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赎罪祭(4:1/35)
读经:利4:-5:13,6:24-30.
赎罪祭不是馨香祭——燔祭(1:9,17)、素祭(2:2,9)和平安祭(3:5,16)是“馨香的火祭”。赎罪祭是除罪祭,利4:31“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原文没有“的祭”二字,注意字旁有几点,表明原文是没有的。基督为我们成为罪(林后5:21),“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所以赎罪祭的祭牲成了可憎的(利4:12)。但基督本人仍然保持至圣,所以也提及“馨香”。
一、献赎罪祭的理由
(一)为人原有的罪
(二)为人本体的罪
(三)为人误犯的罪
赎罪祭不只赎我们的原罪,还赎我们的本罪;赎愆祭是为赎我们不知的罪(4:3,13,22,27)、及误犯或疏忽、或隐而未现的罪,包括在法庭上不说真话、摸了不洁净的物和随意发誓(5:1-4)。
二、赎罪祭与燔祭的分别
(一)赎罪祭不是自愿献的,而是必须献的(4:14,23,28);燔祭是自愿献的。
(二)赎罪祭的按手是归在祭牲身上;燔祭的按手是“成义”。
(三)赎罪祭不剥皮不切成块子,而是全烧的。这表明耶稣为我们成为罪。
燔祭要剥皮与切成块子,显出内里的美好。
(四)赎罪祭是对神所定的;燔祭是神所悦纳的。“罪因”,不是得赦免,而是要定罪的(罗8:
3),但基督成为我们的赎罪祭,我们的罪就得到赦免了。
三、赎罪祭的适应范围
(一)受膏的祭司犯罪(利4:3-12)
受膏的祭司是大祭司(8:12,21:10)。
1. 他犯了污秽的罪,污秽了“圣所”(4:6-7),影响了全会众:“使百姓陷在罪里”(4:3)。2.他要献上公牛犊(4:3):他地位高,犯了大罪就必须用公牛犊,而且是“没有残疾的”(预表基督无瑕疵)献为赎罪祭,替我们被定罪。
3.“他要牵……”(4:4):他自己牵、自己“按手”、自己“宰”。
基督被钉死,是因代替了我们的罪。如果不是为我们的罪,多少钉子钉祂,祂也不会死。“按手”,就是把自己的罪归与公牛与公牛犊,而无残疾祭牲的荣美归给自己。
4.把血带入会幕里(4:5-7):
(1) “弹血七次”(4:6):“把指头蘸于血中”,用右手食指(14:16),不是洒在坛的四围,而是“对着圣所的幔子”,因为他的工作是从圣所通过幔子进入至圣所里的。他既污秽了圣所,所以要“弹血七次”。“弹”,就是洒。这就消除了神的忿怒,便可以恢复与神交通。
(2) 把血抹在会幕内、香坛的四角上(4:7上):香坛是在圣所内。抹血表示恢复事奉。这是预表基督的血发出能力,使祂的祷告蒙神垂听。
(3) 把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4:7下):坛是审判的预表。把抹血所剩下的倒在外院燔祭坛的脚那里。血是永远留下,表明罪恶已经解决了,使献祭者的良心得到平安。5.把脂油、肝上的网子和腰子烧在燔祭坛上(4:8-10):这样焚烧,与平安祭一样(3:14-16),是神所悦纳的(4:31)。
6.在营外烧(4:11-12):
除了血和脂油等,其余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类)都搬到营外烧。
燔祭牲是在坛上烧,赎罪祭牲就要搬到营外烧。因为燔祭牲是被神悦纳,而赎罪祭牲是被神弃绝的。这类的祭是不可以吃的。
搬到营外是不易的:营外是在燔祭坛东边那块处理废物和灰烬的所在。会幕四面,各有三个支派的营地。把祭牲从会幕穿过三个支派的营地(约50万人的住地)。到营外,大约要用几个小时的路程。这是要付代价的。
这是预表主耶稣要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钉(来13:11-13)。这又是预表与罪隔离。
7.若大祭司犯了罪而不知道,就要到“赎罪日”的大祭中去赎。
(二)全会众犯罪(利4:13-21)
“全会众”,就是指以色列全会众,与受膏的祭司相同,因为耶和华要以色列成为祭司国(出19:6),所以祭司与全会众犯罪比对官长和个人犯罪的处理更严厉,所以要“全烧”。
1.犯了“隐而未现”的罪(利4:13):
这是严重的。有时他们不觉察,但一知道就要献赎罪祭。
2.“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4:14)。
3.长老按手与宰杀(4:15):长老代表百姓,这表明公牛是为全会众死。
4.把血带到会幕里(4:16-18):会众原来不是在圣所里敬拜,但神要他们成为祭司国,所以一切的作法都与祭司的相同。
5.“把牛搬到营外烧了”(20-21节):
我们要站在审判的地位上,不再看自己为罪人了。
(三)官长犯罪(4:22-26)
官长是神所膏立的。这里的“官长”是指各支派个别首领说的。他们的地位比长老高。
1.他犯了罪,不用公牛,而是“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23节)。
2.把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25节):不是抹在圣所里的香坛角,因为官长不能进入圣所,他不在坛前事奉神。
(四)平民犯罪(27-35节)
这是指每一个人而不是全会众犯罪。
1.个别人犯罪不用公牛或公羊,而是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28节)。
2.也可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32节)。
3.也不用把血带入圣所,只把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30,3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