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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要求

(一)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须配备专人进行严格管理。

(二)管理国家秘密人员的条件是:历史清楚,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党内文件必须由党员管理)。

(三)项目员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它保密规定、保密守则。

(四)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如发生丢失或发现有失、泄密现象时,应及时将基本情况及查处中采取的补救措施报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同时向公司保密部门报告。泄密报告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对故意隐匿不报或延误报告时间的,要根据其造成损失的情况,严肃追究经办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对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六)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三条秘密文、电的制发

(一)项目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予以确定(或变更)密级,同时规定发送范围,送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1、所产生事项的定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2、确定、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交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综合办公室(或专、兼职保密员)统一审核,综合部(或专、兼职保密员)认为拟定密级不准确时,要提出改正意见,请示主管领导审定并在有

关范围内公布执行。

3、对于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先拟定密级,同时在拟定密级后的十日内报公司保密部门申请确定密级。

4、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作出明显并易于识别的标志。书面形式的密件,在首页(封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密件上标志为“绝密★”、“机密★”、“秘密★”的,其保密期限分别按照绝密级事项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二十年,秘密级事项十年认定。

5、对非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未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对其密级进行变更或解密。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6、项目在确定秘密事项时,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和所摘录项目一览表进行。

(二)秘密文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印制。

密件如需铅件时,需持“准印证”到颁有“许可证”的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印制单位按批准份数印制。

(三)秘密文、电印制(拍发)后,其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以及历次印刷清样,必须与正式文、电同样对待。打印、印刷过程中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四)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通邮政邮寄,不准在变通的传真机上传送。

第四条秘密文、电的阅办

(一)秘密文、电由保密部门负责签收、登记,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或分管

工作领导阅批。

(二)传阅秘密文、电应由保密人员统一掌握,并要随时登记、注销。

(三)秘密文、电,非经上级制文部门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擅自翻印、转载或公开引用。

(四)阅读秘密文、电,只许在阅文室和办公室阅读,不得将其带到宿舍或其它公共场所,也不准将密件当做外出开会、办事的证明。

(五)因工作需要借阅秘密文、电,应经项目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阅办的密码电报,必须当天退回保密部门保管;

严禁转发、复印或抄存密码电报,确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领导批准,用专门保密本简摘主要内容;

(七)与会以人员带回密件,应当及时交保密部门登记、保管,由保密人员负责送批、传阅;当事人如需办理时可借阅。

(八)秘密文、电的传递由机要交通或指定人员进行。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准随身携带绝密文件、资料,如工作需要非随身携带不可时,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二人同行,严防丢失。

(九)秘密文、电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管情况。

第五条秘密文、电的阅读范围

(一)发到县团级的党内文件,可供相当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阅读。

(二)密件、党内文件应按文件规定的传达范围向下传达。

(三)党外人士阅读党内文件,除纯属党内问题的文件外,原则上可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共产党员的阅读范围相同。

第六条秘密文、电的清退、移交、归档、销毁

(一)项目接收的保密文件,负责保密工作人员应于每年的三月底前将上年度的文件登记造册向公司综合部清退。

(二)办理完毕的党内秘密文件,由保密人员按文书阅卷要求收集齐全,移交档案室管理。

办理完毕的密码电报,由保密人员按规定清退、保存。

(三)机构撤消、合并和管理机密文、电的人员变动时,应把所有文、电、资料分别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秘密文、电的复印

(一)复印机要指定专人管理,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密件复印件办理程序和正本文件相同。

(二)绝密文件和发文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不得自行翻印;工作确需复印时,必须经发文部门负责同志批准。上级机关中本单位制发的“机密”、“秘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须由项目主管领导同志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审批。

(三)严禁将秘密文件交由社会上营业性的无“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复印单位印制。

第八条会议秘密内容、文件的管理

(一)召开秘密内容的会议,会前应对会场的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防止扩音设备产生寄生振荡泄密。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二)会议期间印发的秘密文件要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处理。

第九条新闻出版保密管理

(一)新闻出版过程中,应当指定专门审稿人,负责对送审的稿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定。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信息,应当送交公司综合部或报请有关上级机关、单位审定。涉及其它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二)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出版单位的采稿人员提供有关信息时,对其中确因工作需要而又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批准,并向采稿人员申明。

(三)需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或上报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通过内部途径进行。

第十条涉外保密管理

(一)项目部在对外经济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资料时,应从国家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对已确定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审查,所提供资料如属国家秘密范围,应按照“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办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涉外宾馆、饭店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

(三)在境外使用通讯设备与境内或国家驻外机构联系如涉及国家秘密时,应到国家驻外机构用密电联系。

(四)各分部使用无线、有线通信设备传递国家秘密事项,应采取保密措施。

(五)禁止非法携运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出境。

(六)确因工作需要,需自行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出境的人员,应当向有关保密工作部门或保密工作机构申办《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出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

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一)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设施。

(二)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三)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十二条其它保密事项的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总公司、省保密部门、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保密法规规定。

第十三条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

(一)工作中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项目部在确定秘密事项时,请参照《中铁三局六公司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范围目录》。

(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企业商业秘密的产生、使用、传递、保管、销毁按保密制度的有关规

定执行。

(四)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向不同部门起诉,寻求司法保护。

(五)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违反本规定的,应视其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后果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办法由项目分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集团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厅字〔2005〕1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确定集团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保密重点单位的通知》(油密〔2008〕1号)精神,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保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包括以下含义: (一)保密要害部门是指机关、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较多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内设部门; (二)保密要害部位是指机关、单位内部制作、存储、保管较多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 第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职责,界定涉密岗位,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第四条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原则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全面衡量,突出重点。 (一)涉及以下事项的,可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1.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国石油及所属企业的重大活动安排以及重要讲话、批示等事项; 2.涉及国家能源政策、对外能源合作及石油天然气业务外事活动中的重大事项;3.涉及公司重大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4.涉及公司重大油气发现及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事项; 5.涉及公司政策研究、规划计划、财务管理及资本运营中的重要事项; 6.涉及重大科研项目与技术应用中的重要事项; 7.涉及公司国际贸易、投资与合作项目的重要事项; 8.涉及海外油气重大勘探开发和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事项;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格式规范)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技术管理,杜绝由于信息外泄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技术保密工作,技术研发部为公司技术保密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成果、实验原始数据、操作规程、操作记录、项目设计资料、生产数据、市场技术、分析方法等技术文件,以及所有与公司技术相关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技术保密原则 (一)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必须由专人陪同,在对外交流过程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料接收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交由第三方使用,建立资料提供记录。 (二)除直属上级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打探他人项目技术内容。 (三)任何人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技术机密,不得在私人交往及通信或其它方式中泄露公司技术机密。 (四)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技术资料带出公司,严禁私自拷贝、存放、转发公司技术资料,纸质文本严禁随意复印、拍照。 (五)所有技术资料需专人保管,放置场所应有安全性和固定性,使用结束后需及时收回,不得随意放置。 (六)凡涉及技术保密人员离职、辞退、调动需办理交接手续,技术资料图纸等与项目相关文档(书面、电子)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经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七)拥有公司协同账号人员负责自己账号保密工作,对于公用账号密码不得随意告知他人,仅限职权人员使用。

第五条研发技术保密管理 (一)小试记录和总结、中试方案及中试总结等文件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技术研发部负责人。 (二)所有技术总结资料必须在加密电脑上存档。 (三)电子版实验总结对集团内协同转发时需设为PDF版本文件,由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发。 (四)新课题开发前,必须对本课题所涉及的重点原料进行编码及备案,实验记录中凡涉及重点物料必须以代码形式体现。 (五)中试方案保密执行操作规程管理办法,中试结束后由相关车间交回技术研发部存档。 第六条生产技术保密管理 (一)生产技术资料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相应部门负责人。 (二)操作规程属受控保密文件,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员在加密电脑上进行编写更新,同时建立更新档案(包含更改内容、更改时间、更改人),电子版经评审通过后由技术研发部指定加密电脑存档和添加公司水印打印,纸质版完成签批流程并加盖受控文件章和骑缝章,由技术研发部留存和发放,车间技术员领用新版规程时需交回旧版规程,技术研发部记录台账。 (三)操作记录有效储存时间为三年,车间负责人需按照月份、工段、批次依次存放,到期操作记录于每年六月份交由技术研发部销毁处理并记录,严禁任何人将操作记录带出公司。 (四)重点项目原辅料、产品名称在原料提报、采购、使用及存储时一律以代号形式体现,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号,不得出现中文标示等相关信息,所有了解原料信息的相关部门禁止外泄原料代码。 第七条项目技术保密管理

xxx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xxx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部门有关法规制度,依照《上级公司保密管理办法》(xxx字〔2019〕13号),结合公司保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集团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个人产生的需要保密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泄密。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各子公司全体人员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以下六类: (一)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尚未公布的领导班子换届或人事调整方案,以及涉及到人 事正式聘任前的相关文件材料,包括拟任用名单、薪资待遇、定岗定级、笔试试题、笔试考卷及成绩单等相关内容; (四)酝酿中的事关集团的工作方针政策、制度规定、规划计划、工作部署等重要问题的内部文稿、文件材料;

(五)集团党委需要保密的决定; (六)涉及公司员工隐私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信息的资料。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如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尚未公布的重大人事任免等;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等。 第八条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部门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或文件传阅单上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涉密重点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九条集团综合办公室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 xx保密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保密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三)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四)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对公司重大泄密事件进行研究和处理;

保密软件管理办法

湖北XXXXXXXX产业集团 关于实施《保密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文件保密系统实现了技术中心各单位资料的保密安全,通过系统的加密功能,避免员工私自采用移动硬盘、光盘等设备以及QQ、OA系统等通讯工具将集团公司技术资料外传,从而减少重要资料的泄露,保证集团公司资料安全。 为保证保密软件的正确使用,使企业信息化建设得以顺利实施,我部门特制定了《保密软件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进行印发,并于2013年4月29日起正式实施,请技术中心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特此通知! 信息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保密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集团公司的飞速发展,企业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防止公司图纸、工法、专利等重要资料的泄露和流失,同时为了规范保密软件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技术中心全体员工。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三条保密软件系统是一款基于内网安全和可信计算理论研发的安全管理产品,以密码技术为支撑,以数据安全为核心,以身份认证为基础,可灵活全面的设置并实施安全策略,实现对内网中用户、计算机和信息的安全管理,达到有效的用户身份管理、计算机设备管理、数据安全保密存储和防止机密信息泄漏等目标。保证了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保密软件客户端主要包括的功能模块:申请外带、加密文件。 第五条申请外带是指因为工作需要,要将公司中资料带出时,可以针对电脑文件进行一个申请或审批的外带操作流程。 第六条加密文件是指对文件执行加密操作,赋予文件一个账号、密码及权限控制。只有通过账号密码才能对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后的文件也有相应的权限控制。 第七条权限控制是指设置解密用户对应的使用权限,文件的使用权限,分为基本权限、高级权限和明文外带。 基本权限包含允许另存、允许复制粘贴、允许打印和允许文件更新。 高级权限分为文件使用次数、使用时间限制、本地控制解密和服务器控制解密。第一次打开时需要授权是指在本地控制解密的情况下加密文件第一次打开时需要授权。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准则》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数据人员、业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运营策略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

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2.按《数据保护条例》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事行政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按《数据保护条例》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8.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运营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运营、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按《数据保护条例》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 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设计过程所用“电子绘图”、“规划报告书”、“投标书”等涉密图纸和文件以及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及其相关内容在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保护公司核心秘密,促进公司设计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保密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1、设计过程涉密的图纸及文件(如电子图、规划设计类报告);2、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设计图纸、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5.本制度所称设计类报告,是指设计成品(包括设计报告及图表、统计数据、表格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其他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设计类工程项目资料、投标资料; 2.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54147

附件2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2)101-2013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方针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做好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员工都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要熟知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和密级划分标准、范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管理目标: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各级单位”是指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

第六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应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 (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是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保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担任,保密委员会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三)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并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四)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保密干部,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总部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设在办公厅,负责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专(兼)职保密干部须经保密培训,并向驻地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有文字或者音像、图片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并分类建立保密工作档案,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第三章保密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

软件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方案

软件有限公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方针是:“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确保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贯彻“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保密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重点是:涉密部门、部位,涉密人员与涉密载体的管理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方法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管理制度,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以人为本并充分发挥保密防范设施、设备作用,不断提高保密管理与技术防范的水平。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保密工作职责: (一)对公司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保证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审定保密工作重大事项,提出保密工作指导性意见。 (四)重视保密组织机构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主管保密工作公司领导保密工作职责: (一)对公司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对公司保密工作进行安排。 (三)健全完善保密组织机构,选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工作扎实的人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保证保密工作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四)加强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保密管理,把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对涉密工作事项提出保密要求,明确保密责任。 (五)组织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严格按制度办事。 (六)及时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通报保密工作重要情况。 第九条其他公司领导保密工作职责: (一)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保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现依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保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子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股东会决议; 2.2、董事会决议和报告; 2.3、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2.4、公司经营规划; 2.5、公司对外担保; 2.6、公司对外重大投资; 2.8、公司内部文件; 2.9、重大诉讼情况; 2.10、职工个人信息。 2.11 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2.12 谈判意图、标底、标书内容、招标底牌; 2.13 产品调价方案、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 2.14 原材料价格、消耗、成本、库存量; 2.15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 2.16 经营决策、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生产计划等。 2.17 其他由法律部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经营信息。 3、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3.1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 3.2 科研成果的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等; 3.3 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价格、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科研成果、中长期规划、技改计划;

3.4 产品的设计成果、制作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诀窍; 3.5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改造方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3.6 新技术、新实验、新材料、新产品等; 3.7 在设计、实验及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数据、有关资料、图纸等; 3.8 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3.9 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3.10 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 3.11 特殊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3.12 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以及相关的传递、存储、查阅和加密措施; 3.13 虽不属于先进的工艺技术但属成套的技术资料、图纸、施工方案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3.14 其他由法律顾问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技术信息。 4、公司根据《公司保密制度》临时确定的其他商业秘密。 5、保密种类和密级:(以下的密级分类应根据2,3,4,来写) 5.1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5.2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5.2.1绝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在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规划、对外担保、对外重大投资、重大诉设情况。 谈判意图、标底、标书内容、招标底牌。 产品调价方案、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 公司高层以上职员的: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统计报表。 经营决策、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生产计划等。

加密软件实施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加密软件的使用,保证公司核心数据安全,防止公司技术文件、商业秘密文件非正常外泄,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加密软件系统操作过程的控制管理。 3、责任人 公司各部门为制度执行主体,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制度执行具体执行人,公司信息中心是本制度执行情况汇总及执行监管部门。 4、管理规定 4.1在公司内部局域网的分发部门内所有计算机都必须安装加密客户端(仪器数据采集专用电脑、部分工控电脑除外),任何人不得卸载、避装加密软件,特殊情况需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1.1公司高管使用高管权限,中层领导使用中层领导权限,员工级使用员工岗位权限,并按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审批设定。 4.1.2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加密软件服务器的安装、日常维护、升级;负责各部门加密软件的安装、管理以及加密软件管理策略、权限分配;加密系统帐号及权限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加密系统管理员设置。离职时,予以注销。 4.2加密软件操作规范 4.2.1部门负责人作为加密软件的第一解密人员,对部门内需要发送外部的文件按解密审批流程对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对外发解密文件的合理性要进行审核,特别是公共电脑进行文件解密时,必须核对申请人员,不得擅自解密任何文件。 4.2.2解密管理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解密帐号和密码,如违规使用,第—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解密权限。

4.2.3各部门解密人员在出差或不在计算机前较长时向,要进行授权,以免影响各部门正常解密工作。 4.2.4各部门解密人员只能对本部门人员或管理范围内人员发出的解密流程进行审核、解密,不得跨部门、跨范围审核。 4.2.5 各部门人员需要外发解密时,提交解密文件审批流程,需写明文档名称,详细完整写明外发解密理由。 4.2.6外派人员需要长时间离网操作时,需报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4.2.7加密软件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进行文件解密操作。 4.3加密软件管理内容 4.3.1公司加密软件将对OFFICE类、WPS类、图片类等原有文档进行加密管理,对新建或进行修改的受控程序进行自动加密。 4.3.2为防止重要文件资料外泄,外发文件以执行文件转换。 4.3.3对于各部门经常要使用复制的网站或网页,由各部门提交公司办信息中心进行设置。 4.3.4对于各部门经常要使用的程序,由各部门提交信息中心增加到受控程序中进行设置。 4.3.5对于文档服务器进行上传解密,下载加密设置,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4.3.6加密软件邮件白名单的增加需要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信息中心进行增加。 4.3.7通过加密软件对重要部门的打印及USB进行控制。 4.3.8信息中心作为管理监督部门将对加密客户端的打印操作及解密审批操作进行审査。 附件:加密软件解密审批流程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

济南888硅制品有限公司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各级各类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商业秘密 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人事薪酬信息等。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济南银丰硅制品有限公司和济南银丰化工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保密岗位 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 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保密岗位的分类及各项要求,由公司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条保密范围 公司保密范围如下:

(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 (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情报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 (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 (4)公司电脑软件设计和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测试手段、应用开发等); (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 (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 (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 (8)公司重要场所如质量检测区域、产品生产区域、产品研发区域等。 (9)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 第五条密级确定 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公司产品研发方案、产品推广方案、客户资料、采购资料、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图纸、员工薪资、财务数据等为绝密级; (2)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等为机密级; (3)公司现行或规划构思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员工人事资料 等为秘密级。 第六条保密规则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公司核心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壹保密说明 本公司生产技术工艺、物料及相关配方、物料供货商资料、化验室数据分析及相关资料等均列为公司核心技术保密范畴。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公司竞争生存之本。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贰保密关联部门 一技术部 一.技术部负责公司研发、化验检测、配料等关键核心部门,为重点管控部门。 二.技术部的各项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严格专人专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失密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凡属精密贵重仪器和相关实验数据、实验资料等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资料、要有专人 妥善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随便携出或外借、影印等。 2、实验室涉及经济保密、公文保密部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a) 技术部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保守实验机密的责任,必须遵守本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 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打听。 (b) 技术部所有的文件、资料由专人统一管理。 (c) 机密文件保管员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分发、传阅和 保管工作,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要求,有权拒绝办理。 (d) 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私人电脑及私人U盘进入技术部化验、品控、研发部门,不得泄漏有 关机密事项。 (e) 公司除技术总监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待外来参观拜访,不得抄录实验方法和数据、索取检 测资料和样品。 (f) 凡检测数据、检测结果或科研工作等文件资料,未经签发,不得私自对外发送。 (g) 对送检单位和送检样品来源、样品编号,必须保密,检测人员不得打听。 (h) 定期进行保密制度检查,及时追查失职泄密事件,对于严重者要依法处理。 (i)公司除技术部所属员工外任何人(包括董事长)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研发、品控、化验部门。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DareGlobal 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 1 目的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保障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劳务工)。 3 定义

DareGlobal 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4 职责 4.1公司所属各部门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责任,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义务。 4.2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地方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 4.3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4.4公司企管部在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5正文 5.1 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1 根据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外协企业单位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5.1.2 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5.1.3 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局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局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局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4、各科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

最新版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方案

最新版 集团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方案

1目的 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公司实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是: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总经理和办公室。 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总经理: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文件、资料、信息和计算机网络、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管理对象 3.1公司秘密事项 3.2公司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3.3公司涉密员工 4定义或范围 4.1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公 司内部重大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方案。

4.2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2.1技术信息:指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 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新技术影响的预测、设计、 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方面。新技术 信息包括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成果,技术秘密中也包 含技术信息。 4.2.2技术秘密:公司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公司自行研制开发或 以其他合作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 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公司已采取了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 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 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指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 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 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4.2.2.1非专利技术成果: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的四个 条件: 4.2.2.1.1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 术诀窍; 4.2.2.1.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信息渠道直接 获得; 4.2.2.1.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公司获得经济利益或竞 争优势;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研发、使用过程中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技术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任何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公司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技术秘密的管理与保护,各部门特别是技术研发、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四条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三章技术保密管理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应当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 第六条公司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公司可以与知悉核心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七条在职员工和新调入员工拒不签署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的,相关部门应将其调离涉密岗位或者不予聘用。 第八条凡员工在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发现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即构成公司技术秘密,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保密员报告,并不得泄露上述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条对公司技术秘密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内兼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条对参与公司重大科研计划项目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科研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公司再签保密承诺书,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向该员工重申其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二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应当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员工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保密委员会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公司员工接受采访、发表公开出版物以及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有关员工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以及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公司的技术秘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管理制度 1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公司保密负责人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负责人,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兼职人员三人。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密工作岗位来界定涉密人员,即“以岗定密”。 1.核心涉密人员:含专职保密干部、绝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2.重要涉密人员:档案室负责(或具体工作)人、兼职保密干部、机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3.一般涉密人员:秘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涉密人员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由保密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批准确定。涉密人员确定后,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新增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根据最小化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设立保密级别。 1.保密级别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经保密负责人审核决定。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拥有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2.未经项目负责人(或保密负责人)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3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技术的范围包括: 1、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政策、规划、指南、计划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国防、军工研究项目及成果; 3、上级部门或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划定密级的科技保密项目; 4、科研项目结题前或对外公开前的原始资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课题任务书、调研论证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报告、图纸、配方等; 5、具有较高技术、经济价值且尚未公开的科技成果(包括:产品、材料、

软件公司员工保密协议最新整理版.doc

软件公司员工保密协议最新整理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关开发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软件开发设计文档、软件源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以及其它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原则上归甲方所有。 7、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转让。 8、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计算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10、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在甲方需要的时候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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