司“一通三防”资金的使用与治理。 5、负责组织公司“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和科技攻关工作。 6、组织“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抢险处理工作。 三、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调配通风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井下生产,指挥完成通风工程设施。 3、协调相关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矿井通风方面出现的问题,组织质量达标活动。 4、做好职工工资分配工作,完成通风责任制考核兑现。 5、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四、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设备的到货、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2、负责组织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电气失爆。 3、负责组织完善爱护,严防“三把火”。 4、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打算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5、协调机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通风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6、协助通风部门,确保局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十七项管理制度 一、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㈠主扇及风机房管理 1、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扇风机房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且能满足生产要求的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2、矿井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主扇性能测定报告报集团公司机电部、通风部备案。 3、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稳定区内运行,改变主扇工况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主要扇风机及附属装置必须有反风功能,设施要保证完好可靠,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满足反风要求,反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矿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其反风演习方案和措施报集团公司备案,矿每季要组织检查一次反风设施。 5、主要通风机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监测仪表,必须有直通分(子)公司(矿)调度室的电话,消防设施齐全,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司机要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司机每小时要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录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主要通风机必须连续运行,倒换主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通知通风部门对矿井总风量进行测定,由调度室下达通知。运行风机因故障等原因停运,主扇司机必须立即启动备用主扇,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备扇通风能力达不到生产通风需要时,矿总工程师要立即采取减头停面措施,调整风量,保证各地点配风符合要求。 7、备用主扇要求保持完好,因故在一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备案。 8、因主扇检修停电等原因属有计划性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备案。矿井不论何种原因,不论时间长短,主要通风机停运造成矿井停风,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当日值班长和机电、通风部门采取停风安全管理措施,停风区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或当日值班长迅速决定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9、矿井发生无计划停风由矿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分析、处理,处理结果当日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矿井和集团公司两级调度室要建立主扇停风记录台帐,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10、主扇停电停风期间,矿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对由一台主要通风机负担全矿井通风的矿井,要打开防爆门和有关风门,最大限度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扇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矿调度室要负责通知井上下变电所切断井下各停风区域变电点的供电电源。矿井停风后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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