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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 G154-00a 非金属材料荧光紫外曝露设备的操作标准

ASTM G154-00a 非金属材料荧光紫外曝露设备的操作标准
ASTM G154-00a 非金属材料荧光紫外曝露设备的操作标准

ASTM G 154-00a 非金属材料荧光紫外曝露设备的操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的内容包括紫外荧光试验的基本原理和操作程序。试验利用紫外荧光和水来模拟一种老化效果,即材料在实际使用中曝露于太阳光(直接照射或透过玻璃)和潮气(雨或露)时所发生的老化现象。本标准仅限于曝露条件的实现、测量和控制。附件中给出了一些曝露程序,但是,并没有给出最适用于被检测材料的曝露条件。

注1——G 151给出了所有使用实验室光源的曝露设备需要满足的性能要求。这一标准代替了G 53,G 53对用作紫外荧光曝露设备的装置进行了非常详细的描述。本标准涵盖了

G 53中的内容。

1.2 样品曝露于环境条件得到控制的荧光紫外灯下。本标准中给出了不同类型的紫外荧光光源。

1.3 样品的制备和结果的评价在具体材料对应的ASTM标准和规范中给出。一般性的导则见标准G 151和ISO 4892-1。更多的关于曝露后性能变化的试验方法和报告的具体信息见ISO 4582。

1.4 数值以SI单位制表示。

1.5 安全警告

1.6 本标准在技术上与ISO 4892-3和ISO DIS 11507相近。

2. 引用文件

3. 术语

3.1 定义——术语G 113中给出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2 本标准中的定义——本标准中的“太阳光”等同于“日光”和“太阳辐照”,“全球”的定义同术语G 113中给出的。

4. 方法概述

4.1 在受控的环境条件下,将样品曝露于光照和潮湿的重复循环作用下。

4.1.1 潮湿通常通过水蒸气在样品表面冷凝或向样品表面喷洒软化去离子水实现。

4.2 曝露条件可能会因以下因素的不同而不同:

4.2.1 紫外灯

4.2.2 紫外灯的辐照水平

4.2.3 提供潮湿的方式

4.2.4 曝露于光照和潮湿的时间

4.2.5 光照时的温度

4.2.6 潮湿时的温度

4.2.7 光照/黑暗周期进行的周期数

4.3 同一型号试验设备得出的试验结果不宜进行比较,除非针对被测材料进行了设备间重现性验证试验。

4.4不同型号试验设备得出的试验结果不宜进行比较,除非针对被测材料已经确定了不同设备间的相关性。

5. 应用

5.1 本试验设备的应用意在诱发材料在最终使用环境(包括太阳光紫外部分的影响、潮湿和热)中所产生的性能变化。这种曝露可能包括向样品表面引入潮湿。这种曝露试验方法不模拟一些地方气象因素造成的破坏,如大气污染、生物、盐水等,但可以模拟太阳光穿过玻璃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这些曝露方法都包括以凝露方式出现的潮湿对材料的影响。

注2——警告:G 151中给出的警告适用于本标准。

5.2 本标准中仅规定了试验参数的一些限定范围,而不是具体的某一数值,在这一范围内各参数值选择的不同,会带来试验结果的不同。因此使用本标准并不能提供一种可参比的结果,除非同时提供了符合第10部分要求的具体的试验条件。

5.2.1 建议在进行试验时,同时曝露某种我们熟知其性能并能控制其性能的材料,作为一种标准或参比。建议每种材料在每次试验时至少提供3件试样,以利于评价结果的统计。

6. 仪器

6.1 实验室光源——光源为荧光紫外灯。很多种类的荧光紫外灯可用于本标准。不同荧光紫外灯光强和光谱的不同会造成试验结果的很大不同。在检测报告中应详细描述所用荧光紫外灯的类型。不同的应用决定了该使用何种灯。荧光紫外灯的选用导则见附件X1。

注3——不要将不同类型的灯管混用。在荧光紫外试验箱中混用不同的灯管将会造成试样实际接收光的不均匀,除非试验箱经过特殊的设计能够在此种情况下保证试样受光的均匀性。

注4——很多荧光紫外灯会随使用明显老化。应遵循设备制造商的规定使用灯管以确保灯管所必须达到的辐照度。

6.1.1 制造商、灯管的种类、灯管的老化、试样与灯管之间的间距、试验箱内的温度和实验室室内温度等都会对样品实际接收的辐照量产生影响。因此,建议使用辐照计来监控辐照能量。

6.1.2 以下几个因素会影响荧光紫外灯管的光谱能量分布;

6.1.2.1 某些灯管所用的玻璃的老化会造成透光度的改变。玻璃的老化会大大减少某些类型的灯管所发出的紫外短波部分的透过率。

6.1.2.2 灯管上沉积的灰尘会影响辐照量。

6.1.2.3 所使用玻璃的厚度会很大程度上影响紫外灯短波部分的透过量和

6.1.2.4 磷涂层的均一性和耐久性。

6.1.3 光谱辐照

注5——通过选择适当的光谱能量分布,可以得到荧光UV A灯。通常我们将其定义为UV A-340和UV A-351。340和351这些数据表示不同类型灯管的最大发射的名义上的特征波长(nm)。340和351对应的实际上的最大发射发生在343和350nm处。

6.1.3.1 UV A-340,模拟太阳紫外辐照的光谱辐照——UV A-340紫外灯管的光谱能量分布应满足表1的要求。

注6——UV A-340的主要用途是模拟太阳光紫外部分中的中短波长范围。

6.1.3.2 UV A-351,模拟太阳光紫外部分穿过窗玻璃后的光谱辐照——UV A-351紫外灯管的光谱能量分布应满足表2的要求。

注7——UV A-351的主要用途是模拟经过窗玻璃过滤后的太阳光紫外部分中的中短波长范围。

6.1.3.3 UVB-313的光谱辐照——UVB-313的光谱能量分布应满足表2的要求。

注8——荧光UVB灯的光谱能量分布的峰值出现在313nm汞线附近。它们发射出相当多的300nm以下的辐照,而300nm为名义上的太阳辐照的截至波长。这将会引发一些在户外不会发生的老化现象。不推荐使用这种灯来模拟太阳光,见表3。

6.2 试验箱——试验箱的设计会千变万化,但其应该由耐腐蚀的材料制作,有光源,并且能够控制温度和相对湿度。如果需要的话,还应该能实现向样品表面喷水以形成凝露或者将样品浸泡在水中。

6.2.1 灯管安装的位置应该能满足G 151中的要求,即样品表面能均匀的接收辐照。

6.2.2 为使所有试样都均匀地曝露于紫外光和一定温度中,要进行灯管的更换和旋转以及样品位置的更换。灯管的更换和旋转应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

6.3 仪器校准——为确保曝露相关仪器的标准性和准确性,应对相关仪器,如计时器、温度计、湿球传感器、干球传感器,湿度传感器、UV传感器和辐照计等进行定期校准,以确定试验结果的重现性。如有可能,校准应该能够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标准。校准方案和程序应该依据仪器制造商的指示。

表1 模拟太阳辐照的UV A-340灯管的相对光谱能量分布的规定

带通,nm 荧光UV A-340灯A太阳光B

紫外波段

占总辐照量(260-400nm)的百分比

260-270 0.0% 0

271-280 0.0% 0

281-290 0.0% 0

291-300 <0.2% 0

301-320 6.2-8.6%

5.6%

18.5%

321-340 27.1-30.7%

21.7%

341-360 34.2-35.4%

26.6%

361-380 19.5-23.7%

27.6%

381-400 6.6-7.8%

紫外和可见光波段

占总辐照量(300-800nm)的百分比C

300-400 87.3%D 11%E

401-700 12.7%D 72%E

A UV A-340数据——所给出的范围基于对不同老化所用的灯的光谱能量分布的测量,和在不同水平的可控辐照下的操作。所给出的范围基于这一数据的3δ限。

B太阳光数据——太阳光的数据是在以下条件下测得的:水平表面,空气质量为1.2,臭氧柱为0.294atm cm,相对湿度为30%,海拔2100m(气压为787.8mb),表征浮尘情况的光学厚度在300nm为0.81,400nm为0.62。

C701nm到800nm的数据没有列出。

D UV A-340数据——因为荧光紫外灯的主要发射集中在300-400nm带通,能得到的可见光的相关数据是很有限的,因此这一表格中的数据基于少量的测量,仅是一种代表。

E太阳光数据——太阳光的数据来自于CIE第85号出版物中的表4,某一表面的地球太阳辐照,测量条件为:空气质量为1.0,臭氧柱为0.34atm cm,1.42cm可沉淀的水蒸气,表征浮尘情况的光学厚度在500nm为0.1。

6.4 辐照计——推荐采用辐照计来监测和控制样品所接收的辐照能量。辐照计的使用应满足G 151的要求。

6.5 温度计——隔热的或非隔热的黑板或白板温度计均可使用。非隔热的温度计应用钢或铝制成。温度计应满足G 151中的要求。

6.5.1 温度计应该安装在样品架上,以处在和试样相同的位置上并接收和试样一样多的辐照量。

6.5.2 某些情况下会要求对试验箱内的气温进行控制。测量气温的温度计的安装和校准参照G 151。

注9——一般情况下,此类仪器通常只控制黑板温度。

6.6 潮湿——试样可能会曝露于以下潮湿条件下:喷水、冷凝和高湿度。

6.6.1 喷水——试验箱可以设计为在一定条件下间歇性地向试样表面喷水。喷水应该均匀喷射在样品表面。喷水的装置应该由耐腐蚀的材料制备以避免污染所用的水。

6.6.1.1 对水的要求——喷水所使用的水的电导率应低于5μS/cm,固含量低于1ppm,不会在样品表面留下明显的痕迹或沉积物。水中含有的即使是很少量的二氧化硅也会在样品表面留下明显的沉积物。应注意要保证所用水的二氧化硅含量低于0.1ppm。在蒸馏的基础上再进行消电离和反渗透,就可以得到满足要求的水。应报告所使用水的pH值。对水质的具体要求见G 151。

6.6.2 冷凝——试验箱可以设计为在试样表面形成凝露。一般情况下,可通过加热水来产生水蒸汽或将向试验箱内贯充热蒸汽以在试样表面形成凝露。

6.6.3 相对湿度——试验箱可设计为能够测量和控制箱内的相对湿度。这些检测和控制装置应该避开紫外辐照。

6.7 样品架——样品架应该由耐腐蚀材料构成并不会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耐腐蚀的铝合金或不锈钢是适用的材料,但黄铜、钢或紫铜不宜采用。

6.8 评估性能变化所需的仪器——ASTM 或ISO中关于性能监测所规定的仪器均可采用。

表2 模拟透过玻璃后太阳光的UV A-351灯的光谱能量分布的规定

带通,nm 荧光UV A-351灯A估计的经玻璃过滤的太阳光B

紫外波段

占总辐照量(260-400nm)的百分比

260-270 0.0%0%

271-280 0.0%0%

281-290 0.0%0%

290-300 <0.1%0%

301-320 0.9-3.3% 0.1-1.5%

321-340 18.3-22.7% 9.4-14.8%

341-360 42.7-44.5% 23.2-23.5%

361-380 24.8-28.2% 29.6-32.5%

381-400 5.8-7.6% 30.9-34.5%

紫外和可见光波段

占总辐照量(300-800nm)的百分比C

300-400 90.1%D 9.0-11.1%E

401-700 9.9%D 71.3-73.1%E

A UV A-351数据——所给出的范围基于对不同老化所用的灯的光谱能量分布的测量,和

在不同水平的可控辐照下的操作。所给出的范围基于这一数据的3δ限。

B太阳光数据——太阳光的数据是在以下条件下测得的:水平表面,空气质量为1.2,臭氧柱为0.294atm cm,相对湿度为30%,海拔2100m(气压为787.8mb),表征浮尘情况的光学厚度在300nm为0.081,400nm为0.62。这一范围的确定综合了透过单强窗玻璃的太阳辐照的最大和最小值。单强玻璃是ASTM小组委员会G03.02规定的研究用的玻璃。

C701nm到800nm的数据没有列出。

D UV A-351数据——因为荧光紫外灯的主要发射集中在300-400nm带通,能得到的可见

光的相关数据是很有限的,因此这一表格中的数据基于少量的测量,仅是一种代表。

E太阳数据——太阳光的数据来自于CIE第85号出版物中的表4,某一表面的地球太阳辐照,测量条件为:空气质量为1.0,臭氧柱为0.34atm cm,1.42cm可沉淀的水蒸气,表征浮尘情况的光学厚度在500nm为0.1。这一范围的确定综合了透过单强窗玻璃的太阳辐照的最大和最小值。单强玻璃是ASTM小组委员会G03.02规定的研究用的玻璃。

7. 试样

7.1 参照G 151。

8. 试验条件

8.1 可以采用任何试验条件,只要在报告中著名。附件X2中给出了一些常用的试验条件。所给出的这些试验条件并没有推荐使用或优先使用的意思,仅供参考而已。

9. 步骤

9.1 标记每件试样,要求记号不易擦去或退色,不能标记在需检测的部位。

9.2 确定需要检测的项目。试验前,依据试验双方所确认的ASTM标准或其它国际标准对试样的适当性能进行检测。如果需要(例如,性能检测为破坏性的试验),可以利用留品来确定这些性能指标,详见ISO 4582。

9.3 试样的安装——安装上试样架时,要求试样不受任何应力。为确保曝露条件的均一性,试样架应该装满,如果试样数不够,则用由耐腐蚀材料制作的空白板来填充。

注10——在对试样的外观和颜色变化进行评价时,应和保存在暗处的未进行曝露试验的留样进行比较来确定变化的程度和等级。将同一样品的一部分用不透明物品遮盖来显示曝露效果的方法不推荐采用,因为虽然遮盖起来的部分没有收到紫外光的影响,但其同样受到试验箱内温度和湿度等很多因素的影响,这会影响试验结果。

9.4 曝露于试验条件下——选择适当的试验条件,并保证在规定试验时间内连续进行。试验期间停机维护设备和中间样品检查的次数应该尽量少。

9.5 样品位置调整——如果样品最边远处所接收的辐照量不少于曝露区域中央所接收辐照量的90%,则没有必要对样品的位置进行定期调整。辐照量均一性的确定参照G 151。

9.5.1 如果曝露区域边缘的辐照量为曝露区域中央辐照量的70~90%,则采用以下三种方法来进行试样位置的调整。

9.5.1.1 在曝露试验过程中定期调整样品的位置,以保证每件样品接收同样的辐照量。试样位置的调整方案应该由相关方协商决定。

9.5.1.2 只将样品放置在一定曝露区域内,这一区域内所接收的辐照量为最大辐照量的90%以上。

表3 UVB-313灯管的相对光谱能量分布的规定

带通,nm 荧光UVB-313灯AB太阳光C

紫外波段A

占总辐照量(260-400nm)的百分比

260-270 <0.1%0%

271-280 0.1-0.7%0%

281-290 3.2-4.4%0%

290-300 10.7-13.7%0%

301-320 38.0-44.6% 5.6%

321-340 25.5-30.9% 18.5%

341-360 42.7-44.5% 21.7%

361-380 2.5-5.5% 26.6%

381-400 0.0-1.5% 27.6%

紫外和可见光波段

占总辐照量(300-800nm)的百分比D

300-400 88.5%E 11%F

401-700 11.5%E 72%F

A UVB-313数据——某些UVB紫外灯在254nm汞线处能够检测到有发射波。这会对某

些材料的结果造成影响。

B UVB-313数据——所给出的范围基于对不同老化所用的灯的光谱能量分布的测量,和在不同水平的可控辐照下的操作。所给出的范围基于这一数据平均值的3δ限。满足条件的灯管可从不同制造商得到。这些灯管的辐照水平(即总输出光)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但具有同样的相对光谱能量分布。

C太阳光数据——太阳光的数据是在以下条件下测得的:水平表面,空气质量为 1.2,臭氧柱为0.294atm cm,相对湿度为30%,海拔2100m(气压为787.8mb),表征浮尘情况的光学厚度在300nm为0.081,400nm为0.62。

D701nm到800nm的数据没有列出。

E UVB-313数据——因为荧光紫外灯的主要发射集中在300-400nm带通,能得到的可见

光的相关数据是很有限的,因此这一表格中的数据基于少量的测量,仅是一种代表。

F太阳数据——太阳光的数据来自于CIE第85号出版物中的表4,某一表面的地球太阳辐照,测量条件为:空气质量为1.0,臭氧柱为0.34atm cm,1.42cm可沉淀的水蒸气,表征浮尘情况的光学厚度在500nm为0.1。

9.5.1.3 在满足9.5.1要求的曝露区域内,随机地调整样品的位置。

9.6 检查——在进行定期检查时,注意不要接触或扰乱试样表面。检查后,试样放回试验箱时应保证其试验表面的朝向应该和以前一致。

9.7 设备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以保证其曝露条件的一致性。设备的维护和校准参照制造商的指示。

9.8 曝露试样一定时间。详细导则见G 151。

9.9 曝露结束后,参照ASTM标准或其它国际标准对适当的性能进行检测,并依据G 151出具检测报告。

注11——试验周期和结果的评判在G 151中有说明。

10 报告

10.1 报告应符合G 151的要求。

附件

(推荐性信息)

X1. 典型荧光紫外灯的使用导则

X1.1 概述

X1.1.1 本标准中可使用的荧光紫外灯的种类很多。本部分给出了一些有代表性UV灯。其它灯或灯的组合同样适用于本标准。具体的使用条件决定了该选用哪一种灯。本附件中所讨论的UV灯的区别在于总UV辐照量和波长光谱的不同。灯能量或光谱的不同会带来试验结果的很大不同。检测报告中应该给出所使用的灯管的详细信息。

X1.1.2 本部分给出的光谱能量分布(SPDs)图仅是一种代表,而不是用于计算或估计荧光曝露设备的总辐照量的。试样表面所实际接收的辐照量会因以下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灯管的类型、制造商,灯的老化,试样距试样架的距离和试验箱内的气温等。

注X1.1——本附件中给出的所有SPDs均是用带有双光栅单色仪(1-nm带通)的分光

辐照度计测得的,其中单色仪带有石英余弦接收器。荧光紫外的SPDs是在试样检测范围的

中央测量。太阳光的SPDs在凤凰城夏日中午晴朗的天气条件下测得,分光辐照度计安装在

一个随太阳旋转的赤道仪上。

X1.2 模拟直射太阳光紫外辐照的曝露

X1.2.1 UV A-340灯——推荐使用UV A-340灯来模拟直射太阳光的紫外辐照。因为一般

来说UV A-340在300nm(300nm被视为陆地太阳光的截至波长)以下很少或者可以说没有发射,所以虽然其对材料的破坏作用不如UVB那么快,但却与户外实际老化有更好的相关性。实践证明,用UV A-340进行试验可以有效地比较非金属材料的耐老化性能的好坏,如聚合物、织物和UV稳定剂等。图X1.1表示了UV A-340的SPD和夏日正午太阳光光谱的比较。

X1.2.2 UVB-313灯——UVB波段(280-315nm)包含了地球上太阳光中能找到的最短波长,正是这部分光能造成了大部分聚合物的降解。商业化的两种UVB-313灯有两种,UVB-313和FS-40。这两种灯管发射的总能量不同,但都在313nm处达到峰值并产生同样比例的同样波长。在试验中,循环数和温度相同的条件下,所使用的灯的辐照量越大则观察到失效所用的时间就越短。此外,用这两种灯在相同试验时间、相同温度下进行试验所得到的结果也可能会不同,因为不同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UV的比例会不同。

注X1.2——图X1.2表示了两种灯之间的不同。

X1.2.1.1 所有的UVB-313灯都会发射超出一般太阳光截至点的紫外光。这些短波紫外光能够很快的使材料发生降解,并且这种降解机理在材料曝露于自然日光下时通常不会发生。这会导致反常的结果。图X1.2展现了一般的UVB-313灯的SPD与夏日正午太阳光SPD 的不同。

X1.3 模拟透过窗玻璃的太阳光的紫外辐照

X1.3.1 玻璃的过滤作用

玻璃对太阳光谱起到过滤的作用(见图X1.3)。一般玻璃通常能够透过370nm以上的光。波长越短,玻璃的过滤作用越显著。受影响最大的是波长比较短破坏力比较强的UVB 波段。玻璃能过滤掉绝大部分310nm以下的光。作为示例,仅给出了一种窗玻璃对应的透过光的图谱。应当注意,窗玻璃的透过率会因生产厂商、产品批次、厚度和其它一些因素的不同而不同。

X1.3.2 UV A-351灯

建议采用UV A-351灯来模拟太阳光透过窗玻璃的情况。之所以选择UV A-351灯,是因为灯的低端截至波长与太阳光透过窗玻璃后的低端截至波长非常相近(见固X1.4)。

注X1.3——不推荐使用UVB-313来模拟透过窗玻璃的太阳光。UVB-313发射的大部分是短波紫外光,窗玻璃对这部分光的过滤作用很大。因此,采用这种灯的话,样品能接受的短波区域的光将很少。如图X1.5所示,UVB-313所发射的光的80%都被玻璃虑掉了。由于短波部分被虑掉,UVB-313的总有效能量就很有限。而且,由于较长波长的能量较少,经过玻璃过滤的UVB-313灯实际上还不如UV A灯严酷。

X1.4 模拟部分为玻璃或透明塑料的样品的曝露

X1.4.1 UV A-340灯

有些情况下(如窗密封条),玻璃或透明塑料是样品本身的一部分,而且通常是作为光源的过滤器。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推荐使用UV A-340灯,因为玻璃或塑料将会像过滤太阳光那样过滤UV A-340灯的光。图X1.6将透过窗玻璃的太阳光的SPD与经过或未经过窗玻璃过滤的UV A-340灯的SPD进行了比较。

注X1.4——当样品的一部分是玻璃或透明塑料时,建议不采用UVB-313光源。见注X1.3。

注X1.5——当样品的一部分是玻璃或透明塑料时,建议不采用UV A-351光源。这是因为UV A-351的SPD比较特殊,其短波紫外部分的SPD与已经经过玻璃过滤的太阳光的SPD 很相近。如图7所示,UV A-351经过窗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过滤后,短波紫外被进一步过滤,造成短波紫外的不足。

X2.1 可采用任何曝露条件,只要在检测报告中详细给出描述。下面给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

的曝露条件。给出这些条件并不是暗示要优先选择或建议选择,而只是供参考而已(见表X2.1)。

注X2.1——周期1是涂层和塑料常用的曝露周期。周期2最常用于涂层。周期3和4常用于汽车外部材料的曝露。周期5常用于屋顶材料的曝露。周期6和7常用于涂层和塑料的高辐照量曝露。周期7常用于涂层和木材的热冲击曝露。

注X2.2——当程序设定在紫外曝露后进行冷凝时,要注意至少间歇2h以保证达到平衡。

注X2.3——试样的表面温度是一个重要的参数。一般情况下,温度升高降解过程加速。试样表面温度的允许值取决于试样的材料和所考虑的老化评判标准。

注X2.4——通常都会显示辐照量数据。在某些情况下,会有一些仪器不控制辐照量。

注X2.5——荧光灯的输出受灯周围温度的影响。因此,如果仪器没有辐照的回馈循环控制,灯的输出会随着温度的升高而降低。

注X2.6——如果仪器没有辐照的回馈循环控制,则实验室环境温度将会影响灯的输出。有些荧光紫外设备利用实验室内的空气来冷却灯管,并补偿在高辐照温度下灯管输出的下降(见注X2.5)。

X2.2 为了得到稳定的试验结果,建议没有辐照回馈循环控制的仪器在使用时,实验室环境温度应维持在18℃-27℃之间。在低于或高于此温度范围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将会带来偏差。

注X2.7——与氙灯和碳弧灯相比,荧光紫外灯发射的红外光相对要少的多。在荧光紫外曝露中,试样表面温度的升高主要是因为空气被加热后传递了热量给试样。因此,绝缘的或未绝缘的黑板或白板温度,试样表面温度、试验箱内气温或不同颜色样品的温度之间并没有太大差异(3)。

X2.3 G53中给出的周期和G154中给出的周期的转换关系见表X2.2。

表X2.1 通用曝露条件

周期灯经典辐照量大概波长曝露周期

1 UV A-340 0.77w/m2/nm 340nm 8hUV(60±3)℃+4h冷凝(50±3)℃

2 UVB-31

3 0.63

w/m2/nm310nm 4hUV(60±3)℃+4h冷凝(50±3)℃

3 UVB-313 0.44

w/m2/nm310nm 8hUV(70±3)℃+4h冷凝(50±3)℃

4 UV A-340 1.35

w/m2/nm340nm 8hUV(70±3)℃+4h冷凝(50±3)℃

5 UVB-313 0.55

w/m2/nm310nm 20hUV(80±3)℃+4h冷凝(50±3)℃

6 UV A-340 1.35

w/m2/nm340nm 8hUV(60±3)℃+4h冷凝(50±3)℃

7 UV A-340 1.35

w/m2/nm340nm 8hUV(60±3)℃+0.25h喷水(无光照),不控温+3.75h冷凝(50±3)℃

8 UVB-313 28

w/m2 270-700nm8hUV(70±3)℃+4h冷凝(50±3)℃表X2.2 G53中给出的周期和G154中给出的周期的转换关系表

G 53中的试验周期相应的G 154试验周期

G 53中给出了一个默认的周期:4h光照60

℃+4h冷凝50℃。这一周期以及其它周期默认的灯是UVB-313。但峰值在343和351的灯管也可以使用。表X2.1中的周期2对应了G 53中应用UVB+313的默认周期

G53指出8hUV+4h冷凝这样的周期应用广泛。UV曝露时的温度可选为50℃、60℃、70℃。表X2.1给出了6个8hUV+4h冷凝的周期,这些周期的灯管可选择UV A-340或UVB-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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