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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

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消[200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及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工作,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依据

现行法律法规,我局研究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

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工作,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

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以下简称性能化设计

评估),是指根据建设工程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原理,

采用先进适用的计算分析工具和方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提供设计参数、方案,

或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的工作过程。

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性能化设计评估,公安消防机构

对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一)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二)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排烟、安全疏散、建筑

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一)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有严禁规定的;(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且工程项目无特殊使用功能的。

拟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工程项目,在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前,工程项

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二)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遇到的问题,需要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范围及必

要性;

(三)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从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经初审不同意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函告申

报单位;对经初审同意的,书面报送省级公安消防机构。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从收

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

复函。

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二)法定代表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性能化设计评估专业技术

人员不少于4人,建筑防火、消防给水、防烟排烟、消防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不

少于1人;

(四)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五)专业技术人员不同时在两家及以上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单位聘用;(六)具有满足性能化设计评估需要的计算软件及计算设备;(七)不从事影响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公正性的业务。

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同意进行性能化

设计评估的复函后,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委托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的性能化设计评估

单位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

工程项目确定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性能

化设计评估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

情况,共同研究确定消防安全目标及性能判据。火灾场景的设定、分析工具的选

取、分析计算方法的采用等技术内容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二)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遇到的问题,需要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范围及必

要性;

(三)消防安全目标及性能判据;(四)火灾场景的设定,包括火灾场景设计理由、场景描述和火灾载荷、人员状

况、设计火灾等的确定过程;

(五)采用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的适用性分析;(六)针对各火灾场景的评估分析;(七)分析结果与性能判据的比较;(八)优化的消防设计方案;

(九)与消防设计方案相对应的限制条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十)相关技术文献;

(十一)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主要完成人员、审核人员及批准人员的签名,并加

盖单位印章。

对于性质重要的工程项目的性能化设计评估,可根据需要,由另一家

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进行复核评估。

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告知

建设单位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文件;

(三)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

(四)其他有关文件。

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从收到申请材料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经初审不同意的,函告申报单位;对经初审同意的,书面报送省级公安消防机构。

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从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组织专家论证的决定,并从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性能化设计评

估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

专家论证会应当成立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应少于7人,且为奇数。专家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专家组成员中不同专业的专家比例应当均衡,且至少应有2名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的专家,公安消防机构人员的数量不应超

过总数的三分之一。

参加论证的专家不应与论证项目有利害关系,所从事工作或所学专业应当与论证

的内容相接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熟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有较高的专

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专家论证会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并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一)介绍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二)介绍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方案;

(三)介绍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

(四)专家组对性能化设计评估文件是否科学、合理,消防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

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确定的消防安全原则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专家组论证结论意

见,由组长、副组长签字,并附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名名单及专家个人书面意见。

当专家组认为设计方案存在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或专家意

见存在较大分歧时,应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再次组

织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会组织单位应将专家组论证意见形成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并

印发有关单位。

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应作为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监督检查的依据。

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及相关材料应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公安部消防局适时组织对备案的性能化设计评估项目进行抽查。对

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本规定自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起施行。各地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

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新版)

建设单位为: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 监理单位为: 施工单位: 监督机构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施工情况 1、地基与基础:于年月日机械开挖地基土方,年月日经由关部门对基槽进行检测验收认定已到粘土持力层后进行 基础结构施工,基础正负零以下,为C15砼条行基础加DQL,预埋柱下钢筋,均符合设计要求,各到工序完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为: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 监理单位为: 施工单位: 监督机构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施工情况 1、地基与基础:于年月日机械开挖地基土方,年月日经由关部门对基槽进行检测验收认定已到粘土持力层后进行

建设单位为: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 监理单位为: 施工单位: 监督机构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施工情况 1、地基与基础:于年月日机械开挖地基土方,年月日经由关部门对基槽进行检测验收认定已到粘土持力层后进行 有关文字材料需打印。 单位工作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为: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 监理单位为: 施工单位: 监督机构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施工情况 1、地基与基础:于年月日机械开挖地基土方,年月日经由关部门对基槽进行检测验收认定已到粘土持力层后进行

建设单位为: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 监理单位为: 施工单位: 监督机构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施工情况 1、地基与基础:于年月日机械开挖地基土方,年月日经由关部门对基槽进行检测验收认定已到粘土持力层后进行

建设单位为: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 监理单位为: 施工单位: 监督机构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施工情况 1、地基与基础:于年月日机械开挖地基土方,年月日经由关部门对基槽进行检测验收认定已到粘土持力层后进行 基础结构施工,基础正负零以下,为C15砼条行基础加DQL,预埋柱下钢筋,均符合设计要求,各到工序完 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 1500吨/年特种表面活性剂生产项目 设计单位: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2010.08.02

设计文件目录

设计说明书 TY100721-XSJ-01 项目名称:1500吨/年特种表面活性剂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瓦同化学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0万元 建设单位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乡小高口村西侧 建设单位法人:张舜 项目负责人:张舜 一、工程设计依据 1、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08 (6)《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定》 HG/T 20698-2000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年版)(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9)《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HG/T20675-1990 (10)《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程》HG/T20681-1989 (1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92 (2000年版)

(12)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2009.5.1 (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14)《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2、其他 (1)国家主管部门有关立项批文,会议纪要等 (2)天津瓦同化学品有限公司设计任务委托合同 (3)《1500吨/年特种表面活性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厂方提供的该工程基础设计条件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根据当地原料及产品供需情况及瓦同化学品公司发展计划,确定建设项目规模为1500吨/年特种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 根据工程要求,该装置加工原料乙炔、碱液、酮、脂肪酸和羟乙基 乙二胺等,年开工时数6336小时。 按功能分区的原则将本厂区分为生产装置区、辅助生产区(原料及 产品存储区)、公用工程区、行政区等,各区由道路分隔。 2、设计范围与分工。 本次设计范围为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 栓系统及灭火器具、安全疏散指示。 三、总指标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指南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一、办理程序 1、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工程的设计依法应由消防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建设单位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原市便民服务中心)消防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3、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图纸一并报送消防窗口; 4、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为“同意”的意见,即按审核同意的施工图纸资料进行施工; 5、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为“不同意”的意见,则应当按照意见书的要求修改有关消防设计,并按程序重新申报防火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各阶段需提交资料 1、新建、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甲、乙级建筑勘察设计资质和消防专业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云公消【2009】102号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单位出具的消防设计专篇、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采暖通风施工图、电气施工图、建筑灭火器配置图、工业建筑中相关的工艺施工图及设计说明等的设计蓝图及电子光盘)。【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6)涉及专家评审工程,请提供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 (7)质量回执(窗口、消防) 注:1、请带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审核; 2、授权委托只能委托建设方人员办理。 2、内部装修改造设计阶段

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实用版

YF-ED-J339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 计评估应用工作,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消防性能 化设计评估”(以下简称性能化设计评估), 是指根据建设工程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 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原理,采用先进适用的计 算分析工具和方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提供 设计参数、方案,或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 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的工作

过程。 第三条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性能化设计评估,公安消防机构对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一)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二)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背面有正文)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 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 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

20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三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第四章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暂行规定》配套的具体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本细则。 第五条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意见一并出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入联合验收。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二)消防设计文件内容齐全、完整(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内容齐全、完整);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已提交批准文件。 第七条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二)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单位资质,设计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技术能力信息。 (三)设计文件目录。 (四)设计说明书,包括: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各类建筑根据 规模和使用性质的不同,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一系列 的消防安全设施,以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作者从事建筑工程消防 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在工作中遇到很多工程技术和质量上的问题, 作为消防监督部门,既要监督好,从技术上服务好,更要把好源头关,增强对消防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控。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上的先天隐患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因为设计市场竞争,低价揽业务,缺乏对设计条件 的充分调查;无原则迎合业主心理,降低标准设计;设计单位设计人 员对消防技术标准理解、掌握水准不够以及责任心不强,设计粗糙等 因素,工程设计常出现如下问题: 总平面布局设计方面存有不标注与本项目相邻的周边建筑的性质、层 数或高度、防火间距,总平面布局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在设计图 纸中隐藏了部分影响消防车道畅通和防火间距不足的建构筑物,总平 面图与建筑图关于建筑的性质、规模不一致等问题,如果现场勘察不 到位很容易造成隐患和产生相邻纠纷。 在建筑图设计方面存有设计内容不全面、建筑材料耐火等级和燃烧性 能选择不符合规范要求,帮助业主回避平面布置不合理等问题。 消防设施方面主要消防给水设计不切实际,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存有的主要问题 安装使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不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验收把关, 造成一些问题。有些单位为压缩基建开支,或者降低成本,选择质差 价廉的消防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有些单位安装调试后,仍然存有问题,始终不能开通运行,甚至几年不能投入使用;有的在使用很短一 段时间后,就整个系统瘫痪,需要重新设计、换型,造成很大的浪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82518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二、受理部门及审批单位(一)以下项目由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和审批:1、高层民用建筑,独立的地下工程;2、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多层民用建筑或建筑群;3、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及其它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4、甲、乙类厂房、仓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丙、丁、戊类厂房、库房。(二)以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除第(一)项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报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 三、审批时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审核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验收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申办应提交材料(一)建审材料: 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

位提交申请消防审核的书面报告,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根据所申报的建筑工程类别有选择地填写并提交《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规划批文。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及规划红线图。4、设计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①总平面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②方案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工程单体平、立、剖面方案设计(含相关设计说明资料);③扩初设计:总平面图、建筑扩初图、建筑给排水扩初图、建筑供暖通风扩初图和建筑电气扩初图;④施工设计: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建筑给排水施工图、建筑供暖通风施工图和建筑电气施工图; ⑤装修设计: 装修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及设计说明资料(应包含装修材料明细说明); 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资料(自动灭火系统应包含设计计算书);⑦变更设计:变更后涉及到的建筑、水、电、暖通设施等的设计图纸。5、消防设计专篇。对于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和其它设置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提交消防设计专篇;6、资证及前期法律文书。装修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申报审核时,应提交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原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7、评估报告。对于设计超出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或规范未予明确的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51号令)

索引号:000013338/2020-00100 主题信息:其他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20年04月01日 文件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效期:2020年06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主题词: 废改立情况: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0年4月1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程序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该帖被浏览了1350次 | 回复了14次 哈尔滨消防支队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 2008-11-7 15:01:00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款,《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第四条。 二、条件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建筑构造的消防设 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安全疏散、消防电梯、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消防设 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建筑灭火器配置的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六)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八)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要求。 三、范围 (一)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二)辖区内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三)辖区内建筑用途变更工程。 四、程序 (一)申请人按照示范文本,视申请内容填写并向本机关报送《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 防火审核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本机关审查申报材料,依法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根据审核情况,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作审核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建筑工 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四)依法送达《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核不合格的,依法说明理 由并告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五)符合听证条件的,由本机关依法组织听证。 五、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当在10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20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改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改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改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注意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地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同时对原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及重新装修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在这些改建工程消防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程耐火等级要与改建后的建筑功能相符合,这是改建工程中常被忽略的问题。建筑的使用功能、层数、面积发生变化,原设计的耐火等级有可能满足不了新功能的需要。比如将普通的高层旅馆改变为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旅馆时,该建筑由二类高层建筑变为一类高层建筑,其耐火等级要求也相应发生变化;再如将普通工业厂房改为甲、乙类厂房时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同时,在结构设计中还要考虑建筑的使用年限以及作用在各构件的荷载变化的影响,尤其是钢制构件还要进行疲劳计算。提高构件耐火等级的方法有许多种,比如增加混凝土构件保护层厚度,改进装饰装修材料,对耐火能力较差部位进行防火处理等,在设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 二、消防设施的设计要与新功能相配套。工程用途变化、面积和层数变化的同时,与之相配套的消防设施有可能改变。如消火栓及常备灭火器材的数量变化、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的储水量是否需要增加、消防电梯及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与否、消防供水以及空调、防排烟系统等配套设施的设置都应加以考虑。当然,对于一般的比较简单的

工程,仅需考虑一个或几个方面的问题。对于一些“先天不足”的建筑物,如一些设计消防给水、无消防自动系统的建筑,在“后天”改建中要按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重新设计,弥补不足,做到不留新问题。但是,在求新的同时,还要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建筑原有的消防设施,做到物尽其用。 三、疏散设计一定要满足规范要求。从近年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来看,由于疏散要求不能满足而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较为常见。在改、扩建工程设计时应在保障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疏散设计。首先,应保证有足够的疏散出口,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疏散走道的宽度及室外的消防车道应符合规范要求。其次,疏散走向要尽量简洁,考虑同时提供室内任何位置向两个方向疏散的可能性,在保障疏散距离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通道的转折次数,让使用者在紧急情况下达到最快撤出的目的。在走廊及拐角处应辅助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第三,避难层、楼梯间、防火墙、防火门等建筑构件要有可靠的耐火性能或防、排烟性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给遇难者提供一个安全的避难、疏散场所。 四、室内装修设计要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要求。近年来,各地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装修热潮,装修材料多样化、高档化,用电设施大量增加,火灾预防的难度也相应提高。在装修设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盖章原件); (2)建设、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3)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及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及附图; 新建、扩建工程,大中型或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改建工程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提高容积率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改建工程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途的或者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提供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属于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工程的,应当提供建筑原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意见书及土地证、所有权(产权)证等确权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确权文件等复印件应当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窗口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执业证明文件应当由原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名确认。 申报材料说明: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申报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指:建设工程依法应当取得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报时应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改建工程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提高容积率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改建工程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途或者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提供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4、既有建筑改建、装修,未改变原土地、建筑性质的,应提供证明该建筑物自身合法证明文件(土地证和房产证,申报时应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文书式样共4份,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填表说明附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面有正文)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二、符合消防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三、工程监理情况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年月日四、工程施工情况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项目经理签名:年月日五、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

附件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 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 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 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套表)

JL-C005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号: 工程名称:圣灯乡拆迁安置项目A1标段 子项名称: 监理单位(章):四川凯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级) 2011年11月30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成都市圣灯乡拆迁安置项房小区二、三期建设工程项目A1标段工程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东华一、二组内 建筑面积95896㎡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层数地上22层/地下2层总高1、2、3、8栋68.1M 9栋66.9 M 电梯20台自动扶梯/ 开工日期2007年6月19日工程完工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510100************ 施工图审查 批准书号 22011 建设单位成都市成华区土地整治服务中心 勘察单位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资 质 等 级综合甲级 设计单位 成都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标鼎时代建筑工 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施工单位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一级检测机构成都市建工质量检测站 地基处理、桩基础、钢结构、预应力、幕墙、装饰、设备安装等子分部工程分包设计、施工单位深圳南油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屋面装饰钢构、商铺雨棚设计单位) 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商铺幕墙设计单位) 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屋面装饰钢构施工单位) 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商铺雨棚、幕墙施工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张云武 专 业工民建 证 号 51000212 监理工程师周东泉水利水电动力工程51003929 张连成工民建 [川]监工岗字 (08)1122号 监理员佟连明工民建 [川]监理员证 字(07)2363号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周期2008年5月~2010年4月基础类型筏板 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控制情况( 工程监理检查内容及情况)原材料、构 配件检验 钢筋、水泥、砂石、商品砼、防水卷材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配合比报告,并经现场抽查,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为100%,复试报告均合格。 验槽试桩或 地基处理 经验槽检查,地勘、设计人员认为地基持力层为稍密卵石层,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情况 试块、试件 基础砼垫层C15,基础筏板砼C30/P6,地下室侧壁及消防水池侧壁C35/P8,试块强度评定均满足设计要求。钢筋连接方式为焊接,抽样试验 合格。 防 水 层 地下室防水材料为SBSⅡ PY PE4型防水卷材,C20细石砼保护层。 检 验 批 检 查 情 况 土方开挖、回填、钢筋加工安装、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等检验批共161批,经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满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 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均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可进入下道工序。 质 量 文 件 的 签 认 情 况 地基基础部位各工序的工程质量措施经审查合格。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单、见证取样记录、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工程隐蔽资料、设计交底、图 纸会审纪要均及时签认。对实验室进行了考核,具备相应资质。 对工程项目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均及时签认。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日期: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 建筑设计负责人: 消防给水系统负责人:防排烟系统负责人:自动报警系统负责人: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设计依据 三、建筑消防设计 四、消防给水 五、防排烟系统 六、消防电气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工程规模 建筑占地面积:4406.38m2 总建筑面积:47561.11㎡ 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40818.84㎡,(其中1.住宅建筑面积:34941.19㎡; 2.车库建筑面积:382.93㎡; 3.商业建筑面积:549 4.72㎡; 地下室建筑面积:6742.27㎡ 建筑层数,高度: H-09#(Q4)楼为11层,建筑高度32.95m; H-09a#(Q4)楼为2层,建筑高度7.65m; H-10#(Q3)楼为25层,建筑高度76.05m; H-11#(Q5)楼为18层,建筑高度53.75m; 5、建筑功能特征: H-09#(Q4)楼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一、二层设商业服 务网点;H-09a#(Q4)楼为多层公共建筑;H-10#(Q3)楼为一类高层 住宅建筑,一、二层设商业服务网点;H-11#(Q5)楼为二类高层住 宅建筑,一层设停车库。 地下室,功能为停车库、设备用房及储藏间。 6.耐火等级:H-09#(Q4)、H-09a#(Q4)楼耐火等级为二级;H-10#(Q3)、H-11#(Q5)楼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7.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8.主要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二、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版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 4、《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7、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设计的规范和佳木斯市的有关规范。 三、建筑消防设计 1、消防通道:每栋楼均有消防车可以到达,高层住宅均设有一不小 于建筑长边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转弯半径(内径) 均至少为12米。消防通道设置满足规范要求。 2、防火分区设置 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4000 平方米,地下室设备用房及储藏间防 火分区面积<1000 平方米。 H-09#(Q4)楼一、二层局部为商业服务网点,每个防火隔间面积<300㎡,每个防火分区面积<3000㎡;H-09a#(Q4)楼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1500㎡;H-10#(Q3)楼一、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每个防火隔间面积<300㎡,三至二十五层,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1500㎡;H-11#(Q5)楼每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范本模板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范本模板 1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范本 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生产管理部 年月日 2

XXXXXXXX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 XXXXXXXX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3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 批准人 4

目录 一、工程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参建单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设计要求(简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施工情况及过程简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单位工程质量评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分项工程验收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观感质量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单位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告知单 一、办理范围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的工程 二、办理程序 1、领取《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报表》、《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填报《申报表》、报送图纸资料 3、分工审核 4、复核 5、领导审批、签发 6、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三、申报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规划图) 3、工程设计图纸按统一规格(20×30cm)装订成册,并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规定的标准盒内。报审的图纸应为全套正式施工蓝图,具体包括: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图; ②总平面图(包括工程周围现状、工程位置、消防车道、总平面布置及室外消防设施等);③建筑平、剖、立面图;④室内、室外有关消防的设计图。 4、必需的设计任务书、说明、预算书、消防设计专篇;水、电、使用原料和生产半产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以及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送审的图纸需盖设计单位图纸审查专用章。 5、内部装修工程需报送以下资料:①申请报告;②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消防设计说明等;)③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④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敷设及照明灯具安装图; ⑤改变或新增设的消防部分设计图(包括消防用水、通风、空调、煤气供应、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设施及移动灭火器材配置图);⑥装修所用材料的名称、品种、数量、使用部位(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及格部位使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检测证明;⑦工业、科研建筑内部装修改造还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科研工艺、使用原料、研制生产产品的理化性质等。 四、承诺时限 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过久、省级工程20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仿瓷消防设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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