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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

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
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

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

1、总则

1.0.1 为适应古田县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深化古田县城总体规划,满足古田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制定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0.2 编制本规划的主要依据为《古田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2006年9月)、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国标《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行标《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试行)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08]199号)等。

1.0.3 本区规划范围东至莲桥——赖厝——前山一带,西南至局下——苏洋厝——吉兆一带,北以规划玉田路为界。本次规划范围用地1

2.89平方公里。

1.0.4 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城市建设活动。包括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规模的变更、各类建筑物的改造、扩建和新建,城市道路及市政工程管线的改造和新建等。

1.0.5 本规划文本和图则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不得随意分割。在文本和图则的有关规定外,未涉及的其它控制指标应参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1.0.6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作为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文中带下划线部分即为强制性内容)。

1.0.7 本规划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是古田县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的主要依据。本规划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古田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规划要点

2.1 规划指导思想

2.1.1 本规划以古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指导,以古田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深化县城总体规划,为古田县城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最直接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定前提条件。

2.1.2 树立全局观念,重点把握好三个衔接:一是与国高主干线(京台高速)古田互通口规划控制相衔接;二是与省道202线规划

控制相衔接;三是与古田县工业集中区及食用菌加工综合园区规划相衔接。

2.1.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理念。充分利用自然山体和河流水系,扩大绿化用地面积,建设山地生态公园,创建人与自然协调平衡,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严禁建设“三合一”(居住、厂房、仓储)的建筑,工业园区应尽量建设标准厂房。

2.1.4 城市更新改造与发展应延续历史文脉,营造城市特色。严格控制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建筑形式、体量、风格和色彩等要求,创建有古田特色的景观建筑。

2.1.5 以市场经济和弹性规划为原则,在旧城更新改造过程中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原则成片综合改造,尽量避免“见缝插针”的零星改造给城市带来新的不合理。

2.1.6 兼顾土地区位和级差地租,以经营城市为理念,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促进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2.1.7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在用地性质上尽量满足兼容性的需要,在功能布局上进行适当的功能划分,使规划具有一定的弹性和可操作性。

2.2 功能定位及规模

2.2.1 根据《古田县城总体规划》本区的功能定位为:行政管理中心,生活居住中心、商贸金融服务中心、科教文化娱乐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体育休闲中心。

2.2.2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1198.75公顷,人均92.21m2/人。其中居住用地354.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9.57%,人均27.27m2/人。

2.2.3 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13万人。

2.3 规划结构

2.3.1 规划本区的功能结构为“二轴、五片”。

2.3.2 二轴:以城东路——六一四路——城西路,构成城市的东西发展轴;以规划城南路构成城市的南北发展轴。

2.3.3 五片:规划以资福路、城西路、六一四路、古屏路、罗苏路及前山溪等,把本区划分为玉田、城东、城西、城南和莲桥五个片区。

玉田片区:东至古屏路,西靠资福路,南临城西路——六一四路,北以玉田路为界;

城南片区:东至前山溪,西靠罗苏路,北临城西路——六一四路,南以京台高速控制线为界;

城东片区:东临前山溪,西至古屏路,北靠西峰路,南以省道202线为界;

城西片区:东至资福路——城西路——罗苏路,西南到玉田路——官江店仔坪,南以京台高速控制线为界;

莲桥片区:西至前山溪,东以规划省道202线为界。

2.4 居住用地规划

2.4.1 根据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规划结构形式。结合古田县城区四个片区(街区)的规划结构,规划将古田县城区划分成若干个居住小区或组团。

2.4.2 玉田片区:规划面积362.50公顷,规划居住用地124.58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4.5万人;规划按罗华、新翠(含新秀、前坂、文兴和青云等)、十字街(含文河、文安和胜利等)、新丰和西山5个小区组织。

2.4.3 城南片区:规划面积260.87公顷,规划居住用地82.34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

3.0万人;规划按松台、南山和吉兆3个小区组织。

2.4.4 城东片区:规划面积161.25公顷,规划居住用地59.1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2.0万人;规划按前山和翠屏2个小区组织。

2.4.5 城西片区:规划面积365.00公顷,规划居住用地59.9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2.5万人;规划按局下、官江和苏洋厝3个小区组织。

2.4.6 莲桥片区:规划面积139.11公顷,规划居住用地28.44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1.0万人;规划按莲桥和赖厝2个小区组织。

2.5 教育设施规划

2.5.1 中学:本区规划共设7所中学,其中新增1所(完中,城西中学),合并1所(新城中学并入古田一中),扩建4所(古田一中、古田六中、古田七中和松吉中学);

2.5.2 职业中专:本区规划共设2所职业中专,其中扩建职中1所(古田职业中专),新建古田第二职业中专;

2.5.3 小学:本区规划共设11所小学,其中新增1所(华兴小学),新建2所(因受用地发展条件限制,规划就近搬迁新建罗华中心小学和赖厝小学,原罗华中心小学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扩建7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局下小学、前山小学和湖滨中心小学),整合1所(受用地布局影响,规划整合吉兆和松台小学为松吉小学,重新选址)。

2.5.4 幼儿园:本区共设23所幼儿园,规划在现状改扩建15所幼儿园的基础上,新增8所标准规范幼儿园。

2.6 公共设施规划

2.6.1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行政办公用地的基本格局,解放路县级行政中心用地应结合旧城改造形成开敞式布局。县委与县政府行政办公用地应进行整体规划,形成全县行政管理中心,且安排市民休闲广场用地,沿解放路敞开。

规划新增市属行政办公用地应集中安排在城西路、城南路沿线。应结合旧城改造,逐步调整老城区解放路、建设路沿线行政中心办公用地以外其它行政办公用地。

2.6.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县城现状商业金融业用地主要集中在解放路、建设路沿线中心十字街布置,规划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主要在现状基础上提升、完善,主要沿城市道路成街成坊布置或形成公建综合楼,同时向城西路、城东路及罗苏路主次干道扩展。完善古田食用菌综合批发市场和研发中心,规划拟在城西停车场边安排综合批发市场用地。

县城内农贸市场应结合旧城改造和居住小区建设逐步实现农改超,市场建设应以居住区或居住小区为规模,以超市为模式,在居住区规划中按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予以配套。

规划拟在松台口、城西路、罗苏路及城南路等综合用地安排旅馆业用地。

2.6.3 文化娱乐用地

完善现有图书馆、影剧院等文化娱乐设施,规划在城南路结合规划县体育场安排古田县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形成县级文化体育娱乐中心。考虑到城东片区缺乏文体活动场地,规划在古田七中南面安排文体活动用地,内设400米田径场,可作为体育公园为市民开放,同时亦为县七中体育活动场地。

2.6.4 体育用地

规划保留体育馆、训练馆、室内游泳池、室外游泳池等。

现状县体育场位于南山,交通不便,规划拟在城南路安排体育用地,内设400米标准体育场、灯光球场、游泳馆等,并与古田一中共享,形成古田县城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原县体育馆边体委行政办公用地搬迁到城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原址作为绿地。

2.6.5 医疗卫生用地

根据国家标准,县级以上城市床位数应达到千人4—5床的标准,规划应提升城区新城、松吉、湖滨等三所卫生院,按社区医院标准,作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考虑到县医院用地扩展较难,按合理服务半径布局,规划拟在城西路安排一所综合性医院,规模300床左右,占地3.02公顷。

2.6.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继续完善聋哑学校、吉兆食用菌研究所等用地,规划在城西布局教育科研用地,拟安排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与业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党校、特殊学校及科研设计用地等。

2.6.7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古田县城区现状60岁以上人口占城区总人口达12%,考虑到古田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规划在城西罗苏路、城东赖厝路等地安排养老、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2.7 工业、物流仓储及综合用地规划

2.7.1 现状城区的工业及仓储用地对城市生活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近期原则上给予保留,但对环境污染严重和已经倒闭破产的工业企业用地应进行适当调整。规划本着“退二进三”的原则,适时逐步调整本区内工业及仓储用地。远期,原则上只保留城东药业公司工

业企业用地,把区内工业企业及仓储用地整合到工业集中区及物流园区,区内不保留零散工业仓储用地。

2.7.2 规划以莲桥粮食仓库为基础,完善周边物流仓储用地。

2.7.3 综合用地规划

为了适应未来不可预见因素,留有规划弹性,本规划考虑安排综合用地96.97公顷,主要作为商住或各类公建综合。

2.8 道路系统规划

2.8.1 路网布局

古田县城总体规划根据城市用地选择、功能布局及省道(202线、304线)在城区的过境走向,进行城区内外交通组织,规划按小城市的标准和发展需求确定道路红线宽度及路网密度,按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组织,形成环状方格网式的道路系统。

本次规划根据高速公路互通口位置的调整,在古田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理顺道路系统,调整城市出入口方向,把城南路(原总体规划滨河南路,红线24米)调整为城市主干道,红线36米;为加强城市东西向联系,本次规划取消原总体规划苏吉路,新增一条东西向次干道莲西路,红线24米,沟通城西、城南和莲桥三个片区;规划将省道202控制线往莲桥山边外移,使玉田路——金泰路——省道202线——西峰路——玉山路等形成环路。

保持城市总体规划环状方格网式的路网基本格局不变。

2.8.2 道路等级、红线宽度及断面形式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主干道30-42米(42米为城东路,主要考虑与现状相衔接),次干道24-28米,支路12-18米。

2.8.3 汽车站

规划保留古田县汽车站,并在城南路高速公路入口处预留汽车站用地,面积1.65公顷,作为今后福州、南平及闽南等方向客运车站。往宁德等闽东方向客流分流到城东车站,使城东车站与县汽车站合理分工与协作。

2.8.4 停车场

规划机动车停车场主要在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及大型公共活动中心相配套等进行布置。本次规划共安排12处,主要分布在城东片区2处(古屏路和西峰路),玉田片区4处(保留屏东路、新增玉田路、建设路和松台口),城南片区3处(城南路、吉兆路和金泰路),城西片区2处(保留城西路、新增莲西路),莲桥片区1处(莲桥路),停车场面积10.53公顷左右。此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及居住小区应按有关规定配置停车场。

2.8.5 货运站场

现状货运站场位于城西路中心城区,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迁往莲桥(省道202线)或金泰路一带。

2.8.6 广场规划

规划考虑结合行政中心改造,安排解放路市民休闲广场;搬迁县体育馆西侧单位,作为市民休闲广场,以改造松台城市景观。

2.8.7 公交场站规划

根据城市的发展应适时增加公交线路,公交线路网密度应达到2-3km/km2。规划按每1000人左右一辆标准车,远期约需130辆标准车,规划在城南公园西南角金泰路边安排公交车辆保养场,用地面积3.59公顷。

公交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规划每处用地面积1000—1400平方米。本次规划分别在玉田路玉田公园西入口,古屏路停车场,城南汽车站,资福路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和城西官江等地安排5处,其它还应在湖滨等地安排。

2.8.8 规划指标

规划远期道路广场用地185.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5.44%,人均14.24m2/人。规划城市道路长度为79.47km,道路网密度

6.17km/km2。

2.9 绿地景观规划

2.9.1 规划布局

完善前山溪和护城河沿河绿带,规划将形成“二带、九园”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绿地系统。

二带:前山溪和护城河沿河绿带,作为古田县城的两条带状绿地,应结合滨河防洪堤及步行道进行建设。规划沿河绿带、罗华公园、塔山公园及城南公园等将形成沿河“串珠状”绿带系统。

九园:综合性公园3个,分别为玉田公园、城西公园和城南公园;居住区公园3个,分别为城东公园、南山公园和局下公园;小区游园2个,分别为新翠公园和罗华公园;塔山历史名园。

2.9.2 规划指标

规划远期城市绿地240.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0.04%,人均18.48m2/人,其中公共绿地200.62公顷,人均15.43m2/人。

近期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5%,远期达40%。本区旧城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

2.9.3 城市景观线

古田县城区的以下主要景观线应重点进行景观设计:

①玉田公园——城西公园——印石山森林公园——玉田公园景观视廊;

②城西路——罗华口——解放路——新丰口——六一四路——城东路景观轴线;

③城西路——六一四路——城东路——翠屏湖景观轴线;

④新秀路——建设路——松台口——莲桥景观轴线;

⑤新丰口——城南路——京台高速公路古田互通口景观轴线;

⑥前山溪——护城河两岸滨水景观线。

2.9.4 重要景观节点和标志性建筑

古田县城区重要景观节点与标志性建筑物有:行政中心及市民广场、城南文体活动中心、十字街、松台口、罗华口(城西路与解放路罗华交叉口)、局下口(城西路、玉田路及金泰路交叉口)、新丰口(解放路、六一四路及城南路交叉口)、城东口(古屏路与城东路交叉口)、食用菌综合批发市场口、翠屏湖综合服务区、汽车站及城市出入口标志等。

2.10 防灾减灾规划

2.10.1 防洪规划

防洪标准:前山溪采用50年一遇,护城河采用50年一遇。

山洪防治标准: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

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涝水不漫溢。

2.10.2 消防规划

保留城东消防站,规划新增城西消防站,作为古田县一级普通型消防站,留有特勤消防站的余地,规划占地1公顷。

规划要求本区给水管网系统应满足消防用水的水压、水量和管径的要求,同时按120米的服务半径布置消防栓。

规划要求本区道路系统应根据功能并结合消防需要,保持必要的宽度,同时应满足有关消防规范要求。

在本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及建筑单体设计时应满足有关消防规范要求。

2.10.3 人防工程规划

人防规划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提高城市抗险救灾能力。根据战时留城人口约占城区总人口的30-40%,按1.5m2/人的人防工程面积标准,古田县城区所需的人防工程面积为近期4.7万m2,远期6.8万m2。

在居住区规划中,成片居住区内应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防空工程,或按地面建筑总投资的6%左右进行安排。居住区防空地下室

战时用途应以居民掩蔽为主,规模较大的居住区的防空地下室项目应尽量配套齐全。

2.10.4 抗震减灾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福建省区划情况,古田属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区,其抗震防灾规划应不低于丙类模式,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成区和近期建设用地应不低于三类规划工作区。应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设防。

2.10.5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规划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地质环境,避让不良地质影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建立比较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建立起规范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应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尽可能避开软弱地基和滑坡体,避免发生地质灾害,对易发生工程地质灾害的地段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处理。

2.11 环保、环卫规划

2.11.1 环境总目标

规划古田县城的环境总目标为:将古田县城区建设成为空气清新、环境优雅、水体清洁、安静舒适、适宜生活居住的生态型小城市。

2.11.2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规划古田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执行Ⅱ级标准;翠屏湖风景名胜区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为一类区,执行Ⅰ级标准。

2.11.3 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及执行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规划古田县城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四类。

2.11.4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标准

县城水环境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Ⅲ类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2.11.5 环卫设施规划

根据古田城区用地布局特点,规划本区共设6处小型垃圾转运站,分别位于CX-39、CX-80、YT-18、CN-57、CD-31及LQ-25地块内,每处用地面积100—150平方米,与周边建筑间距不小于5米。

2.12 竖向工程规划

2.12.1 规划区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新建桥梁按百年一遇的洪水位设计。

2.12.2 根据《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主干道最大纵坡控制在5%以下,最小坡长170米;次干道最大纵坡控制在6%以下,最小坡长110米;支路最大纵坡控制在8%以下,最小坡长60米;最小纵坡在0.2%以上。规划本区主次干道大部分纵坡控制在2.5%以下;支路大部分纵坡控制在6%以下,原则上不超过8%。

2.12.3 规划场地高程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米

以上。区内场地经规划平整后坡度控制在2.5%以下,规划场地坡度不小于0.2%。

2.12.4 根据规划区自然地形、使用功能和现状情况,规划大部分地块地面形式为平坡式,少量靠近山边地块地面形式为平坡、台地相结合的形式,局部山地采用台地式。

2.12.5 为了节省造价,挡墙形式建议多采用加筋土挡土墙。骨架护坡的填方坡比宜按1:1.5,挖方坡比宜按1:1进行建设。

2.13 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2.1

3.1 本区远期总用水量为6.40万m3/d,远景总用水量为6.60万m3/d。

2.1

3.2 本区近中期用水由古田水厂供给,远期由古田水厂和新建水厂联网供水。

2.1

3.3 区内管网由DN150—DN800管道组成环状管网,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2.1

3.4 排水体制: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旧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过渡到分流制。

2.1

3.5 规划区平均日污水排放量约为3.25万m3/d。

2.1

3.6 区内污水纳入古田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1

3.7 区内雨水就近分散排放。

2.1

3.8 排水管渠需做好跌水消能措施。

2.14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2.14.1 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法预测规划区电力负荷,规划区内电力计算负荷为144443~166403kW,综合负荷密度为

120.49~138.81kW/hm2

2.14.2 古田县远期由220kV古田变、110kV城关变、110kV城南变共同提供负荷

2.14.3 规划区设置20个电力开闭所。每个开闭所带负荷按6000kW~9000kW规划,建筑面积150m2左右。

2.14.4 由于经济原因,在规划初期新建线路下地敷设,现状线路仍架空,至远期全部电力线路均下地采用电力电缆沿电缆沟或电力排管敷设。

2.14.5 电力线路沿道路的东南侧人行道敷设,36米道路以上双侧敷设。覆土深度要求:道路上不小于0.7米,人行道及小区内不小于0.5米。

2.14.6 高压架空线保护走廊:220kV线路40米,110kV线路25米,35kV线路15米。

2.14.7 采用单位建筑面积电话指标法预测,规划区共需电话79271~92168部。市话普及率61部/百人~70.9部/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丽水市松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样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2)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5) 第四章规划总体设想 (5) 第五章单项用地布局规划 (14)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19)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24) 第八章防灾规划 (25) 附录一: 用词用语说明 (26) 附录二: 规划实施建议 (26) 附表一: 规划用地构成表 (27) 附表二: 各地块开发控制指标 (29) 附图: 一、用地现状图 二、建筑质量图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四、道路交通规划图 五、规划结构图 六、平面定位图 七、竖向规划图 八、地块编号图 九、给水排水规划图 十、电力电信规划图 十一、土地地价参考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理由 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意图, 加快松阳县城规划建成区的建设步伐, 规范土地使用与合理开发, 受松阳县建设局的委托, 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文本适用范围 本规划仅适用于松阳县城区, 规划范围总面积11.35k㎡, 其中陆域10.4k㎡, 水域0.90k㎡(具体以图纸所标注的界线为准), 在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与开发, 以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与管理均应符合本规划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使用要求 文本与图集对照使用,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不可分割。 第四条相关规定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 针对本城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 对未涉及的内容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丽水市及松阳县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 3、《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 4、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6、《松阳县城市防洪规划》; 7、松阳县已编制完成的各农居安置点详细规划; 8、《松阳县城南路及城东路街景规划》; 9、国家、省及地方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及文件等; 10、工程合同及电子地形图等相关基础资料。 第六条规划原则 第6.1款城区控规必须与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在内的、已批准或正在实施的相关规划与工程相衔接。 第6.2款本区涵盖了松阳县城规划建成区90%左右的用地, 控规应对已批准的《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松阳县城镇体系规划》进行完善和具体化, 从规划、项目选址、建设、经营到管理的全过程均应体现建设精品城市的意识, 力争营造出城市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技术文件 1.1基础资料汇编(对编制区现状情况的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价) 1.1.1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1.1.2 自然环境(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1.1.3 人口状况(人口空间分布、居住结构、居住密度) 1.1.4 土地利用现状(详细汇总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列出“现状用地汇总表”) 1.1.4.1 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 1.1.4.2 已拨划或出让用地的征地权属情况 1.1.4.3 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况 1.1.5 建筑物状况(编制区建筑物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与合法性等) 1.1.6 道路交通现状(等级系统、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1.1.7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对现状进行分析)1.1.8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分布、规模、用地面积及管网等级和分布,并对现状进行分析)1.1.9 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编制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1.1.10环境保护现状(编制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指标,并对环境保护状况分析)1.1.11其它 1.2说明书 1.2.1 前言(说明控规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和编制过程等) 1.2.2 规划依据与原则(说明依据与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划和其它依据,控规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1.2.3 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简述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1.2.4 规划目标(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发展条件,确定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并预测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1.2.5 用地布局(分析影响编制区用地布局结构与功能组织的重大因素,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列出“规划用地汇总表”) 1.2.6 地块划分(分析评价影响编制区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按照4.2.3、5.2.3规定)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包括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的方法和结果 1.2.7 地块控制(按照规划控制的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的各地块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有关要求详见4.2.4、4.2.5、5.2.4、5.2.5),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

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腾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概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区位 (1) 三、规划范围 (1) 第二章现状综合分析 (1) 一、自然条件 (1) 二、土地使用现状 (2) 三、现状基本特点 (2) 四、现状建筑高度 (2) 五、现状建筑质量评定 (2) 六、现状道路交通 (3) 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 (3) 八、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目标与重点 (3) 一、规划依据 (3) 二、规划原则 (3) 三、规划目标 (4) 四、规划重点 (4) 第四章规划范围、规模与功能定位 (4) 一、规划范围 (4) 二、规划规模 (4) 三、功能定位 (4) 第五章规划理念 (4) 一、基本单元理念 (4) 二、缓冲带理念 (5) 三、城市设计理念 (5) 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5) 第一节规划结构 (5)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6) 一、规划原则 (6) 二、居住单元划分 (6) 三、居住人口预测 (6) 四、社区中心规划 (6) 五、中小学规划 (6) 六、表6-2-5 小学用地和建筑标准 (7) 七、幼儿园规划 (7)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7) 一、规划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便利中心的建设模式 (7) 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7) 一、工业布局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就业岗位推估 (7) 第五节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8)

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第七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8) 一、物流用地 (8) 第八节绿地、特殊用地与其他用地规划 (9) 一、绿地用地规划 (9) 二、特殊用地规划 (9) 第七章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9) 一、现状分析 (9) 二、工业发展指导思想 (10) 三、产业择定 (10) 四、产业布局规划 (11) 五、工业发展政策 (11) 六、都市工业发展理念 (12) 七、工业发展实施措施 (13)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3) 一、规划原则 (13) 二、对外交通规划 (14) 三、道路系统规划 (14) 四、道路衔接规划 (18) 五、城市交通瓶颈解决措施 (18) 第九章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8) 一、绿地规划原则 (18) 二、规划措施 (18) 三、绿地系统规划 (18) 第二节水系规划 (19) 一、规划目标 (19) 二、规划布局 (19) 三、规划策略 (19)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19) 第一节城市设计原则 (19) 第二节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20) 第三节景观规划 (20) 一、景观规划原则 (20) 二、景观带规划 (20) 三、景观节点规划 (20) 四、城市景观轴线 (20) 五、滨水景观建设 (20) 六、居住景观设计 (21) 七、工业区景观 (21) 八、标志系统 (21) 九、桥梁景观规划 (22) 第四节广告规划控制 (22) 第十一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2) 第一节给水工程 (22) 一、现状概况 (22) 二、规划依据 (22) 三、规划原则 (22) 四、规划用水量 (22) 五、水源选择 (23) 六、给水管网规划 (23) 七、消防用水 (23)

宁乡县灰汤镇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现状概况 (1) 1.1 区位条件 (2) 1.2 自然与文化资源 (2) 1.3 核心区现状分析 (3) 第二章规划原则、目标和指导思想 (5) 2.1 规划编制依据 (5) 2.2 规划思想 (5) 2.3 规划目标与原则 (5) 第三章规划区功能与人口规模 (7) 3.1 环境容量分析 (7) 3.2 主体功能区规划 (8) 3.3 人口规模预测 (9)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11) 4.1 布局原则 (11) 4.2 规划结构 (11) 4.3 用地规模 (11)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12) 5.1 交通规划策略 (12) 5.2 道路网格局 (12) 5.3 对外交通规划 (12) 5.4 核心区交通规划 (12) 5.5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3) 5.6 停车场规划 (13)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15) 6.1 居住用地总体布局 (15) 6.2 居住组团规划 (15) 6.3 居住建筑风貌控制 (15) 6.4 居住区配套设施 (15) 第七章公共设施规划 (17) 7.1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7) 7.2 商业用地布局 (17) 7.3 旅馆业用地布局 (17) 7.4 休疗养用地布局 (17) 7.5 文化娱乐用地布局 (17) 7.6 非市属办公用地布局 (18) 第八章绿地水系与景观规划 (19) 8.1 景观格局 (19) 8.2 绿地系统规划 (19) 8.3 水系蓝线与防洪规划 (19) 第九章土地开发管理与控制指标 (21) 9.1 土地利用要求 (21) 9.2 开发时序 (21) 9.3 开发控制指标 (21)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23) 10.1 整体空间设计要求 (23) 10.2 建筑设计 (23) 10.3 环境景观控制 (24) 10.4 附属设施配置引导 (24) 第十一章度假旅游策划 (26) 11.1 整体旅游特色定位 (26) 11.2 度假旅游开发策略 (26) 11.3 旅游项目策划 (26) 第十二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8) 12.1 给水规划 (28) 12.2 排水规划 (28) 12.3 雨水规划 (28) 12.4 供电规划 (29) 12.5 通信规划 (30) 12.6 燃气规划 (30) 12.7 环卫设施规划 (30) 12.8 管线综合规划 (30) 12.9 消防规划 (31) I

上海城市规划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评析考试题

2017年上海城市规划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 评析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不属于镇区建设用地标准的是 A:镇区的用地规模 B:绿化用地比率 C:建设用地比例 D:建设用地选择 E:综合治理 2、建筑总平面布置,是结合特定性质的建筑物进行的一项的场地设计任务。 A:合理性 B:技术性 C:综合性 D:科学性

E:经济政策 3、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规定,道路平曲线半径为60~100 m时,对小型汽车应在平曲线内侧加宽m。 A:0.35 B:0.50 C:0.70 D:0.95 E:经济政策 4、某女,38,持续发热15天,伴有头痛、乏力、腹痛、腹泻,查体:体温40℃,脉搏94次/分,肝脏于右侧肋下1cm可触及,血常规:×109/L,;ALT98U/L,HBsAg(-),肥达反应“O”1∶80,“H”1∶160。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 A.急性病毒性肝炎 B.急性菌痢 C.伤寒 D.疟疾 E.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特点的是。 A:规划强制性内容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违反 B:下位规划不得擅自违背和变更上位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C:强制性内容必须落实上级政府规划管理的约束性要求 D: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E:综合治理 6、城市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中,是指城市是区域经济集聚增长的结果,同时又引导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好坏。 A:生产功能 B:还原功能 C:生活功能 D:区域主导功能 E:经济政策 7、近代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来源于。 A:欧文的“乌托邦”(Utopia)概念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 2 -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 - 2 -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 - 5 -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 - 8 -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 - 8 -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 - 9 -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 10 - 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 - 12 - 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 - 12 -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 - 13 - 第十二章附则 ....................................... - 13 - .................................... - 13 - 附录一、名词解释 ................................ - 14 -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1 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8、《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 9、《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6-2020年)》本文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11、《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6) 12、本区现状调查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七条规划指导思想第一章总则1、以《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年)》为指导,科学分析紫阳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职能,合理确定其功能性质、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完善城市结构。第一条为了引导紫阳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路网骨架,落实 2特编制《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指导片区的城市建设和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各项基础设施,管理。)(下称“本规划”。 3、高标准、高起点地规划符合需求的公共设施、居住区配套公建、市政公用设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施等,完善片区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片区的服务功能。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 4、优化路网结构、强化片区的交通功能,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建立方便、工的依据。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前言 一、导语 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总蓝图。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北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以及建设原则。为了进一步实施深化总体规划,更具体地控制城市的建设,有必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对本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其目标与任务,是通过对用地功能进行再细划,对各类的建筑及道路、市政、绿化等各种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符合本区特点的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保护和弘扬古都风貌,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充分、合理的条件。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报告 一、朝阳区基本概况 1.历史沿革 朝阳区有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从秦至隋唐,该地区隶属于广阳郡,后属于幽州所辖的蓟县,辽时归属南京(即燕京)道析津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代将中都路大兴府改为中都路大兴县。明清属京师顺天府,仍为大兴县辖。民国14年(1925)设东西南北四个郊区,此为设区之始,时称北京市东郊区。民国17年(1928)改称北平市东郊区。1945年将东郊区划分为两个区:以朝阳路为界,以北为郊一区,以南为郊二区。同年分别更名为第十三区和第十四区,将原通县所辖的驹子房村划归该区。1950年8月易名第十区,1952年恢复东郊区名,并将原八区所辖的德胜门至清河公路以东地区划入管辖。1954年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出,归入东四区。翌年6月,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地区划归崇文区。直到195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东郊区正式更名为朝阳区。后又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形成现今区域规模。 2.城市区位 朝阳区为北京市近郊区,位于近郊东部和东北部。东与通县毗连,西与海淀、东城、崇文、丰台四区接壤,北隔北小河、温榆河与昌平、顺义两县交界,南邻大兴县。区政府机关驻地神路街。 3.行政区划 朝阳区辖21个城市街道办事处──潘家园、劲松、双井、呼家楼、八里庄、三里屯、麦子店、六里屯、朝外、建外、团结湖、左家庄、香河园、和平街、安贞、小关、亚运村、垡头、管庄、酒仙桥、机场。 辖24个乡──小红门、十八里店、南磨房、王四营、高碑店、平房、东风、将台、太阳宫、大屯、洼里、来广营、黄港、南皋、崔各庄、孙河乡、东坝、楼梓庄、金盏、豆各庄、长营、三间房、管庄、黑庄户。

01-增城市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增城市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前言 增城市石滩镇是广东省的中心镇,是广州市确定的2003年首批重点建设的五个中心镇之一,重要的地理区位和巨大发展潜力使其成为广州市近期发展的热点地区之一。 石滩历来重视规划工作,并十分注意规划的实施和安排,2005年8月份,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的《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已经通过广州市规划局的终审,进入实施过程中。目前,许多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还在推进,石滩新城区的建设成为建设新石滩的重点。 为了切实推进石滩新镇区的城市建设,尽快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土地的开发,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受石滩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石滩镇新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在规划过程中,增城市石滩镇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十分重视,给予项目组极大的方便和支持,同时,也为项目的规划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规划背景 石滩地处增城市南部快速发展区,北部紧邻增城市区,南部与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大市东莞一江之隔,是广州产业东移的主要阵地之一,直接接受广州,东莞的辐射。近年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石滩旧镇区位于广深铁路以北,增江河以西,增滩公路以东,由几个村庄聚合而成,镇区面积狭小,道路狭窄,功能混乱,村镇混杂,城市面貌落后,不能起到中心镇应有的服务和辐射功能,也不能满足新时期石滩经济大发展的需要。 另外,改造旧镇区涉及面广,成本高,且旧镇区不能充分体现石潍中心镇区的新面貌,因此,在合适的地方建设新镇区,提升石潍的中心镇功能,以增强石滩的辐射和吸引作用十分必要。 石滩镇总体规划已就石滩新城区的选址做了安排。新镇区位于旧镇区以北,增滩路东南侧,增江河以西,交通便利,有旧镇区的依托,且地势低平,景色秀丽。 目前,围饶新城区的开发,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已开展,如增江河堤,东西向主道和南北向主干道的建设等。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新城区的建设,建造21世纪具有石潍特色的新型城区,对新城区做控制性详细规划就且得既必要且迫切。 石滩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就在此背景下展开。 第二章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05.6) 5.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三章现状条件分析 一、区位分析 规划区位于增滩公路东侧,增江以西,北部与郑田工业区隔广惠高速公路相邻,南面与石滩镇元洲村隔江相望,规划范围约4.08平方公里。 规划区现状人口约3000人,其中仙塘村1230人,顾屋村1882人。 新区周边环境优美,地块分布较为完整,是理想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且新区与旧镇区紧密相连,是旧镇区的自然延伸,易于接受旧镇区的辐射,形成新区。

西湖镇总规优化、控制性详规及城镇风貌设计项目书

西湖镇总规优化、控制性详规及城镇风貌设计项目书一、项目名称 山东省日照市规划局东港分局西湖镇总规优化、控制性详规及城镇风貌设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划内容深度要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对西湖镇镇域范围内的用地布局、产业发展、设施配套等空间资源统筹协调,按照产业集聚、空间集约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统筹城市建设布局,突出主导产业,培植发展特色,创新体制机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等控制指标,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城镇风貌设计(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特色发展目标及定位,完善城市功能结构,构建景观风貌系统,营建公共空间体系,加强对街区、界面、建筑群体关系、建筑高度、环境景观设施等的控制和引导,对街区和地块的空间形态、建筑形体、开敞空间、交通与通道、地下空间、建筑与景观设计等提出具体的管控要求,提升整体空间环境品质,提升城市活力。 三、技术要求 1、规划范围 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西湖镇镇域,总面积81.7平方公里。 控制性向西规划规划范围为西湖镇驻地。范围在乐台河以南以东,规划南环路以北,马安村以西,规划面积约283.38公顷。

城镇风貌设计(城市设计)范围为镇驻地核心区。 2、规划内容 一、总体规划层面 (1)镇域村镇体系规划:提出城镇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预测镇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2)分析城镇职能、提出城镇性质和发展目标。 (3)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落实上位空间规划划定的“三区三线”,明确本级管制措施和落实路径。 (4)优化全域空间格局,落实重大空间布局,提出宏观的开发开放格局、区域协调格局、城乡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布局、生态修复格局、乡村振兴格局等重大格局; (5)提出产业发展目标、主导产业选择及产业空间布局。 (6)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的发展布局; (7)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限,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三、城市设计(城镇风貌设计)层面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概述 (4) 一、规划背景 (4) 二、规划内容 (4) 三、技术路线 (4) 第二章现状解析 (5) 一、现状基本情况 (5) 二、规划区现状土地利用概况 (5) 三、现状建筑评价 (6) 四、规划区发展特征及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6) 第三章上位规划、相关案例解读及规划对策 (7) 一、上位规划要求及解析 (7) 二、相关案例解读 (8) 三、纯化镇镇区发展趋势判研 (10) 四、现状土地资源供给分析 (10) 五、规划对策 (11) 第四章规划总则 (12) 一、规划依据 (12) 二、纯化镇中心区范围 (12) 三、规划原则 (12) 四、规划目标 (12) 五、规划区功能定位 (13) 第五章土地使用规划 (13) 一、规划构思 (13) 二、规划结构 (14) 三、用地布局规划 ......................................................................................................................................... 14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17) 一、规划原则 (17) 二、对外交通规划 (17) 三、道路系统规划 (17) 四、交通设施规划 (18)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19) 一、绿地规划目标与原则 (19) 二、绿地系统布局 (19) 三、绿化种植 (20) 第八章道路竖向规划 (20) 一、规划依据和原则 (20) 二、竖向规划设计 (20) 第九章给水工程规划 (21) 一、编制依据 (21) 二、用水量预测 (21) 三、水资源现状及利用方案 (22) 四、供水水质与供水水压规划 (22) 五、供水系统规划 (22) 第十章污水工程规划 (23) 一、编制依据 (23) 二、编制原则 (23) 三、排水体制 (24) 四、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24) 第十一章热力工程规划 (25) 一、规划依据及原则 (25)

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doc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成都分院2008.02 1 第一章现状概况一、区位关系及规划范围 1、区位关系 **区位于**镇镇区东西两侧,是**镇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318国道穿境而过,西距天全12公里,东距雅安市区26公里。2、规划区用地范围 **区分为**片区和思经片区,**片区用地范围北至土地堂,西至**大桥,东至切山三级水坝,南至盐水岩,面积2.58平方公里。思经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思经河,东到思经路,西邻思经乡,南到思经路,面积为0.33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 1、**区基本情况。区属于山地丘陵地带相间地带,**片区自然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整体起伏变化不大,局部有陡坎,平均海拔在650~720m,其用地大部分为农田。规划区内现有**110kV变电站,沿凤阳大道两侧形成汽车修配及商业小店铺。**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已将**镇作为建材及食品加工区。同时工业区也是未来**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经片区现状用地属思经河冲击平地,主要为农田、村镇用地,现有思经乡政府、思经小学等单位,基础设施主要有思经水厂、35KV变电站等。

2、天全工矿企业基本情况:区内现有工矿企业有年产量70万吨的治权水泥厂、年产量为20万吨的二郎山水泥厂、琼雅工业硅等20多家工矿企业,年产值约2亿元。三、**区开发建设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A、区位优势。**区地处雅安与**城的经济发展轴上,地理区位优越。 B、资源优势。**镇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同时区靠近天全河,取水方便,并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区内已建成**110kv变电站,电力得到保证。 C、依托旧镇,开发新区。**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及生活服务设施由**镇统一安排。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D、用地较平坦,有满足区用地规模,且已有一定的基础设施。 2、不利因素 A、**区涉及部分拆迁企业和居民区,拆迁补偿投入资金较大。 B、**110kV变电站虽能对工业区开发建设有利,但高压线走廊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 第二章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控规)12.06.12

第一章概述 一、规划背景 商都县属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位于乌兰察布市东部,属后山地区。北部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镶黄旗为邻,东北部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接壤,东部与河北省康保县、尚义县相连,南部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衔接,西部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毗邻。 商都县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冀、蒙交汇处,是连接京、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部和北部以及东三省和蒙古的重要枢纽;是承接中国经济发展第三极“环渤海经济圈”辐射大西北的前沿地带。集通铁路贯穿全境,呼满省际通道、商张、商集、商化、商土等级公路四通八达。 集通铁路及省际通道、商都—张北、商都—乌兰哈达、商都—土牧尔台、商都—化德五条公路干线穿过县城七台镇。依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城区规划总用地为28.5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17.3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区位于七台镇城市建设用地及部分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12.76平方公里用地。 商都县有电力、重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和矿产品四大主导产业。农村经济发展势头正劲,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以物流运输和商贸餐饮为重点的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200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2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7088万元,同比下降38.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49元,同比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54元,同比下降20.2%。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镇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商都县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相结合,2009年,投资4.1亿元,新建混凝土道路13条,面积7.6万平方米,同步铺设了排污管道6632延长米、供水管道。7900延长米、供热管道6000延长米;更新和栽植各类树木2.8万株,安装路灯332机,对街道两侧路林中毁坏枯死的树木进行了更换补植,新建道路全部实现了绿化亮化;在七台大街绿化带建防护栏4200延长米;完成了府前广场和文化公园广场改造任务;新建了华都、廉租房等住宅小区,实施了万福花园、新都佳苑等商住小区二期工程。城镇承载能力和聚集能力的增强,有效地促进了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县全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1.2亿元,同比增长24.4%。通过全方位建设,城镇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明显增强,城镇人口由2008年的12.18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12.38万人,城镇化率由去年35.8%提高到今年的36.4%,提高了0.6个百分点。 2010年紧紧抓住全市“两个文明”现场会明年将在商都县召开的契机,大力开展以“兴城建、上水平、塑形象”为主题的“城镇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全县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旧区拆迁改造与新区扩容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实施好七台镇市政建设工程,以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为了进一步促进旧区更新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形象,落实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所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为七台镇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的开展,特编制《商都县七台镇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上位规划要求 在上一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中,论述商都县七台镇的城市总体空间发展目标是:以经济繁荣、生活小康为目标,解放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一条加快发展的新路,把商都县建设为商贸繁荣,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城镇。构建以城市现状及自然地理条件,城市布局发展呈集中团状的空间布局形态。以“一

江西省某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江西省**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标 1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 2 集行政办公、居住为一体的滨江城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7《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8《信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0《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第三条规划原则 1 坚持“人、城市、自然”和谐的科学发展观原则 2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3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4 坚持“超前性、可操作性”原则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设计的范围,迎宾大道以西、桃江河以北、信雄路以南、高速公路连接线以东区域,用地面积约5.0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4.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约0.43平方公里。 第五条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本地区建设的法定性文件,是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本地区内所进行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第六条功能定位

依据信丰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南片区建设成为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集行政办公、居住为一体的滨江城。 第七条发展规模 1 人口规模:规划区人口规模为6万人。 2 规划建设用地459.4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53.13公顷,商住用地57.17公顷,公共设施用地32.85公顷,工业用地31.21公顷,仓储用地12.72公顷,对外交通用地23.03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2.17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5.23公顷,绿地用地71.89公顷。 3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50-481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98-1.05。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252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65;商住建筑面积约为99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74;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93。工业建筑面积约为25-47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8-1.5。仓储建筑面积约为10-19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8-1.5。 第八条规划结构 确立“一轴、两轴、两带、五区”的结构体系。 1、一心 “一心”是指片区级中心,位于两条发展轴上,瑶前路与城南大道交叉口区域,规划建设片区级的商业、办公、医疗、体育文化设施中心,为整个片区提供居住配套设施的中心区域,是游洲片区未来发展的核心。 2、两轴 “两轴”指连接花园片区与游洲片区的东西向发展轴线和沿瑶前路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线。 其中连接花园片区与游洲片区的东西向发展轴线,即是片区融入主城区的经济命脉。规划沿着城南大道从东向西串联了商业金融用地、宾馆、片区级中心、小区级中心。 片区沿瑶前路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线,由于游洲片区东侧有京九铁路从地块南北向通过,使片区与东侧的花园片区的交通联系及共享资源较少,因此片区应在京九铁路西侧区域形成一条为本片区内部服务的南北向发展轴线。轴线上串接了农副产品的交易的商贸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一些设施。 3、两带 “两带”指沿桃江的滨水景观带和沿京九铁路两侧设置生态景观带。滨水景观带利用桃江良好的自然景观与流向线形,形成供居民休闲、游憩的滨水景观走廊,并通过主干道两侧的绿化将滨水绿带渗透至各个组团内部,形成良好的通风走廊及步行系统空间。生态景观带利用京九铁路两侧后退30米防护绿带,起到屏蔽京九铁路的噪声等对居民生活、生产影响的作用。 4、五区 “五区”是指一个公共服务设施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三个居住片区。 规划综合考虑地块的气候、区位交通、生产流程、功能结构因素,划定五个功能分区。即一个公共服务设施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和三个居住片区。 第九条土地使用 1.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个层面,分别是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和居住区(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用地规模为32.8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7.15%,建筑面积约为63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3.2-14.1%。考虑用地规模的不确定性,规划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边缘的土地使用性质兼容为商住用地,体现弹性规划的原则,以适应实际开发的需要。 2. 居住及其配套设施 规划居住用地为153.1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33.33%,居住建筑面积约为252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52.5-56.5%,其中住宅用地130.91公顷,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34万平方米。规划商住用地57.1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2.4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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