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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安装工程计算规则

河北2012安装工程计算规则
河北2012安装工程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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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二、安装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三、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机械设备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划分项目。设备重量以设备的

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二、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

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

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为分列项目。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项目。

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规格分列项目。

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项目。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项目。

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

一、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计算,以室所含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二、铸铁平台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方形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项目。

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项目。

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m”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项目。

二、车挡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车挡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每个重量“t”分列项目。

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

一、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项目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

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子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子目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二、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项目。

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接紧装置和重量分列项目。

六、链条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项目。

七、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项目。

八、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带宽分列项目。

第七章电梯安装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层、站数、扶手中心距及层高、头尾轮距分列项目。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 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项目计算。

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三、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项目。

第八章风机安装

风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包括电动机安装。

第九章泵安装

一、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包括电动机安装。

二、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三、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项目。

第十章压缩机安装

一、压缩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二、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1.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2.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项目。

3.活塞式D、W、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附属设备的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

一、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容量“t”分列项目。

二、冲天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熔化率(t/h)分列项目。

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一、煤气发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膛内径和设备重量分列项目。

二、洗涤塔电气滤清器附属竖管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分列项目。

三、乙炔发生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规格(m3/h以内)分列项目。

四、煤气发生设备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单位重量0.5t以内和0.5t以外分列项目。

五、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外径(m以内/组成节数)分列项目。

第十三章其他机械设备安装

一、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总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二、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类别、名称、型号及重量分列项目。

三、冷风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冷却面积及重量分列项目。设备重量按冷风机、电动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四、制冷机组按每台总重量计算;制冷机组安装定额中,已包括施工单位配合制造厂试车的工作内容。

第十四章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

一、设备如以面积(m2)、容积(m 3mm或m)等作为项目规格时,则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规格,选用相应范围内的项目。计算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时,各设备的重量可参考下表。附表中的缺项可按设备实际重量计算。

单台附属设备型号重量参考表

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规格/设备参考重量

立式管壳式冷凝器卧式管壳式冷凝器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50/3,75/4,100/5,150/7,200/9,250/11, 350/3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20/1,30/2,60/3,80/4,100/5,120/6,140/8, 180/9,200/12

淋水式冷凝器

蒸发式冷凝器

立式蒸发器

立式低压循环贮液器

卧式高压贮液器

氨油分离器

氨液分离器

空气分离器

氨气过滤器

氨液过滤器

中间冷却器

玻璃钢冷却塔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30/1.5,40/2,60/2.5,75/3.5,90/4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20/1,40/1.7,80/2.5,100/3,150/4,200/6, 250/7

蒸发面积/设备重量(m2/t):20/1.5,40/3,60/4,90/5,120/6,160/8,180/9, 240/12

容积/设备重量(m3/t):1.6/1,2.5/1.5,3.5/2,5/3

容积/设备重量(m3/t):1/0.7, 1.5/1, 2/1.51, 3/2, 5/2.5

直径/设备重量(mm /t):325/0.15, 500/0.3, 700/0.6, 800/1.2,1000/1.75, 1200/2

直径/设备重量(mm /t):500/0.3,600/0.4, 800/0.6,1000/0.8,1200/1,1400/1.2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0.45/0.06, 1.82/0.13

直径/设备重量(mm /t):100/0.1, 200/0.2, 300/0.5

直径/设备重量(mm /t):25/0.025, 50/0.025, 100/0.05

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2/0.5, 3.5/0.6, 5/1, 8/1.6,10/2, 12/3

流量/设备重量(m3/t):30/0.4, 50/0.5, 70/0.8, 100/1, 150/2,250/2.5,300/3.5, 500/4, 700/5.5

集油器

紧急泄氨器油视镜

储气罐

空气分离塔直径/设备重量(mm /t):219/0.05, 325/0.1, 500/0.2

直径/设备重量(mm /t):108/0.02

按支计,不计重量

设备容积/设备重量(m3/t):32/0.7, 5/1.3, 8/1.8, 11/2.3,15/2.8FL-50/200/4.1, 140/660-1/7, FL-300/300/14

二、设备重量的计算应将设备本体及与设备联体的阀门、管道、支架、平台、梯子、保护罩等的重量计算在内。

三、以“型号”作为项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型号执行相同的项目。新旧型号可以互换。相近似的型号,如实物的重量相差在10%以内时,可以执行项目。

四、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间冷却器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冷却或蒸发面积(m2以内)分列项目。

五、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和设备容积(m3以内)分列项目。

六、氨油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七、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规格分列项目。

八、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九、玻璃钢冷却塔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水处理量(m3/h以内)分列项目。

十、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以“台”或“支”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十一、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项目。

十二、储气罐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项目。

十三、小型空气分离塔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型号规格分列项目。

十四、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烧器、碱水拌和器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纯化器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以上附属设备均按设备名称及型号分列项目。

十五、零星小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金属结构件单体重量(kg)分列制作与安装项目。

十六、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灌浆体积“m3以内”分列项目。

十七、钢架焊接减振台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减振台座重量(kg)分列项目。钢筋混凝土减振台座安

装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减振台座体积(m3以内)分列项目。

十八、减振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隔振垫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十五章地源热泵系统安装

一、垂直地埋管换热器安装项目区分单U、双U形按设计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弯管接头安装项目区分单U、双U形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热源井成孔项目按设计井深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井管安装项目按设计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井管填封项目按透水层或非透水层厚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电气设备安装

第一章变压器

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变压器干燥,按变压器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消弧线圈的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项目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变压器安装项目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作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

油过滤量(t)=设备油重(t)×(1+损耗率)

第二章配电装置

一、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三、交流滤波装置组架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四、高压设备安装项目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另行计算。

五、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第四章“铁构件制作安装”项目或成品价。

第三章母线、绝缘子

一、悬式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串”为计量单位计算。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项目内。

二、支持绝缘子安装分别按安装在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计算。软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项目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五、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项目。

六、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三相为一组。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项目。

七、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组计算工程量。

八、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按45m以内考虑,跨度的长与短不作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金具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项目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九、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

项目耐张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

预留长度 2.50.80.6

十、带形母线安装及带形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母线和固定母线的金具均按设计量加损耗率计算。

十一、母线伸缩接头、铜过渡板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槽形母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槽形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按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槽形母线及固定槽形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共箱母线安装按箱体的大小尺寸以“10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十三、低压(指380V以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分别按导体的每相电流大小以“10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

十四、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分别按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重型铝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需加工接触面时,可以按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

序号项目预留长度说明

1带型、槽型母线终端0.3从最后一个支持点算起

2带型、槽型母线与分支线连接0.5分支线预留

3带型母线与设备连接0.5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4多片重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1.0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5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0.5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十七、带型母线、槽型母线安装均不包括支持瓷瓶安装和钢构件配置安装,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第四章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一、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上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成品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设计网门或保护网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

项目预留长度说明1各种箱、柜、盘、板、盒高+宽盘面尺寸

2

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

开关、启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0.5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

3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

熔断器

等小电器

0.3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

4分支接头0.2分支线预留

六、配电板制作、安装及包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m2(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蓄电池

一、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大小以单体蓄电池“个”为计量单位,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计算工程量。

二、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安装以“组件”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如下例:

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 ? h,由12V的组件18个组成,那么就应该套用12V/500A ? h的项目18组件。

三、蓄电池充放电按不同容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电机

一、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电机检查接线,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直流发电机组和多台一串的机组,按单台电机分别执行。

二、电机项目的界线划分:单台电机重量在3t以下的为小型电机;单台电机重量在3t以上至30t以下的为中型电机;单台电机重量在30t以上的为大型电机。

三、小型电机按电机类别和功率大小执行相应项目,大、中型电机不分类别一律按电机重量执行相应项目。

四、风机盘管检查接线不分明装和暗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滑触线装置

滑触线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10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附加和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滑触线安装附加和预留长度单位:m/根

序号项目预留长度说明

1圆钢、铜母线与设备连接0.2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2圆钢、铜滑触线终端0.5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3角钢滑触线终端 1.0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4扁钢滑触线终端 1.3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5扁钢母线分支0.5分支线预留

6扁钢母线与设备连接0.5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7轻轨滑触线终端0.8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安全节能及其他滑触线

8

0.5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终端

第八章电缆

一、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下表计算土方量。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量

电缆根数

项目

1~2每增1根

每米沟长挖方量

0.450.153

(m3)

注:①2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

②每增加1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③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二、电缆沟盖板揭、盖项目,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100m”为计量单位,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三、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外墙外缘以外增加1.5m。

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壁外缘以外增加1m。

四、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其土方量凡有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增加0.3m工作面计算。

五、电缆敷设按单根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一个沟内(或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

六、预分支电力电缆(亦称母子电缆)敷设,不区分电力电缆芯数,按主电力电缆(母电缆)截面以“100m/束”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按下表规定增加附加长度。

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

号项目

预留长度(附

加)

说明

1

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

2.5%按电缆全长计算2电缆进入建筑物 2.0m规范规定最小值3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

(下)预留

1.5m规范规定最小值4变电所进线、出线 1.5m规范规定最小值5电力电缆终端头 1.5m检修余量最小值6电缆中间接头盒

两端各留

2.0m

检修余量最小值

河北省2012装饰装修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共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及其他科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成品保护、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场地清理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装饰工程应用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装饰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

河北土建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模板

总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 以下简称本综合基价) 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工程) 的基础上, 结合我省实际, 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 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综合基价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综合基价中的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的依据。综合基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术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 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综合基价分为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附录共四部分。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及利润。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消耗量作为参考, 企业可自行确定。本综合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为指导性价格, 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 可依据自身情况, 结合市场进行调整。 五、本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包括费用及利润。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及社会劳动保险费用。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规费和税金按《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

修工程费率》规定计算。一般土建工程综合费用是按三类工程考虑的, 桩基工程综合费用区分灌注桩和预制桩, 分别按一类工程、二类工程考虑。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为指导性费用, 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 应按照《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六、本综合基价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 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 七、本综合基价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临时设施费、土建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用、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八、本综合基价中人工工日是按照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计算的, 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 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九、本综合基价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 单价分别为: 综合用工一类36元/日, 综合用工二类23元/日, 综合用工三类18元/日。 十、本综合基价中的综合用工类另划分: 木作门窗工程内木装

河北2012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目录 B.1楼地面工程 (1) B.2墙柱面工程 (6) B.3天棚工程 (24) B.4门窗工程 (30) 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2) B.6其他工程 (51) B.7脚手架工程 (55) B.8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59) B.9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62) B.10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64)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80,材料乘系数0.98。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B.2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六、楼地面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0.276工日,砂浆0.102m3,灰浆搅拌机(200L)0.012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1.58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50,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2.5%;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 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

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二、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四、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五、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1.15计算。(水泥地面应加踢脚面积) 十七、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楼地面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九、金刚砂耐磨地面基层混凝土厚度调整执行混凝土场面每增减5mm项目。 二十、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一、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

河北省XXXX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河北安装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第八册水暖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G-201~213-2000、GYG-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12)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12)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12)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12) 第五册静止设备与及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12)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12)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12)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12)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08)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08)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08)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08)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

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材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建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供需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 1、本定额是按合格品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的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 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 A.1土石方工程 一、定额说明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土石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材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 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4.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沙、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5.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6.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沙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4)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5)场地竖向1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6)回填灰土适用于地下室墙身外侧的回填、夯实。 7.机械土石方 (1)土石方机械按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 (2)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时,机械土石方按常用机械规格考虑。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在5%以上,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项目推土机、铲运机人力及人力车坡度(%) 5以上、10以内15以内20以内25以内15以内系数 1.75 2.00 2.25 2.50 5.00 (4)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在5%以内)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6)挖掘机挖松散土时,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 (7)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 1.10。 (9)装载机装淤泥、流沙套用装载机装土方相应项目乘以1.50。

2012河北定额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1总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 2.0.1层高story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go11o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问。 2.0.6檐廊eavesgo11o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何。 2.0.7回廊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 2.0.10架空走廊bridge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curtain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facedcurtain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viewroom

河北12定额计算规则注意事项

河北12定额计算规则注意事项 第A.1章土、石方工程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按6m以内每加深1m乘以系数1.25。 2.人工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按地下常水位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 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5.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8.基础回填灰土时,套用B.1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7。 11.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项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系数表 5.机械挖土深度最深为5m,超过5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6.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5。 7.机械运淤泥、流砂按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编制的,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土壤含水率达到饱和时,另行计算。 9.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0.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项目中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11.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3。 第A.2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六、单位工程打桩或灌注桩成孔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 八、试验桩(含锚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验桩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停滞费用另行计算。

河北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上册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A.1 土石方工程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A.3砌筑工程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 A.6金属结构工程 A.7屋面及防水工程 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下册 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A.11脚手架工程 A.12模板工程 A.13垂直运输工程 A.14建筑物超高费 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DJ)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

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措施项目)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第二部分 措施项目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A.11 脚手架工程 说明 一.本章脚手架仅适用于主体结构工程,不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脚手架。 二.建筑物脚手架时按建筑物外墙高度和脚手架类别分别编制的。建筑物外墙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作为计算起点,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平屋顶带挑檐的,算至挑檐栏板结构顶标高。 2.平屋顶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 3.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算至墙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山墙按山墙平均高度计算。 4.屋顶装饰架与外墙同立面(含水平距外墙2m以内范围),并与外墙同时施工,算至装饰架顶标高。 上述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最大值计取。 1.本章脚手架管、扣件、底座、爬升装置及架体是按租赁及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工期编制的。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2.墙体高度超过1.2m时应计算脚手架费用。 3.外脚手架项目中已包括卸料平台。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点数量可据实调整。 5.钢结构工程彩钢板墙板安装脚手架按相应的高度双排外脚手架×0.25。 10.球形网架在地面拼装、就位安装用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搭设方案计算;在顶部拼装、就位安装时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11.建筑物需要搭多排脚手架时,按“高度50m以内每增加一排”子目计算,其中高度在15m以内×0.70,高度在24m以内×0.75。 12.烟囱脚手架是按混凝土烟囱编制的,按“座”计算。 13.水塔脚手架套用相应高度的烟囱脚手架项目人工×1.11。 14.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贮仓筒壁、造粒塔筒壁等,不另计算筒壁脚手架。 15.建筑物最高檐高在20m以内计算依附斜道,依附斜道的搭设高度按建筑物最高檐高计算。独立斜道套用依附斜道定额项目×1.80。 16.地下建筑物的脚手架及依附斜道套用相应高度外双排脚手架及依附斜道项目。高度系指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外地坪的高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脚手架

_河北12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80,材料乘系数0.98。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B.2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六、楼地面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0.276工日,砂浆0.102m3,灰浆搅拌机(200L)0.012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1.58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 1.50,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2.5%;周长〉2400mm 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 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二、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四、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五、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1.15计算。 十七、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楼地面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九、金刚砂耐磨地面基层混凝土厚度调整执行混凝土场面每增减5mm项目。 二十、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一、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十二、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已包括各种附件配件。 二十三、楼梯基层板按水平投影面积套用相应地面基层板乘以系数1.37。 二十四、扶手、栏板、栏杆的主要材料用量,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

最新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通用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册:通用项目 总说明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 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八、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12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5、材料场内运输按150m考虑。 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河北省2012安装定额第八册

册说明 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一2009;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6.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7.(河北)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I; 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技术规程)DB13/T(J)28-2000;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1.《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C08-2008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有关说明: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件(阀门、过滤器、伸缩节、水表、热量表等)、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一章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二、管道安装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l)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限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3.采吸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河北地区2012市政定额章节说明第六册及其说明

册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塑料排水管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基础及砌筑、顶管、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钢筋工程、商品混凝土、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3.《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2006年)。 4.《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标准》(GB/T 11836-2009)。 5.《铸铁检查井盖标准》(CJ/T3012-93)。 6.《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7.《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41-2008)。 四、本定额与其他册的关系: 本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工具桩,降水,拆除等工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按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执行。 五、有关说明: 1. 本定额所称混凝土管的管径均是指内径。 2. 管道安装项目适用的沟深:管径≤1650mm时沟深5m以内,管径>1650mm时沟深8m以内。 3. 本定额各章所需的钢筋、铁件制作安装,执行第十二章有关项目,模板、井字架执行第十三章有关项目。 4. 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有关项目。 5. 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种类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6. 钢筋制作安装项目不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支撑用钢筋或铁件,如发生时应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管道出水口等内容,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二、如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管道,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三、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四、若在枕基上铺设缸瓦(陶土)管,人工乘以系数1.18。 五、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均是按管座120°和180°编制的,如管座角度不同,按下表进行调整: 管道接口调整表

2009河北省房屋修缮土建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拆除部分).

总说明 一、《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1995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参照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分土建分册和安装分册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的修缮工程和抗震加固工 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 四、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 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已综合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施工地点分散、现场狭小、连续作业差、保护原有建筑物、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不利因素的影 响。 六、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为指导性价格,作为发、承包双方 在工程计价时参考,发、承包双方可依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以手工操作为主,配合部分中小型机械。 八、人工工日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消耗量是按劳动定额计算或实际测算的,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工日一类、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4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40元/工 日,综合用工三类30元/工日。 九、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人了相应损耗,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河北2012装饰装修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电子版

河北2012装饰装修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电子版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HEBGYD-B-2012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 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80,材料乘系数0.98。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B.2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六、楼地面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0.276工日,砂浆0.102m3,灰浆搅拌机(200L)0.012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 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1.58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 工乘系数1.50,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 调整为2.5%;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 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

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二、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四、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五、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1.15计算。 十七、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楼地面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九、金刚砂耐磨地面基层混凝土厚度调整执行混凝土场面每增减5mm项目。 二十、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一、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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